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11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 标准 JGJ 49-19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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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 1 14 - 汁 4 4 - , 爪目 月 斗X 4 -1 1- - i - “比 * 盯 钊, f 匡 r 】 . 二 行i 11L 戈 % V M l7 立 二 闭李 综 合 医院建筑 设计规 范 .T GJ 试 4 9一 9 9 行) 上 编单位 批准部门 试行 日期 L 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 共和国卫生部 9 8 9年 4月 1日 2一 了 y _ _ _ 1 关于发布部标准 综合医 院 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 8 8 )建标字第 2 6 3 号 根 据原城乡 建设环 境保护 部 8 3 ) 城科字第2 2 4 号 文及 原城

2、乡 建 设环境保护部、 卫生 部 ( 8 3 ) 城设字第1 5 4 号文的 要求,由卜 海市民 用建筑设计 院负责 编制的 C 综合医 院建筑 设计 规 范 , 经 审 查, 现 批 准为 部 标 准, 编 号J G J 4 9 - 8 8 , 自 1 9 8 9 年4 月1 日 起实 施 在 实 施过程 中 如 有问 题和 意 见, 请 函洁 士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 华人 民共和国卫生部 1 9 8 8 年 1 0 月4日 2一 了 9 - 2 目次 第一章 第 几 章 第 一 节 第节 第章 第节 第 、 节 第 _ 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 七 节 第产

3、、 节 第九节 第 卜 一 1 5 第 十 第十 - 总则 . . . . . . . . . . . . . 基地和总平面 基地 . . . . . . . . . . . . . . 二 总平面 . . . . . . 建筑设计 般规定 . . . 门诊用房 急诊用房 住院用房 一 传染病用房 一 手术部 . . . , 放射科 - 二 核医学科 一 检 验 科. . . . . . . . 病理科 . . . . . . . . . . . . 二 功能检查室 内 窥 ( 内腔)镜室 2 - 1 9 - 4 2 - 1 9 - 4 二 2 - 1 9 - 4 2 - 1 9 - 4 一

4、2 - 1 9 - 4 2 - 1 9 - 4 “ 2 - 1 9 - 5 2 一 1 9 一 5 ,2 - 1 9 - 5 2 - 1 9 - 7 一 2 - 1 9 - 7 2 - 1 9 一 一 7 2 一 1 9 一 8 2 - 1 9 - 8 2 . 1 9 - 8 2 - 1 9 - 8 2 - 1 9 - 8 第十三节理疗科 、 、 第十 四节血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十五节药剂科 第十 六节中心 ( 消毒)供应室 二 第十七 节辅助用房 一 第四章防火与疏散 二 第五章 建筑设备 第 节 一 般 规

5、定 , . . . . . . . , . . 第二节给水排水和污水消毒处理 第三节采暖和空调 第四 节 电 气 , t . . . . . . . 第五节系统供氧和系统吸弓 卜 一 附录一手术部洁污分区 附录二 核医学科洁污分区一 附录只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1 9 -8 2 - 1 9 - 8 2 -1 9 -8 2 - 1 9 -9 2 - 1 9 一 9 2 - 1 9 -9 2 - 1 9 - 9 2 - 1 9 - 9 2 - 1 9 - 9 2

6、 - 1 9 - 1 0 2 - 1 9-1 0 2 - 1 9 - 1 0 2 - 1 9 - 1 1 2 -1 9 -1 1 2 -1 9 -1 1 2 - 1 9 - 1 1 节节 2一 1 9 召 第一章总则 第 1 . 0 . 1条为使综合队院建筑设计符合安全、 卫生、 使川功能等方! 1 1 的从本要求,特制汀本规范 第 1 . 0 . 2条水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 建和扩建的 绘合医院建筑i 2 I 卜 l l 它专科15 院可参照执行 娜 1 . 0 . 3条同时共备下列条件者为 “ 综合氏院”: 一 、设倪包括人内科、人外科等 三 科以 卜 二、1 父 锐门I仓 和服务2 4

7、 小时的急诊 一 : 、设段1 l . 规病床。 、 第 1 . 0 . 4条医院规模、标堆的确定,医技科室和专 科病房的设浑,应按” “ 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执行 第 1 . 0 . 5条兼供残疾人使用的综合以院设 计,应符 合有关Y . 业规范的规定 第 1 . 0条 综介b院的# L 筑设I f 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 应符合 民川 建筑没1 1 通则11 J G J 3 7 -8 7 ,以及国家和专 业部门颁劝的有关设! 卜 标准、规范和规定 与出木院路线交叉。 第 2 . 2 , 5条环境设计 一、应充分利用地形、助护间距和共它空地布置绿化, 并应有供病人康复活动的专用绿地。 二、应对绿化

