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党纪学习教育关于廉洁纪律专题学习宣讲提纲(共11篇)目录篇一、2024党纪学习教育关于廉洁纪律专题学习宣讲提纲2篇二、严守党纪党规专题党课讲稿21篇三、百年党史的群众纪律建设党课讲稿24篇四、群众纪律、组织纪律党课讲稿29篇五、2024党纪学习教育关于“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专题学习党课宣讲提纲33篇六、2024”加强纪律建设严守纪律规矩”专题党课47篇七、2024“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研讨讲稿.65篇八、【党纪学习教育】2024年关于严守政治纪律专题党课讲稿68篇九、纪律教育月严守党纪律规矩专题党课讲稿.71篇十、关于2024“群众纪律”专题党课讲稿84篇十一、2024“廉洁纪律和群
2、众纪律”研讨讲稿.89篇一、2024党纪学习教育关于廉洁纪律专题学习宣讲提纲一、什么是廉洁纪律二、条例关于廉洁纪律的修订情况三、条例廉洁纪律的修改亮点四、违反廉洁纪律的案例解析五、严守廉洁纪律永葆清廉本色一、什么是廉洁纪律廉洁纪律是党的纪律的底线红线。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基本底线。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廉洁纪律就是在廉洁方面,为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划定不可触碰的底线。内涵:党的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腐败是党长期执政
3、面临的最大威胁。要严肃查处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行为,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以及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政治本色。这一部分强调的是:公私。二、条例关于廉洁纪律的修订情况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新条例修改后,开宗明义对党员干部提出廉洁总体要求,针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细化完善了相关条款,强化了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管好自己的家属,围绕新型违纪行为完善了党纪处分的情形。我们一定要看清现在越来越紧、越来越严的形势,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小到请假外出的批准,再到考学、学技
4、术、立功的推荐,入党、配骨干、嘉奖的决定,大到大项物资购买、人员选调。组织把我们放在这个岗位,是让我们去服务群众的,然而少数同志却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为自己谋利益的工具。比如,有的同志在涉及群众的敏感问题上搞私相授受,有的事前不收,事后收,性质一个样;有的戴有色眼镜看待群众,对于家境好的高看一眼,甚至希望让家境好的群众为自己提供“帮助”。要知道“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给你好处是看中了你手中的权力,得了好处就得给人办事,最后就只能把上级组织和群众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个人利益的资本,导致违纪问题的发生。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各类通报的惨重教训,切实把握十
5、九大这个“分水岭”、三万元这个“硬杠杠”、行贿受贿一起查和“五个移送”这个“铁规矩”,真正让遵守纪律规矩成为日常行为准则和生活习惯,做一个正心修身、律己持家、清廉为官的共产党人,自觉抵御歪风邪气的侵蚀。条例分则“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增写1条,修改18条。一是充实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对标二十大党章修正案新增内容,在第九十四条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为政清廉、不搞特权。二是细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条款。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在第九十八条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在第一百一十四
6、条、一百一十六条等条款充实对滥发福利、违规接待、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关于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行为的适用对象,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新增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离岗党员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视情节绐予相应处分,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在第一百零四条充实对领导干部违
7、规为亲友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零七条完善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三、条例廉洁纪律的修改亮点:九个禁区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四风”隐形变异出现新情况。对此,条例在修订过程中,增加了相应规定。这一部分内容也是最多,一共27条,一方面,因为实际生活中和它相关的违纪行为多;另一方面,因为这里把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八个禁止”,52个“不准”都罗列到这个地方来了,所以这部分条文最多,也是最值得我们去花功夫学
8、习的。廉洁纪律这一章节在修订过程中在第94条增加“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要求,同时主要强调了以下九个禁区。禁区一: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增写至第98条)禁区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增写进第
9、104条)禁区三: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的聘用,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其中“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增写进第105条)禁区四: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离职或者退(
10、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新增写至第106条)禁区五: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中“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增写进第
