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培训班资料1.ppt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3047691 上传时间:2019-06-30 格式:PPT 页数:124 大小: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培训班资料1.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24页
《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培训班资料1.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24页
《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培训班资料1.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24页
《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培训班资料1.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24页
《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培训班资料1.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培训班资料1.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培训班资料1.ppt(12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培训班,(细则条文解释)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混凝土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二00七年六月,1 总则,1.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 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1 总则 (续),1.2 管理对象: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本实施细则范围内的输水管产品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1.3 产品范围:输送水介质的混凝土管、玻璃纤维增强夹砂管(不论作为供水、还是排水用途),1 总则

2、(续),产品单元的划分: 按产品标准及生产工艺划分: 涉及9个产品标准,共分10个产品单元(其中混凝土管7个;玻璃纤维增强夹砂管3个)、19个产品品种。 产品单元、品种、规格型号划分及申请书中填写示例说明见表1.shs,1 总则 (续),对于超出实施细则规定产品单元的处理 应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需经审查部提出修订、补充实施细则的意见 并经全许办批准后执行; 现行按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不予发放许可证。,2 工作机构,组织机构框图:,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全国审查中心,省级技监局,产品审查部,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县级以上地方技监局,检验机构,省级审查中心,主管部

3、门,办事机构,技术机构,2 工作机构 (续),主管部门及职责 国家质检总局(教材P17、实施细则2.1)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教材P17-P18、 实施细则2.1) 省级技监局(教材P18、 实施细则2.3 )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全国30个) (教材P18、 实施细则2.3) 县级以上地方技监局(教材P18-P19 、实施细则2.3),2 工作机构 (续),办事机构及职责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教材P17-P18、 实施细则2.1) 省级许可证审查中心(教材P18),2 工作机构 (续),技术机构 产品审查部(全国73个) 产品检验机构(全国446个),2 工作机构 (续),混凝土输水管产品审查

4、部 2001年总局以(2001)597号文形式批准设立 组成: 国家水泥混凝土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单位)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副主任单位) 中国玻璃钢制品工业协会(副主任单位) 审查部日常工作机构设置地: 国家水泥混凝土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 工作机构 (续),主要职责(8项)(实施细则2.2条) 组织起草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跟踪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宣贯;,2 工作机构 (续),组织对相关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 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 推荐拟承担相

5、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 负责培训、推荐注册生产许可证审查员; 完成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2 工作机构 (续),产品检验机构 资格 省级以上技监局认可 省级技监局或审查部推荐 全许办批准,2 工作机构 (续),检验机构主要职责:(教材P19、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许可证产品检验 试生产产品检验 无证查处产品检验、补证产品检验 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的产品检验,2 工作机构 (续),产品检验机构(实施细则2.4条) 混凝土管:(目前3个) 玻璃纤维增强夹砂管:(目前2个),3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 有营业执照; 3.2

6、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3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续),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3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续),上述七个基本条件构成企业实地核查的主要内容-也是企业需要完善的工作内容,4 许可程序,.,企业申请,企业申请受理,企业实地核查,产品抽样检验

7、,申证材料汇总,证书颁发、公告,省局不受理决定书,补正,申证材料审批,国家局不许可决定书,不合格,不合格,不受理,合格,受理,合格,4 许可程序(4.1申请和受理),4.1 申请和受理: 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1.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申请书中“企业名称”应与公章上的企业名称及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一致;(申请书格式见教材P193),四、许可程序( 4.1申请和受理)(续),申请书封面上的“产品类别”和“产品名称”填写“输水管”;申请书中“二、申报产品基本情况”栏内的“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

8、一栏按表1中“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填写示例”及表1“备注”栏的要求填写; 表1.shs,四、许可程序( 4.1申请和受理)(续),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营业范围和经营方式覆盖申报的产品。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以受理时间为准),营业执照复印件由申请企业加盖公章。 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应加盖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确认章。,四、许可程序( 4.1申请和受理)(续),4.1.1.4 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一起办理许可证: 集团公司出具的与所属单位关系证明一式三份; 集团公司与所属公司申请书各一式三份 ; 集团公司与所

9、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式三份并加盖了各自公章;,四、许可程序( 4.1申请和受理)(续),集团公司申请书上“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明细”填写清楚。 申请书填写要求详见教材P32-P35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审查中心各一份。),四、许可程序( 4.1申请和受理)(续),4.1.2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受理,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四、许可程序( 4.1申请和受理)(续),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

