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811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程 标准 JTJ T 289-1997.pdf

上传人:李主任 文档编号:3633207 上传时间:2019-09-19 格式:PDF 页数:64 大小:978.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55811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程 标准 JTJ T 289-1997.pdf_第1页
第1页 / 共64页
55811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程 标准 JTJ T 289-1997.pdf_第2页
第2页 / 共64页
55811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程 标准 JTJ T 289-1997.pdf_第3页
第3页 / 共64页
55811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程 标准 JTJ T 289-1997.pdf_第4页
第4页 / 共64页
55811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程 标准 JTJ T 289-1997.pdf_第5页
第5页 / 共64页
亲,该文档总共6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55811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程 标准 JTJ T 289-1997.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55811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程 标准 JTJ T 289-1997.pdf(6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J T J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 T J / T 2 8 9 -9 7 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程 T e c h n i c a l r e g u l a t i o n s o f h a r b o u r f a c i l i t i e s ma i n t e n a n c e 1 9 9 7 一1 2 一2 5发布 1 9 9 8 一0 5 -0 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程 I T.I / T 2 8 9 一9 7 主编单位: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港口建筑设施管理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施行日期: 1 9

2、9 8 年 5 月 1日 关于发布 港口设施维护技 术规程 的通知 交基发 1 9 9 7 8 5 6 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交通厅( 局、 委、 办) , 部属及双重领导企事业 单位 由我部组织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港口建筑设施管理委员会 编制的 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程 , 业经审查, 现批准为推荐性行业 标准, 编号为J T J 2 8 9 -9 7 , 自1 9 9 8 年 5 月 t 日起施行。 本规程的管理工作与出版组织工作由部基建司负责, 具体解 释工作由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港口建筑没施管理委员会负责。 中华人民 共和国交通部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目 q舀 随着港口建设的不

3、断发展, 港口规模不断扩大, 港口设施数量 日 益增多, 港口设施的维修技术不断进步。 为总结我国数十年来港 口设施维修与管理方面的经验, 进一步规范港口设施的维护行为, 交通部组织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港 口建筑设施管理委员会于 1 9 9 4年3月至 1 9 9 7年 6 月完成了 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程 ( 以 下简称 规程)的编写工作 本 规程 主要是依据交通部 1 9 8 7 年颁发的 沿海港口建筑设 备管理规则 的有关内 容, 在总结沿海及内河港口 多年来港口 设施 维修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编写的, 努力使之较全面地反映行业特 点, 既能总结提高, 又能推动发展, 通俗易懂, 便于操作

4、本 规程 共分1 4 章3 7 节1 7 8 条和3个 附录, 并附有条文说 明。 规程 对港口设施维护的总则、 技术状态分类标准、 安全使用 规定、 维护管理、 测量管理、 报废管理和码头维护技术等内容作了 较详细的规定, 发布后即可作为 沿海及内 河港口 在设施维护方面 的依据。 本 规程 由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港日建筑设施管理委员会 负责解释。 请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 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 告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港口建筑设施管理委员会, 以便修订时 参考 目次 总则 , 一 技术状态分类标准 安 全使用规定 3 . 1 3 . 2 3 . 3 3 . 4 3 . 5 3 . 6 一

5、般规定 码头 . . 防波堤及护岸 仓 库 及 堆 场 油罐及管线 一 港池、 航道及锚地 4 维修管理 一 4 . 1 一般规定 4 . 2 维修工程 5 测f管理 ” ,. .” “ “ . - . , , . . . . . 5 . 1 一般规定 “ 一. . . . . . . . . . . . . . . . 5 . 2 平面及地形测量 ,. . . . . . . . . . . . . . , . . 5 . 3 高程及水深测量 , , . 卜 . . . . . . . . . 5 . 4 变形测量 6 报废管理 6 . 1 一般规定 6 . 2码 头 6 . 3 仓库及辅助

