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989鱼雷进场验收要求 标准 CB 1270-19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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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 国 船 舶 工 业 总 公 司 部 标 准 C B1 2 7 0 一9 5 鱼雷进场验收要求 1 9 9 5 一0 6 一1 9 发布1 9 9 6 一0 4 一0 1 实施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发 布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部标准 C B1 2 7 0 一9 5 分类号: U 01 鱼雷进场验收要求 1 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实航试验鱼雷产品 进场至首航前的现场交接验收的一般要求和详细要求. LZ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设汁定型试验、 生产定型试验及生产验收试验进场的各型鱼雷交接验收。 2 引用文件 本章无条文。 3 定义 3 1进场交 接验收 d e live 印 一 a c

2、。 即 t a n cec h e c k fort or 碑 d o in t o t h e t es t r a ll g e 在实航试验前, 承试方按照本标准规定的交接程序、 检查内 容及要求, 对研制( 或承制) 方移交的 产品所进行的检查验收工作. 32 产品 Pt 闭uc t 指装配好的鱼雷, 也可是鱼雷的系 统、 段、 组件、 部件等。 4 一般要求 4 1 到货交接验收 411 按合同要求, 研制( 或承制) 方将供试验用的产品 押运或发运到指定的交 接地点, 如火车站、 码头 及靶场等。 4 . 1 . 2 在交接地点, 承试方按货运单对到站货物的名称与件数进行清点, 并对

3、包装箱、 标志及铅封的完 好性进行检查。 经清点与检查, 证实货物名称和件数与货运单一致, 包装箱与铅封完好, 则承试方应接收 并办 理手续; 若不 符合 要 求时, 办 理收 货 手续 应作详细 记 录. 发货单 位人 员不 在交 接现 场时, 收货人 应 将 收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发货单 位. 4.2 产品仓储 4 . 2 . 1 产品应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 仓库的条件应符合 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井由 承试方按有 关仓库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4 . 2 . 2 产品在仓 储时, 任何人不得随愈开箱动用产品。 4.3 产 品出 库 领用产品豁要出库时应办理出 库手续。 _一_- -卜

4、-一,叫户口种,网、钾.种户, , . 一户 网 . . . , . . . , 臼 . . . , , 叫 . . 中国 肠 伯工业总 公司1 9 9 5 一06 一19批准 1 9 9 6 一0 4 一0 1 实施 C B1 2 7 0 一9 5 5 详细要求 5 。 1 5 。 1 .1 开箱检查 产品开箱的一般性检查 开箱检查必 须在交 接双方人 员都参加的情况下进行, 但对于 生 产验收试 验, 若承制 方人 员不在现 场 时, 承试方根据试验计划的安排也可单独开箱检查, 且应将在开箱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反馈给承 制单位。 5 . 1 . 2 产品装箱的完整性检查 按装箱清单检查

5、包装箱内的实物与文件, 实物和文件的名称、 编号、 数量等应与装箱清单相符合。 5.L3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 5L4 随雷备件检查 5 , 1 . 4 . 1 定型试验用的随雷备件必须带有检验合 格证( 或其他质量证明书) , 备件在随产品进场后, 可 由研制( 或承树) 方保管和发放。 5 . 1 . 4 . 2 生产验收试验用的随雷备件, 应按有关技术文件规定的种类、 数量及质量证明文件等随产品 进场, 检查要求同5 . 1 . 2 条与5 . 1 . 3 条。 5 , 1 . 5 开箱检查记录 开箱检查的结果应填写在开箱检查表上。开箱检查表由承试单位编制, 格式

6、见附表A ( 参考件) 。 5 . 2 鱼雷各系统检查 5 . 2 . 1 系统检查的状态, 首先应保持开箱时的原始状态( 出厂状态) 。系统检查按系统技术条件进行。 52 . 2 确因运堆致使系统不能进行检查时,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 允许在系统恢复后进行检查; 对巴条件 限制, 个别系统不能按系统技术条件检查或全面检查时, 按双方代表协商意见不检查或只对部分项目 进 行检查。 5 . 2 . 3 允许结合每条产品首航前的技术准备进行检查, 检查结果应符合系统技术条件的要求。 5 . 2 . 4 鱼雷系统检查的结果应填写在系统交接检查表上。系统交接检查表由承试单位编粼, 对定型试 验, 应由研

