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952鱼雷末弹道测量设备规范 标准 CB 1307-1998.pdf

上传人:小小飞 文档编号:3638041 上传时间:2019-09-19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263.6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64952鱼雷末弹道测量设备规范 标准 CB 1307-1998.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64952鱼雷末弹道测量设备规范 标准 CB 1307-1998.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64952鱼雷末弹道测量设备规范 标准 CB 1307-1998.pdf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64952鱼雷末弹道测量设备规范 标准 CB 1307-1998.pdf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64952鱼雷末弹道测量设备规范 标准 CB 1307-1998.pdf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64952鱼雷末弹道测量设备规范 标准 CB 1307-1998.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64952鱼雷末弹道测量设备规范 标准 CB 1307-1998.pdf(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CI . 中 国 船 舶 口 已业 总 公 司 部 标 准 C B 1 3 0 7 一 9 8 鱼雷末弹道测量设备规范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m e a s u r i n g e q u i p me n t o f t o r p e d o t e r mi n a l t r a j e c t o r y 1 9 9 8 一0 3 一2 0 发布1 9 9 8 一0 8 一0 1 实施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发 布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部标准 C B 1 3 0 7 -9 8 分类号: U 7 4 鱼雷末弹道测量设备规范 S p e c i f i

2、 c a t i o n f o r m e a s u r i n g e q u i p me n t o f t o r p e d o t e r mi n a l t r a j e c t o r y 1范围 1 . 1 主题内容 水规范规定了鱼雷末弹道测量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 质量保证规定及交货 准备等. 1 . 2 适用范围 左规范适用于鱼雷末弹道测量设备( 以下简称测量设备) 的设计、 生产和验收. 2 引用文件 G B 1 9 1 -9 0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 B 6 3 8 8 -8 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 J B 1 5 0 . 3 -8 6 军用设备环境 试验方

3、法 高温试验 G J B 1 5 0 . 4 -8 6 军用设备环境 试验方法 低温试验 G J B 1 5 0 . 9 -8 6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湿热试验 G J B 1 5 0 . 1 1 -8 6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盐雾试验 G J B 1 5 0 . 1 6 -8 6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振动试验 G J B 1 5 0 . 1 8 -8 6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冲击试验 G J B 1 5 1 . 5 -8 6 军月设备和分系 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 水面舰船内的设备和分系统的要求 ( A4 类) G J B 1 5 2 -8 6 军用设备和分系 统电磁 发射和敏感度测量 G

4、 J B 3 6 8 . 2 -8 7 装备维修性通用规范 维修 性的基本要求 G J B 1 4 4 3 -9 2 产品 包装、 装卸、 运输、 贮运的质量管理要求 C B / Z 1 5 4 -8 2 鱼雷材料 选用规范 J J G 1 8 1 -8 9 高稳定度石英晶 体振荡器检定规程 3 要求 3 . 1 合格鉴定 按本规范提交的产品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 3 . 2 可靠性 产品应符合研制任务书或合同中规定的可靠性要求. 3 . 3 材料 3 . 3 . 1 材料应优先选用C B / Z 1 5 4 中 所列材料。 3 . 3 . 2 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 元器 件应优先选

5、用定型生产的系列化产品. 中国般柏工业总公司1 9 9 8 一0 3 一2 0 批准1 9 9 8 一0 8 一0 1 实施 1 CB 1 3 0 7 - 9 8 3 . 4 设计 测量设备应完成鱼雷接近目标 过程中 一定 范围内 的弹道的测量, 并获得鱼雷脱靶量。 测量设备通常 采用同步式水声跟踪原理或被动式水声跟踪原理测量鱼雷末弹道。 3 . 4 . 1 同步式测量设备 同步式测量设备是利用被测鱼雷上安装的三维测试操雷段发出的同步声信号测量鱼雷末弹道, 并 获得鱼雷脱靶量.一般包括: a .接收换能器基阵, 其功能是接收鱼雷三维测试操雷段发出的同步声信号, 并具有基阵姿态和深 度实时检测功