8、、装饰、建筑内外空间和色彩等作综合性 处理; 三、在儿科用房及其人口附近,宜采取符合儿童生理和 心理待点的环境设计。 第 2 . 2 . 6条 病房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 照要求, 且不宜 小于”m 第 22 , 7条 职工住宅不 得建在 医院基地内。 如用地 毗 连时,必须分隔r另设出入口。 第三章 建 筑 设 计 第二章X - 地和总平而 第一节备地 第 2 . 1 . 1条综合医院选址, 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医 疗 11 生网点的布局要求。 第 212条从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通方便。立而临两条城市道路, 二 、便于 利用城市莎础设施 二、环境安肺,远离污染源, 四、地形力求规招, 五

9、,远离易ik 6 ,易爆物品的生产和IY存区.并远离高爪 线路及J设施; 六、不应邻近少年儿啦括动密类场所 第二节总平面 第 22 . 1条总平而设日应符合下 列要求 .功能分汉合邢,洁污路线i i l 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 3k 二 、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爷理方便: 、应保I正 f ! , 院部、手术部,功能检直宝、内窥镜室、 献!p h f .教学科研用房. f 处的环咬安睁 四、病房楼应获得址佳朝向, 五、应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 六、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 七、对PA弃物的处理,应作出妥善的安排,并应符合有 关环喷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 第 222条医院出人口不应少于二处, 人员出人

10、口不 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 第 22 . 3条 在门诊部、急诊部人口 附近应设车辆停 放场地 第 22 . 4条 太平间、病理解剖室、 焚毁炉应设于医院 K . ik 4 处,J I 应 J 卜 体建筑有适当R n 离。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 2 一 1 9 - 4 第一节一般规定 筑 3 . 1 . 1条 主体建筑的平面布置和结构形式, 应为今 后发展、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 第 3 . 1 . 2条建筑物出人口 一、门诊、急诊、住院应分别设置出人口。 二、在门诊、急诊和住院主要入口 处,必须有机动车停 靠的平台及雨棚。如设坡道时,坡度不得大千1 / 1 0 0 第 3 . 1 . 3众医院

11、的分区和医疗用房应设置 明显的导 向图标。 筑 3 . 1 . 4条电 梯 一、四层及四层以上 的门诊樱或病房楼应设电 梯,且不 得少于二台,当病房樱高度4 a 过2 4 M时,应设污物梯。 二、供病人使用的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 “ 病床梯”。 三、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 第 3 . 1 . 5条 楼梯 一、樱梯的位置,应同时符合防火硫散和功能分区的要 求。 二、主樱梯宽度不得小于工“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 。2 8 m,高度不应大于0 . 工 6 m。 三、主樱相和琉散樱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Z m。 第 3 . 1 . 8条 三层及三层以下无电 梯的病房楼以及 观 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一

12、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均应设置坡 道,其 坡度不 宜大 于1 / 1 0 ,并 应有防滑措施。 粼 3 . 1 . 7众 通行推床的室内 走道, 净宽不应小于2 . 1 0 m,有高差者必须用坡道相接,其坡度不宜大于I / 1 0 第 3 . 1 . 8条半数以上的病房,应获得良好F 1 照, 第 3 . 1 . 9条 门诊、急诊和病房, 应充分利用自 然通风 和天然采光。 鹅 3 . 1 . 1 0条主要用房的采光窗洞口面积与该用房地 板面积之比,不宜小于表3 . 1 . 1 0 的规定。 全 耍 用 房 采 光 玻襄 3 . 1 .10 诊变室、 候诊室, 更农常, 病人活劫室.拾r常.医生

13、办公家 病功.配侠空、医护人员休息俞 浴京.厕所 第 3 . 1 . 们 条常内净高在自 然通风条件下,不应低于 下列规定 一,诊夜宝2 . 6 0 -,病房2 . 8 0 m, 二、医技科室根据需要而定 编 3 . 1 . 1 2条 护理单元的备餐室、洛厕、盟洗室等辅 助用房的位置,应力隶减少嗓声对病房的影响 第 3 . 1 . 1 3条 家内装修和一般防护要隶 一、一般医疗用房的地面、墙裙、墙面、顶拥,应便于 清扫、冲洗,其阴阳角宜做成圆角。 二,手术室、无菌室、 灼伤病房等洁净度要录高的用房, 其室内装修应满足易清洁、耐腐蚀的要求,放射科、脑电图 等用房的地面应防潮、绝缘 三、生化检R室

14、和中心实验室的部分化绘合台面,通凤 柜台面,采血与血库的灌液室和洗涤室的操作台台面,病理 科的染色台台面,均应采用耐腐蚀、易冲洗,耐堪烧的面 层,扣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亦应采用耐鹿蚀材料。 四,药剂科的配方室、贮药室、中心 药房、药库,均应 采取防潮、防鼠等措施。 五、太平间、 病理解剖室,均应采取防蚊、防绳、防 雀、防鼠以及防止其它动物侵人的措施 筑 3 . 1 . 1 4众厕所 一、病人使用的厕所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1 . 1 0 m x 1 . 4 0 m ,门朝外 开,门门 应能里外开 启。 二、病人使用 的坐式大 便器的坐圈宜采用“ 马蹄式 , 蹲式大便器宜采用 “ 下卧式”,大便

