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税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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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章 税收,2,本章提要,第一节 税收原理 第二节 税收制度 第三节 国际税收,3,引言,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最基本的形式。,4,第一节 税收原理,一、税收的概念与特征 二、 税收原则 三、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 四、税收分类与税制结构,5,一、税收的概念与特征,税收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参与剩余产品价值的再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6,税收的征税依据 西方 “交换说” “义务说” 我国 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征税,这才是国家征税的最根本的依据,是“权力说”。,7,税收的基本特征 强制性 指国家征税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法令进行的

2、,是一种强制的课征。 无偿性 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成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也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代价或报酬。 固定性 指国家征税前,税法就预先规定了征税的对象以及统一的比例或数额,税法所规定的这些征收标准,国家和纳税人双方都必须遵守。,8,二、 税收原则,财政收入原则 效率原则 公平原则,9,财政收入原则 充分稳定,即税收收入必须充分、稳定地满足国家财政支出的需要; 弹性,即税收收入不仅要对财政收入保持充分的弹性,更要与经济增长保持灵活的弹性; 适度,即税收收入必须保持在一个合理的界限内。,10,效率原则 指的是以尽量小的税收成本取得尽量大的税收收益,它通过税收成本与税收收益的比较

3、得以衡量。 行政效率原则 要求政府以最小的税收成本(包括征税费用和纳税费用)获得最多的税收收入。 经济效率原则 微观经济效率原则 即如何在保证税收收入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个人自主经济抉择的干扰。 宏观经济效率原则 即用税收的杠杆作用来调节与干预宏观经济,减少宏观效率损失。,11,公平原则 税收负担的公平,包括税收的横向公平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交纳相同的税和纵向公平不同纳税能力的人交纳不同税; 税收的经济公平,即通过税收机制建立机会平等的外部经济环境; 税收的社会公平,即通过税收机制对社会成员个人的收入进行调节,以征税或补贴方式实现社会成员间利益上的相对平等。,12,三、税收负担与税负转嫁,税收

4、负担的概念 指整个社会或单个纳税人(个人和法人)实际承受的税款,它表明国家课税对全社会产品价值的集中度以及税款的不同分布所引起的不同纳税人的负担水平。,13,宏观税收负担 国民收入税收负担率 国民生产总值税收负担率 国内生产总值税收负担率,14,影响宏观税负水平的主要因素 国家职能范围 经济发展水平 社会经济制度 经济体制 宏观经济政策 文化观念、历史传统等社会因素及其政治因素,15,微观税收负担 企业税收负担 个人税收负担 个人所得税负担率个人所得税同期个人所得总额,16,税负转嫁与归宿的概念 税负转嫁,就是纳税人不实际负担国家课于他们的税收,而通过购入或卖出商品价格的变动,将全部或部分税收

5、转移给他人负担的过程。 税负归宿是税负转嫁过程的终点,也是税收负担的实际承受者。,17,税负转嫁的形式 前转(顺转) 后转(逆转) 混转(散转) 辗转转嫁 税收资本化 消转(转化),18,税负转嫁与供求弹性的关系 需求弹性: 需求弹性越大,通过提高卖价把税负向前转嫁给购买者或消费者越困难。需求弹性越小税负越容易转嫁由购买者或消费者负担。 供给弹性: 供给弹性高,易于把税负转嫁出去。相反,供给弹性低,则不易转嫁。 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就供给和需求的相对弹性来说,哪方弹性小,税负就向哪方转嫁,供给弹性等于需求弹性时,税负由买卖双方平均负担。,19,四、税收分类与税制结构,税收分类 以课税对象为标准

6、可分为流转额课税、所得额课税、财产课税和行为课税四大类。 以税收管理权限为标准 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中央地方共享税三大类。 以税收负担是否转嫁为标准 可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两大类。 以税收的计税依据为标准 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两大类。,20,税制结构的概念 税制结构是指由若干个不同性质和作用的税种组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税收体系。 税制结构的分类 单一税制结构 指只有一个税种的税收体系。在实践中几乎未推行过。 复合税制结构 指由多个税种构成的且主次有序,相辅相成的税收体系。 主体税种是税制结构的灵魂,也是区别不同税制结构的重要标志。,21,以全值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 主要特点 在税制体系中

