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革命专制主义与议会制实验的时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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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科学革命、专制主义与 议会制:实验的时代,第一节 科学革命,科学革命的含义: (1)研究角度的革命从宏观到微观。自然科学从统一的哲学中分化出来,自然界被分析为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等不同的领域和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命运动等各个侧面,分门别类地加以研究。 (2)研究方法的革命。开始建立在科学实验的基础上。为科学方法论奠定思想基础的是英国学者弗兰西斯培根(1561一1626)和法国学者勒内笛卡尔(1596一1650)。前者重视实验和归纳法的作用,后者重视哲学和演绎法的作用,两者构成科学方法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对科学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3)研究成果的革命。它不仅包括天文学革命、经典力

2、学的创立,还包括数学领域的对数、解析几何学、概率论、微积分学等;化学领域的实验化学和元素周期表等。,一、天文学革命和经典力学的建立,1.哥白尼(1473一1543年)的“太阳中心说”:天体运行论 2.布鲁诺(1548-1600年)的宇宙无限论:论无限性、宇宙和世界 3.伽利略(1564-1642年)的经典力学:天文学和动力学家,著有星际使者和关于太阳黑子的通讯。 在动力学上,他是近代物理学的创始人,先后发现了落体定律、加速度概念、摆的振动以及抛物体的运动规律。 在研究方法上,被认为是“近代实验科学之父“,近代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奠基人,是他首先创造了实验与数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4.约翰开普勒(1

3、571一1630年),德国杰出的天文学家和数学家,新天文学和宇宙和谐论创立了行星运动三定律: (1)第一定律:行星的轨道是椭圆,太阳则居于椭圆两个焦点之一,这是对哥白尼学说的重大发展; (2)第二定律:在相等的时间内,行星和太阳的联线所扫过的面积相等; (3)第三定律:任何两行星公转周期的平方同轨道半径的立方成正比。 这三项伟大发现被后世称为“开普勒三大定律“。行星运行规律的发现使哥白尼的学说得到数学验证,同时也为后来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奠定了基础。,5.科学巨匠牛顿,运动三定律:惯性定律、加速度定律和反作用定律。 万有引力定律:一切物体吸引其他物体,这引力和两个物体的质量乘积成正比,与其距离

4、平方成反比。 意义:(1)牛顿的运动三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是经典力学的核心和基础。(2)根据运动三定律,可以从物体在某一给定时刻的运动状态,推定它们在此以前或以后的任何时刻的运动状态,显示科学规律有伟大的预见性。,二、新哲学的勃兴,1.法兰西斯培根(1561一1626年):学术的进展、新工具等,认为自然界是由客观存在的物质构成的,物质世界有它固有的规律,自然界是可认识的,通过对事物的观察和接触,取得知识素材,再经实验和例证加以检验,最后通过归纳,可以升华为有普遍意义的知识。,2.笛卡儿(1596一1650年) 著名哲学家和数学家,方法论:主张“普遍怀疑”的原则,“我思,故我在“。 肯定世界的物质

5、统一性,认为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给我物质和运动,我将为你们构造出世界来。”物质不灭,运动守恒。 理性演绎法,3.斯宾诺莎(1632一1677年),对唯物论的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神学政治论、伦理学。 基本哲学观点:整个自然界是一个实体,它是唯一的,永恒的。他认为,自然界的一切是必然的,意志自由的想法只能是想象和无知。对“必然性的认识就是自由“。他的这些观点从根本上否定了神学目的论和超自然的上帝创造世界的宗教神学宇宙观。,第二节 社会制度的的实验,一、法国的君主专制 1.法国的历史沿革:486年,克洛维被推举为法兰克国王;8、9世纪之交,查理曼大帝统一西欧建立帝国;843年凡尔登条约订立,最终分

6、裂为东法兰克王国、西法兰克王国和罗退尔领地三大都分,后来发展成德、法、意三国领土。,2.三级会议,法国封建社会的等级代表会议。1302年,腓力四世在与教皇的斗争中,为加强自己的地位,召集第一等级(高级教士)、第二等级(世俗贵族)和第三等级(城市富裕市民)的代表会议,是为三级会议正式开始。 意义:三级会议的召开,标志法国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级,即具有等级代表会议的君主制(或简称等级君主制),表明新兴城市市民在政治生活中,已成为一文不可忽视的重大力量。,3.法国的专制统治,始于路易十一统治时朝(1461一1483年),在其以后的三个继任者(查理八世、路易十二和法兰西斯一世)统治时期才

7、最后确立。 在专制君主统治期间,国王集大权于一身,1483年以来长达70年间没有召开过三级会议。国王直接控制大量军队,并在有关机关的协助下随意征税。国务会议掌握行政管理大权,一切重大决策都由国王及其近臣决定。巴黎高等法院只有进谏权。 阶级基础:法国专制君主的统治主要依靠宫廷大贵族、中小贵族和新兴资产阶级的支持。,4.黎塞留和专制政权的加强,路易十三亲政时黎塞留出任首相(1624一1642年),为巩固专制王权忠心,在政治遗嘱中说:“我的第一个目的是使国王祟高,我的第二个目的是使王国荣耀”。 (1)打击叛乱、割据势力:在国内方面,他极力摧毁新教雨格诺教徒和叛乱贵族的势力。 (2)行政改革: 推行一

