2.安你全管理注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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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唐伟 2009年8月 一、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应该说 是非常严峻的。2007年1月份,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全国的安全生产状 况。 2006年全国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72.8 万起,一共死亡126760人。这个数字说明 什么呢? 就是在我国每一天非正常死亡的 人数为347人。 非正常死亡就是我们所称 的意外伤害。 分为6种: 道路交通; 生产安全事故; 火灾事故; 食物中毒 ; 游泳淹溺; 煤气中毒。 因此,有许多专家、学者在一些报刊、论谈 、网站上称二十一世纪初期,(2002年至2005年)是 我国建国以来的第五次安全事故高发期。(国

2、航 45年没事故,2002年4月15日在韩国釜山坠机 122人死亡,北方航空公司大连空难事故也造成 112人死亡,黑龙江鸡西煤矿瓦斯爆炸,死亡124 人) 2002年黑龙江鸡西矿难死亡124人 2002年4月15日国航客机在韩国坠毁造成122人死亡 前四次安全事故高发期: 1、57-59年大跃进时期,违反客观规律,全民大 炼钢铁。 2、文革时期,66-68年。打倒一切,不尊重科学,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方针也是修正主义 的东西。 3、80年代改革初期,80-84年。78年党的十一届 三中全会,经济加速,管理跟不上造成许多灾难性的事 故,比较典型的是“渤海2号事故”。 4、90年代进

3、入新的经济增长期,90-94年。91年 小平南巡讲话,体制改革、人员分流、编制调整,安全 管理也被削弱,接连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从五次安全事故高发期中我可以发现三个规律: 1、每隔10年左右发生一次; 2、每次事故高发期都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 ; 3、在安全管理断档的情况下。 就安全事故来讲,我国的安全生产水平与发 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下面从6个方面进行 分析比较: 1、2005年我国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为10.6万 人,居世界首位。(万车死亡率:中国15.2人、 美国1.77人、法国2.6人、日本0.86人,我国万 车死亡率是法国的5.8倍,美国的8.5倍,是日本 的17.7倍。我国汽车拥有

4、量为世界的3%,但死亡 人数却占世界的14.5%) 2004年1月5日北京南 四环主路发生一起九 车相撞特大事故,造 成6死一伤。 2、我国工矿企业每10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 远远高于发达国家。2005年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为5.86,是美国的145.6倍,是印度的13.42倍。 2003年美国煤矿全国死亡人数为42人,2004年 仅为27人。我们煤矿一次就死亡100多人。辽宁抚 新孙家湾煤矿2005年2月14日发生瓦斯爆炸死亡214 人。 3、其它接触职业危害人数、死亡人数也居 世界首位。如2001年发生在福建、河北白沟地 区的苯中毒事故件。“苯”大家都知道它是一 种有毒的物质,主要存在化

5、工胶的产品中。多 用在制鞋、制箱包生产中,是皮革生产的粘合 剂。苯对人体主要有三方面危害:一是破坏造 血器官,二是呼吸系统衰竭,三是中枢神经紊 乱。长时间接触“苯”必然会造成中毒,1-2 年内致人死亡。这个事故被媒体揭露后,引起 了很大反响。 年幼无知的少女 不知危险就在身边 这些就是吞噬少女 生命的无形杀手 4、2003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041 起,死亡1212人,与2002年相比,事故起数增加 37起,上升了3.69%,死亡人数增加了167人, 上 升了15.8%。2004年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278起, 死亡1512人,与2003年相比分别上升了5.79%和 17.03。20

6、05年死亡1159人,2006年死亡1274人。 因此,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建筑业的万人死亡率为1.68,这个数字无论 是绝对数,还是万人死亡率,都是排世界第一的 。2005年美国建筑业死亡率为万分之0.5,日本为 0.7、德国为0.8左右,都没有突破万分之一。相 比之下,我国在建筑业的安全生产上与世界发达 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厦门一座2000平方米在建厂房瞬间坍塌 7人死亡 南京电视台在建大楼脚手架突然倒塌造成6人死亡 5、2005年北京市共发生6种非正常死亡事故 1566起,死亡1778人,与2004年相比分别上升 1.99%和4.77%。其中交通1449人,生产安全死亡 1