6、建筑 价 . , 二 , . . 7 重力式码头维护 . 价卜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 . . . . . 7 . 1 7 2 7 . 3 变 形 类 别 检测内容与周期 维 修 S 高桩码头维护 ( 1 ) ( 2 ) 3 ) ( 3 ) 3 ) ( 4) ( 4) ( 5) ( 5 ) ( 7 ) ( 7 ) ( 7 ) ( 9 ) ( 9) ( 9 ) ( 9 ) ( 1 D ) ( 11 ) ( 11 ) ( 11 ) Q 2 ) ( 1 3 ) ( 1 3 ) ( 1 3 ) 灯 王 4 ) ( 1 5 ) .1,13

7、8 . 1 变形类别 , 卜 , ( 1 5 ) 8 . 2 检测内容与周期 , , , , , , . ( 1 5 ) 8 . 3 维修 “ 价 , , ( 1 6 ) 9 板桩码头维护 , . . . ( 1 7 ) 9 . 1 变形类别 一, ” , , , , , 价, 价 , :( 1 7 ) 9 . 2 检测内容与周期 , , 。 。( 1 7 ) 9 . 3 维修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8 ) 1 0 斜坡码头和浮码头维护 , . . . . . . . . . . . . . . . . . . . ( 1

8、9 ) 1 0 . 1 变形类别 , ( 1 9 ) 1 0 . 2 检测内容与周期 , 4 , , “ , ( 1 9 ) 1 0 . 3 维修 , 价 ” , ( 2 0 ) 1 1 钢结构维护 价 , “. . . . ( 2 2 ) 1 1 . 1 一般规定 价 , . . . . . . . . . . . . . . . ( 2 2 ) 1 1 . 2 检测内容与周其卜 ( 2 2 ) 1 1 . 3 维修 . . . . . . . . . . . . . . . . . . , ( 2 2 ) 1 2 油翅及管线维护 , , . 一, 二 . . 卜 . . , 二 ( 2 4

9、 ) 1 2 . 1 检测内容与周期 ( 2 4 ) 1 2 . 2 维修 】 , ( 2 5 ) 1 3 装卸机械轨道维护 , , , ” 卜 -. ( 2 6 ) 1 3 . 1 一般规定 , , , , , , , ( 2 6 ) 1 3 . 2 检测内容与周期 , ( 2 6 ) 1 3 . 3 维修 , 价 , ,。 ( 2 7 ) 1 4 码头护舷维护 , . . . . . ,二( 2 8 ) 1 4 . 1 一般规定 , ( 2 8 ) 1 4 . 2 检查与维修 , ,( 2 8 ) 附录 A主要港口设拖技术状态分类标准 , ( 3 0 附录 B 港口设施资料管理 , , ,

10、 , , ( 3 4 ) 附录 L 主要港口设施一、 二级维修基本内容与周期 一( 3 9 ) 附加说明本规程主偏单位、 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名单 . , . 价 4 , 一( 4 1 ) r F J / T 2 8 9 一9 7条X i # . 明. . . 4 . . . . . . . . . . . . . . . , , . 一( 4 3 ) 1 总则 1 . 0 . 1港 口设 施是港 口生 产、 保障运 输的主要基础设 施 , 是港 口 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港n设施在使用年限内具有良好功 能, 统 一 港口设施的维护标准, 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确 保港口生产和运输

11、安全高效, 制定本规程 1 . 0 . 2 本规程适用于港口设施的使用、 维修与管理。 1 . 0 . 3 港口 设施维护应贯彻以 预防为主的方针, 按照“ 科学管理、 合理使用、 定期养护、 适时维修” 的原则, 通过加强对港口设施的检 查、 鉴定、 维修, 保持和提高设施的技术状态。 1 . 0 . 4 凡出租、 租赁或合营的港口设施, 庄 合同中均应明确按本 规程承担港口设施维护的责任与义务。 1 . 0 . 5 港口设施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技术状态分类标准 2 . 0 . 1 港口设施的技术状态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 技术状态良好。全部

12、结构完好, 附属设施齐全, 能按 设计标准使用, 符合生产要求。 第 二 类: 技术状态正常。 主要结构基本完好, 附属设施基本齐 全, 基本上能按设计标准使用。 第 三类 技术状态不良。主要结构损坏, 附 属设施普遍损坏, 不能按设计标准使用。 第四类: 技术状态恶劣。主要结构严重损坏, 属危险设施, 不 能使用 。 注 : 主要港 口设施技 术状 态分 类标准 见附录 A z . 0 . 2 正在进行维修的设施, 应按维修前的技 术状态分类。 维修 后的设施, 其技术状态按照分类标准重新评定。 3 安全使用规定 3 . 1 一 般 规 定 3 . 1 . 1 港口 设施不 应超过设计或核定

