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课件.ppt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3094804 上传时间:2019-07-07 格式:PPT 页数:314 大小:19.7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3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14页
2013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14页
2013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14页
2013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14页
2013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3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3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课件.ppt(31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主讲:李永福.教授,中国建筑业协会经营与管理分会 常务理事, 全国注册造价师, ,全国注册监理师 全国注册安全师 全国一级建筑工程建造师 全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专家 中国司法部、公安部、住建部专家,电话: 13518616828,规范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规范条文理解释疑,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的相关问题 新旧计价规范的关键不同,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GB50500-,备注:修改的部分

2、一般用蓝色标记; 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 标准,编号为为GB50500-2013,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3.1.4、3.1.5、3.1.6、3.4.1、 4.1.2、4.2.1、4.2.2、4.3.1、5.1.1、6.1.3、 6.1.4、8.1.1、8.2.1、11.1.1条(款)为强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 版社出版发行。,一、规范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市场需要,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二 规范条文理解释疑,1 总 则,1.0.1 为

3、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中的计价活动。,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 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 量清单计价。,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 清单计价。,1.0.5 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 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1.0.6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

4、、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 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承担。,1.0.7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2.0.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 数量等的明细清单。,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 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供投标报价的 工程量清单。,2 术 语, (工 程 实 物 量 工 程 单 价 ), (工 程 实 物 量 消 耗 量 要 素

5、价 格 ),工程造价计价的基本原理 工程计价的顺序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单位工程造价单 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造价,n i,n i,=,工程造价 =,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是两个,即基本构造要素的单位价格和基本构 造要素的实物工程数量。,工程单价计 价方式,工程量的计 量规则,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 格,经算术性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 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2.0.4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和措施清单 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 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 的风险费用。,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

6、术风险和管理 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度承 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 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 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 风险。所以综合单价中不包含规费和 税金。,为方便合同管理,需要纳入分部分 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的暂 估价应只是材料费,以方便投标人 组价。 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照工程 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或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2013版计价规范简介 3.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由投标 人承担的风险费用+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材料暂估价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标人,2013版计价规范简介 3.综合单价,确定综合单

7、价应考虑的因素: 风险费用 材料暂估价 项目特征描述,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 费用,投标人应考虑进入综合 单价。 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 估单价的材料,按暂 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 价。 (1)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清单项 目的综合单价。 (2)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特 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以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综 合单价。 (3)当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 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 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图纸的项目特征, 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 : 典型的是混凝土浇注的 模板工程,可以计

8、算工 程量适宜采用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方式的措施 项目应采用综合单价计 价 。,不宜计算工程量的项目: 其费用的发生和金额的大小与使 用时间、施工方法或者两个以上 工序相关,与实际完成的实体工 程量的多少关系不大,典型的是 大中型施工机械、临时设施 等 ,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 价 ,应包括除规费 、税金外的全 部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 应按照国家或省级、 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 规定计价,不得作为 竞争性费用。,2013计价规范 措施项目的计价方式,2.0.5 工程量偏差,承包人按照合同签定时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 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

9、的工程量之间 的偏差。 2.0.6 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 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 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 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 用。, ,2.0.7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 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 程的金额。 2.0.8 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 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 合单价计价的一种计价方式。, ,2.0.9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

10、工程分 包,发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保管以 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 的费用。 2.0.10 安全文明施工费 承包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在合同履行 中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护现场内外环 境所采用的措施发生的费用。, ,2.0.11 施工索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 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 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2.0.12 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 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2.0.13 提前竣工(赶工)费 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采取加快工程进度 的措施,使合同工期缩短产生的,应由发 包人支付

11、的费用 2.0.14 误期赔偿费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 导致实际工期大于合同工期与发包人批准 的延长工期之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 损失发生的费用。, ,2.0.15 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 编制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 标准。 2.0.16 规费 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 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2.0.17 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2.0.18 发包人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 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 继承人。

12、 2.0.19 承包人 被发包人所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 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 法继承人。, ,2.0.20 工程造价咨询人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 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当事人 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21 招标代理人 取得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接受 委托从事建设招标代理活动的当事人以及 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22 造价工程师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 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23 造价员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 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 活动的专业人员。,2