7、39人,煤气中毒68人,火灾死亡67人,游泳淹 溺死亡5人。2006年北京市共发生6种非正常死亡 事故1542起,死亡1740人,比05年有所下降。其 中交通1451人,生产安全死亡175人,火灾50人 ,其它64人。 6、2006年,市建委系统共发生因工死亡事故72 起,死亡85人,其中:高坠26人,30.6%;物打24人 ,28%;坍塌20人,23.5%;触电6人,7%;机械伤害4 人,5%;在各行业中排在第一的位置。以前是煤矿、 建筑、工业。 主要原因有三个: 一是北京市的基建规模不断扩大。年开复工面 积达到了1.3亿米2,按每平米2000元计算,基建投资 就是2600亿元。2005年全

8、国基建投资是14000亿元。 北京占六分之一。 二是民工数量大,且素质偏低。北京建筑业务工 的外地农民工大约每年在120万左右,这些人都来自 农村和经济落后的地方,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放下 镰刀拿起了瓦刀,基本的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差 。 三是建筑业自身管理不到位,存在着许多漏洞。 2005年9月5日西西工程脚手架倒塌事故8死21伤 西西工程脚手架倒塌事故现场 2007年3月28日施工中的10号线2标段苏州街地铁车站发生坍塌事故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施工 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自2004年2月1 日起实行,到至今已经5 年多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

9、例共8章71条, 它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后,又 一部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 产的法律。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三个特点 一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确立 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管理制度 ,涉及到 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有以下五项内容: 1、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3、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4、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 汰制度。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 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增强建设活动各 方主体的安全意识、规范了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 ,是有效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的治本之

10、策。 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 建 设 单 位 勘 察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租 赁 单 位 检 测 检 验 机 构 施 工 单 位 安 全 责 任 6 条 安 全 责 任 3个 方 面 安 全 责 任 4 条 安 全 责 任 1 条 安 全 责 任 19 条 安 全 责 任 4个 方 面 安 全 责 任 2个 方 面 三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 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了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 具体,处罚力度大。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 建设活动主体的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 场及

11、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 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 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 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 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 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 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 、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 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 所需费用。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 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

12、施工机具及配件 、消防设施和器材。 5、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 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 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 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 门备案。 6、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 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 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 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13、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 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 :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 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 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 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 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 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 导意见。

14、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 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 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 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 当对其设计负责。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 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 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 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 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

15、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 1、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 ,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 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2、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 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 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 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 及配件。 3、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 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 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 、模板等自升

16、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 、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 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 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 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 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4、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 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 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 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 5、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 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 负责。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 改

17、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 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 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 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 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 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 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 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 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 根据工程

18、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 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 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 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 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 挪作他用。 4、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 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 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 制定。 5、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19、由总承包单位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 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 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 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 位承担主要责任。 6、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 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 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 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 业。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 安全技术措施

20、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 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 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 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 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 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 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1、会 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8、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 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 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 方签字确认。 9、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 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 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 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 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 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 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 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或者按照合

22、同约定执行。 10、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 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 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 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 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 证。 11、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 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 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 、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 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

23、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 场实行封闭围挡。 1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 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 、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 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3、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 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 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 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 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 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

24、必要的应急措 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4、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 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 具、机械设备等。 15、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 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 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 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 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 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及时报废。 16、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 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 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 械设备和

25、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 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 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 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 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 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 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 备的显著位置。 17、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 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 况记入个人

26、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 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18、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 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 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 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 19、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 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 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 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 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管理

27、体系,以保证各项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施工现场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原则 根据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 ,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不少于3 人; 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 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 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人的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原则 根据市建委京建施(20

