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规章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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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1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2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83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114 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75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96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27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258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279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3010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3211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3312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421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公司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二、管理机构公司成立

2、由总经理任组长的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专、兼人员,办公室设在企管部,负责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三、管理职责总经理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的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置和调动各种资源,以确保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3、负责定期对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把职业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实际的问题。副总经理职责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指挥和控制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运作。2、协助总经理配置和调动各种资源确保公司职业卫生工作有效实施。总

3、工程师的职责1、负责研究解决与职业病危害相关的工艺设计及施工过程、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2、在技术革新、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考虑职业病防护方面的要求。3、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工会主席的职责1、认真贯彻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针,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2、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3、做好公司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工作。生产技术部部长的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2、在检查生产进度时同时检查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情况。3、在生产中

4、发现有重大职业病危害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危害。4、定期布置、检查企管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5、认真贯彻学习相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工作方针及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6、负责职业卫生设施专用和通用生产设备的管理,使其处于有效状态。7、审定有关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安装、改造方案,组织编制检修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8、监督各车间有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正确使用,保证正常运转,防止职业危害发生。9、制定或修订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备的维修保养方式和内容,随时检查执行情况。企管部部长的职责1、企管部是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的归口部门,全面负责职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

5、职业卫生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公司职业卫生工作负全责。2、负责组织对新员工进厂前的查体工作。3、制定实施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并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4、组织指导各个部门制定或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5、有计划的对生产人员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6、组织相关部门搞好职业病和各种职业危害情况的调查、统计、分析及报告工作,实施防治措施。7、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8、认真贯彻学习相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工作方针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综合部部长的职责 1、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保障职工饮食卫生安全。2、负责宿舍的管理工作

6、,为职工提供卫生安全的休息环境。3、负责食堂人员定期健康查体工作。安保部部长的职责1、负责组织对新入厂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按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使用。3、检查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4、负责厂区内消防器材的合理分配和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5、负责厂内各类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经营部部长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负责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防护材料采购、供应,并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3、负责职业卫生防护用品设施的储存与发放。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学习相关

7、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工作方针及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总责。3、负责制订并本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4、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劳动保护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同时检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5、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专题职业卫生工作会议。6、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职业危害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7、负责对新员工、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8、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补救,保护现场,同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班组长的职责 1、认真贯彻学习相关职

8、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工作方针及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协助车间主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督实施。3、指导和督促员工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职业危害隐患,对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向部长、主任提出合理化建议。4、对新员工进行班组职业卫生教育,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作到经常化、制度化。5、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有关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6、一旦发生事故,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积极扑救,并及时上报,对事故原因如实汇报,协助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7

9、、对本班组的职业卫生工作负总责。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责 1、在部门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2、协助部门负责人制定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3、经常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教育,督促生产员工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4、督促本部门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5、检查维护各种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运转是否正常。6、在检查生产过程中发现存在职业危害时,立即消除并报告,主动提出职业卫生管理的合理化建议。7、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组织人员积极救护,保护好现场并同时上报。8、协助上级进行事故调查,对原因如实汇报。四、经费保障公司为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

10、办公器材、交通、通讯工具。年初,企管部根据公司实际提出年度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预算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批设立专项职业病防治资金,确保职业安全工作的顺利实施。2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1.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 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

11、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员工进行补签。 3. 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人力资源部、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

12、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下属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告 知 书 同志:您所在的 车间 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果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 造成损害。在本岗位,本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

13、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 、 。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相应待遇。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请您履行以下义务: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单位组织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单位管理部门,避免职业病的发生。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特此告知。单位盖章: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3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1.目的为了

14、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3.定义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4.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4.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4.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5.各部门或项目部存在职业病危害源

15、或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一般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若险情或事故重大的应在1小时内上报部门领导和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6.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区职业健康监管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7.公司申报后,因采用的施工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8.施工工艺发生变更或新产品投产,各部门应及时向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申报其工艺流程和技术,并提供使用相关原材料及化学成分。

16、9.发生危害源泄露或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部门必须在最段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职业病防治办公室汇报情况。说明事情发生的经过,造成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10.公司应当按要求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1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按作业场所分别填报,【危害因素】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填写,【接触人数】(可重复)指实际接触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13.【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不重复)指该作业场所实际接触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由于一个人可能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不能按职业病危害因素简单相加,为方便起见,可采用工作场所内在岗职工人数减去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的简

