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 8686—1998 分离机 安全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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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离机 安全要求JB 8686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80319批准 199807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工业用碟式分离机、管式分离机、室式分离机(以下简称分离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及维护中应遵守的安全要求。本标准中包含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适用于预防分离机使用寿命期限内可能产生的一些主要危险,而不是全部的危险。 本标准还规定了分离机安全性能的检验判定方法。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5089 钢制压力容器

2、 GB 332387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 376683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433490 不锈钢耐腐蚀试验方法 GB 477484 离心机和过滤机 名词术语 GBT 522611996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 793287 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1089489 分离机械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 GB 1089589 离心机和分离机机械振动测试方法 GBT 157061一1995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一部分 基本术语、方法学 JB 470892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JBT 8103295 碟式分离机 试验方法 ZB J77

3、00288 离心机、分离机锻焊件常规无损探伤技术规范 ZB J77 00989 管式分离机 试验方法3 术语 分离机产品技术术语符合GB 4774的规定。 机械安全方面的术语符合GBT 157061的规定。4 危险清单 以下仅指出分离机使用寿命期限内由于设计、制造、选型、使用等因素,可能造成机体破坏、爆炸、转鼓爆裂、机械割伤、有毒、腐蚀物质伤人、触电等一些主要危险。41 设计因素411 分离机主要受力件强度计算错误或不合理。412 选材不当。413 分离机结构设计不合理,刚度不够,稳定性差,连接部位无可靠的防松措施,不能有效地防止人、机损伤。414 容纳分离物料的工作部分,无有效的密封、拦液装

4、置等。415 转动部分无有效的防护措施。416 电气、控制装置设计不合理。417 隔振或减振装置设计不合理。42 制造因素421 材料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和几何尺寸不符合标准或存在严重缺陷。422 焊接质量不好,未按规定进行焊接检验。423 热处理工艺不合理。424 零部件制造精度未达到要求,装配不当。425 应做动平衡的转动件动平衡精度未达到要求。426 运转噪声及整机振动不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427 电气设备及外购件不符合安全要求。43 选型、安装、使用、维护因素431 选型不当。432 不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分离机,例如将一般用途的分离机用于易燃、易爆场合;将无防腐措施的分离机用于处理

5、强腐蚀物料等。433 不按规定的操作规程运行,例如非正常制动、超负荷运转、超速运转等。434 不及时排除故障。435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要求拆装、使用、维护分离机或自行修改制造分离机的零部件及增加附属装置。5 分离机设计和制造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51 基本要求511 分离机的结构及各零部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转鼓主要受力件及主轴应进行强度校核。在按规定条件制造、安装、贮运和使用时,不得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和造成伤害。512 分离机应保证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运行安全可靠。并且操作、维护方便。513 防护装置5131 操作人员可能触及的分离机所有外露转动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设

6、置安全防护装置。在操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的条件下,安全防护装置应确保人身的安全。5132 防护装置的网眼或防护装置与被防护物体表面的距离应保证人身不会触及被防护物体。5133 防护装置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应保证人触及防护装置时不会使防护装置变形或位移而导致防护装置失效。514 外露和旋转零部件的外表面不应有尖棱、尖角和毛刺等。515 单人难以搬动的分离机零部件,除非其本身形状适合于吊装,否则均应设有明显的吊环、吊耳或吊装螺栓等,或者标有明显的起吊位置。带包装箱的分离机,包装箱上也应有明显的起吊位置标识。516 分离机回转连接件应有可靠的防松措施。52 噪声与振动521 分离机的噪声限值应符合相

7、应产品技术条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测定方法应符合GB 10894的规定。522 分离机应采用隔振装置,分离机的振动限值应符合相应产品技术条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测定方法应符合GB 10895的规定。53 液压与气动系统531 分离机液压传动系统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 3766的有关规定。532 分离机气动系统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 7932的有关规定。533 分离机液压、气动系统的控制装置动作应安全、灵敏、可靠。534 分离机的液压和气动系统必须有限压和限位装置。54 防爆要求541 处于易燃、易爆环境或潮湿环境下工作的分离机,应符合防燃、防爆、防湿等有关标准或法规的要求。542 处于易燃、易爆环境或

