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及博客不文明现象调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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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信及博客不文明现象调查,曹伟靓06300700006 缪波06300320013 顾俊坚06300500003 李伟文06300700056,Blog,BLOG是WEB LOG的缩写,简单来说就是网络日记。它是一个新型的个人互联网出版工具,博客使用者可以很方便地用文字、链接、影音、图片建立起个性化的网络世界。 它是1997年12月由美国的Jorn Barger最早提出的,这些年全球博客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据博客搜索Technorati统计,目前全球平均每5.8秒钟诞生一个博客。 如下图所示,博客已经进入大众化普及阶段,中国目前个人博客普及量,博客在2002年进入中国后的发展,BLOG在中国

2、的发展脉络,2002年,博客开始引入中国,数量不足1万人。 2002年7月,BLOG的中文“博客”由方兴东、王俊秀正式命名。 2002年8月,方兴东、王俊秀开通博客中国(BLOGCHINA)网站。2003年是中国博客发展年,用户达到20万。 2003年3月,南开大学百合BLOG系统开通,中国科技大学BLOG进入测试阶段, 博客在高校开始迅速发展。 2003年6月19日起,中国博客网(BLOGCN.COM)用户“木子美”发表的网络日记,给中文BLOG网站带来巨大访问量。 2004年是博客商业化年,博客开始成为互联网上的一种普遍现象。 2004年5月,南京召开的中国首届网络传播年会上,博客成为最大

3、热点之一,标志着中国学术界全面跟踪和研究博客的发展。 2005年是博客大众化元年,博客开始从精英向所有网民和非网民普及,占到中国互联网网民总数的10%左右。,BLOG在中国的前景,经过2002年至2005年每年500%以上的高速发展,中国博客用户发展明显放缓,不过与国外有关研究机构预测的全球博客用户将在2007年达到顶峰维持在一亿人相比较,中国博客用户数量在未来两年内仍将保持两位数百分比的增长,但速度继续放缓。 中国博客用户的发展速度会高于全球水平。中国博客用户在2007年以后将保持高于全球水平的增长,主要在于博客的大众化普及从2005年才刚刚开始,很多主流的网络服务商在2006年才开始提供服

4、务,而博客用户占全体网民的比例不到20%,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的余地。,对BLOG态度的分歧,博客作为新的基础应用,在和传统互联网服务相结合后,将虽然好多网站开始了博客广告的实践,但业界对博客广告的态度仍存在较大分歧。分歧主要集中在博客广告的存在是否合理、是否有发展前景、广告收益如何分成、商业化和自媒体的私人属性之间如何协调等等。针对这些分歧,我做了一项有关博客广告的问卷调查,来了解一下大学生这一群体对博客广告的态度和看法,进而探讨一种合适的解决方法和对策。,三校调查,以人大、清华、北大三所高校为调查对象,样本总量为45份,三校各为15份。之所以选择这三所高校,是因为他们具有代表性,人大偏重文科,

5、清华偏重理工科,北大可算是综合性学校,并且根据各校的男女生比例情况进行问卷发放,人大女生较多,清华男生较多,北大男女生基本持平。,调查人数分布,您的年级 人数 百分比 大一 7 15.60% 大二 9 20.00% 大三 5 11.10% 大四 11 24.40% 研一 9 20.00% 研二 2 4.40% 研三 2 4.40% Total 45 100%,对博客的认知程度和使用,在调查的45人中,博客的认知度和使用率还是比较高的,有73.3%的人已经在写博客,他们浏览最多的是熟人、朋友的博客,占到95.6%。,对于Blog的描述,博客行为 人数 百分比 我已经在写blog了 33 73.3

