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标准]-QBT 3585-1999 矿用头灯灯泡.pdf

上传人:小小飞 文档编号:3693881 上传时间:2019-09-20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150.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轻工标准]-QBT 3585-1999 矿用头灯灯泡.pdf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轻工标准]-QBT 3585-1999 矿用头灯灯泡.pdf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轻工标准]-QBT 3585-1999 矿用头灯灯泡.pdf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轻工标准]-QBT 3585-1999 矿用头灯灯泡.pdf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轻工标准]-QBT 3585-1999 矿用头灯灯泡.pdf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轻工标准]-QBT 3585-1999 矿用头灯灯泡.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轻工标准]-QBT 3585-1999 矿用头灯灯泡.pdf(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分类号: K7 3 q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轻 口 巳 行 业 标 准 Q B / T 3 5 8 5 一1 9 9 9 代替 Z B K 7 3 0 0 1 一1 9 8 5 矿 用 头 灯 灯 泡 1 9 9 9 - 0 4 - 2 1 发布 1 9 9 9 - 0 4 - 2 1 实施 国 家 轻 工 业 局发布 Q B / T 3 5 8 5 一1 9 9 9 月 9吕 本标准是原专业标 准Z B K 7 3 0 0 1 一1 9 8 5 矿用头灯灯泡 , 经由国 轻行( 1 9 9 9 ) 1 1 2 号文 发布转化标准号为Q B / T 3 5 8 5 -1 9 9 9

2、,内容不变。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光源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广州市电珠工业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 起草人:严 家华。 本标准自 实施之日 起, 同时 代替原轻T业部发布的轻工专 业标准Z B K 7 3 0 0 1 -1 9 8 5 矿 用头灯灯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 B / T 3 5 8 5 一1 9 9 9 代替Z B K 7 3 0 0 1 一1 9 8 5 矿用头灯灯泡 本标准适用于井下或露天 采矿时, 1 灯泡的型号、主要尺寸及基本参数 1 . 1 灯泡的型号和主要尺寸应符合表 以蓄电池作电源的矿用头灯灯泡( 以下简称“ 灯泡

3、” ) 。 1 和图 1的规定。 表 I 灯 泡 型 号 ( 按GB 2 7 9 6 -1 9 8 1 ) 外形尺寸m m 灯 头 型 号 ( 按G B 1 4 0 5 -1 9 7 8 ) 灯泡全长 L 灯泡直径 D 顶底距离 H, 光中心高度 H KT 15一1 3 0 乃 + 0 .53 0 .5 1 8士0 . 5蕊 2. 96 3士0. 5 E1 0 / 1 3 X I I 铜质灯头) KT 2. 5一1 K K T 4- 0. 5 KT 4-0. 5 K KT 4一 。6 KT 4- 0. 6 K KT 4-0. 7 KI 4- 0. 7 K 注:( I )型号后加 “ K”者为充

4、sa气灯泡。 ( 2 )可根据用户需要,制造 刀二 5 9 士0 . 5的灯泡和采用插日式灯头。 国家轻工业局 1 9 9 9 - 0 4 - 2 1 1 9 9 9 - 0 4 - 2 1 实施 O B / T 3 5 8 5 -1 9 9 9 灯泡的光电参数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 2 灯泡型号 额 定 值极 限 值寿命 电压 V 电 流 A3L A 2Im 最大电流 A 最小光通童 I m 平 均 值 最 低 值 h KT2 . 5一1 2 . 51 2 0 1 . 0 8 1 7 2 001 00 2 4 KT2 . 5一I K2 0 KT4 -0 . 5 4 0 . 5 1 8 0.

