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西湖水厂 综合自动化系统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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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海市西湖水厂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CTZB-G100816GNB招标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工程招 标 人:临海市东部供水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年十月- 16 -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1. 总则- 9 -1.1 项目概况- 9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9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9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9 -1.5 费用承担- 10 -1.6 保密- 10 -1.7 语言文字- 10 -1.8 计量单位- 10 -1.9 踏勘现场- 10 -1.10 投标预备会-

2、 10 -1.11 分包- 10 -1.12 偏离- 10 -2. 招标文件- 11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1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1 -3. 投标文件- 1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3.2 投标报价- 12 -3.3 投标有效期- 12 -3.4 投标保证金- 13 -3.5 资格审查资料- 13 -3.6 备选投标方案- 13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4. 投标- 14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 -5. 开标- 14 -5.1

3、 开标时间和地点- 14 -5.2 开标程序- 14 -6. 评标- 15 -6.1 评标委员会- 15 -6.2 评标原则- 15 -6.3 评标- 15 -7. 合同授予- 15 -7.1 定标方式- 15 -7.2 中标通知- 15 -7.3 履约担保- 15 -7.4 签订合同- 15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6 -8.1 重新招标- 16 -8.2 不再招标- 16 -9. 纪律和监督- 16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6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6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6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6 -9.

4、5 投诉- 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打分、综合评估法)- 17 -1. 依据- 17 -2. 评标原则- 17 -3. 评标委员会- 17 -4. 评标程序和内容- 17 -5. 决标- 21 -6. 招标投标活动中串标行为的认定-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24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4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24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24 -四、质量与检验- 24 -五、安全施工- 24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4 -七、材料设备供应- 25 -八、工程变更- 25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25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5、 25 -十一、其他- 25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26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6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2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2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42 -2. 投标报价说明- 42 -3. 其它说明(清单报价格式)- 44 -4. 工程量清单- 44 -第六章 图 纸(另册)- 45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6 -一、工程概况- 47 -1.1 工程简介- 47 -1.2 气象资料- 47 -1.3 对设备的基本要求- 47 -1.4工程总体描述- 48 -1.5 供水水质目标:- 51 -1.6 自控系统工程简介- 51 -1.7 招标范围、工期

6、- 52 -1.8本工程所有设备的质保期- 53 -二、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 53 -2.1 标准的缩写- 53 -2.2 依据的标准与规范- 54 -2.3 设备担保- 58 -2.4 标准和要求- 58 -2.5 技术文件和图纸资料- 60 -2.6 技术偏离和喷涂工艺- 69 -2.7 备品备件及售后服务- 69 -2.8 安装、调试、试运行- 69 -2.9 培训- 71 -2.10验收- 71 -三、自控系统要求及技术规范- 72 -3.1 系统综合描述- 72 -3.2 中央控制室- 75 -3.3 自动化控制系统- 78 -3.4 设备技术要求- 82 -四、在线仪表设备-

7、102 -4.1 概述- 102 -4.2 要求- 102 -4.3仪表技术要求- 103 -五、CCTV及安保系统- 113 -5.1 概述- 113 -5.2 招标范围- 114 -5.3 CCTV监控系统配置- 114 -5.4 室内安防系统- 120 -六、综合布线系统- 123 -6.1 概述- 123 -6.2 管道工程- 123 -6.3 综合布线系统- 124 -6.4有线电视系统- 126 -6.5门禁、电子巡更系统- 127 -6.6机房工程- 128 -6.7网络设备- 129 -七、防雷接地系统- 129 -7.1 总体要求- 129 -7.2 系统要求- 130 -7

8、.3 设备技术要求- 130 -八、投加系统- 133 -8.1 次氯酸钠投加系统- 133 -8.2 加矾系统- 136 -8.3 高锰酸钾投加系统- 140 -8.4 石灰投加系统- 142 -九、罗茨鼓风机和空压机系统- 145 -9.1 罗茨鼓风机- 145 -9.2 空压机系统- 149 -十、气动阀门系统- 152 -10.1 供货范围- 152 -10.2 资料提交- 153 -10.3详细的技术要求- 153 -十一 、污泥处理系统- 158 -11.1 供货范围- 158 -11.2 资料提交- 159 -11.3 详细的技术描述- 159 -十二、现场控制箱- 165 -十

9、三、其他工艺设备- 166 -13.1 综合池搅拌机- 166 -13.2 调流阀- 167 -13.3 起重设备- 170 -13.4 低压变频器等设备- 172 -13.5 沉淀池吸泥机- 180 -13.6 污泥浓缩池刮泥机- 183 -13.7 排水、排泥池搅拌机- 186 -13.8 潜水排污泵- 189 -13.8.1供货范围- 189 -十四、水厂管理信息系统- 193 -14.1 设备管理系统- 193 -14.2 水质管理系统- 193 -十五、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 19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96 -一、投标函- 19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99

10、-三、授权委托书- 200 -四、投标保证金- 201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02 -六、施工组织设计- 222 -七、项目管理机构- 230 -八、偏离表- 232 -九、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233 -十、资格审查资料- 234 -附件1、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 240 -临海市西湖水厂综合自动化系统工程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2010-018临海市西湖水厂工程 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9】140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工程总规模为20万吨/日水厂,一期建设10万吨/日、总投资约为1.13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

11、位于临海市杜桥镇西湖村 ,计划于2012年6月 建成。项目业主为临海市东部供水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临海市东部供水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临海市西湖水厂综合自动化系统工程 1、标段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综合自动化系统工程。包括:全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综合加药系统、PLC系统、安防系统、检测仪表及工艺设备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2、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

12、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任何在建项目(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第十七款规定);(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类(或仪表、自动控制)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4)投标人须具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任命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建质200891号要求配备)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且以上所有证书必须都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2座及以上供水规模10万吨/日的净水厂类似工

