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与监督学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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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卫生法律法 规与监督学,教学内容模式图,引子:“开胸验肺” 的启示,反应何种问题?,法的基本思想,自由、平等、博爱,执法者的基本要求:执政为民,1、坚持以民为本,彰显人文关怀,是执法为民的基本价值取向。 2、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实践执法为民思想的本质要求。 3、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实践执法为民思想的重要内容。 4、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效果,是实践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要求。,6,第一章卫生法基础与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概念: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讨论:可能的领域 根本

2、出发点和全部内容: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权益,卫生法的调整对象,(一)卫生组织关系 (二)卫生管理关系 (三)卫生服务关系,7,8,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保护人体健康的原则 预防为主的原则 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 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9,卫生法的渊源,就是卫生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主要有以下几种: 宪法 卫生法律 卫生行政法规 地方性卫生法规 卫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卫生规范等 部门卫生规章 地方性卫生规章 卫生国际条约,我国宪法有关卫生法的条款有: 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 国家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 国

3、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等等。,食品卫生法 药品管理法 国境卫生检疫法 传染病防治法 红十字会法 母婴保健法 献血法 执业医师法 职业病防治法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艾滋病防治办法、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国际卫生条例、麻醉品单一公约,10,举例,第十一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 第三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

4、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工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应重点进行监督指导。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11,卫生法律关系,概念:指卫生法所调整的当事人之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团体,公民及内部机构)在卫生监督,医药卫生管理和卫生预防保健服务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其他社会团体,基础:卫生法律规范 中心:个人社会健康利益,12,卫生法律关系分类,卫

5、生行政法律关系 主体不可选择性 主体双方地位不可互换性 内容法定性,不对等性,不可自由处分性 单方意志性:卫生行政主体对法律关系起决定作用 卫生民事法律关系 主体平等 法律关系自主形成 主体权利义务对等,13,卫生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1,主体 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外国人 资格:组织或个人 能力:权利能力(享有),行为能力(行使),14,卫生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2,内容 卫生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依法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例如:卫生监督机关: 权利:对相对方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施以行政的,业务的管理或指导权,命令权,决定权,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制裁

6、权 义务:有责任依法行使上述职权,有接受 相对人监督的义务,对相对人提供咨询的义务。,15,卫生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 权利:有权对卫生监督机关的监督工作进行监督,对其所做的处理决定及违法失职行为,有检举,起诉和申述,因卫生监督机关侵权造成损失,有获得赔偿权利。 义务:遵守一切卫生法律法规的义务,接受卫生监督机关管理,指导,监督,委托的义务,对自身违法行为有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16,卫生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3,客体: 卫生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如行为,物,人身,精神产品 公民生命健康 物品:与生命健康有关的一切物质 行为:法定的,主体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

7、作为/不作为,合法/不合法 p26,17,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中监督主体,特点:组织非个人,享有行政执法权 ,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为。 卫生监督主体的地位 1,法律地位不平等 2,法定的监督权利 3,垄断的执法资格:同一类别事项监督的监督主体是单一的 4,独立的监督活动 5,卫生监督主体的地位不可改变 6,有限的监督权力,18,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医疗机构人员,健康相关产品 p54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化妆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关 其它部门的卫生监督机关,19,卫生监督人员,(资格考试,依法聘任的,并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履行卫

8、生监督职责)。 卫生监督员需要具备的条件: 卫生专业知识 熟知卫生监督法律知识 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20,参加资格考试的条件: 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身体健康; 品行端正; 具有法律、医药卫生、工程等与卫生监督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学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卫生监督员考试: 曾受刑事处分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21,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依据:法律规范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 事件:与人的意志无关,不是由当事人的行为引起的,能够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 行为:与人的意志有关,由当事人的作为或不作为引起的,也是

9、能够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22,卫生法律责任,一切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行为主体,对其违法行为,所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特点:违法性,法律明确规定,强制性,专门机关追究,23,卫生法律责任分类,卫生行政责任 构成要件: 违法作为主观过错明文规定法律责任 卫生行政责任形式: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处分 两者区别:主体不同性质不同法律救济不同,24,卫生法律责任分类,卫生民事责任 构成要件: 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联系主观过错 卫生刑事责任,25,第二章 卫生监督概述,卫生监督:health supervision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

10、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欣慰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卫生执法行为。,26,卫生监督的认识变迁,观点1:卫生监督即卫生检查:针对相对人的守法,执行情况,观点2:卫生监督是针对公共卫生领域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观点3:卫生监督是执行所有卫生法律法规:产品人员,手段多样,27,卫生监督性质,行政性 主体:卫生行政部门,法律授权机关 相对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技术性,28,卫生监督与相近概念辨析,卫生监督检查 卫生执法监督 主体,对象,客体,作用不同 卫生管理,查看,检查,督促活动,不是卫生行政主体适应法律法规的全部过程,只是卫生监督的

11、一种具体活动方式和手段。,卫生监督:国家公权为基础,社会管理职能 卫生管理:含义广,对内管理,不具备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权力性质,29,卫生监督起源,公元前1800,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17内容 公元前600,古罗马十二铜表法:完善 工业革命:英美等国颁布专门卫生法律 我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2000年初,卫生监督体系建立,卫生立法取得进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30,卫生监督功能,1 制约功能。 2 规范功能:导向 3 预防功能。 4 促进功能。,31,卫生监督的分类,过程: 1,预防性卫生监督 2,经常性卫生监督 行为方式: 1,羁束卫生监督行为与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 2,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与依

12、申请卫生监督行为 3,要式卫生监督行为与非要式卫生监督行为,32,卫生监督行为的有效成立,要件: 1,主体合法 2,权限内 3,内容合法 4,形式合法 5,程序合法,33,卫生监督行为的效力,确定力 执行力: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拘束力:实施后即具有,任何机关个人,34,卫生监督行为的撤销,废止,变更和消灭,撤销:适用中,发现不符合要件,自始无效 废止:成立时合法,情况变化,废止后无效 变更:部分不适用,部分更改或失效 消灭:对象消失,义务履行,期满,35,卫生监督应遵循的原则,1 依法行政的原则; 2 遵守法定程序原则; 3 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4 独立审理卫生违法案件的原则。,36,下列

13、哪些可以做为客体? 自然人 卫生局举办的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活动 金钱 阳光 P26:案例1:主体,客体分别是什么?,37,谢谢!,谢谢!,38,某餐厅不符合卫生要求,擅自变更食品生产经营范围案,案情介绍 1995年12月7日某市食品卫生监督所前往王某经营的某餐厅进行卫生复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在该餐厅厨房内有一名操作人员未戴帽子,一名洗碗工未穿工作衣帽切配白斩鸡;食品卫生监督所又抽查了该餐厅内备用的餐具6件,其中4件有油腻及小飞虫;同时卫生监督所还查得该餐厅没有熟食专间而擅自制作白斩鸡等熟食卤味。根据上述情况,食品卫生监督所当场制作了检查笔录。该餐厅的帮工郑某签名予以证实(后该餐厅由段某承包)

14、。,39,食品卫生监督所于1995年12月16日对王某做出行政处罚,认定王某经营餐厅个人卫生、餐具不符合卫生要求,擅自变更食品生产经营范围,王某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八)项及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该市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王某做出个人卫生不符合卫生要求罚款500元,餐具不符合卫生要求罚款500元,擅自变更食品生产经营范围罚款1000元,上述三项合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讨论提示题 1上述案例有哪些方面的违法事实? 2上述案例中有哪些方面的违法证据? 3.食品卫生监督所做出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有效?,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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