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材料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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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年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201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20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4.201年应急管理工作计划5.乡镇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6.201年应急事故救援预案7.安全生产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8.201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9、201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10、201年护林防火预案11、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12、20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13、201年应急管理工作制度15. 201年上半年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16.工作简报17.201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总结评估报告18.201年应急管理工作总结19.201年应急管理工作汇报乡镇2

2、01年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电话: )副组长:(政府镇长,电话: )(武装部长,电话: )成员: (人大主席,电话: )(镇党委副书记,电话: ) (政府副镇长,电话: ) (政府副镇长,电话: ) (政府副镇长,电话: ) (妇联主席,电话: )(团委书记,电话: )(纪委副书记,电话: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业务由同志负责。201年1月19日乡镇201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则 1.1编制目的 加强和规范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

3、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 依据县、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4、。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5、经济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金融安全、物价异常波动、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能源(煤电油)以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严重短缺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的由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配合上级指挥机

5、构对发生在本镇区域内的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

6、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2组织机

7、构与职责2.1领导机构2.1.1成立乡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应急委),为全镇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1)研究决定全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2)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3)在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根据其类型,决定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和应急指挥部;(4)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在本镇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配合县应急委员会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5)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启动上一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6)决定较大突发公共

8、事件应急预案状态的结束;(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2.1.2成立乡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电话:)副组长:(政府镇长,电话:)(武装部长,电话:)成员: (人大主席,电话:)(镇党委副书记,电话:) (政府副镇长,电话:) (政府副镇长,电话:) (政府副镇长,电话:) (妇联主席,电话:)(团委书记,电话:)(纪委副书记,电话:)各村(社区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业务由同志负责。成员单位:党政办、综治办、农经中心、农技中心、国土资源所、派出所、财政所,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林东同志兼

9、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2.1.3应急指挥职责镇应急委员会下设应急指挥部,作为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向镇应急委员会提出应急状态的建议等。 2.1.4成员单位职责贯彻落实指挥部决定,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工作情况处置、上报。派出所:维护突发事件所在地的社会秩序和治安保护工作,密切注视与事件有关的社会动态,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当地群众撤离。国土资源所:负责对重大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山体灾害和地面塌陷的监测、勘察、预防和抢险工作,并向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的预测预报,避免由此造成的重点排污防治设施受损而形成的重大环境

10、污染。农经农技办公室:负责对山洪水灾、山体滑坡、水库、水文、外来物种入侵情况,并组织扑灭。当突发环境事件对农业生态产生严重危害时,参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财政所:组织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其他有关资金使用的的监督管理工作。2.2办事机构镇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日常值班工作由办公室值班室承担。镇应急委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受和办理向镇应急委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收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组织专业部门和专

11、家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和提出预案启动建议;按照镇应急委的决定,组织、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和善后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并进行事后评估;按要求发布有关信息。2.3专家组镇应急领导机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镇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其职责是:为镇应急委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为镇应急委提供咨询服务;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由镇应急委确定。2.4应急联动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驻镇有关单位为应急联动单位。需要前述应急联动单位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由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的镇应急指挥部向镇应急委员会报告,经镇应急委员会批准,由镇应急联动中心联络有关应急联动单位参与应急处

12、置工作。3运行机制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处置、结束、善后和灾后重建环节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必须在镇应急委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紧密配合,高效运转。 3.1预测、预警3.1.1信息监测与报告(1)政府监测镇应急委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监测、安全评价、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危险镇域数据库,划分监测镇域,确立监测点,并重点加强对危险源、危险镇域的监控,认真监测、收集分析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分别逐级向其上级报告,同时通过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上传,不得谎报、瞒报、缓报。(2)公众报告公民、组织发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13、应当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有关专业技术机构报告。对多发、易发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事故灾难,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向镇政府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通报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引发的事故灾难情况。鼓励公民报警。3.1.2预警级别及发布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潜在危险性、紧急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四级)、较重(三级)、严重(二级)和特别严重(一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县有关标准确定。3.1.3预警级别的确定主体一般预警(四级)由镇政府确定,较重预警(三级)由县政府确定,严重预警(二级)和特别严重预警(一级)由省政府确定。法律、法规

