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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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处于中国封建社会转型阶段的两宋,其商品经济正在经历着一场重大变革,虽然当时主导性的经济仍然是自然经济,但宋代商品经济无疑呈现出划时代的发展变化:坊市制度的打破,商业大都市的形成,草市、墟市的繁盛与经济型市镇的崛起,商业活动的活跃,坊郭户籍的出现,社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和商税比重的增大,都表明当时的商品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一、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的特征 1、坊市合一 宋代以前的城市一般都是某一行政区域的行政中心,在行政管理方面长期实行坊市分离制度,将作为商业贸易区的“市”与作为居民居住区的“坊”分隔开来。当时城市以大街为界,划分为若干个坊、市,每个坊、市四周围以高墙

2、环绕,组成一个个封闭的单元。,一般说来,市墙每面各开二门,而坊墙则开东西二门或东西南北四门。坊门和市门都有专职门吏管理,其开启的时间皆以敲街鼓为号,日出而开,日落后关闭。当时在坊是不能开设店铺的,甚至不能随意临街开门,这一时期城市的商业活动和店肆都限制在市内,且入市交易有固定的时间限制,如唐朝景龙元年规定:“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其市当以午时击鼓二百下,而众大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下,散。”对于入市者的身份也有明确的限制:“五品以上,不得入市。”,市中的商业活动仅限于白天,除朝廷特许的情况下,夜晚禁绝一切商业活动。在宋代以前,历代国都虽均设有市,但在我国封建社会前期,市在城市中所占面积却极

3、其有限。据唐两京城坊考所载,北市相当于一坊之地,南市相当于二坊之地,与全城113 坊相比,显得非常有限。坊市分离制度,把商业活动局限在狭小的市内和固定的时间里,极大限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西市,东市,凡市,以日中击鼓三百响, 而众以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声,而众以散。 唐六典卷20,从唐末五代开始,由于战争,坊墙遭到破坏,坊市限制开始松动,有的坊内可以临街设店,夜晚宵禁的限制也被突破,坊市制度渐告松弛。宋代立国后,随着商品经济和城市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的商业区要求扩大,因此彻底废除坊市制度、由坊市分离变为坊市合一已是势在必行。,宋代坊市制度的破坏,首先来自民众侵街现象的发生。宋太宗太平兴国五

4、年,东京开封的商业活动开始出现侵街现象,以后临街摆摊、坊中开铺的现象屡屡发生,致使京城街巷狭小。宋仁宗登基之后,面对屡禁不止的侵街现象,干脆下令允许居民临街开设邸店,封闭式的坊市制度遂告崩溃,而代之以住宅和店肆相混合的坊市合一形式。,坊市制度破坏后,城市居民和工商业者可以在城内随处设置店肆,与住宅区相互交错,甚至连普通市民居住的胡同、小巷也面街开放。 “自大街至诸小巷,大小铺席连门俱是,即无空虚之屋, 每日凌晨, 两街巷门上行百市, 买卖热闹”。 【宋】吴自牧梦粱录,当时汴京和临安城中无论是繁华的大街还是偏僻的小巷,都是店铺林立,酒楼茶肆沿街设立,市场交易区与居民居住区混而为一,以往坊市遗迹已

5、荡然无存。如北宋的汴京,随处都有商铺、邸店、酒楼、茶肆、食店,大小铺席,鳞次栉比,就连宫城南门宣德楼南面御街的两边的御廊也允许市人买卖于其间。,北宋东京城布局示意图,南门大街以东,南则唐家金银铺,温州漆器什物铺。至州桥投西大街,乃果子行,街北都亭驿相对,梁家珠子铺,余皆卖时行纸画、花果铺,一直南去过州桥,两边皆居民,街东车家炭,张家酒店,次则王楼山洞梅花包子,李家香铺,曹婆婆肉饼,李四分茶。过桥即投西大街,此一店最是酒店上户,银瓶酒七十二文一角:羊羔酒八十一文一角。街北薛家分茶,羊饭,熟羊肉铺。向西,御廊西即鹿家包子,余皆羹店、分茶、酒店、香药铺。 【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宋代商品经的发展,不

