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课堂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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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与课堂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分析,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 谢惠萍 201311-16 Email: Tel: 13855266860,学校与课堂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分析,理论篇 一、教育法律的一般知识 二、课堂教学中法律价值的冲突与协调 三、教师教育行为的法律分析 实践篇 四、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问题分析 五、学校常成为被告、常败诉、常赔偿的原因分析 六、三点感想,一、教育法律的基本知识,(一)教育法律的体系 1.教育法律体系的纵向结构 一是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 二是教育基本法 三是单行教育法 四是教育行政法规 五是地方性的教育法规 六是教育规章,2.教育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 目前我国教育法

2、律体系的横向结构按现行的教育法体系框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这一教育基本法律的统领下有六个部门法(单行法)构成。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二)教育法的作用及局限性 1.教育法的作用 (1)指引作用 (2)评价作用 (3)预测作用 (4)教育作用 (5)强制作用,2.教育法的局限性 (1)教育法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方法中的一种。 (2)教育法律规范对教育变革的适应性是有限度的。 (教育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与现实生活的具体性、变革性的矛盾) (3)教育法律所要确认的

3、事实往往无法确定。 (4)教育法的适用范围也是有限的。如,涉及人们的思想、意识、个人隐私、信仰等方面的事务时,教育法就很难发挥其作用。 (5)如果实施教育法的条件不具备,教育法的作用也不能很好地发挥。(教育法的实施受到其他规范、社会条件及环境),小强与小明 1.小强每天在村里晃悠,爹妈看着发愁,心想这孩子将来怎么办呀;小明每日都苦读诗书,父母喜在心里,村里人都认定他必有出息。 2.那年,小强和小明都是十九岁,小强跟着村里的外出打工,来到了高速公路的工地,保底工资三千块;小明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读的是道路与桥梁专业,学费每年五千多。 3.那年,小强和小明都是二十三岁,小强的爹妈给他说个巧媳妇,是

4、邻村的,特别贤惠;小明在大学里谈了个女朋友,是邻校的,很有文化。 4.那年,小强和小明都是二十四岁,小强在老家结了婚,把媳妇带到工地上,来给他洗衣做饭,恩爱有加;小明终于大学毕业,找了施工单位工作,跟女友分居两地,朝思暮想。 5.小强每天很快乐,下了班就没事,吃了饭和媳妇散散步,晚上便和工友打麻将看电视;小明每天很忙碌,白天跑遍工地,晚上还做资料画图纸,好久不见的女友跟他分手了。,6.那年,小强和小明都是二十八岁,小强攒下了二十万,已是两个娃娃的爹,心想着回家盖栋漂亮的楼房;小明过了中级职称,还是单身一个人过,心想着再干几年就是高级了; 7.小强在农村老家盖了两层小楼,装修很漂亮,剩的钱买了一

5、群仔,让媳妇回家种地养猪;小明在城里贷款买了一套新房,按揭三千多,父母给介绍了新女朋友,在城里上班很少见面。 8. 那年,小强和小明都是三十一岁,小强媳妇从老家打电话来说:小强,现在家里有房有存款,咱喂喂猪,种种地,很幸福了,家里不能没有男人,你快回来吧;小明媳妇从城里打电话来说:小明,小孩的借读费要十五万呢,家里没有存款了,你看能不能找公司借点。 9.小强听了媳妇的话,离开了工地,回老家跟老婆一起养猪,照顾父母小孩;小明听了妻子的话,更努力工作,去了偏远又艰苦的工地,很难回家一次。 10.那年,小强和小明都是三十五岁,猪肉价格疯涨,小强的一大圈猪成了宝贝,一年赚了十几万;通货膨胀严重,小明的

6、公司很难接到项目,很多人都待岗了;,11.那年,小强和小明都是五十岁了,小强已是三个孙子的爷爷,天天晒着太阳抽着旱烟在村里转悠;小明已是高级路桥工程师,天天顶着太阳皱着眉头在工地检查; 12.那年,小强和小明都是六十岁了,小强过六十大寿,老伴说:一家团圆多好呀,家里的事就让娃们操心吧,外面有啥好玩的地方咱出去转转;小明退休摆酒席,领导说:回家歇着没意思,返聘回单位做技术顾问吧,工地上有什么问题您给指导指导; 13.小强病了一场,小强拉着老伴的手说:我活了快七十岁了,有儿有孙的,知足了;小明病了一场,小明抚着妻子的手说:我在外工作几十年,让你受苦了,对不起; 14.由于长期体力劳动,吃的是自家种