28、03)607号文件规定: 建筑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 建筑工程25万平方米设置二名专职安全员; 建筑工程510万平方米设置三名专职安全员; 建筑工程10万平方米以上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 分包单位人员超过50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作业班组必须设置兼职安全干事。 施工现场经理 施工现场主管经理 安 全 防 护 临 时 用 电 机 械 安 全 消 防 安 全 环 境 保 护 材 料 管 理 行 政 卫 生 现 场 场 容 劳务分包专项工程分包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网络图 安全施工例会制度 由项目经理主持,每周一次,特殊情况下应随 时 召开,并做好记录。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9、应实行周检制,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带队检查, 安 全员,消防员等职能人员每日巡查,并填写日检表 , 不论那种形式的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都必须立即安 排 整改,并由原检查人员复查确认。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例会 现场安全员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员工基本条件 年满18周岁; 没有妨碍建筑施工作业的生理缺陷和疾病,身 体检查合格; 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员工未经安全生产培训,不得上岗作业,培训 应由各施工现场统一安排进行。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作业前必须进行

30、安全教育 员工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必须由企业统一教学大纲、统一培 训内容、统一考试试卷; 企业统一建立员工教育档案。 员工安全证件 特种作业范围 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场内机动车 辆驾驶员、塔式起重机司机、外用电梯司 机、卷扬机司机、信号工、锅炉压力容器 操作工等。 特种作业人员条件 年满18周岁; 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具备与本种作业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证; 外埠特种作业人员可直接学习领取特种作业 操作证或用外埠操作证换领北京市特种操作证 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 劳动保护专控用品范围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手套、绝 缘鞋、电焊工作

31、服、脚手架专用扣件、临时 用电电缆、临时用电闸箱、漏电开关、电焊 机专用保护器、电焊手套、护目镜等。 劳动保护专控用品资格证明 (二)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明施工是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的体现; 文明施工是考核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 文明施工是安全生产的保证。 施工现场是企业的窗口。 施工现场大门及围墙设置要求 施工现场的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 得低于2m,大门上应标有企业标识。施工现场应 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坚固、严密,高度不得低 于1.8m。大门处应设置门卫及群众来访接待室。 施工现场大门、围墙 施工单位主标牌 大门口施工标志牌 二 图

32、五 板 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 现场非主要道路可铺设碎石防尘 对现场空地进行绿化防尘 办公区、宿舍区进行绿化美化 施工现场材料存放要求 现场内各种材料应按照施工平面图统一布置 ,分类码放整齐,材料标识要清晰准确。材料的 存放场地应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 木方等材料应分规格型号码放成垛; 砖和砌块等材料应码放整齐,高度不得超过1.5m ; 钢筋必须分类码放,标识清晰准确; 埋件应有序码放; 水泥、灰粉等易飞扬材料必须专库密闭存放。 钢筋存放 木料码放 砖及砌块存放 埋件存放 (三) 环境保护、生活卫生管理 环境保护及生活卫生由于关系到人类 的健康,甚至对子孙后代造成影响,同时 也是精神文明的具

33、体体现,所以倍受人们 关注。搞好环境保护及生活卫生,应重点 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医疗卫生配置 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 箱,常用药品,急救器材,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 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 员工宿舍搭舍要求 员工宿舍应与施工区域严格分开,不得利用在 施工程搭舍,每个开间应按照30平米居住15人的 标准搭舍,并搞好环境卫生,有消暑灭蚊蝇措施 ,并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员工食堂 装修食堂所用建筑材料必须符合环保、消防 要求,食堂必须设立独立制作间,库房和燃气 罐存放间,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消毒设施 。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地面硬化。 保持墙面、地面干净。 现场应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

34、用药品及急救器材 现场应保证供应卫生饮水 生活区必须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满足安全、 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汛、防洪等要求 现场食品卫生管理 施工现场食堂必须将生熟食品分开加工保管 。成品、半成品有遮盖,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严禁购买无照、无证商贩的食品、原料。 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卫生防疫、食品卫生管 理规定,制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 毒等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地面硬化,保持墙面地面干净 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 炊事人员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 食堂内应设置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炊事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施工现场废水处理 搅拌机