6、仅打破了商品交易地域的限制,而且突破了以往坊市制度下对市场时间的限制,出现了夜市和早市,夜市至三更结束。坊市合一,以及夜市和早市的兴盛,不仅意味着宋代商品经济空前繁荣,而且意味着近代城市雏形已经出现。,“都城之夜市,酒楼极繁华处也人物嘈杂,灯火照天,每至四鼓罢烧灯尤壮观,观诗人亦多道马行街灯火。” 【宋】蔡绦铁围山丛谈 “自州桥南去直至龙津桥须脑子肉止,谓之杂嚼,直至三更。酒楼瓦市,不以风雨寒暑,白昼通夜 ” 【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临安的夜市更为兴盛 “杭城大街,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四鼓,游人始稀;五鼓钟鸣,卖早市者又开店矣。” “最是大街一两处,面食店及市西坊面食店,通宵买卖,交晓不绝,缘

7、金吾不禁,公私营干,夜食于此故也。” “虽大雨雪,也有夜市盘卖。” 【宋】吴自牧梦粱录,2、商业大都市的形成,草市、墟市的繁盛与经济型市镇的崛起 两宋时期,随着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繁荣,全国逐渐形成了一批人口在10 万户以上的商业大城市。唐时全国人口在10 万户以上的城市只有13 处,而北宋10 万户以上的大城市约有40 多个,到宋徽宗崇宁年间则上升到50 多个。,开封、临安、成都等都是当时著名的商业大都市。这些城市不仅是全国的政治、经济中心,也是全国最大的商业都市。它们不仅有分工细致、贸易繁荣的“诸行百市”,而且还成为“万物所聚”、会通全国的商品集散地。 “自淮而南,邦国之所仰,百姓之

8、所输,金谷财帛,岁时常调,舳舻相衔,千里不绝,越舲吴艚,官艘贾舶,讴闽楚语,风帆雨楫” 【宋】周邦彦汴都赋,在开封,像著名的定期交易场所相国寺,每月开放八次。 “中庭两庑可容万人,凡商旅交易,皆萃其中。四方趋京师,以货物求售、转售他物者,必由于此。” 【宋】王铚燕翼贻谋录,而作为南宋“行在所”的临安,其商业繁华程度亦不亚于开封。 “大抵杭城是行都之处,万物所聚,诸行百市,自和宁门杈子外至观桥下,无一家不买卖者,行分最多每日街市,不知货几何也。” 【宋】吴自牧梦粱录,在大城市发展的同时,早在唐代出现于大城市周围和乡村交通要道上的定期集市草市、墟市,到宋代已经普遍存在于各大、中、小城市周围和一些村

9、落,其数量远远超过前代。据统计,到神宗熙宁九年(1076) ,全国府界及诸路坊场河渡等共有草市27607处。草市,这种商品交换过程中最原始的低级市场,在宋代已成为沟通城乡经济的桥梁。,在草市和墟市的商品交易中,广大农民和手工业者把自己剩余农副产品和手工业品转化为商品,买回自己所需要的生活用品和生产工具。草市、墟市起初没有居民,但是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不少草市、墟市吸引了大量行商坐贾来此居住进行贸易,因而有相当一部分草市、墟市发展成为非常繁荣的商业区。有学者研究表明,相当于镇级中心地区而言,草市的商业规模虽然较小,但也有不少草市因周边地区经济的繁荣或处于有利的地理位置,其商业发展已达到相当高的水