13、的荷载标准使用, 不得任意 改变使用条件和功能。 3 . 1 . 2 技术状态为第三类的设施必须减载或限制使用, 并加强观 测。技术状态为第四 类的设施不得使用。 3 . 1 . 3 港口设施非自然损坏时, 设施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现场鉴 定和损坏登记, 提出索赔资料, 并及时组织修复。 3 . 1 . 4 当在现有设施附近实施新建、 改建L 程时, 其设计方案和 施工工艺应经设施管理部门确认。 3 . 2码头 3 . 2 . 1 码头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定 或核定的 荷载标准使用, 严禁 超载 。 3 . 2 . 2 船 舶靠泊时, 不应超过设计规定的靠泊 速度和角度限值。 3 . 2 . 3

14、对于超设计船型靠泊或装卸大件货物、 更换大型起重机械 等, 设施管理部门应组织核定作业条件和使用荷载。 3 . 2 . 4 当超过设计或核定风力时, 船舶宜离开码头至锚地 3 . 2 . 5 系船柱、 系船环应按规定的负荷系 缆。 严禁在系网 环、 护舷 锚链、 铁爬梯等处系 带船舶。 严禁利用码头梁、 板、 柱等结构构件系 带船舶 3 . 2 . 6 泊位水深应定期测量。对达不到设汁水深的, 应浚深至设 计水深。码头前沿应控制超挖。 3 . 2 . 7 受水流冲刷的码头基床、 水下护坡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 淘空、 冲刷现象并影u l q y 占 构安全时, 应及时修复。 3 . 2 . 8

15、使用部门不得任意在码头梁、 板、 桩等结构构件 匕 打洞凿 眼、 安装设备等。 3 . 2 . , 装卸易燃、 易爆、 腐蚀性货物、 临时装卸大件货物或特殊机 械行驶码头前沿时, 应对码头面层结构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3 . 2 . 1 0 码头护舷脱落、 破损时, 应及时修复, 无用的外露铁件应 及时割除。 3 . 2 . 1 1 浮码头引桥与夏船间联接必须牢固。 3 . 2 . 1 2 夏船的固定锚链应随着水位的变化而及时松紧。 3 . 2 . 1 3 码头前沿宜设置护轮坎。 护轮坎宜涂刷醒目 的色彩。 3 . 3 防波堤及护岸 3 . 3 . 1 应经常检查防波堤迎浪面及护岸的结构完好情况

16、。 3 . 3 . 2 靠近防波堤及护岸附近疏浚时, 要保证防波堤及护岸的稳 定, 必要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3 . 3 . 3 护岸附近不得任意堆存货物 3 . 3 . 4 在汛期、 台风季节, 应加强对防波堤及护岸的观测 3 . 4 仓库及堆场 3 . 4 , 1 3 . 4 . 2 货物 3 . 4 . 3 仓库及堆场必须按照设计或核定的荷载标准使用。 一般性仓库墙体及库内柱周围 1 . O m范围内不得堆存 有机械入库( l 业的仓库, 应在库门、 柱等易受到碰撞的部 位加设护角、 护栏等。防护高度不应低于 1 . 4 m, 3 . 4 . 4 入库作业机诫严禁碰撞库门、 墙体、 柱、

17、屋架等结构, 发现 碰损应及时组织修复。 3 . 4 . 5 严禁在仓库内任意打洞、 凿眼、 拆墙、 开门或堵门等。 3 . 4 . 6 除特殊规定外, 屋面不得堆存货物和晾晒物品, 不得作为 与使用功能不符的工作或活动场所。屋面禁止无故上人。 3 . 4 . 7 汛期前后应加强对仓库屋面防水、 天沟、 落水管及排水系 4 统的检查 与检修。 3 . 4 . 8 除专用仓库外, 不得在一般仓库内堆存化肥以及其它腐蚀 比较强的货物。确需堆存, 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 . 4 . , 应加强对仓库及堆场消防系 统的检查与维修。 3 . 4 . 1 0 仓库及堆场应设置荷载标志。 3 . 5 油铸

