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李晓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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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李晓燕,班主任与政策法规知识 讲 座,班主任与政策法规知识 讲座,一、班主任作为现代教育工作者,应具备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素养 二、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 三、教师与学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四、班主任的安全管理与法制教育职责,一、班主任应具备 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素养,(一)现代教育者学习教育法规知识的必要性 (二)现代教育者应具备的教育法律素养 1、教育法规知识 2、教育法律意识 3、运用教育法规的能力和遵守教育法规的习惯 (三)现代教育者提高法律素养的方法,(一)现代教育者学习 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的必要性,1、是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实践要求的需要 2、是树立权利义务意识

2、(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利和明确自身义务的需要 3、是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需要 4、是学校提高法制教育效率、把年轻一代培养成为守法公民的需要,(三)现代教育者 提高法律素养的方法,1、理论联系实际地系统学习有关理论知识和教育法规 2、提高对教育法律现象的敏感度 3、开展案例研究,在实践中提高教育政策法规的适用能力,二、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一)我国现行有效的教育法律 学位条例(1980.2.12公布,1981.1.1生效) 义务教育法(1986.4.12公布,1986.7.1生效;2006.6.29修订通过,2006.9.1生效) 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9.4

3、公布,1992.1.1生效;2006.12.29修订通过,2007.6.1生效)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6.28公布,1999.11.1生效) 教师法(1993.10.31公布,1994.1.1生效) 教育法(1995.3.18公布,1995.9.1生效) 职业教育法(1996.5.15公布,1996.9.1生效) 高等教育法(1998.8.29公布,1999.1.1生效) 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12.29公布,2003.1.1生效),二、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续),(二)与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有关的主要教育行政法规与规章 教育行政法规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

4、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 教育行政规章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小学生守则、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等。 地方法规和规章,我国现行教育法规体系结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三、教师与学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一)教师与学校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学校与教师的关系 (1)学校与教师的关系产生形式及其性质 (2)学校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与教师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内容 2、学校与教师和学生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划分 3、学校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

5、对教师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二)教师与学生及其家长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学校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对教师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1)侵犯教师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2)侵犯教师的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权利及其法律责任 (3)侵犯教师人身权利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4)学校管理人员失职,引起教师合法权益受侵害及其法律责任,(二)教师与学生及其家长 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1、教师与家长之间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区别与联系 2、教师对学生的侵权行为、或失职行为及其有关法律责任 (1)教师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2)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利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3)教师侵犯学生财产权利的

6、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4)教师失职行为及其法律责任,1、教师与家长之间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区别与联系,(1)教师与家长的教育权利与义务的区别 第一,教师和家长与学生之间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不同 第二,在上述基础上,两者与青少年儿童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 (2)教师与家长的教育权利与义务的联系 第一,教师和家长对青少年儿童所负的责任具有共同的目的 第二,有共同的法律原则 第三,在以上共性的基础上,教师和家长之间形成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四、班主任的安全管理 与法制教育职责,(一)安全管理 校内安全 校外安全 (二)安全管理与法制教育相结合 交通安全与交通法规教育 行为安全与行为规范教育

7、生活安全与人身保护教育 校园安全与校园秩序教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内容,(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摘自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交 通 道 路 法 规 进 学 校,交 通 道 路 法 规 进 学 校,11月21日,交警在测试活动中指导学生如何应对事故。 当日,为了保证学生骑车安全

8、,上海卢湾区交警支队对卢湾区一学校的学生进行骑车现场测试,通过考试的学生将得到“中学生骑车安全培训合格证”。 新华社发,上海,2006年11月21日 骑车上学也得考“合格证”,骑车上学也得考“合格证”,将道路情况全真模拟到校园内,在交警的现场监督下,进行自行车“驾照”考核。昨天(21日),在卢教院附属中山学校内,一场特别的行车“驾照”考核在该校七年级学生中进行。 在全真模拟卢教院附属中山学校校外路况的缩小版道路上,设置了诸如小坡、障碍绕行等一系列在道路行车中最常出现的问题,考核现场有7名学生顺利通过了考核,首批拿到行车“驾照”。 卢湾区教育局分管此项工作的江伟鸣老师告诉记者,传统的说教和讲座灌

