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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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解读,前言,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是在原建设部标准、建设部相关文件的基础上修订于近期发布实施的,规范保留了原文中积极有效的条款要求,也依据近年来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修订和强化,通过一段时间以来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看总体是可行可靠的,组织对规范要点的学习,以便正确使用把握是非常必要的!本人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规范的编制或评审,愿意借此机会将一些心得体会与各位同仁分享,不妥之处还望指正。,总则,1.0.1 为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

2、政策,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等施工用落地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型钢悬挑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支撑架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 1.0.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对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0.4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事故现场实测,扣件未正火,3 构配件,3.1 钢管 3.1.1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

3、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钢管的钢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级钢的规定。 3.1.2 脚手架钢管宜采用48.33.6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 3.2 扣件 3.2.1 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3.2.2 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事故现场实测,3.4 可调托撑 3.4.1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36mm,直径与螺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梯型螺

4、纹GB/T 5796.2、GB/T 5796.3的规定。 3.4.2 可调托撑的螺杆与支托板焊接应牢固,焊缝高度不得小于6;可调托撑螺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5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 。 3.4.3 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 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事故现场实测,3.5 悬挑脚手架用型钢,3.5.1 悬挑脚手架用型钢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 3.5.2用于固定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中HPB235级钢筋的规定。,悬挑脚手架示

5、意图,荷载,结构架荷载标准值为3.0kN/. 装修架荷载标准值为2.0kN/. 注:斜道上的施工均布荷载标准值不应低于2.0 kN/m2。 4.2.3当在双排脚手架上同时有2个及以上操作层作业时,在同一个跨距内各操作层的施工均布荷载标准值总和不得超过5.0kN/。,设计原则,5.1.2 计算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与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2,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4。 5.1.4 当纵向或横向水平杆的轴线对立杆轴线的偏心距不大于55mm时,立杆稳定性计算中可不考虑此偏心距的影响。,设计原则,5.2.6 立杆的稳定性应符合下列公式要求: 不组合风荷载时:

6、 组合风荷载时: (局部空间、薄弱环节) 5.2.7 计算立杆段的轴向力设计值N,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组合风荷载时: N=1.2(NG1k+NG2k)+1.4NQk 组合风荷载时: N=1.2(NG1k+NG2k)+0.9 1.4NQk,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应根据长细比由本规范附录A表A.0.6取值; 长细比,= lo / i lo计算长度(),应按本规范第5.2.8条的规定计算; i 截面回转半径(),可按本规范附录B表B.0.1采用;,设计原则,5.2.8 立杆计算长度lo应按下式计算: lo= k h 式中: k立杆计算长度附加系数,其值取1.155。 考虑单、双排脚手架整体稳定因

7、素的单杆计算长度系数,应按表5.2.8采用; h步距。,设计原则,5.2.10 单、双排脚手架立杆稳定性计算部位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脚手架采用相同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时,应计算底层立杆段; 2 当脚手架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满堂脚手架设计,5.3.3 立杆稳定性计算部位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满堂脚手架采用相同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时,应计算底层立杆段; 2 当架体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

8、现最大步距、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 3 当架体上有集中荷载作用时,尚应计算集中荷载作用范围内受力最大的立杆段。,满堂脚手架设计,5.3.4 满堂脚手架立杆的计算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lo= kh (5.3.4) 式中:k满堂脚手架立杆计算长度附加系数,应按表5.3.4采用; h步距; 考虑满堂脚手整体稳定因素的单杆计算长度系数,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1采用。,满堂架示意图,满堂脚手架设计,表 5.3.4 满堂脚手架计算长度附加系数 高度H (m) H 20 20 H 30 30 H 36 K 1.155 1.19 1.204 5.3.6 当满堂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m

9、1.5m,架体四周及中间与建筑物结构进行刚性连接,并且刚性连接点的水平间距不大于4.5m,竖向间距不大于3.6m时,可按本规范第5.2.6条5.2.10条双排脚手架的规定进行计算。,5.4.1 满堂支撑架顶部施工层荷载应通过可调托撑传递给立杆。 5.4.6 满堂支撑架立杆的计算长度应按下式计算,取整体稳定计算结果最不利值: 顶部立杆段: l0= k 1(h+2a) 非顶部立杆段: l0= k 2h 式中:k满堂支撑架计算长度附加系数,应按表5.4.6采用; h步距; a 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应不大于0.5m,当0.2ma0.5m时,承载力可按线性插入值。,5.4.7 当满堂