15、器旁应装置 “ 助立拉 手”。 三、厕所应设前室,并应设非手动开关的洗手盆。 四、如采用室外厕所,宜用连廊与门诊、病房梭相接。 护人员更衣换鞋处。 第 3 . 2了条 处科换药室宜分无菌室和一般换药室 第3 . 2 . 8 条 门 诊 手 术 用 房 由 手 术 室 、 准奄室 和 更 衣 室组成 手术室平面尺寸不应小于3 . 3 0 m又 4 . 8 0 m 第 3 . 2 . 9条厕所按口 门诊呈计算, 男女病人比例一般 为6 : J ,男厕每1 2 。 人设大便器I 个,小便器2 个,女厕每 7 5 人设人便器 1 个。设置要求见第3 . 1 . 1 4 条 纬二节 门 诊用 房 第 3

16、 . 2 . 1条门诊部的出人口 或门厅。 应处理好挂号问 第兰节 急 诊用 房 第 3 . 31条 急诊部应设在门诊部之近旁, 井应有直 通 医 院内 部 的 联系 通 酷 第 石3 . 2条用房组成 一、必须配备的用房 枪救室、诊查室、治疗室,观察室卜 护士室、值班更衣室, 污洗室、杂物贮藏室 二、可单独设置或利用门诊部,医技科宝的用房及设 施 挂号室、病历室、药房、收费处; 常规检脸室、X线诊断室、功能检查室,手术常, 厕所。 第 3 . 3 . 3条门厅兼作分诊时,其面积不 宜小于2 4 m要 。 第 3 . 3 . 4条抢救室宜直通门厅, 面积不应小干2 4 m , 门的净宽不应小于

17、1 . 1 0 ., 第 3 . 3 . 5条观察室 一、宜设抢救监护室 二、平行排列的观察床净距不应小千1 . 2 0 .,有吊帘分 隔者不应小于1 . 4 0 m,床沿与墙面净距不应小于l m 旅四节 住 院 用 房 讯、预检分诊、记帐收费、取药等相互关系,使流程清楚, 交通便捷,翅免或减少交叉感染。 第 3 . 2 . 2条 候诊处 一、门诊应分科候诊,门诊量小的可合科候诊。 二、利用走道单侧候诊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 . 1 0 m , 两侧侯诊者,净宽 不应小于 2 . 7 0 ., 第 3 . 2 . 3 条 诊 变 室的 开 间 净 尺寸 不 应 小 子 2 . 4 0 -, 进

18、 深 净 尺寸 不 应小 于 3 . 6 0 - , 筑 , 2 . 4条 妇、产 科和计 划生育 一、应白成 一 区,设单独出 人口 。 二、妇科和产科的检查室和厕所,应分别设置。 二、计M 生育可与产科合用检查室,并应增设手术室和 休息室。各室应有阻隔外界视线的措施。 第 3 . 2 . 5余 儿科 一、应自成一区,宜设在首层出人方便之处,并应设单 独出人 口。 二、水日 应设预检处,井宜设挂号处和配药处。 三、候诊处IU I 积每病儿不宜小于1 . 5 0 - 四、应设置仅供一病儿使用的隔离诊查室,并宜有单独 对宁 卜 I l l I 苦 五、应分设一般厕所和隔离厕所 编 3 . 2 .

19、 6条肠道科应自成一区, 应设单独出人口、观 察室、小化验室和侧所。宜设专用挂号、收费、取药处和医 第 3 . 4 . 飞条出人院 一、住院部应设出入院处,井宜设置卫生处理等设施。 二、卫生 处理包括接诊处、理发室、 浴室、 洁衣室 柜) 、 污衣室( 桶) 等,其相互关系应按流程布置。 三、浴室应设大便器、洗盼盆、淋浴器、浴盆各1 个, 浴盆仅应一端靠墙。 四 设 施 , 、传染病科和病床较多的儿科,宜设置专用卫生处理 其设施同前款。传染病科不得设浴盆。 、 应设 探望 病人管理处.宜设小卖部。 3 . 4 . 2索 护理 单元的规摸 、一般为3 0 - - 5 0 床。专科病房或因教学科研

20、需要者可 五筑 少于3 0 床。 二、一个护理单元宜为同一病科,性质相近的,病床数 较少的可合并为一个护理单元。 三、传染病科应单独设置护理单元。 筑 3月 . 条 护理 单元用房的 配备 一、必须配备的. 病房、重病房1 病人厕所、盅洗室、浴室; 配餐室、库房、 污洗室, 护士室、医生办公室、治疗室、男女更衣值班空、医护 人员厕所。 二、根据需要配备的 2- 1 9 - $ 讥点护理病房、病人餐宝兼话动宝; 丁 ! 了 L 吹生办公宋、换药室、处置室 勤杂人乙 1 更衣休息宇 教学医院的.Jc教室,小化验,4 “ e 第 3 . 4 . 4条 病房 一、病床的排列应平行丁采光窗1 0 而单排