7、,流转税居主要地位,发挥主导作用,其他税种居次要地位,起辅助作用。 优点 征税范围广,税源充裕,不仅可以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和稳定性,而且征管比较简便。能够调节生产消费,并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企业的赢利水平。 缺点 税负转嫁,重复征税等。,22,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 主要特点 在税制体系中,增值税占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 优点 征税范围广,对社会经济生活能够起普遍调节作用;能够有效地防止偷漏税或随意减免税,能充分地保证财政收入;征收对经济运行呈中性影响。 缺点 税收成本较高;难以按国家社会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要求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调节作用。,23,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 主要特点 在

8、税制体系中,所得税居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 优点 很好地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原则,对收入分配的起到了较好的调节作用;其所具有的“自动稳定器”的功效对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缺点 在客观上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效益,在主观上则受制于税收的征收管理水平。,24,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双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 主要特点 在税制体系中,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均居主体地位,并且作用相当,互相协调配合。 优点 在发挥流转税征税范围广、税源充足、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和稳定性、征收简便的同时,也能够发挥所得税按负担能力大小征收、自动调节经济和公平分配等特点,形成两个主体税类优势互补的局面。 不仅在发展

9、比较快的发展中国家采用,而且也开始引起采用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发达国家的重视。,25,以财产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主要特点 在税制体系中,财产税充当筹建国家税收收入和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手段,而流转税和所得税等只起辅助作用。 缺点 在组织收入,促进效率和调节公平等方面有局限性。 以财产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不再被采用,财产税只是作为一般的辅助税种在存量资产领域发挥作用。,2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税制结构的选择 代表性观点 主张实行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 主张实行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 主张实行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双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 主张实行以流转税为主,以所得税为辅的税制结构

10、 我国应当坚持实行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的多种税、多环节的复合税制结构。,27,第二节 税收制度,一、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 二、新中国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三、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主要税种介绍 四、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展望,28,一、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征税对象 纳税人 税率 起征点和免征额 违章处理,29,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或课税客体,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标地物。 征税对象是税收制度最基本的要素,也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税目是指税法规定的同一课税对象范围内的具体项目。 计税依据是指税法规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是征税对象的量化。,30,纳税人 纳税人又称纳税义务人,它是

11、课税的主体,是指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自然人和法人。,31,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通常用百分比来表示。 比例税率 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征税对象的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 累进税率 对同一征税对象,随着数额的增大,征收比例也不断增高的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定额税率 又称固定税额,它是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纳税额的税率形式。,32,起征点和免征额 起征点是指征税对象数额所达到的应当征税的界限。 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数不征税,达到起征点数按全部数额征税。 免征额是指准予从征税对象数额中扣除的免于征税的数

12、额。 征税对象小于免征额时,不征税;超过免征额时,只就超过的部分课税。,33,违章处理 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的税务违章行为所采取的惩罚性措施。 税务违章行为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法或不遵守国家有关纳税的规定而发生的违章行为。 税务违章行为包括 属于税收征管制度方面的违章行为。 属于税收制度法规方面的违章行为,如偷税,抗税,骗税,欠税等。 拖欠税款,滞纳金和罚款。,34,二、新中国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发展,1950年:统一全国税政,建立新税制 1958年:税收制度的首次简化 1973年:税收制度的再次简化 19801984年:涉外税制的建立及两步“利改税”改革 1994年:税收制度的全面改革,35,1994

13、年税制改革的原因 不相融性 改革的同时性 为实现宏观经济稳定提供财力保证 税制本身的缺陷,36,1994年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流转税的改革 主要是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制度,实行消费税,统一流转税。 所得税的改革 主要是统一税制、扩大税基、控制减免税优惠。 其他税的改革 主要是对资源税、财产税以及行为目的税进行改革。,37,改革后税制体系的构成 经过改革,我国税制形成了以增值税和所得税为双主体的复税制体系。 流转税类: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财产税类: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产税 资源税类:资源税 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14、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行为税类: 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车船使用税、 屠宰税、车船使用牌照税,38,三、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主要税种介绍,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价值在生产和流通中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纳税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39,增值税(续) 税率 基本税率,17%。 低税率,13%。 零税率,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 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采用4%(商业)或

15、6%(工业企业)的征收率。,40,增值税(续)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41,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某些特定消费品的流转额课征的一种税。 纳税人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征税对象范围 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42,消费税(续) 税率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相结合的复合税率 应