11、107条)禁区六:“身边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增写进第109条、i1.1.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为这些群体谋求特殊待遇。禁区七: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福利”增写进第114条)禁区八:“其他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行为”增写至第118条第三款,将擅自“创建示范活动”或借“创建示范活动”收取费用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处分,增写至第118条。禁区九:“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行为”
12、增写至第119条第四、违反廉洁纪律的案例解析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看禁区四、五:关于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纪行为的处理,这次条例特别对这一类群体的违纪行为进行了强调,体现了党员领导干部管理上的全周期,在职要管,离职或者退(离)休了一样也要管。【案例故事】老李刚从市直单位离职,做生意的同学老朱就找上门来,希望他做一下原单位同事的“工作”,帮忙拉个项目,并劝他,反正都已经离职,没有了公务员身份,不受约束了,更好“打招呼”,况且事后还有协调费,何乐而不为?这种事能办吗?老朱的说法,乍一听似乎有点道理,毕竟离职人员已经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貌似不再是职务犯罪的主体。但事实并非如此,党纪法规对离职人员利用影
13、响力受贿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即使离职了也别把自己不当“干部这次条例修订特意将这种违纪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就是为了防止这种现象。要知道,”职务上的影响”不仅包括在任时的影响,还包括离职以后的影响。此外,刑法第388条之一第二款对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受贿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即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第一款行为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不论是从党纪还是从法律来看,老李如果真的为同学老朱拉生意,向原单位打招呼,事后收取好处费,看似并没有动用自己的职权,实际上却是在利用其原职务的影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
14、为朱某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典型的利用影响力受贿。这个忙老李千万不能帮。我们再来看一个案例。2014年5月,先后担任过深圳市发改委城市发展处原处长、市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原副主任和市投资推广署原副署长的李某辞去公职。2016年8月,深圳市一市政工程项目对外招标。某公司董事长林某为顺利中标,找到李某帮忙协调关系,并承诺事后予以感谢。李某答应,并找负责这项工作的贾某(另案处理)帮忙,表示事后予以感谢。随后,贾某帮助林某公司中标,林某也按事先商量好的金额给予李某“好处费”。2017年底,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李某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随着社会
15、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各类人员之间的流动日趋常态化,国家工作人员离职实属正常。但个别公职人员却把离职当成突破党纪国法捞取不法所得的一种手段,有的与企业老板约定在职办事,离职兑现”,有的离职后乐于扮演权力捐客,一手拉着社会老板,一手拉着在职的领导干部,疯狂敛财。李某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国家工作人员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影响力来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李某本人到案后甚至无知地表示:“我收钱的时候不是公职人员,怎么就是受贿呢?“但他主观上有受贿的故意,客观上通过打招呼为林某公司谋取了不正当利益,最终,在辞去公职后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实属咎由自取。该案的查处再次证明了“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更给个别在
16、受贿方式上玩花样妄图规避纪法的人敲响了警钟。五、严守廉洁纪律永葆清廉本色党员干部要守住做人、做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严守廉洁纪律,这样才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培养。筑牢思想根基,守住清白做人的底线。党员干部要远离俗套,很多“围猎”行为是披着人情往来的外衣,隐藏在看似脉脉的友情和亲情之中,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大量的事实表明,有些领导干部蜕化变质,正是因为不良生活情趣这个“心魔”,使自己完全被泛滥的贪欲和输送的利益“绑架”。党员干部要从反面案例中吸取人生教训,强化生活作风无小事、情趣之中见正气的观念,牢记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谨记“千里之堤,溃于蚁
17、穴”的古训,要积极培养健康有益的兴趣爱好,多从事陶冶性情、增长学识的有益活动,把学习作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上升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高度来要求,坚持用党性原则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期望和意见反省自己,增强抵御诱惑腐蚀的免疫力。自觉约束言行,守住干净做事的底线。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做到讲原则不讲情面、不亮人情关系的绿灯、不开下不为例的口子、不打制度空白的擦边球,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坚持公道正派的作风,绝不违背组织原则选人用人,坚决杜绝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做到不越雷池一步。这就必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加强自我防范,筑好“防火墙”、念好“紧箍咒”,守好自己的政治底线、法律底线、
18、道德底线,心怀“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公仆心,肩负执政为民的责任感,具备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拥有谦虚谨慎的作风,养成克己奉公的品格。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干干净净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而决不要沦为他人谋私的工具。净化朋友圈,守住勤俭齐家的底线。纵观违纪违法案例中领导干部被“围猎”的种种情形,往往都是因为交友不慎而落入利益集团设下的陷阱之中。由此看来,党员干部防止被“围猎”,需自觉净化朋友圈,将可能发生的“围猎”拒之门外必须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法纪法规,知敬畏、守底线,与商交往要处之有遒,依法依规尽分内之事、之责,要保持有度,既“亲”又“清”;多结交政治坚定、理想远大、