7、的菜、养的猪,小强身体一直很硬朗,慢慢就恢复了。由于长期熬夜加 班、小明喝酒应酬、工地食堂饭菜也很差,身上落下很多毛病,很快就去世了。 15.八十岁的小强蹲在村头抽着旱烟袋,看着远远的山;远远的山上有一片公墓,小明已在那里静静睡去;小强在鞋底磕磕烟灰,拄着拐杖站起身,望了望那片公墓,自言自语地说:唉,都是一辈子呀,鹰式教育,从在美国纽约雪地裸跑到同年7月金牛湖孤身“玩”帆船;再到青岛入海参加国际OP级帆船赛,15个小时攀上日本富士山。鹰爸何烈胜和他的儿子多多从来都没有淡出人们的视线,总是在人们即将要忘记这对父子俩的时候,他们又以有点惊世骇俗的教育实践重新回到公众关注的视野里,这次也不例外,多多

8、在8月底驾驶小型直升机飞越北京野生动物园,创吉尼斯最小飞行员纪录。,二、课堂教学中法律价值的冲突与协调,(一)法律的价值 自由 正义 秩序 (二)课堂教学中法律价值的冲突 课堂自由与课堂正义、课堂秩序的冲突,(三)课堂教学中教育法价值冲突的协调原则,1.价值位阶原则 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2.个案平衡原则 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在个案中,有时并不以“公共利益”作为高于“个人利益”的价值标准来看待,而是结合具体情形来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点。,3.

9、比例原则 价值冲突中的“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例如,为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必要时可能会实行课堂管制,但应尽可能实现“最小损害”或“最小限制”,以保障学生的课堂自由 。,三、教师教育行为的法律分析,(一)教师惩戒权分析 1.教师惩戒权的含义 惩戒:即通过对不合范行为施予否定性的制裁,从而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和巩固。“惩”是手段,“戒”是目的。 惩戒与体罚的联系与区别。,2.教师惩戒权的行使 惩戒的主体 惩戒的对象 学生特定的越轨行为 越轨行为的条件:违规性;破坏性(客观危害性);学生自身的故意或过失;越轨行为系学生个

10、体所为,越轨者有能力控制其行为的产生与发展。,3.惩戒的形式 各国常见的惩戒形式主要有: 言语责备 隔离措施 剥夺某种特权 没收 留校 警告 记入学生档案的处分 停学和开除,各国有争议的几种惩戒形式 体罚 停学(校内停学) 开除 罚款,4.惩戒的原则 惩戒必须具有教育性 尊重学生人格 惩戒应合理并公正,(二)教师课堂违法行为的表现,1.根据教师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否显性可分为: 显性伤害行为和隐性伤害行为。 2.根据违法行为侵犯学生权利的不同可分为: 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侵犯学生隐私权的行为; 侵犯学生财产权的行为等。,河南省某城镇中学初中三(5)五班学生夏某,是个性格内向、自尊心极强的女

11、同学,她平时有写日记的习惯。某日上午课间休息时,夏某和其他几名女生结伙去操场游戏,这时,其同学李某无意间发现夏某书包中的日记是打开的,就好奇地拿出来翻,当她看到夏某日记中记录其爱情心理活动的一段文字时,就摘录了下来,然后把夏某的日记放回其书包里。放学以后,学生李某故意拖延时间留下来,并把自己摘录夏某日记的内容告诉给班主任赵老师。 第二天上课时,赵老师将学生夏某的日记内容,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出来,并且斥责地说:“作为一名即将中考的学生,不好好学习,竟然还有心思谈恋爱,一个女同学,也不检点一点儿。”夏某在赵老师的一番说辞之下,有口不能辩,不由得失声痛哭起来。赵老师见状不仅不反思自己言行的过失,反而

