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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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 言,一、什么是国际贸易 二、国际贸易产生的经济原理分析 三、国际贸易的制度特征,“国际”的含义,“国际”指国家(地区)与国家(地区)之间。 区分三对基本概念: “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 “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 “国际”贸易与“世界”贸易,关于“贸易”的经典诠释,贸易是所有强暴欲的天敌,它促使人们独立并充分意识到自身的重要性,引导人们管理自己的事务并教会他们如何走向成功。因此,贸易鼓励人们追随的是自由而不是革命。 萨缪尔森经济学,“贸易”的英文含义,trade: the business of distribution, selling and exchange, any branch

2、 of such business.,GATS中服务贸易的四种形式,1、跨境提供(cross-border supply) 2、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 3、商业存在(commerial presence) 4、自然人移动(movement of personnel),TRIPs中保护的七类知识产权,1、版权邻接权 (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s) 2、商标权(Trademarks) 3、专利权(Patents) 4、工业设计(Industrial Designs) 5、地理标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6、商业秘

3、密(know-how) 7、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Layout-Designs of Integrated Circuits),利丰行的三层管理模式,物流:“供应链管理”,信息流管理,资金流管理:贸易投资,请思考,O,P,Q,D,S,P0,Q0,局部均衡分析的特点和基本工具,贸易的基础,P,O,Q,P0,Q0,封闭,P,O,Q,S,D,S,D,P1,Q1,Q1,P,O,Q,P2,Q2,Q2,S,D,进口,出口,贸易的获利,P,O,Q,P0,P1,S,D,a,b,进口:+b,P,O,Q,D,S,P0,P2,出口:+b,a,b,一般均衡分析,Y,O,X,Y,O,X,A,A,B,B,C,D,Natio

4、n 1,Nation 2,E,F,国际贸易的宏观制度特征,1. 多边贸易体制的逐渐扩大; 2. 单边、双边、诸边贸易的基本定位。,欧盟诉美国“301条款”案,“301条款”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310节,是美国外贸法的单边报复制度。欧盟认为“301条款”不符合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要求。 WTO裁定:“301条款”本身并不违背WTO的规则,但美国贸易代表在实施该条款时应该履行美国关于实施乌拉圭回合协议的“行政措施陈述”,按照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有关规定执行。,MFA与ATC协议,MFA(多种纤维协定)197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几经延长,通过双边配额制度规范着成员方的棉、毛、人造纤维和植

5、物纤维产品贸易。 WTO的纺织品服装协议(ATC协议)规定到2005年1月1日起将其附件中全部产品纳入GATT 1994的调整范围。,地区经济集团与多边贸易制度,土尔其于1981年成为MFA的成员,到ATC生效时,土耳其不再保留任何进口的数量限制。1995年,根据土耳其第95/1号决定第12条规定,土耳其为加入欧盟,将采纳欧盟对纺织品进口的限制措施,决定从1996年1月1日起对进口的19类产品实行数量限制。印度提出投诉。 1999年11月,WTO最终裁决土耳其败诉。,国际贸易的微观制度特征,象征性交货的交易方式:,卖方,买方,买卖合同,物流,运输合同,保险合同,资金流,请思考,国际贸易中的交易

6、风险是什么? 为什么要采用象征性交货?,Claim,1、理解基本定义和基本范畴; 2、掌握国际贸易产生的经济原理; 3、了解国际贸易的基本态势和制度特征。,第一章 合同的标的,一、关于“合同” 形式要件、实质要件 二、关于“标的” 品质、数量、包装,形式要件,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EDI 和电子邮件。,实质要件,要约(offer):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 人发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承诺(acceptance):按要约规定的方 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发盘和接受,2日:中 荷:可提供200公吨大豆,每 公吨200$CIF鹿特丹; 5日:荷