13、.0.24 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 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 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 招标工程的最高限价。,提出“四价”,完善了建设过程的价格概念,估算,概算 预算,结算,决算,招标控 制价,投标价,合同价,若把整个建设期分为建设前期、工程交易期、工程实施期,则 原有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侧重于建设前期,而新 规范中提出的“四价”侧重于工程交易期和工程实施期。这与 工程量清单主要应用于招投标阶段及工程实施期合同价款管理相 一致。新提出的四价完善了整个建设过程的价格概念。 “四价”中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竣工结算价均应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

14、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唯有合同 价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拦标价,从是否公开角度,招标控制价分析 与”招标控制价”相类似的几个概念: 狭义拦标价(maximum price fixing); 预算控制价; 最高限价(price ceiling); 发包限价(ceiling price);日本的叫法 上限拦标价(通常意义的拦标价) 从设定目的角度 下限栏标价(很少采用) 明示拦标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公布),暗示栏标价(开标时公布) 动态拦标价(和施工单位的平均报价互相联系) 招标控制价为明示上限栏标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30号令第六十四条中规 定:“合同价格应当控制在

15、批准的初,招标控制价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国 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 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 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云南省建设厅制定的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暂行)办 法第三条:“采用预算综合报价招标,招标人可编 制招标工程拦标价,拦标价作为招标人期望的最高 限价应在开标前15天向投标人公布。使用国有资 金的项目,应当设立拦标价”。,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内” 设立招标控 制价的法规 性依据 在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和市建委制定的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 底编制和使用的若干规定 中,第十条是:“招标

16、人可以 以标底为基础,上浮合理的 幅度设立拦标价,以拒绝投 标中的过高报价”,平,下采用的是社会平均先进水平,报出的投标价格通常,是不合理的报价,招标控制价分析,设立招标控制价的造价依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素,高.,招标控制价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反映的是社会 平均水平,而且在计算时比包含了更多的可变因素,比社会平 均水平计算出来的价格稍高.而一般投标人在竞争状态,要比社会平均水平计算出的价格低。因此投标报价超出拦标价,招标控制价分析,设立招标控制价的造价依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合同价,招标控制价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反映

17、的是社会平均水平,而且在计算时比 包含了更多的可变因素,比社会平均水平计算出来的价格稍高.而一般投标人在竞争状 态下采用的是社会平均先进水平,报出的投标价格通常要比社会平均水平计算出的价 格低。因此投标报价超出拦标价是不合理的报价,招标控制价的产生,设标底招标的弊端: (1)设标底时易发生 泄露标底及暗箱操作的 现象,失去招标的公平 公正性。 (2)现在编制的标底 价是预算价,科学合理 性差。较难考虑施工方 案、技术措施对造价的 影响,容易与市场造价 水平脱节。,无标底招标的弊 端: (1)容易出现 围标串标现象, 各投标人哄抬价 格,给招标人带 来投资失控的风 险。,招标控制价的优 点: (

18、1)可有效控制 投资,防止恶性 哄抬报价带来的 投资风险。 (2)提高了透明 度,避免了暗箱 操作、寻租等违 法活动的产生。,招标控制价的产生,(3)标底在评标过程 的特殊地位使标底价成 为左右工程造价的杠杆。 不合理的标底会使合理 的投标报价在评标中显 得不合理。 (4))将标底作为衡量 投标人报价的基准,导 致投标人尽力地去迎合 标底,往往招投标过程 反映的不是投标人实力 的竞争,而是投标人编 制预算文件能力的竞争, 或者各种合法或非法的 “投标策略”的竞争。,无标底招标的弊端: (2)容易出现低价 中标后偷工减料, 不顾工程质量,以 此来降低工程成 本;或先低价中 标,后高额索赔等 不良

19、后果。 (3)评标时,招标 人对投标人的报价 没有参考依据和评 判标准。,争,价,招标控制价的优点: (3)拦标价使各投 标人自主报价、公平 竞争,符合市场规律。 投标人自主报价,不 受标底的左 右。 (4)既设置了控制上 限又尽量地减少了业 主对评标基准价的影 响。,招标控制价分析,招标控制价的编制,(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据(5.2.1条),本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材,料,参照市场价;

