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保障形势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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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前社会保障形势分析,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张亚林 2014年9月,社保大讲堂,主要内容,一、当前社会保障政策形势分析 二、东莞市社会保障情况介绍 三、问题与解决思路,两会舆论热点话题:“社会保障”连续四年蝉联榜首,注:“2011年-2014年人民网两会热点话题调查”图表显示出2014年排前三位的热点话题在其他年份的排位。,注:“2011年-2014年人民网两会热点话题调查”图表显示,从2011年-2014年,“社会保障”的网民参与投票始终位居第一。,最近,一位深圳网民发帖自己养老比交社保更靠谱称:“25岁工作,不交养老金,每月存500元,这样30年后,每月可领到1508.93元利息,而本金还是

2、38万多元。我看也别给国家添麻烦了,都自己养老吧。” “自己养老比交社保更靠谱”,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6,社会保险的特征:,强制性 保障性 普遍性 互济性 福利性,7,社会保险作用:,安全网和稳定器 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调节收差距和体现社会公平 筹集经济建设资金和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有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8,社会保险的内容:,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伤残保险),9,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立法强制

3、实施,自愿,以盈利为目的,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明显的社会扶助性质,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政府直接实施管理,立足点是保障基本生活,着眼于“偿还”,一旦出现亏损,国家有义务给予弥补,保险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0,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结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互助,一、当前社会保障形势分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论述中,阐明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生工作的着力点,向人们展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观蓝图,激励着广大人民群众奋发向上、共创美好生活。 社会保障是社会运行的“安全网”、“润滑剂”、“减震器”,作为社

4、会财富再分配的杠杆,具有保证社会安宁与和谐的重要托底手段。,(一)对当前形势的认识,1、国家、省的政策导向 国家层面: 2013年11月公布的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规划了中国未来7年社保改革的路线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广东省层面: “广东不欢迎不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的企业。” 省委书记 胡春华 “要充

5、分认识社会保险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坚决纠正认为参加社保就是加重企业负担、妨碍经济发展的错误认识和落后观念。”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林应武,林少春副省长在“珠三角地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和住房公积金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1.要把社保法的贯彻落实看成是我们依法治国、政府依法治理社会,也就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要求。 2.要从维护好工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及践行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 3.要从企业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这个角度来认识这个问题。 4.要从社会稳定和我们党执政基础稳定的高度上认识这个问题。 5.从倒逼机制上认识这个问题。,【点评】,在国家

6、明确要继续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大背景下,结合我省作为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工业大省的实际,省在贯彻国家社保法律法规基本要求的同时,将不折不扣落实国家法律规定的社保基金缴费等政策,维护好职工合法利益作为工作重点,旨在建立适合我省的“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务实管用、保障有力”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我省民生建设水平。,2、社会保险法出台后社保政策的变化,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对于各险种参保缴费都进行了明确的强制性规定: 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

7、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点评】,法律条文中,对劳动者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各大险种的行为均以“应当”一词予以规范,按照法律解释,此属于强制性规范,即国家权力机关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不以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意志为转移进行变更

8、或排除适用。 社会保险法出台后,对于职工参保的强制力度空前加强,“稳步推进”变成了全险种的“齐头并进”,“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也变成了“一步到位规范执行”,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由法律实施前的“违规行为”变成了法律实施后的“违法行为”,其法律后果、法律责任更为严重。,(二)如何正确看待民生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关系,实现两者良性循环。 一方面,经济发展是前提,离开经济发展谈改善民生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另一方面,民生改善既能有效调动人们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又能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拉动内需,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对经济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如果我们不

9、能回应人民的期待,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样的发展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点评】,从社会稳定和谐来看,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事关群众福祉和东莞的和谐稳定。 从企业发展实际来看,职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就无法解除年老、疾病、工伤失业所带来的后顾之忧,那么企业的发展和转型升级就丧失强大的内生动力。,二、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全世界127国社会保障费率情况比较,各国社会保险费率比较,东莞市与周边城市医疗保险有关数据分析比较 (数据来自2013统计公报,医保基金收入来源关于2013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工伤

10、保险,1.缴费政策 缴费具有单方责任性。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公式:本单位工伤保险费=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缴费费率 说明:单位所在行业费率按工伤风险程度分为3个档次费率,分别为:1.5%,1%,0.5%,失业保险,1.缴费政策 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缴费基数: (1)用人单位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 (2)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目前为10719元),下限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310元)。,费率 (1)单位费率为1.5%(说明:我市20

11、14年下半年暂缓执行新的单位费率,继续维持原费率0.5%不变;从2015年1月起调整到1%;从2016年1月起调整到1.5%)。 (2)个人费率为0.5%。,高埗裕元事件后东莞市政府对社保问题的思维理念,1.趋势: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全员全险参保,今年上半年裕元事件后,省政府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所有企业要严格按照社会法要求为职工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我市将逐步规范企业参保缴费行为,把全覆盖作为工作的终极目标,规范企业参保行为。同时,加大对新登记企业的征缴力度,促进企业自觉守法,依法参保。,案例一:,近日,市政府审议某x专项扶持资金时,要求未依法依规参保的申报