7、 中:接受贵方货物。,请思考,1日:荷 中:是否有大豆现货? 2日:中 荷:可提供200公吨大豆,每 公吨200$CIF鹿特丹; 5日:荷 中:接受贵方货物。,请思考,2日:中 荷:可提供200公吨大豆,每 公吨200$CIF鹿特丹; 3日:荷 中:要求降价、增量; 4日:中 荷:可提供220公吨大豆,每 公吨180$CIF鹿特丹,有 效期为3天; 5日:荷 中:接受贵方货物。,请思考,2日:中 荷:可提供200公吨大豆,每 公吨200$CIF鹿特丹; 3日:荷 中:要求降价、增量; 4日:中 荷:可提供220公吨大豆,每 公吨180$CIF鹿特丹,有 效期为3天; 5日:荷 中:接受贵方货物

8、,注:需提 供良好的适合海洋运输的袋装。,“标的”的品质,(1)明示担保合同的品质条款; (2)默示担保品质担保; (3)产品责任。,合同的品质条款,1、以实物表示品质: 看货买卖和凭样品买卖; 2、凭说明表示品质: 规格、等级、说明书、图样、商标或 品牌、产地等。 3、注:品质的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卖方的品质担保义务,1、适销性担保: 卖方保证他所销售的货物能满足生产、 销售此类货物的一般使用目的。 2、特定用途担保: 卖方保证他所销售的货物应该满足买方 在购买货物时所表明的特定目的。,品质担保的排除,1、合同明示条款: “依现状”、“含各种残损”等措辞; 2、检验: 经买方检验或买方拒绝

9、检验; 3、根据双方交易习惯或行业惯例。,卖方的产品责任,由于产品的缺陷使消费者或其他人遭受人身或财产的损害,对此,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承担责任。,美帝国玩具(A)诉 上海玩具进出口公司(B),80s初,A、B订立15, 000罗塑料弹弓的来样加工合同,合同规定:进口方30天内测试、检查和提出异议,并通知出口方,否则进口方丧失获得赔偿的权利。产品加工完成后由进口方在美国包装上市。 83年,相继发生5起弹弓折断伤人事故,A赔偿了119万美元。A起诉B,要求偿还119万美元的赔款。,“标的”的数量,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超量:买方可拒收多交部分,也可按合同价收取; 少量:买方有权要求损害

10、赔偿,卖方应在约定的期 满前补交,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 承担不合理的开支。,“标的”的包装,(1)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 (2)卖方的包装义务(明示和默示); (3)定牌、无牌和中性包装。,1994年中国T恤出口案,1994年第15届世界杯足球赛到来之际,阿根廷进口商品A向中国乡镇企业B订购8万件印有“可口可乐”商标的无领T恤,价值128,000元。 但比赛中阿根廷队意外地被淘汰出局,T恤已失去作用。A商借口中方某一失误拒收货物。货物运回途经香港海关,被认定侵犯“可口可乐”商标权而销毁。,卖方对包装的默示义务,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若合同未规定,货物应按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

11、装;若没有这种通用方式,则按足以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Claim,1、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形式要 件和实质要件; 2、熟悉出口方的基本品质义务; 3、了解产品数量和包装方面 的基本要求。,第二章 贸易术语和商品的作价,一.Incoterms 2000 二、CIF和FOB 三、六种常用贸易术语 四、价格换算和作价方法,四组13种贸易术语,E组(启运):EXW F组(主运费未付):FCA、FAS、FOB C组(主运费已付): CFR、CIF、CPT、CIP D组(到达):DAF、DES、DEQ、 DDU、DDP,请思考,1、运输、保险义务的承担者是谁? 2、清关责任和费用由谁承担? 3

12、、各适用于什么运输方式?,请注意,1、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 2、关于FOB的其它惯例。,所有权的转移,债务人乙欠债权人甲100万美元,甲获悉乙与丙签定了CIF出口合同,这批货正在装运港装船,于是甲申请查封这批货以偿还乙所欠债务。当执行人员赶到码头时,货物已装上船。执行人员是否可以查封货物?,FOB的纠纷,1992年,上海化工进出口公司(A)与美国克蒽公司(B)订立进口原材料的合同:化工原料10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FOB纽约,1993年5月装运;若有争议,由美国仲裁机构仲裁。 A于5月20日派船到纽约港,并通知B准备装船。直到28日不见B前来交货。A再次催问,B认为自己只需在纽约市内其所在

