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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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新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以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超速,超载,酒后,无证,疲劳,五大交通杀手,气囊弹出条件,气囊弹出条件,20km/h以下下面撞墙时,气囊不点爆; 30km/h以上正面撞墙时,气囊一定点爆; 20-30km/h之间为点火的模糊区,气囊可点爆也可不点爆。,冲出道路事故,护栏 1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在依法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由事 故办案人员的交通事故处理行为的方法、形 式、步骤、权限、时限和顺序构成的交通事 故处理过

2、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分类,按照程序是否法定分类,1,按照程序的繁简程度分类,2,3,按照工作内容的性质分类,按照程序是否法定分类,1,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分类,碰撞、刮擦、碾压、翻车、坠车、爆炸、失火,死亡事故、伤人事故和财产损失事故,按事故后果分类,1,按事故形态分类,2,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分类,按照程序是否法定分类,1,按照程序的繁简程度分类,2,3,按照工作内容的性质分类,2,按照工作内容的性质分类,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分类,行政执法程序,刑事办案程序,按照工作内容的性质分类,2,行政调节程序,按照程序是否法定分类,1,按照程序的繁简程度分类,2,3,按照工作内容的性质分类,按照程序的繁简程度分

3、类,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分类,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分类,一般 程序,简易程序,按照程序的繁简程度分类,2,交通事故处理时限,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要求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严格地遵守法定时限,以保证 事故处理活动的正常顺利进行,促进事故 办案人员努力改进工作和提高办案效率,尽 量缩短办案时间。,期日,1,2,期间,期日,1,交通事故处理时限的形式,期日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或约定事故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参加事故处理活动的某一种特定的日期。,期日,1,交通事故处理时限的形式,期日,1,2,期间,2,期间,交通事故处理时限的形式,期间是指由某一时间点到另一时间点之间的持续经过时间。期间根据确定的方式不

4、同分为法定期间、指定期间和约定期间。,2,期间,交通事故处理时限的形式,期间的计算,1,期间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在期间之内,期间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期间起始日有规定的,应按照规定执行,2,3,4,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是指交通事故所发生的空间场所,即发生事故的人员、车辆、牲畜、物体以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证所在的地点。,以现场是否变动为标志,可将交通事故现场分为两类: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 (1)原始现场是指仍然保持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的原始状态,现场上的车辆、人员、有关散落物、痕迹等均没有改变或遭受破坏 (2)变动现场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人为或自然的原因,部分或

5、全部改变了现场原始状态的现场。,交通事故现场,交通事故现场的分类,1风、而、雪、冰雹、洪水、地震、塌方等自然因素对现场物体的作用。 2为抢救伤者而变动了事故车辆和伤者的位置。 3排除险情,如为救火、防止爆炸等等而移动车辆。 4因保护不善,现场被围观群众、过住车辆破坏。 5遇到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军车,不能阻塞交通必须放行,而移动了肇事车辆、物品等。 6正在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军车和重要外宾、外交使节乘坐的车辆发生事故后,因工作需要驶离了现场。 7事故当事人为逃避责任、毁灭证据,有意改变或布置现场的物品、痕迹。 8第事人为了逃避责任,故意驾车逃逸。 9肇事以后,肇事人

6、没有发觉而驾车驶寓现场。,赶赴现场,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出警指令后,白天应当在5分钟内出警,夜间应当在10分钟内出警。”,出警时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街道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抗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现场勘查,查清事实,认定案件的性质; 查清交通事故损害后果; 发现和提取现场痕迹、物证; 再现事故发生过程,查明事故原因。,现场勘查的任务,现场勘查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现场

7、勘查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验、检查和调查,并将结果完整地、准确地记录下来,将有关证据提取、固定下来的整个工作过程。,现场勘查的内容,抢救伤员 确定事故发生时间 确定事故发生地点 勘查道路和交通环境 车辆勘验 认定事故当事人,查实身份,监护肇事人 勘验现场痕迹 发现和提取物证 勘验道路、车辆、痕迹、物品、尸体等以及它们之间相互位置关系 寻找证人,现场调查访问 判断事故发生过程 尸体勘验、墒情检验,确定人员伤亡后果 清点现场遗留物品,现场勘查的要求,及时迅速 全面细致 客观真实 依法勘查,现场勘查的程序,撤除现场及勘查后处理,对肇事