8、潮湿环境下工作的分离机,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55 温升 分离机有关部位的温升值应符合相应产品技术条件标准的规定。56 材料要求561 分离机转鼓主要受力件和主轴原材料的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并应有供应方的材料质量证明书。分离机制造单位应按该证明书对材料进行验证,必要时应进行复验。562 制造分离机主要零件的材料允许以性能相同或较优的材料代用,但必须经设计部门同意。563 用于医药、食品工业的分离机,与物料接触的零部件应符合国家有关医药、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57 热处理571 分离机重要铸件和锻件(如转鼓盖、转鼓体、大锁紧螺母)应进行消除内应力或改善金相组织的处理,奥氏体不锈

9、钢铸件和锻件应根据具体类别及技术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理。并检验其内部是否存在影响强度的缺陷等。572 重要的焊接件(如转鼓的简体),应根据材质、结构和图样技术要求决定是否进行焊后热处理或采取相应的消除残余内应力措施。58 焊接581 转鼓体的焊接须由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类焊工合格证或同级别的其他认可证书,例如CCS(中国船级社)的焊工担任。582 转鼓体不允许有纵向焊缝。其环向焊缝应根据图样技术要求拟定焊接工艺,按GB 15089中附录G焊接试板的要求,制作力学性能检验试板,并进行力学性能测定。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应不低于母材的力学性能。经过焊接工艺评定提出“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并结合实践经验

10、制定焊接工艺规程。只要焊接的钢种、焊接材料和焊接方法不变,以上“焊接工艺规程”可为“该焊接件焊接生产的依据”。焊接工艺评定用焊接试板的焊缝应100进行X射线探伤。奥氏体不锈钢焊接试板应按GB 4334做晶间腐蚀倾向试验,不得有晶间腐蚀倾向。583 分离机转鼓体焊接前的焊接工艺评定,应按JB 4708进行,焊接工艺规程应按图样技术要求和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制定,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接工艺规程、施焊记录,其保存期不少于7年。584 转鼓环向焊缝发现有不允许的缺陷,经清除后需要返修时,应根据材料类别、板厚、焊接方法和焊后热处理等来确定允许返修次数,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返修次数、部位和返

11、修情况应记人机器的质量记录。奥氏体不锈钢焊缝返修部位应保持原有的抗晶间腐蚀的能力。59 无损探伤591 分离机无损探伤的评定必须由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应方法无损探伤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592 每个焊接转鼓体的环焊缝应按ZB J77 002的规定进行X射线探伤检查,并达到其规定要求。环焊缝应100射线探伤检查,焊缝质量按GB 3323规定的AB级照相的级评定。593 主轴、转鼓等重要锻件,热处理后应进行无损探伤,并应符合ZB J77 002的规定。510 动平衡 每台分离机转鼓的动平衡精度应不低于相应产品技术条件标准的规定。511 电气要求5111 分离机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 522

12、61的有关规定。配套电动机和电气控制箱应满足分离机在规定环境条件下的使用要求。5112 分离机电动机和电气控制箱应安全可靠,应有防止误动作而发生故障和危险的防护装置。512 产品档案 每台分离机在制造过程中应建立产品档案,产品档案在制造厂应保留7年。513 试验方法 分离机的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JET 81032和ZB J77 009的规定。6 使用信息61 基本要求611 分离机制造厂在提供分离机产品的同时,应提供详细的使用信息,以使用户能按此信息安全地安装、使用和维护机器。分离机制造厂应协助用户选型,并正确、合理地使用机器。612 使用信息应以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的形式给出。62 标志621 标