16、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定率计征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从量定额计征办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43,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对象范围 包括在中国境内提供规定的劳务(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44,营业税(续) 税率 九个税目、三档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45,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

17、,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46,企业所得税(续) 税率 法定税率为33%,优惠税率为18%、27%。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扣除税额,47,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指向在中国注册为中国法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中国境内取得应税所得的外国企业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18、和外资企业。 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48,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续) 纳税人 以外商投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或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为纳税人。 征税对象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税率 税率为30%,同时另按应纳税的所得额附加征收3%的地方所得税,合计税率为33%。,49,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续) 税收优惠规定 减免税 再投资退税 亏损结转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50,外商

19、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续) 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缴纳 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地方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外国税收抵免,51,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只要达到我国税法规定的纳税标准,都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52,个人所得税(续) 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为征税对象。 税率 依据不同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20、适用税率,53,关税 关税是在边境、沿海口岸或国家指定的其他水、陆、空国际交往通道的关口,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的基本分类 进口关税 出口关税 依据征收目的分类 财政关税 保护关税,54,关税(续) 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以及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课税对象 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应税入境货物流转额和应税出境货物流转额。进境的旅客应税行李物品和个人应税邮递物品也属于关税的征税范围。 税率 进口货物税率:分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水率。 进口物品税率 出口货物税率,55,关税(续) 计税依据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计税价格。 到岸价格

21、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56,农业税 农业税是国家向一切从事农业生产并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 主要是指种植业中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园艺作物等生产收入。,57,农业税(续) 税率 农业税统一实行地区差别的比例税率。全国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5.5%。 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征收 应征入库粮食数=课税土地亩数每亩常年产量适用税率减免税额 1985年我国改革农业税的计征入库方法,一般不再征收实物而是征收货币,称折征代金。 在2004年,中央全面降低农业税率并在

22、部分地区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58,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 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59,印花税(续) 税率 各类经济合同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记载资金的帐薄、产权转移书据等,适用比例税率; 其他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适用定额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凭证所载应税金额适用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单位税额,60,资源税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对象范围 矿产品、盐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

23、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矿产品以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 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计征,采用差别定额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61,四、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展望,改革增值税 即,将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 统一企业所得税 即,把现行的内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统一为内外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 改革个人所得税 即,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根据经济情况,确定更合理的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同时适当地调整税率,并加强征管。,62,改进消费税 即,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对现有的消费税税目进行前瞻性的有增有减的调整,并适

24、当的扩大税基。 继续农村税费改革 加强地方税收制度建设,63,第三节 国际税收,一、税收管辖权及其应用 二、国际双重征税的产生和消除 三、国际逃税、避税途径及防止措施 四、国际税收协定,64,一、税收管辖权及其应用,国际税收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对跨国纳税人进行课税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广义的国际税收 是指各国相互间基于征税权力对从事国际经济活动、具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征收所得税、财产税、关税以及商品税等等所带来的有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狭义的国际税收 主要是指由于对跨国所得征收所得税所带来的有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65,税收管辖权的概念 是

25、一个国家自主地管理税收的权利,它是国家主权在税收方面的体现,是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 税收管辖权的分类 居民税收管辖权 是以国家主权国籍原则为依据行使的一种税收管辖权,通常称为从人征税原则。 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是以国家主权领土原则为依据行使的一种税收管辖权,通常称为从源征税原则。,66,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应用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确定 住所标准 居所标准 国籍标准 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 登记注册地标准 实际管理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 总机构所在地标准,67,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应用 非居民营业利润来源地的确认 非居民投资和特许权转让所得来源地的确认 非居民个人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认,68,二、国际双重征

26、税的产生和消除,国际双重征税及其产生原因 国际双重征税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各自依据自己的税收管辖权就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纳税期限内同时征税。 国际双重征税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家间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不同国家同时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居民身份确认标准的不同 收入来源地确认标准的不同,69,消除国际双重征税的基本方法 免税法 扣除法 抵免法,70,免税法 免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外并已向来源国政府缴税的所得免于征税的方法。 从根本上消除了因双重税收管辖权而导致的双重课税。 全额免税法 累进免税法,71,扣除法 扣除法是居住国政府允许纳税人就境外

