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区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监督工作方案为保障自然灾害灾区饮用水卫生和灾区群众临时安置点环境卫生,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保证发生洪涝、高温干旱地区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提高卫生监督应急能力,按照XX市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洪涝灾害、高温干旱卫生监督工作要在区卫生健康局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依据职责分工,与医疗救治、卫生防疫、信息宣传组密切配合,指导地方开展抗洪、抗高温干旱救灾工作,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标,保障灾区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工作内容(一)生活饮用水卫
2、生1.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协助做好卫生安全评估灾害发生后,饮用水卫生监督立即介入,掌握受灾面积、受灾人数、灾区水源污染状况、原有供水设施的受损程度、灾后的供水情况;充分利用饮用水快检设备,采取巡检、加密检测频度等措施,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灾区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指导水源的选择与防护,确定可用水源的数量及可供水量,对应急监测方案提出建议。对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二次供水、应急临时供水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饮用水卫生状况,防范介水传染病及群体性饮用水安全事件的发生。完成灾区饮用水安全卫生监督报告。2.做好水源保护和水质处理,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为保证灾区群众能够
3、得到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必须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水质处理和消毒,以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2.1饮用水水源的选择2.1.1灾害发生后应迅速对原有水源卫生状况进行风险评估。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地受到破坏或污染严重时,应立即选择新的水源地,建立新的取水点。对于被淹没了的水井或供水构筑物应停止供水,待水退后经彻底清洗消毒后方可继续供水。2.1.2水源的选择原则是水量充足、水质良好、便于防护、经济技术合理。选择顺序是应选择泉水、深井水、浅井水,其次才考虑河水、湖水、塘水等。2.1.3如条件许可,最好的办法是就地打机井或手压井,水源周围要保持清洁卫生,附近没有厕所、畜圈、垃圾及废水排出口,应避免在低洼地或过去
4、是污染源的地方取水。2.1.4在内涝地区,应划出水质污染较少的水域作为饮用水取水点,禁止在此区域内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2.1.5在流动的洪水地区,应在上游水域选择饮用水水源取水点,并划出一定范围,严禁在此区域内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2.1.6只有河、塘、湖水可作水源时,要选择位置适当的上游河段或水塘,取水点要向河中心伸延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宜在取水点设水码头,也可在岸边挖砂滤井取水。水塘选定后,只能专供饮用水,不得做它用。2. 2饮用水水源的防护2.2. 1灾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有毒有害物的污染。2.3. 1.1对于有毒有害的化学物品,应在自然灾害形成前,迅速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一时无法转移的
5、应加强保护,防止扩散或外溢。2.4. 1.2对于露天堆放的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渣或废水池,也应及时清运到安全地带,或加高加固围堤。2.2.1.3对于放射性物质,应妥善使用和管理放射源,采取严格有效措施,防止含放射性的固体废弃物和废液污染水体。2.2.1.4应突击清除水源防护带沿岸的粪坑,清除垃圾堆和无害化处理厕所内的粪便。2.2.2饮用水源要防止人为污染2.2.2.1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源应按照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划定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此区域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等人类活动。深井的井室、河水取水点及防护带内有专人值班防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2.2.2.2泉水要注意出水口的卫生防