6、0% 没有写过blog,但我浏览过 11 24.40% 我没写过也没看过别人的blog, 但是很想试一试 12 20% Total 45 100%,浏览的Blog类型,博客类型 人数 百分比 熟人、朋友 43 95.60% 明星 16 35.60% 专业人士 7 15.60% 特定兴趣、爱好的人 19 42.20% 其他(请注明) 2 4.40% Total 45 100%,浏览Blog的动机,浏览博客的动机 人数 百分比 相同兴趣、爱好 21 46.70% 关注这个人,想进一步了解他 24 53.30% 获取相关领域的知识 10 22.20% 了解朋友近况 34 75.60% 获得各种新闻、

7、信息 3 6.70% 娱乐消遣 10 22.20% 其他 12 20% Total 45 100%,二 网络发言文明(博客实名制),近来,围绕网络博客实名制的争论很多,许多人认为实行博客实名制会限制网络言论自由。10月24日,光明网刊发了一篇名为网络实名制,不得不说的话题的文章,反映的就是这类情绪。文章中说:“实行了网络实名制,互联网带来的并不充分的言论自由时代马上就要全面结束”。“实行网络实名制实际上就是变相限制甚至剥夺公众的网络言论自由权和通过网络的批评、建议、控告和检举权,它起到的只能是掩盖罪恶保护腐败分子的作用” 。,不实行实名制肯定有利于“保护”博客作者,但是,这种“保护”也为一些诽

8、谤、造谣、恶搞的行为提供了掩护。其中借博客恶搞,就是比较突出的问题。从恶搞红色经典到恶搞名人,网上恶搞之风愈演愈烈,而其主要载体就是博客。虽然社会各界纷纷声讨恶搞行为,但是却无从下手。原因就是恶搞者大多是匿名上网。假若不实行博客实名制,网上恶搞之风必将向不可收拾的方向发展。,那么,博客实名制会不会限制网友的言论自由呢?对这一点网上争论很大,笔 者以为这主要是因为没有界定言论自由的范围造成的。如果博客言论不违反国家法律、不侵犯他人权益,那么即使实行实名制,其言论自由也不会受到限制。反之,如果博客言论违法,或侵害他人利益,那么实名制就可限制这种言论的自由,而这种限制,对净化互联网恰恰是有益的。在国

9、际上,许多国家也像中国一样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其原因也在于没有无疆界的言论自由。,结论,归根结底,博客是一个面向网民的信息传播公共平台。博客言论既然不是自言自语,而是在公共传播平台上的公开言论,那它就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约束与要求。而博客的实名注册登记(并非在博客中公开真实姓名),一方面可以使相关部门的依法管理落到落到实处,有利于维护博客言论的正常秩序,而且只要网站依法严格管理博客注册信息,网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也是完全有保障的,所谓博客实名会侵害网民隐私的说法是没有道理。另一方面,这也有助于网民增强文责自负的自律意识,培养网民勇于承担起公民的社会责任,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推进言论

10、自由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女作家池莉最近对博客的看法,仅仅是距今才半年的今年2月,她兴致勃勃地开博了,那时她说:“博客是工具,我当它是快递邮局、储存器和个人告示栏”。但半年之后的现在,她的这份兴致可以说是降到了冰点。她说:“首先,它不是我想要的硬盘,我储存的东西,不一定是读者想要看的东西”;其次呢,“我发现,许多光顾我博客的人,对我的作品并不了解,他们更想看我生活的流水账,似乎最好能爆爆猛料什么的”,再次,是她对一些读者来信的认知,“(对读者来信,池莉说自己总是有选择地回信),可博客上不行。你不回,有人不高兴、有人哭、有人骂,像个疯人院我是人,不可能对此无动于衷。于是,我就努力做着疯人院的

11、院长,安抚所有的情绪。但事实上,我的时间是不允许我这样去做的”。,如何不让博客成为疯人院,池莉的这番苦衷的确道出了许多人的心里话。事实上,这些日子,名人从他们的“博客之年”的五分钟热度上骤然消退,已有好几例了,这几例,甚至都引起了轩然大波。比如今年3月,在历经“韩白之争”后,文艺评论家白烨怯于韩寒“粉丝”的恶语相向,断然关博;与此相同,卷进“韩白之争”的高晓松,也无奈地在留下三封公开信后关博。,博客不应成为垃圾场!,这,已成了有识之士和关心博客的人们的共同呼吁。博客不应成为疯人院,池莉今天又进一步直言。我以为,这类呼吁和直言,是到了引起注意和高度关注的时候了;博客伦理建设,是应当提到议事日程上

