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标准]-SLT 242-1999 周期式混凝土搅拌楼(站) SLT 242-1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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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业 标 准 周 期式混凝 土搅拌楼 ( 站) C o n c r e t e b a t c h i n g p l a n t S L / T 2 4 2 -1 9 9 9( 代替S D 1 9 7 -8 6 S D 1 9 8 -8 6 ) 目次 前言 , 。 6 9 5 1 范 围 。 。 。 6 9 6 2 引用标准 6 9 6 3定义 。 。 6 9 6 4 分类与命名 。 一6 9 7 5 要求 。 6 9 9 6 检验规则 7 0 5 7试验方法 7 0 6 8 标志、 包装、 运输、贮存 。 . 7 0 7 附录A( 标准的附录)搅拌楼 ( 站)

2、骨料级配及允许骨料最大粒径 7 0 8 S L / T2 4 2 - 1 9 9 9 S) ; . 前言 本标准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对S D 1 9 7 -8 6 周期式自动化混凝土搅拌楼 ( 站)型式与参数系列 、 S D1 9 8 -8 6 周期式自动化混凝土搅拌楼技术条件的参数系列、 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以及安全、环保等作了较大的改动。 本标准将 S D 1 9 7 -8 6和S D 1 9 8 -8 6两个标准合并为一个标准。 本标准是根据G B I . 3 -1 9 9 7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单元 “ 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之 第三部分 产品标准编写规定的规定

3、,对 S D1 9 7 -8 6 周期式 自动化混凝土搅拌楼 ( 站)型式与参数系列和S D 1 9 8 -8 6 周期式自动化混凝土搅拌楼技术条件进行修订。 本标准的制订原则: 贯彻国家的有关法令、 法规, 与现行的国家级有关标准相协调, 并 等效采用美国混凝土工厂制造业公会C P MB -1 9 9 0 ( 混凝土工厂标准和参照J I S A8 6 0 3 - 1 9 9 4 混凝土搅拌机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 起代替S D1 9 7 -8 6 和S D1 9 8 -8 6 两个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水利部机械局提出。 本标准由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

4、起草单位:水利部杭州机械设计研究所、郑州水工机械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勤泰、孔宪卓、李士英、汪良强、陆纪国、郭俊升。 本标准于1 9 9 9 年首次发布。 本标准委托水利 部杭 州机械设计研究所负责解释 。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G S I水 利 水 电卷 机 械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搅拌楼 ( 站)厂 以下简称搅拌楼 方法、检验规则及标 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 本标准适用 于水利 水电工程用周期式混凝土搅拌楼 ( 站)1 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 ( 站 ) 2引用标 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条文, 本标准出

5、版时, 所 系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的可能性 。 G B 1 5 0 -8 9 钢制压力容器 G B 4 4 7 7 -9 5 混凝土搅拌机性能试验方法 GB 7 2 5 1 -9 7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G B 7 5 5 1 -9 7 秤重传感器 G B / T 7 9 2 0 . 4 -8 7 混凝土机械名词术语 G B 7 9 3 5 -8 7 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G B 1 0 1 7 1 -8 8 混凝土搅拌站分类 G B 1 0 1 7 2 -8 8 混凝土搅拌站( 楼) 技术条件 G B / T1 4 2 4 9 . 2

6、-9 3 电子衡器通用技术条件 G B / T1 4 2 5 0 -9 3 衡器术语 GB1 4 9 0 2 -9 4 预拌混凝土 GB 5 0 2 0 5 -9 5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 G B J 1 7 -8 8 钢结构设计规范 D L / T 4 5 6 -9 1 混凝土搅拌楼( 站) 用搅拌机 J B / T 4 7 3 5 -9 6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J G J / T1 6 -9 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S D J 2 0 7 - 8 2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 . 1 预拌混凝 土 预拌混凝土系指由水泥、骨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人的外加剂和掺

