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军训制度改进方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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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軍訓制度改進方案,簡 報,壹、緣起 貳、軍訓制度現況分析 參、基本原則與目標 肆、實施策略與改進措施 伍、工作項目與系統需求 陸、預期效益 柒、其他事項,教育部軍訓制度改進方案 大綱,壹、 緣 起, 銜接九年一貫課程 95學年度起 高中課程暫行綱要 軍訓改為國防通識 軍訓護理改為健康與護理 軍訓制度內部改革趨勢 配合全民國防教育法公布施行,貳、 軍訓制度現況分析,一、軍訓制度現況 軍訓課程-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 辦法辦理。 軍訓組織-教育部設學生軍訓處;直轄市政府 教育局及本部中部辦公室設軍訓室 (科);大專校院另臨編督考分 區、台灣省另依行政區域臨編縣市 聯絡處。 軍訓人事

2、-教官之考績、獎懲、晉升等悉依國 防部規定辦理。 校安與生活輔導,貳、 軍訓制度現況分析,二、問題分析 (一)軍訓教育定位為國防通識教育問題 課程方面 教官任教資格方面 教官身分方面 非 師資培育法、教師法、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所定之師資規範與合格專任教師,貳、 軍訓制度現況分析,(二)現有組織調整問題 軍訓室設置、主任介派遴選的問題 大專校院 司法院釋字第450號及大學法施行細則 高中職校 高級中學法第22條及職業學校法第12條 置員額不設組織 督考分區及縣市聯絡處任務編組問題 督考分區行政上與人事上似有逾越學校權責之嫌 縣市聯絡處過多借調人員,貳、 軍訓制度現況分析,(三)軍訓教官員額設置

3、基準問題 大專院校 各校組織規程及教職員員額設置基準表 本部 高中職校 編現比約90%以上;95學年度起將減少。 員額與預算 公立學校:薪俸由學校編列,但本部困難點在無教官 可派。 私立學校:由本部編列預算支應,自83年度起迄今私 校教官均為2218員。,貳、 軍訓制度現況分析,(四)護理教師資格定位問題 63年起所招考介派者,與聘任制不同。 因課程式微所產生之超額護理教師增多。,貳、 軍訓制度現況分析,(五)校安與生活輔導問題 協助生輔工作,法制基礎薄弱。 生輔組長由教官兼任,與規定不符。 整體校安工作,似逾越總務單位權限。,參、制度改進之基本原則與目標,基本原則 (一)維護及保障現職軍訓教

4、官的尊嚴及權益。 (二)以教育者角色定位軍訓教官, 其升遷與考核以教育功能為重點。 (三)採漸進式及階段性之充分配套措施, 促進校園安定及發展,逐步達成改進目標。,參、制度改進之基本原則與目標,改進目標 (一)高中職校國防通識教育法制化,師資 培育以國防通識專業定位。 (二)大專院校落實大學法學術自由與自治 之精神,國防通識課程與師資由各校 自主。 (三)充實現職軍訓教官輔導專業知能,以 利協助學生輔導。 (四)循公開、公平及合理程序,改進軍訓 教官之升、遷、考、用等人事作業, 以提振整體工作士氣。,肆、實施策略與改進措施,一、培育國防通識師資 二、規劃實施國防通識課程 三、調整軍訓組織與運作

5、 四、改進軍訓人事作業 五、改進校安與生活輔導方式 六、成立推動小組執行及管考成效,肆、實施策略與改進措施,一、培育國防通識師資 (一)修正師資培育法(第23條),專案辦理高中 職校國防通識及健康與護理師資學分 專班。 (二)鼓勵現職教師修習國防通識或健康與護 理為第二專長。,肆、實施策略與改進措施,一、培育國防通識師資 (三)培育大專院校國防通識師資,包括: 1.鼓勵進修,並輔導取得師資資格; 2.放寬現行教官進修及兼課規定; 3.鼓勵並依意願遷調護理教師。 (四)協調師資培育大學增開國防通識師資學程。 1.研訂後期中等教育國防通識教師專門科目對照 表供參。 2.協調師資培育機構培育國防通識

6、教師。,二、規劃實施國防通識課程 (一)落實推動全民國防教育法(94.2.2.) 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國民教育階段採融入教學方式,研發補充教材供參考。 後期中等教育階段實施國防通識課程, 編組專業小組研發課程內容及相關教材。 協調大專院校(含二專及五專高年級) 開授國防通識相關科目學分。,二、規劃實施國防通識課程 (二)高中職校部分自95學年度起,國防通 識由國防通識教師擔任; 國防通識教師不足時,得視教學需要請現職軍訓 教官協同教學;未有國防通識教師時,由現職軍 訓教官擔任授課。 98學年度起,國防通識教師仍不足時, 仍得由現職軍訓教官擔任授課。,二、規劃實施國防通識課程 (三)為增強全