12、来的时候了,是应当纳入网络道德建设之中的时候了。事实上,一段时间以来,博客在发挥其巨大交流传播的功能,受到人们重视与关心的同时,也毫无疑问地暴露出了若干毛病、问题,池莉总结的三点,就是证明。一些博客,特别是一些在博客中发表评论的网友,不顾社会公德,不顾传播伦理,随心所欲,乃至肆无忌惮地口出狂言,口吐脏话,“恶搞”不断,“网骂”风行,污言秽语满天飞不以为耻,恶意攻击成气候反以为荣,还有的简直就成了捕风捉影、无中生有、造谣生事的“垃圾场”、“疯人院”。这种情状,真的让人对博客这一新生事物担心。,博客是什么?,仅仅是网上日记吗?我们说,是,又不是。不错,作为用电子手段记录个人思想、感情、生活的“日记

13、”,它是属于登记了域名的个人的;但同时,它显然与此前世代相传的书面日记高度私密的特点大相径庭,换句话说,它是公开的,是“in”的,是在网上连线的,即,它又是属于公众的。正如中华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陈际红等有关法律专家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博客的本质就是媒体,不能突破法律底线”!“网络与传统媒体在本质属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杨君佐,确认了中国互联网协会在推进博客实名制的消息。对于网民最关注的“言论自由”问题,杨君佐表示“言论自由是相对的”,推行博客实名制并不惧怕由此带来的影响。,言论自由,自从博客实名制的消息见诸报端以来,社会上对于实名制和言论自由的讨论进

14、一步升级。官方的表态很坚定,一句“言论自由是相对的”,几乎可以把来自四面八方的唇枪舌剑悉数化解于无形;而与此同时,民间的质疑声浪也不遑多让,捍卫“言论自由”的呼声不绝于耳。客观地说,双方各有各的道理,只是基于立场的不同对实名制采取了选择性阐释,冲突也就在所难免。,博客需要什么样的自由,言论尺度的法律条款对网络媒体同样适用。”“网站进行信息传播实际上是获得了网络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的权利,它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网络语言是社会语言的一部分,也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删除超出文明用语范畴的帖子,是博客管理者的义务”。,结论,因此,我以为,当下,对博客管理刻不容缓!除此之外,对博客生产者、创作者的引导要强

15、力宣传。再次,应加紧制定有关法律,以法管博,触犯了法律的,依法严惩。如此这般,多管齐下,博客才会有旺盛的健康的生命力,才不会落入 “垃圾场”、“疯人院”的泥淖。 (朽 木) 因此,以“保护言论自由”为名反对博客实名制不仅是站不住脚的,而且恰恰不利于言论自由空间的进一步发展和拓宽,案例,韩寒与陆川父子争吵事件,韩寒对白烨和陆天明的叫嚣,无非是新一代的革命小将夺取老一代革命家的江山的一场战争,这是一场必然的战争,也许更多的人看来不过是一场闹剧。这好比森林里的年轻力壮的猴子必将要夺取老猴王的领导权。无论我们是支持还是反对这场战争,这场战争都不可逾越,只是谁也没想到,这场战争能来得那么快因为互联网,新

16、一代的革命小将终于有了自己最牢固可靠的阵地,这才使得他们有把握来夺取这场战争的主动权,也增加了他们参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挺陆派支持者,著名女作家王晓玉: 怎么像文化大革命时候的红小兵?这种做法非常恶劣!白烨不过批评你韩寒文章写得不怎么样,你就这样恶狠狠搜罗证据,一二三四列出来,我们从前文革时候就是这样的,不允许别人说话,整来整去,死了很多人。 白烨现在没说话,所以我不相信。白烨是一个评论家,这是肯定的。我鄙视韩寒们的做法,人家不过是说你的文章写得不好,说不得了么?现在白烨没说话,媒体把一方的观点这样刊登出来,就等于是帮助“做实”罪名,都还没有考证过这个事实,这对白烨来说是不公平的。,挺陆派支持