10、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29企业对审查工作的反馈意见表(200705).doc,四、许可程序( 4.1申请和受理)(续),企业申请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况: 1、 申请产品不需要取得生产许可证的; 2、申请事项不属于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四、许可程序( 4.1申请和受理)(续),3、依据行政许可证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生产许可的,许可证主管机关经查实后,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1年内企业再次申请同一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四、许可程序( 4.1申请和受理)(续),4、依据行政许

11、可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3年内企业再次申请同一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 5、依据管理条例条五十五条的规定,企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3年内企业再次申请同一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四、许可程序( 4.1申请和受理)(续),4.1.3省级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审查部。 4.1.4自省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细则规定批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

12、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即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四、许可程序(4.2企业实地核查),条文: 4.2.1 审查部应当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要由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的人员可以审查员或观察员的身份参与企业实地核查.,四、许可程序(4.2企业实地核查),(核查计划及审查组组成需报审查中心备案) 4.2.2 审查部应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03核查总体计划表.doc(200705).doc 05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通知(200705).doc 06给

13、省局邀请函(200705).doc,四、许可程序(4.2企业实地核查)(续),4.2.3 审查组应当按照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3)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15混凝土管实地核查记录表(200705).doc16玻璃钢管实地核查记录表(200705).doc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四、许可程序(4.2企业实地核查)(续),4.2.4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前向企业报告核查情况,并核实企业名称、住所及生产场地;如能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审查组应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核查结论(核查记录和核查报告), 19企业实地核查报告(200705)

14、.doc 并留存企业备案(复印件),,四、许可程序(4.2企业实地核查)(续),并应向企业说明:该企业审查全部合格后(包括抽样检验),企业所取证书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申请单元名称、抽样单元、证书明细的内容);,四、许可程序(4.2企业实地核查)(续),不能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核查结论。(核查记录和核查报告复印件也要在书面通知时留存企业备案),四、许可程序(4.2企业实地核查)(续),4.2.5 审查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时效要求) 并将核查结论及不合格项报告(包括对不合格项的事

15、实描述和整改要求)告知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四、许可程序(4.2企业实地核查)(续),18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项整改要求表(200705).doc 23给省局关于企业核查及检验结果的通知(200705).doc 4.2.6 对于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已受理的企业,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实地核查的应当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四、许可程序(4.2企业实地核查)(续),4.2.7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4审查不合格登记表(200705).doc 4.2.8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

16、品抽样检验,企业审查工作终止。,四、许可程序(4.3产品抽样与检验),条文 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见5.4)中相关产品的抽样规则抽封样品,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四、许可程序(4.3产品抽样与检验)(续),并填写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抽样单(见5.4.6)一式三份(检验机构、审查部、审查中心各一份)。 (企业需要留存抽样单用复印件),四、许可程序(4.3产品抽样与检验)(续),4.3.2 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审查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需要

17、现场检验的,由审查部在企业实地核查合格后5日内书面通知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同时将已抽取样品的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抽样单发送至该检验机构。22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书(200705).doc,四、许可程序(4.3产品抽样与检验)(续),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室内检验工作,在收到审查部书面通知后,自实地核查合格之日起30日内完成现场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一式四份(企业、审查部、审查中心和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各一份)。产品现场检验及室内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四、许可程序(4.3产品抽样与检验)(续),4.3.4 对于省级许可证办公

18、室已受理的企业,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送样和检验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产品抽样、送样和检验的应当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 4.3.5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四、许可程序(4.4审定与发证),条文: 4.4.1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核查记录、核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四、许可程序(4.4审定与发证)(续),4.4.2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全国许

19、可证办公室。,四、许可程序(4.4审定与发证)(续),4.4.3 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四、许可程序(4.4审定与发证)(续),4.4.4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将获证企业名单以公告、网络(http:/)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四、许可程序(4.5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4.5.1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

20、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四、许可程序(4.5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续),4.5.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 4.5.3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 (教材P200,申请书“七、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明细”),五、审查要求,实地核查开始的第一项工作是需要企业确认其申请的产品单元、产品标准、产品品种、规格型号,签字盖章确认)10申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确认表(200705).doc,五、审查要求(5.1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5.1 企业生产输水管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见实施细则P12表2),五

21、、审查要求(5.2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5.2 企业生产输水管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见实施细则P16表3、P19表4) 必备生产设备均要逐项核对,填写核查表 11混凝土管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装核查表(200705).doc 13玻璃钢管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装核查表(200705).doc,五、审查要求(5.2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续),必备检测设备均要逐项核对,填写核查表 12混凝土管企业必备检测设备核查表(200705).doc 14玻璃钢管企业必备检测设备核查表(200705).doc 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为否决项,缺少其中设备均为不合格,均会导致核查结果不合格。,五、审查要求(