10、支撑架小于4跨时,宜设置连墙件将架体与建筑结构刚性连接。当架体未设置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刚性连接, 立杆计算长度系数按本规范附录C表C-2表C-5采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撑架高度不应超过一个建筑楼层高度,且不应超过5.2m; 2 架体上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不含风荷载)总和标准值不应大于7.5kN/m2; 3 架体上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不含风荷载)总和的均布线荷载标准值不应大于7kN/m。,地基承载力设计,5.5 脚手架地基承载力计算 5.5.2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为天然地基时,应按地质勘察报告选用;当为回填土地基时,应对地质勘察报告提供的回填土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乘

11、以折减系数0.4 ; 2 由载荷试验或工程经验确定。 5.5.3 对搭设在楼面等建筑结构上的脚手架,应对支撑架体的建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当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窗井内作法。,窗井作法,将型钢悬挑梁锚固在主体结构上的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的强度应按下式计算:,5.6.7 当型钢悬挑梁锚固段压点处采用2个(对)及以上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锚固连接时,其钢筋拉环或螺栓的承载能力应乘以0.85的折减系数。 5.6.8 当型钢悬挑梁与建筑结构锚固的压点处楼板未设置上层受力钢筋时,应经计算在楼板内配置用于承受型钢梁锚固作用引起负弯矩的受力钢筋。,脚手架搭设高度限制,6.1.2 单排脚手架搭

12、设高度不应超过24m;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50m,高度超过50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分段搭设等措施。,脚手架杆件连接,6.2.1 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单根杆长度不应小于3跨; 2 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1/3 1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

13、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6.3 立杆,6.3.1 每根立杆底部宜设置底座或垫板。 6.3.2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6.3.7 脚手架立杆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1m,宜高出檐口上端1.5m。,扫地杆,连墙件的布置,1 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 应从底层

14、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 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6.4.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6.4.5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6.4.6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连墙件图示,连墙件图示,6.4.7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

15、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再拆除。 6.4.8 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脚手架抛撑,剪刀撑与横向斜撑,6.6.1 双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 6.6.2 单、双排脚手架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应按表6.6.2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0600之间; 2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搭接应符合本规范第6.3.6条第二款的规定; 3 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

16、,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剪刀撑与横向斜撑,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图6.6.3 高度24m以下剪刀撑布置,剪刀撑,剪刀撑与横向斜撑,6.6.4 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斜撑的固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5.2条第2款的规定; 2 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

17、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距设置一道。 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脚手架横向斜撑,斜道,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1 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2 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1 斜道应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2 运料斜道宽度不应小于1.5m,坡度不应大于1:6;人行斜道宽度不应小于1m,坡度不应大于1:3; 3 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4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5 运料斜道两端、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本规范第6.4.1

18、条6.4.6条的规定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应按本规范第6.6.2条6.6.5条的规定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斜道脚手板,1 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 2 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应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处应采用三角木填顺; 3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 mm 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应为20 mm 30mm。,坡道,坡道,满堂脚手架,6.8.4 满堂脚手架应在架体外侧四周及内部纵、横向每6m至8m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当架体搭设高度在8m以下时,应在架顶部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

19、;当架体搭设高度在8m及以上时,应在架体底部、顶部及竖向间隔不超过8m分别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水平剪刀撑宜在竖向剪刀撑斜杆相交平面设置。剪刀撑宽度应为6m8m。 6.8.6 满堂脚手架的高宽比不宜大于3,当高宽比大于2时,应在架体的外侧四周和内部水平间隔6m9m,竖向间隔4m6m设置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当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设置钢丝绳张拉固定等措施。 6.8.8 当满堂脚手架局部承受集中荷载时,应按实际荷载计算并应局部加固。 6.8.9 满堂脚手架应设爬梯,爬梯踏步间距不得大于300mm。,满堂支撑架,6.9.1 满堂支撑架立杆步距与立杆间距不宜超过本规范附录C表C-2表C-5规定的上限