19、志趣高雅、遵章守纪的同志为友,在与良师益友的沟通交流中提高修养、陶冶情操、校正三观。同时,更要正确对待家属子女和亲戚朋友,要防止“后院起火”,管好亲属,树好家风,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恪守人际关系的底线,坚决抵制各类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清正为官、勤政为民。虚心接受监督,守住廉洁从政的底线。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忠诚履职、守纪守法的必然要求。让接受监督成为政治自觉,是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党员干部,不论职位高低,要遵守党的纪律,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思想意识,主动接受监督,视监督为“支持、爱护、帮助”,做到慎独、慎微、慎欲,筑牢拒腐防
20、变防线,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党员干部要把“生活圈”和“社交圈”放在阳光下,“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一副面孔,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坦坦荡荡为人、规规矩矩处事、干干净净做官,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勤政为民的公仆。2024党纪学习教育关于廉洁纪律专题学习宣讲提纲一、什么是廉洁纪律二、条例关于廉洁纪律的修订情况三、条例廉洁纪律的修改亮点四、违反廉洁纪律的案例解析五、严守廉洁纪律永葆清廉本色一、什么是廉洁纪律廉洁纪律是党的纪律的底线红线。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基本底线。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廉洁纪律
21、就是在廉洁方面,为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划定不可触碰的底线。内涵:党的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腐败是党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要严肃查处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行为,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以及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政治本色。这一部分强调的是:公私。二、条例关于廉洁纪律的修订情况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新条例修改后,开宗明义对党员干部提出廉洁总体要求,针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
22、细化完善了相关条款,强化了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管好自己的家属,围绕新型违纪行为完善了党纪处分的情形。我们一定要看清现在越来越紧、越来越严的形势,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小到请假外出的批准,再到考学、学技术、立功的推荐,入党、配骨干、嘉奖的决定,大到大项物资购买、人员选调。组织把我们放在这个岗位,是让我们去服务群众的,然而少数同志却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为自己谋利益的工具。比如,有的同志在涉及群众的敏感问题上搞私相授受,有的事前不收,事后收,性质一个样;有的戴有色眼镜看待群众,对于家境好的高看一眼,甚至希望让家境好的群众为自己提供“帮助”。要知道“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
23、无缘无故的恨”,“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给你好处是看中了你手中的权力,得了好处就得给人办事,最后就只能把上级组织和群众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个人利益的资本,导致违纪问题的发生。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各类通报的惨重教训,切实把握十九大这个“分水岭”、三万元这个“硬杠杠”、行贿受贿一起查和“五个移送”这个“铁规矩”,真正让遵守纪律规矩成为日常行为准则和生活习惯,做一个正心修身、律己持家、清廉为官的共产党人,自觉抵御歪风邪气的侵蚀。条例分则“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增写1条,修改18条。一是充实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对标二十大党章修正案新增内容,在第九十四条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
24、权现象”,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为政清廉、不搞特权。二是细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条款。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在第九十八条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在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六条等条款充实对滥发福利、违规接待、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关于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行为的适用对象,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新增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离岗党员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
25、动谋取利益的,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在第一百零四条充实对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友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零七条完善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三、条例廉洁纪律的修改亮点:九个禁区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四风”隐形变异出现新情况。对此,条例在修订过程中,增加了相应规定。这一部分内容也是最多
