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母亲所生儿童的干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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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艾滋病、梅毒和乙肝 感染母亲所生儿童的干预/随访,2,一、艾滋病感染母亲所生儿童的干预,应用抗病毒药物 指导喂养 预防接种 预防性应用复方新诺明 艾滋病检测 随访,3,(一)应用抗病毒药物,预防用药: 新生儿出生后尽早(6小时内)服用NVP或AZT4-6周 奈韦拉平(NVP)方案 齐多夫定(AZT)方案,国家免费下发,省保健院取药,4,新生儿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5,尽早服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生后6小时内 超过12小时后用药效果会减弱 服药时间最迟不超过24小时,6,新生儿预防性抗病毒用药,喂药方法: 喂药用具:奶嘴、喂药器、注射器 喂药姿势:头高脚低位 喂药频次:少量多次 注意:若1小时

2、内出现呕吐,应及时补服一 剂,并观察1小时。,7,新生儿应用抗病毒药物的常见副作用,骨髓抑制 急性线粒体毒性反应:严重酸中毒、多系统功能衰竭和贫血。 其它:肝功能异常、早产、低血糖、高胆红素血症、粒细胞减少症等。 因此需定期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和肾功能等检测。,一般服药一个月后,服药前-知情同意书,8,(二)指导喂养,喂养方式的选择 推荐人工喂养 避免母乳喂养 杜绝混合喂养,9,喂养方式的选择,HIV感染母亲的母乳中含有HIV病毒,通过母乳喂养可以导致婴儿的感染,应避免母乳喂养 人工喂养可降低母婴传播率50-67%,在不能确认婴儿是否被感染之前,应选择人工喂养 混合喂养的感染几率最高,应

3、该杜绝混合喂养,10,11,(三)预防接种,预防接种对于HIV感染或可能感染的儿童预防相关的传染病同样非常重要。 HIV感染的儿童免疫功能逐渐受到破坏,更需要免疫接种给予及时的保护。 但当免疫功能破坏到一定程度 时,机体不但对疫苗反应差, 起不到对传染病的预防作用, 反而会因接种而致病。,12,预防接种的原则,建议在监测儿童有无艾滋病临床症状、CD4细胞及CD4细胞百分比的基础上,科学指导计划免疫。 HIV感染儿童不宜使用活病毒疫苗(卡介苗、脊髓 灰质炎、麻疹疫苗),不推荐使用水痘及轮状病毒疫苗。 未完成预防接种的婴儿和儿童应进行保护性隔 离,避免在人群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停留。在除外HIV感

4、染后应尽快补种未接种的疫苗,完成 初级免疫。,13,预防接种的原则,如果有条件监测HIV感染母亲所生的18个月以内的婴儿的CD4细胞计数及CD4百分比。如果CD4细胞计数1500/mm3、CD4细胞百分比25%,可以按正常程序进行疫苗接种。 感染HIV的儿童,或者出现发育迟缓、反复感染等临床表现的儿童,或其CD4细胞1500 /mm3,CD4细胞百分比25%的儿童,则不接种任何活疫苗。,14,我国预防接种情况,目前我国普遍采用的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是减毒活疫苗,不适于HIV感染或尚未除外HIV感染的婴儿接种。在不能得到灭活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前可暂时不接种这种疫苗 。 一旦除外HIV感

5、染应及时补种尚未接种的疫苗,完成婴儿时期的初级免疫。,15,HIV阳性儿童的预防接种,流感嗜血杆菌b疫苗(2个月开始接种3剂,中间间隔60天) 流感疫苗(1岁以后每年使用单剂) 肺炎双球菌疫苗(2岁以后开始使用) 灭活的水痘疫苗,16,(四)预防性应用复方新诺明,卡氏肺孢子虫肺炎(PCP)是引起艾滋病感染儿童死亡的首要原因(50-60%),尤其在生后6个月内。但婴儿的诊断在早期很难,所以建议HIV感染母亲所生的儿童要预防性应用复方新诺明。,17,药物预防适应证,18,复方新诺明的用法,感染HIV母亲所生婴儿出生后4-6周开始应用复方新诺明,口服SMZ/TMP(每片SMZ100mg + TMP2

