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2012112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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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侦查概述,案例:某工厂保卫科对可疑人物的“问话”、扣留、搜查 概念:“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法定性:主体、内容、程序 主体:公、检,侦查概述,哪些机关享有侦查权? 公安机关: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人民检察院:负责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侦查概述,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监狱: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进行侦查 走私犯罪侦查局(2003年以后称“缉私局”):负责走私案件的侦查、拘留、执

2、行逮捕和预审,侦查概述,内容: 1、专门调查工作: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鉴定,技术侦查措施 2、有关的强制性措施:强制措施+强制性侦查行为(如通缉,强制采样等) 目的:收集犯罪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侦查概述,警检一体 V.S. 警检分离 任意侦查原则 V.S.强制侦查法定主义 日本刑诉法第197条:为实现侦查的目的,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但除本法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不得进行强制处分。,佘祥林案,必经程序 侦查机关:查明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辩护、从宽处理 程序: 1、讯问的人员及人数:侦查人员,且不少于2人,侦查行为 之

3、 讯问犯罪嫌疑人,2、讯问地点: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的: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指定地点或他的住处(包括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 3、讯问时间:必须在被拘留、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讯问犯罪嫌疑人,4、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5、讯问前的准备 6、讯问的步骤、方法(刑诉法第118条) 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提问,讯问犯罪嫌疑人,权利告知程序: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

4、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讯问未成年人、聋、哑等犯罪嫌疑人的特殊程序要求:翻译人员;法定代理人,成年近亲属等,女工作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7、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可以”的情况 “应当”的情况 8、讯问笔录 刑讯逼供问题 律师帮助权:律师在场制度,值班律师制度,讯问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做的事情包括: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2、代理申诉、控告;,讯问犯罪嫌疑人,3、申请变更强制

5、措施;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5、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6、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7、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的地点:现场、证人所在单位、住处、证人提出的地点,必要时在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 侦查人员数量:不少于2个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及时询问:被害人,录音录像 询问笔录,询问证人、被害人,询问的步骤、方法: 出示工作证件或证明文件 问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及与当事人的关系

6、 告知证人应如实作证(刑诉法第123条) 第一次询问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先让证人自己陈述,再提问 问明证人陈述事实的来源和根据,询问证人、被害人,程序要点: 由侦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侦查人员进行勘验、检查时,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侦查人员应当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参加勘验、检查工作,以保证客观性;,勘验、检查,人民检察院要求复验、复查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进行复验、复查,并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类型: 现场

7、勘查,物品检验,人身检查,尸体检验,勘验、检查,现场勘查: 主体: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侦查 侦查部门负责人指挥 侦查人员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 客体:犯罪现场,勘验、检查,人身检查: 主体:侦查人员,法医或医师 强制检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检查妇女的身体:女工作人员,医师 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强制采样 犯罪嫌疑人,勘验、检查,尸体检验: 主体:侦查人员,法医或医师 客体:非正常死亡的尸体 类型:尸表检验,尸体解剖 尸体解剖:死因不明 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签字或盖章,勘验、检查,主体:经县级以上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由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8、 参加人:见证人,专业人员(应当),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人民检察院(可以) 现场勘验中或者单独 相同或者相似条件,重复实验 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侦查实验,搜查与检查的区别:目的、适用对象、强制性 搜查的程序: 县级以上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搜查证 侦查人员执行搜查,且人数不得少于2人 勘验、检查时,执行逮捕、拘留时,单独 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进行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搜查,无证搜查: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查人员进行 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9、搜查笔录,搜查,4th amendment: expectation of privacy Warrant Warrantless search and seizure: Hot pursuit Incident to arrest Plain view Automobile Exclusionary rule,Search and Seizure,主体:由侦查机关或者侦查部门的负责人批准,执行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对象:与案件有关的、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财物、文件 程序要点: 1、须持有有关法律文书和本人工作证件 2、应当依法办理查封、扣押手续,查封、扣押物证、书证,3、扣押犯

10、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批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 执行:通知邮电机关 及时解除 特殊性:通信自由权,隐私权 4、扣押物证、书证后的保管和处理,查封、扣押物证、书证,主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客体:只限于犯罪嫌疑人的财产 限制: 1、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2、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6个月 对冻结存款、汇款的处理:上缴国库或返还须依据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进行,查询、冻结存款汇款,1、鉴定人: 只能是自然人 必须具有专门的知识或技能 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侦查机关指派或聘请 必须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 2、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应当对要求鉴定的问题作出明