22、5.3实地核查办法),5.3 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实施细则P53附件) (核查办法条款解释参见教材P81-P113,可作为企业申证工作准备的参考),五、审查要求(5.3实地核查办法)(续),核查之前审查组会与企业沟通实施计划07企业实地核查实施计划表(200705).doc 通过首次会议对核查活动做出安排(教材P73),参会人员需签到08首末次会议签到表(200705).doc,五、审查要求(5.3实地核查办法)(续),审查组会以独立公正、科学客观、诚实守信的工作原则进行企业实地核查,并予以客观记录: 15混凝土管实地核查记录表(200705).doc 16玻璃钢管实地核查

23、记录表(200705).doc,五、审查要求(5.3实地核查办法)(续),核查结果形成核查报告:19企业实地核查报告(200705).doc 对核查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整改要求并告知省局许可证办公室: 18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项整改要求表(200705).doc (核查记录、核查报告、不合格项及整改要求等核查资料复印件留存企业备案)。,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5.4.1 抽样规则及抽样单 抽样规则: 5.4.1.1- 5.4.1.10 (见实施细则P22表5-P31表14) 抽样由审查组在实地核查合格后抽样。核查不合格不再抽样。,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如何确定产品品种 (详

24、见实施细则P1表1“产品品种”) 说明: 自应力管:按配筋和管模结构分为型管、型管和型管三个产品品种。 钢筒管:按其结构分为L型管和E型管二种产品品种。,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砼低压管:分DYRCP、DYZG、DY-YYG、DY-SYG、DYPCCP五个产品品种。( “DY-YYG、DY-SYG”在细则P26表9“抽样方法”第一行中漏印,请补正)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按其生产工艺分为型、型和型三个产品品种。 以上产品品种在申请时要分别列出 核查报告按产品品种分别报告。,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如何确定抽样产品 在P22表5-P31表14“抽样方法”中自然段落“

25、对于发证企业及已获证企业增所属单位.”中规定。,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举例说明 钢筒管:对于发证企业及已获证企业增所属单位、增产品品种,其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的“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内填写的规格型号的产品必须检验;,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另从符合抽样条件的该品种其他规格型号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一种规格型号的产品作为另一受检批。已获证企业增规格、增工作压力、增覆土深度,只需检验所申请的规格型号的产品。,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表12):对于发证企业及已获证企业增所属单位、增产品品种,其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的“

26、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内填写的规格型号的产品必须检验;已获证企业增公称内径或增压力等级,只需检验所申请的规格型号的产品。,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注: 以前已获证企业,现在申请混凝土排水管或玻璃钢管等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为增产品单元,其产品检验按该产品单元检验抽样规则中的发证情况处理。,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如何确定抽样地点: 在P22表5-P31表14“抽样方法”中明确“在受检企业自检合格的成品堆场中抽样”。,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抽样产品组批原则: (在P22表5-P31表14“抽样方法”的抽样地点后明确)。 确定抽样产品的生产期限: 确定抽样产品

27、的组批规则: 确定批产品的抽样数量: (审查组负责抽取样品总数,样品的再分配由检验机构负责),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填写抽样单(见实施细则P32表15)20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抽样单(200705).doc 企业在实施细则P3“2.4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中规定的检验机构中自主选择。,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抽样时应有受检企业人员在场;抽样单一定要签字、盖章,填写清晰、齐全 已封样的产品不得更换、修补和随意移动。(抽样单中明确样品的具体封存地点),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关于检验抽样规则表中“其它说明”栏的说明: “现场检

28、验使用企业的水压检验装置时,检验组应将所检规格型号管子的水压试验制度的书面文件提供给企业水压试验机操作人员,检验人员应在现场全程监督水压检验过程;,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检验完毕应请水压机操作人员在该文件上签字后带回检验机构随检验原始记录一同留存。” (本规定的目的在于加强现场检验的受控) 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见实施细则P33表16-P52表25,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几点说明: 1、关于JC/T640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内水压力、外压荷载和保护层厚度允许复检的说明: GB/T11836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型式检验中规定内水压力和外压荷载各检验3根,