12、以为学生夏某的行为是对他的不尊重,于是,他对夏某吼道:“要哭出去哭,知道要面子就别写那样的日记!”此后几天里,班里、学校里到处都有人对学生夏某指指点点,说三道四。在这种情况下,夏某自己感到再也无脸见人,前途更是无望。某日下午,夏某偷偷回到家中,找出家中的毒药,独自一人在城镇菜场的草棚里服下磷化锌自杀。,(三)教师法律素养的养成,1.树立依法治教的信念 2.做一个有理性的教师 3.处理好三对关系,1.树立依法治教的信念,1.信念的价值 2.信念的实现 既不能靠个人实现,也离不开每一个个体的努力 教师活是个良心活 人常说,教师的活是个良心活。是的,再怎么严密的评价体系都不可能评价出教师努力与付出的

13、全部,所以,在这个充满浮华与诱惑的时代,能够做到问心无愧就是一种难得的境界,为此,让学生满意是我们不懈的追求,让自己满意是一种崇高的要求。,2.做一个有理性的教师,做一个有理性的教师,将依法执教与以德执教,将以法服人与以理服人、以情服人结合起来,认识到法律正反两个方面的作用,既看到法律的积极性,又看到法律的局限性。 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注重平时“证据”的搜集与保存。,3.处理好三对关系,(1)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制度与师德的关系 (3)底限与上限的关系,(1)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不做自己不该做的对别人权利的尊重 做自己该做的对自己义务的履行 做自己能做的对自己义务的拓展,(2)制度与师

14、德的关系,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存在不同的价值取向 现阶段是制度大于人品 最高阶段(终极阶段)是没有外显的制度,只有内隐的制度(即内隐于心的制度) 对待制度的三种态度 适应它;改变它;离开它,(3)底限与上限的关系,(1)难以做到的己所欲,先施于人(舍己为人) (2)应该提倡的己所欲,分施于人(利己利人) (3)必须做到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利己不损人) (4)允许存在的人施于己,也施于人(人不犯我, 我不犯人) (5)坚决反对的己所不欲,先施于人(利己损人) (6)非常悲哀的先施于人,难解不欲(损人不利己),四、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问题的分析,(一)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客观注意义务 (二)各类学生

15、伤害事故中学校注意义务和过错的具体界定,(一)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客观注意义务,依客观标准界定的学校注意义务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学校负有下列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在违反这些义务时,可以直接认定学校存在过错。,学校的注意义务: 1.保障校舍及设施不存在瑕疵的义务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义务 3.保证学生饮食安全的义务 4.保证学生在教育教学和校外活动中安全的义务 5.不聘用不具备相应资格等情形的教职工 6.不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当活动的义务 7.安排教育教学活动要注意考虑学生身体状况的义务。,8.及时救助生病或受伤学生的义务 9.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义务 10.认真

16、履行职责和遵守职业道德的义务 11.管理、告戒或者制止学生危险行为的义务 12.及时告知学生人身安全信息的义务 13.及时告知学生健康信息的义务 14.依法设立符合条件的教育机构的义务 1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教育、管理、保护义务,(二)各类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注意义务和过错的具体界定,1、教室内课堂教学活动中的伤害事故 教室内课堂教学活动中,以静坐聆听授课为典型。这类教学活动不具有“ 内在危险性”。上课期间教师除了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实施教学外,还必须履行以下三方面的注意义务:事先提醒的注意义务;在课堂上指导监督的注意义务;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义务。即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处理。

17、,2、体育课、实验课上的伤害事故,体育课、实验课本身“ 具有内在、直接的危险性”,事故发生率较高。因此教师在体育课、实验课上需要比平时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学校、教师在体育课上负有以下注意义务:,(1)确保场地和器材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场地不得有障 碍物,器材要放置妥当; (2)竞赛选手搭配要合理,应安排年龄大致相同的学生之间进行足球等身体有直接接触的对抗性比赛; (3)活动前认真讲解、示范动作要领,不得让学生从事他们在身心上都没有准备的活动; (4)活动中要正确指导和帮助学生,按活动的性质和要求切实履行监督保护职责; (5)不得超出教学大纲规定,组织不适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活动; (6)不得安排有

