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9210-1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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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 CS 25 . 20 0 J 36 JB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机 械 行 业 标 准 J B/ T 9 2 1 0一 1 9 9 9 真 空 热 处 理 Vac uum b eat t r e at m e nt 1 9 9 9 - 0 6 - 2 4发布2 0 0 0 - 0 1 - 0 1实施 国 家 机 械 工 业 局发 布 B/ T 9 21 0- 1 99 9 前言 本标准是对Z B J 3 6 - 0 1 5 -9 0 真空热处理 的修订。 本标准与Z B J 3 6 0 1 5 -9 0 在以 下主要技术内容上有所改变: 真空淬火炉、 真空回火炉有效加热区的 温度偏差

2、由一般不得超过土 1 0 改为士 5 C ;真 空退火 炉有效加热区的温度偏差由不得超过土 1 5 改为土 8 C ; 真空淬火炉和真空退火炉的加热元件对地绝缘电阻应大于2 k f,回 火炉应大于5 0 0 k f改为 真空淬火炉、 回火炉和退火炉的加热元件对地绝缘电阻应大于2 k d 2 ; 按有关规定作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自 实施之日 起代替Z B J 3 6 0 1 5 -9 0 0 本标准由 全国 热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并归口。 本 标准 负责起草单位: 上海市机械 制造工艺研究 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屠恒悦 、 梅志强。 本标准于1 9 9 0 年4 月1 9日 首次发 布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机 械 行 业 标 准 JB/ T 921 0- 1 9 99 真 空 热 处 理 代替Z B J 3 6 0 1 5 -9 0 Va c uum he a t t r e at me nt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真空热处理设备的 特殊要求. 真空热处 理常用金属材料, 真空热处理的工艺 过程及 其基本工艺参数。 本标准适用于金 属的 真空淬火、 真空回火、 真空退火、 真 空固 溶热处理及真空时效等工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 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 示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 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 各

4、方应探讨使 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 B / C 2 3 0 -1 9 9 1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 G B / T 2 3 1 -1 9 8 4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G B / T 1 8 1 8 -1 9 9 4金属表面洛氏硬度试验方法 G B / T 4 3 4 0 -1 9 8 4金属维氏硬度试验方法 G B / T 1 0 0 6 6 . 1 -1 9 8 8 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 通用部分 G B / T 1 0 0 6 7 . 1 -1 9 8 8 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通用部分 G B / T 1 0 0 6 7 .4 -1 9 8 8 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间接电 阻炉

5、G B 1 5 7 3 5 -1 9 9 5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 3 真空热处理常用 材料 合金工具钢、高 速工具钢、 铬 轴承钢、 耐热钢 棒、 高温合金、 钦合金、 精密合金等。 4 设备 4 . 1 真空热处理电阻炉的技术参数应符合G B / T 1 0 0 6 7 . 1 及G B / T 1 0 0 6 7 .4 的有 关规定。 4 . 2 试验项目 按G B / T 1 0 0 6 6 . 1 相 应条款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或检查。 4 . 3 真空淬火炉、 真空回 火炉有效加热区内 的温度偏差一般不得超过* 5 C ; ;真空退火炉不得超过 士 8C,温度应能调节、制动控

6、制和跟踪记录。 4 . 4 炉子在使用过程中,真空度应能满足相应的工艺要求, 真空泄 漏率应不大于1 x 1 0 - P a / ( L一) ( 泄漏率在炉子充分干燥以后 测定) o 4 . 5 真空淬火炉、 真空回 火炉和真空退火炉的加热元件对地绝缘电 阻应大于2 k n。 4 . 6 冷却水的压力应大于。 2 M P a 或按炉子的 要求确定, 流 量应能调 节,不允许突然断水。 4 . , 气冷用气源与炉子之间,应有相应的减压阀和真空压力表,能准确地指示和调节气体压力,管道 应符合密 封要求。 国家 机械I业局 1 9 9 9 - 0 6 - 2 4批准2 0 0 0 - 0 1 - 0

7、 1实施 1 J R/ T 92 1 0- 1 9 99 4 . 8 冷却用气的纯度应能满足相应工艺的要求。钢一般采用 9 9 . 9 9 5 %纯度的氮气,高温合金一般采用 9 9 .9 9 9 %纯度的氮气或氛气,钦合金应采用 9 9 .9 9 5 %纯度的氛气 。 4 . , 炉内的传动机构应平稳可靠, 运行速度应能调节, 热闸门的启闭应灵活可靠。 4 . 1 0 淬火油应满足工件真空淬火后的硬度及光亮度的要求, 应不易老化, 对工 件不产生 腐蚀及其他 有害 影响。淬火油槽内 应备有加热及搅拌装置。 4 . 1 1 真空回 火炉应具有快冷装置。 4 . 1 2 真空热处理炉不用时应处在