7、合料等组分按一定 比例,经计量拌制后,并采用运输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和物。 3 . 2 搅拌楼 ( 站)生产率 在标定的试验工况下,搅拌楼 ( 站)每小时生产出的匀质预拌混凝土量 ( 以捣实后体 积立 方米计 ) ,称 为搅 拌楼( 站)的额定生产率 。单位为 m / h. S L / T2 4 2 - 1 9 9 969 7 搅拌楼 ( 站)满足下列规定的生产工况定义为标定试验工况: a )混凝土各组成材料料源充分,成品出料及时,搅拌楼 ( 站)连续生产; b )每一盘次搅拌的混凝土量( 以捣实后体积计) 应为混凝土搅拌机( 以下称搅拌机) 的 公称 容量 ; c ) 混

8、凝土配合比持续不变; d )搅拌的混凝土级配应符合搅拌楼 ( 站)的粗骨料设计级配; e ) 预拌混凝土坍落度, 用 自落式搅拌机时应为3 0 -7 0 mm, 用强制式搅拌机时应为 1 0 70 mm ; f )骨料不预冷、不预热,搅拌时不加掺合料和添加剂,不加片冰,不进行干搅拌。 3 . 3 秤的静态精度 在秤的称量范围内,以检验硅码的质量值与显示称量值的差值对最大称量值之商的百 分值,即 ( 检验祛码值一称量显示值)/ 秤的最大称量值X1 0 0 %, 3 . 4 称量精度 ( 动态精度) 配料称量结束,称量结果与称量的真值之差对被称量 ( 约定)真值之商的百分值,即 ( 称量显示值一称

9、量 ( 约定)真值)/ 称量 ( 约定)真值X1 0 0 %, 4 分类与命名 4 . 1 混凝土搅拌楼 ( 站) 由供料、贮料、配料、搅拌、出料、控制等系统及结构部件组成,用于周期式生产预 拌混凝土的成套设备。 其中混凝土生产流程中骨料只提升一次的,命名为混凝土搅拌楼 ( 图 1 ) ; 混凝土生产 流程 中骨料提升二次或二 次以上 的命名 为混凝土搅拌站 图 2 ) , 骨料提升* 44 4q b )对普通预拌混凝土,应符合 G B 1 4 9 0 2 -9 4 的规定要求。 5 . 1 . 4 在标定工况下测定的搅拌楼 ( 站)生产率应不小于标牌标志的生产率。 5 . 1 . 5 搅拌楼

10、应根据消防的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5 . 1 . 6 在搅拌楼 ( 站)的明显位置,应设置产品的标牌和商标。 5 . 2 供料装置 5 . 2 . 1 输送设备。 混凝土各组成材料供料设备的输送能力, 必须满足搅拌楼 ( 站)小时生 产能力的需要,对骨料应不小于小时用量的1 . 2 5倍, 对胶凝材料应不小于小时用量的 1 . 5 倍,并以t / h计。 5 . 2 . 2 供料用机械设备, 应具有满载启动的能力。向上输送时, 对无停电自锁能力的供料 输送机还应装设可靠的防逆制动装置。 5 . 2 . 3 骨料采用回转漏斗分料时,宜用电动机驱动并应有可靠的定位装置和相应的定位 信号 5 .

11、2 . 4 水泥和掺合料采用机械供料时, 应用两套输送设备分别进料。采用气力输送时, 应 使储料仓内压力不大于 4 9 0 0 P a ,并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超过压力时能自动排气降压。 5 . 2 . 5 外加剂溶液供料设备应具有耐腐蚀性能,输送泵的泵送能力应满足每小时的需用 量,多余溶液应流回储液槽,并有防沉淀的设施。 乐2 . 6 供水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 供水压力和供水量应满足搅拌楼 ( 站)顶层防火的需要; b )在寒冷地区工作时,根据用户需要宜增设加热设施和水温控制装置。 5 . 2 . , 片冰输送设备应有隔热和排放融冰水的设施。 5 . 3 储料仓 储料仓由适于贮存骨料

12、或水泥和其他胶凝材料的容器组成,其结构设计应符合 G B J 1 7 -8 8 , J B / T 4 7 3 5 -9 6的有关规定。储料仓一般应设有料位指示装置。 5 . 3 . 1 骨料仓。 骨料仓的公称容积以几何容积标志, 以立方米为单位, 其容积为各分格料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7 00水 利 水 电卷 机 械 仓 的容积之 和。对搅拌楼有效储量宜不小 于额 定一个小时生产需用量的 1 . 2 5倍 。有预冷或 预热要求时,应按其要求分别确定各级骨料仓的容积和内部结构形式。粒径大于 4 0 m m的 骨料仓 ,应设缓 降装置或其他避免骨料破碎设备