8、种制度:向各省派遣特命全权的王室委员,直接向国务会议负责。 全省司法、行政、财政、警察等大权均在王室委员的监督之下。,路易十四亲政(1643-1715年)时期,不任命首相而亲理朝政,国王的权威达到极点,专制制度臻于极盛。他独揽国家一切权力,宣布“朕即国家”,剥夺了高等法院对国王的咨询权利,法国专制王权达到极盛。 政府实行重商主义政策,鼓励本国工商业的发展。 在对外关系方面,路易十四力图成为全欧洲做霸主,积极推行其扩张政策。,二、英国的议会制,1英国历史沿革 土著:克尔特人(CELTS),其中一支为不列颠人。前五世纪恺撒率军来到英格兰,盎格鲁-撒克逊人、裘特人5世纪入侵英格兰,征服当地土著居民克

9、尔特人,于7世纪建立了七个小王国。8世纪后丹麦人入侵,当地人被迫交“丹麦金”。 1066年的诺曼征服,大批法国贵族迁徙到英国主政。,2大宪章,又称“自由大宪章”:1215年英国大封建主迫使无土王约翰签署的法律文件,宣布关于国家权力转移和分配的文件,共63条。主要内容是: (1)确认封建贵族享有特权,并保证这些特权不受国王侵犯。(2)向伦敦和其他城市的市民担保维持昔日的自由和习惯法,承认英国教会独立于王权,教会权利不可侵犯。(3)同意召开“王国共同会议”,解决重大政治问题,未经会议同意,国王不得擅自征收捐税。(4)保护人身自由权,除依贵族会议判决及国家法律之外,对男爵和骑士禁止实行逮捕、监禁、撤

10、销法律保护、放逐等。(5)设立一个由25名男爵组成的特殊机关来监督国王执行宪章,此“王国共同会议”,最初由封建贵族组成,后成为国会的雏形。,1295年英国国王爱德华一世为筹措战费召集封建等级代表会议。参加者有高级教士、世俗大贵族及由各郡和各大城市的地方会议选出的骑士与市民代表。此后很长时期,英国国会的组织形式及代表成分的构成,均以此次会议为模式,故称为“模范国会”。 3.议会制的最终确立 清教革命17世纪英国推翻斯图亚特封建王朝、确立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度的革命。 1640年11月,“长期国会“的召开标志着革命的开始。其间经过两次内战(1642年8月一1646年6月;1648年4一9月),共和国

11、建立(1649年5月),克伦威尔军事独裁统治(1653一1658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1660一1688年)。 光荣革命:1688年,英国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又联合发动宫廷政变,确立了资产阶级和新旧贵族联盟的君主立宪制度。,4.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础,英国制定的宪法性法律,主要有人身保护法(1679)、权利法案(1689)和王位继承法(1701) 等。 权利法案: (1)国王不得侵犯议会的征税权; (2)不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颁布或废止法律; (3)国王不经议会同意不得组织和维持常备军认 (4)必须定期召开议会; (5)国王不得干涉议会的言论自由,不得因政治行为拘禁议员; (6)人民有请愿权,议

12、员在议会内有自由发表意见权。 据此,立法权、军事权及财政大权属于国会,国王手中只剩下行政权:握有一定实权的国王最高咨议机关枢密院的大臣,仍由国王任命并且向国王负责。,王位继承法的制定“为更加限制王位之继承并确保臣民权利与自由者”。它规定国王死后的继承人由议会讨论,进一步限制了王权。 又规定国家的一切法律非经国会通过、国王批准,均属无效,这就伸张了国会的立法权; 国会所通过的法案都要由有关大臣签署,这就将批准法律的部分责任也由国王转到内阁大臣手中; 在下院弹劾官吏时,国王的大赦令无效;规定称职的法官,非经国会两院奏请罢黜,得终身任职,这又限制了国王对司法权的干预。 在安妮女王在位期间(1702一

13、1714),形成了内阁大臣推荐的法案被国会通过后,英王必须批准的先例。否则,该大臣就得辞职,不过英王仍只能从下院多数党中任命大臣以填补空缺。 从1707年起,英王不再行使否决权。这意味着国会开始拥有了绝对的立法权。,在乔治一世(1714一1727年在位)统治时期,又开创了英王不参加内阁会议及首席大臣主持内阁会议的先例。内阁有了自己的首脑首相,在事实上完全摆脱了国王的控制。 君权的步步退让,使英国经过将近一个世纪的演变,到18世纪末就成为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国家。从理论上讲,英王是国家元首和最高行政首脑,拥有极其广泛的权利:包括批准国会的立法文件;解散国会的下院,任命上院议员,委任和撤免大臣;担任军队的最高统帅;在外交方面代表国家,行使宣战、媾和权,委任和撤换使节等等。实际上英王成了统而不治的虚君。 在这种制度下,国会掌握全部立法权,国王没有否决权;国王的立法权仅限于公布由国会通过、并经首相签署的文件;内阁由下院产生,并对下院负责,国王的行政管理权已完全转归内阁掌握,他仅有权“指定“下院多数党领袖组阁;国会拥有弹劾权和罢免法官权。因此,在王权削弱的同时,国会不但成了最高立法机关,而且也取得了干预行政和司法工作的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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