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窗口业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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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窗口业务,窗口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地名命名、更名 2、地名出版物审批 3、地名标志物样式设置方案审批 4、新办社会福利企业 5、社会福利企业变更审核登记 6、社会福利企业人员变动 7、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筹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8、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9、民间组织年检 10、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 11、社会福利机构申办登记 12、社会福利机构变更、歇业登记 13、公益性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其中有三项(5、6、10)即办件,其余为承诺件。 窗口经常性办件项目主要有八项。(1、4、5、6、7、8、9、10) 老年证网上审批作为延伸项目,在各区镇及村居办理。,收养简

2、述,收养法的产生 收养关系的成立 收养的法律效力 收养登记流程及办理 我市的收养现状,收养法的产生,为保障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于1991年12月29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2年4月1日正式施行,至此结束了国内私自收养无法律保护、收养关系混乱的局面。随着时代的变化,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又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进行修改的决定。,收养关系的成立,一、被收养人需具备的条件,1.不满十四周岁。 2.丧失父母的孤儿。 3.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4.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二、收养人需具备的条件,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三、送养人需符合的条件,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四、办理收养需注意事项,1.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3.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和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限制。 4.收养继子女的,可以不受被收

4、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和收养人无子女 、年满三十周岁以及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收养的法律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的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办理收养关系流程,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批准登记颁证,收养的主要类别:,1. 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收养。 2. 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

5、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收养。 3. 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收养。 4. 继子女的收养。 5.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收养。 6. 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收养。,办理收养登记时收养人、送养人需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

6、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时,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二、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二)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

7、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

8、 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我市的收养现状,根据办理收养登记的实际情况,我市收养登记的办理主要有以下三种:,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前来办理收养的收养人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收养人无生育能力; 收养人年龄已高不适宜再生育的; 收养人家庭因突发或不可抗因素造成子女死亡或重残、重病的。,由于实际收养需求情况远高于实际办理数量,与前期相比收养登记的办理还是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今年截止到9月,我市共办理各类收养登记67件,其中:社会福利机构的办件10件,占比15%;非社会福利机构的办件56件,占比83.5% ;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办件1件,占比1.5%。,衷心祝愿中心明天更美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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