35、前台,混凝土输送泵机及车辆清洗处 应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 沉淀池应设二次沉淀 现场有控制扬尘措施 基坑中非作业区域应进行覆盖 散碎易飞扬材料密闭存放 施工现场强噪声 设备应封闭使用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保证施工生产顺 利进行的关键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安全生 产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由于用电管理不 善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必须 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 施工现场开工前必须依照建设部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和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6、)要求, 由施工现场技术部门指定专业技术人员,针对 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 设计或方案。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三原则 保证满足施工生产用电的需要; 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地方性法规和 企业内部管理规定; 兼顾经济、方便的同时,采用新工艺、新 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提高功效,节约材 料,重视环境保护。 临时用电物资采购要求 所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所需的电缆、配电箱 、漏电保护器的采购进场,必须经公司安全管 理部门审批备案,执行先审批后采购的原则。 所购器材必须将产品合格证存档。 临时用电系统保护 临时用电系统保护,顾名思义就是在整 个配送电网络中采取的一种一旦出现可能对 人

37、和设备造成危害的故障电流时,将其安全 导离从而达到保护人和设备的安全措施。 TN-S 输电线路敷设(架空) 输电线路敷设 输电线路敷设(沿墙架设) 合理设置重复接地 为了确保用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故规定要求在TN-S 系统中首、中、末端均需 设置可靠的重复接地。 材质:标准钢钎和440 镀锌扁铁 接地体的(局部)设置 接地体的设置 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引下线 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 配电箱配置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明确规定建筑施工现场要执行三级配电和两级 漏电保护系统。 施工现场配电室 三级配电-第一级(A)箱 A箱盘面布置(一) 工作零 保护零 三级配电-第

38、二级(B)箱 (B)箱盘面布置 三级配电-第三级(C)箱 (C)箱盘面布置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 于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 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 于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 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 于30mAs。 电焊机专用箱 380V流动箱 220V流动箱 施工现场配电箱棚设置 周围满足安全操作间距的平台 用电设备要求 用电设备的

39、电源插头必须与电源相同; 用电设备的自身线路及外壳构架等必须 绝缘良好; 用电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机械、电 气人员验收合格。 落地箱式变压器的防护 低压变压器箱标准式样 封闭式碘钨灯 固定在塔吊上的照明灯具 使用中的低压变压器箱标准式样 施工现场结构内局部照明必须使用36伏电源 36V手持移动照明灯 36V可移动碘钨灯 生活用电 宿舍办公室照明高度达不到2.5m,必须使用36v 以下电压照明,宿舍使用双层床铺,应使用36v电 压照明。 为方便员工手机充电,同时有效控制宿舍内私 接乱拉电线,建议施工现场在适当部位为员工设 立手机充电区。 手机充电箱体应绝缘,防雨,上锁,并有专人 照看管理。 专

40、为员工手机充电设置的电源 箱体绝缘、防雨、 上锁及专人管理 电焊机棚应防雨、防砸 电焊机专用保护箱 固定用电设备应设防护棚 控制箱与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宣超过3米 使用 夯土 机械 应穿 戴绝 缘用 品, 使用 过程 应有 人调 整电 缆, 电缆 长度 不应 大于 50米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手持 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必须完好无损 输电线路敷设(架空) 输电线路敷设 输电线路敷设(沿墙架设)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

41、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 mA,额 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 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 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 (五) 消防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由于用火、用电量大 ,装修、装饰、保温材料等易燃、可燃物多 ,防水材料、油漆烯料等化工易燃易爆物品 的使用,加之冷却塔、冷水机组等贵重设备 的安装等作业,因此,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 灾。 隐患险于明火, 防范胜于救灾, 责任重于泰山。 建立防火组织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防火组织:成立防火委员会 。由施工现场部的经理担任

42、领导,消防、安全、保 卫、生产、技术、劳资、材料、工会等部门的负责 人组成。 施工现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 人数不得少于施工现场总人数的10%,义务消防队应 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演练,每半年进行一次灭火演 习。 施工现场应建立如下消防安全制度 (1)例会制度; (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4)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5)消防值班制度; (6)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7)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8)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0)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

43、2)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3)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法人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 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和第七条单位 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规定,施工现场 项目经理即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 全工作全面负责;主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副经理(书记 )即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项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 组织、落实本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应明确项目经理、副 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以及工长、栋号主管、