18、及管线 3 . 5 . 1 应定期观测油罐基础和管线主要支架的沉降情况, 及时消 除由于沉降可能引起的各种事故隐患。 3 . 52 应对油罐呼吸阀、 安全阀、 活动罐顶排水阀和管线的伸缩 部件进行定期检查, 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 . 5 . 3 对浮顶罐的活动罐顶, 必须按照核定的上下限使用。浮顶 要始终呈悬浮状态, 上不冒顶, 下不落底 浮顶上应无积水, 罐壁无 挂油 。 3 . 5 . 4 油罐和管线的保温层和防腐处理应完好。对渗油、 漏油部 位应及时处理。 3 . 5 . 5 油罐和管线区域在施工动火前, 必须进行清罐、 洗罐、 吹 管、 扫线、 测爆等工作, 并经消防部门

19、核准。 3 . 5 . 6 油罐及管线的防静电接地必须牢固。 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 要求 。 3 . 5 . 7 应经常检查正在作业的 管线有无跑、 冒、 滴、 漏、 凝管等现 象。应经常检查未扫线且有伴热的管线的内压力。当压力超过允 许值时, 要及时打开罐根阀卸压。 3 . 5 . 8 油罐区消防系 统及消防器材 应齐备、 有效。 3 . 5 . , 油罐区 应保持整洁、 排水畅通。 排水沟内 不应有残油存在。 3 . 5 . 1 0 其它液体储罐及管线可参照执行 3 . 6 港池、 航道及锚地 3 . 6 . 1 严禁在港池、 航道及锚地内进行水产养殖和捕捞 3 . 6 . 2 严禁向港池投

20、放杂物。进行装卸作业时应采取措施, 防止 货物等落入水中, 影响泊位水深。 3 . 6 . 3 进行码头维修、 改造时, 应明确施工范围、 施工用船的 停泊 位置和航行路线。施工完毕必须进行水下检查, 复测使用水深等。 3 . 6 . 4 应定期进行港池、 港内航道及锚地的水深测量。对达不到 设计水深的, 应疏浚至设计水深. 3 . 6 . 5 应定期对航标、 锚标等助航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 并进行 定位校核, 保持其良好技术状态。 4 维 修 管 理 4 . 1 一 般 规 定 4 . 1 . 1 港口设施维修管理是通过对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检查、 鉴 定和维修, 维持其使用功能 4 . 1

21、. 2 设施的 检查应以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以确定技术状 态类别。 4 . 1 . 3 设施管理部门应加强资料管理工作, 建立维护档案。港口 设施资料管理常用图表见附录 B 。 4 . 2 维 修 工 程 4 . 2 . 1港 口设施维 修按其上程性 质、 规模 大小、 技术性 繁 简划分 为三级。 一级维修: 对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综 合修理, 以全面恢复使 用功能, 提高设施的技术状态类别. 二级维修: 对设施的一般性磨损或局邵损坏进行修理, 以保 持或提高设施技术状态类别。 三级维修: 对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 或对其轻微损坏部分进 行修补, 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4 . 2 . 2

22、 港口设施管理部门每年应对港口设施技术状态进行全面 检查 根据不同的技术状态进行相应级别的维修。 4 . 2 . 3 技术状态为第一类的设施应进行三级维修; 技术状态为第二类的设施应进行二级维修; 技术状态为第三类的 设施和经鉴定有修复价值的第四类 的设施应进行一级 维修。 4 . 2 . 4 一 、 二级维修下程管理程序应包括勘测、 设计、 施工及验 收 等。 4 . 2 . 5 港口设施管理部门应做好年度维修工程统计工作, 总结经 验, 找出维修规律。 4 . 2 . 6 主要港口设施一、 二级维修基本内容与周期见附录 C 5 测 量 管 理 5 . 1 一 般 规 定 5 . 1 . 1