21、一 般不超过 3床;特殊情况小褂超过4床94 11, 般小超过 6 床,特殊 挤况小1 : 超过8床 几 、平行 几 床的净距不应小于。6 0 m,靠墙病床床沿同 墙曲的净 即不应小于 0 . 6 0 . 三、单排病床通道净宽不应小干1 . 1 0 .双排病 床( 床 端) 通S净宽不应小于1 . 4 0 ., 四、病房门应直接开向走道,不应通过其它用房进人病 房 五、d i 点护p 8 病房宜靠近护士室,不宜超过4 床,重病 房宜近护 卜 5 . ,小4 l 超过 2 床 六、病房门净宽不得小于1 . 1 0 r n ,门扇应设观察窗。 第 3 . 4 . 5系护士室宜以开敞空间与护理单元走

22、道连 通,到址远病房门n不应超过3 0 m,井宜与治疗室以门柑 连 第 3 . 4 . 6条配餐室应近蟹车人口 处, 并宜有烧开水和 热饭菜的设施 筑 3 . 4 . 7条护理单元的嗽洗室和浴厕 一、设w%中使用厕所的护理单元,男女病人比例一般 为6: 4 , 男厕每1 6 床设1 个大便器和1 个小便器,女厕每1 2 床设1 个大便器。 三、医护人员厕所应单独设置 三、设粉集中使用盟洗室和洛室的护理单元,每1 2 -1 5 床各设、 个m洗水嘴和淋浴器,但每一护理单元均不应少于 2 个。1 1 洗室和淋浴室应设前室 四、附没于病房中的浴祠面积和卫生洁具的数里,根据 使川要求确定。井宜有紧急呼

23、叫设施。 第 3 . 4 . 8众 污洗室应近污物出口 处, 井应有倒便设施 和便盆、痰杯的洗涤消毒设施。 幼 3 . 4 . 9条病房楼不宜设置垃圾管道, 护理单元内不 1 3 设俄 Y 圾 1 道。 第 3 . 4 . 1 0条 监护病房 一、 监护病房可分别设在护理单元内。亦可若千护理单 元集, , 建P C 监护中心。 二、监护控制宝的位置应便于观察病人。 三、监护病床的床间净距不应小于1 m。 第 3 . 4 . 1 1条 儿科病房 一 、宜设在四层成四层以下。 二 、应设配奶 室和奶 具消毒设 施。宜设 监护 病房、 新生 儿病房、儿童话动宝,母亲陪住室 三、1 w 设隔离病房和专

24、用蒯所,每病房不得多于2 床。 四、病房的分M墙应采用玻瑞隔断 五、儿欲用房的窗和故热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六、浴厕设施应适合儿童使用 鱿 3 . 4 . 1 2条 妇、产科病房 一、妇.产石科合为一个单元时,妇 科的病房、治疗 室.浴侧应与产科的产休Y . 、产前检杏宝.浴厕分别设置 三、产房应自成一区,人1 .1 处应设卫生通过室和洛厕。 三、4产室应邻近产房,宜设专用厕所 四、应设隔离待产室和隔离产房,如条件限制,两者可 兼用。应设产期监护室。 五、一般产房平面净 尺寸宜为4 . 2 0 m x 5 . 1 0 m,荆腹产 产房宜为5 . 4 0 m x 5 . 1 0 m。 两者的室内装

25、修 和设 施均应与“ 无 菌手未室” 扣同,但无观片灯装置 六、洗手池的位置必须使医护人员在洗手时能观寮临产 产妇的动态。 筑 3 . 4 . 1 3条产科的要儿室 一、应近产房区和产 休室。 二、奥儿 室宜朝南, 应设观察窗,并应有防鼠、 防 蚊姆 等措施。 三、 洗婴池应贴邻奥儿室 ,水嘴离 地面高 度为1 . 2 0 m并 应有 防止蒸气审 入婴儿室的 播施。 四、宜设隔离婴儿室和隔离洗婴设施。 五、配乳室与奶具消毒室不得同护士室合用 第 3 . 4 . 1 4余 计划生育休急室 一,可自 成一个护理单元,亦可同产科合为一个单元。 二、手术用房由手术室、更衣室、准备室和无菌贮藏室 ( 柜

