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撰写人:_日 期:_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实现科研兴校、质量强校,实现“西部一流、国内知名”的名校奋斗目标和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的宏伟目标。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树名师、育名生、创名校的“三名”工程,充分发挥名师效应,使我校各学科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特制定我校名师评选实施细则。第二条 我校名师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三个类别,在本校在职在编教师中评选产生。第三条 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的评选,必须坚持择优选拔、注重实绩、平等竞争的原则,严格按第二章的“资格条件”评选,并应适当考虑不同学科间
2、的平衡。第二章 资格条件第四条 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必须满足下列相关条件:1、职业道德: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较好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学识水平:具有现代的教育观念、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注重教学方法的探究、能熟练地运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3、年龄:青年新秀在30岁(含)以下;4、教龄:学科带头人在8年(含)以上,骨干教师在5年(含)以上。5、工作量:近五年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满工作量。6、教师资格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7、普通话等级证书:学科
3、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须持有文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证书。8、职称:学科带头人须有副高任职资格,骨干教师须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9、学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均须有所任教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10、年度考核:在近五年年度考核中青年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须年年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年是优秀(或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11、学术论文:每年至少有一篇论文发表在校刊以上刊物上。12、教学成绩:近五年内至少有一年的成绩在同年级同学科中平行班名列前二名,实验班、专州班、宏志班中名列第一。13、科研课题:青年新秀参加校级以上课题研究,课题被验收通过;近五年内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主持校级课题或参与市以上课
4、题,课题被验收通过。14职业道德:近五年内无举办过有偿家教学习班,或没向学生收取任何形式的辅导费,没有顶风违纪向学生私自推销资料,捞取好处。第五条 青年新秀必须满足下列九个条件中的任意二个,骨干教师必须满足下列九个条件中的任意三个,学科带头人必须满足下列九个条件中的任意四个。1、班主任:近五年内,青年新秀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所带班级获得过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获得过市以上优秀班主任、骨干班主任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得过市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2、近五年内获得过市级以上先进个人、或所带的团队获得过市级以上先进集体。或曾经获得过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各类骨干(不受五年限制
5、3、近五年内在各级优质课(公开课)评比中,青年新秀获得过校级二等奖以上,骨干教师获校级一等奖以上,学科带头人获市级二等奖以上。4青年新秀承担校级以上专题讲座、报告任务,骨干教师承担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持的专题讲座、报告、培训任务一次以上,学科带头人承担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持的专题讲座、报告、培训任务二次以上。5辅导:近五年内,在教育部批准的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辅导中,青年新秀辅导学生获得过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骨干教师辅导学生获得过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学科带头人辅导学生获得过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青年新秀指导的学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一人次以上,骨干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
6、称号二人次以上,学科带头人指导的学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三人次以上。青年新秀辅导的学生获得过创新大赛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骨干教师辅导的学生获得过创新大赛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学科带头人辅导的学生获得过创新大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文科老师指导学生研究性学习,青年新秀指导的学生获得过市级二等奖以上,骨干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学科带头人指导的学生获得过省级二等奖以上。6科研成果:近三年内,青年新秀参与完成校级科研项目,骨干教师主持的项目获得校级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或市级三等奖)以上,学科带头人主持的项目获得市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7指导青年教师:近三年骨干教师须指导
7、青年教师一名,且该青年教师教学成绩在学校同学科中名列中上,或获得校级优质课一等以上;学科带头人指导青年教师一名,且该青年教师教学成绩在学校同学科中名列前茅,或获得市级优质课二等以上。8开发有校本课程,并编写有相应教材。9管理工作,近三年内担任过学校教研组长以上管理工作一年以上,且现在仍在管理岗位。第三章 程序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学术委员会成员、教研组长组成。成立以学术委员会主任为组长的“名师”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校“名师”评选的具体工作。第七条 学校“名师”评选程序。1、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学校名师的资格条件、评选办法等情况。2、个人申
8、报。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填写阳贵市第三实验中学名师评选表进行申报。3、资格审查。学校“名师”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报领导小组批准确定参加入围者名单。4、确定人选。学校“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评情况,并结合资格条件,确定学校名师拟任人选。5、校内公示。学校将名师人选在校内向教职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有投诉的,要认真调查,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情况。6、授予称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投诉的,或虽有投诉,但经组织调查澄清问题,或调查结果尚不足以影响评定为“名师”的,由学校正式发文,授予“学校(相应学科、相应类别)名师”称号。第四章 监督第八条 学
9、校“名师”评选过程要自觉接受党支部、纪检监察和群众的监督。第九条 学校“名师”评选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第五章 待遇第十条 学校“名师”的待遇:1根据骨干教师主持科研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各级骨干教师发放科研津贴;2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名师的评选;3安排骨干教师在国内疗养一次,学科带头人境外学习考察一次。第六章 管理第十一条 学校“名师”每年增选一次。第十二条 每年考核一次,当年完不成相应工作的,取消下一年的名师资格。第十三条 考核内容1、教学成绩在同年级同学科中平行班名列前四名,实验班、专州班、宏志班中名列前两名。2、每学期青年新秀上一节研讨课,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上一节示范课。3、管理期内青年新秀、骨干教师主持并完成一个校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学科带头人主持完成市级以上(或参与省以上)教育科研项目。4、每年至少有一篇论文发表在校刊以上刊物上。5、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每年指导一位青年教师并完成学校“蓝青工程”规定的相应工作。6、积极参与学生竞赛辅导并使之获得“名师”要求的相关奖项。7、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专题讲座。第七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阳贵实验三中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