20、值 ,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a不应超过0.5m。满堂支撑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0m。 6.9.3 满堂支撑架应根据架体的类型设置剪刀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型: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5m8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5m8m。 在竖向剪刀撑顶部交点平面应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当支撑高度超过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支撑架,扫地杆的设置层应设置水平剪刀撑。水平剪刀撑至架体底平面距离与水平剪刀撑间距不宜超过8m。,加强型:,1)当立杆纵、横间距为0.9 m0.9m1.2m1.2m时,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

21、4跨(且不大于5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4跨。 2)当立杆纵、横间距为0.6 m0.6m0.9 m0.9m(含0.6m0.6m,0.9m0.9m) 时,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5跨(且不小于3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5跨。,3)当立杆纵、横间距为0.4 m0.4m0.6 m0.6m(含0.4m0.4m)时 ,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3m3.2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3m3.2m 。 4)在竖向剪刀撑顶部交点平面应设置水平剪刀撑,扫地杆的设置层水平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6.9.3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水平剪刀撑至架

22、体底平面距离与水平剪刀撑间距不宜超过6m,剪刀撑宽度应为3m5m 。,可调托座与连接,6.9.6 满堂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30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 6.9.7当满堂支撑架高宽比不满足本规范附录C表 C-2表C-5 规定(高宽比大于2或2.5)时,满堂支撑架应在支架的四周和中部与结构柱进行刚性连接,连墙件水平间距应为6m9m,竖向间距应为2m3m。在无结构柱部位应采取预埋钢管等措施与建筑结构进行刚性连接,在有空间部位,满堂支撑架宜超出顶部加载区投影范围向外延伸布置23跨。支撑架高宽比不应大于3。,型钢悬挑脚手架,6.10.1 一次悬挑脚手架高度不

23、宜超过20m。 6.10.2 型钢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计确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 6.10.3 用于锚固的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U型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型钢悬挑脚手架,6.10.6 当型钢悬挑梁与建筑结构采用螺栓钢压板连接固定时,钢压板尺寸不应小于100mm10mm(宽厚);当采用螺栓角钢压板连接时,角钢的规格不应小于63mm63mm6mm。 6.10.7 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

24、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位点离悬挑梁端部不应小于100mm。 6.10.8 锚固位置设置在楼板上时,楼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20mm。如果楼板的厚度小于120mm应采取加固措施。 6.10.9 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挑梁详图,立杆,7.2.3 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100mm。 7.3.4 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立杆的对接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6.3.6条的规定; 2 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3 当架体搭设至有连墙件的主节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

25、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型钢悬挑脚手架,6.10.4 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钢丝绳、钢拉杆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吊环预埋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锚固的规定(图6.10.2)。 6.10.5 悬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位置,并应与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焊接或绑扎牢固,其锚

26、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锚固的规定。,拆除,7.4.1 脚手架拆除应按专项方案施工,拆除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 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 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脚手架专项方案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3 拆除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4 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拆除,7.4.2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7.4.3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

27、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当单、双排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本规范第6.4.4条、6.6.4条、6.6.5条的有关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7.4.4 架体拆除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当有多人同时操作时,应明确分工、统一行动,且应具有足够的操作面。 7.4.5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施工人员在使用工具式脚手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28、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式脚手架,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挂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 1.0.3 工具式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定义,2.1.1 工具式脚手架 为操作人员搭设或设立作业场所或平台,其主要架体构件为工厂制作的专用的钢结构产品,在现场按特定的程序组装后,附着在建筑物上自行或利用机械设备,沿建筑物可整体或部分升降的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发展,八十年代末,我国开始出现高层及超高层建筑,搭设传统的落地式脚手架不但需要大量脚手架材料而且脚手架的搭设高度无可

29、靠的技术规范,大量的脚手架材料需要垂直运输、高空(尤其是百米高空)搭拆脚手架很不安全,落物伤人甚至脚手架整体倒塌事故时有发生,大家开始对脚手架的技术安全进行研究。,爬架发展,八十年代末针对高层建筑,广西一建研制了“整体提升脚手架”,上海和江苏地区推出了“套管式爬升脚手架”,其基本原理是仅搭设一定高度的脚手架,并将其固定在工程结构上,满足结构施工防护需要,结构每施工一层,利用专门设计的升降机构和设备,将脚手架提升一层,随工程结构施工逐步爬升,到顶后再逐步下降完成装修作业。脚手架一次搭设,多次提升,提升作业在脚手架内或建筑结构上,操作工人作业很安全。,几个重要的名词术语,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三个