17、者,曾子酷贫: 当然韩寒同学解释过了,粗话脏话不是专门针对白烨先生的,但是在文章中,将脏话粗话运用得如此栩栩如生炉火纯青,由此产生的“多米诺效应”不知道韩寒同学是否有所警惕?我知道,韩寒同学一直是被尊崇为少年天才的,也是千千万万少男少女心目中的“超男”,我担心这一骂,如果众多以您为榜样的粉丝们纷纷群起而效之,也在自己的日记作文中脏话横行,骂声四溢,恐怕继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欧美“性解放”热潮之后,中国后八零年代出生的青少年又将在二十一世纪掀起一股“骂解放”的洪流,到那个时候,您又将如何处之呢?呵呵!但愿我的担心纯属庸人自扰!,挺韩派观点,放下手中的棒子,闭上伤人的嘴。 陆老提出“红卫兵”的时候,

18、我先是惊讶,然后是愤怒。对于韩寒、郭敬明等人就代表着整个80后的观点,我一直是很抵制的。也不知道那位自以为很聪明的人提出来的,就像今天陆老提出红卫兵的概念一样。做为一个作家,做为一个长者我觉得他因该对自己所作所为负责。像我们尊敬的陆老一样,一开口就给一代人戴上“红卫兵”的高帽。对于这样的老先生,不能不让我对他的人品产生怀疑,对于他的经历以及所做过的事产生怀疑,同样对于他的作品我都会去怀疑。最后请我们的陆老放下手中的棒子,同时闭上您开口务必伤人的嘴。 青年写手、编辑黄兴,挺韩派观点,不谈文学,只谈道德。不是都说现在的年轻人“从来不看新闻,不读报,外强中干,遇事就躲,没有道德观念”吗?然而这一次年

19、轻人们在一个偶像般的人物站出来后纷纷表态希望能够就一件关于一个评论家道德沦丧(我并非危言耸听和夸大其词)的事情发出正义的的道德的声音时,“长辈们”却这么不负责任地认为这是“红卫兵”的举止,却对事情的本来面目轻描淡写打了马虎眼。如果说对一个作奸犯科之人都不能“扔臭鸡蛋”,这社会未免也太狭隘了。正义在哪儿?问题在于,也许丢失“扔臭鸡蛋”权利的,仅仅是我们,年轻人。因为我们的长辈们还在不停地扬言声称:如果他们中谁是韩寒的老子非要抽韩寒俩巴掌。真可以说是厚颜无耻了啊!我敢打赌说这话的人,你们能生出来教育出来的可远没有韩寒这么光明磊落勇气可嘉。真想问问,就以你们的品行如何做一个父亲? 我激动,不是因为韩

20、寒骂了白烨,也不是白烨足够坏,而是因为那些帮凶的人完全没有道德感可言。这让年轻人怎么“道德”的活下去?你们可是社会的主流和支柱啊! 当然,我们还幸亏有韩寒。 青年作家小饭:叫我如何不激动,中立派观点,“红卫兵”的可恶在于尽搞破坏,没啥建树。 所谓学术权威在开放的时代变成群众盲从或群哄的对象,所谓反权威的英雄也不过是要证明自己的特立独行。一个要维护现在的秩序,避免话语权力的旁落;另一个要占山为王,树立新的牌坊。 当老行业人士觉得委屈,当一种破坏性的狂妄得到众多拥护,势必将有更满足双方要求的规矩诞生了。 “红卫兵”的可恶在于尽搞破坏,没啥建树。陆老前辈说得也确有几分道理,依我看,韩寒以及随从不见得