20、 其他的相关资料。,招标控制价分析,招标控制价的编制,(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法(5.2.2,5.2.3,5.2.4,5.2.5),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按新中招标控制 价的的编制依据及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确定综合单价 计价。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 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 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按新的规定计价。,招标控制价分析,招标控制价的编制,(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

21、或 参照市场价格估算; 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 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招标控制价分析,招标控制价的编制,(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计日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 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作为竞争性费用。,招标控制价分析,招标控制价的编制,(2)招标控制价的投诉与处理 (5.3.15.3.9),投诉: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控制价 公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投诉。,投诉书内容: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

22、有效联系方式;投诉的招标工程名称、具体事项及理 由;相关请求和主张及证明材料。投诉书必须由单位 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招标控制价分析,招标控制价的编制,5.3.15.3.9),(2)招标控制价的投诉与处理理5.3.15.3.9),审查受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书后应 在二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决 定受理投诉后,应在不迟于次日将受理情况书面 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 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招标控制价分析,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复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立即对 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查,组织投诉人、被投诉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控制价编制人等单位

23、人员对投诉问 题逐一核对。有关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并保证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投诉的十天内完成 复查(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并作出书面结 论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 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招标控制价分析,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 制价误差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需要修 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且最终招标控制价 的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天的,,应当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 投标价 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 2.0.26 签约合同价 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

24、定的,包括了暂列金额, 暂估价,计日工的合同总金额。 2.0.27竣工结算价(合同价格) 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 照合同约定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程变更,索赔和价款调整,是承包人 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 的合同总金额。, 3.1.1 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 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3.1.2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应采用综合单 价。, 3.1.3 招标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 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 双方在合同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

25、定,说明:红色字体为强制性条文,以后同。,3 一般规定 3.1计价方式, 3.1.4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 费用。 3.1.5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 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 争性费用。,3.2 计价风险, 3.2.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 件或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 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 规定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3.2.2 下列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出现,应由发包,人承担,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

26、发布的人工费调整。,3.2.3,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 1.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 包人承担。 2.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 包人承担。, ,3.2.4 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 理水平等影响工程价款的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3.2.5 不可抗力发生时,影响合同价款 的,按本规范第9.11条的规定执行。,4.1.1 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 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人编制。,4.1.2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

27、人负责。,4 招标工程量清单 4.1一般规定,4.1.3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 计算工程量、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4.1.4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 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4.1.5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1 本规范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 据和办法; 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 料; 5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 其他相关资料,4.2.1分部分

28、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4.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 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4.2 分部分项工程,4.3.1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4.3.2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4.3 措施项目清单, 4.4.1 其他项目清单宜按照下列内容列项:,1 暂列金额;,2 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3 计日工,4 总承包服务费, 4.4.2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 关计价规定估算。,4.4 其他项目, 4.4.3 暂估价中的材

29、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 算;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按有 关计价规定估算。, 4.4.4 计日工应列出项目和数量。, 4.4.5 出现本规范第4.4.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4.5.1 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1 工程排污费;,2 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费、失业保障费、,医疗保险费;,3 住房公积金; 4 工伤保险。,4.5 规费,4.5.2 出现本规范4.5.1条未列出 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 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 ,4.6.1 税金项目清单包括下列内容: 1 营业税; 2 城市维护建设税; 3 教育税附加。 4.

30、6.2 出现本规范4.6.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4.6 税金,项目特征描述,必须描述的 内容,可不描述 的内容,规范没有要求 ,但又必须描 述的内容,计价规范规定 多个计量单位 的描述,可不详细描 述的内容,述。,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例:油漆的品种:是调和漆、还是硝基清漆等;管材的材质:是碳钢管还是 塑料管、不锈钢管等;还需要对管材的规格、型号进行描述。 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 例:管道工程中的钢管的连接方式是螺纹连接还是焊接;塑料管是粘接连接 还是热熔连接等就必须描述。,必须描述的内容: 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 例:如门窗洞口尺寸或框外围尺寸。 涉及结