13、志应以产品标牌和旋转方向标牌的形式给出,标志应在明显的部位固定,文字及图案应清晰。622 每台分离机的产品标牌,应按照相应产品标准规定写明分离机正常工作所必需的主要技术参数。623 分离机应设置永久性的转鼓或电机旋转方向标牌(标记)。63 使用说明书631 分离机制造厂应提供能够正确指导用户安装、使用、维护等内容的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明确规定分离机的预定用途、对物料的限制,并应包括保证安全和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分离机的所有说明。应要求使用者按其说明合理地使用机器,也应对不按使用说明中的要求而采用其他方式使用分离机的潜在危险提出适当的警告。632 分离机的使用说明书应包括: a)关于分离机的

14、运输、搬运和贮存的信息,例如: 机器的贮存条件; 安装尺寸、重量、重心位置; 对基础的要求; 搬运说明(例如起吊位置、施力点)。 b)有关分离机交付运转的信息,例如: 固定和振动缓冲要求; 安装条件; 使用和维护需要的空间; 允许的环境条件(温度、湿度、振动等); 分离机与动力源的连接说明(尤其是对于防止电的超载); 对用户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特殊安全装置、安全距离、安全符号和信号等)提出的建议。 c)关于分离机自身的信息,例如: 对分离机及其附件、防护装置和(或)安全装置的详细描述; 分离机预定的应用范围; 主要技术参数; 主要工作部分的材质; 由分离机产生的噪声、振动数据; 证明分离机符合

15、有关强制性要求的正式证明文件。 d)有关分离机使用的信息,例如: 手动操纵器的说明; 对设定与调整的说明(如应注明转鼓体与锁紧环联结应有装配对位标记); 停机的模式和方法(特别是紧急停车); 启动及运行过程中的操作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及容易出现的误操作和防范措施; 关于无法由设计者通过采取安全措施消除风险的信息; 有关禁用信息。 e)维修信息,例如: 出现故障的处理程序和方法; 运行中的监测和记录; 故障分析与排除; 检查的性质和频次; 关于需要规定技术知识和特殊技能由此而需要熟练人员专门执行的维修说明; 关于不需要规定技术知识和特殊技能由此而不需要熟练人员专门执行的维修,因而可由操作者进行维

16、修的说明。 f)关于停止运转、拆卸和由于安全原因而报废的信息。7 分离机安全性能的判定71 分离机下列要求为关键项,有一项未达到要求,判定分离机安全性能不合格: a)防护装置; b)振动; c)噪声; d)转鼓主要受力件和主轴的材料的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 e)焊工资格认定; f)探伤资格认定; g)焊接工艺评定; h)转鼓主要受力件焊缝探伤; i)锻件(转鼓体、鼓盖、锁紧螺母)探伤; j)主轴、转鼓体热处理及热处理后的探伤; k)转鼓动平衡。72 本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要求为主要项。判定分离机安全性能合格除关键项必须100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外,必须有85以上的主要项符合本标准的规定。73 附录

17、A(标准的附录)为分离机安全性能检验项目一览表,实际检验时可根据机型不同对此表进行增删。无该项检查项目按此项合格统计。731 “标准规定要求”栏按下列规定填写: a)对于标准有明确规定值的项,填写标准的规定值,如振动、噪声值; b)对于用条款说明安全要求的项,填写标准条款号。732 “实际检验情况”栏按下列规定填写: a)对于标准有明确规定值的项,填写标准检测的实测值,如振动、噪声值; b)对于用条款说明安全要求的项,填写“符合”或“不符合”。733 必要时可在备注栏里填写不符合项的具体不符合情况。8 分离机操作和维护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81 使用分离机的用户应选派受过技术培训的人员作为分离机的

