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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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意见1 特征码 rEoKDUbEvNOalutUEUzx 为加快我区企业上市步伐,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利用资本市场 实现跨越式发展,推进西部工业城建设,增强我区经济发展实 力,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 企业上市是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标志,有利于企业建立 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走规模化、科技型 、效益型可持续发展之路;有利于扩展融资渠道、构建资本运 营平台,提升品牌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打造西部工 业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工作思路 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西部工业城、打造北部后花园、构建 和谐新*”的总体目标,坚持“

2、重点引导、重点培育、重 点扶持、重点服务、重点保护”的工作思路,加大力度,合力 推进,逐步形成“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 上市一批”的企业上市格局。 第 2 页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 20XX 年,全区上市企业数量达到 8 家;上市后备企业数 量达到 10 家。 二、扶持政策 区政府主要对我区上市后备企业、拟上市企业和已上市企业进 行政策扶持。上市后备企业是指净资产 2000 万以上,近两年连 续盈利,预测未来两年继续保持盈利,或者是高科技、高成长 性、高附加值的已被认定为“科技小巨人” ,并且有明确的上市 工作计划的企业。拟上市企业是指与证券公司签订有关协议或 实质开展相关

3、业务的企业(包括以实现行业整合、上市为目的 参与境内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且税收在我区缴纳的企业) 。已上 市企业是指国内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内外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证 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 (一)上市后备企业扶持政策 1.优先对上市后备企业安排或者向国家、省、市申报各类政策 性扶持资金;优先向国家、省、市推荐上市后备企业申报高新 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企业资格;优先对上市后备企业提供信贷 支持,引导信贷资金给予倾斜支持;对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上市 后备企业兼并关联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时,协调商业银行根据自 身权限对被重组企业的逾期贷款给予适当展期;重点上市后备 企业可以凭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之外的无形资产进行

4、质押贷 款。 第 3 页 2.上市后备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各有关部门按照焦 政20XX4 号文件相关规定,限时办理工商、税务变更登记 以及水电、通讯设施、资质证明等过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 除证照工本费(部分已取消)以外,属于区级财政收入的行政 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免除;在办理房屋、土地权属证件过 程中,由于历史原因未能取得规划、开工、验收等有关手续, 相关部门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予以办理;需要办理房屋 产权证过户手续时,勘探费、测绘费、房产评估费由相关部门 协调按规定标准的 40收取;房产登记费、交易服务费按规定 标准的 20收取。 3.上市后备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利用

5、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的,不征个人所得税;用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的,其个人所得税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由区财政以等额资金奖 励给企业股东。 4.上市后备企业耕地占用税根据区级留成部分实得情况,由区 财政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补贴。 5.上市后备企业三年内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新增区级地方留成部 分的 50%,由区财政通过适当方式给予等额补贴,用于扶持企 业发展。 6.积极引导股权收益所得税在我区缴纳的股权投资基金、风险 投资基金等境内外投资机构与上市后备企业开展合作。对于引 进投资机构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按照实际融资额的一定比例 第 4 页 给予奖励(拟上市企业参照执行) 。 (二)拟上市企业扶持政策:

6、 1.对拟上市企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现以出让方式处置 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土地评估价格 60的标准核定,且土 地使用权出让金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由区财政通过适当方式给 予等额补贴。若企业在三年后仍未能上市,企业应返还财政给 予的土地出让金优惠部分。 2.拟上市企业在实施上市过程中,应缴纳已足额缴纳的耕地占 用税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由区财政通过适当方式予以等额补贴。 若企业在三年后仍未能上市,企业应返还财政给予的耕地占用 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贴。 3.拟上市企业在实施上市过程中,因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原因 调账增加的企业税收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由区财政通过适当方 式给予等额补贴。 4.拟上市企业

7、向省证监部门申报并获得备案进入上市辅导期后, 由区财政给予企业 50 万元奖励。 5.拟上市企业向省证监部门申报并获得备案进入上市辅导期后, 对所涉及募投项目用地实行优先供地政策,有关部门要尽快办 理征地的相关手续,缴纳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可 申请在上市后半年内缴清。 6.拟上市企业向省证监部门申报并获得备案进入上市辅导期后, 遇到临时性资金困难 第 5 页 难的,可向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区金融工作领导 小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7.对拟上市企业经营环境实行重点保护政策,实行部门检查评 比报批制度。 (三)已上市企业扶持政策: 1.对在本意见实施后实现境内外上市的企业

8、,由区财政给予 100 万元奖励。 2.实现“买壳” 、 “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至我区并在我区纳 税的企业,由区财政给予 100 万元奖励。 3.鼓 励支持企业参与境内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对实现行业整合、 上市且税收在我区缴纳的,由区财政给予 50 万元奖励。 4.已上市企业引进的投资机构和自然人股东股权收益应在我区 缴纳所得税,区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其适当奖励。 5.已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资于本区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 政策扶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对拟上市企业,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 第 6 页 导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企业上市专题协调会,必要时成立企业 上市工作组,进驻企业

9、,研究解决拟上市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 到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相关职 能部门应限时给予办理。对上市后备企业,实行区级领导分包 制,协调相关部门及早介入,协助企业做好上市前各项准备工 作。 (二)加强企业上市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上市后备企业知识 培训工作,使其对上市的工作程序、应遵守的法律法规、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有更全面的认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三)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 期了解企业改制上市进度,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反馈。加强部 门之间的交流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我区中介 机构执业和诚信档案,优先向企业宣传和推荐满意度高的中介

10、机构。通过各种媒介,及时宣传国内外资本市场发展动态、企 业上市工作经验。 (四)搭建股权投融资对接平台。每年组织两次以上股权投融 资对接活动,通过资本对接会等形式积极搭建投资机构与企业 对接的平台,为企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促进中介机构与 企业的沟通,为我区企业发行上市架起一座快捷、畅通的桥梁。 (五)建立证券高级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将培养证券高级人 才列入我区紧缺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一支熟悉证券市场、 第 7 页 精通证券业务、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高素质人才队伍。鼓励和 支持企业及上市工作主管部门引进专业人才,相关部门要为引 进的人才在户籍迁移、子女就学就业、住房安置、工资待遇等 方面给予照顾。 (六)严格申报程序。本意见扶持对象是经区金融工作领导小 组认定的上市后备企业、拟上市企业及已上市企业,企业在开 展尽职调查、改制、上市辅导、申报上市等各阶段工作时应及 时将相关工作材料摘要上报区金融办备案,当阶段工作完成后, 企业可提出补贴或奖励申请,经区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 报区政府批准。 (七)加强经费支持。设立“上市工作优秀组织奖” ,对协助推 进上市后备企业完成股改、拟上市企业向省证监部门申报并获 得备案、企业完成上市发行的,区政府分别给予相关部门经费 支持。 四、其他事项 本意见由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督促落实,本意 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此件发至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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