8、车辆处理 对尸体处理 对收集的痕迹、物证的处理 对现场遗留物品的处理 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 发送联系卡 维护放行时的交通秩序 保留交通事故现场,常见事故现场勘察重点,事故的一般情况和原因 现场勘查的重点,翻车事故,机动车碰撞、碾压行人事故,事故的形式与特点 事故原因 现场勘查的重点,机动车碰撞、碾压自行车事故,事故的形式与特点 事故原因 现场勘查的重点,机动车与机动车事故,事故的形式与特点 事故原因 现场勘查的重点,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物证是指能够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物证,交通事故痕迹物证,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具体物品和痕迹,以它的位置、尺寸、形状、质量、成分、

9、颜色等化学、物理特性来证明事故事实。,痕迹物证的分类,交通事故痕迹物证主要包括附着物、散落物和各种痕迹。,地面痕迹勘验,地面痕迹分为地面轮胎痕迹、鞋划痕迹和两轮车挫划、沟槽痕迹,其中主要是地面轮胎痕迹。 轮胎痕迹的形状取决于轮胎相对地面的运动状态,受轮胎的负荷、气压、规格的影响。 轮胎相对于地面的运动状态有:滚动、滑动、滚动和滑动的复合运动以及侧滑。,滚动,滑移,滚动和滑移的复合运动,侧滑,地面轮胎痕迹的发现,地面痕迹的确认 根据轮胎痕迹的新旧程度认定 根据轴距、轮距、胎面宽度和花纹认定,地面痕迹的测量要求 1、滚印、压印、拖印、侧滑印及痕迹突变点应分别测量; 2、各轮留下的痕迹应分别测量;

10、3、测量痕迹的宽度、间距; 4、测量滚印、压印、拖印、侧滑印相对路面边缘的垂直距离、痕迹与道路中心线的夹角,痕迹的滑移、旋转方向及旋转度数。,地面轮胎痕迹的测量,车体痕迹勘验,车体痕迹是指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与其他车辆、人体、物体接触,造成车辆变形和破损而遗留在车体上的印迹,以及车体上的灰尘或其他附着物等缺失留下的印迹,凹陷状立体痕迹,孔洞状立体痕迹,粉碎性分离痕迹,断裂性分离痕迹,刮擦痕迹,自行车车体痕迹,人体痕迹和其他痕迹勘验,人体痕迹是指人在交通事故中与车辆、道路、物体接触,而遗留在人体衣着和体表上的印迹。,衣着痕迹,1、撞击痕 2、撕裂痕 3、绽裂痕 4、穿孔痕 5、皱褶痕 6、擦破痕 7

11、、硌垫痕 8、衣服上的附着物 9、轮胎花纹印,交通事故现场图,交通事故现场图是使用规定的符号,以正投影原理绘制的现场示意图。,现场图是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客观反映,是现场勘查 记录的方式之一,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证据。 为认定事故事实、分析事故原因、认定是故责任提供 重要依据。 必要时可根据现场图,恢复交通事故现场。 补充现场勘查笔录和事故照片不能完全展现的现场各 种现象之间的关系。,交通事故现场图的作用,交通事故现场图的分类,现场记录图:交通事故现场记录图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时,按标准图形符号绘制的记录交通事故现场情况的图形记录。 现场平面图:交通事故现场平面图是指按标准图形符号、比例绘制

12、的交通事故事故现场情况的平面图形记录。,交通事故现场图的图纸,竖排图纸幅面尺寸采用国际通用的A4型纸的尺寸(即长 宽为297mm210mm) 横排图纸幅面尺寸采用国际通用的A3型纸的尺寸(即长 宽为420mm297mm),交通事故现场图形符号,客车 轿车 货车 正三轮机动车 自行车 人体 伤体 尸体,道路 道路平交口 桥 隔离带(或花坛) 建筑物 围墙及大门 里程碑 碎石、沙土等堆积物,轮胎滚印 轮胎拖印 轮胎压印 轮胎侧滑印 挫划印 自行车压印 血迹 接触点 机动车行驶方向 方向标,交通事故现场定位,确定交通事故现场的空间位置叫做现场定位。现场定位的内容包括:1、确定交通事故现场的方向;2、