31、构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 例: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是使用C20还是C30 或C40等,因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其价格也不同,必须描,可不描述的内容:,例:对现浇混凝土柱的高度、断面大小等的特征规定可以不描述,因为混凝土 构件是按“m3”计量,对此的描述实质意义不大。,对计量计价没有实质影响的内容可不描述,例:对石方的预裂爆破的单孔深度及装药量的特征规定,如由清单编制人来描 述是困难的,而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要求,在施工方案中确定,自主报价。,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可以不描述,例:对混凝土构件中的混凝土拌合料使用的石子种类及粒径、砂的种类的特征规定 可以不描述。因为混凝土拌合料使用砾石还

32、是碎石,使用粗砂还是中砂、细砂或特 细砂,主要取决于工程所在地砂、石子材料的供应情况,石子粒径大小主要取决于 钢筋配筋的密度。,应由投标人根据当地材料和施工要求确定的可以不描述,例:对现浇混凝土板、梁的标高的特征规定可以不描述。因为同样的板或梁 都可以将其归并在同一个清单项目,不同标高的差异可以由投标人在报价中 考虑或在施工措施中解决。,应由施工措施解决的可以不描述,可不详细描述的内容:,例:土壤类别,其表层土与表层土以下的土壤,其类别可能不同,可考虑将土壤 类别描述为综合,注明由投标人根据地勘资料自行确定土壤类别,决定报价。,无法准确描述的可不详细描述,对这些项目可描述为见 图集集 页号及节

33、点大样等。,施工图纸、标准图集标注明确的,可不再详细描述,例:土方工程中的“取土运距”、“弃土运距”等,因为由清单编制人决定在多远 取土或取、弃土运往多远是困难的;其次,由投标人根据在建工程施工情况自主决 定取、弃土方的运距可以充分体现竞争的要求。,其他可不详细描述的,应注明由投标人自定。,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可根 据工程的复杂 程度、设计深 度、工程环境 条件进行估 算,一般按分 部分项工程费 的10%-15% 作为参考。,暂估价 材料暂估价应按工 程造价管理机构发 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中的材料单价计 算,工程造价信息 未发布的材料单 价,其单价参考市 场价格估算。 专业工程暂估价应 分不同的专

34、业,按 有关计价规定进行 估算。,计日工 计日工包括人工、材料 和施工机械。人工单价 和机械台班单价应按省 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 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 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 算;材料应按工程造价 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单 价计算,未发布材料单 价的材料,其价格应按 市场调查确定的单价计 算。,总承包 服务费 参考标准: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 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 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 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 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 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 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 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 算造价的3%-5%计算。,

35、(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 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编招 标控 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的提出 体现了与国际接轨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计算其他项目费的要求不同。,编投 标价,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应按 照其他项目清 单中列出的金 额填写,不得 变动;,暂估价 暂估价不得变动 和更改。暂估价 中的材料必须按 照暂估单价计入 综合单价;专业 工程暂估价必须 按照其他项目清 单中列出的金额 填写;,计日工 计日工应按 照其他项目 清单列出的 项目和估算 的数量,自 主确定各项 综合单价并 计算费用;,总承包 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应依 据招标人在招标文 件中列出的分包专 业

36、工程内容和供应 材料、设备情况, 按照招标人提出的 协调、配合与服务 要求和施工现场管 理需要自主确定。,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的提出 体现了与国际接轨,亮点5,竣工 结算,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 服务费,合同价款中的暂 列金额在用于各 项价款调整、索 赔与现场签证 后,若有余额, 则余额归发包 人,若出现差 额,则由发包人 补足并反映在相 应项目的工程价 款中。,(1)若暂估价中的材料是 招标采购的,其材料单价 按中标价在综合单价中调 整。若为非招标采购,其 单价按发、承包双方最终 确认的材料单价在综合单 价中调整。 (2)若暂估价中的专业工 程是招标分包的,其专业 工程分包费按