30、机位及以上连成一体 单跨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两个机位连成一体升降 竖向主框架:提升机位处沿竖向设置的主要承受竖向和水平力的刚、桁架 水平支承桁架:主要承受竖向荷载并传至竖向主框架的刚、桁架 悬臂高度:最上一个导向约束以上的架体高度 悬挑长度:架体断开处横立面至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间的水平距离 架体支承跨度:两相邻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防倾覆装置:防止架体发生倾覆的安全装置 防坠落装置:防止架体发生坠落的安全装置 同步性控制或荷载控制装置:控制各点升降高差或荷载在控制范围内的装置,索具、吊具、安全绳,4.2.4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索具、吊具应按有关机械设计规定,按容许应力法进行设计。同时还

31、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荷载值应小于升降动力设备的额定值; 2 吊具安全系数K应取5; 3 钢丝绳索具安全系数K=68,当建筑物层高3m(含)以下时应取6,3m以上时应取8。 3.0.13 安全绳应使用锦纶安全绳,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的要求。,附墙支座,4.3.5 附墙支座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一楼层处均应设置附墙支座,且每一附墙支座均应能承受该机位范围内的全部荷载的设计值,并应乘以荷载不均匀系数2或冲击系数2; 4.1.8 计算附墙支座时,应按使用工况进行,选取其中承受荷载最大处的支座进行计算,其设计荷载值应乘以冲击系数1.5。 3 主框架内侧应设有导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2、,4.4.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由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架体构架、附着支承结构、防倾、防坠装置等组成。 4.4.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结构构造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体高度不得大于5倍楼层高; 2 架体宽度不得大于1.2m; 3 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得大于7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相邻两主框架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4m; 4 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 5 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得大于110m。,北京星河机器人有限公司爬架爬架实用,北京观光塔爬架,附着支承结构,4.4.5 附着支承结构应包括附墙支座、悬臂梁及斜拉杆,其构造应符合下列规

33、定: 1 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 2 在使用工况时,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 3 在升降工况时,附墙支座上应设有防倾、导向的结构装置; 4 附墙支座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两个或应采用弹簧垫圈加单螺母,螺杆露出螺母端部的长度不应少于3扣,并不得小于10mm,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100mm100mm10mm; 5 附墙支座支承在建筑物上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且不得小于C10。,架体构架,4.4.6 架体构架宜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其结构构造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

34、。架体构架应设置在两竖向主框架之间,并应以纵向水平杆与之相连,其立杆应设置在水平支承桁架的节点上。 4.4.7 水平支承桁架最底层应设置脚手板,并应铺满铺牢,与建筑物墙面之间也应设置脚手板全封闭,宜设置可翻转的密封翻板。在脚手板的下面应采用安全网兜底。 4.4.8 架体悬臂高度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2/5,且不得大于6m。 4.4.9 当水平支承桁架不能连续设置时,局部可采用脚手架杆件进行连接,但其长度不得大于2.0m,且应采取加强措施,确保其强度和刚度不得低于原有的桁架。,北京星河机器人有限公司爬架图解,竖向主框架,水平承力桁架,附着支承结构(爬升机构),架体结构,相邻物体要求,4.4.10 物

35、料平台不得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各部位和各结构构件相连,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建筑工程结构。 4.4.11 当架体遇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平台需断开或开洞时,断开处应加设栏杆和封闭,开口处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防护措施,4.4.1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不应低于2000目?100cm2,且应可靠地固定在架体上; 2 作业层外侧应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高的挡脚板;,安全装置,4.5.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具有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装置。 4.5.2 防倾覆装置应符合下

36、列规定: 1 防倾覆装置中应包括导轨和两个以上与导轨连接的可滑动的导向件; 2 在防倾导向件的范围内应设置防倾覆导轨,且应与竖向主框架可靠连接; 3 在升降和使用两种工况下,最上和最下两个导向件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2.8m或架体高度的1/4; 4 应具有防止竖向主框架倾斜的功能; 5 应采用螺栓与附墙支座连接,其装置与导轨之间的间隙应小于5mm,防坠落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附着在建筑结构上,每一升降点不得少于一个防坠落装置,防坠落装置在使用和升降工况下都必须起作用; 2 防坠落装置必须采用机械式的全自动装置,严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组的手动装置; 3 防

