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国境外来华人员费用核算管理办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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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邀请国(境)外来华人员费用核算管理办法,校发(2014)171号,一、总体原则,一、总体原则,邀请国(境)外来华人员经费应坚持规范管理、合理使用、专款专用和厉行节约的原则。 可列支来华人员费用的专项经费,有国家或地方管理政策的,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在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内,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资助标准执行项目。在执行中超出预算的部分由各单位配套资金支付。,二、预算管理,二、预算管理,各单位应加强邀请国(境)外来华人员经费预算管理,邀请国(境)外来华人员费用应纳入预算。在核定的预算经费内,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资助标准执行,区别经费来源,对照相应的管理办法安排邀请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邀请。

2、,二、预算管理,邀请国(境)外来华人员费用的报销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原则上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项目经费需使用购汇限额的,应按学校有关用汇预算管理的要求,申报年度单位用汇预算报财务处审核,未申报预算的不得使用购汇限额。,三、经费支出,三、经费支出,经费支出要求有国家或地方管理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如下要求执行。 (一)国际旅费 国际旅费是指来华人员从国外居住地到中国出(入)境口岸之间的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费用或其他交通费用。,三、经费支出要求,(二)生活费 生活费是指来华人员在华工作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和翻译费等。

3、生活费凭发票报销。 (三)城市间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来华人员从出(入)境口岸至工作城市的中国境内交通费,包括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汽车或租车等往返费用。城市间交通费凭发票报销。,三、经费支出要求,(四)工作报酬 工作报酬是指支付给来华人员的工薪或劳务报酬。工作报酬原则上不得领取现金。 (五)陪同人员费用 陪同来华人员的学校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费按普通出差标准报销;确需与来华人员同行、同住、同餐的,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可按实报销,不再领取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陪同人员费用不得在邀请国(境)外来华人员经费预算中支付。,三、经费支出要求,(六)宴请费用与赠送礼品 宴请费用与赠送礼品按学校有关公务接

4、待要求办理报销。 (七)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按规定凭发票报销。,四、报销管理,四、报销管理,(一)结算方式 由邀请单位垫付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支付给来华人员一次性取得的酬金和来华人员垫付的国际旅费应以外币结算;来华人员按月取得的工资(有长期聘用合同的来华人员)应以人民币结算支付,工资的70%以内可按月兑换外汇。,四、报销管理,(二)核算要求 以人民币结算的部分,采用银行转账或刷卡(公务卡使用范围内的经费支出刷公务卡支付)方式结算支付;以外币结算的部分应到财务处办理汇款手续,按要求填写汇款申请书,由购汇经办人到指定银行办理。,四、报销管理,邀请单位需填写邀请国(境)外来华人员费用报销说明(统一在国

5、际合作处网页下载);由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签字,邀请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生院、教务处、国际合作处、院系等)盖章;对照经费支出要求提供相关原始凭证作为附件,附件包括邀请函、来华人员护照照片页、签证页复印件(登机牌)、专项经费支付的请附专项经费计划书。附件不需要签字盖章。,四、报销管理,支付来华人员工作报酬的需填写酬金发放清单(在财务处网页下载),支付的工作报酬为税前收入。邀请单位应按要求填报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在财务处网页下载)。 持酬金发放清单、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相关附件,到财务科酬金计税岗申报纳税,完税后到外汇审核岗办理报销手续;不需要支付来华人员工作报酬的直接到外汇审核岗办理。 邀请国(境)外来华人员各项费用原则上应一次性合并报销,不得分开报销。,五、其他,项目负责人是邀请国(境)外来华人员费用核算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批项目经费的各项支出,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并接受校内外各级审计、检查和监督。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司法部门处理。,五、其他,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4年9月22日起执行。关于规范邀请国(境)外来华人员费用报销手续的通知(校财字201012号)同时废止。,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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