8、真空 或充纯氮 状态下。 4 . 1 3 真空热处理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 维护, 并做好记录。 工艺过程 处理前的准备 5 . 1 . 1 了 解工件钢号、 技术要求、 预先热处理状况及热处理规范。 5 . 1 . 2 应 对工件和热处理设备进行检查。工 件应无碰伤、 锈斑及其他不允许的表面缺陷, 设备应处于 正常状态。 5 . 1 . 3 对工件和夹具进行清洗和烘干。 5 . 2 装炉 工件应置于 炉子的有效加热区内, 并根据真空加热的 特点采用正确的装炉方法。 5 . 3 升温 工件人炉后待达到一定真空度, 一般为6 .6 7 P a 时, 方可升温加热。 升温过程中应注意脱气情况, 并据

9、此相应调节升温速度。 5 . 4 预热 工件达 到预定加热温度之前应进行预热。当预 定加热温度为 1 0 0 0 - 1 1 0 0 时, 一般采用8 0 0 一次 预热;当预定加热温度在 1 2 0 0 以上时,形状简单的工件可采用 8 5 0 一次预热,形状复杂的工件可 采 用5 0 0 - 6 0 0 和8 5 0 两次预热或多次预热。 5 . 5 保温 5 . 5 . 1 真 空淬火的加热温度一般取盐浴炉或空气炉加热 时的下限。真空回 火、 真空退火、 真空固 溶处 理及真空时效的加热温度一般与常规处理时加热温度相同。 5 . 5 . 2 真空淬火 加热保温时间一般比 盐浴炉加热时长3

10、 - 5 倍。比空 气炉长 1 倍;真空回火加热的 保温 时间略长于空气炉加热时保温时间. 但比硝盐炉长 1 - 2倍 ;真空退火加热的保温时间一般比空气炉长 1 倍。 5 . 5 . 3 根据工件的材料及加热温度,用回充高纯氮气的方法控制加热时的真空度。钢在9 0 0 以下加 热时, 真空度一般为 1 . 3 3 x 1 0 P a 左右; 在9 0 0 - 1 1 0 0 加热时, 真空 度一般为 1 3 .3 - 1 . 3 3 P a 左右;在 1 1 0 0 - 1 3 0 0 加热时,真空度一般为 1 3 . 3 - 6 6 5 P a 左右。 5 . 5 . 4 真空回火时待炉内

11、达到某一真空度 ( 一般为 0 . 1 3 3 P a ) 时,向炉内通人高纯氮气到 6 . 6 x 1 0 0 P a 左右, 并采用风扇循环, 保持这种状态到回 火加热结束。 5 . 6 冷却 5 . 6 . 1 淬火油应讲行充分地脱气. 必要时要适当加热。 淬火时应充气 ( 高纯氮气或氢气 ) 到 5 .3 x 1 0 0 P a J B/ T 9 21 0一 1 99 9 左右,淬火油要进行搅拌。 5 . 6 . 2 根据工艺要求可 采用正 压气淬或负压气淬。正压气淬时通人2 x 1 0 一 6 x 1 0 5 P a 的高纯氮气; 负压气淬时 通人7 . 9 x 1 0 0 - 9

12、. 3 、 1 0 P a 的高纯氮 气进行淬 火。高 速钢工 件宜 采用正压气淬方法_ 5 . 6 . 3 回火加热结束后, 应采用气体强迫快冷。 5 . 6 . 4 退火加热结束后, 按工艺要求进行冷 却, 在冷 却过 程中应继续抽真空到一定温度后方 可停止 5 . , 出炉与清理 5 . 7 . 1 冷态出炉。 5 . 7 . 2 油淬工件出炉后应进行去油清理。 5 . 8 校正 工件变形量超过技术规定时,应采用正确的校正方法校正到符合规定要求。 6质且检验 6 . 1 外观 处理后用肉眼进行外观检查,工件 不应有碰伤、裂 纹及明显的氧化色。 6 . 2 硬度 硬度检验按G B / T 2 3 0 , G B / T 2 3 1 、 G B / T 1 8 1 8 , G B / T 4 3 4 0 规定的方法进行。 6 . 3 金相组织 对显微组织有要求的工件,按规定进行检查。 6 . 4变形 变形量应在工件技术要求范围之内 。 安全技术 按G B 1 5 7 3 5 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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