6、能; b .信号传输装置, 将接收换能器基阵接收到的所有信号传送到信号处理设备; 。 .信号处理设备 . 其功能是将信号传输装置送来的信号进行放大、 滤波等处理, 取出所需频段信 号, 完成传播时间和时差及姿态等数据的检测; d .数据处 理设备. 完成鱼雷运动末程轨迹及 脱靶量计算、 修正、 末弹道平滑滤波、 显 示和存贮打印 等功能; e 同步控制设备, 其功能是完成与鱼雷三维测试操雷段同步钟的同步, 具有主动同步和被动同步 两种方式 。 3 . 42 被动式测量设备 被动 式测量设备利用鱼雷的辐射噪声测量鱼雷的末弹道, 具有一 定的末弹道测量范围和测距精度. 一般 包括 : a ,水下测

7、量基阵, 接收鱼雷辐射噪声和信号, 并具备基阵姿态和深度检测功能; b 信号传输装置, 其功能是将水下测量基阵接收到的各种信号传送到信号处理设备; 。 .信号处理设备, 将信号传输装置送来的多路信号进行放大、 滤波、 选频、 通道到一致性保持等预 处理, 经A / D转换后迭与数据处理 设备, 同时采集基阵姿态和深度数据送与数据处理设备; d .数据处 理设备, 完成各路接收信号间 的时延估计、 荃阵姿态及 深度参数计算, 并由 此完成鱼雷末 程轨迹和 脱靶量解算修正、 末弹道数 据平滑滤波、 显示和存贮打印等功能. 3 . 5 维修性 3 . 5 . 1 维修性应符合G J B 3 6 8

8、. 2 第7 章的有关要求. 3 . 5 . 2 电子系统的平均修复时间MT T R应小于3 0 mi n . 3 . 6 性能特性 3 . 6 . 1 同步式测量设备 3 . 6 . 1 . 1 测量周期 测量周期一般为0 . 0 6 0 . 3 s , 具体指标应符合研制任务书或合同要求。 3 . 6 . 1 . 2 测量范围 测量范围一般应不小于 2 0 0 m. 具体指标应符合研制任务书或合同的要求. 3 . 6 门. 3 测量精度 距离测量精度应高于 0 . 2 m- I- 2 %R( R为测量距离, m) , 3 . 6 . 1 . 4 时钟稳定度 同步时钟日 稳定度应高于5 x

9、1 0 - 1 3 . 6 . 1 . 5 同步误差 同步误差应小于5 0 s, 3 . 6 . 1 . 6 荃阵姿态参数和深度测量范围 a .倾斜角测盘范围0 . 3 0 0 . b .方位角侧盘范围 3 6 0 0 . c .深度测f范围应大于荃阵的最大工作深度。 C B 1 3 0 7 -9 8 3 . 6 . 2 被动式测量设备 3 . 6 . 2 . 1 测量周期 测量周期通常为。 . 1 一。 . 25 。 3 . 6 - 2 . 2 测量范围 测量范围应不小 于2 0 0 m. 具体指标应符 合研制任务书或合同 的要求。 3 . 6 - 2 . 3 测量精度 测量精度在5 m2

10、0 0 m时应高于5 ; c R ( R为测量距离 5 M-2 0 0 m ) , 大于 2 0 0 m时应高于 1 0 ,0, O R( R为测量距离大于 2 0 0 m) , 3 . 6 - 2 . 4 信号频带 接收信号频宝带宽一般为2 0 0 H : 一2 0 k H z , 3 . 6 . 2 . 5 通道相位差 通5 引司相位差应小于 1 0 , 3 . 6 - 2 . 6 基阵姿态参数和深度恻量范围 a .倾斜角测量范围 。 “ ,-3 0 . b .方位角测量范围3 6 0 . c .深度测量范围应大于基阵的最大工作深度。 3 . 7 环境要求 恻量设备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按下面

11、规定要求. 3 . 7 门高温 测量设备的高温适应性应符合G J B 1 5 0 . 3 第 2章的要求. 3 . 7 . 2 低温 测量设备的低温适应性应符合G J B 1 5 0 . 4 第2 章的要求. 3 . 7 . 3 湿热 测量设备的湿热适应性应符合G J B 1 5 0 . 9 第2 章的要求. 3 . 7 . 4 振动 测量设备的耐振性应符合G J B 1 5 0 . 1 6 第2 . 3 . 1 条和第2 . 3 . 1 1 条的 要求。 3 . 7 . 5 冲击 测量设备的耐冲性应符合 G J B 1 5 0 . 1 8 试验一第 2 章和试验十第 2 章的要求。 3 .