6、护,清除出水口周边杂草、污物,在露头处建水池,进行消毒,加盖加锁。2.2.2.3河水要分段使用,上段作为饮水水源的,应设有明显标志及禁止事项的告示牌,不得停靠船只,不能有游泳、捕鱼和打捞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人类生产活动。2.2.2.4大口井要建高于地面的井台、井栏、井盖及散水区,备有专用的公用水桶。井的周围30米内禁止设有厕所、猪圈以及其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设施。2.2.2.5机井或手压井周围要保持清洁,防止污水沿井壁下渗,污染浅层地下水,周围30米内不得有厕所、畜圈、垃圾及废水排出口,应避免在低洼地或过去是污染源的地方取水。2.3水质的处理与消毒2.3.1缸(桶)水消毒处理灾害发生后,若取回的水较
7、清澈,可直接消毒处理后使用。若很混浊(浊度大于3NTU),可经自然澄清后(如澄清效果不佳,可使用明矶进行混凝沉淀和虑沙过滤)再进行消毒。常用的消毒剂为漂白精片或泡腾片。使用方法为每担水(50公斤)加漂白粉精片1片或泡腾片1片。先将漂粉精片或泡腾片压碎放入碗中,加水搅拌至溶解,然后取该上清液倒入缸(桶)中,不断搅动使之与水混合均匀,盖上缸(桶)盖,30分钟后测余氮不低于0.3mg1.即可使用。若余氯达不到,则应增加消毒剂量,缸(桶)要经常清洗。同时应注意:漂白粉精片和泡腾片易吸水潮解,应保存于密封塑料袋或玻璃瓶中。2.3.2手压井水的消毒手压井水一般只经过消毒处理,水质即可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8、的基本要求。消毒方法同缸(桶)水消毒处理。2.3.3大口井水的消毒2.3.3.1直接投加法投消毒剂前先测量井水量及计算投药剂量,水井一般为圆简状即井水量(吨)二井水深(米)X0.8X【水面直径(米)】2加氯量应是井水需氯量与余氛之和,最好能通过检测找出数据,但实际工作中不易做到,可根据井水水质按一般清洁井水的加氯量为2mg1.,水质较混浊时增加到35mg1.,以保证井水余氯在加氯30分钟后在0.5mg1.左右,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水质细菌学检验。投加的方法是根据所需投药量,放入容器中,加水调成浓溶液,澄清后将上清液倒入水桶中,加水稀释后倒入水井,用水桶将井水震荡数次,使之与水混匀,待30分钟后即
9、可使用。井水的投药消毒至少每天2次,即在早晨和傍晚集中取水前进行。2.3.3.2持续消毒法将一定量(约500克)的漂白粉或漂粉精片(有效氯60、70%、0.2克/片),装入开有若干个小孔的饮料瓶中,加水搅拌后放入井中,利用取水时的震荡作用使药液流出,达到持续消毒的目的。该法操作简便节省人力和药量,水中余氮较稳定,根据井水涌水量,一般一次投药可维持数天,但每隔35天捞出饮料瓶检查是否阻塞,随时添加消毒剂,饮料瓶上的小孔数应根据余氯量在0.5mg1.左右而定,并同时系一空瓶,使药瓶漂浮在水面下IOCm处。若水井较大,可同时放数个持续消毒瓶。2.3.3.3过量氯消毒法适用于水井被洪水淹没;新井开始使
10、用前、旧井修理或掏井后;井水大肠菌值显著变化;在肠道传染病疫点并疑与水有关和水井落入脏物等情况下。方法是:先将井水掏干(若井水中查出致病菌,应先消毒后再掏干),清除井壁和井底的污物,用35%漂白粉溶液(漂粉精减半)清洗后,再按加氯量1015mg1.投加漂白粉(漂粉精)即每吨水加40克干漂白粉计,等待1012小时后把井水打完,待再来水即可消毒取用,必要时经细菌学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蓄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可参照此法。2.3.4运转正常的自来水厂的水质处理及消毒在灾害期间,水厂应根据源水水质的变化,及时使用或加大混凝剂和消毒剂的使用量(常用的混凝剂有聚合氯化铝、聚合硫酸铁、硫酸铝、明矶等),以保证生
11、活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保证出厂水的余氯在0.5mg1.左右。以下是漂白粉消毒方法。漂白粉溶液的配制:在装有漂白粉的溶药缸中加入少量水,调制成无块浆糊状,然后加水搅拌成IO1.rI5%的溶液,即一包50公斤的漂白粉需用400500公斤的水配制。再将该溶液放入投药缸,用水调成121浓度(第一次配制后的漂白粉渣仍有有效氯,可用水搅拌12次继续配制)。漂白粉的投加:可分为重力投加和压力投加两种方式。重力投加即将漂白粉溶液投加于水泵吸水管或清水池中,若在清水池投加必须经424小时澄清;若在泵前投加则不必澄清。深井水加氯可在加药缸底部上约20Cm处打孔装上水龙头(调节加氯量),通过食用塑料管沿井壁直