26、一共27条,一方面,因为实际生活中和它相关的违纪行为多;另一方面,因为这里把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八个禁止”,52个“不准”都罗列到这个地方来了,所以这部分条文最多,也是最值得我们去花功夫学习的。廉洁纪律这一章节在修订过程中在第94条增加“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要求,同时主要强调了以下九个禁区。禁区一: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增写至第98条)禁区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
27、产品、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增写进第104条)禁区三:离职或者退(离)体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的聘用,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其中“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增写进第105条)禁区四:离职或者退(离
28、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新增写至第106条)禁区五: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
29、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中“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增写进第107条)禁区六:“身边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增写进第109条、I1.1.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为这些群体谋求特殊待遇。禁区七: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福利”增写进第114条)禁区八:“其他违反会
30、议活动管理规定行为”增写至第118条第三款,将擅自“创建示范活动”或借“创建示范活动”收取费用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处分,增写至第118条。禁区九:”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行为”增写至第119条第四、违反廉洁纪律的案例解析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看禁区四、五:关于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纪行为的处理,这次条例特别对这一类群体的违纪行为进行了强调,体现了党员领导干部管理上的全周期,在职要管,离职或者退(离)休了一样也要管。【案例故事】老李刚从市直单位离职,做生意的同学老朱就找上门来,希望他做一下原单位同事的“工作”,帮忙拉个项目,并劝他,反正都已经离职,
31、没有了公务员身份,不受约束了,更好“打招呼”,况且事后还有协调费,何乐而不为?这种事能办吗?老朱的说法,乍一听似乎有点道理,毕竟离职人员已经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貌似不再是职务犯罪的主体。但事实并非如此,党纪法规对离职人员利用影响力受贿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即使离职了也别把自己不当“干部二这次条例修订特意将这种违纪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就是为了防止这守开始的。所谓“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海,不遏则滔天“,一旦权力成为满足私欲的工具,个人的政治生命和前途也就到头了。江苏省*局原局长*乱用职权,“落马”后给自己算了七笔账:政治账自毁前程,经济账倾家荡产,名誉账身败名裂,家庭账妻离子散,友情账众叛亲离,自
32、由账身陷牢笼,健康账身心交瘁。这几笔账令人警醒、发人深思。作为局一级的机关干部,手中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权力,很多人是想利用你的权力达到个人的目的,这是很自然的现象,也是很常见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坚持秉公用权,把权力用在促进单位建设发展上,用在解决基层的急难问题上,用在为民服务上;坚持依法用权,严格按照法规制度规定用好权尽好责,防止违规越线;坚持谨慎用权,始终心怀敬畏之心,“勿以恶小而为之“,千万不能胆子太大,目无法纪、滥用职权,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三要在行为上不越底线。现在有的干部不能抵御“灯红酒绿”的诱惑,不能抗拒“香风俗气”的迷惑,对外交往过多过滥,生活作风不检点,有的甚至是迷恋女
33、色、乱搞男女关系。党员干部的个人行为关乎品行修养、关乎党的形象、关乎个人前途,决不是无关紧要的私事、小事。据了解,现在我们有些同志在生活作风上还是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有的去了不该去的场所、认识了不该认识的人,尽管最近没有发现大的问题,但绝不能自认为能够把持得住而心存侥幸。作为机关干部有职位更要有品位,有本事更要守本分,重大节更要拘小节,任何时候都要严格自律,控好生活圈、娱乐圈和交往圈。(三)要心系基层、服务群众。机关工作的重心在群众,本质要求是服务。作为能源局机关干部,尽管算不上位高权重,但社会上对我们都很尊重。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要放下架子,躬身服务。机关大,但不能“口气大、架子大、脾气大”
34、让下边的同志反感;离基层远,但感情不能疏远;手中掌握一定的权力,但不能忘了为基层服务的职责。应该讲,这几年我们在服务群众、帮解难题上下了很大功夫,密切了与基层感情,受到了群众欢迎。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与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宗旨意识相比,与人民群众需求期盼相比,与改进作风的根本要求相比,我们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不足。比如,还有个别同志群众观念不够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把正常服务变成个人恩赐,甚至把岗位权力私有化;有的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办事看来头、分亲疏、搞“小圈子”,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对群众疾苦和困难视而不见、麻木不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答复不及时、解决不到位,
35、遇事推诿扯皮,有时把小问题拖成老大难。能不能尽心尽力地为基层排忧解难,全心全意地为群众服务,是衡量一级党委机关宗旨意识和作风形象的重要标准。因此,各级要齐心协力、各司其职,以最大的决心和诚意把好事办好,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组织温暖,焕发出更高的工作热情。篇七、2024“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研讨讲稿同志们:今天,能够与大家一起探讨学党纪、用条例、守纪律这一重大课题,我深感荣幸。下面,我将结合近期学习新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关于党纪学习的重要要求,围绕严守廉洁和群众纪律的主题,谈三点自己的认识与思考。一、公正用权、为民用权是遵守连廉洁和群众纪律最好的方式。马克思主义认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以消灭私