12、7 . 6 盐雾 测量设备的 盐雾承受能力应符合G J B 1 5 0 . 1 1 第2 章的要求. 3 . 8 电磁兼容性 由磁兼容性虑符合 G I B 1 5 1 . 5 第 7 章的要求。 质最保证规定 4 . 1 俭验贵任 除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外, 承制方应负贵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 必要时, 订购方或上级鉴 定机构有权对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 进行 捡查。 4 . 1 . 1 合格责任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 章和第5 章的所有要求。 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 成为承制方整个检 验体系或质量 大纲的一个组成部分。 若合同中 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 检验要求, 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

13、 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 质量一致 性抽样 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 产品, 也不能要求 订购 方接收有缺陷 的产品。 4 . 2 检验分类 CB 1 3 07 -9 8 本标准规定的俭验分为: a .鉴定检验( 定型俭验) ; b .质量一致性检验( 验收检验) . 4 . 3 检验条件 4 . 3 . 1 室内检验条件 a .温度 。 一 3 5。 b 相对湿度不大于8 0 0 0 . 4 . 3 . 2 海( 湖) 检验条件 。 海( 湖) 况小于三级, 海流小于 2 k n . b ,水文条件为等温层或负梯度小于( 一1 X 1 0 - 1 / m, 4 . 4 鉴定俭验( 定型检验)

14、44, 检验项 目 4 . 4 . 1 . 1 同步式测量设备的鉴定检验的检验项目见表 1 . 4 . 4 . 1 . 2 被动式测量设备的鉴定检验的检验项目见表 2 . 4 . 4 . 2 俭验数量 一件。 4 . 4 . 3 合格判据 鉴定徉品通过表 1 或表 2 中鉴定检验项目, 则判为合格, 否则将认为不能通过鉴定。 4 . 5 质量一致性检验( 验收检验) 4 . 5 . 1 检验项 目 4 . 5 . 1 . 1 同步式测里设备的质盆一致性检验的俭验项目见表 1 . 4 . 5 . 1 . 2 被动式测量设备的质蚤一致 性俭验的 检验项目见表2 . 4 . 5 . 2 检验数I和方

15、法 逐件全检。 4 . 5 . 3 合格判据 产品 缺陷数等于或小于规定值, 判为合格。 4 . 5 . 4 不合格 如果产品 未通过表1 或表2 中规定的质量一致 性检验项目, 则应停止产品的 验收与交付. 承制 方应 将不合 格情况通知 合格鉴定单位, 在采取纠正措施后, 根据合格鉴定单位的意见, 允许对产品重新进行 检验, 或只对不合格产品或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 若检验仍不合格, 则应将不合格情况通知合格鉴定单 位 。 4 . 6 同步式ml设备检验方法 4 . 6 . 1 测童周期检验 用精度高于1 0 - 的频率计分别测量同 步控制设备和鱼 雷三维测试操雷段的 工作周期, 结果应符合

16、 3 . 6 . 1 . 1 条的要求。 4 . 6 . 2 侧I范围检验 4 . 6 . 2 . 1 检验设备及布放 要求 a ,工作船: 同步水声发射换能器刚性布放于船底下 方离 船底大于3 m处, 并在其正上空一定高度 设f光侧标志。 b .侧t船: 接收换能器基阵布放于船底下方与发射换能器相同的深度, 其余设备均布置于该船工 作间。侧f船铭泊千水深大千 1 0 m处。 C B 1 3 07 一 9 8 表 1 同步式测量设备鉴定检验与质量一致性检验项目表 时 钟 稳 定 度 同步误差 基益姿态参数和深度测t范围 环境要求 电 磁兼 容性 封 存 、 包 装 表 2 被动式测量设备鉴定检

