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治疗与用药.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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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临床治疗与用药,孙子龙 山西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输氧疗法,母,犬的免疫程序及其影响因素 1免疫的概念 免疫是指应用疫苗、菌苗、类毒素、免疫血清等生物制剂,激发动物机体产生特异性抵抗力,使易感动物转化为非易感动物。临床上根据接种时间不同,分为预防性接种和紧急接种。,2 免疫失败的原因 (1)免疫缺陷 犬在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方面的缺陷,可导致注射疫苗后得不到保护,或免疫后发生并发症。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等还能引起免疫抑制。所以在使用投苗时,应避开临床感染。 (2)母源抗体 新生仔犬可通过母犬的初乳、胎盘获得一定量的免疫抗体,这些抗体可抵抗某些传染源的侵袭,对仔犬的保护作用维持1016周。

2、由于母源抗体能干扰并中和疫苗病毒的抗原性,所以对仔犬的主动免疫产生干扰。通常,生后8周龄左右仔犬血清中抗体滴度已低于免疫保护所需的水平。如果母犬于产前20日接种疫苗,可提高母犬血清和初乳的抗体滴度。,(3)疫苗 从兽医防治角度讲,弱毒疫苗的优越性在于,弱毒疫苗株病毒能在动物体内有限增殖,引起相当于亚临床自然感染的免疫刺激强度,小剂量就可以使机体产生坚强持久的免疫力。但弱毒疫苗不利于病毒的彻底消灭,在动物体内会产生毒力增强(返祖)现象和病毒变异,也会使被接种的动物感染发病而构成传染源,甚至引起疾病流行。在给孕期母犬免疫时,有可能发生体内或新生仔犬早期感染、导致流产、不孕、先天性畸形等。研究表明,

3、犬细小病毒弱毒株能使犬瘟热免疫失败。灭活疫苗安全稳定,其病毒在体内不增殖,需要反复接种。,尤其在不加佐剂的情况下,细胞免疫作用不强。 目前使用的多为联苗,即方便又经济。一般不出现彼此间的干扰。 使用单联疫苗,要增加注射次数,对犬的应激刺激较大。 不管哪种疫苗保证质量至关重要。疫苗的保存、运输与其作用效果有直接关系,灭活疫苗保存在28下,防止冻结、高温和阳光直射;弱毒疫苗保存在-15或更低的温度下,才能保持其效力。,(4)其他 年龄影响犬的免疫能力。过老,对抗原发生应答能力比较差。 犬的体温过高也影响过低使犬的细胞免疫系统受到抑制,并影响抗体产生。 在防疫的同时使用抑制类药物,可导致免疫反应性降

4、低。 糖皮质激素类药 钙调磷酸酶抑制药(环孢素、他克莫司) 抗代谢药(硫唑嘌呤、甲氨蝶呤、巯嘌呤、霉酚酸酯) 烷化剂(环磷酰胺 、白消安 、塞替派 ) 抗体,3推荐的免疫程序 不管哪种疫苗,确定首免时间极为重要。在制定免疫程序时,要分疫区和非疫区。临床实践证明,疫区的仔犬发病时间提前,4周龄就有出现临床症状的。如果要提前首免时间,母源抗体有可能对免疫接种产生干扰,为了防止母源抗体的影响,在疫区从第4周龄开始,给仔犬注射高免血清,间隔10日再注射1次,使仔犬的抗体滴度维持在同一水平,从同一基点以相同的速度下降。避免抗体滴度不等而造成部分犬对疫苗的干扰。然后按非疫区免疫。即初生仔犬7周龄第1次注射

5、三联疫苗,以2周间隔再追加注射2次。3月龄注射狂犬疫苗。,幼犬50日龄后,即可接种犬疫苗。如果选择进口六联苗,则连续打针3次,每次隔断23周;如果幼犬已达3月龄(包括成年犬),则可连续接种2次,每次隔断23周;今后,每年接种1次进口六联苗。 如果选择国产五联苗,从断奶之日起(幼犬均匀45天断奶)连续打针疫苗3次,每次隔断2周;今后,每半年接种1次国产五联苗。 3月龄以上的犬,每年应接种1次狂犬病疫苗。,配伍禁忌,配伍禁忌就是某些药物在一起发生的不良反应,如药效降低甚至失效或变成有毒物质。研究药物配伍使用及产生配伍变化的原因、原理与防止和克服配伍禁忌的方法,达到提高药剂生产质量与临床疗效的目的,