13、 。料仓 出料口应出料顺畅,必要时可装设 适 当的助流装 置。 5 . 3 . 2 水泥仓和其他胶凝料仓: a )水 泥仓 和胶凝料仓以其公称容积标志 ,以立方 米为单 位,其有效储量应不小于额定 生产时需用量的1 . 5倍; b )水泥采用机械输送时, 仓顶应设有透气装置,当采用气力输送时,仓顶应设自动收 尘装置和安 全装置; c )水泥仓 和粉煤灰仓 应防潮,无粉料泄漏 ; d )多格水泥仓与粉煤灰仓的复合仓, 各材料仓间应封闭可靠, 进料时不允许相互串仓。 5 . 3 . 3 水泥和骨料的组合料仓。 当骨料有预冷措施时, 应将水泥仓和其他胶凝料等储仓与 骨料 预冷 的骨料 仓之间充分隔热

14、,防止粉料结露受潮 。 5 . 3 . 4 液料罐 ( 水罐和外加剂罐) 。液料罐的公称容积,按有效贮存容积标志,以立方米 为单位 ,其 有效储量应不小于搅拌 1 0盘混凝 土的液体需要量 。 5 . 3 . 5 调节冰仓。 调节冰仓的额定容积,按有效贮存容积标志,以立方米为单位, 其储量 应不小于搅拌 5盘混凝土的需冰量。调节冰仓的外围应有隔热层,内部应设有防止片冰粘 结 ,保证排料 畅通 的设 施。 5 . 4 配料装置 5 . 4 . 1 总体要求。 每个配料装置应包括称量斗、给料器、 计量秤以及相应的操作机构。其 给料装置应能在本 标准规定的称量允差范 围内切断料流 ,称量 斗放 料机

15、构应具有超称时扣 称功能 。 5 . 4 . 2称量装置应 由取得 “ 国家制造计 量器具许 可证”的企业 生产 ,否则须经用户所在地 区的计量部 门复验 和标 定,并安放检定标志 。 5 . 4 . 3 混凝土各组成材料按质量计量, 水和外加剂溶液也可用容积计量, 但应折算成质量 给定和指示 。可采用 每种材料单独计量 ,也可采用几种材料 累积计 量,但骨料 与粉状料及 液料之间 ,以及不相容 液料间不允许采用累积计量 。 5 . 4 . 4 秤的准确度 ( 静态精度) : a ) 秤的实际 分度值d 等于检定分度值。 , 必须以 质量单位k g 表示的以下值: 1 X1 0 “ , 2 X

16、1 0 或5 X 1 0 。此中k 是整数 ( 正、 负或零) 。 b ) 用 5 级( M ) 硅码检验, 其静态精度骨料秤小于。 . 2 5 %, 其余物料秤均应小于 0 . 2 %. c )鉴别力在称量范围内的不同负荷下,处于平衡状态下的称量器上, 轻缓地放上或取 走一个等于检定分度值 1 . 4 倍的附加载荷,此时原来的等值应发生一个不小于一个e 值的 变化 。 5 . 4 . 5 称量精度 ( 动态精度) 。 在秤的2 0 %-1 0 0 %的称量段, 其配料的称量精度应符合表 3的规定 。 5 . 4 . 6 给料设备: a )各种给料器动作应 灵敏,不 应有卡涩及关闭后继续漏料现

17、象 ,开关动作 时间不 应超 SL / T 2 4 2 -1 9 9 97 01 过0 . 5 s , 给料设备应有粗、 精称配料功能; b )给料器上方应设检修门,检修门 关闭时不允许漏料。 对于搅拌站的骨料仓 可不设检修 门。 5 . 4 . 7 骨料称量斗。骨料称量斗的公称 容积为实际几何容积 , 应不小于最大的配 料量时相应 的体积 。 称量斗的易磨损部位 宜设耐磨衬板 。 裹 3 材料品种 骨料 水泥 揍合料 水、片冰 外 加 剂 称 . 允 许 误 差 最 大 允 许 误 差 称量 ( 约定)真值的士2 % 备注 称t ( 约定)真值的士1 % 5 . 4 . 8 粉料称斗。 粉料