6、0mg,为泡腾片,可置于2.5ml纯净水中溶 解),剂量应根据婴儿的体重计算,分两次服用,每周连续服用3天。,19,常见副作用,最常见的副作用是药物过敏,多表现为皮疹,轻者红斑性药疹,重者Stevens-Johnson综合征。 引起血象的变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或出现临床指征时,应每个月进行血常 规检测;如果联合使用AZT,应在用药的第1个月每两周检测1次。 其他可能的副作用:发热、肝功异常、血钾升高和肾功能损伤等。,20,副作用的处理,对于较轻微的副作用,在症状出现时即采取积极的对症处理,如皮疹可用抗组胺类药物处理,恶心可用止吐类药物处理,发热可用解热类药物处理等。 对于严重的副作用应马上停药

7、并及时转诊到有条件的医院进行处理。 过敏或不能耐受者,可用戊烷脒。 最好在早饭后和晚饭后服药,服药后注意多给婴儿喝水 。,21,停药指征,未满18月龄的婴幼儿,HIV早期诊断检测结果阴性。 已满18月龄的儿童,HIV抗体检测阴性,已排除感染。 治疗中出现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如:出现固定性药疹或StevensJohnson综合症等严重的皮肤反应、肝肾功能不全或严重的骨髓抑制。,22,(五)艾滋病检测,儿童早期诊断 适用范围 检测方法 检测程序及结果报告 辽宁省HIV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 早期诊断血样递送程序 血样本的采集、递送、检测与结果反馈 艾滋病抗体检测,23,儿童早期诊断,适用范围 未满18

8、个月的HIV感染产妇所生婴幼儿 未满18个月的婴幼儿,其母亲HIV感染状态不详,儿童出现HIV相关临床表现,临床怀疑HIV感染者,24,儿童早期诊断,检测方法 应用HIV核酸(DNA或RNA)检测进行早期HIV感染诊断。 采集血样本制备滤纸片干血斑(DBS) 或EDTA抗凝全血。考虑母亲血液污染因素,不推荐使用脐带血进行HIV核酸检测。,25,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程序及结果报告,所有婴儿于出生后6周(42天)采集第一份血样本(血样本可制备成DBS或EDTA抗凝全血),送检。 若第一份检测呈阳性反应: 尽快再次采集第二份血样本进行检测。 如两份血样本检测均呈阳性反应,报告“婴儿HIV感 染早期诊断检

9、测结果阳性”,确定儿童感染HIV。 (对确定感染儿童及时进行追踪和病情监测,将婴儿转介到儿童抗病毒治疗医疗服务机构,并为婴儿提供机会性感染预防等措施) 若第二份血样本检测呈阴性反应,待婴儿满3个月再次采集血样本进行检测。,26,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程序及结果报告,若第一份血样本检测呈阴性反应,继续提供儿童保健和随访服务,待婴儿满3个月再次采集血样本进行检测。 若婴儿满3个月再次检测呈阴性反应,报告“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检测结果阴性”,婴儿按照未感染儿童处理,继续提供儿童保健随访服务;再于儿童满12个月时,按照“HIV感染产妇所生儿童HIV抗体检测流程”,开始HIV抗体检测,最终确定儿童感染状态。

10、 若婴儿满3个月再次检测呈阳性反应,尽快再次采集血样本进 行检测。第三份血样本检测呈阳性反应,报告“婴儿HIV感染 早期诊断检测结果阳性”;如第三份血样本检测呈阴性反应, 报告“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检测结果阴性”;分别按照前述流程提供相应服务。 ,27,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及服务流程,28,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程序及结果报告,对于不同时间“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均呈阴性反应的喂哺母乳的婴幼儿,应在完全停止喂哺母乳后的6周和3个月(若6周时检测结果为阳性可尽快)再次采血进行核酸定性检测,进行早期诊断。 如果婴儿第一次采血时已满3个月,但未满12个月,应尽快在不同时间