10、平。,开封府尉氏县的朱家曲市,因地处交通要冲,“商贾之贩京师者,舟车皆会此,居民繁杂,宛然如江乡。” 再如江阴城外的江下市,“商船倭舶,岁常辐辏,驵侩翕集,故为市,亚于城闾” 常熟县的直塘市是颇具规模的粮食市场,市场上有的米商“仓廪帑库所贮钱米万计” 鄂州城外南市“沿江数万家列肆如栉,酒垆楼栏尤壮丽,外郡未见其比,盖川、广、淮、浙贸迁之会,货物之至者无不售,且不问多少,一日可尽,其盛壮如此”,随着工商业的发展,有些草市和墟市在商品交换发达的基础上,逐渐发展成为固定的市镇,如上海原来只是一个小渔业草市,到南宋末年,已发展成为“华亭东北一巨镇”。有的草市进而发展为县城城市,如宋宁宗嘉定十五年增置的

11、嘉定县,就是以原昆山县东部的练祁市作为治所的 。,镇,在宋代以前大多是在要冲之地所设的军事据点,属于军事设防之地。入宋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经济的繁荣,宋代经济型的市镇则迅速崛起,星罗棋布于全国各地。与宋前相比,宋代镇的设立主要是工商业发展的结果。宋人高承在谈到宋代镇设立的标准时就明确指出:“民聚不成县而有课税者,则为镇” 。由此可见,宋代的镇除一少部分由军镇转化而来外,大部分镇是因工商业的发展而设立的,其来源与工商业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除了部分因军事战争之需而设外, 宋代镇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其一,有些草市、墟市在商品交换发达的基础上发展为固定的市镇,如前所述的上海镇。 其

12、二,因地理位置优越而有利于商业发展的地区,如交通要道、港口、繁华城市的周边地带。像潭州长沙县桥口镇,再像华亭县的青龙镇为海舶会集的港口。,其三,手工业和矿冶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如江西饶州的景德镇,是因制瓷著名而于宋真宗景德年间改名为景德镇;福建的麻阳镇,则是因雕印书籍闻名发展而来的市镇。这也说明,宋代的镇大多是区域范围内的商业中心和手工业中心,此前镇的军事职能已经淡化,经济意义大为增强。,3、商业活动日益活跃,社会各阶层竞相经营商业 中国古代社会传统的“农本工商末”观念,以及由此而形成的“重农轻商”的文化氛围,营造了整个中国古代社会非商业化的思想倾向。由此,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商贾所从事的商业

13、活动一直被视为“贱业”而为人们所鄙弃。然而,受商品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驱动,宋人首先冲破了“农本工商末”价值观念的束缚。人们不再以经商为耻,社会各阶层纷纷经营商业,出现了“全民经商”的态势。,宋代的经商群体已不再指单一的专职商人,而且,全民经商中的民不再是狭义上的下层民众或被统治阶级,而是包含了相当的上层社会的人群或说统治集团的成员。 首先,官僚士人参与工商业活动。宋朝有关官僚士人经商的例子史不绝书。 “纡朱怀金,专为商旅之业者有之,兴贩禁物、茶盐、香药之类,动以舟车,贸迁往来,日取富足。” 【宋】蔡襄蔡忠惠公文集,例如:宋初宰相赵普,“尝以隙地私易尚食蔬圃,广第宅,营邸店。” 青州知州

14、王安礼,“买丝勒机户织造花隔织等匹物,妄作名目,差役兵般担,偷慢一路商税上京货卖,赢掠厚利。”,在商业大潮的冲击下,儒雅的士子们亦未能脱俗,他们在读书习文的同时,也操起了经商治生的行当。 “衣冠士人,狃于厚利,或以贩盐为事。” “蜀士嗜利, 多引商货押船, 致留滞关津” 宋史,其次,皇室成员和僧侣、道士、尼姑也加入到经商的队伍中来。值得注意的是,在宋代的经商群体中,皇室成员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 “自外州市碳入京,所过免算,至则尽鬻以取利,复市于杂买务。”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在宋代的经商浪潮中,已经脱离世俗的僧侣、道士和尼姑也加入其中,如在开封相国寺的商品交易中,有王道人卖蜜饯。 “

