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282-2003 国境口岸精神病监测规程.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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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 N/ T 1 2 8 2 -2 0 0 3 国境口岸精神病监测规程 C o d e s f o r s u r v e i l l a n c e o f p s y c h o s i s a t f r o n t i e r p o r t 2 0 0 3 - 0 5 - 2 8发布 2 0 0 3 - 1 2 - 0 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发 布 S N / T 1 2 8 2 -2 0 0 3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

2、草单位: 中 华人民 共和国福建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中 华人民 共和国厦门出人境检验检疫 局、 中 华人民 共和国 深圳出 人境检验检疫局、 福州神经 精神病院、 泉州市第三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郑尚 毅、 欧阳钦芬、 陈琼、 蔡怡 珊、 冯呈瑞。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 N / T 1 2 8 2 -2 0 0 3 国境口岸精神病监测规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精神病监测的对象、 监测内容、 检查方法、 结 果判定与 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精神病监测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 . 1 病例个案调查 c a s e i n s p e c

3、 t io n 对个别发生的 病例、 病例家庭及周围环境进行的流 行病学调查。 2 . 2 现场监测m o n i t o r in g o n s i t e 检疫医师在国境口岸对出人境人员通过查验、 巡视和医学检查, 及时发现精神病病人, 消除和控制 对社会环境不利的影响因素。 2 . 3 精神病 p s y c h o s is 一组由不同原因所致的大脑功能紊乱。表现为以精神活动失调或紊乱而产生感知、 思维、 情感、 注 意、 记忆、 行为、 意识和智能等方面的异常。 对象 来华定居, 或任职、 就业、 留学、 旅游等活动的外国人。 人境定居或工作的华侨、 香港、 澳门、 台湾同胞。 监

4、测 内容与方法 3313.24 4 . 1 资料的查阅与核实: 审查外国人境者提交的 人境检疫申明卡 和交通 工具负责人申 报的 航海健 康申 报书 或 航空 器总申 报单 、 交通工 具卫生证书 。 4 . 2 现场医学观察: 检疫医师在检疫通道或登上交 通工具进行巡视, 经现场监 测发现疑似精神病人, 应 进行医学检查。 4 . 3 医学检查: 检疫医师对被检者通过交谈和观 察, 诊察被检者的思维、 情感和意志行为, 掌握近期个 人的 精神状态, 初步判断患 精神 病或疑 似精神病人。 精神检查方法参见附录A , 5结果判定 5 . 1 疑似精神病人 在资料查阅中, 有可疑的记录或病史;

5、在感知、 思维、 情感、 注意、 记 忆、 行为、 意 识和智能等方面的轻微异常, 但需要进一步确认的。 5 . 2 确认精神病人 自 述目 前患有精神病, 并能提供个人病历证明, 经检疫医师确认的; 表现有明显的躁狂性兴奋, 无故伤害其他旅客, 经精神专科医师确诊; 在感知、 思维、 情感、 注意、 记忆、 行为、 意识和智能等方面有明显异常的, 经精神专科医师确诊。 S N / T 1 2 8 2 -2 0 0 3 结果处t 6 , 1 疑似精神病人 对疑似精神病人, 签发 就诊方便卡 , 告知本人在人境后一个月内到县级以 上专 科医院 进行精神检 查, 并做随访。 对确诊的 精神 病病人

6、, 按精神病人处置。 6 . 2 精神病人处里 发现患有精神病的外国人, 阻 止人境。 对已 经人境的 疑似精神 病人, 经专科医院 进行精神检查确诊 的精神病病人, 提请公安机关监护出境。 S N/ T 1 2 8 2 -2 0 0 3 附录A ( 资料性附录) 精神检查方法 A . 1 现场检查 A . 1 . 1 检查方法 通过检疫医师与被检者的交谈, 观察被检者的思维、 情感和意志行为。必要时可填写“ 心身健康调 查表., , 综 合评估被检者的 精神 状态。 A . 1 . 2 检查内容 A . 1 . 2 . 1 一般表现: 包括仪态、 意识、 注意力、 接触情况、 个人生活自 理

7、能力等。 -a ) 仪态: 在充分了 解外籍人员国 情文化背景的基础上, 观察 其仪容、 服饰、 面部表情。如衣着是否 适时, 是否整洁、 有无奇装异服, 或不修边幅、 蓬头 垢面、 赤身裸体。 外貌与 实际 年龄是否相符, 显得苍老或 年轻。 态度自 然大方或拘束呆板、 谦虚和蔼或骄横傲慢, 小心谨慎或胆怯惊慌. b )意识状态: 意识清晰或伴有意识障碍( 其程度如何) 。通过诊查被检者对时间、 地点、 周围人 物、 自身状态能否正确辨认来判断意识清晰度有否障碍。 c ) 注意力: 是否有注惫障碍如注意力增强、 注意力减退、 注意力涣散。 d ) 接触情况: 主动还是被动, 检查是否合作,

8、对周围事物是否关心, 周围环境变化能否引起被检 者相应的反应。 e ) 个人生活能否自理: 如饮食、 个人卫生、 睡眠等情况, 有无拒食、 抢食、 异食现象, 有无偷盗、 自伤 等现象。 A . 1 . 2 . 2 认 识活 动: 包括感知觉、 思维活动、 记忆力、 智能等 A . 1 . 2 . 2 . 1 感知觉: 包括感觉、 错觉、 幻觉、 感知综合障碍等。 a ) 感觉: 有无 增强、 减弱或其他反常. b ) 错觉: 如有错觉应注意其种类, 内容、 出现时的背景( 疲劳、 期待中或高热时) , 出现时间、 持续 时间, 被检者对错觉的反应( 怀疑、 能判断、 信以为真、 伴有明显的情