26、) 组 成 。 三、 手术室平面尺寸宜为3 . 3 0 m x 4 . 8 0 m ,采暖、空 调、室内装修和设施应与 “ 无菌手术室,相同。 幼 3 . 4 . 1 5众 康复 病房 一、可设于相关护理单元的尽端, 或单独建立护理单元。 二、每一个护理单元不宜大于3 0 床,每间病房不宜多于 3 床,病房内宜设浴属 三、走道两侧墙面宜装扶墙拉手。 第 3 . 4 . 1 6奈 肿溜病房宜设于相关护理单元 的尽端, 或单独建立护理单元,每间病房不宜多于3 床,井宜设少且 单人病房。 助 3 . 4 . 1 7条 灼伤病房 一、 应设在环境良 好,空气清沽之处。 二、可设于外科护理单元的尽端,自

27、 成一区,或单独建 立一个单元。 三、由 处理室、抢救室、治疗室、单人隔离病房、重点 护理病房、康宜病房、护士室、洗涤消毒室、消毒品贮藏室 ( 拒 ) 和器械室 (柜 ) 等组成。 四、人口 处应设医护人员卫生通过室,应有换鞋、更 衣 、 用 所 和 淋 洛 设 施 , 宜 设 风 淋 。- - 一 五,重点护理病房和康复病房每间不应多于3 床,设专 用厕所,并应有防止交叉感集措施。 六、应设观察窗。 第 3 . 4 . 1 8康 血演病房可设子内科护理单元内,亦可 自 成一区 。可 根据需要设置沽 净病房。 洁净病房应自 成一区,井符合下列要求, 一、由准备和康复病床、病人浴厕、净化室、护士

28、室、 洗涤消毒处和消毒品贮藏柜等组成. 二、人口处应设医护人员卫生通过室, 应有换鞋、更衣、 厕所和淋洛设施宜设风淋。 三、病人浴圃应同时设有淋浴器和洛盆, 四、净化室仅供一病人使用,应符合兰级净化标准,井 在入口 处设第二次换鞋、更衣处, 五、应设观察窗。 第 3 . 4 . 1 9奈 血液透析室 一、可设于内 科护理单元内 ,自 成一区 ,平面应按清洁 2 - 1 9 - 6 区、半请洁区、污染区顺序布置,不得a淆 如条件限制, 准备、洗手、化验可合于 一 室,洗涤、污物可合于一室 二、医务人员入口应设于清洁区,并设卫生通过室病 人人口应设于污染区,井设换鞋、更衣处。 三、血液透析治疗室的

29、室内装修和设施与 “ 一般手 术 室”相同.治疗床( 椅) 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1 . 2 0 .,通道 净距不得小于1 . 3 0 四、洗涤室的墙面、墙裙、洗汰池应耐酸碱。洗涤池宜 设专用冲洗设施。 五、宜设隔离透析治疗室和隔离洗涤池 娜五节传染病用房 挤 3 . 5 . 1条 2 0 床以下的一般传染病房, 宜设在病房樱 的首层 ,并设专用出人口 ,但其上一层不得设 置产科和儿科 护理单元.2 0 床以上,或兼收烈性传染病者,必须单独建造 病房,井与周围的建筑保持一定距离。 筑 3 . 5 . 2象门诊 一、宜设在单独建造传染病房的首层,设于门诊部者应 自成一区,并设单独出人口。 二、几个病

30、种不得同时使用一间诊室。 三、平面应严格按照使用沈程和洁污分区布置,病人与 医护人员的通行路线以及诊查室的门宜分别设置。 四、应设隔离观察室.宜设专用化验室和发药处。 幼 3 . 5 . 3条病房 一、平面应严格按照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布置。 二、应设单独出人口和人院处理处。 三、需分别隔离的病种, 应设单独通往室外的专用通道。 四、每间病房不得超过4 床。两床之闻的净距不得小干 1 . 1 0 m, 五、完 全隔离房 应设 缓冲前室,盆洗、 浴属应附设于 病 房之内,并应有单独对外出口。 六、每一病区都应设医护人员的更衣室和浴厕,并应设 家属探视处 第 3 . 5 . 4.消毒室 一、传

31、染病房应设消毒室。 二、消毒室面积不宜小于2 0 m1 ,分发沽物和收受污物 的门应分别设置。 一、手术室应邻近外科护理I . 元,并应自成一区 二、不宜设于首层,设干顶层者,对屋盖的隔热,保温 和防永必须采取严格措施 三、平面布置应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区要求 ( 洁污分 区见附录) 。 四、入口处应la卫生通过区,换鞋( 处 ) 应有防止洁污 交叉的措施,宜有推床的洁污转换措施。 五、通往外部的门应采用弹簧门或自动启闭门 第 3 . 5 . 3条手术室的间数及平面尺寸 一、按外科病床计算,每2 5 -3 0 th -( u l 二,教学医院和以外科为重点的医院,每2 0 -2 5 床一 间。