18、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的学生参加不宜参加的体育活动; (7)精心组织,不得在险象环生的场合布置各种不同的体育活动; (8)对受伤学生及时采取适当措施救护。,学校、教师在实验课上负有以下注意义务: (1)实验室教师要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不存在瑕疵,准备好实验所需器材并对其性能进行检查; (2)在实验前进行讲解、演示,并交代有关注意事项; (3)在实验过程中认真指导、管理,及时制止学生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4)实验后做好材料药品的保管、回收处理工作。,3、课余时间发生的伤害事故,课余时间系学生自由活动期间,教师无法注意到每一个学生的活动,因而教师只需尽到一般的照管职责,而无需也不可能对每个学

19、生采取具体的直接的照管措施,即只能从宏观上用规章制度和纪律约束、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并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防范违法犯纪现象的发生。但是如果教师知道或应当知道学生从事的活动具有明显危险性,即需对学生负担起个别的、直接的照管职责,及时进行告诫、制止。如果教师未及时进行告诫、制止,导致学生伤害的,则学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4、午休、晚休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1)建立进出校门制度,防止学生外出。 (2)建立巡查制度,制止学生在午休、晚休期间的危险性活动,保护学生的安全。 (3)要保证休息的设施符合安全的要求。,5、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1)学校在交通繁忙的校门外路口设立了值勤人员组织学生

20、过马路,但未能对学生提供恰当、合理的照管; (2)学校上学、放学时间安排明显不合理或拖延时间,放学较晚,但未采取必要的护送措施; (3)幼儿园未将放学后的幼儿交到监护人手中而让其自行回家; (4)提前放学而未通知学生监护人,致使学生在校外活动失控。 (5)此外,如果学生不是自行往返校,而是乘坐学校提供的校车,若因司乘人员的过错或校车存在瑕庇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则学校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6、学生提前到校或放学后滞留学校发生的伤害事故(这里有一个合理的向两端延伸的时间),学生在规定的入校时间之前、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未经学校同意,自行到校或自行滞留学校时发生非学校原因的

21、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应由致害人或受害人自己承担责任。因为在此种情况下,学生到校是自愿的,是学生自主选择的结果。如果是应学校要求或认可在非学校工作时间到校发生伤害事故,则应视为在学校管理期间发生的损害,应根据学校有无过错确定责任的有无和大小。,7、学生自修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教师在学生自修期间负有以下注意义务: (1)自修时间之前,对欺侮同学、有突发性粗鲁行为的儿童,教师应事先作个别提醒和指导; (2)自修期间对自控力差、低年龄段的学生,教师应到场维持纪律。在此期间教师若有事离校,须告知学校安排教师代管班级,不得私自把管理学生的任务交给班干部,更不得让班干部代替教师对违纪学生进行惩罚。,8

22、、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为防范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以下注意义务: (1)教师在布置伴随有实验等的作业时,要充分估计到学生在单独观察、调查时可能出现的危险,并事先对学生作指导说明。 (2)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的同意,制定安全计划,指导学生注意安全,并在活动中尽到谨慎的照管义务。,9、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致害学生事故,(1)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存在明显的不安全因素,学校应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或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保障照明等必须的生活设施齐全。,10、学生自杀、自伤事

23、故,学校对学生自杀、自伤事故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以下两点: (1)学生自杀、自伤行为与教师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2)教师的行为是否有过错。,11、学生疾病事故,为救治生病的学生,学校应履行以下义务: (1)学校在平常应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害事故的医疗用品。 (2)给予必要的关怀和照顾。 (3)告知义务。 (4)学校发现学生生病后应及时采取救护措施。 (5)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学校对生病学生承担责任须具备两个条件:学校知道或应当知道学生生病而未及时采取恰当的救护措施;未采取措施与学生病情加重或死亡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12、学生离校事故

24、,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学校、教师必须履行以下注意义务: (1)建立严格的进出校门批准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 (2)学校应按规定时间清查在校学生人数。对旷课的,学校应及时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学校应及时查找或向公安机关求助; (3)不得擅自让学生停课离校回家。 如果学校在学生离校、及时告知监护人等环节上不存在管理疏漏,学生是以非正常手段离校的,学校无法预见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未及时告知监护人学生离校信息,且发生损害与是否有监护人监护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则学校应承担责任。,13、学生饮食安全事故,学校在学生饮食方面负有以下注意义务: (1)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增