23、 港口 设施管理部门应通过对港口 设施的监测, 掌 握设施现 状及技术状态。 5 . 1 . 2 港口 应设置与城建坐标系统联网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 换算系统 5 . 1 . 3 港口 高程测量宜采用同一 高程基准。 尚未建立高程系统的 港区, 可设立临时基准 5 . 1 . 4 平面控制点与高程控制点应埋设永久 性标石。 标石的类 型、 规格应根据现场地质条件确定, 标石埋设必须稳固、 耐用、 观测 方便。 5 . 1 . 5 港口 应建立测 量网点、 控制点的技术档案, 加强测点、 标石 的保 护 5 . 2 平面及地形A ll I t 5 . 2 . 1 港区平面及地形测量宜5 年修测一

24、次。 5 . 2 . 2 平面及地形测量常用比例为 1 e 5 0 0 - - 1 : 2 0 0 0 5 . 2 . 3 应组织实施港区地下管网测量, 并适时进行修测 5 . 3 高程及水深测量 5 . 3 . 1 工程用高程测量可采用相对高程、 井应明确与港区延用高 程系统的换算关系。 53 . 2 水深测量应明确所采用的深度基准面。水尺设置必须稳 固, 并经常校核水尺零点。 5 . 3 . 3 港区高程及水深测量宜采用同一基准面 5 . 3 . 4 港池及泊位、 航道、 锚地的使用水深测量, 应视本地区水域 淤积情况, 确定测量周期 54 变 形 测 量 5 . 4 . 1 变举测量包括

25、设施的沉降、 位移、 倾斜、 扭曲、 裂缝开展等 测量。 5 . 4 . 2 新建码头、 防波堤等水工设施, 在使用初期应加密测量次 数,当设施处于基本稳定状态 后, 可以 逐渐减少变 形测量次数。 5 . 4 . 3 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码头、 仓库等重要设施, 要注意观 察其外观变形, 并应进行变形测量。 测量次数应随着使用年限的增 长、 变形的发展而加密 5 . 4 . 4 在结构或外形变化 部位, 应加密设置 变形测点。 在码头等 水工设施后方, 应设置永久性测量基线, 基线至各测点间应有良好 的通视条件口 6 报 废 管 理 6 . 1 一 般 规 定 6 . 1 . 1 港 口设施

26、需报废时 , 应 由设施管理部门组织鉴定或核准 。 6 . 1 . 2 港口设施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办理报废, 并应按照国 家 现行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 1 ) 主要结构严重损坏, 技术状态r e, 于第四类且无修复价 值的; ( 2 ) 超过设计使用 年限, 且设施陈旧, 技术性能不良, 无修复价 值的; ( 3 ) 因事故或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 无修复价值的; ( 4 ) 港口 设施因 港口 规划 建设 需要而失去作用的; ( 5 ) 因其它原因需要拆除的。 62 码头 6 . 2 . 1 重力式码头发生下列连锁变形, 且变形仍在发展时, 应进 行报废鉴定。 6 . 2 . 1

27、 . 1 因 地震等外力作用, 引起码头上部结构滑动、 回填土 沉降或挤出、 码头前沿沉降、 码头面层破坏。 6 . 2 . 1 . 2 由 于使用年限较长或受波浪力、 船舶荷载等作用, 引 起码头面层断裂、 回填土沉降或挤出、 码头前沿沉降、 码头面层 破坏。 6 . 2 . 2 高桩码头发生下列连锁变形, 且变形仍在发展时, 应进行 报废鉴定。 6 . 2 . 2 . 1 由于地震等外力作用, 引起码头基桩弯曲 或滑移、 梁 i1 板断裂破损、 码头整体变形较大等 6 . 2 . 2 . 2 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受波浪力、 船舶荷载等作用, 引 起码头上部结构断裂、 丝桩损坏等。 6 . 2