15、两廊皆诸寺师姑卖绣作、领抹、花朵、珠翠、头面、生色销金花样幞头、帽子、特髻、冠子、绦线之类。” 【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 “广南风俗,市井坐估,多僧人为之,率皆致富, 妇女多嫁于僧” 。,再次,广大平民百姓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经商群体。宋代城市经济的发展,以及大量草市、墟市的出现,也为广大平民百姓经商提供了有利条件,因而有宋一代,广大平民百姓也纷纷加入经商的洪流之中。 “(农户) 秋成之时,百逋从身,解偿之余,储积无几, 往往负贩佣以谋朝夕之赢者,比比皆是。” 【宋】王柏鲁斋集,4、社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和商税比重的增大 宋代物质资料生产已突破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结构,广大城镇居民的生活用品与市场的

16、联系日益广泛。此时的商品经济不再像过去那样主要服务于地主、贵族和官僚所需的奢侈品为主,而转向以供应城镇居民所需的生活日用品为主,达官贵族所需的奢侈品退居次要地位。因此,与宋前相比,宋代市场上的商品种类繁多,从粮食、茶叶、蔬菜、水果、油、盐、丝、麻等农副产品,到瓷器、丝织品、车船等手工业制造品以及生产工具,皆成为投放市场上的商品,城镇居民已成为商品市场上的重要消费者。,在宋代资料里,就有这样一些记载:为了满足城市居民庞大的饮食消费量,米面鸡鸭鱼肉菜蔬水果等源源不断地运入两宋的京城,而且交换活跃。 “有生鱼数千担” “杀猪羊作坊,每人担猪羊上市,动即百数” “用太平车或骡马驮之,从城外守门入城货卖

17、” 【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宋代城镇居民对粮食和副产品的需求量是很大的,正是为了满足城镇居民对粮食和副产品的需求,各地农村的粮食和农副产品通过商贩运到城镇市场,再由城镇市场转运到城市市场。像太湖周边诸州的粮食,明州、温州等地的海鲜,衢州等地的薪炭,都是通过中间商、批发商、零售商转运到临安市场的。居民生活日用品需求量的扩大,其对商品经济的发展意义非同一般。,宋代社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还表现在各种带有商品化色彩的服务业、消费业和娱乐业的兴盛。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加之整个社会奢靡之风的兴盛,人们的商品意识也在迅速增长,各种带有商品化色彩的消费业和娱乐业相当普遍,有了很大的发展。当时开设的饭馆、酒楼、

18、茶肆等饮食店铺和瓦舍勾栏、歌楼等商业性的文化娱乐场所不仅数量多,而且分布范围广,不仅那些繁华城市的酒楼、茶肆密布,瓦舍、歌楼遍地,就是地处农村腹地的市镇也是如此。,随着宋代商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商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也愈来愈大。 “州郡财计,除民租之外,全赖商税” 【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 由于商业发展范围的扩大,商品经济在国民经济结构中地位的提高,宋政府上自大中城市,下至星罗棋布的镇市直至草市、墟市,都设立了专征商税的税务机构,商税收入已成为国家重要财源之一。,据统计,宋代的商税由宋初的一年四百万贯,增加到仁宗时的二千二百万贯,年平均一般保持在一千万贯左右。,5、坊郭户籍

19、的出现,也是宋代在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特点 坊郭户即是城市中的非农业人口。宋代以前,城市中的非农业人口没有单独列为户籍,城乡人口的划分在户籍上没有多大的差别。随着城市工商业的日益发展,宋代城市人口较之宋前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汴京人口,据宋史地理志载,北宋末年已达26 万余户,按每户五口计,人口已达130 万以上。 临安的人口增长亦极为迅速。 “今中兴行都已百余年,其户口蕃息,仅百万余家者,城之南西北三处,各数十里,人烟生聚,市井坊陌,数日经行不尽,各可比外路一小小州郡,足见行都繁盛。” 【宋】耐得翁都城纪胜坊院,城市人口的增加,使宋政府不得不将坊郭户单独列籍定等,以将城市户口和乡