25、强学生卫生防疫意识及识别腐败、变质食品的能力。 (2)对炊管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未经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3)学校向其他供应者采购并直接向学生提供商品时,不得向无卫生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购进食品,不得购进过期、变质、有毒食品;,13、学生饮食安全事故,(4)学校自己加工食品、饮用水向学生提供时,必须保证加工、出售环节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所使用的器具亦应符合卫生要求。否则,造成学生伤害的,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犯罪人恶意向学校食品、饮用水投毒造成中毒事故,因学校对此种犯罪行为的防范超出了学校行为能力,学校不应承担法律责任。但学校应加强内部管理

26、,严防坏人破坏; (5)学校自办的小卖部必须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采购和出售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学生在校外购买而在学校中食用食品、药品或饮用水时,而发生中毒事故,学校不应承担责任。,14、校外第三人或者动物致害学生事故,为防范此类事故,学校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严格进出校门制度,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等内部治安保卫制度,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学校; (2)严格校内交通制度,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不得随意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教育教学活动; (3)严格宿舍管理制度,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校外人员; (4)未与学生的监护人取得联系,不得让不明身份之

27、人将学生从学校领走; (5)不得将学校校舍、场地出租作为从事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15、体罚学生事故,教师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这是教师必须履行的禁止性法律义务。如果教师的体罚行为是职务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学校承担。如果教师的体罚行为与教育教学职责无关,纯属个人行为,则应由教师个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如果教师的体罚行为是学生伤害的诱发因素,责任主体只应承担适当赔偿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五、学校常成为被告、常败诉、常赔偿的原因分析,1、家长自身的素质和法律意识不高; 2、法院从同情和保护弱者的角度出发;(中国的法与情) 3、学校或是法律意识不强或是对法律的不信任 4、学校没有精力纠缠

28、在官司中或是息事宁人维护学校声誉; 5、学校所要适用的法律事实往往难以举证; 6、立法缺失或者模糊;执法不力;司法不严;监督低效。,六、三点感想,(一)树立用法律维权的意识和依法治教的信念 1.在重大学生伤害事故中以法律途径解决为主,以协商解决为辅。即一 般先报案,让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和处理,同时请他们进行协商处理,若 协商无果或困难,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2.在轻微伤害事故中以协商解决为主,法律解决为辅。 3.也许在个案的解决中,学校的诉讼成本要高于受害者的无理索求,但 个案的法律途径的解决将会为学校赢得更多的社会效益和较长期的经济 效益。 4.在一些伤害事故中学校要坚持一个立场即:学校有无

29、法律责任,有多 少的法律责任,应由法律来说,应由事实来说,应由法院来判。相关当 事人的说法未必算数。,(二)注重一些学生伤害处理的策略,1.区分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的一般 区别。同时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也并非只有赔偿损失这一种 承担责任的方式,还有诸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等。在个案中要善于分析案情和当事人的特点灵活地加以运 用。 2.注意赔偿费、补偿费和补助费的区别。 3.根据案情及学校的责任情况来确定学校是采取主动措施还 是被动措施。,(三)说有易,说无难,1.在现有的归责情形下,学校要做个有心人,注重平时材料的搜集和保存。以备举证责任倒置时之需。 2.延伸义:教

30、师、学生说你对他有偏见和他作对容易,但你要说没有则难。这就告诉我们作出对某人不利的决定请慎重,做到有理、有据、有节让对方心服口服。,小结:,佛语有云:山不过来,我过去。调整我们的思路,更新我们的观念,改变我们的路径,完善我们的方式,也许你会发现我们离山越来越近。我无法改变这个世界,甚至也无法改变我的学校、我的学生甚或我的孩子,但是我可以改变我自己。当你改变你自己时,也许你会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你的学校、你的学生或孩子已经在悄然地发生变化了。 您愿意去尝试改变吗?,结束语:,世界可以区分为应然状态与实然状态,前者即这个世界应该是什么样的,后者即这个世界实际是什么样的。而作为现实世界的我们能怎么样呢?此即能然状态。我们应憧憬世界的应然状态,正视世界的实然状态,但我们更要看重积极努力能够达到的状态。,谢 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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