18、安全管理人员。82 管理人员应保证操作人员得到有关安全预防措施方面的教育,防止发生事故和人身伤害。83 分离机仅允许指定的受过技术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与维护,并严格按制造厂提供的维护、使用说明书有关章节,合理使用机器。84 分离机应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分离机的功能和重要零件以及安全防护措施处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分离机应制定正确的小、中、大修周期,并严格执行。85 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分离机的开车、停车和应急停车等操作程序。不得超速、超负荷运转分离机。86 不允许在运行状态下对分离机进行调整、维护和排除故障。在调整、维护或排除故障时需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87 分离机转鼓、主轴等转动件及其他重要的零部件

19、腐蚀严重或转鼓明显不平衡时,应及时更换或修复,不得采用表面补焊等不安全的应急措施。88 应保证分离机的完整性,不允许随意拆除、变更零部件或增加附属装置。附 录 A(标准的附录)分离机安全性能检验项目一览表序号名 称标准规定要求实际检验情况判定备注关键项1234567891011防护装置振动噪声转鼓及主轴材料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焊工资格认定探伤评定人员资格评定焊接工艺评定转鼓焊缝探伤锻件探伤主轴、转鼓体热处理及热处理后探伤转鼓动平衡513522521561581591583592592593510主要项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外露和旋转零部件外表面加工质量吊装

20、要求回转体连接件应有可靠的防松措施液压系统安全要求气动系统安全要求液压系统和气动系统控制装置液压系统和气动系统限压限位装置密闭防爆要求分离机有关部位的温升值零件材料代用要求食品卫生要求重要铸锻件热处理重要焊接件热处理焊接试板性能试验焊热工艺文件归档转鼓焊缝返修电气要求电气控制箱要求产品档案产品标牌和旋转方向标牌5145155165315325335345405625635715725825835845111511251262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 安全规程JB 8716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80319批准 19980701实施前言 本标准是对ZB J80 00286汽车起重机和

21、轮胎起重机 安全规程的修订。 在这次标准修订中增加了整机性能和作业安全可靠性方面的内容,同时对结构与构造、液压系统、电器系统、操作系统与安全保护装置等内容以及起升机构、吊钩、制动器和钢丝绳、滑轮等零部件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 J80 00286。 本标准由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游小平、曹仲梅、黄亦红。 本标准于1986年11月4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委托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负责解释。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

22、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700-88 普通碳素结构钢 GB 97988 优质碳素钢 GB 159188 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 376683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 478584 汽车及挂车外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的规定 GB 5972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T 597386 钢丝绳用楔形接头 GB

23、T 597586 钢丝绳用压板 GBT 597686 钢丝绳夹 GB 606785 起重机械 安全规程 GB 60681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 一般要求 GB 60683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 稳定性的确定 GB 7258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795087 臂架型起重机起重力矩限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0051188 起重吊钩、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 GB 113528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技术条件 JB 229978 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 JB 3774184 工程机械 噪声限值 JB 403185 汽车起重机和轮

24、胎起重机 标牌 ZB E39 00387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液压油选择与更换 ZB J80 00387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 技术要求3 整机31 起重机的作业条件应符合ZB J80 003和GB 60681的规定。32 起重机应有额定起重量表、起升高度曲线标牌及其他安全标志。它们必须固定在操作人员便于看到的位置。其内容、格式应参照JB 4031的规定。同时应在主臂适当位置用醒目的字体写上“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字样。33 对于没有装备力矩限制器的伸缩臂起重机,其臂长为额定起重量表上给定长度的中间值进行作业时,各幅度下允许其相邻臂长额定起重量的较小值。34 起重机出厂时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

25、牌。35 起重机出厂时提供的随机技术文件应符合ZB J80 00387中219的规定。36 出厂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不准出厂使用。37 起重机进行试验时,对可能造成的危险工况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和整机安全。38 起重机的稳定性应符合GB 60683的规定。起重机进行稳定性试验时,除合同中的特殊要求外,试验载荷应由以下公式确定: a)支腿支撑时 1.25Pi+0.1Fi b)轮子(轮胎)支撑时(静态) 1.33Pi+0.1Fi c)带载行驶时(带载行驶速度小于或等于14kmh) 1.33Pi+0.1Fi d)带载行驶时(带载行驶速度大于14kmh) 1.5Pi+0.1Fi式中:Pi额定起重