28、 . 3 板桩码头发生 下 列连锁变形, 且变形仍在发展时, 应进行 报废鉴定。 6 . 2 . 3 . 1 由于地震2 车 外力作用, 引起码头锚旋结构移位、 板桩 弯曲、 码头前沿变形较大等。 6 . 2 . 3 . 2 由于使用币限较长或受波浪力、 荷载等作用, 引起板 桩开裂、 损伤、 回填土流失、 码头前沿破坏等。 6 . 3 仓库及辅助建筑 6 . 3 . 1 仓库及辅助建筑出现下列情况时, 应进行报废鉴定。 6 . 3 . 1 . 1 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 造成结构明显倾斜、 裂缝、 扭 曲等 。 6 . 3 . 1 . 2 主要构件严重损坏、 混凝土老化、 钢结构腐蚀严重、 承

29、 重墙严重开裂或倾斜变形。 6 . 3 . 1 . 3屋面开裂 地 面破损严重 7 重力式码头维护 7 . 1 变 形 类 别 7 . 1 . 1 重力式码头变形主要为发展型变形和灾害型变形 7 . 1 . 2 发展型变形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7 . 1 . 2 . 1 由于地基固结沉降引起码头回填土沉降、 码头上部结 构沉降或倾斜、 码头面层损坏等, 影响装卸机械作业, 功能下降。 7 . 12 , 2 由于长期受波浪力等作用, 混凝土结构损坏严重或淘 空, 造成码头前沿沉降、 码头面层损坏等, 影响装卸机械作业, 功能 下降。 , . 1 卜 2 . 3 由于码头上置荷载、 装卸作业等引起码

30、头面层损坏、 码头前沿沉降破损等, 影响使用 7 . 1 . 3 灾害型变形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7 . 1 . 3 . 1 由于地震等外力作用 引 起码头 上部结构沉降、 倾斜、 回填土沉降或挤出、 码头前沿变形较大等, 5 响船舶靠离泊或机械 行驶, 功能下降。 7 . 1 . 3 . 2 由于船舶碰撞等外力作用, 造成结构主体损坏、 上部 结构滑移或倾斜等, 影响装卸作业, 功能下一择。 7 . 2 检测内容与周期 7 . 2 . 1 重力式码头检测通常采取目测观察、 仪器测量、 无损检验、 取样分析、 水下摄像等方法。 7 . 2 . 2 检测周期应根据变形的 性质与特点确定, 可采取定

31、期与不 定期检测相结合。 7 . 2 . 3 重力式码头发展型变形主要检测内容与周期可参照 1 3 表 7 . 2 . 3 ,力式码头检测内容与周期表 7 . 2 3 检测 项 目检测内容 周期 ( 年 )备注 码头 整体沉降 、 位移 、 倾斜 0 . 5 - 1投 产 5 年 内 2 - 3 投 产 5 年 后 码 头前沿 相 对 位 移 、 变 形 、 块 体 错 位一 发 生变形 后 裂缝 的位 置 、 方 向、 长 度 、 宽度 1 发 生变形 后 面 层 、 回 填 _。 沉 降一 1 2 水位变 动区 混凝 土破报 1 水下 区混凝 七 破损 2 基床冲刷 、 淘 空、 服淤 一

32、 附 属设 施系船柱 、 护 $ ; , 护轮坎 等 0 . 5 - 1 7 . 2 . 4 重力式码头发生灾害型变形后, 应进行全面检查。 , . 3 维修 7 . 3 . 1 码头基床由于冲刷严重或浚深超挖等原因造成墙身基底 出现空洞, 宜采用袋装混凝土填补。基床局部超深严重时, 宜补抛 块石。 7 . 3 . 2 码头水下区混凝土裂缝处理或局部堵洞等, 宜采用水下混 凝土进行修补 7 . 3 . 3 码头胸墙及水位变动区墙身结构的裂缝修复, 宜采用水泥 压力灌浆或化学灌浆的方法。 对于损坏面积较大、 空洞较多等严重 部位, 宜采用局部拆除、 重新浇筑混凝土或贴镶面板等方法。 , . 3

33、. 4 码头回填土由于流沙造成局部塌陷、 空洞, 应开挖至倒滤 层, 按原结构修复。 7 . 3 . 5 方块重力式码头发生块体错位、 滑移等变形时, 宜采用灌 注桩加固等修复方法 7 . 3 . 6 码头面层沉降或积水面积超过 2 0 写时, 应进行面层加高 维修。 7 . 3 . 7 系船柱、 护舷、 护轮坎损坏或缺少时, 应及时按原样修复。 8 高桩码头维护 8 . 1 变 形 类 别 8 . 1 . 1 高桩码头变形主要为发 展型变形和灾害型变形。 8 . 1 . 2 发展型变形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8 . 1 . 2 . 1 由 于岸坡变形, 造成基桩的倾斜、 断裂或桩与桩帽连 接处的