7、民國防教育與當前國防政策結合 , 並協助高中職校教官瞭解學生,增進學生生 活輔導及校園安全維護等工作效能,各校得 視需要由教官擔任軍事防衛技能單元之教學。,三、調整軍訓組織運作 (一)配合教育及體育部組織法調整,規劃成立 國防通識教育委員會(暫名)。 (二)廢除大專院校之督考分區任務編組。 (三)檢討並酌予簡併各縣市聯絡處及其借調人員之數量 (四)評估並研擬各縣市聯絡處法制化之可能方案。,四、改進軍訓人事作業 (一)修編軍訓教官員額設置基準 高中職校 軍訓教官自95學年度起通稱教官, 員額遞減至98學年度之2,060員。有關軍 訓人員員額精簡表,如附表。 公立大專院校由各校組織規程及其教職員

8、員額編制表自行律定。 私立大專院校尊重各校組織規程及其教職 員員額編制表之律定;但本部逐 年執行員額精簡,所派至學校教官 人數以本部員額設置基準表為上限 。教官減員之人事經費,由本部 私校獎補助款中撥付學校;各校 並自行尋求替代方案,5年後補助經 費逐年遞減。,四、改進軍訓人事作業 (二)疏處現職護理教師 現職護理教師依法須於97.12.31.前取得 合格教師資格。 98.1.1.起,現職護理教師未具大學學歷者 ,辦理退休或資遣 (教師法第15條) 。 大專院校現職護理教師修畢健康與護理 前教育課程者,比照教師法第15條規定, 由本部以行政措施鼓勵各高中職校優先聘 任;由私立學校聘任者,其人事

9、經費 由教育部補助至101年7月31日止 (95學年度新課程開始6年內) 。,四、改進軍訓人事作業 (三)改進教官候選晉任制度 研議修訂現行本部各職類軍訓人員選 訓晉任資績計分標準表,加重在學校 服務之資績分加權比例。 以公平原則為前提,修正推薦晉升制度。 (四)改進教官介派及遷調作業 改進上校新進教官介派分發方式, 以不直接派任軍訓主管為原則。 研訂軍訓教官遷調評分標準表。,四、改進軍訓人事作業 (五)改進教官考核制度 除保留軍訓主管之評核權外,亦納入學校 行政主管,如校長、學務長(主任)之評 核權,並加強考核教育工作表現。 (六)改進教官獎懲及申訴作業 大專校院軍訓室室務會議或軍護會報,或

10、性質相當 之校內會議(委員會) 取代原督考分區軍訓人事評審 委員會;本部、直轄市政府教育局軍訓室及各縣市 聯絡處軍訓教官人事評審委員會予以保留。 國防通識教師及健康與護理教師若有申訴案件,先 向各校之相關單位(或委員會)提出;如不服,再向 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再申訴。,五、改進校安與生活輔導方式 (一)高中職校及大專院校仍設置教官者,維持現行運作模式; 原24小時值勤改進為結合相關行政主管、校警、保 全、教官值勤及校園災害防救應變機制等資源規劃實施。 (二)大專院校未設置教官者,各校得視需要由文職人員、 約聘人員或保全人員替代之。 (三)有關校安與生活輔導事項,各校推動替代方案時,應求

11、不影響原有教官之教育功能。 (四)協調有關單位專案辦理轉任公職之特種考試。,六、成立推動小組執行及管考成效 (一)本部及轄屬各級單位成立跨處、司、 組、室之改進方案推動小組。 (二)本部成立法規研修小組,修正與本方 案有關之各種法令。 (三)適時舉辦各級軍訓主管工作研討會, 宣導本方案推動情形;並研討如何落 實與精進軍訓工作。,伍、工作項目與經費需求, 本方案以五年為期程(94.8.1.99.7.31.) 預估經費概算約16,934萬元。 經費來源概以私校教官員額遞減所 節約之經費運用之。,陸、預期效益,一、推動本改進方案,符合法制規定。 二、落實全民國防教育之理念。 三、國防通識教師所賦予之專業地位等同一般教師。 四、現職軍訓教官定位為教育者的角色。 五、可落實本部施政理念,積極建置教師用心、家長放 心、學生開心的安全、友善及健康的校園。,柒、一般事項,O x % &, 軍訓制度改進方案推動小組, 必要時得召開公聽會彙集修正意見。 大專院校、直轄市政府教育局軍訓室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及其轄屬縣市聯 絡處等各級軍訓主管應積極尋求相關 教育資源,並指導所屬參與落實推動 本方案之相關事項。,2 0 0 5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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