12、企业依法依规参保后,主办部门方可拨付扶持资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2.态度:实事求是处理补缴问题, 欠缴社保费的问题是多年来历史形成的,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在处理补缴问题时,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尊重历史,面向未来,分类分段、依法弹性处理。,补缴只针对社会养老保险,补缴对象可优先解决企业现有在莞、在岗、在编职工。,(1)补缴范围及对象,优先解决社保法实施以后的补缴年限。如职工有诉求,通过引导

13、企业与职工协商,可以分类设置补缴追溯期限。 A.年限补缴:是指企业和职工依法补缴应参保而未参保工作时段的养老保险费。年限补缴追溯期限的起始时间不早于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施行时间(即1998年11月)。 B.基数补缴:是指企业和职工依法补缴原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差额计缴的养老保险费。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规定“2006年6月底前原已核定的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基数补缴的追溯期限不能早于2006年7月。,(2)补缴类型和追溯期限,A.缴费基数:2006年7月前的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社保法实施之后,按职工实际工资核定补缴缴费

14、基数;社保法实施之前,原则上按当年东莞市设定的费基作为补缴缴费基数(如果企业和职工协商同意的,也可按职工实际工资核定补缴缴费基数)。 B.费率:按补缴当年我市设定的费率。,(3)补缴的基数及费率,社保部门依法为企业和职工核定养老保险补缴金额,其中单位缴费部分由企业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负担。,(4)补缴的缴费责任,三、问题与解决思路,探讨的问题: 1.企业在参保缴费中遇到的问题 2.我市的缴费基数问题和扩面征缴问题 3.企业如何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4.怎么处理工伤保险引起的矛盾争议 5.医疗保险中社区卫生服务怎么解决,1.企业在参保缴费中遇到的问题,【问题1】关于部分企业员工缺乏

15、参保积极性的现实问题 A.地域原因。许多外地户籍(尤其是农村户口)劳动者认为自己在打工城市一直工作到退休的可能性较低,若随工作变换回到家乡或者到其他城市,社保转移手续繁琐、复杂,因此不愿参保。部分劳动者在家乡已参加当地农保,认为在工作地是重复参保。 B.工资原因。许多劳动者的工资不高,不愿意工资中再扣除一部分钱缴纳社保。 以上种种因素,导致有部分不愿意参保的员工与企业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协议,拒绝参保,甚至企业依法为员工参保后,有员工反而投诉企业强行划款缴纳社保费,从而造成企业陷入依法参保员工不愿意,不参保又违法的被动处境。,原因分析,用人单位意见:逼于用工需要,能否与员工签订自愿放弃参保的协

16、议?免除用人单位日后被投诉举报的违法责任。 社保部门意见:依法参保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强制性义务,纵使不愿意参保的员工与企业签订放弃参保协议,但这份协议在法律面前是无效的,只能表明是员工不愿意参保而不是企业主动违法。因此,企业遇到员工参保积极性不高的情况,应及时向属地社保分局反映,分局将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并通过开展社保政策宣讲会、现场咨询会等向员工进行普法宣传,让他们真正了解社会保险的好处。 另外,用人单位作为内部管理制度,要求不愿意参保的员工签订责任免除协议,仅能表示企业非主动违法,避免日后发生类似补缴事件时,企业的名誉损失。,各方意见,【问题2】关于员工要求补缴养老保险的问题,随着社

17、会保险保障功能的完善、作用的发挥,以及社保宣传咨询力度的加大,社会各阶层对社会保险的认识也上了新的台阶,广大市民的参保意识全面提高,为全市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营造了良好环境,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群众要求参保、要求补缴的诉求。 A.当事人已办理社保参保关系但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 B.当事人从未建立该单位参保关系的。,背景分析,诉求类别,应对处理,2.我市的缴费基数问题和扩面征缴问题,现行政策,(1)对当前我市在缴费基数方面存在问题的思考,尽管我市目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均采用最低工资作为缴费下限,在全省处于较低水平;医疗保险采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也只高于中

18、山;在这两年倡导用人单位按月如实申报工资,但因还没采取强制措施以及用人单位甚至职工本人如实申报的积极性较低,估计我市各险种的平均缴费基数低于真实工资水平。,真实现状,近期发生的以用人单位职工参保问题为焦点的劳资纠纷引起了我们对我市历来缴费基数偏低的反思。目前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06元,而全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仍有一定的差距,实际上应该还有上升的空间。,隐忧及思考,根据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68号)要求,我市与其他缴费基数偏低的四市必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执行全省最新的社会基本

19、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下一步,我市将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职工缴费工资的确认手续,并通过加大日常巡查,协助用人单位养成按月申报、如实申报的习惯;同时晓之以利弊,让用人单位知悉不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将承担的日后职工申请补缴带来高昂违法成本的风险。,(2)对当前我市在扩面征缴方面存在问题的思考,社保法实施前,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200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要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我市结合自身经济发展情况,经过多年的扩面征缴工作,基本实现用人单位职工工伤保险