11、采集两份血样本;同时将两份血样本送检,按照前述流程进行检测。 如果儿童第一次采血时已满12个月,应首先进行HIV抗体检测。 如儿童已满18个月后则可直接进行抗体检测。,29,辽宁省HIV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 早期诊断血样递送程序,1、负责HIV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随访的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早期诊断的血样采集。 2、采血前需清晰、完整、准确填写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检测采样单及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信息采集卡。 3、采血机构负责将血样本与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信息采集卡一起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国家检测机构。考虑血样本保存因素,在正常工作日的每周一至周二采血,血片充分干燥后按递送要求立即邮寄。,30,辽宁

12、省HIV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 早期诊断血样递送程序,4、采血机构将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检测采样单以挂号信形式(保密、单独)邮寄至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并电话通报,同时上报采样单的电子版。 5、信息反馈:省妇幼保健院负责与国家检测机构联系并将结果反馈采血机构,采血机构按照项目要求上报信息。,31,辽宁省HIV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 早期诊断血样递送程序,附件1: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检测采样单 _ 样本编号: 儿童姓名: 性别: 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母亲姓名: 住址:_ 采血机构通讯地址及邮编:_ 采血机构相关工作责任人联系电话: _采集者:_ 采样日期: 年 月 日 _ 说明:1.样本编号:为调

13、查表编号+月龄; 2.采样单信息填写务必清晰、完整、准确 。,32,辽宁省HIV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 早期诊断血样递送程序 附件2: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信息采集卡及滤纸样,说明:1.滤纸同新生儿疾病筛查用滤纸;2.滤纸片采血印圈共5个,印圈直径8mm;3.信息采集卡与滤纸片装订在一起,装订处既不要覆盖滤纸片采血印圈,也不要覆盖采集卡信息;4.样本编号:为调查表编号+月龄;5. 采集卡信息填写务必清晰、完整、准确。,33,辽宁省HIV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 早期诊断血样递送程序,附件3:国家检测机构通讯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邮编102206) 性艾中心参与实验室 联系人:姚均 ( 联系

14、电话:010-58900630 ) 附件4:辽宁省妇幼保健院通讯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邮编110005)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儿保指导科 联系人:宋辉青 联系电话:024-23371735 E-mail:,34,(五)艾滋病检测,儿童早期诊断 适用范围 检测方法 检测程序及结果报告 辽宁省HIV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 早期诊断血样递送程序 血样本的采集、递送、检测与结果反馈 艾滋病抗体检测,35,艾滋病抗体检测,艾滋病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未进行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或早期诊断结果阴性者,应于12月龄、18月龄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以明确艾滋病感染状态。,36,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抗体

15、检测及服务流程,37,(六)随访,时间:1、3、6、9、12和18月龄。 内容:常规保健、生长发育监测、感染 状况监测、预防营养不良指导和 免疫接种等。 随访人员需按规定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38,HIV感染的临床表现,婴儿 生长发育落后 AIDS脑病 肌张力异常 神经系统发育倒退 母婴传播的婴儿可发生各种畸形,新生儿可有低体重、肝脾淋巴结肿大,间质性肺炎等,39,儿童HIV感染的临床表现,生长发育迟缓或停滞 消耗综合征 淋巴结病综合征 间歇或持续性低热和高热 肺部病变 反复细菌性感染 不明原因反复发作的慢性腹泻 神经系统损害 不明原因的血小板减少 皮肤粘膜的反复感染

16、恶性肿瘤,40,孕产妇编号: 儿童编号: 表3、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保密) 省(自治区、市) 县(市、区) 医院(妇幼保健院),孕产妇姓名: 身份证号: . 儿童姓名: 性别: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汉、 壮、 满、 回、 苗、 维吾尔、 彝、 土家、 蒙古、 藏、 其他 现住址(详填): 乡(镇、街道) 村 (门牌号); 联系电话(非必填): 随访日期: 年 月 日 儿童月龄: 月 随访人姓名: 一、感染妇女情况 (一)随访情况: 随访、 未随访、 已失访,失访原因 (二)存活情况: 存活、 死亡,死亡原因 、 不详 (三)转介服务: 未提供、 提供,