18、称斗的公称容积为实际几何容积, 应不小于最大配料量时相应的体 积 加0 - 1 . 1 . 粉料称斗与给料机构、称斗卸料门和接口之间应装防尘罩,其安装方式不得影响称量 精度,称斗的上方应开排气口,以便装料时排出空气。 5 . 4 . , 液体称斗。 水称斗应耐锈蚀,外加剂溶液的称斗应耐酸碱腐蚀。 液体称斗内的液体 应能在生产周期规定时 间内排空 。采用 体积计量的量斗 ,每座搅拌楼( 站 )应 设置计量校 验装置,以方便对计量的体积进行校验。 5 . 4 . 1 0 片冰称斗。片冰称斗应有防止片冰搭拱、保证排料畅通的设施。 5 . 4 . 1 1 带式称料斗。带式称料斗可以独立或累加计量,其有

19、效容积应保证各种物料在最 大配料量时不外溢物料 。 带式称料斗的驱动功率应能保证在充满物料时满载启动。当设有水平拉杆时,应不影 响称量精度。 5 . 4 . 1 2 提升式称量斗应升降自如,不允许有抖动、卡轨或脱轨现象,并能在任意位置停 留和启动。称斗进人配料位置时,应不使配料秤的检侧元件承受过大的冲击。 5 . 5 搅拌机给料器 5 . 5 . 1 给料器的易损部位宜设耐磨衬板。 5 . 5 . 2 给料器料口应对准搅拌机进料日,接口间的耐磨圈应密封良好。 5 . 5 . 3 回转式给料器应回转灵活,定位准确, 在出料口未与搅拌机进料口对准前, 各配料 秤的卸料门 ( 阀)应不能开启。 5

20、. 5 . 4翻板式 给料 器的翻板 门应翻动灵活 ,无窜料现象 ,翻板 门未翻到正确位置前 ,各配 料秤的卸料门 ( 阀)应无法打开。 5 . 6 搅拌机 搅拌机应符合D L / T4 5 6 -9 1 的技术要求。 5 . 6 . 1 搅拌机每一盘次, 搅拌机进、出料口和筒体的溢料, 漏浆总体积不应大于搅拌机公 称容积的。 . 0 3 %. 5 . 6 . 2卸料后残 留在搅拌机 内的混凝 土量不应大于公称容量的 5 %e 5 . 6 . 3 搅拌机的每小时计算循环次数应不小于表4规定数值, 或按 S D1 0 5 -8 2 水工混凝 土试验规程中第 4 . 0 . 1 4 4 1 0 -

21、8 0 1混凝土拌和物均匀性检验确定搅拌时间。 5 . 6 . 4 自落式搅拌机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在超载 1 0 0 %时,其结构不允许破坏或产生 塑性 变形。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7 0 2水 利 水 电 瑙.机 械 表4 撞拌机每小时计茸循环次傲 锥形倾翻式3 03 02 52 0 强制式 5 04 54 540 3 5 5 . 6 . 5 搅 徉机筒 体的制造精度应符合下列规足 : a)自落式 搅拌 机进 料 口对 于搅 拌 筒旋 转 轴线 的 端面 跳 动应 不大 于 进料 口直径 的 0 . 3,并 不大 于 2 mm;径 向跳 动应不 大

22、于进料 口直径的 0 . 5 肠,并 不大于 3 mm. b)强制式搅拌机搅 拌筒体的圆度 、 筒体内端面的平面度 以及筒 体内壁 相对于搅拌叶片 旋转轴的同轴度值偏差不大于筒体直径的0 . 3 肠, 并不大于2 mm, 且径向跳动不大于 2 m m. 5 . 6 . 6 搅拌机运转过程中应有临时停机不超过5 m i n的情况下重载启动继续运转的能力。 自落式搅拌机还应具有容量超载1 0 %时搅拌的能力。 5 . 6 . 7 搅拌机应设有在临时停电或发生意外事故时,将搅拌机内的混凝土卸出的应急 机构。 5 . 6 . 8 搅拌机应设有检修安全保护装置,强制式搅拌机的检修人孔盖应有开启信号联锁