9、绪波动) 。 c ) 幻觉: 注意出现幻觉时的意识状态( 是否在意识清晰情况下出现的幻觉) , 幻觉种类、 内容有无 关系, 是真性幻觉还是假性幻觉, 是否受主观意志支配, 清晰程度如何 鲜明生动或模糊不清) 。 持续时间( 偶然、 持续) , 被检者对幻觉的反应( 侧身倾听、 凝视、 对骂、 自语、 厌恶堵上耳朵或无 所谓、 明知是幻觉不加理睬) , 是否伴有情绪反应。 d ) 感知综合障碍: 有无视 物变形, 时间、 空间感知综合障碍或体形感知 综合障碍。 A . 1 . 2 . 2 . 2 思维活动: 包括思维形式、 思维内 容等。 a ) 思维形式: 是否有思维联想障碍, 有无语量和语

10、速的异常, 主题是否明确突出。 有无思维奔逸、 迟缓、 中断、 贫乏, 有无逻辑障碍, 有无强迫或强制性思维。 b ) 思维内容: 该项检查应耐心、 细致、 对被检者要亲切关怀, 使其 自然流露病态思想, 对可疑是妄 想的内容要和家属沟通, 查实。 如有妄想, 要弄清其种类、 内容、 性质、 出 现时间、 发展动态、 涉及范围, 是否固定或成系 统、 荒谬程 度、 与其他精神症状的关系。 如有强迫观念, 要弄清种类、 内容、 发展动态, 与情感意向活动的关系。 A 飞 . 2 . 2 . 3 记忆力: 包括远记忆力、 近记忆力、 逆行性遗忘和顺行性遗忘记忆增强等。 a ) 远 记忆力: 可以通

11、过核对被检者对其以往生活经历的叙述, 是否与陪伴人员所提供的资料符 合, 了解远记忆有无障碍。 S N / T 1 2 8 2 -2 0 0 3 b ) 近记忆力: 检查被检者对最近几天或当天发生的事件能否准确回忆。 c ) 逆行 性遗忘和 顺行性遗忘: 检查被检者 对紧 接疾病或外伤发生前和发生后一段时间的事件能 否回忆 。 d ) 记忆增强: 病态的记忆增强检查患者对以往生活琐事一般人不曾注意记忆的事情是否能回 忆, 同时应注意有无错构、 虚构。( 即对认为可能是记忆增强的内容要经过核实) 。 A . 1 . 2 . 2 . 4 智能: 应根据被检者年龄、 文化程度、 生活经历、 社会地位

12、等各方面因素, 选择合适内 容进 行检查。 包括一般常识、 专业知识、 计算力、 理解判断力等。 a ) 一般常识: 可提问一些当前人们所熟悉的时事、 自然、 历史、 地理知识。 b ) 专业知识: 根据被检者所从事的专业和职务, 适当提出问题。 c ) 计算力: 一般包括心算和笔算, 让被检者做些简单的加、 减、 乘、 除的心算, 做些简单的应用题. d ) 理解判断力: 举出一些现象或事件, 让被检者说出其意义, 让病人解释寓言或解释成语, 举出 某些事物之间的共同点和差异。 A . 1 . 2 . 3 情感活动: 从客观表现或主观体验两方面进行检查, 客观表现可根据被检者的面部表情、 姿

13、 势、 动作及面色、 涕泪、 汗液、 脉膊、 呼吸等植物神经反应加以判定, 了解被检者的情感是欣喜、 悲伤、 愤怒 或 其他. 主观方面则可诱发被检者谈出内心体验, 对沉默寡言的被检者可用适当的言语诱导或刺激其 交谈, 以观察其情感反应。 a ) 性质和强度: 观察被检者精神活动中居于显著优势地位的情感反应, 如有无情绪高涨、 低落、 焦 虑、 恐俱、 不稳, 有无情感淡漠、 情感幼稚或情感衰败。有无病理性激情。 b ) 稳定性: 情感的诱发是否正常, 情绪稳定否, 有无病理性激情或强制性哭笑, 是否情感迟钝。 c ) 统一性: 情感反应是否与周围环境或刺激原因有联系, 面部表情与内心体验是否

14、一致, 有无矛 盾情感. A . 1 . 2 . 4 意志与行为: 意志增强或减退、 本能活动( 如饮食、 性欲) 的减退或增强, 有无兴奋、 木僵、 坐立 不安、 强迫动 作、 怪异的动作或行为。 注意其稳定性和冲动性, 有无伤人、 毁物、 自 伤、 自 杀行为。 A . 1 . 2 . 5 自知力: 对自身精神状态的认识和态度如何, 能否确切地判断自己疾病的性质、 症状和发展。 有无治疗要求。 A . 2 流行病学调查及跟踪 对卫生检疫查验和现场监测中发现的精神病病人或疑似精神病人, 通过病例个案调查和现场监测, 对精神病患者的家族史、 既往史、 病人的基本情况和发病情况进行的调查。对已发现的精神病患者, 在 国境口岸和疾病监测的后续管理中, 追踪患者的发病情况, 了解患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A . 3 实验室检查 为了排除脑器质性病变、 精神活性物质及成瘾性药物滥用, 可根据情况做一些特殊检查。内容包括 脑脊液理化试验、 脑电图、 脑血流图、 头部摄片、 气脑造影、 同位素扫描、 脑C T、 脑核磁共振、 依赖性药品 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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