32、 三、应报据分科需要,选用手术室平面尺寸:无体外循 环装备的手术部,不应设特大手术室,平面尺寸不应小于表 36 . 3 的规定。 手*宜平面.小冷尺寸襄 3 . 6 . 3 ( 拍 ) 仲大手术宜 大孚未室 中千术室 小手未室 B . 0减5 . 1 0 5 4 0 % 5 . 1 0 通 2 0 城 弓 1 0 3 3 0风月 日 0 三 、 消 毒 室 宜 单 独设 置 工 作人员 淋 浴设 坡 。 筑六节手*部 蜻 3 . 6 . 1条用房组成 一、必须配备的: 一般手术室、无菌手术室、洗手室. 护士室、换 鞋处、男女更衣室、男 女浴脚. 消毒级料和消李器械 贮截室、清洗室 、消毒室、污

33、物 室、库房 二、根据霜要配备的: 沽净手术室、手术准备室、石膏室、冰冻切片室, 术后苏醒室或监护室; 医生休息室、麻醉师办公室、男女值班室j 敷料制作室、麻醉器械贮藏室 观察、教学设施乡 家属等候处 第 3 . 9 . 2条设置位置及平面布置 第 3 . 6 . 4条手术室的门窗 一、通向渭洁走道的门净宽,不应小干1 . 1 0 m0 二、通向洗手室的门净宽,不应大于。 . 8 0 m,应设 弹簧 门。当洗手室和手术室不贴邻时,则手术室通向清洁走道的 门必须设弹筑门或自 动启闭门. 三、手术室可采用夭然光原或人工膝明。当采用天然光 源时,窗洞口 面积与地板面积之比不得大于1 / 7 ,并应采

34、取 有效遮光措施。 角 3 . 日5鑫室内设施 一、面对主刀医生的粉面应设嵌装式观片灯。 二、病人视线范围内不应装置时钟。 三、无影 灯装 置高 度一般为3 - 3 . 2 0 m, 四、宜设系统供氧和燕统吸引装置。 五 、 无 影灯 、 母 佳式 供 氧和 吸 引设 施, 必 须牢 固 安 全 。 六、手术室内不宜设地漏,否则应有防污染措施。 幼 3 . 6 . 6众 洗手室( 处) 一,宜分散设里;洁净手术室和无菌手术 室的洗手设 施,不得和一般手术室共用。 二、每间手术室不得少于2 个洗手水嘴,并应采用非手 动开关。 第七节放射科 第 3 . 7 . 1康X线诊断 一、X线 诊断部分,由

35、 透视室、摄片室、暗室、观片 室、登记存片室等组成;透视、摄片室前宜设候诊处。 二、摄片室应设控制室。 三、设有肠vi检查京者,应设调钡处和专用晰所 四、悬挂式球管天轨的装置,应力求保持水平 五、暗室宜与掇片室贴邻,并应有严密遮光措施,室内 装修和设施,均应采用深色面层。 2一 1 9 - 7 六,般诊断室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 . 1 o + J Q J 4 。 一。 7 有 关规定设计- 旅+四节 血库 筑 3 . 1 4 . 1条血库 一、宜临近手术部,并不得与产生放射线的用房贴邻。 二、由 贮血、配血、清洗、消毒等室组成.规模较大者 贮血与配血室宜分室。与走道之间应设前室。设于检验科的

36、血库应有适当的卫生隔离。 兰、有自 采血的血库,应增设献血室、滋液室、 血细胞 分离室,以及献血员休息室,并应自成一区。 第九节检验科 第 3 . 9 . 1条 检验科 一、临床拾验室应设干近检验科人n处为门诊服务的 临床校验1应有标本采取宝和等候处。 几 ,生化检验室应设通风柜、 仪器室 ( 柜 ) 、药 口室 柜) 、 防振天平台,井应有贮曲贵重药物和剧毒药品的设施 三 、 细 Iw N k 室 应 设 于 检 脸 科 的 尽 端 。 设 无 茵 接 种 董 时,应有前室。如设培养甚室,操作台应右侧采光,接种室 与细M1 . 5室、培养基室之fiJ 应设传递窗。 四、检验室应设洗涤设施,

37、细菌检验 应设专 用洗 涤设 施:每 一 回检蛤宝至少应装有一个非手动开关的洗潇池. 策+五节药 捅 科 幼 3 . 1 5 . ,余药房设置 一、医院规摸较大者,门急诊药房与中心药房宜分别设 里。医院规模较小者,可集中设一药房。 二、药库和中药煎药处均应单独设置。 娜 3 . 1 5 . 2条门诊、急诊药房 一、中,西药房宜分开设置。 二、儿科和各传染病科门诊宜设单独发药处。 兰、服务窗口中距不应小干1 . 2 0 -, 四、中药贮药室应通中药配方室。 五、西药调剂宝可与西药配方室合用,普通制剂室、分 装室应贴邻调剂室n 六、无急诊药房应设急诊专用发药处。 幼 3 . 1 5 . 3条药库