23、装置。 5 . 7 混凝土出料斗 5 . 7 . 1 有效容积应不小于搅拌机组在每一循环中卸出的松散混凝土的容积的总和。 5 . 7 . 2 结构形式应能有效防止混凝土离析。 5 . 7 . 3 混凝土出料斗数应满足搅拌楼 ( 站)同时搅拌不同品种、标号出料的要求。 5 . 7 . 4 混凝 土出料斗与运输工具顶部间 的净空 尺寸,对于有轨运输应不小于 0 . 1 5 m,无轨 运输应不小于 0 . 2 m. 5 . 7 . 5 混凝土出料斗宜设耐磨衬板。 5 . 7 . 6卸料门的开、关应灵敏 、可靠 ,能在满料状态下 开、闭。关 闭应严 密、无漏浆现象 。 5 . 7 . 7 应设有在临时

24、停电或发生意外事故时,将留存在斗内混凝土卸出的应急机构。 5 . 7 . 8 搅拌站的混凝土出料斗允许不设卸料门,但应有卸料接管。 5 . 8 结构部件 5 . 8 . 1 用户无特殊要求时,工作环境规定: 最低气温为一2 0 0C; 最大雪载为8 0 0 P a ;最大 风压为 7 0 0 P a ;不考虑地展荷载。 5 . 8 . 2 结构部件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结构设计规范:钢结构设计应符合G B J 1 7 -8 8 的规定; 钢筋混凝土结构应符合J G J 3 -9 1 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的 要求。 5 . 8 . 3钢结构部件 的制作 、安装 、验收 ,除本标准

25、 另有规定者外 , 应符 合 GB5 0 2 0 5 -9 5的 有关规定 。 5 . 8 . 4 可拆装式钢结构件,同规格的构件应有互换性。 5 . 8 . 5 搅拌楼 ( 站)所采用的保温、隔热、隔音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阻燃性能。 5 . 8 . 6讲料机械的钢结构 。 讲料 机械的桥架应有建筑起拱 , 起拱值宜 为L/ 1 0 0 0。 并设有单 S L / T2 4 2 - 1 9 9 9 703 边人行走道 。 5 . 8 . 7 料仓结构: 5 . 8 - 7 . 1 骨料仓结构。 骨料仓的结构应能承受其公称容积部分的骨料的荷载, 骨料容重按 1 . 5 t / m, 计。 5 . 8

26、 . 7 . 2 水泥、 粉煤灰与其他胶凝材料仓应能承受其公称容积的物料的荷重, 物料容重对 水泥取 1 . 3 t / m ,对粉煤灰取 0 . 8 t / m , 5 . 8 . 8 支撑结构。排架结构的主立柱、主梁的拼接焊缝及翼缘与腹板间的组合焊缝按 G B 5 0 2 0 5 -9 5 之一级焊缝的质量要求。 5 . 8 . , 主控室应保温、 通风、 隔音、 防尘、 防展, 以保证室内噪音和粉尘满足本标准5 . 1 4 . 6 和5 . 1 4 . 7 有关规定的要求。 5 . 9 压缩空气系统 59 . 1 搅拌楼 ( 站)的压缩空气的气源可以为外部供气或自备空气压缩机。 供气压力

27、和供 气量应与整个系统相匹配,并应保证搅拌楼 ( 站)最高耗气量时,工作压力的压力降小于 0 . 1 MP a 。必要时,可对称量给料机构增设贮气筒。 5, 2 气路系统应配备油水分离器和油雾器。 5 . 9 . 3 贮气筒应符合GB 1 5 0 -8 9 的规定,其容量应不小于每分钟空气用量的 。 . 2 倍。 5 . 9 . 4 系统内应设安全阀,其开启压力应为系统最大的工作压力的1 . 1 倍。 5 . 9 . 5 电磁气阀的动作应灵敏、可靠、 切换时间不超过0 . I s 。 在正常工作压力范围内,不 允许漏气,寿命不少于 1 0 万次。 5 . 1 0 液压系统 5 . 1 0 .