12、接投入到水井中。压力投加即将药液向压力管道投加,要经常检查投药缸的液面变化是否正常,管道是否通畅,尽量避免药渣流入管道而发生堵塞。2. 3.5被淹没的自来水厂的水质处理及消毒被淹期间不能制水,在水退后先清出构筑物内的淤泥后清洗并排空污水,对管道进行彻底的消毒和清洗,向管道中投加消毒剂,保证水中游离性余氯含量不低于1.mg1.,浸泡24小时以后排出,并用清水冲洗后可使用。对于覆盖范围较大的配水系统,可以采用逐段消毒、冲洗的方式。3. 4使用一体化净水设备自然灾害发生后,可使用一体化净水设备对原水进行处理和消毒。对于使用的一体化净水设备要求每小时可产水25吨,对水源水质要求不高,可直接以沟塘水、河
13、水等地表水和地下水为水源。可有效去除胶体、悬浮物颗粒、溶解盐类、有机物以及微生物,效果可靠。4. 5运送安全卫生饮用水瓶装水运输方便,水质安全,可用来解决应急饮水问题。用于送水的设备,无论是水车、消防车、洒水车、水箱(可用卡车、拖拉机载运)或聚乙烯塑料水桶,在运水前,都必须对盛水容器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待运水的余氯含量至少要达到O.5mg1.,运水人员要专职且身体健康,分水时要有专用的清洁用具,待运水储存不得超过2天,中间加一次漂粉精片,加量根据使用说明书或等效的其它消毒剂,并进行水质检测,防止运送的水受到二次污染,以确保运送水的卫生质量。供水量可参考如下:临时救援而设的门诊和医院每人每天4
14、060升,后勤供应处每人每天2030升,集中居住的庵棚、帐篷等每人每天1530升,最低不应低于35升。3 .灾害恢复期的供水设施消毒3.1 受灾的水源或供水设施重新启用前必须清理消毒,检查细菌学指标合格后方能启用。3.2 经水淹的井必须进行清淘,冲洗与消毒。先将水井掏干,清除淤泥,用清水冲洗井壁、井底,再掏尽污水。3.3 待水井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进行超氯消毒。漂白粉投加量按井水量以2550mg1.有效氯计算。浸泡1224小时后,抽出井水,在待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按正常消毒方法消毒,即可投入正常使用。4 .饮水水质检验应按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5O-2006)检验。4. 1水源
15、水检验项目:浑浊度、pH、色度、氨氮以及其他有关项目。4.2饮水检验项目:浑浊度、余氯、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色度、臭和味以及既往水质卫生监测发现可能会污染饮用水水质的指标。其中浑浊度和余氯两项每日每批处理水均测定,以便指导水处理措施的进行。(二)灾区群众临时安置点环境卫生1 .临时安置点的选择灾区临时安置点是灾后人们临时集中居住的地区,必须事先尽可能进行选址和规划并保证居住安全和卫生。主要的工作原则如下:1.1 选择交通便利、有饮水水源、对人体安全有保障的场所或地点,需要搭建临时住所时,临时住所之间应保留充分的空间,预防因人口过密造成传染病的流行。在应急情况下,可先安置,后完善。1.2 建立
16、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加强安置点的卫生管理,确保临时住所的环境卫生。尽可能地保持原来建制,按户编号,各户之间能够相互了解,许多卫生问题可以有组织有领导地解决。1.3 搭建临时住所应选用轻质建筑材料,棚子顶上不要压砖头、石块或其他重物,以防棚子倒塌伤人。1.4 临时住所要能遮风防雨,满足通风换气和夜间照明的要求,并注意排水。要设法降低室温,防止中暑。取暖做饭要注意安全,一定要有人看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与火灾的发生。1.5 临时住所要提供一定数量满足受灾群众需求的供水点、饮食点和医疗卫生服务点。1.6 在临时居住地修建的临时厕所要建在安置点下风向的位置、数量合理,避免污染环境,禁止随地大小便
17、1.7设置垃圾收集站(点),修建污水、雨水等排水系统,并及时消毒。禁止乱倒垃圾、污水,保持居住环境卫生。1.8 加强家禽、牲畜管理,禁止在灾区临时安置点内饲养畜禽。1.9 临时住所应设置纱帘,以防蚊蝇袭扰。监测鼠、蚊、蝇等媒介生物密度,适时进行消杀。2.修建临时厕所,加强粪便处理临时厕所不仅是灾区群众的必要生活设施,更是保持环境卫生,减少疾病发生与传播的必要措施。1.1 1修建的临时厕所应达到应急性、便利性和实用性的要求,要做到粪池不渗漏,粪便不外溢,避免污染周围环境;远离水源,防止污染水源;每日清洁,防止蚊蝇孳生;发生肠道传染病的病例或流行时,粪便必须有专人负责进行及时消毒处理。1.2 在
18、灾区临时安置点的厕所位置和数量要按人口密度合理布局,一般可按照每45人一个蹲位配置或者1个蹲位/25名女性、1个蹲位和1个便池/35名男性设置。有条件时可使用商品化的移动性厕所。临时安置点厕所必须有专人或专门机构管理。1.3 临时厕所可选择粪便与尿液分别收集的设施,尿液及时清除,粪便每日施加生石灰或漂白粉消毒。1.4 尽量利用现有的储粪设施储存粪便,如无储粪设施,应选择远离水源地点、地势较高的地方挖一圆形土坑,用防水塑料膜、石灰、水泥等防水材料作为土池的衬里,向坑周围延伸20厘米左右,粪便倒入坑内储存。简易粪坑要挖深,但是要注意保障坑周围的坚固,每两天撒一次生石灰,生石灰层厚5cm,以防蚊蝇孳