13、确定现场个物体的位置。,现场方向的确定,在现场图的右上角用方向标与道路中心线或中心线的切线的夹角来表示。,基准点的选择原则,基准点应是事故现场原来就有的固定物体 基准点距离肇事车辆和重要痕迹要近,便于丈量 基准点应是比较永久性的构筑物 基准点要小,保证测量准确 基准点应材质坚硬,不易被自然侵蚀或认为破坏,定位方法,1、直角坐标法,2、三点定位法,3、路口内现场的定位方法,4、弯道事故现场定位方法,现场记录图的绘制,绘制现场记录图的要求,现场记录图应在事故现场绘制完成; 绘图速度要快、时间要短; 应全面、形象地表现事故现场的客观情况,反映出现 场全貌,现场范围较大的事故现场使用双折线压缩无 关道

14、路的画面; 尺寸必须齐全、准确; 满足证据材料的要求; 图面力求简洁、美观、清晰。,现场记录图的内容,事故时间、地点、天气和路面性质 现场定位。现场记录图上应有基准点、定位尺寸和基准线 现场的地物、地貌、交通设施和道路环境 道路、道路结构和尺寸 车辆、人体、物体的位置、形态及相关尺寸 痕迹的位置及尺寸 接触点的位置 文字说明,现场记录图的绘图步骤,图面构思 道路定向 图面布局 选择基准 画尺寸线 测量 文字说明 复核签名,交通事故勘验照相,完整地记录现场环境、位置和概貌; 准确地反映事故现场物体的种类、数量、位置、形态和相互之间的关系; 真实地记录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真实地记录车辆检验、尸

15、体检验。,交通事故勘验照相的任务,交通事故勘验照相的方式,方位照相 概览照相 中心照相 细目照相,交通事故勘验照相的方法,1、回转连续拍摄法,2、平行连续拍摄法,3、相向拍摄法,4、多向拍摄法,交通事故鉴定,交通事故鉴定是指具有特定知识的人,接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派或聘请,或鉴定机构的指派,或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对交通事故中涉及到需要用特定专业知识或特殊技能加以解决的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判断、认定的活动。,交通事故鉴定,交通事故鉴定人,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派或聘请,或鉴定机构的指派,或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运用自己具有的特定专业知识或特殊技能解决交通事故处理中的特定问题的人。,鉴定人产

16、生的方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本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鉴定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聘请公安机关内部,非交通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鉴定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公安机关内部,专门从事技术鉴定工作的部门,由该部门指派其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鉴定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聘请非公安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鉴定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非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由该机构指派其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鉴定人。 事故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鉴定机构,由该机构指派其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鉴定 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交通事故鉴定的分类,按委托人分类,按鉴定对象分类,当事人生理鉴定 当事人

17、精神状况鉴定 人体损伤鉴定 尸体法医鉴定 车辆技术鉴定 肇事车辆速度鉴定 痕迹鉴定 微量物证鉴定 道路技术鉴定 精神病的医学鉴定 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财物损失评估,交通事故鉴定程序,确定鉴定任务 确定鉴定人 指派、委托鉴定 进行鉴定 提交、接收鉴定结论 重新鉴定 关于鉴定费用,车速推算,制动初速度推算,制动非安全区的推算,汽车的制动非安全区是指在车辆制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从驾驶员发现危险信号开始,到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后车辆停止的时间内,汽车所驶过的距离。,驾驶员的反应时间:t0=0.31.0秒,一般取t0=0.75秒. 制动系反应时间:液压制动系统: t1=0.03秒;气压制动系统: t1=0

18、.05秒 制动力增长时间:液压制动系统: t2=0.2秒;气压制动系统: t2=0.6秒,转弯侧滑速度的推算,路外侧没有超高时:,路外侧有超高时:,转弯半径:,汽车碰撞行人的速度推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认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道路交通活动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规范,危害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侵犯公民道路交通权益,没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义务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主体是道路交通参与者; 是一种公共交通行为; 是一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规范的行为; 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 是一种复杂的违法行为; 表现形式分为两种:侵犯他人的权益和没有

19、履行安全义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分类,根据主观心理状态不同分为:故意的违法行为和过失的违法行为 根据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分为: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和危害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根据行为的方式不同分为:作为的违法行为和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根据形式的不同分为:未履行安全义务的违法行为和侵犯他人交通权利的违法行为 根据处理方式不同分为: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和不需要处罚的违法行为 根据情节轻重及危害后果不同分为: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疲劳驾驶,疲劳驾驶是指驾驶人因为驾驶机动车时间过长或者其他原因,在生理上或心理上产生了疲劳,从而使驾驶机能失调,在失去正常安全驾驶机动车能力的状态下驾驶机