5、 5 4 1 5 2 5 01 5 0 KT4 一。 . 5 K2 21 8 0 . 6 2 1 0 . 6 3 1 7KT4 一。6 2 2 KT4 -0 . 6 K 2 5 0 . 7 KT4 一。7 0 . 7 3 2 63 0KT4 -0 . 7 K 2 技术要求 2 . 1 泡壳应洁净透明,厚薄均匀,不得有明显的气泡、砂粒、污物和水迹存在。泡壳内应 无碎玻璃。 2 . 2 灯头应清洁光亮,无明显的发黑和污物存在。 2 . 3 灯丝的中心应位于灯泡的轴 线上。 灯泡垂直放置时, 灯丝在 水平方向 上的偏离不得大 于0 . 6 mm a 2 . 4 导丝应牢固地焊在灯头上, 且不得露丝。

6、 边锡高度不应超过 ! m m, 直径不应超过3 m m o 焊锡不得妨碍灯泡插入标准灯座内。 2 . 5 灯泡与灯头应在同一轴线上,不得有明显的歪斜和影响正常使用的装配缺陷。 2 . 6 灯头与灯壳的粘合 应牢固,当 逐渐加上扭力 2 达0 . 0 2 k g f “ M时, 灯头不得松动。 2 . 7灯泡 的 玻 壳应 具 有 一 定 的 机 械 强 度 。 在 灯 泡 的 顶 底间 逐 渐 加 上7 k g 压 力 时, 玻壳 不 应 破碎。 2 . 8 灯泡应能承受比 额定电 压值高1 5 % 瞬时电压的冲击而不烧毁。 2 . 9 灯泡应能承受频率为3 0 H z 、 振幅为 ( 1

7、. 0 士 0 . 1 ) m m 的振动。 2 . 1 0 灯泡在额定电压卜 燃点, 其最低寿命和平均寿命应符合表 2的 规定。 最低寿命值时 的光通量不应低于极限光通量值的 9 0 %0 3 验收规则 3 . 1 为了 检验灯泡是否符 合本 标准的规定,对灯泡应进行交收 试验和例行试验。 制造厂应提供试验所需的 一切条件。各种试验在制造厂进行。 3 . 2 属于交收试验的项目 有第1 . 1 . 1 .2( 寿命除外) 条、 2 . 1 - 2 . 8 条和第5 . 1 条。 3 . 3 制造好的灯泡应在仓 库内 存放三昼夜后,由 制造厂的检验部门 从每批提交验收的灯泡 中均匀 抽取0 .

8、5 % ( 数量不少于4 0 只, 不多于1 0 0只)按第 1 . 1 条、2 . 1 - 2 .8 条和第5 . 1 条 进行交收 试验,另再抽取0 . 1 %( 数量不少于2 0 只,不多于4 0 只) 按第1 .2 条进行交收试 验。 注:同时提交验收的同一型号灯泡为一批。 3 . 4 交收试验的结果, 若有下列 情况 之一者, 应抽加倍数量的灯泡按不合 格项目 进行复验。 若复验仍不符合要求,则批灯泡为不合格。 O B / T 3 5 8 5 一1 9 9 9 3 . 413 . 4 A不符合本标准第1 . 1 , 2 . 1 - 2 . 5 条和第5 . 1 条要求的灯泡数 超过受

9、试灯泡总数的2 0 %, 而其中发光中心高度不符合表1 规定的灯泡数超过受试总数的5 %。 3 . 4 . 2 不符合本标准第1 . 2 条 ( 寿命除外)要求的灯泡,超过受试灯泡总数的1 0 % 3 . 4 . 3 有一只灯泡不符合本标准第 1 . 1 条 ( 灯泡全长) 、 2 . 7 条和2 . 8 条的要求。 注:在计算时 若有小数,则应按数字修约规则化为 整数。 3 . 5 属于例行试验的项目 有第1 . 2( 寿命) 、 2 .6 条、 2 ,条和2 . 1 0 条。 例行试验的结果, 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3 . 5 . 1 超过1 0 % 的 灯泡数达不到第2 . 9

10、 条的规定。 3 . 5 . 2 有一只以上的灯泡,最低寿命低于表 2 规定。 3 . 5 . 3 平均寿命不符合表2 规定。 3 . 5 . 4 有一只以上的灯泡,光通量维持率达不到第 2 . 1 0条的规定. 3 . 5 . 5 有一只以上的灯泡达不到第 2 .6条的规定。 3 . 6 作例行试验的 灯泡,由 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 从一个季度内 生产的,并经交收试验合格 的灯泡中均匀抽取0 . 5 % ( 每一型号的数量不少于6 0 只, 不多于1 5 0 只) ,取 其中三分之一 的灯泡进行试验,其余三分之二留作必要时进行加倍试验用。 3 . 7 例行试验每季不少于一次。当灯泡的结构、工艺