37、坠落装置技术性能除应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外,还应符合表4.5.3的规定。 4防坠落装置应具有防尘、防污染的措施,并应灵敏可靠和运转自如。 5 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必须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水平高差同步控制系统,水平高差同步控制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当水平支承桁架两端高差达到30mm时,应能自动停机; 2)应具有显示各提升点的实际升高和超高的数据,并应有记忆和储存的功能; 3)不得采用附加重量的措施控制同步。,升 降,4.7.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可采用手动、电动或液压三种升降形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跨架体升降时,可采用手动、电动或液压; 2 当两跨以上的架体同时整体升降时,应采用电动

38、或液压设备。 4.7.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前,应按本规范表8.1.4的规定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升 降,4.7.3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升降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 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架体上; 3 升降过程中不得有施工荷载; 4 所有妨碍升降的障碍物应已拆除; 5 所有影响升降作业的约束应已解除; 6 各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 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 mm。,升 降,4.7.4 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统一指令。升降指令应由总指挥一人下达;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4.7.5 当采用

39、环链葫芦作升降动力时,应严密监视其运行情况,及时排除翻链、绞链和其它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4.7.6 当采用液压设备作升降动力时,应排除液压系统的泄漏、失压、颤动、油缸爬行和不同步等问题和故障,确保正常工作。 4.7.7 架体升降到位后,应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进行下列作业:,1 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2 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或缆索); 3 在架体上推车; 4 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 5 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6 利用架体支撑模板或卸料平台; 7 其它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拆 除

40、,4.9.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拆除工作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 4.9.2 拆除作业前,施工管理人员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9.2 应对拆除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9.3 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拆除的材料及设备不得抛扔。 4.9.4 拆除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遇5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高处作业吊篮,5.1.1 高处作业吊篮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即恒载)和可变荷载(即活载)两类。永久荷载包括:悬挂机构、吊篮(含提升机和电缆)、钢丝绳、配重块;可变荷载包括:操作人员、施工工具、施工材料、风荷

41、载。,风荷载影响设计,5.1.5 吊篮在结构设计时,应考虑风荷载的影响;在工作状态下,应能承受的基本风压值不低于500Pa;在非工作状态下,当吊篮安装高度不大于60m时,应能承受的基本风压值不低于1915Pa,每增高30m,基本风压值应增加165Pa;吊篮的固定装置结构设计风压值应按1.5倍的基本风压值计算。,支承悬挂机构设计,5.2.9 当支承悬挂机构前后支撑点的结构的强度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应采取加垫板放大受荷面积或在下层采取支顶措施。 5.2.10 固定式悬挂支架(指后支架拉结型)拉结点处的结构应能承受设计拉力;当采用锚固钢筋作为传力结构时,其钢筋直径应大于16mm;在混凝土中的锚固长度

42、应符合该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 5.2.11 悬挂吊篮的支架支撑点处结构的承载能力,应大于所选择吊篮各工况的荷载最大值。,悬挂机构组装,5.4.5 在建筑物屋面上进行悬挂机构的组装时,作业人员应与屋面边缘保持2m以上的距离。 5.4.6 悬挂机构宜采用刚性联结方式进行拉结固定。 5.4.7 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建筑物挑檐边缘。 5.4.8 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高处作业吊篮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5.4.9 悬挑横梁应前高后低,前后水平高差不应大于横梁长度的2%。 5.4.10 配重件应稳定可靠地安放在配重架上,并应有防止随意移动的措施。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件或其他替代物。配

43、重件的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吊篮安全要求,5.4.15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和使用时,在10m范围内如有高压输电线路,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采取隔离措施。 5.5.5 在吊篮内从事安装、维修等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配戴工具袋。 5.5.6 使用境外吊篮设备时应有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的安全性能应符合我国的行业标准。,吊篮,西安装饰吊篮坠落事故,吊篮安全要求,.5.1 高处作业吊篮应设置作业人员专用的挂设安全带的安全绳及安全锁扣。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蓝上任何部位有联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的要求,其直