37、中标价计算。 若为非招标分包的,其分 包费按发、承包双方与分,包人最终结算确认的金额 计算。,计日工的费用 应按发包人实 际签证确认的 数量和合同约 定的相应项目 综合单价计 算;,总承包服务费 应依据合同约 定的金额计 算,发、承包 双方依据合同 约定对总承包 服务费进行了 调整,应按调 整后的金额计 算。,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的提出 体现了与国际接轨,5.1.1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5.1.2 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5.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拒绝。,5,招标控

38、制价 5.1 一般规定, 5.1.4 招标控制价应由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 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 编制和复核。, 5.1.5 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 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 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备查。,5.2 编制与复核,5.2.1 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与复核:,1 本规范;,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 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5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技术资料;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

39、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材料,参照市场价;,8 其他的相关资料。,5.2.2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 述及有关要求计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拟定的招标文件中要 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拟定的招标文件 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2、拟定的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 和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5.2.3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按本规范3.1.2和3.1.4条的规定计 价。,5.2.4 其他项目费,10-,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 列出的金额填写(分项工程量清单费费10- 15) ; 2

40、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 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 计入综合单价; 3 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按招 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4 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 中列出的项目根据工程特点和有 关计价依据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5 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 程量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 算;,5.2.5 规费和税金应在本规范,3.1.5条的规范计算。, 5.3 投诉和处理,5.3.1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后5,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 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 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 5.3 投诉和处理,5.3.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

41、书面投诉 书,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 式; 2.投诉的招标工程名称、具体事项及理由; 3.相关请求和主张及证明材料。 投标书必须由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的签名或盖章。, ,5.3.3 投诉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阻碍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3.4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书 后应在二个工作内日进行审查,对有下列 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工程的投标人。 2.投诉书提交的时间不符合本规范第 5.3.1条规定。 3.投标书不符合本规范第3.5.2条规定的。, ,5.3.5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决定受理投诉后, 应在不迟于次日将

42、受理情况书面通知投诉人,被 投诉人以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 机构。 5.3.6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立即对 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查,组织投诉人、被投诉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控制价编制人等单位人员对投诉问 题逐一核对。有关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并保证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5.3.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投诉的十,天内完成复查(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并作 出书面结论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负责该工程 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5.3.8,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5.3.9,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需要,修改公布的招标

43、控制价的,且最终招标控制价的 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天的,应当 那个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1 一般规定 6.1.1 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 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6.1.2 除本规范强制性规定外,投标人 应依据招标文件及其招标工程量清单 自主确定报价成本。,6,投标价,6.1 一般规定 6.1.3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6.1.4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6.1.5 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 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 补。,6,投标价,6.

44、2 编制与复核,6.2.1 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编制: 1 、本规范;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计价办法; 3、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 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 答疑纪要; 5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7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9 、其他的相关资料。,6.2.2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 招标文件及其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 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 综合单价计算,并应符合

45、下列规定: 1.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 担的风险费用。 2.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 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6.2.3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 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按本规范第3.1.2条的规定自主确定。其中安全文 明施工费应按照本规范第3.1.4条的规定确定。,6.2.4 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 报价: 1 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 的金额填写; 2 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 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 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 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4 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

46、的项 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 5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 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6.2.5,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第3.1.5,条的规定确定。, ,6.2.6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 价和合同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 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 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 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 6.2.7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 合计金额一致。, ,7.1.1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发、

47、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 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 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7.1.2 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 中约定。 ,7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7.1 一般规定,7.1 一般规定, 7.1.3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 价合同。合同工期较短、建设规模较小,技 术难度较低,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完备的建,筑工程可以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救、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7 工程合同价

48、款的约定,7.2,约定内容,7.2.1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 定:,1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和抵扣方式;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等; 3、 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 间; 4 、工程量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 时间; 5、 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 付时间;, ,7.2,约定内容, ,6 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 范围的调整方法; 7 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8 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 时间; 9 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 时间; 10 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7.2.2 合同中没有按照本规范第7.2.1条的要求 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若发承包双方在合同 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8.1.1 工程量应当按照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 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8.1.1 工程计量可选择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 分段计量,具体计量周期在合同中约定。 8.1.3 对承包人超过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 更)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 不予计量。,8 工程计量 8.1 一般规定,8.2 单价合同的计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