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特殊管理的药品3学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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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特殊管理的药品,Chapter 7 Pharmaceuticals Under Special Control,本章要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二重性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制和禁毒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 放射性药品管理,引言,特殊管理的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第一节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二重性,(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药物滥用和毒品的危害,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含义 药品依赖性及相关概念,麻醉药

2、品( narcotic drugs):,指具有依赖性潜力的药品,连续使用、滥用或不合理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例:阿片、吗啡、派替啶(度冷丁),精神药品(Psychotropic Substances):,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例:司可巴比妥、艾司唑仑、苯巴妥等。,药品依赖性及相关概念:,耐受性(tolerance)是指原来能够产生一定药理现象的药物和剂量,经过多次应用后,不能再产生这种药理现象,或是有了量的区别。 成瘾性(addiction)指的是一种慢性中毒状态,它是由于反复应用某种药物所引起,并且对个人和对社会

3、都有害。包括心理依赖(psychological dependence)和身体依赖性(physical dependence) 药品依赖性(drug dependence)由于周期性地或连续地用药而产生的,人体对于药品心理上的、或生理上的、或兼而有之的一种依赖状态,表现出一种强迫性地要连续或定期用药的行为和其它反应。,二、药物滥用和毒品的危害,药品滥用 (drug abuse) 毒品及其危害,药品滥用,指人们反复、大量地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的具有依赖性潜力的药物,是一种悖于社会常规的非医疗用药。,毒品及其危害,毒品 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

4、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危害 “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各种摇头丸,第二节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制和禁毒,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制和禁毒全球化发展 国际麻醉品管制机构 我国政府与国际麻醉药品管理机构的合作 我国政府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历史发展,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制和禁毒全球化发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制和禁毒的国际会议和公约 1961年麻醉药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制和禁毒的国际公约,上海国际禁毒会议 海牙禁止鸦片公约 限制麻醉药品制造、运销公约 1961年麻醉药品单一公约 1971年精神

5、药物公约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全球行动纲领 联合国禁毒的十年,1961年麻醉药品单一公约,受管制物质; 国际麻醉药品管制机构及其职责; 各种制度和麻醉药品需要量的估计、综合报告、制造及输入的限制; 国际贸易的特别规定、运输的特别规定; 罚则。,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限制这类药品的可获得性; 需要有医生的处方才能拿到药; 对其包装和广告宣传应加以控制; 建立监督制度和许可证制度; 对它们的合理医疗和科研应用应该建立估量和统计制度,限制它们的贸易; 各国应向联合国的药品管制机构报送有关资料; 要求加强国家管理,向贩运毒品作斗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药物滥用。,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

6、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规定了“非法贩运”的定义,并规定缔约国应对这些犯罪给予制裁; 缔约国应在一定情况下对上述犯罪确立管辖权; 缔约国应通过没收犯罪收益、引渡、法律协助、执法合作、支援过境国、对特定化学品进行管制,根除非法种植和非法需求等方面的合作,打击贩毒犯罪; 缔约国应向麻委会提供关于在其境内执行公约的情报。,国际麻醉品管制机构,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 国际麻醉品管制局 联合国国际药物管制规划署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刑事警察组织 我国政府与国际麻醉药品管理机构的合作,三、我国政府与国际麻醉药品管理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事务 密切与周边国家开展禁毒合作 与欧美国家的禁毒合作继续

7、健康发展,四、我国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历史发展,虎门销烟和禁毒运动 关于麻醉药品临时登记处理办法的通令 1950 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1950 麻醉药品管理条例 1978 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 1981 关于禁绝鸦片烟毒问题的紧急指示 1982 关于禁毒的决定 1990 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 1998 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 1999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 2000 咖啡因管理规定 2001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05,第三节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体制 二、种植、实验研究和生产管理 三、经营管理 四、使用管理 五、

8、储存和运输管理 六、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法律责任,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体制,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对造成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 卫生部负责医疗机构特殊管理的药品合理使用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管理工作;,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体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行

9、政区域内造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管理工作。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可以依法参加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含义,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 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品种范围,麻醉药品: 121种 (我国生产及使用的有21个品种 ) 精神药品: 130种 第一类 52种 (我国生产及使用的有6个品种 ) 第二类 78种 (我国生产及使用的有24个品种 ),二、种植、实验

10、研究和生产管理,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管理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管理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管理,定点生产制度 定点企业的审批 生产管理 定点生产企业的销售管理 专有标志管理,三、经营管理, 定点经营制度 定点企业的审批 销售管理 (销售范围规定、销售规定) 购进管理 (以生产为目的的购进、以经营为目的的购进 ),四、使用管理,印鉴卡管理 处方医师资格和处方注意事项 配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制剂的管理 处方管理 以戒毒为目的的使用管理,处方管理,处方格式: 三部分:前记、正文、后记 处方颜色: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