13、地交货。A应前去接货。,FOB与FOB Vessel,美方A从英方B进口一批货物,合同使用的是“FOB里斯本”,并注明按Incoterms 2000解释。因葡萄牙政府拒绝签发出口许可证未能交货,应由谁承担责任? 美方A向英方B出口一批货物,合同使用的是“FOB Vessel里斯本”,因葡萄牙政府拒绝签发出口许可证未能交货,应由谁承担责任?,CIF和FOB的风险转移,(1)基本原则:以装运港船舷为界。 (2)前提:货物的“特定化”。,特定化是风险转移的前提,1993年美商A以CFR术语向韩商B出口2000公吨小麦,在装运港A混装了5000公吨小麦(其中包括A、B双方的货物),准备到目的港拨交B方

14、2000公吨。但途中损失了2500公吨。B方是否有权利从安全到港的2500公吨货物中索要自己的货物?,比较案例,伦敦商人甲向位于布里斯托尔的两位商人乙、丙按照FOB汉堡各销售200公吨食糖。卖方装运了400公吨食糖,发货时注明“布里斯托尔订货”。 在当时各港口间的食糖贸易的正常做法是:在装运时不将特定的袋糖拨归某个特定的合同项下,只有在卖方取得提单后,各袋糖以及代表它们的提单,才会被分配给各个买方。在卖方向原告乙拨归所交货物前,装载船舶在海上灭失。随后货物被拨归。买方是否应付款?,关于CIF术语的经典评述,Simonds勋爵: CIF合同的显著特点:货物的所有权通过付款交单不仅可以而且是必须转

15、移。 Roche法官: 在CIF合同中,交货有三个阶段,即装船时的暂时交付、交单时的象征性交付和当把货物交付给买方时的完全交付。,关于CIF术语的经典评述,Devlin法官: CIF合同的买方在目的港取得的从船上的交付,并不是取得销售合同项下的货物交付,而仅是在他自己的仓库提取货物。 Scrutton法官: CIF买卖的基本特点是买卖有关货物的单证,而非买卖货物,它不是货物已经抵达的合同,而是按照销售合同装运货物的合同。相关的问题通常并非“在递交单证时货物处于何种状态”,而是“在递交单证时,这些单证是否与销售合同相符?”,关于CIF术语的经典评述,Devlin法官: CIF术语加诸卖方一系列义

16、务,就货物而言,他必须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装上指定的船舶,但是他还必须提交合格的单据。若延迟装船,或卖方未将符合合同的货物装上船,他的同一行为都可能造成违反两种独立义务的结果。,添加条款的“CIF合同”,东非波罗麻出口案 CIF合同规定:若货物或任何部分货物由于船舶灭失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而不能运抵目的地,本合同对任何该部分货物无效。后在海运中因火灾船货俱毁。买方在事故发生前已付款取得单据,根据保险单索赔金额高于已付货款。卖方是否有权要求得到超额的部分?,添加条款的“CIF合同”,阿根廷黑麦出口案 CIF合同规定:出口方必须保证谷物的到达,运抵谷物的任何不足,少于提单数量者由卖方负责。买方

17、付款取得了提货单并等待货物的抵达。 1940年5月,当货物尚在海上时,德军占领了比利时的目的港,因此出口方指令船舶开往里斯本,货物在里斯本销售。买方是否能索要回已经支付的货款?,请判断下列合同是否“CIF合同”,1、CIF伦敦,合同约定货物抵达后在伦敦以支 付现金换取运输单据。 2、CIF伦敦交易圣诞节玩具。合同约定:卖方 应及时交货以赶上圣诞节市场,买方在卖方 的伦敦代理行付现金赎单。但买方直到次年 1月才收到到货通知,在此之前买方每次询 问均被告知货物下落不明。买方于当年12月 底要求取消定单,但卖方拒绝。,请判断下列合同是否“CIF合同”,3、CIF Beira合同,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装运