34、损坏。 8 . 1 . 2 . 2 由 干荷载、 潮汐或波浪力的作用, 造成上部结构损坏、 桩基不均匀下沉。 8 . 1 . 2 . 3 由 于 构 件 的 破 损引 起 结 构 整 体 功 能 卞降, 造 成 码头 面 层塌陷、 结构失稳 8 . 1 . 2 . 4 由于桩及梁板混凝土的自然磨损和老化, 构件表面产 生裂缝, 造成钢筋腐蚀、 混凝土剥落等。 8 . 1 . 3 灾害型 变形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8 . 1 . 3 . 1 由于地震等外力作用, 造成码头沉降、 倾斜、 破坏等。 8 . 1 . 3 . 2 由于船舶碰撞等外力作用, 造)1 G 基桩损坏、 上部结构 倾斜或断裂等。

35、 8 . 2 检测内容与周期 8 . 2 . 1 高桩码头检测通常采取目 测观察、 仪器测量、 无损检验、 取 样分析、 水下摄像、 水下探摸等方法。 8 . 2 . 2 检测周期应根据码头的技术状态、 变形特点等确定, 采取 定期与不定期检测相结合。 8 . 2 . 3 高桩码头发展型变形主要检测内容与周期可参照表 8 . 2 . 3执行 1 5 高桩码头检测内容与周期表 8 . 2 . 3 检 测项 目检测内容 检测周 期( 年 )备注 码 头整体沉 降 位移 倾 斜及相 对变 形 1 - 2投产 5 年 内 2 - 3投产 5 年后 基桩 、 桩帽裂缝 、 桩身腐 蚀 、 基桩断 裂 1

36、 2 投产 5 年 内 2 - 3投产 5 年后 纵横梁 靠船 构件 裂缝 、 腐 蚀 、 破损 一 1扮 一 _, _ 一 孜 卢 5牛 内 2 - 3 投产 5 年后 面板 裂缝 、 剥 落 、 腐蚀2 - 3 挡土 结构 抛 石护脚 结构 损坏 、 护 脚块石 移位 2 - 3 附属设 施 系船 柱 、 护舷 、 铁爬 梯等 1 8 . 2 . 4 高桩码头发生灾害型变形后, 应进行全面检查。 8 . 3维修 8 . 3 . 1 混凝土挡土结构局部出现空洞、 塌坡时, 宜采用袋装混凝 土修补。抛石护脚冲刷严重时, 应及时补抛块石。 8 . 3 . 2 基桩发生断裂时, 应进行结构补强。有

37、条件时应补桩 8 . 3 . 3 梁、 板等构件破损严重时, 宜采用外包混凝土或预应力后 张法混凝土补强等方法。 8 . 3 . 4 混凝土构件表面裂缝较少且裂缝宽度小于 。2 mm时, 宜 采用混凝土表面防腐涂层保护。当损坏面积较大或裂缝宽度大于 0 . 2 mm时, 宜采用压) 1 灌浆、 水泥砂浆枪喷等维修方法。 条件允许 时, 可在修补后采用阴极保护措施, 防止钢筋锈蚀。 8 . 3 . 5 混凝土裂缝严重或裂 缝集中的部位, 当不宜实施压力灌浆 技术时, 可采用构件外包混凝土等维修方法。 8 . 3 . 6 因钢筋锈蚀、 发生顺筋裂缝造成结柯损坏时, 宜采用枪喷 水泥砂浆或环氧类封闭