11、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处方管理,剂量控制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处方保存 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五、储存和运输管理,储存管理:储存专库、专用帐册 运输管理:运输证明,六、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法律责任,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 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节,第四节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定义和品种 毒性药品

12、的生产 毒性药品的经营和使用 罚则,医疗用毒性药品:,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一、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品种范围,毒性中药品种(包括原药材和饮片)共27种 砒石(红砒、白砒)、砒霜、生川乌、生马钱子、生甘遂、雄黄、生草乌、红娘虫、生白附子、生附子、水银、生巴豆、白降丹、生千金子、生半夏、斑蝥、青娘虫、洋金花、生天仙子、生南星、红粉(红升丹)、生藤黄、蟾酥、雪上一枝蒿、生狼毒、轻粉、闹羊花。,毒性西药品种(仅指原料,不包括制剂)共11种 去乙酰毛花苷丙、阿托品、洋地黄毒苷、氢溴酸后马托品、三氧化二砷、毛果芸香碱、升汞、水杨酸毒扁豆碱、亚砷酸钾、氢溴酸东莨菪

13、碱、士的年。,一、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品种范围,二、毒性药品的生产,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需要制定计划后,下达给指定的毒性药品生产、收购、供应单位; 由医药专业人员负责生产、配制和质量检验; 必须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操作规程 ,并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保存5年备查。,三、毒性药品的经营和使用,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由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配方用药由国营药店、医疗机构负责。 医疗机构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国营药店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盖有医生所在的医疗机构公章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四、罚则,对违反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擅自生产

14、、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其全部毒性药品,并处以警告或按非法所得的5至10倍罚款。情节严重、致人伤残或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五节 放射性药品管理,放射性药品的定义和品种 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条件及审批程序 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具备的条件及审批程序 放射性新药的研制、临床研究和审批 放射性药品的生产和经营管理 放射性药品的进出口 放射性药品的包装、运输 放射性药品的使用管理,一、放射性药品的定义和品种,定义: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药物。包括裂变制品、推照制品、加速器制品、放射性同位素发生器

15、及其配套药盒、放射免疫分析药盒等。 品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收载的品种计有17种,二、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条件及审批程序,基本条件:必须具备药品管理法第七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符合国家的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并履行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手续,取得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不准生产、销售放射性药品。,二、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条件及审批程序,审批程序:向所在省级药监部门申报,初审后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转核工业集团公司审查同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所在省级药监部门发给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放

16、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三、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具备的条件及审批程序,基本条件:必须配备与其医疗任务相适应的并经核医学技术培训的技术人员 ;必须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三、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具备的条件及审批程序,审批程序:根据细则,由各省级药监部门会同公安、环保部门对医疗单位核医学科(或同位素室)进行验收,合格的发给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各单位凭许可证办理订货手续,无许可证的医疗单位不得临床使用放射性药品。,四、放射性新药的研制、临床研究和审批,放射性新药:我国首次生产的放射性药品,四、放射性新药的研制、临床研究和审批,审批程序: 在进行临床试验或者验证前

17、,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新药审批办法的规定报送资料及样品,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临床研究。,四、放射性新药的研制、临床研究和审批,在临床研究结束后,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国家药监局审核批准(征求核工业集团公司的意见后),发给证书。 生产已有国家标准的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国家药监局征求核工业集团公司意见后审核批准,并发给批准文号。,五、放射性药品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建立质量检验机构,严格实行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检验,产品出厂前,须经质量检验。 放射性药品的生产,供销业务由核工业集团公司统一管理 。,六、放射性药品的进出口,由对外经济贸易部指定

18、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对外贸易的规定办理; 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得办理进出口手续; 进口放射性药品,必须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者国家药监局授权的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七、放射性药品的包装、运输,包装:安全实用,符合放射性药品质量要求,具有与放射性剂量相适应的防护装置。必须分内包装和外包装两部分,外包装必须贴有商标、标签、说明书和放射性药品标志,内包装必须贴有标签 运输:按国家运输、邮政等部门制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八、放射性药品的使用管理,使用制度 废物处置 检验制度,思考题,1.简述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国际麻醉品管制局、国际药物管制规划署及世界卫生组织在麻醉药品管理方面的职责。 2.简述药物依赖性、身体依赖性、精神依赖性、耐受性的概念与区别。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各有几种? 我国生产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品种有哪些?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各有哪些特殊规定? 5.医疗用毒性药品在生产、供应和使用中有些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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