20、、医疗保险全覆盖。社保法实施后,我市继续保持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稳中有增的扩面征缴目标,同时夯实社保扩面征缴的基础,逐步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当前现状,随着国家对社保工作的日益重视,社保工作作为新的民生亮点频繁出现在广大人民群众的视野,参保人更是将自己的社保权益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关注高度。 2013年8月我省各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劳资纠纷重点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189号),明确了职工追溯应参保未参保、未如实申报缴费工资等问题的处理办法,也给社保部门和各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隐忧及思考,应该认清形势,社保局将依法行政,尽快扭转用人单位甚至参保人只参加“有利可图”的险种的惯性思维,从

21、维护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长远社保权益角度出发,以未来三年逐步规范全覆盖作为工作目标,全力夯实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基础,重点推开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下一步方向,3.企业如何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主动向员工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主动向员工公布社会保险咨询服务热线,随时留意员工诉求情况和动态,防止因社会上的不实言论而影响员工对社会保险政策的认识。 目前,一些不实的信息通过QQ群、微博、微信朋友圈等有扩散情况,用人单位必须衣时掌握信息,有针对性地应对。据了解,当时,裕元事件当时在内部流传两个谣言,一是养老保险只有个人缴费,用人单位没有缴费。二是个人缴费部分少

22、划入帐户。这也是裕元案件爆发的原因之一。,如何预防,一旦发现员工因社会保险纠纷而有停工的苗头,用人单位可通过如下几种方式向员工正确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前期应对,贴公告,灭谣言。在厂区内贴出符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致员工书”,向员工正确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自查自纠,针对单位内存在违反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做法主动纠正,并向员工公告。,主动向属地的社保部门反映用人单位内部社会保险争议,属地社保部门可通过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有针对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和初始状态。,主动谈心,对部分重点人员进行谈话,尽快消除他们的顾虑。,1,2,3,4,一旦发生因社会保险纠纷而引发的集体停工事件,用人单位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处

23、理,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集体性停工事件的应对,了解、收集员工的诉求并尽快向当地的党委政府和社保部门反馈情况。,社保部门尽快介入事件,主动纠正用人单位存在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启动对话程序,由政府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员工代表三方进行谈话,社保部门就员工提出的社保事项现场给予解答,对于符合法律法规的诉求给予支持,反之则不予支持,要求员工理性维权。,用人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要求员工在用人单位整改完毕后主动停止停工行为,恢复工作生产秩序。,1,2,3,4,用人单位要对自身执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全面的梳理,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落实社会保险各项法律法规政策,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事后处理,

24、4.怎么处理工伤保险引起的矛盾争议,(1)工伤认定引起,(2)工伤保险待遇引起,争议问题 处理建议,争议问题 处理建议,在日常中社区门诊遇到的主要问题:,1.群众对医保社区门诊首诊、转诊政策不理解,2.参保人的就医观念仍未扭转,1.非患者本人来办理转诊,只说患者行动不便,不能来或没空来,社区提出可以上门服务又不让去。接诊医生不能确定具体病情。 2.认为社区的医生没水平,治不好。患者甚至连基本的问诊和检查都不让社区医生做,一来到就是直接要求办理转诊。 3.所患疾病诊断清楚,病情稳定,在社区门诊完全能解决。但患者一定要求转诊到某知名医院的某知名医生看。或者说某某医院有亲戚做医生,所以要转去。 4.

25、在上级医院用过的药品,到社区门诊没有一模一样的,或者是某种非治疗用的辅助药,尤其是进口药,中心没有货。 5.没病想做全面身体检查,或小病要求大检查的。要求检查的项目与病情不符的。,参保人意见汇总,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的健康服务平台。 人民群众的家庭健康顾问、引导群众健康生活的方向盘、医疗卫生资源合理使用的分配者、因病施治的评判者。 居民健康“守门人”,对社区卫生服务定位的正确认识,患者就医必须先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全科医生提供基础服务,对于超出社区服务能力的,由全科医生为其提供转诊服务,包括约诊、病历资料整理、

26、康复护理、信息保存等,将基本医疗服务与家庭医生式服务相结合,由此与群众建立较强的联系性与信任关系,更好地为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提供连续性、长期的综合健康服务。,对社区卫生服务定位的正确认识,社区门诊不同就医行为发生的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如下表:,社区门诊的就医待遇,部分参保人拥有两个门诊就医点。参保人可在其工作地和居住地各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参保人选择增加就医点的,需符合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或分属两个不同镇(街道)的基本条件,参保人在两个就医点就医同等享受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引导员工正确就医,社保、卫生等部门将密切配合,逐步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龙头、“社区、医院、社保、卫生”一体化的多功能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预约转诊、专家团队支援社区卫生服务、远程会诊等多种新型服务方式,吸引群众进社区接受服务。 探索制定有关社区门诊转诊的技术管理规程,使社区转诊更具操作性,管理更加科学。同时,认真做好政策实施评估工作,促进其不断完善。,发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引导群众正确就医,和谐东莞,你我共建,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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