38、砂浆涂抹等维修方法。 条件允许时, 可采用 阴极保护措施。 8 . 3 . 7 钢管桩码头, 应采用技术先进的阴极保护等防腐蚀措施。 9 板桩码头维护 9 . 1 变 形 类 别 ,1 . 1 板桩码头的变形主要为发展型 变形和 灾害型变形。 9 . 1 . 2 发展型变形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9 . 1 . 2 . 1 由于板桩、 锚拉杆腐蚀、 断裂, 造成码头前沿沉降 或位 移、 码头面层损坏。 9 . 1 . 2 . 2 由于荷载或波浪力的作用, 造成码头前沿沉降或位 移, 板桩变形、 码头面层损坏。 ,1 . 3 灾害型变形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9 . 1 . 3 . 1 由于地震、 严重

39、超挖等外力作月, 造成码头板桩变形 或断裂、 回填土沉降或挤出、 码头面层损坏, 功能下降。 9 . 1 . 3 . 2 由于船舶碰撞等外力作用, 造成板桩等主体结构损 坏、 码头前沿沉降或位移、 码头面层损坏, 功能下降。 9 . 2 检测内容与周期 9 . 2 . 1 板桩码头检测通常采取目 测观察、 仪器测量、 无损检 验、 水 下摄像、 水下探摸等方法 9 . 2 . 2 检测周期应根据码头的技术状态、 史 形特点等确定, 采取 定期与不定期检测相结合。 9 . 2 . 3板桩码头发展型变形 主要检侧 内容与周 期可参照 表 9 . 2 . 3 ,2 . 4 板桩码头发生灾害型变形后,

40、 应进行全面检查。 板 桩 码 头 检 测 内容 与 周 期 表 9 . 2 . 3 检测项 目 丰 泛 测内容周期 年 )备注 码头整 体沉降 、 位 移、 倾斜 1 - 2 投产 5 年 内 2 - 3 投产 5 年后 帽 梁、 胸墙裂缝 、 腐 蚀1 - 2 板桩裂缝 、 腐 蚀、 各段 间相对 变形2 3 附属设 施系船 柱 、 护舷 、 护轮 坎等 1 9 . 3维修 ,3 . 1 钢板桩宜采用阴极保护或其它防腐蚀措施。 由于腐蚀等原 因造成结构损坏时, 宜采用钢板焊接或外包混凝土等补强加固措 施 。 9 . 3 . 2 码头帽梁、 胸墙混凝土损坏严重、 基桩断裂或倾斜时, 应进 行

41、修复或加固。 ,3 , 3 混凝土构件表面裂缝较少且裂缝宽度小于 。 . 2 mm时, 宜 采用表面防腐涂层保护。 当损坏面积较大或裂缝宽度大于 。 . 2 mm 时, 宜采用压力灌浆、 水泥砂浆枪喷等维修方法。 9 . 3 . 4 混凝土裂缝严重或裂缝集中的部位, 当不宜实施压力灌 浆 技术时, 可采用外包棍凝土维修方法。由于腐蚀造成结构损坏时, 宜采用水泥砂浆枪喷或环氧封闭砂浆涂抹等维修方法。 9 . 3 . 5 导梁、 锚旋、 拉杆等构件损坏时, 应按原结构修复或更换。 1 0 斜坡码头和浮码头维护 1 0 . 1 变 形 类 别 1 0 . 1 . 1 斜坡码头和浮 码头的变形主要为发

42、展型变形和灾害型变 形 1 0 - 1 . 2 发展型变形主要表现 形式如下。 1 0 . 1 . 2 . 1 由 于岸坡变形, 造成固 定式引 桥( 架空斜坡道) 桩、 墩 的倾斜或断裂, 实体斜坡道的滑坡、 断裂。 1 0 - 1 . 2 . 2 由于固定式引 桥( 架空斜坡道) 混凝土构件的老化、 裂缝等, 造成钢筋腐蚀、 混凝土剥落等。 1 0 . 1 - 2 . 3 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 造成实体斜坡道塌陷、 滑坡、 断裂等 1 0 - 1 . 3 灾害型变形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1 0 . 1 . 3 . 1 由于地震等外力作用, 造成固定式引桥( 架空斜坡 道) 桩、 墩的倾斜或断裂, 实体斜坡道的滑坡、 断裂等。 1 0 - 1 . 3 . 2 由于暴雨冲刷, 造 成实体斜坡道塌陷等。 1 0 . 1 - 3 . 3 由于船舶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