21、真能创造新的语言模式。毕竟,就算人家说了文坛就是他们花费了一辈子精力耗尽了心血建立起来的圈子,那又怎么样呢?也并不妨碍其他人创作,他们有自己说话的自由。 你有你的自由,人家有人家的自由,这才是公平。 新的适应市场的评论就要诞生了,更多有梦想勇于写作的精英也会冒出来,该去的去,该留的留,我们不必担心。 网络运营母飞鹏,中立派观点,他们并不是生气韩的刁骂,其实是生气他的态度 红卫兵属于特定时期下的特定产物,这个帽子不能随便给人扣,它有影射的含义。 陆天明看得出的确很生气,我相信包括白烨在内的人面对韩的责问都很生气,他们并不是生气韩的刁骂,其实是生气他的态度。 老人家批评你,怎么能不虚心接受呢? 国

22、人倡导尊老爱幼,这是传统美德。 但是改革开放多少年了,社会进步,思潮涌动,尊老要尊,但对于年轻一代他们也学会了选择去尊的人,而不凡是老人。 所以啊,白韩之争其实不是文学之争,而是人生态度之争。换句话说,是时代意识之争。,三 网络精英呼唤博客行为准则,互联网新时代一群代表人物共同呼吁推行“博客行为准则”,旨在实现网络言论规范化,将文明规则引入网络生活。这一提议在网络专家和网民中引发一场辩论。,建博客文明,据英国每日电讯报11日报道,这一“博客行为准则”由率先提出网络进入“web2.0”时代概念的奥赖利和维基百科创始人威尔士共同提出,呼吁人们响应倡议,建设博客文明,限制匿名、辱骂和威胁性留言,规范

23、博客用语。 这一倡议提出的起因是,奥赖利的一个作家朋友西拉上个月在博客上收到匿名留言,对她发出死亡威胁。出于安全考虑,西拉不得不取消出席一次信息技术会议。,行为7准则,这份准则的内容包括: 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同时享有限制别人在自己博客中发表不适当言论的权利; 在真实生活中不会对人说的话语,也不应发表在网络上; 发生激烈争论时,在博客上公开回应前应尽量展开私下交流; 当认为有人发出不适当的攻击性言论时,应考虑采取相应行动; 不允许匿名评论; 对下流言论不予理会;博客供应商应加强服务管理。 准则强调,应禁止完全匿名发表的言论,发表评论者应至少提供一个有效的电子邮箱网址。 针对辱骂等下流评论,奥赖利

24、表示应不予理会。他说:“应对污言秽语的最好方法就是对其置之不理,就好像人永远不要和猪摔跤一样,双方只会搞得一身泥,而这正是猪喜欢的结果。”,走向更规范,报道说,随着博客用户数量迅猛增长,越来越多的网络用户直接向网站提供未经处理的原始资料,因此引发一系列新的道德问题。博客发展日趋成熟,影响力也日益加大,加强博客管理问题亟待解决,推行“博客行为准则”的提议因此应运而生。 至于如何规范博客氛围,也有人提出异议。“我认为,行为准则并非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它并不能从实质上约束人们的言论,”NowPublic网站创始人蒂皮特说,“我想,群众的智慧、社会的惯例和人们对文明的期望会逐渐解决这个问题。”,A短信

25、,调查问卷,1. 请问您平均每月收到的短信量是多少? A.0300 B.300500 C.5001000 D.1000以上,观点:平均为500条左右,鉴于发出量基本等于收到消息量,以及套餐使用。每月用于短信消费30元左右。,2. 您平均每月收到的垃圾短信量是多少? A.010 B.1020 C.20以上,观点:平均两天收到一条消息,频率较大。,3. 您对收到的垃圾短信抱什么态度? A.反感,直接删除 B.会看,但不在乎 C.会注意其中内容,观点:基本所有同学对于垃圾消息感到不感兴趣,而且让人反感。,4. 这些垃圾短信是否影响到您的生活? A.感觉被骚扰 B.无所谓,觉得和其它广告形式无异 C.