29、“当有1根不合格,允许抽取2根管子进行复检,2根管子都合格判该项合格。3根中有2根不合格,不得复检,判该项不合格” 。,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JC/T923混凝土低压排水管型式检验中规定外压荷载或抗裂压力各检验2根,“如有1根管子不合格时,应取加倍数量复检。复检时如仍有1根不符合要求,则该批管子应降级使用或报废”。 JC/T640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型式检验中规定内水压力和外压荷载各检验3根,但未明确是否可以复检。,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为了三种排水管在判定时尺度基本一致,经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本实施细则在检验规则中规定按JC/T640生产

30、的顶管其内水压力和外压荷载可以复检,其复检判定规则与GB/T11836排水管的复检判定原则一致为:,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3根均合格为单项合格;3根中有1根不合格,允许加倍复检2根,复检的2根管子均合格,判该项合格。3根中如有2根或2根以上不合格,不得复检,判该项不合格”。,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同样,关于保护层厚度的复检,GB/T11836和JC/T923均规定允许复检,而JC/T640未明确规定可否复检,为了统一尺度,在JC/T640生产产品的检验规则中规定保护层厚度可以复检。,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2、关于混凝土低压排水管(JC/T923

31、-2003)直接引用GB5696-2006预应力混凝土管标准的说明: 混凝土低压排水管(JC/T923-2003)标准中直接引用了GB5695-1994和GB5696-1994。由于产品标准GB5695-1994和GB5696-1994已被GB5696-2006预应力混凝土管替代(从2007年2月1日起),,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经与GB5696-2006预应力混凝土管和JC/T923-2003标准起草人和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讨论认为JC/T923-2003标准中直接引用的GB5695-1994和GB5696-1994可以用GB5696-2006来替代,因此本实施细则检

32、验规则中引用标准的相关部分均按GB5696-2006进行了替代。,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3、实施细则中自应力混凝土输水管水压抗渗性能检验的规定: GB4084-1999自应力混凝土输水管型式检验中对抗渗性能的判定要求与出厂检验一致,而出厂检验中规定“管子抗渗性能:(合格品)允许有潮片,表面砂眼漏水不超过三点,合缝漏水不超过二处,每处长度不超过200mm,允许修补后再试一次,应达到不渗水”。,五、审查要求(5.4检验规则)(续),经与标准起草人核实后了解到这是标准中对生产过程的检验控制要求,作为型式检验要求是不妥的。经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后认为:型式检验抗渗性能的要求

33、表述为“应不渗水,管身每平方米允许出现不超过20cm2的潮片”更合适,实施细则采用了上述表述。,六、证书和标志(6.1证书),6.1.1 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六、证书和标志(6.1证书),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产品单元名称、产品标准、产品品种、规格型号等必要的技术参数,其表达方法和含义详见本细则表1中的“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填写示例”及“备注”栏表1.shs。 (证书副本的插页中载明产品明细),六、证书和标志(6.1证书)(续),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证书还载明

34、与其一起申请办理的所属单位的名称、生产地址和产品名称。 6.1.2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重新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六、证书和标志(6.1证书)(续),6.1.3 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工作压力(或静水压力、外压级别、压力等级)或覆土深度时,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对增项产品补充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符合条件的,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六、证书和标志(6.1证书)(续),6.1.4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发生较大改变

35、时,企业应及时执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要求。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将适时修订本实施细则,组织必要的补充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六、证书和标志(6.1证书)(续),6.1.5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较大变化的(包括生产地址迁移、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等),企业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审查部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六、证书和标志(6.1证书)(续),6.1.6 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在变更名称后1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

36、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名称变更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材料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变更申请书”详见教材P204-P206),六、证书和标志(6.1证书)(续),补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许可中心200750号”文(2007.5.10): 证书中“生产地址”打印错误企业提出更改时,省局应将企业提交的生产许可证更正登记表及有关证书转交审查部,并由其确认、签署意见,上报审查中心。,六、证书和标志(6.1证书)(续),6.1.7 企业应当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毁损,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补领生产许可证申请。

37、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补领生产许可证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材料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补领申请书”详见教材P204-P206),六、证书和标志(6.1证书)(续),6.1.8集团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新增所属单位需要与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新增所属单位审查合格后,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六、证书和标志(6.1证书)(续),补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许可中心200750号”文(2007.5.10): (一)集团公司的所属单位已经以所属单位名义获得了许可证,现将该证书转变为集团公司方式取证:,六、证书和标志(6.1证书)(续),集团公司和其所属单位分别填