44、分包单位、外施队 和班组逐级责任制,各工种岗位的防火职责以及生产技术、材 料部门的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人。 防火重点部位 防火重点部位 重点防火部位制度上墙 施工动火前应开动火证 防水作业防火要求 施工现场的防水作业施工前,必须履行防火审 批手续,填写防水作业消防审批表,经批准 后方准施工,未经防火审批的不得进行防水作业 施工。 防水作业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 防水作业应急防火预案。 防水作业施工点周围应有专人监护巡视,并配 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在较深的基础和坑内作业时必须做好应急疏散 准备,备有梯子、绳索等疏散器材。 冷却塔安装 1、施工前必须履行防火审批手续,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45、 2、冷却塔进行配管安装时,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不使用 电气焊进行施工,采取其他方法替代,可以在冷却塔下组装施 焊的就不在冷却塔上施焊;特殊情况需要焊接时必须用石棉布 围挡,并将冷却塔易燃材料用水浇湿,防止电气焊火花熔渣落 在易燃材料上。 3、安装作业时消防安全人员和工长应在现场监护; 4、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应接好水龙带, 做好灭火准备; 5、冷却塔安装完毕,工程未完工前,应设专人看管或封闭管理。 聚苯保温材料的存放安装 1、保温材料的使用要做到随用随进,不在现场存放,临时周 转要封闭管理; 2、使用前应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和消 防安全交底,经现场

46、消防保卫部门审批,主管领导批准后 方准安装使用; 3、安装部位严禁明火作业,外墙严禁拉接线路; 4、安装后保温材料外露未封堵的应采取技术措施及时做界面 处理(如甩胶灰等),以达到防火效果; 5、明确落实现场主管领导责任以及存放安装、安装后有关部 门和人员责任,做到追踪管理,措施到位。 定期组织消防教育培训 防火巡查和检查 施工现场应做好防火检查和巡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一般由 经 警保安和现场消防护场员担任,项目应根据工程规模确定巡 查 人数、巡查的内容和频次。 巡查内容应包括: 1、电气焊用火是否持证上岗,明火作业是否有用火审批、开 据用 火证。作业周围易燃物是否清理

47、,有无防止焊渣溅落的接挡措 施,孔洞是否堵严,并重点检查防水施工、冷却塔安装、聚苯 保 温材料存放安装部位是否远离明火作业,避免交叉作业。 2、宿舍用电是否规范,有无私接电线使用电器现象,疏散出 口是否畅通。二层以上住宿是否达到两个以上出口(楼梯) 。 3、工程内无住人现象和易燃支搭。 4、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现场消防员经常进行消防巡查 消防方案 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前15天,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工 程的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共同编制消防保卫 方案和灭火预案,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消防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

48、防火组织机构(人员组成、职责、权利、任务等)。 (3)各项防火制度; (4)防火责任制:包括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防火管理人 、消防专职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各工种的防火责任; (5)防火检查制度:包括每月防火检查的计划安排;时间 、地点、内容、人员等; (6)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包括义务消防队的建立、培训演 练活动等内容; (7)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器材的数量、设置及管理措施。 灭火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灭火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现场灭火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及职责、任务。 2、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火灾事故的危险源,并根据不 同性质的火灾,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应急预案。 3、组织机构,包括:

49、(1)现场灭火指挥小组 (2)报警小组 (3)灭火扑救小组 (4)抢救小组 (5)事故警戒保卫小组 (6)车辆运输小组 (7)对外联络小组 4、公安消防部门、卫生部门、附近医院、上级领导部门、相邻 单位等联系电话。 5、制定灭火工作有关人员的学习、培训、演练的具体活动计划 。 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演练 紧急避险及逃生自救演练 火灾的扑救和事故处理 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 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 ,及时疏散人员。 初起火灾容易扑救,但必须扑救及时,在 场人员扑救火灾时要遵循发现起火立即报警, 先控制、后消灭,就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 般的原则,合理选用灭火剂和灭火方法。 消防器材管理 施工现场应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 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 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 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干粉灭火器每年进行 一次检修,并在瓶体上粘贴合格标签,作为年检 的证明。施工现场每月应对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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