26、觉得可能找到对自己有益的信息,观点:接近40的同学觉得不受到影响。,5. 您收到垃圾短信时是否曾经点击或回复? A.是 B.否,观点:极大多数同学不会上当。,6. 您是否因为回复而遭受经济类损失? (第五题回答A的同学回答本题) A.是 B.否,观点:回复垃圾消息存在较大可能使人上当受骗。,7. 受到经济类损失后,您如何处理? (第六题回答A的同学回答本题) A.忍气吞声,买个教训 B.想上报,但苦无途径 C.已上报,观点:处理方法基本不为人们所知。,8. 您认为对于垃圾消息手机运营商(移动、联通)是否起到了应有的监管作用? A.是 B.否,观点:普遍对手机运营商极为不满,不信任。,B Blo

27、g(博客),1. 您有无写博经历? A.有 B.无,观点:博客在学生中较为普及。,3. 在博客发言时,您是否感觉受到约束? A.有,法律约束 B.有,道德约束 C.A与B D.言论自由,不受任何约束,观点:同学们并没有明确意识到应受到何种约束。这也是导致网络不文明现象的诱因。,4. 在网络留言中,您所看到的不文明留言程度? A.经常见到 B.很少见到 C.没有见到,观点: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差别,可能是我校同学浏览的网页较为文明。,5. 您是否会反击不文明留言? A.会,以理服人 B.会,以暴制暴 C.任之不管,6. 您如何看待网上日益增多的博客口水战? A.支持,言论自由 B.会为自己支持的一方

28、参加口水战 C.认为双方缺乏理智 D.从不关心,观点:根据第5、 6题,认为我校学生对于网络不文明现象的反应较为冷淡.并未体现大学生应有的社会责任心.,垃圾短信的定义,公安部门则将通过垃圾短信的群发手段、“不请自来”,做了简单的分类: 第一类是诈骗短信,如虚假银联卡信息诈骗和虚假中奖信息诈骗等; 第二类是提供非法产品或服务的广告,例如代开发票、办假证、倒卖走私汽车等; 第三类是部分企业的商务广告,包括商场促销、机票预定、楼盘销售等。,监管垃圾短信,市“两会”上,刘正东代表、王向朝委员等提出建议,在进一步完善制约性法律法规的同时,关键需靠相关部门“多管齐下”,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症结】,屡禁

29、不止原因何在? 一项调查显示,14.19%的手机用户每周收到10条以上垃圾短信。其实,对于垃圾短信,有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些治理措施,但为何还是屡禁不止呢? 王向朝委员分析指出:监管打击不力、对运营商缺少制约等因素是原因所在。电信部门可以使用技术手段,切断违法信息在网络中的传播途径,但由于难以独立界定短信的内容是否违法,所以只能被动监管。相关部门并未形成“多管齐下”的监管模式。此外,有关部门不对运营商追究责任,也让垃圾短信难以杜绝。,【建议】,监管打击,要多家联手 刘正东代表认为,一些垃圾短信为传统的犯罪行为插上了现代的“翅膀”,危害性更大。一些诈骗短信的背后隐藏着犯罪线索;一些黄色短信,则在某

30、种程度上诱发人们犯罪。因此,对于色情、诈骗、销赃类的违法短信,公安部门一定要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加强从源头上打击提供、发布违法短信者。王向朝委员建议,除此之外,信息管理部门也应配合公安部门,加强监管力度。 一些代表、委员还建议,治理垃圾短信,还应加强对营运商的监管和惩处。此外,收到垃圾短信的手机用户不要一删了之,而应主动向公安部门举报。这样,才能让垃圾短信“冒一个打一个”。,对付垃圾短信的实际方法,治理垃圾短信应由企业行为转变为政府的公权力行为 限制发送短信数量 推行手机入网“实名制” 建立用户黑名单制 建立垃圾短信管理平台 设置垃圾短信监控和拦截功能 加大对短信群发设备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管