14、、规章对预警级别的确定主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1.4预警级别的确定程序应急委办公室收集、核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组织专家研判,提出建议,报镇应急委按照权限决定预警级别,由镇政府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并报告上级政府和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镇人民政府。3.1.5预警警报发布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预警级别确定后,镇政府应当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络、警报器、宣传车等媒体向社会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警报。条件具备的单位,应当通过电子显示屏、短信传播等方式转发预警警报。必要时组织人员采取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15、。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发布预警警报即标志进入预警状态,镇本级进入预警状态后,迅速做好预警和应急准备工作,有关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要进入待命状态。镇应急委办公室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督促指导,确保预警决定顺利执行。镇突发公共事件牵头部门经过跟踪监测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认为镇本级应当结束预警状态的,要及时向镇应急委提出建议。镇应急委接到建议后,在24小时内决定是否结束预警状态。决定结束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公布方式按发布方式执行。3.2应急处置3.2.1信息报告镇应急委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随时接收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重大、

16、特别重大信息应当立即报告县应急管理机构和相关专项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镇应急委办公室逐步建立全镇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广泛宣传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3.2.2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镇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按照职责和规定的程序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

17、应急处置工作。3.2.3应急响应(1)分级响应发生一般(四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镇级应急预案;发生较大(三级)及跨县(区)区域一般(四级)突发公共事件报县政府启动区级应急预案;发生重大(二级)、特别重大(一级)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人民政府报省政府启动省级及以下应急预案。(2)基本应急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要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紧急调配辖镇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划定警戒镇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18、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波及其它镇镇的,要及时相互通报;其它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及时按程序向镇政府汇报,进入分级响应程序。3.2.4指挥与协调(l)指挥与协调机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政府立即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抢险救援组:由武装、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现场处置。根据需要,可以申请调遣驻地增援队伍。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镇医院负责,镇卫生防疫站协助,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

19、制等工作。交通管制组:由派出所负责,并向辖区交管部门申请协助,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治安警戒组:由派出所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办、派出所、村镇建设中心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社会动员组:由镇政府办公室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综合信息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和档案归整工作。生活保障组: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新闻报道组:由宣传部门负责适时向媒体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时

20、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做好自救防护等知识宣传。应急状态时,镇政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并通报上级应急机构。上级应急机构在必要时,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协助配合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实施应急救援行动。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处置队伍必须在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帮助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突发公共事件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2)指挥与协调镇应急委对全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发布启动镇级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或根据规定报请县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

21、行动,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机构的应急指挥工作;责成镇应急委办公室向镇党委及县委、县政府报告情况;协调事件发生镇域人员的疏散或转移;协调现场警戒和道路、水域等交通管制;协调对伤员的急救;协调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协调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等保障工作;必要时商请军队和武警部队参加应急处置行动;领导事件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工作等。3.2.5应急联动镇应急委及其办公室平时应加强与上级驻本地单位、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工作联系,通报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共同组织应急演练。3.2.6扩大应急各级应急机构应当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状况,对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的,必须及时报告上一

22、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达到较大(三级)标准时,由镇应急委报县启动县级应急预案。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后,我镇相关应急预案随之启动。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难以有效控制或可能难以控制事态时,镇应急委及时按规定请求县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调集专业救援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应急预案启动后,专业应急队伍、装备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到位并赶赴现场,有关领导、专家等在接到命令后应迅即到位。3.2.7应急结束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以及危险因素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解除预警及应急措施,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对较大(三级)、重大(二级)和特别重大(一级)突发公共事件,由上

23、级政府决定。3.3恢复与重建3.3.1善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镇应急委协调镇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或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通过善后处置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3.3.2社会救助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事后经济救济、司法救济,根据损失及危害情况组织协调社会、个人救助,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协调境外机构的社会救助,并广泛动员和开展救助捐赠活动。镇民政办负责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监督管理。3.3.3调查与评估突发公共事件的牵头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

24、组织或参与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自应急状态解除的决定公布之日起15日内形成书面调查评估报告报镇政府,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概况,事件的起因,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以及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应急处理过程,有关人员的责任,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恢复重建措施等。重大事项由镇政府向县政府专题报告。镇应急委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镇党委、镇政府汇报。3.3.4 恢复重建突发公共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

25、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进行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级政府提供援助的,由镇政府提出请求。3.4信息发布一般(四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应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镇应急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镇政府指定,有关新闻发布工作由镇应急委办公室和负责处置事件的有关部门负责。较大(三级)、重大(二级)和特别重大(一级)突发公共事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应同上级政府保持口径一致。4应急保障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认真落实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

26、生及通信等方面的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4.1信息与通信保障 4.1.1镇应急委办公室应当建立科学的应急信息平台,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处理工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及应急工作的需要,建立有关的应急保障数据库,与镇政府的信息系统相连接,并及时更新,为镇应急委和各专项应急指挥部进行应急指挥提供文字、图像等形式的基础资料和数据。镇政府要加强以村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要引导和借助社会资源,建立健全群众性的社镇自救互救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大中型工业企业以及危险化学