38、2一 1 9 - 8 一、贵重药、剧毒药、限量药,以及易憾、易姗药物的 贮藏处应有安全设旅 二、 门的宽度应 适应运摘车的出 人和冰 箱的傲运。 三、中药加工整理处和晒药场应近中药库。 第十六节中心 ( 消密 ) 俱应宝 第 3 . 1 6 . 1条中心供应室由收受、分类、清洗、毅料 舰作、消毒,贮存、分发和更农室等组成:规模较小时收受 与分奥可合用一室,贮存与分发可合用一宝. 第 3 . 1 6 . 2条平面布置 一、应符合工艺流程和洁污分区的要求。 二、级料制作的粉尘不得影响其它用房 三、消毒室应贴邻贮存、分发室,并宜有传递窗相通。 四、清洗室应分别设置通用和专用洗涤池. 幼十七节辅助用房

39、 第 3 . 1 7 . 1未 营养厨房 一、应在人口 处设置营养办公室、配蟹室和侠车俘放室 ( 处) ,井应有冲洗和消毒侠车的设施。 二、严禁设在有传染病科的病房樱内。 三、 独立建造的曹养厨房应有 便捷的 联系廊。设 在病房 樱中的营养厨房应避免燕气、噪声和气味对病区的窜扰。 第 3 . 1 7 . 2条 洗衣房 一、平面布登应符合收受、分类、浸饱消毒 ( 传染科应 单独设置) 、洗衣、烘干、整补、 熨烫、折叠、贮存、分发 的工艺流程 二、污衣人口 和洁衣出口处应分别设置。 三,宜单独设置更衣、休息和浴用。 幼 3 . 1 7 . 3众 太平间 一、尸体停放数宜按总病床数的 2 %计算。

40、二、存尸应有冷晚设施。最高一层存尸抽屉的下沿高度 不宜大于1 . 3 0 ., 三、宜设遗体告别室。 四、室内应防鼠。 鱿 3 . 1 7 . 4条 焚毁护应有消烟除尘的拾旅 一、病人使用的硫散楼梯至少应有一座为天然采光和自 然通风的樱操。 二、 病房樱的 硫散楼操间,不论层数多少.均应为封闭 式樱栩间.高层病房樱应为防烟接样间。 蜻 4 . 0 . 5条安个出口 一、 在 一 般 情 况下 , 每 个 护理 单元 应 有二 个 不 同 方向 的 安全出口。 二、 尽端式护理单元,或 “ 自 成一区”的治疗用房,其 最远一个房间门至外部安全出口的距离和房M l 内最远一点到 房门的距离,如均未

41、超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时,可设一 个安全出口。 第 4 . 0 . 6条医疗用房应设疏散指示图标:疏散走道 及樱梯间均应设事故照明。 第 4 . 0 . 7条供氧房宜布置在上体建筑的墙外。并应 远离热硕、火渡和易橄_及祖溜 第五章建 筑 设 备 第一节 一 般 舰 定 筑 5 . 1 . 1条设备管线的总平面设计,应统一规划 全面考虑,合理安排层次、走向、坡度等,并应力求适应维 修和改、扩建的需要。 偏 51 . 2众明设管道应排列整齐,并应根据不同用 途以不同颇色分B il e, 策二节给*排*和污水消,处理 幼 52 , ,条医院给水的水质,应符合 心 生活饮用水 卫生 标准 O B 5

42、 7 4 9 -8 5 的规定 。 第 5 . 2 . 2索 生活用水是定额应符合表5 , 2 . 2 的规定。 生活用水1班 石 . 2 . 2 ,人 一 振祖 .高用六. ( 升1 日) 小时全化系蔽 每 病 庆 第四章 防 火 与 疏 散 纽中 .所、,民 纽中 摇宣、口所、血注 几中 俗窒 病房极厕所、 且院 们由设4 蜜、.所、.位 5 0- 1 0 0 1 0 0 -2 0 0 2 0 0 - 2 5 0 2 5 0- 1 0 0 2 5 0 -2 2 弓 o-2 2 . 5 0 -2 2 第 4 . 0 . 1众 缘合医院的防火设计除应邀守国 家现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外

43、,尚应特合本章的要承。 筑 4 . 0 . 2条医院建筑附火等级一般不应低于二级, 当为三级时,不应超过三层。 幼 4 . 0 . 3众 防火分区 一、医院盆筑的防火分区应结合建筑布局和功能分匡划 分。 二、防火分区的面积除接建筑耐火等级和建筑物高度确 定外, 病房 部分每层 防火分区内 ,尚应根据面积大小和 硫散 路线进行防火再分隔,同层有二个及二个以上护理单元时, 通向公共走道的单元入口 处。应设乙级防火门。 三、防火分区内的病房、产房、手未部、精密贵重医疗 装备用房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 小时的非燃烧体与 其他部分隔开。 挤 4 . 0 . 4条楼粗 门点诊病人口所、洗手他I S-

