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754农用客车 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 JB T 10132-1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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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 CS 6 5 . 0 6 0 . 1 0 ; 4 3 . 1 6 0 T5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机 械 行 业 标 准 J B/ T 1 0 1 3 2一 1 9 9 9 农用客车通用技术条件 Ge n e r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s f o r a g r i c u l t u r a l p a s s e n g e r v e h i c l e s 1 9 9 9 - 0 8 - 0 6发布 2 0 0 0 - 0 1 - 0 1实施 国 家 机 械 工 业 局 发 布 J B / T 1 0 1 3 2 - 1 9 9 9 前

2、言 本标准由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洛阳 拖拉机研究所、 江苏理工大学、 机械工业农用运输车发展研究中 心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播克秋、周孔亢、顾颖、刘廷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机 械 行 业 标 准 农用客车通用技术条件 J B / T 1 0 1 3 2 - 1 9 9 9 G e n e r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s f o r a g r i c u l t u r a l p a s s e n g e r v e h i c le 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客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交货、

3、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农用客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 B 4 7 8 5 -1 9 9 8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 信号装置的 安装规定 G B 7 2 5 8 -1 9 9 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 B 9 6 5 6 -1 9 9 6汽车用安全玻璃 G B / T 1 3 0 5 3 -1 9 9 1客车驾驶区 尺寸 G B / T 1 3 0 5 6 -1 9 9 1客车乘客区 尺寸 术语 J B / T 5 9

4、9 9 -1 9 9 2农业拖拉机操纵装置 最大 操纵力 J B / T 6 7 1 2 -1 9 9 3拖拉机外观质量要求 J B / T 7 7 3 5 -1 9 9 5四轮农用运输车 型号编 制规则 J B / T 7 7 3 6 -1 9 9 5四轮农用运输车 可 靠性考核 J B / T 7 8 6 5 -1 9 9 5 农 林 拖 拉 机和 机 具 使 用 说明 书 和 技 术 文 件 编印 要 求 1 B / T 8 4 0 5 -1 9 %四轮农用运输车 型 式检验规则 J B / T 5 1 0 2 5 -1 9 9 7 四轮农用运输车 产品 质量分等 J B / T 1 0

5、 1 3 3 -1 9 9 9 农用客车 试验方法 3 技术要求 3 . 1 一般 要求 3 . 1 . 1 农用客车应按照经规定程序 批准的产品图 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3 . 1 . 2 农用客车的 零件、 部件及配附 件应符合有 关标准的规定, 并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 3 . 1 . 3 农用客车 各零件、 部件用紧固 件连接的应 按要求连接牢靠, 不得松动。重要的和涉及安全的 部 位应规定拧紧力矩。 3 . 1 . 4 整车外观质量应符合 J B / T 6 7 1 2的规定。 3 . 1 . 5 农用客车运 行和 停车时不得 漏油、 漏水、 漏气。 3 . 1 . 6 农用客车油门

6、 操纵机构应保 证发动机在全程调速范围内稳定运转, 熄火装置应工作可靠。 3 . 1 . , 变 速箱不得有乱档或自 动 脱档现象。 国家机械工业局 1 9 9 9 - 0 8 - 0 6批准2 0 0 0 - 0 1 - 0 1实施 t J B/ T 1 0 1 3 2 - 1 9 9 9 3 . 1 . 8 各主要操纵机构的最大操 纵力应符合J B / T 5 9 9 9 的 规定,踏 板行程的调整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 规定, 所有自 动回位的操纵手柄、 踏板, 在操纵力去除后, 应能自 动复位。 3 . 1 . , 发动机、 传动系 及其他部 件均不得有不正常响声。 3 . 1 . 1 0

7、 整车 布置合理、 造型美观、 线条清晰、 色调明快。 3 . 1 . 1 1 驾驶室内 部各操纵件布置合理, 保证驾驶员正常 操作。 3 . 1 . 1 2 农用客车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J B / T 7 7 3 5 的规定。 3 . 1 . 1 3 农用客车的总质量及轴载质量均不得大于厂定最大总 质量或厂定轴载质量值; 核定时, 正副 驾驶员 按6 5 k g 计, 乘员每座 位按 8 0 k g 计 ( 其中1 5 k g 为每人 行李重) , 按座垫宽每4 0 0 m m核定 I 人, 有效站立面积 人数按6 人/ m 2 , 每人按6 5 k g 计。载质量为。 .5 t , 0 .7