27、所得向来源国缴纳的税款从国内外应税所得中扣除的一种方法。 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水平高,国外所得并没有完全消除重复征税,只是有所减轻。,72,抵免法 居住国政府按照居民纳税人来源于国内外的全部所得计算应纳税额,但允许纳税人从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收入来源国缴纳的全部或部分税款。 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优先地位,但并不放弃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 直接抵免 允许直接抵免的外国税收必须是跨国纳税人直接向来源国交纳的。 间接抵免 一般适用于对公司、企业的国外子公司所缴纳的所得税的抵免。,73,三、国际逃税、避税途径及防止措施,国际逃税 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种隐蔽的非法手段,使一笔应税收入的税收管辖权落空,从而达

28、到不交或少交有关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要求应纳税款目的的行为。 国际避税 是一种合法行为,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的漏洞与各国税法间的差距,通过变更纳税人身份、改变经营地点和方式或转移应税收入等办法减轻税负。,74,国际逃税和避税的主要途径 逃避税收管辖权 通过选择或改变税收居所的方式逃避税收管辖权,达到避税目的。 转移和隐匿征税对象 利用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转移收入和费用。 利用常设机构进行收入与费用转移。 通过避税港实现转移利润避税。 利用税法规定作出避税决策 利用延期纳税的规定,不分或少分股息,通过不合理保留利润达到避税目的。 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避税。 滥用税收优惠。,75,国际逃避税

29、的防止措施 防止逃避税收管辖权 运用正常交易价格原则,调整转让定价 对利用低税国转移或隐匿征税对象的制约 对改变经营形式避税的制约 加强税务行政管理,76,四、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为了协调、处理对跨国纳税人征税方面的税收分配关系,消除或减轻国际双重(或多重)征税,而签订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 按参加国家的多少分类 双边 多边 按照协定内容的不同分类 单项 综合 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77,协定适用的范围 国际税收协定的适用范围是指国际税收协定所规范的纳税人和税种的范围,说明哪些人、哪些税种应受国际税收协定的约束,说明了国际税收协定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约束力

30、。 人的适用范围 税收协定适用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税种的适用范围 在两个税收协定范本中,均规定协定仅适用于对所得和财产征收的各种直接税。,78,协定基本用语的定义 协定的基本用语是指协定中具有特定含义和起着重要作用的用语。 一般用语:指在协定中反复出现,需要加以明确解释的用语,如“缔约国一方”和“缔约国另一方”、“人”、“公司”等等。 特定用语:指在协定中具有特定含义和作用的用语,如“居民”、“常设机构”等等。 专项用语:指一些只涉及专门条文的用语,如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等。,79,各类所得和一般财产价值征税的规定 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它直接涉及协定的中心问题,即对跨国纳税人重

31、复征税的消除。 通过规定某项所得该由哪一国取得优先或独占的征税权来协调国际税收分配关系。 对各类所得和一般财产价值征税权的分配在内容上主要包括对营业利润、投资所得、个人劳务所得、财产所得的征税权的规定。,80,国际双重征税免除的规定 两个范本都主张在免税法和抵免法中选一个。 税收饶让原则也为一些制定有对外国投资者给予减免税优惠规定的国家所坚持。 从目前我国对外已签协定看,除中美税收协定外,其余协定都在不同程度上列入税收饶让抵免条款。,81,特别规定 税收无差别待遇 所谓税收无差别待遇就是要消除对外国居民的税收歧视,在税收上给予外国居民和本国居民同等待遇。 国籍无差别待遇 常设机构无差别待遇 费

32、用扣除无差别待遇 企业资本无差别待遇 相互协商程序 情报交换,82,本章小结,有关课税依据问题,主要有三种学说:“交换说”、“义务说”和“权力说”。 税收的形式特征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税收的课征应遵循财政收入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 税收公平包括税收的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税收的经济公平强调税收创造公平的外部竞争环境;税收的社会公平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83,税收效率包括税收的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税收的经济效率强调税收对资源配置的影响;税收的行政效率侧重于征税成本的考虑。 税收的负担可以通过宏观和微观两方面来衡量。 税负的转嫁程度主要取决于供求的弹性。 主体税种的差异导致税制结构不同。我国税制目前实行以增值税和所得税为双主体税制结构。,84,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差异引起了国际间重复征税。 消除国际间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有:免税法、扣除法和抵免法。 解决国际税收争端重在国与国的协商以及由此形成的国际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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