9、输无法适应现在孩子的心理需求,行车上路必须先通过驾照考核这一做法,可以让学生去影响他周围的人,带动周围人的安全意识。 http:/ 如果在踩踏中不幸倒地,就可以用这个动作保护太阳穴、眼睛、心脏和胸腔。,课堂上演“校园反劫持” 2006年12月20日 10:07:43 来源:中新社 王振 摄,http:/ 花季少女殒命,2005年10月,雯雯应班主任邱雪梅要求到其家补习数学,同时有十余位同学一起在邱雪梅家中补习,学费200元。邱雪梅多次向雯雯催要,但雯雯说待考试结束到老师家拜年时一起交 。 2006年1月16日13点05分,雯雯在家洗过头后由母亲吴芙蓉将她送到学校参加期末考试,进考场时被邱雪梅拦

10、住,要她把辫子扎好以后再进考场。雯雯到校外小店买了扎头绳扎好辫子再回到学校时,老师以其已超过1点30分为由拒让其进入考场。,未扎头发遭拒考 花季少女殒命 (续1),1点35分吴芙蓉接到女儿打来的电话:“妈妈,老师不让我进去考试。”吴芙蓉放下电话,立刻赶到学校向门卫说明情况后进学校寻找,但找遍所有的考场,均不见雯雯的人影,找到邱雪梅询问,邱雪梅说:我叫吴雯雯去扎好辫子再来考试,但现在时间已经超过,不能入考了。 15点37分,邱雪梅打电话给雯雯的父亲吴立俊:“吴雯雯找到了吗?她今天没来考试,语文成绩是0分。我先提醒你。” 22点25分,因为一直找不到雯雯,吴立俊向警方报了警。凌晨时分,警方在九山湖

11、发现了雯雯的尸体,并在其书包里发现了一封遗书。 遗书中写道:“当我离开这世界时,请你们不要担心,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再见了。” 吴氏夫妇到法院对学校和邱雪梅提起诉讼。,未扎头发遭拒考 花季少女殒命(续2),吴氏夫妇要求校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在当地媒体公开道歉,校方提出可给家属补偿7万元,但家属必须承认吴雯雯之死属意外事故。双方协商不成,雯雯的父母吴立俊和吴芙蓉以温州第七中学和女儿班主任邱雪梅老师“非法剥夺考试权”、“管理不当”等为由,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女儿死亡补偿费、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60万元。 被告律师在代理词中称,迟到多少时间取消考试资格,国家没有统

12、一规定,完全是学校教育自主权的范畴。依据获取的证据,完全可以认定本案是一起校外学生自杀事件,与学校并无关联,学校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故而,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未扎头发遭拒考 花季少女殒命(续3),引起社会、舆论极大关注的温州第七中学16岁初二女生“吴雯雯因未扎头发遭拒考投湖自杀事件” 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官司在历时一年零二十天后终于落幕。 2月5日,经温州市鹿城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第一被告温州第七中学,第二被告温七中教师、吴雯雯班主任邱学梅于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补助原告吴立俊、吴芙蓉(吴雯雯父母)人民币15万元。 二、本调解协议生效日之前产生的冷冻等

13、殡仪馆一切费用,先由法院发函申请减免,如不能全额减免,则剩余部分由温州第七中学承担,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本案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由原告吴立俊、吴芙蓉与被告温州第七中学各半负担。 法院考虑到原告经济上的困难,特意免去了原告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学生课堂上碰响桌子 教师罚全班每人5元钱,兰州某小学六年级二班的班主任张老师私自规定,上课不许学生将课桌碰出响声,否则会被罚款五元。前天上午,张老师上语文课时,一名学生不小心将课桌碰出轻微的响声,结果张老师大发雷霆,,让班里的每一个人交五元钱罚款。 听说家长投诉后,张老师让班长马上退钱,湖北仙桃汉江儿童落水死亡事故,落水地点,桥下焚烧草灰烫伤儿

14、童,2005年8月31日,参加新学期开学典礼的学生忍受不了一墙之外的加油站散发出的浓重汽油味,不禁捏紧了鼻子。,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出具的杭州市规划局于2005年4月22日下发的一份通知,要求天目山路加油站自行拆除 。,狗 进 校 园 咬 学 生 , 责 任 谁 担 ?,狗 进 校 园 咬 学 生 , 责 任 谁 担 ?,狗进校园咬学生,责任谁担?,江西都昌县一中学 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件,2006年11月18日晚,江西省都昌县土塘中学初一年级学生在上完晚自习下楼时,因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有6人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39名学生因受惊吓及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观察,目前伤势较重的11名学生在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救治。 http:/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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