7、制( 或承制) 单位提供样本。系统交接检查表见附录B(参考件) . 5 , 2 . 5 对鱼雷系统在现场恢复后进行的检查或按双方代表协商的项已 进行的检查, 应在系统交接检查 表的说明栏内作详细记录。 5 . 3 鱼雷组( 部) 件检查 一般对鱼雷的组( 部) 件不作交接检查要求, 但对单独包装运输的组( 部) 件在需要检查时, 应按组 ( 部) 件技术条件结合每条产品首航前的技术准备进行检查。 5 . 4 交接验收中的质量间题的处理 5.4.1 质量问 题分类 产品质量问既分为: a . A类, 在试验现场无法排除, 需返厂( 所) 修复的质量问 题; b . B 类, 在试验现场通过更换备

8、件可以排除的质量问题; c . C类, 在试验现场通过调试参数可以排除的质量问题. 5 , 42 质量间题的处理规则 5 . 4 . 2 . 1对存在A类质量问 题的产品, 承试方拒收, 产品 应返厂 检修. 5 . 4 . 22 对存在B 、 C两 类质量问 题的产品, 允许在试验现场排除故 潭, 经重新检 查完全符合技术条 件 要求后, 承试方应予以接收. 54 . 2 . 3 质量间题在试验现场的排除由研制( 或承制) 单位负责, 承试单位应提供条件给予协助。对生 产 验收试 验, 承 制方无人 在现场时, 质量间题也可由 承试单位排除. 2 C B1 2 7 0 一肠 5 . 4 .

9、2 4 在试 脸砚场排 除质 盘 问 肠, 必须在 交 搜双 方人 员娜参 加的 愉况下 进行( 承 翻方不 在现 场的生 产脸收试脸除外) , 排胜质云间 月应作详绷记录和坟人产晶经历伸. 5 . 42 . 5 返厂( 所) 修复合格后再次进场的产品按本标确盆 新进行交搜狡收. 5 . 5 交接脸收手续的办理 5 . 5 . 1 交接脸收组 5 . 51 . 1 对定型试脸, 由 承试方与 研创( 或承创) 方共同组成交接脸收姐, 承试方祖任组长, 研创( 或承 制) 方担任俐组长, 在试脸领导组的倾导下开展工作. 对生产 脸收试脸产品的交接脸收由 承 试单位组织 实施。 5 , 5 . 1

10、2 交接双方参加人 员: a . 承试方代表、 操作人员、 质检人员及驻承试方军代表; b . 研制( 或 承制) 方代表、 操作 人员、 质 检人员 及驻厂( 所) 军代表。 对于生产脸 收试验, 承 制 单位质 检人员和驻厂( 所) 军代表可不参加。 5 . 5 . 1 . 3 交接验收组的积贵: a . 制订交接验收计划, 组织和协调交接脸收工作; b . 对交接验收中的产品质里间题进行分类整理, 并提出处理建议。 A类质量间题应报试毅领导组,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c . 办理产品交接验收手续。 5 . 5 . 2 交接验收手续的办理 5 . 5 . 2 . 1 鱼雷进场交接验收手续 应

11、逐条雷办 理, 每条雷的各系统及全雷的技术状态均符合实 航技 术条 件的要求时可办理交接手续。 5 . 5 . 2 . 2 办理交接手续应填写交接验收清单。交接验收清单由承试单位编制, 其格式见附录c ( 参考 件) 。 C B1 2 7 0 一9 5 附录A 开箱检查表 ( 参考件) 产品型号 开箱日期箱号 产品名称产品代号 检查项目枪查内容检查结果说明 研制( 或承制) 方代表签字 承试方代表签字 研制( 或承制) 方质检签字 承试方质检签字 驻所( 厂) 军代表签字驻承试方军代表 签字 C B1 2 7 0 一9 5 附录B 鱼留系统交接检变表 ( 参考件) 产品型号雷号检查系统 系统组

12、成配套号 检查日 期 检查内容指示值( 性能、 功能)检查结果说明 研制( 或承制) 方代表 签字承试方代表签字 研制( 或承制) 方质检 签字承试方质检签字 驻所( 厂) 军代表 签字往承试方军代表签字 C B1 2 70一95 份奋 C 生吕脸趁润单 ( 参考件) 产晶且号 甘号 位收日用 脸收系挽、 组 部件、 资料 脸收结论 说明 最后结论 研制( 或承制) 方代表 签字承试方代表签字 研制( 或承制) 方质检签宇 承试方质植签字 往所( 厂) 军代表 签字驻承试方军代表签字 C B1 2 7 0 一9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6 03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六 0三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 船舶工业总公司七五 0试验场负 贵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国强、 金文才、 张长激、 原瑛 计划项目 代号: 9 2 7 1 o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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