17、单计算方式填报。附件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日期:申报类别初次申报 变更申报变更原因单位注册地址 工作场所地址企业规模大中 小微 行业分类注册类型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有 无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数专职兼职劳动者总人数职业病累计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粉尘类 有 无接触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化学物质类 有 无接触人数物理因素类 有 无接触人数放射性物质类 有 无接触人数其他 有 无接触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作业场所名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现场浓度 (强度)接触人数 (可重复)接触人数(不重复)(作业场所1)(作业场所2)合计填报人:联系电话:填 表

18、 说 明1.【申报类别】是指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如是变更申报,需要填写【变更原因】。2.【变更原因】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的内容简要填写。3.【单位注册地址】指单位工商注册的地址。4.【工作场所地址】指用人单位从事职业活动的地点。5.【法定代表人】指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6.【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201175号)的要求,填写大、中、小、微。7.【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填报。8.【注册类型】按工商局注册的类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19、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9.【劳动者总人数】【职业病累计数】等需要填写数字的栏目,数据统计范围为截至目前。10.【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按粉尘类、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类、放射性物质类、其他五类分别填写。此栏目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可以不填。如仅纸质申报,应分类填写。11.【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指目前接触各种职业危害的人数。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不填。如仅纸质申报,应填写。1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按作业场所分别填报,【危害因素】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填写,【接触人数】(可重复)指实际接

20、触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13.【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不重复)指该作业场所实际接触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由于一个人可能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不能按职业病危害因素简单相加,为方便起见,可采用工作场所内在岗职工人数减去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的简单计算方式填报。4 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素质,减少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危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职业危害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职工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职工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与职工培训工作同步实施。二、公司根据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通过企业宣传媒介

21、、职工会议、基层单位安全学习活动等多种形式,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卫生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提高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总体素质。三、公司各级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相应培训单位组织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具备与自身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四、对新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培训,由公司职工安全培训中心按照职工培训计划,作为职工年度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培训,其培训流程按照职工安全培训管理系列制度同步进行,其培训学时上岗前职工不低于72学时,在岗职工每年不低于20个学时。五、职业危害防治安全教育培训必

22、须包含以下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2、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相关规定、制度;3、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本行业、本工种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基本知识(职业卫生常识);4、职业危害典型事故案例。5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第一条(立法宗旨)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

23、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第三条(适用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领域内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使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统称“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也适用于从事对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产品进行检测、评价、鉴定等工作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第四条(防护设施效果检测) 用人单位自行或委托有关

24、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第五条(服务机构要求)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从事防护设施的检测、评价和鉴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对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在检测过程中应履行法定职责,不得弄虚作假。检测报告除具备基本内容外,还应当有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和检测结论。 第六条(建立防护设施责任制)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防护设施管理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

25、措施:(一)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二)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三)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第七条(建立技术档案) 用人单位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 (一)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二)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三)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四)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第八条(日常维护) 用人单位应当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

26、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第九条(知识培训和指导)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第十条(擅自拆除或停用) 用人单位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相关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6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职工的健康、提高劳动效率,合理供应、使用和管理防护用品,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发放原则(一)防护用品的发放是预防生产

27、过程中发生直接伤害的一种辅助措施。是根据劳动条件发给个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防护品,不是发给个人的生活福利用品,职工应当爱护,节约使用。(二)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穿(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安全帽、安全带、面罩和护目镜、防酸碱用品、各类呼吸器等。(三)特种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选择有安全防护用品生产资格的厂家进行采购,以保证其护品质量与防护性能。二、工作程序(一)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国家、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规定和企业实际使用情况制定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二)安全管理人员向企业提供职工工种变更名单,然后再根据变更及时、合理发放防护用品。. 烧

28、综合02-2004 (三)岗位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配备的防护用品。对需要回收的防护用品旧品,企业必须严格、妥善收存。三、管理原则(一)新进厂职工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按规定领用防护用品。(二)职工因岗位变动,防护用品,台帐也作相应调整,原工种防护用品原则上要使用到期方能调换。(三)必须建立防护器具和用品领用登记台帐,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四)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四、领用办法(一)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由本人亲自按时间领用,不得托人代领或过多延迟领用时间。(二)防护用品发出后,发放人员要做好记