17、验与质量一致性检验项目表 ”。项目1 测 量 周 期 测 t 范 , 测 t a m 信 号 频 带 通 道 相 位 差! 基 阵 姿 态 乡 数 和 深 度 测 量 范 圈 环 境 要 求! 电 磁 兼 容 性 封 存 、 包 装 要求章条号 检验方法童条号鉴定检脸 质I-致性检脸 3 . 6 . 2 . 1 3 。 6 。 2 . 24 7 2 3 . 6 . 2 . 34 . 7 . 3 3 . 6 . 2 . 44 7 . 4 3 . 6 . 2 . 54 . 7 . 5 3 . 6 . 2 . 64 . 6 . 6 4 . 1 0 激光测距仪一台, 精度高于士1 m, 作用距离大于

18、5 0 0 m. 6 . 2 . 2检验方法 根据测量设备的测量范围指标 R, 工作船在离测量船距离为 R至R- 4 %R的范围内锚泊( 该位置 由激光测距仪测量确定) , 若此时测量设备能测量出两船间的距离, 且该距离符合3 . 6 . 1 . 2 条的要求, 则 测量范围指标可判为检验合格, 否则判为不合格. 4 . 6 . 3 测量精度检验 4 . 6 . 3 . 1 检验设备及布放要求 钢卷尺一只, 测量范围不小于3 0 m, 精度高于 1 喻; 其余设备及布放要求同4 . 6 . 2 . 1 条. 4 . 6 - 3 . 2 检验方法 在测量设备的测量范围指标内, 工作船与测量船的距

19、离选取远中近三个点, 每个点分别进行 N次 ( N)1 0 ) 测量, 将各点各次测得的距离值分别记为r , ; , r 。 和 r( i =1 , 2 , 3 . . . . . . N) , 同时用激光测距仪或钢 卷尺M I I工作船 光测标志与测量船基阵中心的距离, 分别 记为基准值R , , R , 和R - 按式( 1 ) 、 式( 2 ) 、 式( 3 ) 计算 测量设备测得的各点距离的 均值. , : =( 1 1 N ) 艺r u - . . . . . . . ( 1 ) - , 5 C B 1 3 0 7 - 9 8 式中: rr z , r 3 r ”、 r 卜、 r 、

20、 测量设备测得各点距离的均值, 。; 测量设备各次测得的各点距离值. m, 与基准值比较. 测量设备的测量精度按式( 4 ) 计算: 。 二(,) 艺 1 一 ( r , R ;) I ! X 1 0 0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式中: o -测量设备测量距离的精度 %; 二 ,测量设备测得各点距离的均值, m: X , 一 一 各点距离的基准值. m, 结果应符合3 . 6 . 1 . 3 条要求. 4

21、 . 6 . 4 时钟稳定度检验 测量设备 的时钟稳定度按J I G 1 8 1 的规定测量 结果应符合3 . 6 . 1 . 4 条要求. 4 . 6 . 5 同步误差检验 测量设备时钟电路及三维测试操雷段时钟电路预热 3 0 mi n后进行同步操作. 再经过 1 h亏月示 波器或计数器测量两个时钟电路. 其输出的同步信号前沿之间的时间差应符合3 . 6 . 15 条要求 4 . 6 . 6 基阵姿态参数和深度测量范围检验 4 . 6 . 6 . 1 倾斜角、 方位角测量范围检验 倾斜角和方位角均采用三维转台调试仪进行检验.将倾斜角或方位角传感器置于转台相立位置固 定. 按步进方式和相应方向