28、1 液压元件应符合G B 7 9 3 5 -8 7 的规定。 5 . 1 0 . 2 系统组装后,以1 . 5倍的最大工作压力进行试压和密封性能试验,不允许有外 泄漏 。 5 . 1 0 . 3 系统配置的容量,应能满足各工作机构正常运行时的需要。 5 . 1 0 . 4 系统应该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和油液过滤装置。 5 . 1 1 润 滑 各运动部件的润滑点 ( 包括联动机构、铰链、支承点) , 均用规定的润滑剂。在出厂试 验前各润滑点均按使用说明书加注润滑剂 5 1 2 电气系统 搅拌楼 ( 站)内电气系统包括所有动力配电、相关电气控制、照明等电气设备除应符 合J G J / T 1 6 -9

29、 2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搅拌横 ( 站)生产工艺要求口 5 . 1 2 . 1 供电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 电压3 8 0 V/ 2 2 O V, 频率为5 0 H z , 搅拌 楼 ( 站)进线电压和电源频率波动范围应符合 J GJ / T1 6 -9 2有关规定。 搅拌楼( 站)供 电宜用专用电缆引人 ,微机控制 回路宜 由一路 独立 电源供电。 5 . 1 2 . 2 控制系统应可靠、准确,尽量采用成熟先进技术。 a )配料、卸料、搅拌、出料宜采用微机控制; b )进料可利用微机或独立设继 电一 机械控制或无触点逻辑控制 。 5 . 1 2 . 3 微机控制应具备以下条件和

30、功能: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70 4 水 利 , K电巷 机妇吸 a )秤的精度和配料偏差应达到本标准 5 . 4 . 4 和 5 . 4 . 5的规定; b ) 实现对配料、卸料、搅拌和混凝土出料全过程的微机控制, 微机控制系统包括工业 微机、C R T、打印机、相关的输人/ 输出设备及净化电源等; c ) 微机控制必须处于中文环境下工作,系统管理应完全汉化; d ) 可同时为多个用户服务,可存储一定数量配合比且可随意修改; e )配料的设定值、称量值、称量误差、需供量、即时生产量等数据宜在显示器上动态 实时显示 ; f )所有生产数据应能随机打印或存

31、储在微机内随时查阅或打印; 9 )当装有砂含水率测定仪时,能实现自动减 ( 增)水和增 ( 减)砂的功能; h ) 应有欠称时自动补称和超称时自动扣称功能; i )应 有各种手动干预功能。 5 . 1 2 . 4 称量检测元件应采用称重传感器, 传感器除应符合G B 7 5 5 1 -9 7 外, 还应符合以下 要求: a )传感器悬挂装置应使传感器仅承受轴向力,拉杆的偏向角不得大于2 0 ; b )拉式传感器 应有防潮功能 ; c ) 传感器信号的传输必须采用屏蔽电缆, 屏蔽电缆两端连接需采用防潮插头座或防潮 连接 ; d ) 传感器现场安装时,需用截面积不小于 l O m m“ 软电缆进行

32、电气短接。 5 . 1 2 . 5 搅拌楼宜分层设置配电柜 ( 箱) ,各种保护应符合 J G J / T1 6 -9 2要求 5 . 1 2 . 6 配电柜 ( 箱) 和控制台 ( 柜)及相关电气之器件的选择应符合GB 7 2 5 1 -9 7 有关规 定。 5 . 1 2 . 7 搅拌楼 ( 站)内布线宜选用护套电缆,集中区域布线应采用电缆桥架,零星布线 应采用镀锌防护管,各用电设备、器件应采用接线盒分线。 5 . 1 2 . 8 照明应采用防水灯具,楼内应分层设置照明配电箱。 5 . 1 2 . 9 防雷和接地应符合J G J / T l 6 -9 2 要求: a )用户应设置搅拌楼专用

33、接地网.并与楼体有可靠电气连接,接地电阻不大于 1 0 1 2 ; b )当采用微机控制时, 宜另设一独立接地网供微机系统使用, 接地电阻不大于4 1 2 , 两 接地网之间相距 l o m 以上; c )在 经用户当地供电部门同意时 ,搅拌楼可不装 设避 雷针 ; d )零线的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 可共用一个接地网, 但不能和微机接地网有电气连接。 5 . 1 3 检测系统 5 . 1 3 . 1 根据不同地区和场所要求,搅拌楼 ( 站)内应装备必要的检测设备以保证搅拌楼 ( 站)整体技术要求和生产自动控制需要。 5 . 1 3 . 2 搅拌楼内料仓均应装设能检测料位高低的料位计, 料位计安