27、品等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可能性和应急工作的需要,组建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在本单位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为其它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支援。4.1.2镇人民政府和基层单位要建立由机关干部、民兵组成的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并建立档案,作为应急救援的重要后备力量。确定一批有相关领域抢险救援能力的单位作为抢险救援后备队伍,并掌握其装备、人员构成等情况。4.1.3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于每年的1月底前向县应急委办公室报告本地、本部门应急队伍体系的编成要素、装备状况、培训计划等基本情况。重大情况的变更要及时报告。4.1.4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不断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技术装备,提

28、高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科技水平,并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究开发作用。4.2资金保障4.2.1镇政府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镇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经镇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镇级预算。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于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的临时预算,镇财政应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审核、拨付资金。镇政府和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本地、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的资金保障工作。4.2.2镇财政所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4.2.3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向保险公司办理法定保险,鼓励公民、组织购买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29、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4.3治安保障4.3.1镇派出所负责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措施,要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4.3.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派出所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线和安排警戒人员;维护社会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哄抢公私财物,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加强对重点地、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疏散灾民和伤亡人员;依法采取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

30、会秩序。4.3.3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要发动和组织辖内的单位和个人,协助公安部门实施应急治安保障工作。4.4人员防护保障4.4.1镇人民政府要指定或建设与当地人口密度、城镇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能够安全、有序地转移和疏散。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规定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4.4.2在应急工作中,镇政府及其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征用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营业场所,作为临时应急避难场所。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在突发公共事件期间,有临时

31、安置灾民的义务和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4.4.3村镇建设中心在进行城镇规划、城镇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时,应当充分考虑突发公共事件安置人员的需要,使部分公园、广场、人防设施、体育场馆等具有接纳紧急避难人员的功能。4.5基本生活保障镇民政办等有关部门要做好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人员的饮食、穿衣、居住和医疗问题及时得到解决。4.6医疗卫生保障卫生院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根据需要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保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对工作。应当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动态数据库,掌握医疗救治和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

32、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人员名单,制定医疗卫生队伍调动方案,并重点建立生物、化学和辐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特殊医院、特殊病房建设。4.7法制保障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通过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法制建设,使全镇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尽快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根据全镇应急工作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制定和完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规范性文件。要依法做好有关行政复议、信访复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执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

33、任追究制,对执法违法、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8交通运输保障 4.8.1镇派出所等部门负责牵头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4.8.2要加强应急交通保障,为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处置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顺畅的交通保障条件。 4.8.3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及时对事件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道路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加强交通战备建设,确保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应急,紧急输送疏散人员和物资;必要时,要依法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4.8.4应急交通保障的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全力以赴,确保应急

34、工作所需的物资、器材和人员能够按时输送到指定位置。5宣传、培训与演习5.1公众宣传5.1.1镇应急委办公室向公众宣传有关应急预案和报警电话。要通过印刷出版物和广播、电视、网络等信息载体把宣传有关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方面的常识,增强公众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镇司法所应当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可公布的应急预案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5.2培训5.2.1全镇公务员应当认真学习应急工作知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总体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把应急法律、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等应急管理知识纳入日常学习培训内容。5.2.2有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主管人

35、员的培训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5.2.3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应当接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的培训,掌握应急工作管理和应急处置的专业知识。 6监督检查与奖惩6.1监督检查6.1.1镇应急委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1.2 镇应急委办公室应当定期调查可用于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的社会存量及分布情况,并确定预备调用的对象。预备调用装备的所有者要确定人员负责对装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并及时更新、补充。在该装备用于应急处置工作时,要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6.2责任与奖惩6.2.1对严格执行本预案,在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36、和个人,由镇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怃恤。6.2.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不服从上级行政机关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的;(2)不按规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工作的;(3)不按规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的;(4)不按规定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统一信息系统的;(5)向上级行政机关谎报、瞒报、漏报、缓报有关突发公共事件

37、信息的;(6)不按规定报送、公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或者报送、公布虚假信息的;(7)不按规定及时发布突发公共事件警报、采取预警期措施,导致发生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害的;(8)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的;(9)不按规定公布有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决定、命令或者指示的;(10)不及时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的;(11)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贪污应急资金或者物资的;(12)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公民、组织的财产的;(13)不及时归还征收、征用的公民、组织的财产,或者不按规定给予补偿的;(14)其它违反本预案和有关应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6.2.3

