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第二中学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内容2015年1月24日上午.ppt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3116883 上传时间:2019-07-12 格式:PPT 页数:79 大小:681.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独山子第二中学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内容2015年1月24日上午.ppt_第1页
第1页 / 共79页
独山子第二中学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内容2015年1月24日上午.ppt_第2页
第2页 / 共79页
独山子第二中学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内容2015年1月24日上午.ppt_第3页
第3页 / 共79页
独山子第二中学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内容2015年1月24日上午.ppt_第4页
第4页 / 共79页
独山子第二中学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内容2015年1月24日上午.ppt_第5页
第5页 / 共7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独山子第二中学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内容2015年1月24日上午.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独山子第二中学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内容2015年1月24日上午.ppt(7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独山子第二中学 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内容 2015年1月24日上午,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教育系统教职工遵守政治纪律的若干规定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三、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和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教育系统教职工遵守政治纪律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教育引导自治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持宗教与教育分离原则,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教育阵地,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夯实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基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教育发展重大决策决定、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进自治区教育系统稳定

2、和长治久安,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自治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编、离退休教职工以及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职工(聘用借调人员参照执行)。,第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理: 1、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或者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或者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罢工等活动的;,2、公开发表或者散布损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论,公开发表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决定相违背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政策相违背的言论的;,3、组织、参与或支持

3、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及邪教活动,支持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利用宗教破坏法律法规实施的;对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人员参与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及其它邪教活动,或者对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以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知情不报、瞒报、谎报的;,4、组织、利用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及邪教活动,妨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制度,干预行政、司法、计划生育政策、婚丧嫁娶等的;,5、编造、散播谣言、虚假信息或者其它对社会有害信息,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制造宗教矛盾,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煽动骚乱闹事,破坏正常社会秩序,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4、和社会稳定的;,6、组织、领导旨在反对党的领导、敌视政府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组织的;,7、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邪教主义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在处置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及邪教活动或者打击利用亲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擅离职守或者临危退缩、临阵退逃,造成不良影响,给国家和集体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8、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或者故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9、擅自与国(境)外宗教组织联系,资助与国(境)外宗教组织交往活动的;为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及其它邪教活动,或者为

5、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以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信息、资料、数据、财物、场所或者其它支持的;,10、擅自接受国(境)外分裂组织、各类宗教、邪教组织及个人的捐赠特别是用于宗教事务的捐赠的;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学术交流活动中接受附加宗教条件的;与国(境)外分裂、宗教及邪教组织从事民族分裂、非法宗教及其它各类形式的邪教活动的;,11、在涉外活动中,教职工行为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12、向学生灌输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及其它邪教主义思想的;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或者公开发表涉及鼓吹和支持民族分裂

6、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邪教主义思想有美内容的演说、文章、宣言、声明的;,13、公开发表歪曲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和宗教演变史,破坏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有关内容的演说、文章、宣言、声明的;,14、从国(境)外携带反动印刷品、音像制品和电子读物等入境的;,15、非法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宗教类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包括引进国外宣传宗教的影视作品)的;组织、参与编印、译制、传播其它非法宗教宣传品的;,16、利用计算机网络、通讯传媒、移动存储介质、音像制品及印刷品等,传播、散布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邪教主义及“圣战”宗教极端思想的;,17、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收听、

7、收看、传播涉及有关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邪教主义思想和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以及社会稳定内容的音频视频(包括国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通讯传媒、音像制品及印刷品等的;,18、组织、策划、建立及参加“伊扎布特”、“伊吉拉特”、“*功”、“门徒会”、“天主教教友会”等各类宗教极端团伙组织及其它相关活动的;,19、违反规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开设宗教课程、传播宗教思想,或者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发展教徒,组织宗教活动的;设立礼拜室、讲经班、教堂、修道班、神学班等宗教场所,开办宗教知识讲座的;组织或参与做礼拜、讲经、诵经、听经或忏悔祈祷等宗教活动及其它形式的邪教活动的;参与或强迫他