18、小公牛,合同规定:装运时预付一半价款换取单证,余额在交付时支付。 4、CIF纽约合同,约定“当船抵达后以现金换取单证,未抵达无合同”。,Incoterms 2000买卖双方义务编排 A n(卖方) Bn(买方),A1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B1支付货款 A2(B2)许可证、批准文件及海关手续 A3(B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4(B4)交付(受领货物) A5(B5)风险转移;A6(B6)费用划分 A7(B7)通知买方(通知卖方) A8(B8)交货凭证、运输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 A9(B9)核查、包装和标记(货物检验) A10(B10)其他义务,FOB术语下买卖双方 对货物交付承担的义务,A3运

19、输合同:无义务。 B3运输合同:买方自付费用租船定舱。 A4交货:卖方须在约定时间和装运港,按该港习惯方式,交货于买方指定船上。 B4受领货物。 A6费用划分:卖方承担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一切费用。 A7、B7:相互通知的义务。,对“双诺”义务的理解,(1)FOB西雅图出口美国大豆,买卖双方约定:买方必须提前15天发出装运通知。而买方直到装运期届满前14天未发出任何通知,卖方是否可以拒绝交货? (2)FOB Anzio原油出口,装船期为3月。买方未能如期提供船舶。卖方警告“若4月28日无船抵达,则撤消合同”。结果船于5月2日抵达,卖方是否可以拒绝交货?,六种常用贸易术语,F组:FCA (Fr

20、ee Carrier) FOB (Free on Board) C组:CFR (Cost and Freight)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 CPT (Carriage Paid To) CIP (Carriage、Insurance Paid to),象征性交货的特点,1、风险转移的界限 FOB、CFR、CIF(装运港船舷为界) FCA、CPT、CIP(承运人为界) 2、承运人:在运输合同中,承担履行或办理履行运输义务的人。,FCA的交货,(1)若指定地点在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完成交货。 (2

21、)若指定地点不是(1),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载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按照买方要求或商业惯例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的处置时。,比较FOB与FCA,2000年2月,中方(A)向日方(B)出口30公吨甘草,贸易术语为FOB新港。 A将货物运往其在天津的办事处准备订箱装船,货物存仓后第三天,仓库起火,货物全部烧毁。 如果选用FCA,情况是什么?,商品的作价方法,1、固定作价: 每公吨 100 美元 CIF西雅图。 2、非固定作价 (1)暂不固定价 (2)暂定价格 (3)滑动价格,Claim,1、了解关于贸易术语的常用惯例的概况。 2、重点掌握象征性交货的风险转移。 3、掌握

22、常用贸易术语中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4、了解不同作价方法的运用。,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一、基本概念和基本当事人 二、承运人的基本义务和免责 三、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 四、重要的单据,海运的方式,1、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在一定航线、 沿一定停靠港口、定期开行的船舶运输。 2、租船运输(charter transport): (1)程租船(voyage chart): A港 B港 (2)期租船(time charter): 2002年全年,每月每载重吨100美元 (3)航次期租(time charter on trip basis,TCT): A港 B港,每天100

23、美元。,滞期费和速谴费,1、滞期费(demurrage):因装卸任务 未能在约定期内完成,从而给船方造成 损失,应该给予船方一定的赔偿费。 2、速遣费(despatch money):因提前 完成装卸任务给船方带来利益,船方 给予一定的奖励。,滞期费条款的制定,中国W公司从美国N公司以CFR进口2.4万公吨废钢铁,买卖合同规定滞期费每日4500美元。卖方租用巴拿马航运公司船舶,租船合同约定滞期费每日4600美元。 该轮1月18日到达目的港大连,但一直未卸货,后被通知转往青岛,3月14日才开始卸货。,运输的当事人,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1,2,1,2,货运代理人,2,通知人(Notify Pa

24、rty),船长,运输的基本当事人,1、承运人(carrier):在运输合同中,承 担履行或办理履行铁路、公路、航空、海 洋、内河运输或多式联运义务的人。 2、托运人(shipper):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 送或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 3、收货人(consignee):在目的港收取货 物者。,运输的其他当事人,4、船长:指挥或主管船舶的人。在航行途中及没有船舶所有人的港口,他作为船方和货方的代理。 5、货运代理人(forwarding agent):接受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运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人。 6、通知人(notify party):承运人

