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QG-26配套件质量问题经济赔偿办法.doc

上传人:yyf 文档编号:3619316 上传时间:2019-09-18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0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YQG-26配套件质量问题经济赔偿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YQG-26配套件质量问题经济赔偿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YQG-26配套件质量问题经济赔偿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YQG-26配套件质量问题经济赔偿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YQG-26配套件质量问题经济赔偿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YQG-26配套件质量问题经济赔偿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YQG-26配套件质量问题经济赔偿办法.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重庆渝青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文件编号:YQG-26质量管理性文件版 本: 配套件质量问题经济赔偿办法页 码: 5/5目 录 1、 目的2、 适用范围3、 职责4、 工作程序5、 相关文件6、 质量记录编制/日期:审核/日期:会签/日期:批准/日期:受控状态4321更改编号更改单号更 改 页更改条款更改人1 目的通过明确供应商对其提供的配套件质量问题进行经济赔偿,促使供应商能够准时交付其配套件,并提高其一次交付合格率,以提高公司产品加工合格率,减少公司的质量损失。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供应商提供的的配套件由于供应商原因,从入厂到售后的全过程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济赔偿。3 职责3.1 技质部负责供

2、应商配套件质量问题的确认及向供应商索赔;3.2 生产部和技质部负责配套件入厂抽检、加工过程中质量问题的确认;3.3 供销部和技质部负责售后装机故障件、售后三包件的确认;3.4 财务部负责实施经济赔偿扣款。4 工作程序4.1 判定依据4.1.1 配套件质量问题的判定依据为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质量保证协议及公司提供的产品图、技术条件及有关标准;4.1.2 对配套件的质量判定有分歧时,以双方协商为准,如双方不能达成共识,以有关仲裁机构仲裁为准。4.2 赔偿范围及办法 配套件在入厂抽验、加工过程、售后等环节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一经确认为供应商责任,供应商应承担下列经济赔偿损失。4.2.1 入厂抽验公司入

3、厂抽验按GB2828要求进行零缺陷抽样检查,入厂抽验不合格分为退批、让步接收、自选、报废等方式4.2.1.1 退批A、入厂抽验不合格若被判为退批,第一次退批按该批价值总额的5%进行降价赔偿;B、若当月出现相同质量问题造成第二次退批按8%进行降价赔偿;C、若当月出现相同质量问题造成第三次退批按15%进行降价赔偿,并要求其停产整顿,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对整顿后达不到要求的配套商公司有权取消其配套资格。4.2.1.2 让步接收A、入厂抽验不合格若被判为让步接收,按该批产品价值总额的8%进行降价赔偿;B、若当月出现相同质量问题造成第二次让步接收按10%进行降价赔偿;C、若当月出现相同质量问题造成第三次

4、让步接收按15%进行降价赔偿;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配套商公司应责令其停产整顿。4.2.1.3 自选入厂抽验不合格若被判为自选,经配套企业自选后,对选出的不合格产品若能进行返修,公司将其退给供应商进行返修;对选出的不合格品若不能进行返修,公司将对其作出让步接收或报废处理。对于自选的产品公司按该批产品价值总额的8%进行降价赔偿。4.2.1.4 报废入厂抽验不合格若被判为报废,公司将视坯件的所有权情况进行相应处理:若坯件所有权属于公司,公司将对报废产品予以没收;若坯件所有权不属于公司,公司将退给供应商,同时公司将按该批产品价值总额的10%收取抽验费。4.2.2 加工过程4.2.2

5、.1 配套件若因质量问题造成公司停工、返工,赔偿按:赔偿费=(停工工时*停工人数*20元/小时)+(返工工时*返工人数*20元/小时*1.2(管理费及间接损失)4.2.2.2 加工过程中零星报废配套件(料废),经确认为供应商责任, 赔偿按:赔偿费=(毛坯价格+光坯价格+我公司单件加工成本)*报废数*1.1(管理费)4.2.2.3 因配套件质量问题造成公司停产而需另行紧急采购的,经确认为供应商责任,供应商应承担因紧急采购造成的经济损失。4.2.2.4 加工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将批量不合格配套零件流入公司进行加工,公司对供应商进行经济处罚5003000元。4.2.3 售后4.2.3.1 配套件因质量问

6、题造成顾客索赔,经确认为供应商责任,赔偿按:赔偿费=顾客索赔金额*1.1(管理费)4.2.3.2 因配套件质量问题造成公司在顾客处配套份额下降,经确认为供应商责任,供应商应承担每下降1%赔偿10000元的处罚,即赔偿按:赔偿费=10000*配套份额下降百分点数4.2.3.3 配套件质量问题严重,经确认为供应商责任,造成顾客反映强烈或退货等严重后果,除按4.2.3.1条规定赔偿外,另罚款500010000元。4.2.3.4 配套件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召回,经确认为供应商责任,供应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执行,并由对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公司的名誉损失负全部责任。4.2.

7、4 在入库、仓储、加工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零件错装、混装、漏装,责任属于供应商的,对供应商处罚5002000元。4.2.5 产品已发运到公司,供应商已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未将此质量信息通报给公司,希图采用弄虚作假行为(如混装)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对供应商处罚10005000元。4.2.6 供应商因不能准时交付造成公司不能按时交付顾客,引起顾客停产造成索赔的参照4.2.3.1条要求执行。4.3 赔偿程序4.3.1 入厂抽验及加工过程中的赔偿,按如下要求实施赔偿程序:4.3.1.2 入厂抽验及加工过程中的零星报废赔偿,由技质部每月25日前开出质量损失核算通知单一式3份(其中:供应商1份、

8、财务部核算1份、技质部留底1份);供应商应于每月30日前到我公司现场进行确认,并在质量损失核算通知单上签字确认,由技质部将质量损失核算通知单交财务部核算供应商赔偿金额,由财务部办理赔偿手续后实施扣款;若供应商逾期(每月30日前)未到公司现场进行认可及办理相关赔偿手续,10天后视为供应商默认,由财务部直接实施扣款。4.3.1.2 加工过程中报废数量较大(100件/月)的赔偿,由技质部每月25日前开出质量损失核算通知单后书面通知供应商到公司现场进行确认,并办理赔偿手续, 若供应商逾期(接通知后10天内)未到公司进行确认及办理赔偿手续,视为供应商默认,由财务部直接实施扣款。4.3.2 售后过程及其它相关赔偿,由技质部发出质量问题经济赔偿通知,供应商接通知后应于10天内到公司进行确认并办理赔偿手续,若供应商逾期未到公司进行确认及办理赔偿手续,视为供应商默认,由财务部直接实施扣款。4.3.3 供应商对公司发出的赔偿通知有异议时,也必须在10天内(接通知后)作出回复或来人协商,若10天内未作出回复视为默认,由财务部实施扣款。5 相关文件无6 质量记录6.1 质量损失核算通知单6.2 质量问题经济赔偿通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