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标准]-QB 1411-1991 咸核桃仁罐头1.pdf

上传人:小小飞 文档编号:3693363 上传时间:2019-09-20 格式:PDF 页数:3 大小:79.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轻工标准]-QB 1411-1991 咸核桃仁罐头1.pdf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轻工标准]-QB 1411-1991 咸核桃仁罐头1.pdf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轻工标准]-QB 1411-1991 咸核桃仁罐头1.pdf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轻工标准]-QB 1411-1991 咸核桃仁罐头1.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轻工标准]-QB 1411-1991 咸核桃仁罐头1.pdf(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咸 核 桃 仁 罐 头Q B 1 4 1 1 一9 1 Ca n n - A r o a s t e d a n d s a l t e d wa l n u t me a t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咸核桃仁罐头的产品 分类、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和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的 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 核桃仁为原料, 经水煮、 油炸、 撞皮、 拌盐、 装姗、 密封制成的咸核桃仁罐头。 2 引用标准 G B 1 5 3 4 花生油 G B 5 4 6 1 食用盐 G B 5 0 0 9 . 3 食品中 水分的测定方法 G B 5 0 0 9

2、 . 1 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 B 5 0 0 9 . 1 2 食品中 铅的测定方法 G B 5 0 0 9 . 1 6 食品中 锡的测定方法 G B 5 0 0 9 . 3 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 B 4 7 8 9 . 2 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魄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Q B 1 0 0 6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Q B 1 0 0 7 暇头食品净重和固 形物含量的测定 Z B X 7 0 0 0 4 嫩头食品的感官检验 Z B X 7 0 0 0 5 雄头食品 包装L、 标志、 运输和贮存 Z B X 2 4 0 0 6 出口 核桃仁检验 3 术语 3 . 1 核挡

3、 核桃内部隔开核桃仁肉之间的软皮。 3 . 2 四分仁 整粒核桃仁纵切成的四开核桃仁。 3 . 3 三路核桃仁 小于或不符合四分仁, 而又不能通过孔径功m m圆 孔筛的核桃仁。 4 产品分类 咸核桃仁罐头的产品 代号为9 5 9 , 5 技术要求 5 . 1 原辅材料 5 . 1 . 1核 桃 仁 应 符 合Z B X U 0 0 6 的 要 求 . 使 用 淡 黄 色 或 浅 珑 珍 色 核 桃 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 9 9 1 - 1 2 一 3 , 批准1 9 9 2 一 0 8 一 0 1 实施 Q B 1 4 1 1 一9 1 5 . 1 . 2 花生油应符合G B 1

4、5 3 4 的要求。 5 . 1 . 3 食盐应符合G B 5 4 6 1 的要求。 5 . 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优级品一级品 合格品 色泽 呈淡黄色至浅瑰拍色, 色泽 大致均匀; 无焦栩现象 呈淡黄色至浅耽拍色, 色泽 较均匀, 无焦栩现象 呈淡黄色至珑拍色, 色泽尚 均匀, 无焦栩现象 滋味、 气味 具有咸核桃仁傲头应有的滋味和气味, 无异味 组织 形态 酥脆; 拌盐均匀; 仁粒大小 大致均匀卜 允许三路核桃仁中 有块长s m m以下的筛下碎粒 不超过净重的6 % 酥脆书 拌盐均匀不 仁粒大小 较均匀; 允许三路核桃仁中有 块长8 m m以下的筛下碎

5、粒不 超过净重的8 % 酥脆; 拌盐尚均匀; 仁位大 小尚均匀; 允许三路核桃仁中 有块长4 . m以下的筛下碎粒 不超过净重的8 % 5 . 3 理化指标 5 . 3 . 1 净重: 应符合表2 中有关净重的要求, 每批产品平均净重应不低于标明重量。 表2 净重的要求 堵号 标 明重 量, 9允 许 公 差, % 8711 2 5士4 5 8 8 92 0 0士4 . 5 1 01 215 0 0士3 . 0 5 . 3 . 2 水分: 不大于 1 . 5 %, 5 . 3 . 3 氯化钠含量; 0 . 8 %-1 . 5 % 5 . 3 . 4 重金属含量 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 3

6、重金属含量m g / k g 项目锡( S n )铅( P b )砷( A s ) 指标2 0 0 , 0(1 . 0(0 . 5 5 . 3 . 5 油脂过氧化值: 不大于。 . 1 5 % 54 微生物指标 无致病菌及因微生物作用所引起的腐败象征。 5 . 5 缺陷 样品的感官要求和物理指标如不符合技术要求, 应计作缺陷。缺陷按表 4 分类。 Q B 1 4 1 1 一9 1 表4 徉品缺陷分类 类别 缺陷 严重缺陷 有明显异味或严重焦枷现象; 有 有 害 杂 质, 如 碎 玻 璃 、 头 发、 外 来 昆 虫 、 金 属 屑 及 妹 径 大 于3 m m已 脱 落 的 锡 珠 一般缺陷

7、有一般杂质, 如棉线、 核挡、 合成纤维丝及长径不大于3 m m已脱落的福珠; 感官要求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 有数量限制的超标; 净重负公差超过允许公差 6 试验方法 6 . , 感官要求 按Z B X 7 0 0 0 4 规定的方法检验。 6 . 2 净重 按Q B 1 0 0 7 规定的方法检验。 6 . 3 水分 按G B 5 0 0 9 . 3 规定的方法检验。 64 氯化钠含量 按G B / T 1 2 4 5 7 规定的方法检毅。 6 . 5 重金属含量 按G B 5 0 0 9 . 1 6 , G B 5 0 0 9 . 1 2 , G B 5 0 0 9 . 1 1 中 规定的方法测定锡、 铅、 砷。 6 . 6 油脂过氧化值 将油脂用乙醚抽出、 真空干燥后, 按G B 5 0 0 9 . 3 7 规定的方法检验。 6 , 了 微生物指标 按G B 4 7 8 9 . 2 6 规定的方法检验。 了 检验规则 按Q B 1 0 0 6 执行。 8 标志、 包装、 运翰、 贮存 按Z B X 7 0 0 0 5 的规定进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天津市友谊罐头食品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令蓉、 李春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