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04品牌建设实施.ppt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3144390 上传时间:2019-07-16 格式:PPT 页数:48 大小:2.3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宁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04品牌建设实施.ppt_第1页
第1页 / 共48页
南宁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04品牌建设实施.ppt_第2页
第2页 / 共48页
南宁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04品牌建设实施.ppt_第3页
第3页 / 共48页
南宁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04品牌建设实施.ppt_第4页
第4页 / 共48页
南宁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04品牌建设实施.ppt_第5页
第5页 / 共4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南宁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04品牌建设实施.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宁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04品牌建设实施.ppt(4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04 品牌建设实施,01 品牌知识概述,02 品牌价值与品牌资产,03 品牌建设概述,04 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01 总则,02 管理职责,03 研发经费支持的对象、方向和方式,05 项目预算的编制与审批,06 预算执行,07 监督与检查,08 附则,09 经验交流,第一条,为适应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和南宁市经济、社会与科技可持续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政府科技经费使用与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研发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原则,集中财力, 突出重点,科学安排,合理配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04

2、 品牌建设实施,01 品牌知识概述,02 品牌价值与品牌资产,03 品牌建设概述,04 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01 总则,02 管理职责,03 研发经费支持的对象、方向和方式,05 项目预算的编制与审批,06 预算执行,07 监督与检查,08 附则,09 经验交流,研发经费预算安排。,会同市科学技术局下达项目经费计划。,办理研发经费拨付手续。,会同市科学技术局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研发经费项目管理,根据项目申报和评审情况,提出项目支持计划。,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组织项目结题。,会同市财政局进行监督管理,开展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工作。,第四条,编制项目预算、决算。,落实项目配套经费。

3、,规范项目经费财务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有关财务资料。,第四条,04 品牌建设实施,01 品牌知识概述,02 品牌价值与品牌资产,03 品牌建设概述,04 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01 总则,02 管理职责,03 研发经费支持的对象、方向和方式,05 项目预算的编制与审批,06 预算执行,07 监督与检查,08 附则,09 经验交流,第五条,第六条,根据计划项目特点,研发经费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 积极探索实践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风险投资等方式。,04 品牌建设实施,01 品牌知识概述,02 品牌价值与品牌资产,03 品牌建设概述,04 研发经费的

4、开支范围,01 总则,02 管理职责,03 研发经费支持的对象、方向和方式,05 项目预算的编制与审批,06 预算执行,07 监督与检查,08 附则,09 经验交流,项目(课题)费,项目管理费,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第七条,项目(课题)费,项目管理费,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第七条,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直接 费用,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包括研究、中间试验试制等 阶段)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间接 费用,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课题)过程 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第八条,直接 费用,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包括研究、中间试验试制等 阶段)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

5、。,间接 费用,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课题)过程 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第八条,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资讯费,其他费用,直接 费用,直接 费用,设备费: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材料费: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由于消耗各种必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而发生的采购、运输、装卸和整理等费用。,测试化验加工费:指

6、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由于承担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设计、化验及加工等费用。,直接 费用,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差旅费: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南宁市有关规定执行。差旅费应不超过项目(课题)经费的5%。,会议费: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相关的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任务等活动而

7、发生的会议费用。应当参照国家和南宁市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开支标准和会期。会议费应不超过项目(课题)经费的5%。,直接 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同意。,劳务费: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课题)组成人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研发人员(如在校研究生等)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劳务费应不超过项目(课题)经费的5%;软件开发类项目和软课题项目劳务费应不超过项目(课题)经费的30%。,出版/文献/信息

8、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直接 费用,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项目组成员及与本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专家咨询费应不超过项目(课题)经费的5%。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9、。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其他费用: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除上述支出项目之外的其他直接相关的支出。其他费用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其他费用应不超过项目(课题)经费的2%。,间接 费用,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课题)过程 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课题)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 备购置费后的15%核定。,按项目(课题)统一核定,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和(项目)课题合作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协商提出分配方

10、案,在项目(课题)预算中予以明确,并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和项目(课题)合作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课题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应当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项目(课题)费,项目管理费,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项目(课题)费,项目管理费,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第九条,研发经费的项目管理支出范围,绩效考评,财务审计,产业技术预测和研究,规划与项目指南的制定和发布,根据科研管理需要而开展的相关工作,科技管理人员培训,招标,奖励,监督检查和验收,项目

11、立项和预算评审评估,项目管理费由市科技局负责具体管理,年度预算(一般不超过年度研发资金总额的5%)由市财政局核定。,04 品牌建设实施,01 品牌知识概述,02 品牌价值与品牌资产,03 品牌建设概述,04 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01 总则,02 管理职责,03 研发经费支持的对象、方向和方式,05 项目预算的编制与审批,06 预算执行,07 监督与检查,08 附则,09 经验交流,第十条 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立项、编制申报材料的同时,应当编制项目预算。,项目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研究开发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项目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有多个单

12、位联合申报一个项目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项目预算应当由项目负责人协助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来源 预算,支出预算,第十三条 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或择优遴选有关中介机构,对拟组织实施的项目预算进行评估或评审。,审核上报,市科学技术局,项目预算,项目推荐部门,项目推荐部门(县科技局),市科学技术局,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市科技局根据项目(课题)评审或评估意见,综合平衡后,编制项目(课题)年度预算建议,并按 部门预算编制要求送市财政局审核后,纳入南宁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库管理。,第十五条,共同 签订,预算执行,依据,市科学技术局根据项目年度预算,牵头单位,承担单位,