11、确、肯定的回答,不能模棱两可,鉴定,如果对一个问题不能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结论,应说明原因 几个鉴定人可以讨论,共同出具意见;意见不一致时,应分别写明 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意见上签名,并加盖鉴定专用章或者鉴定单位公章 3、鉴定期限: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鉴定,4、补充鉴定、重新鉴定 县级以上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另行指派、聘请鉴定人,鉴定,主体、客体 程序要点: 1、在2名以上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 2、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时,

12、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 3、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4、混杂原则: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相似的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数量要求) 制作笔录 人民检察院主持进行辨认,可以商请公安机关参加或者协助,辨认,特殊侦查措施,发展: 1993年国家安全法第10条:“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用技术侦察措施。”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16条:“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技术侦查,确立: 刑诉法第148条

13、至第150条:技术侦查 第151条:秘密侦查+控制下交付 第152条:证据的合法性+证人保护措施,技术侦查,适用范围: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技术侦查,批准机关:侦查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执行机关:有关机关(人民检察院无执行权) 适用条件: 1、侦查犯罪或追捕的需要 2、严格的批准手续 有效期限:3个月;延长期限:3个月,技术侦查,缺陷分析: 1、“技术侦查措施”一节“名不副实”

14、 2、适用范围的规定有待改进 3、技术侦查封闭状态依旧,“批准手续”神秘面纱难除 4、技术侦查执行权分配级别过低、范围过窄 5、相对人权利及救济措施有所遗漏,技术侦查,主体: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不得诱使他人犯罪 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诱惑侦查:机会提供型,犯意诱发型,秘密侦查,执行机关: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的决定权:负责人决定 仅限于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控制下交付,对象: 已决定逮捕而逃跑以及在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已决定拘留而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从羁押场所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在讯问或押解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越狱逃跑的罪犯,通

15、缉,条件: 实质要件:有证据证明罪该逮捕 形式要件: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已逃跑 决定:县级以上侦查机关负责人 发布:本辖区内,超出辖区范围则应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刑事诉讼法第115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1)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2)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3)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侦查程序中的权利救济,(4)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5)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

16、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侦查程序中的权利救济,侦查终结,概念: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 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侦查终结,处理结果:撤销案件/移送起诉 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 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法律手续完

17、备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程序: 1、侦查机关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共同犯罪案件的起诉意见书,应当写明每个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具体罪责和认罪态度,分别提出处理意见,侦查终结,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在起诉意见书末页注明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侦查终结,撤销案件:刑诉法第161条 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

18、检察院,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及其程序 1、处理结果: 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意见,移送本院审查起诉部门审查 提出撤销案件意见并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侦查终结,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处理:在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是否查清 查清:移送起诉、不起诉 查不清: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强制措施,侦查终结,中止侦查: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 对未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的办案期限:立案后2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后1年提出处理意见,补充侦查,

19、不同阶段的补充侦查: 1、审查逮捕阶段的补充侦查:附随于不批捕决定 2、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2次为限,第一次可以不起诉,第二次应当不起诉 自行补充侦查:审查起诉期限(1个月,1个半月) 退回补充侦查:1个月,补充侦查,3、法庭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 法院:建议权 检察人员提出建议,法院可以延期审理 检察机关只能自行补充侦查 期限:1个月,检察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人民检察院提出纠正意见 意见不被接受: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抄送上一级公安机关,1.经过再三侦查,公安机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即所谓疑案,该如何处理? 2.2001年7月,姜某与谭某合同诈骗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

20、移送A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尚不清楚,认为姜、谭二人的行为在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同时,还涉嫌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于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问题与思考,公安机关经过20天的补充侦查后,再次将该案连同案卷材料、证据移送A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A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根据地域管辖的规定,该案的管辖权应属于B县人民法院,遂将案件移送B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B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姜某与谭某涉嫌的合同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涉嫌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证据不足,于是考虑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1、,请问:补充侦查的次数以几次为限?改变管辖后的B县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是几次? 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问题与思考,某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重大贪污案件过程中,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高某。负责执行的公安人员执行逮捕时发现高某已经潜逃,该人民检察院决定通缉高某。该案中,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是哪个机关? A.市人民检察院 B.市人民法院 C.市国家安全机关 D.市公安机关,正确答案:D,甲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高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公司公款320万元。侦查机关在侦查中发现,高某有存款380万元,利用侵占的公款购买的汽车1部和住房1套,还发现高某私藏军用子弹120发。公安机关对于上述财物、物品所做的下列哪种处理是错误的? A.扣押汽车1部 B.查封住房1套 C.扣押子弹1发 D.冻结存款380万元,正确答案:D,在一起受贿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获悉,犯罪嫌疑人接受财物时,他家的保姆赵某曾经在场,遂决定对赵某进行调查。本案中,办案机关的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的? A到赵某的住处进行询问 B到赵某所属的家政公司进行询问 C通知赵某到检察机关提供证言 D通知赵某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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