36、有制为革命的最终目的,以自己的廉洁清白和公正无私,联合一切可能的同盟者,努力争取全世界的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议。1871年6月,马克思撰写了法拦西内战,对巴黎公社实行普选、监督、罢免和废除高薪制给予了很高评价,指出:反对特权、实行底薪制和防止国家工作人员生活特殊化,是“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两个正确的办法。列宁从领导苏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际出发,在继承和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对无产阶级政党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思想理论观点。列宁极其严肃地批评了党内官僚主义、特权思想、腐化堕落、违法乱纪、骄傲自满、不负责任等严重脱离群众的错误倾向和消极现象。一直以来,廉洁自律是我们
37、共产党人最鲜明的特征之一,而能否做到清正廉洁,则是一个党员干部品行如何的“试金石”,“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廉洁从政,是每一位干部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无论官职高低、职权大小,作为人民公仆,就是要服务百姓。虽然中央三令五申要求不能侵占群众利益,但是就是有些党员干部宗旨观念淡薄、漠视群众利益,不关心群众冷暖,对群众疾苦不闻不问,对群众的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去主动访贫问苦,工作中利己主义严重,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有的党员干部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法纪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干部的行为琉远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38、而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如何做到廉洁自律,营造廉洁自律的良好风尚,是我应该长期认真思考的问题。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廉洁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它不仅是党的生命线,更是我们每个党员必须坚守的底线。守好廉洁纪律应该做到公私分明、清正廉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工要积极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同志共同遵守廉洁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存在的问题1 .在学条例、用条例,特别是身体力行落实廉洁纪律、组织纪律上还不能很好地当好示范,距离真正成为全市上下的遵规守纪“领头雁”还有一定差距。2 .在工作中,虽然多次带领本部门同志集中学习新
39、条例并提出工作要求,但在督促部门建立经常性、长效性落实机制上还有差距,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跟踪问效稍显欠缺。三、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一心一意推动工作有效开展,自觉自律守好廉洁底线。3 .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工作无小事,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论身居多高的职位,都必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民生问题大于天,解决好群众工作,就要坚持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上,真心真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时刻把群众最高利益摆在面前,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断增进群众感情,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开展工作的评判标准,与群众的感情
40、也会更进一步。我们在开展群众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沉下身下、扎下根子去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从群众需要出发来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还要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打造亮点,时刻将群众切身需要作为谋划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4 .以身作则守纪律。坚持以自律为本,以廉洁奉公为起点,正确处理“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法纪,时刻以反面教材警示自己,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始终做到慎独、慎微、慎小,树立了良好的工作形象。5 .身先士卒干工作。勤于积累、脚踏实地、积极实干就是成就自我,实现理想的人生捷径。“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41、勤奋实干是一种精神,但是,实干并非蛮干,也要讲究科学性、技术性、创新性,这就需要我们善于思考、不断学习,“纪律”一章中,没有专门提到群众纪律,但就广义的纪律而言,当然也包含了群众纪律的相关要求。在革命实践中,“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是党和军队开展群众纪律建设的突出表现。1927年10月23日,秋收起义部队为了上井冈山与王佐部搞好关系,防止违反群众纪律的事情发生,担任前委书记的毛泽东于部队出发前,第一次提出了包括“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在内的工农革命军“三大纪律1928年1月4日,工农革命军占领遂川城时,由于部队分散活动,纪律方面出现了一些情况。1928年1月25日在遂川县城李家坪,毛泽东第一次宣布
42、了包括上门板、捆稻草、说话和气等内容的工农革命军”六项注意,毛泽东十分重视群众纪律,据当时担任遂川县委书记的陈正人回忆:”主席很强调六项注意,部队每到一地,都要严格检查六项注意的执行情况。六项注意的每句话,都是老百姓的话,非常通俗、易懂因为有了严明的群众纪律,工农革命军赢得了井冈山地区老表的拥护支持,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得以开辟。1929年1月转战赣南闽西开辟中央革命根据地期间,群众纪律建设不断加强,“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增加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二党和红军在长征途中,为了克服艰难局面,更加注重群众纪律建设。比如在通过少数民族地区时,1935年5月19日红军颁布了总政治部关于争取少数民族工作的训令,要
