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党支部教育年度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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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党支部教育年度工作计划1 特征码 SpvfZajptnClcDdHgCVF 基本现状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工作,积极 营造有利于学前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提高幼儿园师资队 伍素质,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学前教育整体水 平和普及程度不断提高。截至 20XX 年底,我县共有公办幼儿园 23 所,其中局直幼儿园 1 所,乡镇中心幼儿园 5 所,非中心幼 儿园 2 所,小学附设的校中园、幼教点、学前班 15 个,民办园 90 所,其中已审批 27 所。全县学前三年适龄幼儿 23539 人, 在园幼儿 10721 人,入园率 45.55%,其中学前一年幼儿入园

2、率 达 57.9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 2278 人,占在园适龄幼儿总 数的 21.25%。 随着群众对学前教育需求的不断增长和新一轮人口出生高 峰的到来,我县学前教育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公办园少,无证民办园多,学前教育 发展资金缺口大,民办幼儿园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管,农村学前 教育发展严重滞后,幼儿园师资队伍编制不足,管理体制机制 第 2 页 不完善等。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城乡协调发展、充满活力的学前教 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遵循幼儿

3、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教, 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 20XX 年,公办园数量有较大增长,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 有序、充满活力,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学前三年保教质量不断 提高,学前三年适龄幼儿毛入园率达到 90%以上,基本普及学 前教育。 (二)年度目标 20XX 年,完成新建 16 所、改建 2 所、扩建 1 所公办 园任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67.6%以上。启动公办幼儿园 建设和农村幼儿园质量提升工程、幼儿园教师培训工程和民办 幼儿园扶持规范工程,入园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20XX 年,完成新建 5 所、改建 4 所、扩建 1 所公办园 任务。85%的乡镇公办中心

4、幼儿园达到标准化,幼儿教师的专业 合格率达到 70%,保育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80%,学前三年毛入 园率达到 80%左右。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第 3 页 20XX 年,完成新建 5 所、改建 5 所、扩建 1 所公办幼 儿园任务。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拥有一所中心幼儿园的目标。幼 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 80%以上,保育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90% 以上。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明显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0%左右。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20XX 年,完成新建 7 所公办幼儿园任务。学前三年毛 入园率达到 90%以上。解决入园难问题。 20XX 年,完成新建 7 所公办幼儿园任务。学前三年毛 入园

5、率进一步提高。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保障措施 (一)加快园所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到 20XX 年底,完成新建 40 所、 改建 11 所、扩建 3 所公办园的任务。依照国家颁布的幼儿园建 设面积定额标准对公办幼儿园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确 保公办幼儿园建设布局合理、规模适宜、设施标准、安全可靠。 2.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提升工程。 按照省定幼儿园办园标准,对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进行提升改 造。每个乡镇建设 1 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校中园式 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应逐步剥离,独立建制,并合理配置公办幼 儿教师。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提供学前教育服务,

6、大的行政 村(3000 人口以上)可以独立办园;生源不足的行政村进行联合 第 4 页 办园,实行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偏远村可以设置附属园。 3.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政策。城镇 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按照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 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政府统筹安排规划建设,经验收合 格后,三个月内无偿移交。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 区,规划部门不予审批。县政府成立由县住建、房管、发改、 规划、教育、纪检等部门组成的综合督查小组,对已入住城镇 小区幼儿园进行清查回收。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的,由 县政府督促开发商完成补建任务。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 的城镇住宅小区,开

7、发商应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经费,该费用 由政府根据本地区幼儿园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用于幼儿 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4.扶持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优化民办幼儿园布局,积极 鼓励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举办幼儿 园。创新扶持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 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县教育局根据民办幼儿园的实际,有计划地实施各类培训,推 行公办幼儿园带动民办幼儿园的“片区联动”的发展模式,不 断提升 第 5 页 升民办园的办园水平。保障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 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 与公办幼

8、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完善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实行分类管理。民办一级(3 个 班)以上规模的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和管理;达不到一级规模 的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注册管理,报县教 育局备案。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的安全、 卫生等日常管理责任,县教育局负责业务指导并监管。完善和 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强对无证民办幼儿园的清查和资格重 新认定工作,对未达到基本标准的民办幼儿园加强指导,限期 整改,整改合格的给予认定。对卫生条件差、存在严重安全隐 患等问题的无证园所,由县政府组织县教育、卫生、工商、公 安、综治等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关停。 5.不断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突破体制

9、机制障碍,加大 引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力度。鼓励优质幼儿园以办分园的形 式进行集团式办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 (二)优化教师队伍,提升学前教育师资素质 1.配齐配足幼儿教师。根据省编制标准,合理核定幼儿教 师编制。按编制、人事管理有关规定,选调或公开招聘幼儿教 师,配齐配足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采取定编定人、定编不定人 等方式,建立幼儿教师补充机制,满足正常保教工作需要。 第 6 页 2.扩大幼儿教师来源。执行幼儿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 入口关。除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毕业生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外, 中小学富余教师(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可转岗到幼儿园工作。具 有幼教专业毕业证,在中小学任职的

10、教师,根据需要,可优先 考虑安排到幼儿园。转岗教师的身份和待遇依法予以保障。 3.加强师资培训。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机制。将幼 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整体规划 实施。到 20XX 年底,完成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第一轮培训任务, 实现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 80%以上,保育人员持证上岗率 达 90%以上的目标。 4.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按照省定标准,落实幼儿教师 工资、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等政策。县教育局对辖区 内非公办教师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的模式,做到统一聘任、统一 签订劳动合同、统一调配,保障合格的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待遇 和合法权益。 (三)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学前

11、教育资金保障 实行学前教育经费预算单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 斜,设置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从 20XX 年起,县级财政性学前教 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 2%以上教育费附加和 地方教育附加中用于学前教育的比率不低于 5%。按照省定生均 公用经费标准,统筹安排,划拨不足部分,保障公办园的正常 运转。县级财政每年设立 200 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公办园 第 7 页 发展,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以奖代 补。按照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根据省资金分担比例,及 时安排县级配套资金,完成公办园所的建设任务。建立学前教 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

12、普 惠性学前教育。 (四)加强工作管理,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1.坚持安全第一。加强全县园所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 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由县 综治、公安、教育、卫生、药监等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加强 协作,加大联合检查的力度,定期深入幼儿园检查,建立全覆 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2.坚持科学保教。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 行)文件精神,树立以幼儿全面和谐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遵 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游戏 为基本的活动形式,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 动环境,全面禁止使用幼儿教材,避免和防止片面追求超前教 育和幼儿教育

13、“小学化” 。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1.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分工,做到各司其 职、通力合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服务和管理 工作。县政府为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责任主体,负责加强 对学前教育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好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五年规划 第 8 页 的各项任务。 2.完善协调管理的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 组长、县教育、发改、规划、人社、财政、编办、卫生、公安、 综治、物价等为成员单位的“凤台县学前教育发展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召开 1 至 2 次学前教 育联席会议,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学前教育发展政策, 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3.建立督导评估和奖励机制。县政府教育督导领导小组办 公室制定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将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五年规 划的落实成效纳入各部门教育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有关部 门实施本规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在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单位 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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