34、装位置应利于检修; 料 位计的探头应具备防撞功能。对有预冷要求的料仓应装设连续式料位计,对敞开式骨料仓 可不设料位计 。 5 . 1 3 . 3 l m 以上强制式搅拌机和 3 m, 以上倾翻自落式搅拌机宜装设独立电流表,对搅拌 机内混凝土稠度变化 ( 电机电流)进行监视。用户要求时,强制式搅拌机内宜装设混凝土 S L / T 2 4 2 - 1 9 9 9705 坍落度检测专用装置。 5 . 1 4 安全与环保 5 . 1 4 . 1 各种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件周围以及楼梯、平台、进料仓口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的部位,均应设置安全防护设置。机械设备还应配备维修,保养时确保人身安全的机电联 锁和信

35、号装置 。 5 . 1 4 . 2 骨料采用带式输机送供料时,桥架宜设置防止骨料坠落和砂、水下泄的装置。 5 . 1 4 . 3 搅拌楼 ( 站)的各部件的运输外形尺寸应符合公路、铁路的有关规定。 5 . 1 4 . 4 在进料、配料、搅拌等层及操作室均应设置消防水栓或配挂绝缘灭火器。 5 . 1 4 . 5 水泥粉煤灰采用气力输送时,其空气的排放应符合GB 1 6 2 9 7 -9 6 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中表 2的规定 。 5 . 1 4 . 6 搅拌楼 ( 站)内, 需要人员经常监视和操作的场所离墙 0 . 5 l m处,工业噪音应 不超过 9 0 d B ( A) ,瞬时不超 1

36、1 5 d B ( A) ,主控室内应不超过 7 5 d B ( A) . 5 . 1 4 . 7 搅拌楼 ( 站)内, 需要人员经常监视和操作的场所离墙 0 . 5 -1 m处,空气中生产 性粉尘浓度应不大于 6 mg / m ;对于装有精密电子设备的控制室则应不超过4 . 5 m g / m , 5 . 1 5质量保证 5 . 1 5 . 1 在正常工况和正确的使用情况下,搅拌楼 ( 站)的平均无故障率时间应不小 于 9 5 %0 平均无 故障率一 使用工作小时一故津停机小时 使用工作时间 X 1 0 0 y o 5 . 1 5 . 2 搅拌楼 ( 站)大修理周期应不少于 5 0 0 0

37、h , 5 . 1 5 . 3 搅拌机在标定工况下,且骨料抗压强度小于 1 0 0 MP a 、石英含量小于 5 0 %时,自 落式搅拌机叶片和衬板的工作寿命应不小于1 0 万盘次; 强制式搅拌机叶片的工作寿命应不 小于 2 . 5万盘次 ,衬板寿命应不小于 3 . 7万盘次。 检验规则 6 . 1 出厂检验 6 . 1 . 1 搅拌楼 ( 站)出厂前需对以下各项作出厂检验,并随产品提供相应的检验记录: a )钢结构的预组装及编号; b )搅拌 机等机械部件 空运转 2 h以上 ; c )电控设备的试验和微机的老化试验; d )设计图纸上注明要求作出厂检验的项目; e )合 同规定的出厂检验项

38、 目。 6 . 1 . 2 各种外购件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或专业 ( 部)标准的规定。 主要外配套产品均 应有配套厂的产品合格证;无合格证时,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查验收,并出具验 收报告 。 6 . 1 . 3 由搅拌楼 ( 站)生产厂自制的所有机械设备、结构件和电气控制设备应经生产厂检 验部门检查或试验合格,并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 . 2到式检验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70 6水 矛 k电 卷 机 械 62 . 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设计 、试 制的搅 拌楼( 站)定型鉴定 ; b )已定型的搅拌楼 ( 站)转厂

39、生产的试验鉴定; c )已定型的搅拌楼 ( 站) 在设计、 材料、 制造工艺或外配套设备等方面有较大改变, 引 起某些主要性能和参数发生变 化时 ;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 6 . 2 . 2 除第 6 . 2 . 1之。 ) , d )两项所要求的型式试验可只试验有关项目外,一般应按照第 5 章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及其试验工况逐项进行试验和检查。 6 . 2 . 3 型式试验可在厂内或使用现场进行口 6 . 2 . 4 型式试验应由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 “ 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参加 和检测 。 7 试验 方