19、生,粪坑装满后,要加土覆盖,可将粪便清出进行高温堆肥处理或另建新的粪坑。1.5 在特殊困难情况下,为保护饮用水源,可采用较大容量的塑料桶、木桶等容器收集粪便,装满后加盖,送至指定地点暂存,待灾害过后运出处理。有条件时用机动粪车及时运走集中处理。1.6 对临时厕所要落实专人管理,专人保洁,负责厕所的清扫、消毒,每日喷洒灭蝇药2次,及时掏清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使用马桶收集粪便的,粪便要倒入粪坑,禁止随地乱倒,不能在取水点附近、井边洗刷马桶。1.7 集中治疗的传染病人粪便必须用专用容器收集,进行消毒处理。散居病人的粪便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处理。一是使用漂白粉,粪便与漂白粉的比为5:1,充分搅合后,
20、集中掩埋;二是使用生石灰,粪便内加入等量的石灰粉,搅拌后再集中掩埋。1.8 牲畜的粪便要及时清理,收集入集中粪池或高温堆肥处理。3.垃圾污水的收集与处理1.1 1根据灾区群众临时住所的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收集站点,收集垃圾的容器按每25人左右提供一个容器并加盖,容积约为50100升。1.2 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垃圾的收集,运送和处理,要做日产日清集中处理,不得任意倾倒或堆放。1.3 临时住所要修建排水沟,生活污水应定点排放,并远离饮水水源。1.4 及时对垃圾站点与污水倾倒处进行消毒杀虫,经常喷洒消毒杀虫药如漂白粉、生石灰、敌百虫等,防止蚊蝇孳生。1.5 传染性垃圾必须消毒处理,有条件的可采用焚烧
21、法处理。3.6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收集的垃圾粪便要因地制宜,远离水源和临时居住点的地方集中堆放,并在临时居住点下风向,四周要挖排水沟,集中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三)传染病疫情防控1.传染病疫情报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1. 1医疗机构重点评估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内容是否包括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检查等;是否明确疫情报告管理部门以及责任疫情报告人;门诊工作日志登记项目是否齐全,登记率是否符合要求,疾病的诊断是否明确,是否对有传染病的诊断。是否有疫情报告登记本,核查疫情报告,查看是否存在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情况。对发生的
22、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是否于2小时内按规定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是否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要求对相关传染病实行日报告。1.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重点评估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内容是否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审核、分析、值班等方面;是否明确疫情报告管理部门以及责任疫情报告人;是否及时对报告的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开展疫情分析、调查与核实;在发生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时,是否根据需要随时做出专题分析报告。是否有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监测管理制度,是否明确专人负责疫情监测,是否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是否及时分析监测数据并按时上报,监测资料是否齐全。2.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按照传染病防治和消毒管理卫生监
23、督工作规范中疫情控制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查评估。2. 1医疗机构和临时医疗救助点检查诊疗现场和诊疗记录,了解传染病疫情发生情况。检查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医疗卫生人员、就诊患者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和登记、暂时储存和处置的管理情况等。一旦出现传染病疫情,采取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隔离措施是否符合要求。2.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点检杳对灾区疫情监控工作开展情况,检杳指导和落实灾区环境和污染品消毒、杀虫的情况。在发生疫情的情况下,杳看记录,检查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和控制措施是否落实等。检查是否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四)学校