25、在卸货港与之联系的人,一般为进口方货运代理人。,保险的基本当事人,投保人 保险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1、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应谨慎处理以 提供适航船舶。 2、应适当、谨慎地装载、操作、积 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 承运的货物。 ( “管货”的义务),承运人的免责,1、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其他雇佣人驾驶或管理船舶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管船过失免责”) 2、货物本身固有的缺陷 (品质、包装、标志等问题) 3、天灾人祸 (火灾、战争等) 4、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而导致的 合理绕航及货损。,请思考,1、船在定期检查时按习惯做法抽样钻探船身铁板厚度,但一处已

26、被腐蚀75%的地方未被发觉。船行中该处铁板裂开,海水涌入,使货物湿损。承运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2、船离港时碰撞了混凝土码头,船壳出现裂缝,船行中海水从裂缝处渗入损及货物。承运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请思考,某轮在途中遇到恶劣的气候,为稳定船身,需打入压舱水,但由于船员疏忽未关紧阀门,使压载舱积水过多溢出,并流入货舱,而货舱的污水沟堵塞无法将积水排出,造成货损。承运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保险承保的风险,1、海上风险(海难,perils of the sea) (1)自然风险(natural calamity) (2)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 2、外来风险(extran

27、eous risks) (1)一般外来风险 (2)特殊外来风险,共同海损,1、定义: 2、要件 (1)危险是共同、真实或不可避免的; (2)措施是人为、有意、合理的; (3)损失和费用是上述措施直接导致的、 额外的; (4)措施是有效的,防止了全损的发生。,请思考,船行途中遇到流冰使船身出现裂口,船长下令开动备用发动机排水,为了启动备用发动机,被迫烧掉了部分货物。 这些货物是否是共同海损?,“ARTI”共同海损案,1993年,“ARTI”轮装载2.4万公吨生铁和钢材从印度某港启航来中国,其中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钢材。该轮启航不到48小时,船长发现船壳板与骨架分离,被迫将船就近挂靠在印度另一

28、港口,同时宣布共同海损。,单独海损,1、定义:由海上风险导致的船、货单方面 的损失。 2、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联系和区别: (1)同:都是部分损失 (2)异:(原因、承担),保险承保的损失,1、全部损失(total loss) (1)实际全损(actural total loss) (2)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 2、部分损失(partial loss) (1)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2)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保险承保的费用,1、施救费用(sue and labour expense) 被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

29、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保险单的受让人采取的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2、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s)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方采取救助措施并获成功,由被救方付给救助方的报酬。,中国保险条款(CIC),1、基本险 (1)平安险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 (2)水渍险(with average,W.A.或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P.A.) (3)一切险(all risks),中国保险条款(CIC),2、附加险 (1)一般附加险 (general additional

30、 risk) (2)特殊附加险 (special additional risk),英国货物保险条款(ICC),1、险别(A险、B险、C险、战争险、罢 工险、恶意损害险) 2、CIC与ICC的联系与区别 (1)基本险与A、B、C险别; (2)附加险与战争、罢工、恶意损害险; (3)海盗行为的承保。,承保责任的起讫,1、“仓至仓”条款(劳氏通常条件保险)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所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被保险人用于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所为止。 2、“水上风险”(战争险):起运港装上海轮或驳船目的港卸离海轮或驳船。,请

31、思考,以CIF术语交易黄麻,买卖合同规定:按劳氏通常保险条件。卖方投保的保险合同规定:责任为货物运至港口范围内的任何码头或仓库。 当货物到达目的地码头的一个木棚时,因发生火灾而灭失。货损是否可以获得保险赔偿?,请思考,某外贸企业进口一批散装化肥,投保一切险。货抵目的港后全部卸至港务公司仓库。装卸公司根据与外贸企业的协议将半数货物灌装并堆放在港区内铁路边堆场,等待经铁路转运到其他地方以交付不同买主,另一半留在仓库尚待灌装。 第一部分被雨淋湿,第二部分受台风袭击受损。这些损失是否能获保险赔偿?,请思考,1997年,中方A公司向香港出口一批共500箱罐头,向人保投保一切险。由于提单上未注明详细的收货