8、 5 t , I .O t 和 1 . 5 t 的 农用客车的 乘客 座 位数分别为 不多于6 , 8 , 1 0 和1 2 座 ( 不含正副驾驶员座) o 3 . 1 . 1 4 整车总长不大于5 .5 m , 宽不大于2 .0 m , 高不大于2 .5 m . 3 . 1 . 1 5 侧开门农用客车后悬不大于轴 距的6 0 %, 后开门农用客车后悬不大于轴距的5 5 % 0 3 . 1 . 1 6 农用客车在空载和满载状态下, 转向 轴载质量与该车整备质量和允许总 质量的比值不 得小于: a ) 座位数小于或等于9( 含驾驶员座位) 的农用客车: 3 0 %;- b ) 座位数大于9 的农

9、用客车: 2 0 % . 3 . 1 . 1 , 农用客车在空载、 静态 状态下,向 左侧和 右侧倾斜最大侧倾稳定角不得小于3 5 % 3 . 2 安全性能要求 3 . 2 . 1 农用客车应 设置足以使其减速、 停车和驻车的相互独立的行车制动系统和驻车制动系统。 3 . 2 . 2 行车制动系统制动踏板的自由 行程应符合该车企业标准的规定。 3 . 2 . 3 行车制动应采用双管路制动系统, 当其中 一回 路失效时, 剩余制动效能仍能保持原规定值的3 0 % 以上。 3 . 2 . 4 整车在制动初速度为 3 0 k m / h , 附着系数为 。 .7的平 坦水泥或沥青路面上进行紧急制动时

10、. 空 载制动距离应不大于 7 . 0 m,满载制动距离应不大于 8 . 0 m,其制动稳定性要求农用客车任何部位不得 超出2 . 5 m的试车道宽度。 3 . 2 . 5 台架检验农用客车行车制动力总和 与整车 质量的 百分比 空载不小于 6 0 %, 满载不小于 5 0 %, 空、 满载前轴制动力与静态轴荷的 百分比 均不小于 6 0 %, 在制动力增长全过程中, 左右轮制动力差与 该轴左右轮中 制动力大者之比 对前轴不得大于2 0 %, 对后轴不得大于2 4 %. 3 . 2 . 6 在空载状态下, 驻车制 动装置应能 保证农用客车 在坡度为 2 0 %,附着系 数不小于0 .7 的坡道

11、上 正、 反两 个方向 保持固定不动, 其时间不少于5 m i n , 3 . 2 . , 台 架检验 农用客车驻车制动力时, 空载 ( 乘坐一名驾驶员) , 使用 驻车制动装置, 驻车制动力 的总和 应不 小于该车在测试状态下整车重量的2 0 %. 3 . 2 . 8 用侧滑仪检验前轮的侧滑 量, 其值不 得超过5 m / k m o 3 . 2 . , 农用客车应具有 适度的不足转向特性, 农用客车 应转向 轻便, 并 具有正常的操纵稳定性。 3 . 2 . 1 0 农 用客车应装有前照灯 ( 含近、 远光灯) 、 前位灯、 后位灯、 制动灯、 前后转向 灯、 牌照灯、 危险报苦闪光灯、

12、仪表灯、 雾灯、车 箱照明 灯和 后反射器, 其数量、 位置和 光色 应符合G B 4 7 8 5 的 规 定。 3 . 2 . 1 1 前照灯的远光灯发光强度应大于 1 0 0 0 0 c d( 两灯制 )或 8 0 0 0 c d( 四灯制 ) ,前照灯应有远近光 J B/T 1 0 1 3 2 - 1 9 9 9 变换性能, 近光要防眩目。同一辆农用客车上的前照灯不允许左、 右远近光灯交叉点亮,当远光变近 光时, 所有远光应能同 时熄灭。 3 . 2 . 1 2 农用客车应装蓄电 池,保证前照灯关闭和发动机熄火时, 其它灯仍能点亮。 3 . 2 . 1 3 农 用 客车 应装 有 水 温

13、 表或 水 眼 报 等 灯( 燕发 式 水 冷 却 系 统 除外) 、 电 流 表( 或电 压 表) 、 燃油 表、 车速里程表和机油压力表 ( 或油压报警灯) 等各种仪表和开关, 并保持灵敏有效。 3 . 2 . 1 4 在车前2 m ,离地高 1 .2 m处测量的喇叭 声级值为9 0 - 1 1 5 d B ( A ) o 3 . 2 . 1 5 电 路系统应有电 源总开关, 位置明显, 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操纵不受电源总开关的控制。 3 . 2 . 1 6 前挡风玻璃和门 窗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 安全玻璃的性能 应符合G B 9 6 5 6 的规定。 3 . 2 . 1 7 前挡风玻璃刮水