20、村户口区分开来。 宋会要辑稿食货对此记载说:“天僖三年十二月,命都官员外郎苗稹与知河南府薛田,同均定本府坊郭居民等”,此办法于宋真宗朝推广于全国。,据王曾瑜先生宋朝的坊郭户(宋辽金史论丛第一辑) 统计,当时全国约有坊郭户98 万户,人口约有500 万之多。坊郭户作为城市居民,其成分虽然包括了比乡村户更为复杂的人员构成,但其主体是居住在城镇中的工商业者。坊郭户作为法定户名的出现,是宋代市民阶层壮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在中国古代城市发展史上也具有重要的标示性意义。,二、 宋代商品经济发展的原因 1、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宋代是中国封建生产关系发生变化和转型的时期。宋代封

21、建生产关系的变化,是唐末五代以来封建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唐中期以后,随着均田制的废弛,两税法的实行,土地私有制迅速发展起来。当时不仅官僚富豪在急剧地积聚土地,就连非身份性的庶族地主也在急速地扩展其田产,土地在迅速地向不同身份的地主手里积聚。,宋王朝适应土地制度的发展变化和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立国之初就实行“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放任土地的兼并和自由买卖,从而进一步加速了土地转移的频率,使社会上形成了一种“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的趋势,大量国有土地转化为私有。土地私有制不但得到国家承认,而且呈现出不断增强和深化的趋势。,与土地制度的变化相适应,封建剥削

22、方式也发生变化,隋唐以前世家大族经营的庄园经济让位于通过租佃制对“客户”进行剥削的地主经济,租佃关系由此兴盛起来,并成为一种主要的剥削方式。在租佃制下,地主招募客户在土地上进行耕种,客户出卖劳动力,租种地主的土地进行生产,然后向地主交纳一定数量的地租,而不必承担其他方面的义务,地主也无权再向佃户提供任何形式的荫庇。,按照宋朝的户籍制度,客户直接编入国家户籍,成为国家的正式编户,并承担国家某些赋役,而不再是地主的“私属”,因而获得几乎是完全的人身自由。有的客户,在农闲时还兼营商贩。 “为林通判家佃户,后稍居储羡,或出入贩贸纱帛海物” 【宋】洪迈夷坚志,与此同时,在宋代官私手工业作坊中也普遍实行了

23、有利于提高手工业者生产积极性的雇值制度。在各种手工业作坊中,原来带有强制性的指派和差人应役被招募制所代替,工匠主和工匠的关系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工匠的报酬即雇值是按照生产的产品数量和质量来计算的。雇佣劳动与带有强制性的劳役制比较,工匠所受的封建人身束缚已经大大松弛。新的社会经济关系更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使宋代经济尤其是商品经济得以在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中迅速发展。,2、宋政府采取保护商业发展的惠商政策 重农抑商是中国古代统治者一贯奉行的基本国策,从商鞅变法实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开始,历朝历代统治者便加大了对商人的抑制和打击。像秦朝将商人充征或戍边,西汉武帝打击商人势力的“算缗令”、“告缗

24、令”,隋唐时期禁止工商业者入仕为官的规定,以及明清两代对沿海贸易的限制、取缔等等,都使商人遭受到莫大的抑制和摧残。,宋朝建立后,却一反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确立了国家与商贾共利分利的经济运行模式。对此,有的学者这样比较指出,在汉武帝时代的社会经济运行中,国家与农民成为社会经济运行中最重要的两极,而作为一种重要社会力量的工商业阶层不复存在了,因而在经济制度的制定中,国家也就没有完备的制度可以把商人的财富合理而有效地转化为国家财政,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中,商人与国家更主要的是对立和争利的关系。到了唐宋时期,特别是宋代,国家在对待商的政策上较之以前有了明显的转变,这就是从抑商到与商贾分利的变化,确立了国家