32、人地址,货到目的港船方无法通知收货人提货,便自行决定将货物运回天津新港。在运回途中由于轮船渗水,229箱罐头被海水浸泡。写明收货人地址后再次运至香港,进口方只收取未生锈的271箱货物,其余又被运回新港。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装运和投保的衔接,A3(B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7(B7)通知义务。 1、CFR、CPT:卖方必须及时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于买方办理投保。 2、FOB、FCA、CIF、CIP:卖方的装运通知的义务的重要性。,CIF卖方发出装运通知的意义,一战爆发前夕,一份以CIF术语销售麻布袋的合同规定:最迟装运期为8月底,“战争险买方付费”。卖方提交了包括“捕获扣押不保”条款的劳氏

33、格式保单。 7月20日,货物装上英国的温彻斯特号轮,8月6日,该船被德国巡洋舰捕获,随后沉没。8月8日买方收到装运通知。该批货物未投保战争险,损失应由谁承担?,FOB卖方发出装运通知的意义,一份以FOB安特卫普成交的买卖合同约定“按买方要求装船”,买方指示:由卖方选择船舶并预付运费,7月20日装运,卖方应将货物运往敖德萨港。 货物按照买方的指示装运,两天后买方收到装运通知前货物全部灭失,买方尚未办理投保。,提单的性质和功能,1、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2、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 的收据; 3、承运人凭以交付货物的具有 物权特性的凭证。,运输合同的证明,英“阿登纳斯”案: 托运人A与承运人B

34、口头约定船直接驶往利物浦,但B签发的提单上写明“船可以用任何方式,经由任何航线驶往目的港”。实际该船先到达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晚到利物浦。,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倒签提单(antedated B/L) 预借提单(advanced B/L) 2、清洁提单(clean B/L) 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承运人在清洁提单下的责任,中央信托局(A)以FOB进口一批重晶石粉,由B从印度运往基隆。B签发清洁提单。货到发现90%以上严重破包,造成货损。 承运人沿用“货物包装不良”的免责,但

35、给批货物装船前经过当地公证机关检验证明包装完好,承运人签发的是清洁提单。因此承运人必须承担责任。,承运人的交货凭证,1、正本(original)提单是合法主任手中 一把用于开启存放货物仓库大门的钥匙。 2、过期提单(stale B/L):提单晚于货 物到达目的港。 (异地签单、电子提单、凭保函提货),物权凭证,1、欺诈问题 2、完善提单制度 3、海运单的推广,集装箱运输的制度创新,1、运输方式创新 (国际多式联运、大陆 桥运输、OCP运输) 2、单据创新 (备运提单、联运提单、清洁提单、甲板提单) 3、“港到港”与“门到门”,请思考,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 银行原则上不接受出单日期迟于运输单

36、据上注明的货物装船或发运或接受监管日期的保险单据。这是为什么?,Claim,1、明确运输风险的承担和管理方式。 2、了解交货过程的重要衔接点。 3、理解提单的性质、功能及发展前景。,一、付款赎单 二、风险及防范机制,第四章 国际货款的收付,付款赎单,1、支付工具 2、支付方式,支付工具,票据(汇票、本票、支票) (1)票据当事人 (2)票据行为,票据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承兑人),非基本当事人:保证人、背书人、被背书人,权利人:持票人,义务人:持票人之前在票据上作过表示的人,票据行为, 要式证券、不要因证券,基本票据行为:出票,附属票据行为:其它(背书、承兑、保证)

37、,支付方式,汇付(remittance) 托收(collection)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汇付,汇款人 (买方),汇出行,汇入行,收款人 (卖方),托收,付款方 (进口方),代收行,委托人 (出口方),托收行,信用证 (即期不可撤消的跟单议付信用证),开证人 (进口方),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议付行,保兑行,押汇,1、托收 (1)出口押汇:D/P at sight (2)进口押汇:D/P after sight 2、信用证 (1)出口押汇:即期 (2)进口押汇:远期,信用证业务的特点,1、银行信用 2、自足文件 3、单据买卖,“不短路原则”,FOB交易鱼粉,