26、量; Fi起重臂质量G折算到起重臂头部或副臂头部的重量。39 使用支腿进行起重作业时,应将支腿牢固地支承在坚实的水平地面上,车架上安装回转支承平面水平,其倾斜度不大于0.5。310 起重机涂漆颜色和警告图案应符合JB 2299的规定。4 结构与构造41 材料411 起重机金属结构中主要承载结构件一般采用GB 700的普通碳素结构钢Q235B、C、D,GB 699规定的优质碳素钢及GB 1591规定的低合金结构钢16 Mn、15 MnTi等。 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应采用镇静钢。其钢材在相应使用温度时的冲击功,对于Q235B、C、D钢不能低于27 Nm,其他钢材不能低于40Nm,并应满足在常温下

27、180冷弯试验要求。在一20以下地区工作的起重机主要承载结构件采用的Q235D钢、20钢等应具有一2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对于16Mn、15MnTi钢等应具有一4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必要时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 铸钢件应采用符合GB 11352规定的钢种。412 对所用原材料应执行进厂检验制度。42 连接421 焊接连接 主要承载结构件如底架、支腿、转台和起重臂等,以及一般承载结构件的主要焊缝的焊接要求应符合GB 606785中12的规定。焊缝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422 铆钉连接和螺栓连接4221 铆钉连接和螺栓连接应符合GB 381183中3422的规定。4222 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

28、结构,其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油迹和锈蚀。必须采用力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紧固。43 驾驶室与操纵室431 驾驶室与操纵室必须符合ZB J80 00387中412和GB 606785中14的规定。432 驾驶室与操纵室顶部能承受分布在(3030)cm2面积上的1 000N的载荷,而不会产生永久变形。433 操纵室应安装遮阳板和刮水器。44 金属结构件报废441 金属结构件报废应符合GB 606785中110的规定。442 对起重臂和底架在失稳或损坏后经更换或修复的构件,检测其应力不得高于原计算应力,否则应予以报废。5 机构与零部件51 一般要求511 起重臂 对伸缩式起重臂,各节

29、臂侧向单面最大平均间隙不得大于2.5 mm,否则需调整滑块。512 支腿5121 当起重机处于行驶状态时,支腿应收回并可靠地固定。5122 在操作支腿时,操作人员在操作处应能看到每一条支腿。否则应有信号人员帮助。5123 在起重作业时,支座盘应牢靠地连接在支腿上,支腿应可靠地支承起重机。513 运动零件的保护 所有外露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可能发生危险的运动零件(如开式齿轮、链条、链轮、传动轴上凸出的销子、螺栓、联轴节及往复零件等)均应装设防护装置(防护罩或防护栏杆)。514 制动器应装有防雨的保护装置。515 发动机的排气管应装消声器。排气管位置应远离操作人员。起重机行驶时噪声限值应符合GB

30、7258的规定,起重作业时噪声限值应符合JB 37741的规定。516 燃油箱的容量至少应保证起重机正常作业8h,并应装有测量燃油箱中油量的装置。52 吊钩521 吊钩的设计计算与选择应符合GB 100511的规定。522 吊钩应符合GB 606785中211、212、213、214、216和217的规定。523 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a)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b)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c)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5; d)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53 钢丝绳531 钢丝绳的选择和安全系数的确定应符合GB 3811一83中4421、

31、4422和ZB J80 00387中4101、4102的规定。532 钢丝绳的型式、规格和长度都应在随机使用说明书中写明。533 钢丝绳的安装、检验及报废应符合GB 5972的规定。534 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用钢丝绳夹固接时,应符合GBT 5976的规定,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 b)用编插固接时,编插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小于300mm,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 c)用楔与楔套固接时,楔与楔套应符合GBT 5973的规定,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 d)用锥形套浇铸法固接时,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e)用铝合