29、录。(三)发放记录必须认真严格,妥善保管,记录内容要齐全,真实。有工种、姓名、领用品、数量、时间等。(四)个人防护用品在达到使用期限后归个人支配,不属于个人的防护用品或可再利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在达到使用期限后,由企业统一收集报废或翻新处理。五、防护用品的维护和更换任何防护用品的使用效率都可能随时间和重复使用而减少,为了保证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正确的维护是十分必要的。(一)企业指定专人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维护进行检查指导,保证个人防护用品完好有效,起到防护作用。(二)职工之间开展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知识培训,让所有使用它的工人都知道怎样保存、定期清洗和维护、出了问题应由谁负责。(三)为清洗提供物质支

30、持,例如提供好的冲洗、清洗设施。(四)为职工提供防护用品的更换附件,使职工在必要时随时更换。六、防护用品的报废(一)防护用品因损伤、经测试防护功能失效或超过有效期时,应及时从作业现场清理出来,并由专人监督销毁。(二)对销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数量、来源、销毁原因等情况要进行详细记录,经办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后存档。(三)报废、待销毁的劳动保护用品要单独存放,标识清晰。(四)严禁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外流,避免因误用而引发事故。7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检测和管理工作。一、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31、日常检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1、检测的布点:木工锯刨区,人工打磨区,自动喷漆区,水旋喷漆房,2、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噪声,粉尘,有毒气体。3、检测的周期:外部专门机构检测每年一次,内部检测每季度一次。4、检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检测结果由职业健康科进行登记,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监测结果。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1、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2、向劳动者公布。三、检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1、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2、根据职业卫生防

32、治国家规定提出改善方案,提出改善申请。3、组织实施改善方案,检测评价改善效果并公示。四、实施部门及经费保障1、由职业健康科负责实施。2、经费从年度职业健康防治专项经费中支出。8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二、术语和定义1.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2.“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33、产 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三、职责公司 部门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公司 部门是建设项目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公司 部门是“三同时”的具体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公司 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 四 工作程序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

34、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动工建设。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6.委托取得

35、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施。7.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机构承担。8.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9.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认真整理资料并归档。9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36、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1.劳资部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2.劳资部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

37、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4.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5. 劳资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6.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7.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8.其他依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执行。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10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发生职业

38、病危害事故时,安全保卫部应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安监局报告,职业病危害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的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并对职业危和事故不得以任何借口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2、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3、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保护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4、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一般事故应当小于6小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配合卫生行政

39、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5、职业危和事故发生后要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原因,提高认识,实行整改措施,追究事故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6、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行。11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目的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2.适用范围 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源编制导则以及国家、企业等相关管理规定。 4.专业术语 职业病

40、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5.职责 5.1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5.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5.3 公司安全环保部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5.4 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5 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负责配合安全环保部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5.6 公司市

41、场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5.7 公司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6.应急管理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7.主要目标及危害因素 包装分公司粉尘煤场分公司煤灰化工分公司噪音、高温、粉尘、乙酸、硫酸8.工作要求8.1 培训 公司安全环保部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8.2 应急救援 8.2.1 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8.2.2 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 8.2.3 职业

42、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在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禁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8.3 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8.3.1 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分公司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8.3.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8.3.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8.4 应急物资管理 8.4.1在化工分公司应急物品间设有防护面屏、空呼、长管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急救药箱、耐酸防护服、担架、耐酸手套、耐酸统靴、安全帽等应急物资,并设有专人管理. 8.4.2 装置区和罐区设有

43、可燃气体检测仪、火灾报警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或保养,可保障作业场所安全。 9.监督与处罚 9.1 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9.2 安全环保部监督分公司对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9.3 安全环保部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应急救援原则针对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引起急性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化学灼伤和中暑)因素,为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上述因素所造成的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本章提出以下应急救援原则供初步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参考。1、急性化学物质中毒事故的预防急性化学物质中毒事故往往是由于生产管理不善、设备缺陷、违章操作、防护不当及工人缺乏上岗前培训等情况下发生的。因此,事故是可能预防和避免的。为了预防中毒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发生后有效地控制事故,尽可能减少人、财、物的损失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应从安全生产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易燃、易爆或易中毒的化学危险源,制定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现场抢救和医疗救护措施以及社会救援行动的具体模拟方案,亦即应急救援预案。 对本单位的有毒化学品进行调查,摸清毒物产生和危害情况,建立有毒化学品档案。 对易发生中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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