38、以不可撤消L/C支付,L/C要求提单是标明“运费已付”的指示提单,卖方提交的提单注明“运费到付”,且不是指示提单,故银行拒收。卖方随即向买方提交,单据符合买卖合同,买方是否应该接受?,自足文件,晨光公司(A)与高通公司(B)信用证纠纷案 A向B出口服装的合同规定:最迟装船期为1994年8月30日。由于B未能按照约定及时、足量提供面料,A赶不上最迟装船日期。这时B出具保函:保证买方收到单据及时付款。A办理装运。(1)单据在开证行被拒付。(2)A收到买主C的质量质疑和要求降价的传真 。,信用证的“单据买卖”,表面相符原则(UCP500第15条): 银行对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伪性或法律效力

39、I概不负责; 银行对单据中有关的货物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货、价值或存在,对于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运输行、收货人或保险人或其他任何人的诚信、行为及/或疏忽、清偿能力、履约能力或资信也概不负责。,信用证欺诈的定义,欺诈是一方当事人故意用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信用证欺诈是指利用跟单信用证机制中单证相符即予以支付的规定,骗取货款支付的商业欺诈行为。,信用证欺诈的种类,1、卖方风险(“软条款”信用证) 2、买方风险 (1)伪造、变造单据; (2)交易欺诈; (3)针对信用证本身的欺诈。,“软条款”信用证,例1:L/C规定“必须在开证人通过开证

40、行发出的指定船名的指示后,才能装运”。 例2:受益人应提交商业发票及经买方会签的商品检验证书。 例3:L/C规定“受益人被特别告知:开证行可以随意修改信用证而无须明确任何理由。”,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里程碑式判例Sztejn案 1941年,原告A向被告B(印度某公司)购买一批鬃毛。A申请银行C向B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后B提交了全套表面相符的单据办理议付,但A声称B实际装运的是牛毛及其他不值钱的垃圾,并以B欺诈为由申请法院发布禁令禁止C付款。其主张获得法院的支持。,Sztejn案,Shientag法官: (1)首先肯定独立性原则; (2)本案争议的特点(不是违反品质担保,而是故意不装运买方所购

41、之货;(3)允许银行拒付无不利影响; (4)买方证实存在有实质性破坏的欺诈。,1989年中国的“欺诈例外”规定,如有充分证据证明卖方在利用签定合同进行欺诈,且中国银行在合理时间内尚未对外付款、未对远期汇票进行承兑的,人民法院可行使“止付”权,即根据买方指示,冻结信用证项下的货款。,信用保障机制,国际保理 保险 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信用保障机制,1、银行保函 (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L/G) 如委托出具保函的一方未向受益人履行义务,由银行承担保证书中的付款责任。 2、备用信用证(standby L/C) 当开证人未履行应尽义务时,受益人按备用信用证规定向其开证

42、行索偿。,收款风险,1914年,英卖方以CIF汉堡售与英国买方一批中国大豆。7月底,货物被装上一艘德国船。8月4日英德宣战,8月5日公告禁止相互贸易。该德国船在一中立港避难。 8月6日,卖方向买方提交单据遭到拒收。卖方认为单据签发时是合法有效的,后来因为战争风险导致其无效,买方应该自行投保战争险以获得补偿。请问卖方的理由是否成立?,Claim,1、熟悉国际货款收付的基本工具和方式。 2、重点掌握付款赎单的特点。 3、了解国际货款收付的风险及其防范机制。,一、物流与资金流的对接 二、索赔与免赔 三、 纠纷的解决,第五章 检验与索赔,检验方式,1、装运港检验、目的港复验; 2、离岸品质、数量; (

43、shipping quality,weight or quantity as final) 3、到岸品质、数量。(landing quality,weight or quantity as final),检验机构,1、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瑞士通用公证行(Societe Generale de Surveillance,SGS) 3、劳氏船级社(Llouds Register of Shipping) 4、英之杰检验集团(Incheape Inspec- tion and Tisting Service,IITC),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8条),1、买方必须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