24、和托幼机构卫生查看现场,检查防虫、防鼠设施是否落实,居住、活动和学习场所通风是否落实,污染场所消毒是否落实。检查晨检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记录,询问师生,查看晨检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制度是否落实;检查饮水,查看供应的饮水是否污染和消毒,供应的饮食是否存在污染,使用的共用餐具是否落实消毒。向师生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五)消毒产品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储备、分发、使用的消毒产品是否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相关资料是否合法、有效。查看标签说明书标注的内容是否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与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中显示的生产企业
25、名称、地址、卫生许可证号及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使用量等内容是否一致。检查每批次消毒产品进货记录,查看是否有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产品是否都在有效期内。2 .消杀物资分发点现场查看存放和分发的消毒产品,检查产品标签、说明书和索证材料(现场不能提供可以不要),检查是否符合要求。怀疑质量存在问题的可以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快速检测存在问题采样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3 .消毒现场询问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品种和配制方法、有效成分含量。消毒剂的使用方法是否符合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注的内容。可以现场检测使用的消毒剂有效成分含量。三、工作方法(一)前期风险评估1 .收集灾区基本资料1 .1灾区基本情况:包括地理、气候、风
26、俗、人口等;主要的交通状况及地形情况;灾前卫生设施的分布,可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食品、药品、器械等保障等;2 .2灾区疾病基本情况:常见传染病的种类、发病情况;受灾季节多发疾病历史流行情况;灾区既往有关卫生专项调查结果。2 .收集受灾情况包括受灾的地区和面积;受灾地区人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受灾人数、死亡人数、伤病人数和特征;灾区群众的基本特征和状况;受灾地区有毒有害化学品、辐射源等的受损、扩散情况;住房及其它建筑的损毁情况;交通、通讯、电力、供水、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损毁情况。3 .分析灾区公共卫生现状3.1 灾区疫情监测报告系统运行现状(灾后可进行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的单位数、可电话报
27、告的单位数及网络和电话均不能报告的单位数);3.2 灾区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集中式供水设施总数和受灾数,分散式供水设施总数和受灾数),灾区环境卫生、媒介生物孳生现状;3. 3灾区群众防病知识知晓情况抽查情况;3.4 灾区居民居住条件,居民临时安置点的数量和卫生状况,存在的卫生安全风险;3.5 医疗卫生资源受损情况,医疗救治点设置情况。(二)后期效果评价1.灾区公共卫生状况的改善情况;2 .灾区群众卫生服务需求的满足情况;3 .公共卫生措施的投入成本;4 .继续实施有效措施所需的资源状况。(三)日报制度启动防汛、抗洪、抗干旱、防高温卫生监督日报告制度后,区卫生健康局应当于每日12时前,将本辖区24小时内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市卫生健康委应急指挥部卫生监督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灾区基本情况、灾区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情况,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困难,并填报救灾卫生监督工作开展信息情况统计表。(四)工作总结救灾工作结束后,区卫生健康局应当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工作总结应当于救灾工作结束后20日内,报市卫生健康委应急指挥部卫生监督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