22、 转动转台. 从姿态A试设备读取测量值。 当增大转台角 度、 测试设备 指示的角 度值不再增加时.J i g 设备所指示的角度应符合3 . 6 . 1 . 6 条要求. 4 . 6 - 6 . 2 深度; F 9 I范围 检验 用活塞式压力 计进行检验. 将泌试设备的深度压力 传感器装于压力计上. 按步进方式线性增加压 力. 从深度测量设备读取相应的深度值. 当增大压力 计压力 测试设备指示的深度值不再线 性增加时. ;m 9 量设备所指示的深度值应符合 3 . 6 . 1 . 6 条要求. 4 . 7 被动式测量设备检验方法 4 . 7 门测量周期检验 用精度高于 1 0 - 频率计测量设备

23、的脉冲周期 结果应符合3 . 6 . 2 . 1 条要求. 4 . 7 . 2 测量范围检验 测量范围的检验方法与4 . 6 . 2 条相同, 不同点仅在于工作船布放的为鱼雷模拟噪声源. 其性能指标 要求为: 发射水平无方向性. 垂直开角T,于二1 5 0 . 模拟吉信号为 5 1 5 k H z 带内的随机噪声信号 模拟 畜源级不小于 1 7 o d B 。结果应符合3 . 6 . 2 . 2条要求 4 . 7 . 3 测量精度检验 测量精度的检验方法与4 . 6 . 3 条相同, 不同点仅在于工作船布放的为鱼雷模拟嗓E l 源, 鱼雷模拟噪 声源的性能指标与4 . 7 . 2 条要求相1.

24、 结果应符合3 . 6 . 2 . 3 条要求。 4 . 7 . 4 信号频带检验 在信号处理设备的放大器输入端加入正弦波 i i ; 出端用电压表监测( 使自动增益锁定) . 改变正弦波 频率. 输出信号下降3 d B 频率点即 为截止频率. 上下限截止频率之差应符合3 . 6 . 2 . 4 条 要求。 4 . 7 . 5 通道相位差 在 信 号 处 理 设 备 的 每 一 个通 道 输 入 端 加 入 同 一 正 弦 信 号 , 用 相 位 计 测量 通 道 骊 出 端间 的 相位 差; 在 整 个接收频段内 进行相同测试, 得到的 相位差均值应符合36 . 2 . 5 条要求. C B

25、 1 3 0 7 一9 8 4 . 76 基阵姿态参数和深度测量范围检验 与 4 . 6 . 6 条相同. 4 . 8 环境试验 测量设备除研制任务书 或合 同另 有规定外均按以 下规定方法进行环境 试验。 4 . 8 . 1 高温 试验按GJ B 1 5 0 . 3第4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 4 . 8 . 2 低温 试验按G J B 1 5 0 . 4 第 4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 4 - 8 , 3 湿热 试验按G J B 1 5 0 . 9第4 . 2条规定的方法进行。 4 . 8 . 4 振动 试验按G J B 1 5 0 . 1 6 第 4 . 2 条规定的方法进行. 4 . 8 .

26、5 冲击 试验按G J B 1 5 0 . 1 8 试验一 第4 章和试验十第4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 4 . 8 . 6 盐雾 试验按 G J B 1 5 0 . 1 1 第4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 4 . 9 电磁兼容性检验 按G J B 1 5 2 第2 0 条规定 的方法进行. 4 . 1 0 封存、 包装检验 按产品规范规定进行检验. 交货准 备 5 . , 封存和包装 按GJ B 1 4 4 3 第 5 . 1条规定进行。 5 . 2 装 卸 按 G J B 1 4 4 3 第 5 . 2 条规定进行. 5 . 3 运输和储存 按G J B 1 4 4 3 第5 . 3 条及5 . 4 条规定进行. 5 . 4 标志 按 G B 6 3 8 8及GB 1 9 1 的规定执行。 5 . 5 随产品技术文件 a ,产品配套明细表; b .产品合格证; c .产品技术说明书及图册; d .产品使用说明书; e 备 件清单。 附加说明: 本规范由中国 船舶工业总 公司 六0- 院提出. 本规范由中国 船舶工业总 公司 六0一院归口。 本规范由中 国船舶工业 总公司七五G试验场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李正刚、 谭建森、 丁 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