20、动车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规定,驾驶人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管理的通告,严禁驾驶员过度疲劳驾驶车辆。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汽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从事公路客运的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超速行驶,超速行驶是指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超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行驶速度以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限定的行驶速度的行为。,车速限制,普通道路 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30km

21、/h,公路 为40km/h; 2、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 50km/h,公路为70km/h。 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km/h,最低车速不得低 于60km/h;,小型客车不得超过120km/h,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km/h;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00km/h,同方向有3条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10km/h,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90km/h。,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60km/h,与同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40km/h,

22、与同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20km/h,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逆向驾驶,逆向行驶是指机动车不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交通标志、标线的有关规定,占用对向车道行驶的行为。,违法超车,违法超车是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超车行驶的有关规定的行为。,安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不得超车: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 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行径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违法会车,违法会车是指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

23、线的道路上,相对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以及在设有回车让行、会车先行标志的路段,不按规定会车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 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一方先行;但有障碍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一方先行。 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一方未上坡时,下坡一方先行 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夜间会车应当在据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违法转弯,违法转弯是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交

24、通标志、标线关于转弯规定的行为。,违法装载,违法装载是指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装载规定的行为。,违法停车,违法停车是指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标志、标线关于道路上停车和临时停放车辆的规定的行为。,行人与乘车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中,对交通安全影响较大的是违法横过道路。,行人与乘车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主要违法行为,违法横过道路 违法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违法扒车、强行拦车 违法占用车道 违法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主要违法行为,违法占用道路:安全法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违法挖掘道路:安全法规

25、定“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 妨碍安全视距,影响通行:安全法规定“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数目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道路管理瑕疵:安全法规定“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第七章 交通事故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

26、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一节 概述,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认定工作的内容,认定事故事实 分析事故成因 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第二节 交通事故成因分析,交通事故成因分析,交通事故成因分析是指将交通事故的形成原因分解成单个的组成部分(因素),认识每一个组成部分的本质属性和彼此之间的以及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交通事故原因分类,当事人的过错原因和意外原因 人的原因、车的原因、路的原因和环境的原因 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 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交通事故成因分析的任务,

27、全面认定引起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 分析事故原因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 认定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认定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交通事故成因分析的基本要求,交通事故成因分析一定要在事故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充分的基础上进行 分析事故原因应客观、具体、简明、清楚、层次分明 因果论证应当条理清楚,论证周密,符合逻辑,有理 有据。 交通事故成因分析应当在全面分析事故原因的基础 上,分清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主 要原因和次要原因,为事故责任认定奠定基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而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

28、事故责任分类,全部责任 主要责任 同等责任 次要责任 无责任,过失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原则,当事人承担事故责任必须有过错 只有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才应当承担事故责任 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认定责任的大小 根据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事故责任,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原则,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推定,一、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责任推定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29、。”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事故的责任推定 故意破坏现场是指发生事故以后,当事人故意全部或者部分地改变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 故意伪造现场是指发生事故以后,当事人蓄意不知现场的全部或者一部分。 行为的主体是事故当事人 实施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是故意 客观上实施了“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

30、证据”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认定程序,交通事故认定的步骤,审核证据 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领导审批 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宣告、送达 告知 审核、复核、监督、检查,交通事故认定时限,一般情况: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被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被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

31、为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对实施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给予的行政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应受处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 违法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 行为人必须具有责任能力,处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道路交

32、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地方法律、规章,处罚的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 公正、公开的原则 及时的原则 以理服人、以礼待人的原则,处罚的种类与幅度,处罚的种类,警告,是指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指出其行为的危害性,告诫其不要再犯。 罚款,是指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限令其在一定的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式。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时间内暂时剥夺其驾驶资格的处罚方式。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对实施了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

33、驶人剥夺其驾驶资格的处罚方式。 行政拘留,是指依法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处罚方式。,处罚的幅度及适用的行为,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收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酒后驾车的处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

34、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伍佰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伍佰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超载、超员的处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伍佰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伍佰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伍佰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伍佰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对违法停车的处罚: 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