44、径应与安全锁扣的规格相一致; 2 安全绳不得有松散、断股、打结现象; 3 安全锁扣的配件应完好、齐全,规格和方向标识应清晰可辨。 5.5.2 吊篮宜安装防护棚,防止高处坠物造成作业人员伤害。 5.5.3 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宜安装下限位装置。,吊篮操作人员安全带使用,吊篮生命绳固定,吊篮安全要求,5.5.7 不得将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不得采用吊篮运送物料。 5.5.8 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个。 5.5.9 吊篮正常工作时,人员应从地面进入吊篮内,不得从建筑物顶部、窗口等处或其他孔洞处出入吊篮。 5.5.10 在吊篮内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并应将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

45、安全绳上。 5.5.11 吊篮平台内应保持荷载均衡,不得超载运行。 5.5.12 吊篮做升降运行时,工作平台两端高差不得超过150mm。,吊篮安全要求,5.5.14 吊篮悬挂高度在6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长边不大于7.5m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在10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长边不大于5.5m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在100m以上的,宜选用不大于2.5m的吊篮平台。 5.5.16 悬挑结构平行移动时,应将吊篮平台降落至地面,并应使其钢丝绳处于松弛状态。,吊篮使用,5.2.4 吊篮在使用时,动力钢丝绳所受拉力(QD)不应大于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5.2.5 高处作业吊篮通过悬挂机构支撑在建筑物上,应对支撑点

46、的结构强度进行核算。 5.2.9 当支承悬挂机构前后支撑点的结构的强度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应采取加垫板放大受荷面积或在下层采取支顶措施。 5.2.10 固定式悬挂支架(指后支架拉结型)拉结点处的结构应能承受设计拉力;当采用锚固钢筋作为传力结构时,其钢筋直径应大于16mm;在混凝土中的锚固长度应符合该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 5.2.11 悬挂吊篮的支架支撑点处结构的承载能力,应大于所选择吊篮各工况的荷载最大值。,5.4 安 装,5.4.1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实施。 5.4.4 高处作业吊篮所用的构配件应是同一厂家的产品。 5.4.5 在建筑物屋面上进行悬挂

47、机构的组装时,作业人员应与屋面边缘保持2m以上的距离。组装场地狭小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5.4.6 悬挂机构宜采用刚性联结方式进行拉结固定。 5.4.7 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建筑物挑檐边缘。 5.4.9 悬挑横梁应前高后低,前后水平高差不应大于横梁长度的2%。 5.4.10 配重件应稳定可靠地安放在配重架上,并应有防止随意移动的措施。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件或其他替代物。配重件的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吊篮使用,5.5.1 高处作业吊篮应设置作业人员专用的挂设安全带的安全绳及安全锁扣。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蓝上任何部位有联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绳应符

48、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的要求,其直径应与安全锁扣的规格相一致; 2 安全绳不得有松散、断股、打结现象; 3 安全锁扣的配件应完好、齐全,规格和方向标识应清晰可辨。 5.5.2 吊篮宜安装防护棚,防止高处坠物造成作业人员伤害。 5.5.3 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宜安装下限位装置。 5.5.5 在吊篮内从事安装、维修等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配戴工具袋。,吊篮使用,5.5.7 不得将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不得采用吊篮运送物料。 5.5.8 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个。 5.5.9 吊篮正常工作时,人员应从地面进入吊篮内,不得从建筑物顶部、窗口等处或其他孔洞处出入吊篮。 5.5.10 在吊篮内

49、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并应将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安全绳上。 5.5.11 吊篮平台内应保持荷载均衡,不得超载运行。 5.5.12 吊篮做升降运行时,工作平台两端高差不得超过150mm。,吊篮使用,5.5.14 吊篮悬挂高度在6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长边不大于7.5m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在10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长边不大于5.5m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在100m以上的,宜选用不大于2.5m的吊篮平台。 5.5.16 悬挑结构平行移动时,应将吊篮平台降落至地面,并应使其钢丝绳处于松弛状态。,吊篮使用,5.5.19 当吊篮施工遇有雨雪、大雾、风沙及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并应将吊篮平台停放至地面,应对钢丝绳、电缆进行绑扎固定。 5.5.20 当施工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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