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授课 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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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56年,工厂安全卫生、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和工人职员 伤亡事故报告 1963年,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防止矿尘危害工作管理办法 1982年, 矿山安全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1984年,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 1991年,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国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的立法概况,2001年 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 责任追究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 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 导意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

2、系审核规范; 2002年 安全生产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 护条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 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 理办法; 2004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一)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制定统一执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组织和推动劳动安全卫生科学研究工作 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基础制度 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进行监督,四、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 建立健全各项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对职工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按规定 提供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 对未成年劳动者和从事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 的健康检查 权利:有权依法

3、制定内部劳动安全规章 有权对企业内部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执行实施监督 有权对违反制度者进行处罚,(三)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获得各项保护条件和保护待遇的权利 拒绝权 监督权 义务: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LOGO,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第一节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1,2,第二节 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主 要 内 容,http:/ 女职工特殊保护制度,一、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概念,女职工劳动保护是指在通常的 劳动保护之外,根据女职工身体结 构、生理机能的特点以及生育子女 的特殊需要,适用于女职工的一种 特殊的劳动保护。,1988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

4、护规定是 我国第一部综合性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 2012年,针对现有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了一些 修改,比较全面得规范了我国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的用工行为。,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内容,(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根据劳动法第59条和有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 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矿山井下作业 ;(2)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3)森林 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 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空架线作业; (5)连续 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 ,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此外,已婚待孕女职工 不得

5、从事铅、汞、苯、铜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 标准中第三级(中度)、第四级(轻度)的作业。,(二)对女职工的“四期”(经期、产期、孕期、哺 乳期)保护 1、经期保护 劳动法第60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 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 力劳动强度的劳动。”(高处是指高处作业分级 标准中二级以上),叶某2008年在某速冻饺子厂工作,双方签订了4年的劳动合同,叶某被安排在速冻车间工作。工作一段时间后,叶某经常感到腰疼,月经紊乱,到医院检查,医生认为造成上述疾病的原因是由于她长期在低温条件下工作所致,遂建议她调换工作岗位。于是叶某手持医院证明找厂领导要求调换工作岗位,但是遭到厂领导拒

6、绝。 思考:叶某的要求是否能得以支持?,案 例 讨 论,2孕期保护 (1)对怀孕满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时间和夜班 劳动; (2)禁忌在有害胎儿成长发育的场所工作; (3)禁忌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作业; (4)禁忌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拖拉机驾驶等; (5)禁忌从事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作业; (6)禁忌从事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3产期保护。 产期保护是对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特殊保护。 女职工特殊保护条例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 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也规定,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一

7、个婴儿,增 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也应给予一定时间的休假, 一般情况下,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给予15 天的休息,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 假期间,工资照发。,判断,某纺织厂女职工,现怀孕8个月,由于上班地点离家较远,加上怀孕身体不方便,要求提前休产假,是否可以? 某女职工与其男友未婚同居,并产下一男孩,是否可以享受产假? 女职工产前检查时间是否按病假处理? 某化肥厂女职工休完产假上班后,向厂方提出每班喂小孩2次。但由于离家较远,每次需花费1个半小时,工厂对此按事假处理,是否妥当?,张某系某幼儿园的厨师,在劳动合同履行 至第3年时怀孕,却不幸在怀孕5个月时流产

8、。 遵医嘱,张某自流产之日起即开始休息,共休 息了90天。幼儿园只按60天产假发给了张某 工资,其余30天按病假处理。对此张某不服, 认为自己是在上班过程中发生的意外,要求幼 儿园给予90天产假,并赔偿精神损失费6000 元。 思考:该女职工能享有多长假期?,案 例 讨 论,4哺乳期保护。 哺乳期保护是对女职工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期间的特殊保护。 劳动法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 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 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

9、,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LOGO,第二节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一、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概念,成年工劳动保护是指在通常 的劳动保护之外根据未成年人 的身体发育尚未成型的身体和生 理特点而在劳动过程中采取的特 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 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

10、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凿洞、凿道作业和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作业; (14)连续负重每小时6次以上并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 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 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 和动作频繁每

11、分钟大于50次的流水作业; (17)锅炉司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作了具体规定。 1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工实行定期健康检查。 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工作满1年; 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三、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2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需按规定的未成年 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检查,用人单位必须承 担检查费用。未成年工在规定的健康检查期间,应 算作工作时间,不得克扣其工资。 3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 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 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 动 。,国家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

12、保护实行登记制 度。要求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 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 办理登记。 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 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四、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实行登记制度,15岁的小强和16岁的小建初中未毕业就辍 学了。二人为改变家中的贫穷状况相约外出闯 世界。当身上带的钱花光后也未找到工作,只 能流落街头。2007年7月初,海鲜饭店的林老 板见二人可怜就收留了他俩,让他俩在店里干 点零活,管吃管住每月给700元工资。2008年 4月底劳动部门检查时发现林老板雇用二人的 事实,决定给予罚款3万元的处罚,并责令林 老板出钱将二人送回家乡。 问题:林老板的行为是否合法?劳动部门的处 罚是否合法?依据是什么?,案 例 讨 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为成年人,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也明确规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为成年人,用人单位 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 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1、责任改正,处以罚款; 2、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 3、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四、违反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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