35、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违法记分是近年来许多国家推行的预防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的一种有效的教育和管理措施。,累积记分制度,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36、累积记分是预防和减少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发生的一种有效的教育措施。,记分周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的奖惩,奖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惩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

37、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分值,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一次记12分的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 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一次记6分的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货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法规定载客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38、50% 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 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一次记3分的行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 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 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拽故障车、肇事车 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 在高速公路上骑、压行车道分界线行驶,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不按规定超车 不按规定让行 机动车违法规定牵引挂车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车停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 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

39、机动车号牌 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逆向行驶,一次记2分的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再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 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 行径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行径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 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带安全

40、帽,一次记1分的行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机动车驾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不按规定会车 不按规定倒车 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载人 驾驶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 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交通事故刑事处罚,交通事故刑事处罚是指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对其进行刑事处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查、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刑事处罚,办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其年以上有

42、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交警部门的职责,办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事故办案人员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能构成徇私枉法罪或者刑事部移交罪。,徇私枉法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事不移交罪,

43、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结果的,处但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的构成,主体,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人员。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了法定的这几种严重犯罪之外,一律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44、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6周岁的交通事故责任者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已满16周岁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一般是过失,即交通事故责任者对自己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者对自己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持故意的心理态度,则不能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按犯罪处理。 如果是由于意外造成,行为人无主观过错,则不按交通肇事罪处理。,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必须存在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发生重大的交通事故,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的划分标准与量刑

45、规定,交通事故损害后果 交通事故责任,量刑,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三十万元以上 重伤一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违法行为的。,2、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六十万元以上,3、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分类,1、根据逃逸的形式或时间不同:驾车逃逸、弃车逃逸

46、、将伤员送往医院后驾车逃逸、将伤员带离事故现场藏匿或遗弃后驾车逃逸、报警后逃逸。 2、根据逃逸场所不同:现场逃逸和非现场逃逸,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刑事受案 刑事立案 侦查 采取强制措施 律师参与 破案 侦查终结 移送起诉,交通事故统计,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反映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发展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交通事故统计数据可以作为评价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标之一。 用交通事故统计结果对广大群众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起全社会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视,强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通过统计,找出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为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和评价预防措施的结果提供依据。 为交通安全科学研究

47、提供资料,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科学水平。,交通事故统计的作用,交通事故统计指标,总量指标,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统计指标包括六个构成要素:指标名称、计量单位、计算方法、时间限制、空间限制和指标数值。 统计指标分为:总量指标、相对指标、平均指标和动态指标。,相对指标,结构相对指标,强度相对指标 万车死亡率=年事故死亡人数/机动车数x104 十万人口死亡率=年事故死亡人数/人口数x105,平均指标,平均死亡人数=年事故死亡人数/时间,动态指标,时间数列 发展水平和平均发展水平 增长量和平均增长量 发展速度 增长速度 平均发展速度和平均增长速度,第三节 交通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48、,交通事故统计制度是指对规定范围内的交通事故,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交通事故信息的采集、传输和统计分析,按规定的时间逐级上报的规定。在交通事故统计中,主要依据公安部2004年5月20日发布的交通事故统计暂行规定。,统计制度,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有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或者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涉及营运车辆的,同时通知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制度,第四节 交通事故统计报表,交通事故统计报表

49、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根据国民经济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按照统一的指标、统计标准、计算方法和表格,由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的程序,自下而上地提供交通事故统计资料的一种统计调查方式,使在全国范围内,定期地、全面地、系统地取得交通事故统计资料的基本的统计调查方式。,统计报表,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采集表是按照交通事故统计和交通事故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记录交通事故原始数据的统计报表。它是交通事故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交通事故统计的原始资料。,交通事故信息采集表,交通事故信息采集表采集信息,辖区代码、事故编号和所属中队 事故时间 事故地点 车辆使用性质 死伤人数 损坏车辆 直接损失折款 事故分类 事故原因 天气 事故形态 现场 地形 路面情况,路面类型 到路横断面 路口路段类型 道路线形 道路类型 交通控制方式 照明条件 办案人员 责任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或住址 驾驶证号、身份证号、驾驶证档案编号 人员辖区管理、驾驶机动车人员类型 驾驶证种类,驾龄 伤害程度 受伤部位 交通方式 保险否 保险公司 车损程度 出行目的 人员类型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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