25、与商人共利分利的新经济运行模式 。,“古人之立法,恶商贾之趋末而欲抑之。后人之立法,妒商贾之获利而欲分之” 马端临文献通考,为此,宋代统治者自立国之初,便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商业发展的惠商、恤商措施,“一切弛放,任令通商” ,使其在尽可能广泛的范围内自由发展。其主要内容有: 首先,严禁非法滞留和搜查商人。 “诏诸州勿得苛留行旅赍装,除货币当输算外,不得辄发箧搜索。” 马端临文献通考,“禁两京诸州不得挟持搜索,以求所算之物。” 【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 对于非法滞留和搜查商人的官吏,也有明文的处罚条例。并且许可商人越级告发官员非法行为。 “留滞三日加一等, 罪止徒二年。因而乞取财物, 赃重者, 徒一

26、年。” 【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其次,保护商人利益,严禁官吏对商贾横征暴敛。 宋代法律对于侵犯包括商人在内的私人财产的处罚规定相当严重 。 “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匆论” “烧人舍屋及积聚之物而盗者,计所烧减价,并赃以强盗论” “恐吓取人财物者,准盗论,加一等” 宋刑统贼盗律,再次,尽量减少过去为经营商业而设置的种种 限制和障碍,如限制垄断,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另外,还制定了征商税则,打破了宋朝建立前各地为商品流通设置的种种障碍,扩大了商品在全国的流通范围。为了让商人拥有更广泛的商品经营权,王安石变法期间,下令“榷法不宜过多。” 宋政府所采取的这些保护商业发展的惠商政策,维护

27、了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了商人尤其是中小商人的利益,有利于创造一个公平交易的社会环境,对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是有积极作用的。,3、经济观念的转变和富商大贾社会地位的提高推动了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 宋政府采取的惠商、恤商政策,不仅促进了商业经济的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宋人经济观念的转变和重商思想的形成。不能否认,重本抑末的经济观念自产生的那一天起,历朝历代反对者便不乏其人,但从本末观念演变的路程看,直到宋前,人们仍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农本工商末”的藩篱。在世人心目中,商贾所从事的商业仍是君子所鄙视的职业,商人仍作为“四民”之末而受到社会的歧视。,但时至宋代,伴随商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地位的

28、增强,传统重本抑末的经济观念在宋人身上发生了动摇。宋人已经普遍意识到了发展商业的重要性了。商业不再被看作是一种可有可无的“末业”,而视商业同农业一样,都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 “行商坐贾,通货殖财,四民之益也” 【宋】吕陶净德集,“夫农、工、商贾者,财之所自来也。农尽力则田善收而谷有余矣;工尽巧则器斯坚而用有余矣;商贾流通则有无交而货有余矣。”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随着人们对商业在国民经济地位中的重新认识,宋代商人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在宋代,商人子弟不仅可以进入官办的州县学就读,甚至还可以进入京师国子监与高官贵族子弟一起就读;商人不仅可以向官府纳钱谋取官位,还可以以合法身份参加科举考试,直接入仕为官 。商人不仅可以以金钱作后盾结交贵族官僚,而且还可以通过与宗室联姻的方式将势力渗透到皇室 。,“比年以来,为奉使者,不问贤否,惟金多者备员而往,多是市豪富巨商之子”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经济观念的变化,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使商人及其从事的商业活动逐渐得到人们的认同,于是主张发展商业,与商人共利的思想普遍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参与经商活动。在宋代,不仅职业商人的队伍在扩大,而且兼业从商的人在迅速增长,有既官又商者,有亦农亦商者,也有亦学亦商者,甚至连皇室成员、僧侣道士也纷纷参与经商。职业商人以外经商群体的扩大,不能不对商业的发展和繁荣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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