44、检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 2、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以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 3、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改运或买方需再发运货 物,没有合理的机会检验,而卖方在订立合同 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这种改运或再发运的可能 性,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新的目的地进行。,请思考,如何理解公约规定与Incoterms 2000关于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关系?,索赔对象的确定,某公司以FOB上海合同进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证付款。卖方装运货物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货到上海进口方复验时发现下列情况(1)200箱货物内含沙门氏细菌超过我国的标准;(2)只收到998箱;(3)1

45、5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少60公斤。,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定义 要件 法律后果 英美法和大陆法的类似规定,不可抗力的定义,合同签定后,不是由于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可克服的意外事故,以至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的要件,1、意外事故发生在合同签定以后; 2、不是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 3、意外事故的后果是无法预见、无 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可克服的; 4、及时通知和合理证明。,请思考,1976年7月唐山发生地震,在此之前中方某外贸企业与日商签定了三份煤炭出口合同,合同的商品名称分别为“开滦煤”、

46、“中国煤”、“现货开滦煤”。 请问中方是否可以沿用不可抗力免除损害赔偿责任?,科斯定理与有效的纠纷解决,电力公司A,洗 衣 房 B,结论,只要双方能够谈判通过合作解决问题,无论法律的规定是什么,他们的合作行为都是有效率的。 因此在合同中制定索赔(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率的行为。,仲裁(Arbitration),特点 方式 程序 仲裁与诉讼的关系,仲裁的特点,秘密性 自由度与效率 速度与效益 专业性和权威性 较容易得到执行 终局性,仲裁方式,1、机构仲裁 国际商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美国仲裁协会(AAA)、比利时仲裁协会(EPANI)、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 2、随时仲裁,仲裁程序,仲裁协

47、议 指定仲裁员 审理,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国际公约,1、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纽约 公约; 2、1923年关于仲裁条款的日内瓦公约; 3、1927年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日内瓦 公约; 4、1961年关于国际商业仲裁的欧洲公约; 5、巴拿马公约。,仲裁与诉讼的关系,1、“或仲或诉”原则 2、法院对仲裁的支持和监督的作用 (1)法院对仲裁过程公正性的监督权; (2)法院对仲裁程序开始、进行、结束提 供必要的支持。,有效预防,金额,预防开支,X+1- P(x)D,X*,O,有效信赖,y0,y1,R0,R1,C,成本(收益),O,信赖开支,结 论,大于等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率的行为

48、。 违约金性质的认定: (1)损害赔偿; (2)惩罚性。,Claim,1、理解检验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地位。 2、了解不可抗力及相关的免赔情形。 3、了解国际贸易中的纠纷解决方式。 4、思考如何进行有效索赔。,实务部分小结 一、独立的合同关系 二、象征性交货在各环节的体现 三、国际贸易实务的发展方向,国际货物买卖中独立的合同关系,卖方,买方,买卖合同,物流,运输合同,保险合同,资金流,信用证,独立合同下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买卖合同: 卖方的默示担保和产品责任; (2)运输合同: 承运人的两项基本义务; (3)保险合同: 承保范围和责任起讫。,信用证与运输合同,珠江6号船无单放货纠纷案 开证行

49、(A)付款后,开证申请人(B)未付款赎单,A持正本提单提货时,承运人(C)已无单放货。A起诉C。 C认为A应该先起诉B要求支付货款,既然A未提出该请求,应视为放弃了向任何人主张权利的机会。,买卖合同与信用证,CIF Bremen出口泰国黄麻,以信用证支付。卖方提交了来自上手的运输单据,买方支付了货款。当船抵达目的港时,买方发现船上没有合同约定的货物,因为货物未装上船。 卖方认为CIF合同和信用证都是单证买卖,而且他本身不是货物的托运人,买方应向承运人索赔。,信用证履行对买卖合同的修改,肯尼亚A商向埃及B商出口咖啡,双方签定了两份FOB蒙巴萨合同,选择肯尼亚先令为计价货币,以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B将货物转售给西班牙商人C。 C开出以英镑为计价货币的可转让信用证,A接受了第一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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