38、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申请类别处选择“其他”,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写明申请取证方式变更的情况。 集团公司须在“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明细”处填写所属单位的信息。 应提供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关系证明。 待发证企业登记表“说明”栏填写“取证方式变更”。,六、证书和标志(6.1证书)(续),企业同时还要更名的,除了填写上述申请外,还需填写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应提交需变更的全部证书及有关规定要求的上报材料。,六、证书和标志(6.1证书)(续),(二)以总公司名义取证的所属单位,从集团公司中独立并单独取证: 所属单位独立取证书,应填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申请类别选择“其他”,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处

39、写清楚申请取证方式变更的情况。 待发证企业登记表“说明”栏填写“取证方式变更”。,六、证书和标志(6.1证书)(续),企业同时还要更名的,除了填写上述申请表外,还需填写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应提交需变更的全部证书及有关规定要求的上报材料。,六、证书和标志(6.1证书)(续),对以上两种情况,由省局把握,若确属企业生产地址、生产条件、管理机制未变化,则不需要现场审核,可直接办理变更。产业政策的产品除外。,六、证书和标志(6.1证书)(续),(三)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待发证登记表(二)中“所属省份”填写各集团公司总公司的所属省份,不填写所属单位的所属省份。证书统一发放到集团公司所在省局,由集团公司自

40、行分发至所属单位。,证书正本,证书正本照片,证 书 副 本 照 片,证书插页照片,证书插页照片,六、证书和标志(6.1证书)(续),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流程图见教材P28。(P28“产品抽样与检验”框图下的“合格”字样删除),六、证书和标志(6.2标志),6.2.1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QS标志由企业自行印(贴)。可以按照规定放大或者缩小。,六、证书和标志(6.2标志),生产许可证标

41、志属于质量标志,其主要作用: 表明本产品取得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明示本产品符合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基本要求; 有利于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有利于消费者识别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证书和标志(6.2标志),6个月内标注过渡期的计算以产品的生产日期界定,分以下两种情况: 2005年11月1日以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自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后生产的产品必须标注标志和编号,以生产日期为准; 2005年11月1日以前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2006年11月1日之后生产的产品必须标注标志和编号,以生产日期为准。,六、证书和标志(6.2标志)(续),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K0

42、8-002-。其中,XK代表许可,前两位(08)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002)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六、证书和标志(6.2标志)(续),6.2.2 具有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单独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六、证书和标志(6.2标志)(续),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分别标注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六、证书和标志(6.2标志)(续),6.2.3 委托加

43、工企业必须按照备案的标注方式,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进行标注。 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六、证书和标志(6.2标志)(续),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六、证书和标志(6.2标志)(续),标志:QS标志 编号:XK08-002-# 原编号:XK23-202-# 终身不变:变更、迁址、增项、补领 标注到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 (全许办200558号文) 标志与编号半年

44、内完成标注 许可证注销后其证书编号作废,七、委托加工备案程序(7.1委托企业申请备案条件),从事委托加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必须分别到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备案。 委托企业备案条件: 7.1.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七、委托加工备案程序(7.1委托企业申请备案条件),7.1.2 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涉及产业政策的,应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7.1.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七、委托加工备案程序(7.2被委托企业申请备案条件),被委托企业备案

45、条件: 7.2.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 7.2.2 已获得生产许可证; 7.2.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七、委托加工备案程序(7.3备案申请材料),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分别向其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交以下备案申请材料: 7.3.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详见教材P209-P213); 7.3.2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3.3 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3.4 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八、收费,8.1 根据原国家物

46、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验费。,八、收费(续),8.2 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产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八、收费(续),8.3产品检验费:应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31793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有关

47、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企业直接向检验单位支付。 (产品检验费是按产品品种收取的;实地核查也是按产品品种分别进行的),八、收费(续),8.5 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凡经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的所属单位以及集团公司应当分别缴纳审查费和产品检验费。 8.6 委托加工备案不得向企业收费。,九、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9.1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 服务经济建设大局; 9.2 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9.3 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九、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续),9.4 恪尽职守,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 9.5认真

48、学习、努力实践,不断提高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业务素质; 9.6 廉洁正直,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贪赃枉法;不刁难企业、妨碍企业的正常经营;不借办事之机,吃、拿、卡、要、报;,九、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续),9.7精神饱满、热情服务、谦虚谨慎、文明待人,不推诿、扯皮、拖沓、应付,树立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良好的形象。 9.8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09审查部工作人员公正性声明及保密承诺.doc,十、附则,10.1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10.2 本实施细则由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10.3本实施细则自2007年5月20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作废。,谢谢各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