14、器应能在一 4 0 - - + 5 0 C 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 不得有抖动和异常声响, 刮刷范 围应满足驾驶员视野要求。 3 . 2 . 1 8 驾驶室外左右应各设一面后视镜,其安装位置和角度应保 证看清车身左右外侧及车后 5 0 m以 内的交通情况。 3 . 2 . 1 9 农用客车前后应装保险杠, 车前端应有不凸出于 保险 杠外的 拖曳装置。 3 . 2 . 2 。 发动机的排气管口 不得指向车身右侧。 3 . 2 . 2 1 燃油箱的加油口 和通气口 不允许对着排气管的 开口方向, 并且不得在有站席和座席的车厢内 开 口。 3 . 2 . 2 2 车门、 车窗应启闭灵活、 轻便, 不得

15、有自 动开启脱落现象。车门铰链、门销应安装牢固. 锁 止可靠。门窗应密封良 好, 无漏水现象。 3 . 2 . 2 3 整车任 何部位不允许有使人致伤的尖锐凸起物。 3 . 2 . 2 4 车身内 部、 非金属件应具有阻燃能力, 并应装备灭火设备。 3 . 2 . 2 5 座位数大于9 的农用客车除驾驶员门和安全门外, 不准在车身左侧开设车门。 3 . 2 . 2 6 农用客车车身与地板应密合, 地板和座椅应具有足够的强度, 座椅和扶手应安装牢固可靠。 座位数大于 9的农用客车应设置乘客通道, 距通道地板上平面 7 0 0 m m 以 下范围内的通道宽应不小于 3 0 0 m m ; 7 0

16、0 m m 以上的通道宽应不小于 4 5 0 m m 。 通道上设有折益座椅时, 在收起座椅后通道宽仍应 满足上述要求。 3 . 2 . ” 农用客 车应设置号牌 板 ( 架) , 前号牌板 ( 架) 应设于 农用客车前面的中 部或右 侧 ( 按前进方 向) , 后号牌板 ( 架) 应 设于农用客 车后面的中部或 左侧。 3 . 3 污 染控制与油耗要求 3 . 3 . 1 整车加速行 驶时. 车 外最大允许噪声不大 于8 4 d B ( A ) o 驾驶员操作位置处噪声不大于8 8 d B ( A ) o 3 . 3 . 2 整车自由 加速烟 度应不大于5 .6 F S N , 3 . 3

17、. 3 整车等速六工况 平均 燃油应不大于2 . 8 L / ( t 1 0 0 k m ) a 3 . 4 可 靠性及保用期要求 3 . 4 . 1 平均无故障间隔 里程 ( M T B F ) 不少于2 5 0 0 k m o 3 . 4 . 2 无 故障 综合评分 值 ( Q) 不少于“分。 3 . 4 . 3 在用户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和保养情况下,自 交货之日 起六个月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 1 5 0 0 0 k m , 农用客车确因制造厂的责任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 制造厂应免费予以修理或更换损 坏件 不含超过使用期的易损件) ; 如发生致命故障两次修理后第三次可免费 换车;

18、如发生严重故障两 .1 B / T 1 0 1 3 2 - 1 9 9 9 次后即可换总成。 3 . 5 其它主要性能要求 3 . 5 . 1 柴油机标定功率为l h 功率。比功率 不小于4 .4 k W / t 。按规定磨合后, 标定功率应符合使用说明 书的规定, 允差为士 5 %, 3 . 5 . 2 整车空载最高车 速应不低于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但不得超过5 0 k m / h o 3 . 5 . 3 整车最高档最低稳定车速应不高于工厂规定最高车速的4 0 % 0 3 . 5 . 4 最小转向圆 直径不大于l lm. 3 . 5 . 5 最小爬坡度应大于2 5 %0 3 . 5 . 6