17、转介原因 ,转介机构 (四)避孕情况: 未避孕、 不详 避孕,避孕方法(可多选): 安全套、 宫内节育器、 口服避孕药、 不详、 其他 开始应用避孕方法时间: 年 月,41,二、儿童情况 (一)随访情况: 随访、 未随访、 已失访,失访原因 (二)存活情况: 存活、 死亡,死亡原因 ,死亡时间: 年 月 日 (三)转介服务: 未提供、 提供,转介原因1 ,转介机构1 转介原因2 ,转介机构2 (四)生长发育:体重: 不详、 . 千克, 年龄别体重评价: 下 中 上 身长: 不详、 . 厘米, 年龄别身长评价: 下 中 上 身长别体重评价: 下 中 上 (五)喂养方式: 纯母乳喂养、 人工喂养、

18、 混合喂养、 其他 (六)辅食添加: 未添加、 已添加, 月龄开始添加 (七)疾病情况(多选): 未发现、 病理性黄疸、 上呼吸道感染、 病理性腹泻、 肺炎、 贫血、 佝偻病、 中重度营养不良、 不详、 其他 (八)相关症状(多选): 未发现、 间歇或持续性发热、 持续性咳嗽、 皮疹、 全身性淋巴结肿大、 口、咽部念珠菌感染、 肝脾肿大、 不详、 其他 (九)预防接种情况: 卡介苗: 未接种、 接种、 不详 乙肝疫苗: 未接种、 接种,(第 1/ 2/ 3针)、 不详 脊髓灰质炎疫苗: 未接种、 接种,(第 1/ 2/ 3剂)、 不详 麻疹疫苗: 未接种、 接种、 不详 百白破混合制剂: 未接

19、种、 接种,(第 1/ 2/ 3针)、 不详 其他: 未接种、 接种, 、 不详 (十)HIV检测: 未检测(跳至(十三)应用复方新诺明预防卡氏肺孢子虫肺炎处) 已检测,检测时间: 年 月 日 (十一)HIV检测结果: 阴性、 阳性、 不确定、 不详、 其他 (十二)HIV检测方法(多选): DNA PCR或其他早期诊断、 抗体筛查、 抗体确认试验、 不详、 其他 (十三)预防应用复方新诺明: 未应用、 应用,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是否停药: 否、 是,停止时间: 年 月 日, 停止原因_ (十四)备注(非必填): 报告单位(盖章): 报告医生: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42,二

20、、梅毒感染母亲所生婴幼儿的干预,预防性治疗 随访 先天梅毒治疗,43,(一)预防性治疗,适用范围 孕产妇孕期未接受规范治疗 孕期未接受全程、足量的青霉素治疗 孕期接受非青霉素方案治疗 分娩前1个月内才进行抗梅毒治疗 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阳性、滴度不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且没有临床表现的儿童,44,新生儿预防性治疗方案,出生后应用苄星青霉素G ,5万单位/kg,分双臀肌肉注射。(只用一次),45,(二)随访,婴儿出生后1周内,以后每3个月进行1次感染状态监测,至18月龄或明确感染状态。 如果未感染TP(非TP抗体来源于母体),则非TP抗体滴度常在3个月后下降,6个月时转阴。母体来源的TP

21、特异性抗体可在15未感染的婴儿体内存留1215个月之久。 排除先天梅毒感染,停止观察标准: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连续2次阴性;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由阳性转为阴性或18月龄后阴性。,46,(二)随访 先天梅毒诊断:,出生时非TP抗体试验阳性且滴度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或暗视野显微镜检测到梅毒螺旋体或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阳性的儿童诊断为先天梅毒。 对出生时非TP抗体试验阴性或非TP抗体试验阳性、滴度低于母亲分娩前滴度4倍的儿童进行随访,对随访过程中非TP抗体试验由阴转阳或滴度上升且有临床症状的儿童,或者随访至18月龄时TP抗体试验仍持续阳性的儿童诊断为先天梅毒。 对诊断先天梅毒的儿童给予规范的治