44、 2 弓 注.本农所列用水t不包 括医泞盆备、翻药、呀 亩,民农房 以及医院职工 和病 人路同 人旧 的生活用水. 幼 5 . 23. 下列用房的洗涂 池。均应采用非手动开 关。并应防止 烤水外峨: 一、诊查室、诊断室、产房、手术室、检验科、医生办 公室、护士室、治疗室、配方室、无曲室, 二、其他 有无菌要 录成需要防止交叉 感染的用 房。 筑 5 . 2 . 4众中心供应室、中药加工室、外科、口 睦 科的沈涂池和污洗池的排水管管径不得小于7 5 mm. 鹅 5 . 2 . 5条穿越客奥无菌室的管道应护封,不得明 设。 挤 5 . 2 . 合康洗奥池的热水供应应有控温. 稳压装置. 第 5 .

45、 2了亲X线片洗片池的漂洗池,应持续从池底 2一 1 9一 9 进水,池而溢水 如 5 . 2 . 8条热水用水量定额应符合表52 口的风谏应保持l m/ s 左右 热水用水, 吕 的规定 夜 5 . 2 . 8 双人 i s比 K :准6 5 1 用水且( 升/ 口 匆 病 床 鑫小周所、巴洗 集中Ni*.侧所.盅院 集中浴常、曲房设用所盆洗 病房l 各部门的消防和硫散设施。 鹅 5 . 4 . 2条医疗装备电谋的 电 压、颇率允许波动范 围和线路电 阻 ,应符合设 备要求 ,否则应采取相 应措施。 第 5 . 4 . 3条 放射科的医疗装备电谏,应从变电所单 独进线。 策 5 . 4 .

46、4众放射科、核医学科、功能枪查室等部门 的医 疗装备电 该,应分别设置切断电 谭的总闸刀。 幼 5 . 4 . 5奈照度推荐值可台照表5 . 4 . 5 的抓宁 服度抽称位软 5 . 4. 5 用房名称 1F 积皮 用房名称 计葬沮度勺 病房、监护病房 R 玲.* Fr 8偏 人 活 动 室 , 位 时 科 诊 断 A . 波 医 学 W 攀 举 氢德 篷 爹病 姐 凡 “ . 6# 4t u “ 4 s. 手术室、C T 诊断龟、垃射科泊疗全 农间守护照明 I S- 8 0 5 0- t 0 0 75 f 互 n 诊丧家,病人活动命.民生办公空、护十室 俐房.R i 人厕所,治疗蜜、彼时科诊

47、断室 1 L 料病房、待产室 病人浴4.盆洗室 r 术室、产房 1 8一 2 0 1 8- 2 2 2 o-2 2 2 1 - 2 5 2 2 2 6 1 00- 2 0 0 第 5 . 3 . 3条用散热器采暖的, 应采用热水作为介质, 不l采用燕气。散热器应便于清扫。 筑 5 . 3 . 4条 手术室、术后监护室、 产房,监护病房、 灼伤病房、血液透析室,以及高精度医疗装备用房等,宜采 川弓 艺 气调Y i . 第 5 . 35 条 下列用房在采用空调时 ,应符合相关净 化要求 一 、抢救室、观察室、病房、专科病房和一般手术室的 新凤及问风,均应经初、中效过滤器处理, 飞 、血液病房、无菌

48、手术室,无菌室和细菌培养室的新 风及回风,均应经初效、中效过毖器处理; 二、洁净手术室的新风及回风,应经初效、中效和高效 过迪器处理。井宜在手术区内组成层流气优, 四、灼伤病房,传染病房应采用直沈式空调系统,排风 应经过滤器处理后再排入大气。 第 5 . 3 . 6奈 灼伤病房, 净化 室、手术室、无菌室 应 保扩 , 空气正压 筑 5 . 3 . 7乘空调用房的及季室内1算温度宜采用 ”一2 7 0 d ,其相对涅度为6 0 %左右。 娜 5 . 38条梁用空调的手术室, 产房工作区和灼伤病 房的气流速度 宜不大F 0 . 2 m/ s , 幼 5 . 3 . 9条 核医学科的通风柜应采用机械排风, 排风 z- 1 9 - 1 n 草 5 . 4日条 成人病房皿明宜采用一床一灯。 筑 5 . 4了余 护理单元走道灯的装置,应避免对卧床 病人产生眩光。 第 5 . 4 . 8条 护理单元走道和病房应设 “ 夜间朋明” 床头部位照度不应大干。 . 1 0 1 x , 儿科病房不应大干工 h。 第 5 . 4 . 9 条 儿 科门 诊 和 儿科 病房 的电 叔 擂 座 和开 关 的装置高度,离地面不得低子1 . 5 0 m,病房内离最近病床的 水 平 跪离 不 应 小千 。 . 6 0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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