8、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参与地下讲经、学经活动的;送子女、亲属到非法教经点学习的;,20、参加除已约定俗成的婚丧嫁娶仪式,例如起名、念尼卡、割礼、给亡人站礼、送葬、过乃孜尔等民族风俗习惯以外其它形式的宗教活动的; 21、利用参加婚礼、葬礼、家庭聚会以及“麦西来甫”等机会,进行非法“太比力克”活动的;,22、组织、参与带有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内容的各种聚会、文艺演出、集体娱乐等演艺娱乐活动的;利用开会、聚会、文艺演出、集体娱乐活动等机会,进行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及邪教主义活动的;,23、以各种形式和途径参加朝觐活动(除了随自治区朝觐团医护人员和厨师外),参与或组织各种形式

9、的零散朝觐活动的;为零散朝觐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者为持假护照、冒用他人护照朝勤人员提供方便的;,24、参与制作、销售,吉里巴甫”等服装的;穿戴“吉里巴甫”,留大胡须,佩戴基督教十字架等宗教标志的;在工作场所不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遵守职业、行业基本着装要求的;,25、在斋月期间封斋的,强迫配偶、子女或他人在斋月期间封斋的; 26、窝藏、包庇、纵容、支持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宗教极端分子及邪教分子,或者为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宗教极端分子及邪教分子开脱罪责,通风报信的;,27、引诱、强迫、唆使、包庇、纵容、支持他人特别是未成 年人、在校学生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或者穿戴宗教服饰、佩

10、戴宗教标志的。,第四条 有违反第三条列举行为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 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 自治区党委关于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按有关规定从轻处理。,第五条 党员有违反第三条列举行为的,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

11、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的通知(新党发20141号),依据管理权限给予党纪处分。,第六条 对违反第三条列举行为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第七条 对身边人员、配偶、子女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知情不报的;对民族分裂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制止、不报告的;在反分裂斗争重大事件中,不主动配合有关方面处理问题,或者对组织决定和工作措施采取抵制态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处理。,第八条 对不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落实行

12、动迟缓、执行不力或者有其它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导致校内出现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致使发生重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实行责任追究。,第九条 各级各类学校发现教职工可能存在第三条列举行为的,按照以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要求及程序,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快查快结,以相关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依据,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第十条 给予教职工的处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做到宽严相济。,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第

13、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2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4年4月25日,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14、。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

15、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

16、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

17、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第五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第二十二条 考核

18、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第二十四条 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第六章 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

19、的。,第二十六条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第二十九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 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

20、续完备。,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第

21、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第八章 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第三十九条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第四十条 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

22、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二条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第四十三条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2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三、关于加强党员干部 和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各单位党委、工委、党组: 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油田党委关于党员干部不得信仰宗教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对党员干部以及未成年人不得参加宗教活动管理监督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坚持教育为先,严格抓好党纪条规学习宣传 各部门要清醒认识抓好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教育党员干部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方向、严明的政治纪律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以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到人、管用、有效。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

24、、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决定等有关规定,强化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严明党员干部不得信仰宗教的政治纪律,引导每名党员干部对自身思想、言行和形象进行深刻自查,立查立改,切实增强遵守党纪政纪的自觉性,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切实加强对本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党员干部、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坚决杜绝党员干部和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穿着带有宗教极端色彩和标识的服饰、封斋和参加朝觐等现象的发生,严禁党员干部举办开斋宴请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和未成年人参加“古尔邦节”和“肉孜节”两节会礼。引导党员干部牢记身份、牢守纪律、牢固信念。全体党员干部在本人执行规定的同时,还要管好家属、子女,积极教育引导亲朋好友遵纪守法,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侵蚀,积极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维护社会稳定,坚决防止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发生。,二、完善工作措施,着力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 (一)抓好宣传教育。 (二)抓好重点监督关。 (三)打造齐抓共管网。,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实效 (一)实行严格的责任制。 (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三)实行严格的报告制。,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