19、在平坦、 干燥的 混凝土或沥青路面上脱档滑行, 初速度3 0 m / h 的滑行距离应不小于2 0 0 m . 3 . 5, 整车应具有较好的 行驶平 顺性, 按降低舒适性界限T c 。 评价, 要求在沥青路面 上、 车速为4 0 k m / h 时, 左侧最接近后桥上方座椅处的T c 。 不小于。 .O h o 3 . 5 . 8 农用客车在一 5 环境温度时应能顺利起动。 3 . 车身 要求 3 . 6 . 1 驾驶区尺寸应符合G B / T 1 3 0 5 3 的 规定。 3 . 6 . 2 车厢应具有足够的 强度与刚度, 应保证驾 驶员的劳动条件及乘客的舒适和安全;车身金属件 应 采取

20、防腐措施。 3 . 6 . 3 乘客座垫宽度不小于 4 0 0 m m,同方向座椅间距不小于 6 5 0 m m。对置座椅座垫间距不小于 4 5 0 m m ,座椅深度不小于 3 5 0 m m 。 乘客第一级踏板高度空载时不大于4 0 0 m m, 深度不小于3 0 0 m m , 踏板表面应防 滑。上述尺寸术语见G B / f 1 3 0 5 6 0 3 . 6 . 4 乘客门位置应在农用客车前进方向的右 侧或 后面, 车门净宽不小于6 5 0 m m , 3 . 6 . 5 车厢地板上表面应平整, 并有良 好的防滑性。 顶盖应铺内壁板。 发动 机舱应有隔热、 隔音 措施。 3 . , 驾

21、 驶室及车厢淋雨密封性能应符合J B / T 5 1 0 2 5 0 采用百分制评定淋雨密封性能, 6 0 分为合格。不允许有流水现象, 如有一处渗水扣 5 分, 一处 滴 水扣加分。 4 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4 . 1 试 验方法 4 . 1 . 1 农用客车的 整车 参数测定及各有关试验 按J B / T 1 0 1 3 3 的规定进行。 4 . 1 . 2 新设计的农用客车型式检验按J B / T 8 4 0 5 的 规定进行。 4 . 1 . 3 可靠性考核按J B /T 7 7 3 6 的规定进行。 4 . 1 . 4 外观质量检查: 用目 测法和检X量具检查; 覆盖件涂漆 质量按J

22、 B / T 6 7 1 2 规定的检验方 法进行。 4 . 2 检验规则 4 . 2 . 1 出厂检验 每 台 总 装 完 毕 的 农 用 客 车 必 须 进 行 出 厂 检 验 , 以 检 查 农 用 客 车 的 制 造 质 量 、 装 配 质 量 和 主 要 技 术 指标,调整各工作机构。 检验项目 按有 关标准的 规定, 其抽样方案 及判定规则按1 B / T 5 1 0 2 5 中 合格品 的规定。 4 . 2 . 2 型式检验 J B/ T 1 0 1 3 2 - 1 9 9 9 农用客车型式检验按J B / T 8 4 0 5 的有关规定进行。 5 交货 5 . 1 每辆农用客车

23、 须经制造厂检验部门 检验合格并签发合 格证后方可出厂。 5 . 2 交货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a ) 确保出厂车外观完好无损; b ) 放掉冷却水 ( 在气温低于。 时) ; c ) 检 查并调整轮胎气压至规定值; d ) 规定铅封处应加上铅封; 。 ) 蓄 电 池 应 处 于 干 态; 0 各总成的 润滑油 及刹车油应加到规定的油量。 注:如订货方对农用客车交货状态另有要求,可与制造厂协商解决。 5 . 3 出厂的每辆农用客车, 制造厂应提供下列文件: a ) 合 格证; b ) 使用保养说明书 ( 含安全操作、 警示标志、三 包、 执行 标准等) , 并应符合J B / T 7 8 6

24、5 的 规定; c ) 零件目录( 按用户需要提供) ; d )备 件、附件和随车工 具清单; e ) 装箱单。 5 . 4 出 厂的每辆农用客车必须按清单配齐备件、 附件、随车 工具和专用工具。 6 标志、运输和贮存 6 . 1 农用客车金属标牌应标明 厂牌、型号、 发动机标定功率、 总质量、 乘客座位数、出 厂编号、出 厂 年月、厂名和厂址,并永久固定在易见部位。 6 . 2 发运的 农用客车 ( 包括备件、附 件、 随车工具) 的装运应保证在正常运输中 不致损伤和丢 失。 6 . 3 在干 燥通风的 仓贮条件下, 制造厂应保证农用客车及其备件、 附件、 随车工具的防 锈有效期为自 出厂之日起不少于 1 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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