13、项目合同,项目预算,第十六条,项目任务书,监督检查,财务验收,第十七条 实行招标投标管理的项目,其经费预算的确定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执行。,04 品牌建设实施,01 品牌知识概述,02 品牌价值与品牌资产,03 品牌建设概述,04 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01 总则,02 管理职责,03 研发经费支持的对象、方向和方式,05 项目预算的编制与审批,06 预算执行,07 监督与检查,08 附则,09 经验交流,第二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 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项目预算总额调整,项目支出预算科目直接费用中材料费、 测试化验

14、加工费、燃料动力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项目承担单位变更等应当报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市财政局批准。,项目(课题)组和项目(课题)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项目牵头单位(或受委托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市科学技术局核批。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可按上述程序调剂用于课题其他方面支出。间接费用不得调整。,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下达的项目年度预算,足额落实自筹经费。,研发经费的拨付按照市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15、,第十九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 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项目预算总额调整,项目总预算不变、项目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项目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项目支出预算科目直接费用中材料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应当由项目负责人协助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项目牵头单位(或受委托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市科学技术局批准。,项目承担单位变更等应当报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市财政局批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 确有必要调整时

16、,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第二十条,项目支出预算科目 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项目(课题)组和项目(课题)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项目牵头单位(或受委托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市科学技术局核批。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可按上述程序调剂用于课题其他方面支出。间接费用不得调整。,项目预算总额调整,第二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 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项目预算总额

17、调整,项目支出预算科目直接费用中材料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研发经费实行合同管理,市科学技术局与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单位签订南宁市科技 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资金按合同书规定拨付和使用。,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 严禁使用项目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制定内部管理方法,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加强对研发经费的监督和管理, 对研发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第

18、二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 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项目预算总额调整,项目支出预算科目直接费用中材料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第 二十四 条,第 二十五 条,第 二十六 条,第 二十七 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项目经费年度决算报告。项目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当年可以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中反映。项目决算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项目负责人编制,并由项目牵头单位(或受委托管理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市科学技术局。

19、,第二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 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项目预算总额调整,项目支出预算科目直接费用中材料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第 二十四 条,第 二十五 条,在研项目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项目因故终止,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由项目牵头单位(或受委托管理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市科学技术局,由市科学技术局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原渠道,并按照市财政

20、局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 二十六 条,第 二十七 条,第二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 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项目预算总额调整,项目支出预算科目直接费用中材料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第 二十六 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项目负责人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项目牵头单位(或受委托管理单位)及市科学技术局批准。,第 二十七 条,第 二十

21、五 条,第 二十四 条,第 二十七 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研发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一般由单位使用和管理,市科技局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企业使用研发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研发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的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研发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规定执行。,第 二十六 条,第 二十五 条,第 二十四 条,04 品牌建设实施,01 品牌知识概述,02 品牌价值与品牌资产,03 品牌建设概述,04 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01 总

22、则,02 管理职责,03 研发经费支持的对象、方向和方式,05 项目预算的编制与审批,06 预算执行,07 监督与检查,08 附则,09 经验交流,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对研发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安排给本地的研发经费进行监督检查, 并按规定接受审计监督。,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和 所在的县(区)财政、科技部门,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研发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中期评估。专项财务检查和中期评估的结果,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按进度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第 二十八条,第 三十条,第 三十一条,(注:项目验收包括财务验收。重大、重点研发项目的财务验收

23、应出具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一般项目验收应有财务专家参与。),第三十二条 项目牵头单位、承担单位有所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虚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未对研发经费进行单独核算,截留、挤占、挪用研发经费,违反规定转拨、转移研发经费,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项目通过验收后,项目牵头单位、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市科学技术局应当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对研发经费的使用绩效进行考评,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有关绩效考评办法根据相关文件执行。,三十七,三十三,三十四,三十六

24、,三十五,项目经费如有结余,结余经费收回原渠道,并按照市财政局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研发经费管理建立承诺机制。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研发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市科学技术局对项目牵头单位(或受委托管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评议专家在研发经费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违反本办法,属财政违法行为的,依法做出处理、处罚。,第三十三三十七条,04 品牌建设实施,01 品牌知识概述,02 品牌价值与品牌资产,03 品牌建设概述,04 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01

25、总则,02 管理职责,03 研发经费支持的对象、方向和方式,05 项目预算的编制与审批,06 预算执行,07 监督与检查,08 附则,09 经验交流,研发经费用于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风险投资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由科学技术支出中其他专项资金安排的研究与开发项目,其经费管理执行本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中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2004年制定的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南财字200412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负责解释。,第八章 附则,第 三十八 条,第 三十九条,第 四十一条,第 四 十 条,04 品牌建设实施,01 品牌知识概述,02 品牌价值与品牌资产,03 品牌建设概述,04 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01 总则,02 管理职责,03 研发经费支持的对象、方向和方式,05 项目预算的编制与审批,06 预算执行,07 监督与检查,08 附则,09 经验交流,应以科学、认真态度做好预算编制,从研究开发工作需求的角度,认真思考可能发生的业务,以此为依据将预算编细编实,避免过多调整。 费用报销需遵循“一事一报”原则,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一次业务报一笔账,避免累计一堆发票后集中报账,避免将无关事务产生的费用在项目经费中报销。 应加强产学研合作,合理利用高校学生资源协助研究开发工作,相关费用可以在劳务费中列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