31、力度,治理垃圾短信应由企业行为转变为政府的公权力行为,违法短信和垃圾短信的发送与传播不但具有民事和行政的违法性,而且有的已经具有刑事违法性,特别是短信诈骗是传统犯罪方式与现代通信手段相结合的一种新型犯罪形式,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治理违法和垃圾短信一定要以政府的公权力为主,当然公司应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地与当地公安机关和通信管理机关配合。对于在运营中发现的违法和垃圾短信,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进行处罚或侦查。在对垃圾短信治理之前(限制、过滤和拦截),应当与省级通信管理机关、公安机关、消费者协会等进行充分沟通,争取联合上述三家单位共同发文治理垃圾短信。 作为

32、移动运营商还应积极地参与或发起关于治理违法和垃圾短信的地方立法活动,通过省人大或政府制订一部治理垃圾信息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规定垃圾短信的定义、垃圾短信的查处与制裁机制、有关部门对治理垃圾短信的责任、对制造销售具有短信群发功能的设备进行许可管理,以及短信的采集、开发、处理、发布应遵循的原则和禁止性规定等。,限制发送短信数量,对短信进行流量控制,也就是说,规定手机用户每月、每天或每小时发送短信数量不得超过多少条,如果超过了,监控系统就提示运营商采取管理措施,比如查询他发送的内容,确认是有害短信后停机,并列入黑名单。有的城市规定单个用户在一小时内发送短信超过100条的,就会列入内容

33、检查范围。有的城市则规定每小时最多只能发送30条或每天50条,超过后将进入检查流程,确认无害后才予以放行。目前,中国移动是根据单位时间内发送量对垃圾短信进行判断。判断的标准是:非节假日客户发送短信流量每小时超过200条、节假日客户发送短信流量每小时超过500条,系统应及时限制客户的短信发送功能,7天后解除限制。例如天津移动通过对网络系统投资改造,实现了对移动号码发送短信数量大于100条的号码作自动拦截处理,通过系统自动判断属于垃圾短信的将及时限制该号码的短信发送功能,大大控制了垃圾短信的数量。我们认为,非节假日客户发送短信流量每小时超过100条、节假日客户发送短信流量每小时超过300条,系统应

34、及时限制客户的短信发送功能,7天后再解除限制。为了保证正常发送短信流量较大的个人客户或行业应用客户正常使用业务,移动公司应建立“免限制白名单”制度,避免在治理垃圾短信的过程中给正常使用业务的用户造成不便。,推行手机入网“实名制”,实行手机实名制的出发点,是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维护消费者权益,建立个人通信市场发展所必需的信用体系。手机实名制的推行能有效控制违法短信、垃圾短信的传播,遏制短信犯罪,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享受的电信服务更为安全、可靠。例如泰国是实施手机实名制的典型国家。从2005年5月1日起,泰国政府推出一项针对手机预付卡的管理措施,要求购买预付费SIM卡的用户提供身份证或护照,

35、这一措施是泰国政府为保护国家安全所做的努力之一。管理措施要求,现有的2150万预付费用户和在泰国的外国移动电话用户必须在6个月内(从2005年5月1日到2005年11月1日)将其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提交给各自的电话运营商,并要求移动运营商的客服中心与每个用户进行联系。政府警告说,如果用户没有在SIM卡登记的最后期限内进行登记将对其终止服务。我国公安部门已多次公开表示,要主动协同信息产业部门加强对手机短信的监控和管理,力争实行手机卡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封停涉案手机,采取技术手段制止“垃圾信息”泛滥蔓延。,建立用户黑名单制,建议公司建立用户“黑名单制”并尽可能在技术上对垃圾短信进行过滤,对手机短信进