38、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违反本预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单位、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规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工作、宣传普及应急常识的;(2)生产经营单位和人群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不按规定制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的;(3)有关企事业单位未按要求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的;(4)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不服从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令,不听从调遣的;(5)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不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开展救助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6)不及

39、时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7)交通运输经营单位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和人员的;(8)其它违反本预案规定的情况。6.2.4有关新闻媒体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预案和其它有关规定,不按要求报道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擅自发布未经审查的材料或者报道虚假情况的,由有关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附则7.1预案体系与管理7.1.1镇总体应急预案:本预案由镇政府制定,经镇党政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县政府备案。镇应急委每年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并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实践和新的

40、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预案实行评审,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7.1.2各村、企业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各单位应当根据镇政府的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订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镇政府备案。7.2解释与实施部门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镇应急委承办。7.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年3月16日乡镇人民政府20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201年乡镇应急管理工作继续围绕“预防控制、预案管理、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四大能力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民生导向,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主线,以提升预防控制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为重点,扎实推进政务值班、宣教

41、培训、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促进全镇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应急能力和水平把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摆在应急管理工作的首要位置长期抓紧抓好。201年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一套专兼职应急管理工作班子,每个村建立一套应急预案、设立一名隐患监测信息员,建立一支应急救援队伍、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一是要在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理顺镇级应急管理体制,加强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建设。进一步巩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成果,理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关系,规范村、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设置,明确专(兼)职人员,健全组织管理体系。二

42、是要在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按照“整合力量、多位一体”的要求,健全和整合基层信息员队伍,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培训、量化考核,提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通达覆盖率。三是要在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充实镇、村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在加强基层应急值守上取得新突破。规范基层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等制度,制作全镇统一的基层值班和信息报送表,规范填写内容,统一报送渠道。五是要在基层应急保障上取得新突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层应急保障有效机制,确保基层应急管理经费、物资装备保障的落实。二、健全防控体系,增强预防控制能力大力推进各类监测和预警

43、网点建设,不断优化更新监测设施设备,着力加强监测队伍培训,切实提高监测预警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提高信息发布的通达效果,确保预警信息发布规范、高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风险源和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掌握全镇重大风险源和隐患点的布局,将风险源和隐患点的危害、责任主体、管理部门、防范措施等事项公开,使应知晓范围内群众人人皆知。提出重大风险源、隐患点的防治措施,对能够治理的重大风险源、隐患点,实行“挂账销号”治理。加强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完善和落实会商制度,提高研判能力,力争做到突发事件可知、可判、可防和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三、强化管理训练,提高应急救

44、援和处置实战水平一是全面提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由镇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牵头,按照“立足实际、着眼实战”的要求,把应急救援训练纳入队伍整体建设,规范和完善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内容。积极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二是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预案建设和管理,根据修订后的国家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及时修订我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对全镇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大力推进预案的实化、简化、流程化、图解化,落实重大风险源和隐患点“一对一”的应急预案;完成镇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抢险救援预案编制。三是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和专项演练。按照县政府要求,组织1次综

45、合性人防应急疏散演练,国土所、安监办、社事办、派出所等部门分别组织开展1次地质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方面的应急预案演练。村、企事业单位也要根据实际,开展1次以上的应急预案演练。四是强化应急处置区域联动机制,不断积累处置经验,提高处置能力,探索建立健全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储备和调用机制。同时,搞好突发事件处置评估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件件有分析评估,并逐步扩大分析评估范围。做好全镇突发事件月度统计、汇总、分析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完善内容。四、加强政务值班,完善信息报送和信息综合处理机制强化政务值班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将值班工作纳入全镇各级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抓住重点时段,确保重

46、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值班联络畅通。把政务值班作为政府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首要环节,建立由常态值班转入应急状态值班的快速响应机制。加大指导、督查、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全镇应急值守系统反应迅速、政令畅通、运转高效;加强信息研判,规范信息的首报、续报和终报以及“边处置、边报告和边核实”等操作规程。完善信息综合处理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信息报送、综合、汇总等方面规章制度,针对领导关心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苗头倾向性问题,加强汇集分析、综合研判和趋势性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参考。五、强化应急平台建设,推进应急保障项目实施按要求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进一步细化我镇、各村应急避难场所疏散方案,扎实开展避难疏散演练,不断完善避难场所功能。六、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法制建设一是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深入总结应急管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提升应急管理工作和队伍形象。以开展应急知识“五进”(进学校、进社区、进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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