6、是药剂技术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生产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物理性配伍禁忌(1),物理性配伍禁忌是某些药物配合在一起会发生物理变化,即改变了原先药物的溶解度、外观形状等物理性状,给药物的应用造成了困难。物理性配伍禁忌常见的外观有4种,即分离、沉淀、潮解、液化。 (1)分离:常见于水溶剂与油容剂2种液体物质配合时出现,是由于2种溶剂比重不同而出现配伍时分层的现象,因此在临床配伍用药时,应该注意药物的溶解特点,避免水溶剂与油剂的配伍。 (2)沉淀:常见于溶剂的改变与溶质的增多,如樟脑酒精溶液和水混合,由于溶剂的改变,而使樟脑析出发生沉淀;又如许多物质在超饱和状态下,溶质析出产生沉淀,这种现象既影响药物

7、的剂量又影响药物的应用。,物理性配伍禁忌(2),(3)潮解:含结晶水的药物,在相互配跟由于条件的改变使其中的结晶水被析出,而使固体药物变成半固体或成糊状,如碳酸钠与醋酸铅共同研磨,即发生此种变化。 (4)液化:2种固体物质混合时,由于熔点的降低而使固体药物变成液体状态,如将水含氯醛(溶点57)与樟脑(熔点171176)等份共研时,形成了熔点低的热合物(熔点为-60),即产生此种现象。,化学性配伍禁忌(1),化学性配伍禁忌即某些药物配合在一起会发生化学反应,不但改变了药物的性状,更重要的是使药物减效、失效或毒性增强,甚至引起燃烧或爆炸等,化学性配伍禁忌常见的外观现象有变色、产气、沉淀、水解、燃烧

8、或爆炸等。 (1)变色:主要由于药物间发生化学变化或受光、空气影响而引起,变色可影响药效,甚至完全失效,易引起变色的药物有碱类、亚硝酸盐类和高铁盐类,如碱类药物可使芦荟产生绿色或红色荧光,可使大黄变成深红色,碘及其制剂与鞣酸配合会发生脱色,与淀粉类药物配合则呈蓝色;高铁盐可使鞣酸变成蓝色。 (2)产气:指在配制过程中或配制后放出气体,产生的气体可冲开瓶塞使药物喷出,药效会发生改变,甚至发生容器爆炸等,如碳酸氢钠与稀盐酸配伍,就会发生中和反应产生二氧化碳气体。,化学性配伍禁忌(2),(3)沉淀:由2种或2种以上药物溶液配伍时,产生1种或多种不溶性溶质,如氯化钙与碳酸氢钠溶液配伍,则形成难溶性碳酸

9、钙而出现沉淀;弱酸强碱与水杨酸钠溶液、磺胺嘧啶钠溶液等与盐酸配伍,则生成难溶于水的水杨酸和磺胺嘧啶而产生沉淀;如生物碱类的水溶液遇碱性药物、鞣酸类、重金属、磺化物与溴化物,也产生沉淀等。 (4)水解:某些药物在水溶液中容易发生水解而失效,如青霉毒在水中易水解为青霉二酸,其作用丧失。 (5)燃烧或爆炸:多由强氧化剂与强还原剂配伍所引起,如高锰酸钾与甘油、甘油和硝酸混合或一起研磨时,均易发生不同的燃烧或爆炸,常用的强氧化剂有高锰酸钾、过氧化氢、漂白粉、氯化钾、浓硫酸、浓硝酸等;常用的还原剂有各种有机物、活性炭、硫化物、碘化物、磷、甘油、蔗糖等。,药理性配伍禁忌,药理性配伍禁忌即2种或2种以上药物互相配伍后,由于药理作用相反,使药效降低、甚至抵消的现象,属于本类配伍禁忌的药物很多,如中枢神经兴奋药与中枢神经抑制药、氧化剂与还原剂、泻药与止泻药、胆碱药与抗胆碱药等; 因此,只有正确掌握药物的药理作用,才能在临床用药时避免配伍禁忌的发生;另外,必须了解本类药配伍禁忌也是根据临床用药的情况出现的,有时会出现转化,它们在发挥其防治作用时是配伍禁忌,而当某一药物中毒时应用药理作用相反的药物进行解救,即不属于配伍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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