36、行监控。如果一个号码一分钟内发送短信超过8条,将暂停这一手机号的短信发送功能,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对用户的行为进行分析,如属恶意行为,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通知移动或根据移动公司与公安机关、通信管理机关以及消费者协会共同发文作出的规定停止其短信业务。另外,应进一步改进定制手机的功能,建议集团公司在定制手机的功能中设置短信拒收菜单,用户可以自己设置短信黑名单,直接在手机上操作屏蔽不愿接收的发送者号码和短信。,建立垃圾短信管理平台,垃圾短信管理平台是借助广泛的用户渠道,通过用户免费反馈举报的形式,快速搜集目前市场上泛滥的垃圾短信,并由移动公司的垃圾短信管理平台整理有关信息,发现并及时处理发送违

37、规垃圾短信内容服务商(SP)的流程体系。用户收到垃圾短信后,只要将垃圾短信免费转发至相关号码,垃圾短信平台就可以自动完成记录、整理功能,并把整理后的垃圾短信以及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例如,吉林移动从2005年10月起加强了对短信息的监控管理,在7个多月的时间里,成功解决了150多件用户投诉,清理了近10万条垃圾短信,解除了与12个SP的合作关系。,设置垃圾短信监控和拦截功能,移动公司应增加垃圾短信监控和拦截模块,以便对垃圾短信进行有效监控和拦截。垃圾短信监控和拦截功能的设置应向省级公安机关和通信管理机关报告或审批,使公司的这项权利公共化。 (1)对可疑用户进行监控。可疑用户,即在

38、一定的时间段内向其他用户发送大量的、内容相同的短信。对这样群发短信的用户有必要将其列入监控的对象。(2)对可疑短信的监控。可疑短信,包括欺诈、不健康内容的短信,例如办证、色情服务等。将发送可疑短信的用户列为可疑用户或直接屏蔽这些可疑短信。(3)暂停和恢复可疑用户的短信发送功能。短信中心监控到可疑用户后,可以将其列入黑名单,暂停其短信发送功能,同时可根据需要向被列入黑名单的可疑用户发送短信告知。在一定的时间后,再恢复该用户的短信发送功能。 移动通信公司应启用信息安全过滤软件,以加大对各类垃圾短信的监控和拦截力度。例如天津移动根据天津相关部门的要求,加大了对非法短信的打击力度,正式启用信息安全过滤

39、软件,变被动取消用户的短信功能为主动拦截,即对每小时发送短信量超过一定条数的号码进行实时短信监控和有效拦截,最大限度地减少个别用户群发垃圾短信造成的社会危害。另外,建立关键屏蔽词库,如发现内容有问题的短信,系统就向工作人员报警,工作人员人工查询确认是有害短信后予以屏蔽。同时,对于同一内容连续发送的短信,应该对内容(发送位置和发送号码)进行监控,并要求公安部门配合监控。,加大对短信群发设备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管力度,垃圾短信,从发送形式上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不法SP通过电信运营商的网络渠道发送短信,具有“代扣费”功能,客户只要回复就落入短信陷阱。不过,由于目前电信监管部门和电信运营商对不法SP严

40、厉打击,不法SP发送垃圾短信日益减少。另一种垃圾短信,大多是通过短信群发器发送的。目前,诈骗短信、垃圾短信这一社会公害,为何有愈演愈烈之势。笔者以为,这与短信诈骗分子使用的工具有着直接的关系。而造成海量诈骗短信横行的“罪魁祸首”,就是“短信群发设备(器)”,正是它成为短信诈骗分子的最大“帮凶”。笔者从各地公安部门破获的各类短信诈骗案件中发现,垃圾短信主要是依靠短信群发器向外传播的。据了解,在短信诈骗发源地的福建省某地,短信诈骗最猖獗的时候,每天发出的短信数以百万计,竟然造就了一个“亚洲最繁忙的基站”。我们可以随便在Google和百度搜索引擎上输入“短信群发器”几个字,搜到的相关信息竟达20多万条,大部分都是零售批发“短信群发器”的广告和相关介绍。因此,加大对“短信群发器”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管力度,彻底堵住发送垃圾短信的源头,切断非法销售“短信群发器”的渠道,让非法销售、购买和使用“短信群发器”的销售者和使用者失去巨大的成本,是治理垃圾短信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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