32、金套、钢套压制法固接时,应以可靠的工艺方法使铝合金套、钢套与钢丝绳紧密牢固地贴合,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的90; f)用压板固接时,压板应符合GBT 5975的规定,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535 钢丝绳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排列整齐。536 起重钢丝绳应采用不旋转、无松散倾向的钢丝绳。537 钢丝绳的维护保养 a)除应符合GB 6067的规定外,钢丝绳还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维护保养:钢丝绳在使用时每月至少润滑两次;润滑前应用布擦净钢丝绳,然后涂润滑油或润滑脂;涂刷的润滑油、润滑脂的品种应符合钢丝绳厂的出厂使用说明书。 b)在切断钢丝绳以前,应在钢丝绳切断处的两边捆扎,以防绳股散开。

33、538 钢丝绳的检查 起升机构的钢丝绳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其余有运转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并要详细填写钢丝绳状况报告,注上日期并签字,装入设备档案备查。 起重机停置或贮藏而使所有钢丝绳闲置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时,在重新使用以前,应进行一次彻底检查。54 卷筒和滑轮541 卷筒和滑轮的最小卷绕直径的计算,应符合GB 381183中4423的规定。542 起升卷筒应具有足够的容绳量。当吊钩处在制造厂规定的最低位置时,在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钢丝绳,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卷筒两侧边的高度应超过工作中最外层钢丝绳名义直径的1.5倍。543 卷筒和滑轮的报废 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 a)裂纹或

34、轮缘破损; b)卷筒槽底磨损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5; c)焊接滑轮的磨损量超过轮缘板厚的20; d)其他滑轮槽底磨损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5。55 起升机构551 起升机构的每一套独立的驱动装置,至少要装设一个支持制动器,支持制动器应是常闭式的,必须能持久地支持住额定重物,制动器必须装在与传动机构刚性联结的负载轴上。552 液压起升机构的油路必须装有与其流量相适应的平衡阀。553 对特殊需要采用重力下降的起升机构,应有可靠的可操纵制动器。56 变幅机构561 变幅机构应能可靠地支撑起重臂,并能在操作者控制下使起重臂平稳地降落到规定的幅度。562 起重臂的起落必须依靠动力系统来完成。563 用钢丝绳起

35、落起重臂的机构中,应配备常闭式制动器。564 用液压油缸起落起重臂的机构,变幅油路中必须装有与其流量相适应的平衡阀。57 起重臂伸缩机构 伸缩液压缸必须装有与其流量相适应的平衡阀。58 回转支承、回转机构 回转支承和回转机构应符合ZB J80 00387中49的规定。59 制动器的使用与检查591 各机构制动器的选择应符合GB 3811的规定。592 每班工作前必须检查制动器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卡滞现象,然后将重物吊起离地面150200mm,保持10min,检查制动器,并确认其正常后再起吊。593 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 a)裂纹; b)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衬垫厚度的50; c

36、)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1.52mm(300mm以上轮径的取大值,否则取小值); d)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e)电磁铁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的10; f)电磁铁心的起始行程超过额定行程之半; g)制动块摩擦衬垫与制动轮的接触面积小于其理论接触面积的70; h)制动片损坏失效; i)制动片上摩擦衬垫的摩损量太大而使片式制动器失效。510 行驶与制动5101 起重机行驶应符合ZB J80 003的规定。5102 在混凝土或沥青路面上,当起重机最高行驶速度超过30kmh时,以30kmh速度进行制动; 起重机最高行驶速度低于30kmh时,按起重机最高行驶速度进行制动。其制动距离不应超过设计的规定值。5

37、103 起重机的驻车制动器必须能使起重机可靠地停靠在规定的最大坡度上。5104 起重机的行驶系和行车制动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6 液压系统 液压系统应符合GB 3766、GB 6067和ZB J80 003的规定。61 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的调定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10,同时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62 平衡阀和液压锁与执行机构的连接必须是刚性连接。63 液压油箱内最高工作油温不得超过80 。64 有相对运动的部位采用软管连接时,应尽可能缩短软管长度,并避免相互摩擦碰撞。易受到损坏的外露软管应加保护套。定期检查系统中各个连接环节。65 应使用可靠的过滤