40、法 , 1 空运转试验 7 . 1 . 1 所有机电设备安装完毕经检查合格, 接通电源后开启空气压缩机, 使其达到额定压 力并持续 1 5 mi n , 其控制阀、管路、气缸等部件不得漏气,安全阀和限压阀等能可靠动作。 7 . 1 . 2 逐台启动各部件电机,检查电机转动方向是否正确。 7 . 1 . 3 搅拌楼 ( 站)空运转 3 0 个循环,分别检查各部件运转是否正常、灵活、可靠,行 程开关定位是否正确 。 7 . 1 . 4 所有秤的试验方法,均按G B / T1 4 2 4 9 . 2 -9 3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各载荷点 的最大允许误差应符合 5 . 4 . 4和 5 . 4

41、. 5 的要求。 7 . 2 搅拌楼 ( 站)生产率测试应在本标准3 . 1节规定的标定试验工况下进行 测试方法采用测定搅拌机组中某一台搅拌机开始卸料时起,经过若干次循环后,该搅 拌机又将开始卸料时止,这一时间间隔内搅拌楼 ( 站)生产出的混凝土量,然后按下式计 算搅拌楼 ( 站)的生产率。 W = 6 0令 T X Q 式中W搅拌楼 ( 站)的生产率,m丫h ; T时间间隔 ,mi n; Q时间间隔内,搅拌楼 ( 站)生产出的混凝土量 ( 以捣实后体积计) ,m , 时间间隔 T一般应不短于 3 0 m i n ,确因现场试验条件限制,无法做到时,方可适当缩 短,但在该时间间隔内,搅拌机组的

42、循环次数应不少于 3 次。 7 . 3 负载试验 7 . 3 . 1 测定物料配料秤的动态精度。给定一个在满量程的 2 0 %-1 0 0 %间的任意的数值, 进行实际的自动配料计量。 a )测定称量时 间是 否满足要求; b )待称量稳定后,测定超、欠称量,检查称量精度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c )体积计量的液体计量器应用计量校验装置校验,其精度应符合表 3的规定。 S L / T 2 4 2 - 1 9 9 97 07 7 . 3 . 2 在全自动循环工况下, 测出搅拌楼 ( 站)的工作循环周期,计算实际生产能力并符 合标牌生产率 7 . 3 . 3 在额定载荷下测定各电动机功率。 7 .

43、 3 . 4 用三相电度表测定搅拌楼 ( 站)连续小时的总能耗, 并记录搅拌楼 ( 站)连续小时 生产总量,计算每立方米混凝土的能耗。 7 . 3 . 5 搅拌楼 ( 站)连续运行 1 . 5 h后,测定骨料、水泥、水等各种物料的供料输送生产 率,并应符合 5 . 2 . 1 条的规定。 7 . 4 混凝土匀质性试验 7 - 4 . 1 用于搅拌水工混凝土时,混凝土匀质性应符合 S D J 2 0 7 -8 2中第 4 . 9 . 8的规定。 7 . 4 . 2 用于搅拌普通混凝土时,混凝土的匀质性试验应按GB 4 4 7 7 -9 5的规定进行。 7 . 5 粉尘和噪声的测定应符合5 . 1

44、 4 . 6和5 . 1 4 . 7 的规定 7 . 5 . 1 粉尘检测, 应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行 3 个工作循环后进行采样, 设备外粉尘采样 应在无 雨的情况下进行 ,空气中粉尘浓度 : Q二( m: 一M, ) + ( V X t ) X 1 0 0 0 式中 Q 空气中的粉尘浓度, m 刃m ; m , 采样前滤膜质量,m g ; 7R p 采样后滤膜质量,m g ; V溶 量,L / mi n ; t 采样时间, mi n , 7 . 5 . 2 噪声检测应在额定工况下进行,测试时环境本底噪声应比所测样机噪声至少低落 l o d B,测试 用声级计 A 级网络测量 ,测点离地高 1 . 5 m,各测点取 3次以上数据平均值 。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 . 1标志 8 . 1 . 1 每台搅拌楼 ( 站)均应在明显处设置产品标牌,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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