43、求全体指战员“绝对不准对少数民族群众有任何的骚扰”“绝对的遵从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的风俗的习惯,并将这些习惯向战士说明。通过严明的纪律,让各族群众深刻感受到共产党和红军的革命品质和优良作风。延安时期,我们党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了群众纪律建设。1944年9月8日,毛泽东在追悼张思德的会上作了为人民服务的讲话,要求全党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党的群众纪律建设提供了思想指导,并在具体的革命实践中得到切实贯彻。比如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1947年9月,邓小平在小姜湾村召开会议,颁布“三不准、三枪毙”纪律;同月,在光山县王大湾会议上,邓小平从实际出发,针对部队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制定了大别山版本的“三大纪
44、律八项注意”,在“捆稻草”“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等细节上更加严厉。为了统一军纪,1947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布关于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明确作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损坏庄稼”等规定。各根据地和野战部队根据实际情况又制定了具体的群众纪律,在孟良固战役期间,部队就规定“老乡不在家,开门就犯法“;华东野战军解放上海进入城区,制定了任何人不准进入民宅的严厉纪律,上演了解放军在上海街头抱枪席地而睡的佳话。正是因为有了严明的群众纪律,以及党和军队干部战士对纪律的自觉遵守,我们党领导的革命事业赢得了最广大人民的支持,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新中国成立以
45、后,我们党成为全国范围内的执政党,群众纪律建设面临新的课题和考验。面对少数党员干部滋生骄傲情绪、违反群众纪律等问题,党中央先后开展“三反”“五反”“四清”等整风和整党运动,目的主要就是解决在全国执政之后如何维护群众利益,巩固执政地位,进一步加强群众纪律建设问题,并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的形象的腐败分子予以严厉惩处。I960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期间,鉴于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作风不纯、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情况,根据毛泽东的建议,1961年1月27日中共中央正式下发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规定:“同劳动同食堂”“待人和气”“工作要同群众商量”等,有效纠正了党内存在的脱离群众的倾向
46、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群众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继续重视加强群众纪律建设。1980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12条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促进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健康发展,也促进了党群关系的融洽。1982年9月6日,十二大修改通过的党章中明确要求党员“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基层党组织要“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尊重群众和专家的知识和合理化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为了解决改革开放初期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违反群众纪律问题,1985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整党工作委员会发出关于农村整党工
47、作部署的通知,提出“要从严治党“,通过严厉整党,群众纪律建设得到加强,很大程度扭转了一时存在的不良风气。1990年3月,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规定:“对严重脱离群众,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领导干部,要就地免职或给予纪律处分通过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全党在作风上有明显转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党的十六大以来,先后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对加强群众纪律的制度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党中央的部署,从2005年1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次活动的成效之一是“党组织和党
48、员服务群众的行动更加自觉,党员干部的作风进一步改进”,因此也是群众纪律建设的一个重要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重视群众纪律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制定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实施了一系列重要举措,群众纪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将群众纪律建设融入主题教育中,体现了“润物细无声”的成效,使党员干部在主题教育中不断增强群众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中央先后制定颁布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群众纪律建设不断制度化。十九大党章对党的纪律作了补充,明确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是群众纪律被首次写进党章;2023年12月19日在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明确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其中列举的直接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表现形式、负面清单等内容,都是对党的群众纪律建设的真实写照。中国共产党在百余年奋斗的征程中,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群众纪律建设经验。依靠思想建党、理论武装,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人民谋幸福”和“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强烈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整风整党、主题教育,将群众纪律建设融入其中,达到对广大党员干部潜移默化的效果;根据各个时期和阶段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规定和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