38、器。必须定期检查油箱内油液的黏度、酸值、含水量和固体颗粒污染度等品质,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进行更换。其要求应符合ZB E39 003的规定。按使用季节更换相应黏度的液压油。严禁使用混合油。66 系统中采用蓄能器时,必须在蓄能器上或靠近蓄能器的明显处标示出安全警示标志。蓄能器的充气量与安装必须符合制造厂的规定。7 安全保护装置71 起重量为16t及16 t以上的起重机应装设力矩限制器,其要求应符合GB 7950的规定。72 起重量小于16 t的起重机应装设起重量指示器,其要求应符合ZB J80 00387中74的规定。73 起重机应装有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应能可靠报警并停止吊钩起升,只能

39、作下降操作。74 采用钢丝绳变幅的起重机,应装设幅度限位装置和防止起重臂后倾的装置。75 起重机应装有读数清晰的幅度指示器(或仰角指示器),其要求应符合ZB J80 00387中73的规定。安装的幅度指示器应便于司机在操作时观察。76 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6t的起重机应设置水平仪。77 起重机上车应装有喇叭。喇叭按钮位置应便于司机操作。78 起升高度大于50m的桁架臂式起重机,应在臂头部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79 滑轮应有防钢丝绳跳槽装置。对于人手可触及的滑轮组,应设置保护装置,以防止手挤入钢丝绳与滑轮之间。710 可两处操作的起重机应设有联锁保护装置,以

40、防止同时操作。711 新设计的起重机各传动机构和安全装置,必须按有关的专项试验标准进行部件的各项试验,取得合格后方可装机。8 电气系统81 电力驱动的起重机应符合GB 6067和ZB J80 003的规定。82 电气连接应接触良好,防止松脱,导线、线束应可靠地固定。83 电力驱动的起重机必须设置能切断总电源的紧急开关,其安装部位应便于司机操作。84 内燃机驱动的起重机应在上车操纵室中设置熄火装置。85 控制起重机机构运动的所有电气控制器,均应有零位和接地保护。86 起重机的行驶照明及信号装置应符合GB 4785和GB 7258的有关规定。87 起重机上应装有晚间作业的照明设备。9 操作系统91

41、 操纵系统的布置应避免发生误操纵,且操纵方便。92 操纵手柄及踏板在不采用刚性保持装置时应能自动复位。93 在所有操纵手柄、踏板等的上面或附近处均应有表明用途和操纵方向的清楚标志。94 操纵应轻便、灵活,操作力及操作行程应符合ZB J80 003的规定。95 采用操纵手柄和脚踏板操纵的起重机按图1布置。951 回转操纵手柄1: 向前(离开司机方向)推手柄。 向右回转(操纵室左置或中置); 向左回转(操纵室右置)。 手柄在中间位置时,切断回转动力。 向后(向着司机方向)拉手柄,回转方向相反。952 伸缩操纵手柄2或踏板5: 向前推手柄,伸长起重臂。手柄在中间位置时,保持起重臂不动。向后拉手柄,起重臂缩回。踏板5可供选用,代替手柄2。953 变幅操纵手柄3: 向后拉手柄,起升起重臂。手柄放在中间位置时,保持起重臂不动。向前推手柄,降落起重臂。954 起升操纵手柄4及制动踏板6: 向后拉手柄,起升载荷,手柄放在中间位置时,切断起升动力,并保持载荷不动(如果装有自动制动器)或通过踩下制动踏板控制载荷。向前推手柄,下降载荷。955 图1所示是起重机操纵最基本的布置形式;一般可以根据需要增减图1中的手柄或踏板。96 采用先导方式操纵的起重机按图2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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