13、程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要求:a、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b、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够反映出供水规模、竣工时间等项目特征;c、业绩证明资料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待评标结束后退还;(6)拟派项目经理自2007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至少1个供水规模10万吨/日净水厂类似工程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要求:a、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且在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项能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姓名;b、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够反映出供水规模、竣工时间等项目特征;c、业绩证明资料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

14、递交,待评标结束后退还;(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07年7月1日(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8)投标人的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A级及以上。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6日9时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0年10月27日 至2010年11月02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

15、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13号位招标人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西598号联 系 人:陈敏娇、高岩联系电话: 0571-87631327、0571-85836636、85830273临海市东部供水有限公司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0年10月26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临海市东部供水有限公司地 址:临海市临海

16、大道西598号联系人:郑华智电 话:0576-8552289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01室联系人:高岩、陈敏娇电 话:0571-85836636 /858302731.1.4项目名称临海市西湖水厂综合自动化系统工程1.1.5建设地点临海市杜桥镇西湖村1.2.1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自筹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全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综合加药系统、PLC系统、安防系统、检测仪表及工艺设备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1.3.2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17、提交工程深化设计图纸,24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联合调试并交付使用。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任何在建项目(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第十七款规定);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类(或仪表、自动控制)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2)投标人须具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任命文件)

18、、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建质200891号要求配备)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且以上所有证书必须都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2座及以上供水规模10万吨/日的净水厂类似工程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要求:a、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b、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够反映出供水规模、竣工时间等项目特征;c、业绩证明资料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待评标结束后退还;(4)拟派项目经理自2007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至

19、少1个供水规模10万吨/日净水厂类似工程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要求:a、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且在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项能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姓名;b、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够反映出供水规模、竣工时间等项目特征;c、业绩证明资料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待评标结束后退还;(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07年7月1日(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6)投标人的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A级及以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要求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1.10.1投标预备会不招开

20、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0年11 月9 日12时前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571-85830295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纸(提供电子版光盘一张)、工程量清单、澄清函(或补充文件)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年11月 9日12时前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571-858302952.2.2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6日9 时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4小时内

21、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询标记录、承诺书等,本次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投标函附录。3.2.3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公布。3.3.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拾万元整(退还时不计利息)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递交到以下帐户:开 户 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账 号:7331610182600126385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4年(

22、200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凡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须盖章或签字。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光盘一张。原件单独包装,外封面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原件清单。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西598号招标人名称:临海市东部供水有限公司工程名称:临海市西湖水厂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

23、工程,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曙光路140号)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开标顺序:先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的顺序开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或唱标,即使已启封或唱标的,其投标文件仍然无效: 投标人代表未能在所投标段开标结束前参加开标或未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所投标段开标结束前未能出示有效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

24、或无法辨认;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段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最终报价;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不以自己的名义提供投标保证金; 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标情况。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9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经抽签产生,其余专家在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其中50%为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50%为银行保函形式。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的 85

2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以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汇票形式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特别说明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2、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3、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规违法等内容时,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十天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4、为维护工

26、程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抬标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有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第十六条行为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的继续评标。5、强制性资格条件表中写明“原件备查”项目,投标人应准备好备查的原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的顺序,将要求进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原件,如届时未能及时提供,则视为未提供原件证明,作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处理。投标人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强制性资格条件表中写

27、明“业绩证明资料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项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单独密封及包装,此项在开标时进行拆封核对。特别说明7、根据关于在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浙招办200923号)的文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07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并在资格审查资料承诺书中做出承诺。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该文件并予以重视。招标人在决标前,将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若发现有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0758号)文件,用以评审的企业信用报

28、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a、企业信用报告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b、出具企业信用报告的机构已经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c、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要求提供在该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复印件);d、在有效期(1年)内。8、招标文件中加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9、如发现投标人业绩或其他资料有弄虚作假嫌疑,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相关资料及原件递交省招标办进步调查核实。10、本招标文件各章节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则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9、,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

30、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

31、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

32、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

33、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4、;(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提供电子版光盘一张);(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 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

35、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

36、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A、商务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B、技术部分:(6)技术方案、投标设备性能介绍(具体编制详见第七章第2.5.2.2条要求);(7)施工组织设计;(8)偏离表;(9)售后服务承诺说明;(10)项目管理机构; (11)合理化建议;(12)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C、资信部分:(13)资格审查资料;(14)附件1 主要设备材料品牌一览表(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

37、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 EXCEL格式的商务报价电子版光盘。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本次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的公布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投标总价中应包含深度优化设计、设计联络、设备供货及系统安装、现场管线预埋及设备调试、软件编制、系统组态、设备运输、试验、系统联调和开车,人

38、员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完成本招标范围内和竣工验收任务有关所有其他工作和服务的相关内容。3.2.5 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计入投标总报价,一次性包干,今后不再调整。3.2.6 招标人“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提供了部分主要材料的备选品牌(详见附件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备选的品牌或厂家中选择一个报价,并注明品牌或厂家及产地。若在备选品牌厂家之外选择的或未注明品牌或厂家及产地或在推荐品牌中多个选择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作废标处理;中标人不按该选用的材料采购的,招标人有权拒绝验收。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

39、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

40、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有在建项目并被招投标监管部门认定的;(4)投标资料弄虚作假并被招投标监管部门认定的;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强制性资格条件表”应附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职称证书、A、B、C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

41、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3 “申请人主要类似工程一览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3.5.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3.5.5 项规定的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42、,建议按商务、技术、资信分册装订。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

43、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包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人章。电子光盘与投标文件包封在一起。原件单独包装,外封面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原件清单。4.1.2 投标文件的外包封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

44、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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