22、疗,并上报先天梅毒感染的信息。,47,(二)随访,出生时非TP抗体试验阳性、滴度低于母亲分娩前滴度4倍但有先天梅毒临床症状的儿童,应先给予规范的治疗并随访,18月龄时TP抗体试验阳性者诊断为先天梅毒,上报先天梅毒感染的信息。 随访人员需按规定填写梅毒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 对诊断先天梅毒的儿童给予规范的治疗,并上报先天梅毒感染的信息。 注意:严格诊断标准,不要过度诊断。,48,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随访及先天梅毒感染状态监测图,49,早期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多在生后3周至3个月出现临床症状。类似二期梅毒,表现为暴发性的播散性感染。发育营养差、低热、贫血、肝脾肿大、浅表淋巴结肿大。 早

23、期表现为鼻炎、咽喉炎症状,因鼻塞可造成哺乳困难。,50,早期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皮疹为铜红色浸润性斑块,掌跖有大疱或脱屑。口角、肛周可发生线状皲裂性损害,皮肤干皱如老人,可伴脱发、甲沟炎、甲床炎。口腔内有粘膜斑。 常有骨软骨炎及骨膜炎。小腿伸侧骨膜增厚而成“马刀胫”。疼痛不能活动,称为巴罗(Parrot)氏假瘫痪。,51,52,53,54,(三)先天梅毒的治疗,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单位/k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 脑脊液异常者 水剂青霉素G,每日5万单位/公斤体重,分2次静脉滴注,连续1014天;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 每日5万单位/公斤体重,肌注,连续1014天。如无条件检查脑

24、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55,(三)先天梅毒的治疗,随访 先天梅毒治疗后1、2、3、6、12个月应随访加以评价。非TP抗原血清试验应每隔23个月重复检测直至其转阴或下降4倍为止。如果其滴度在612个月保持不变甚至上升,则必须对患儿临床症状及实验室检测给予重新评价(包括脑脊液检查),并给予青霉素G10天一疗程的方案。 治疗6个月后,若CSF-VDRL仍阳性,或CSF的其它指标异常,应对患儿进行再次治疗。患儿CSF检查有异常者,应每隔6个月检查一次脑脊液,直到正常。,56,孕产妇编号: 儿童编号: 表4II、梅毒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保密) 省(自治区、市) 县(市、区) 医院(妇

25、幼保健院),57,58,三、乙肝感染母亲所生婴幼儿的干预,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接种乙肝疫苗 指导喂养 每季度上报乙肝免疫球蛋白使用统计表,59,(一)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方案 时间:生后24小时内(越早效果越好) 剂量:100国际单位 方法: 肌肉注射,60,注意事项,HBIG:48小时后注射,其预防作用明显减小,超过7天无效。 乙肝免疫球蛋白正常为冷藏储存方式2-8 ,在常温下(25 摄氏度)不宜保存超过30分钟 乙肝免疫球蛋白应冷藏贮存,严禁冻结,久存可能出现低量沉淀,但一经摇匀立即消散。若有摇不散的沉淀、异物或安瓿有裂纹等,均不可使用。 玻璃瓶破裂、过期失效者不得使用。,61,(二)接种乙肝疫苗,方案: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24小时内及1月龄和6月龄的三次乙肝疫苗接种。,乙肝病毒的母婴阻断尚不能达到100%,免疫是否成功需较长时间的观察。,62,(三)指导喂养,新生儿在出生12h内注射HBIG和乙型肝炎疫苗后,可接受HBsAg阳性母亲的哺乳 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 2010年12月10日,63,64,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儿童相关表/卡上报说明,65,Q&A,66,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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