11、过 程或材料的变更影响 到灯泡的 性能 时,以 及当灯泡生产中断了一个月以上而又恢复生产时, 都要进行例行试验。 3 . 8 例行试验若不合格,应以加倍数量的灯泡按不合格的项目 进行复验。复 验结果 若仍不 合格,则应停止生产和验收。 对已经验收的灯泡应停止出厂。此时应分析原因, 提出处 理 办法,并在生产中采取措 施,直到新的 例行试验合格后, 方能恢复生产和验收。 可根据订货方的要求,提供例行试验的记录。 3 试验方法 4 . 1 灯泡的主要尺寸 ( 第1 . 1 条) 和焊锡尺寸 ( 第2 .4 条) 应采 用精度为0 .0 2 m m的游标卡 尺或量规检验。 4 . 2 灯泡的光电 参

12、数 ( 第 1 .2 条)在额定直流电压F 测量。 测量前,灯泡应在比 额定电 压 值高 1 5 %的电压下燃点 2 0 m i n o 测量光电 参数的电 源,应采用直流电子稳压电 源, 其电 压波动不 应大于1 2 % a 电测仪表的精度不应低于。 5 级。 钡 l 光球直径为0 . 5 m . 光通量标准灯应经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或 卜 设 计量机构标定。 光电参数按国家标准G B n 1 5 3 -1 9 8 1 白 炽灯泡光电 参数的测量方法进行测量。 4 . 3 灯泡的外 观质量 ( 第2 . 1 和2 .2 条) 、导 丝的 焊接质量 ( 第2 .4 条) 及泡壳和灯头的装 配质量

13、 ( 第2 . 5 条)应 采用目 测法、标样对比法及标准灯座检验。 4 . 4 灯丝的歪 斜程 度 第 2 . 3 条)和光中心高 度 ( 第 1 . 1 条) 应采用投影仪或 标样对比法 检验。 4 . 5 玻壳和灯头粘结的牢固 程度 ( 第2 .6条) 应采用能保证扭力矩从零开始均 衡地增加至 规定值的机械装置检验. 4 . 6 玻壳的 机械强 度 第2 . 7 条) 试验应将灯泡拧入标准灯座后用压力计测量。压力应逐 渐增加,持续时间为 3 5 。 4 . 7 灯泡的 瞬时 过载能力 ( 第2 . 8 条)是将灯泡直接接入比 额定电 压值高1 5 %的电 压下进 行 试验 . O UT

14、3 5 8 5 一1 9 9 9 4 . 8 灯泡的耐振性能 ( 第2 . 9 条) 是将燃点到最低寿命值前 l o h 的 灯泡接入额定电 压,在 振动台 上振动 1 0 h 后检查灯泡是否能 继续燃点。 4 , 9 灯泡的寿命试验 ( 第2 . 1 0 条) 在额定的交流或直流电 压下进行。 试验时, 电源电 压的 波动不得大于士 2 % 0 平均燃点寿命应按所有被试灯泡燃点寿命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注:( 1 ) 在寿命试验中, 偶然受机械损坏的灯泡应不计算在内。 若灯泡的 平均燃点寿命己 符合要求, 则可不必补试. ( 2 )在寿命试验期间,每天应将灯泡电源关闭两次,每次不少于 1 5

15、m i n e关闭时间不计入灯泡寿 命时间内。 5 标志、 包装、运输、贮存 5 . 1 在灯头上应有清晰和牢固 的下列标志。 I )制造厂商标或厂名; 2 )灯泡型号。 5 . 2 灯泡应采用结构安全可靠的包装盒和内卜 纸进行包装。 5 . 3 需 要长途运输时, 应将装有灯泡的 纸盒装入结构牢固、 尺寸 合适、 防潮过腊的厚瓦楞 纸集装箱内。箱内应放有检验合格证. 5 . 4 每个包装纸盒和集装箱上应有下列标志。 I )制造厂名称与商标; 2 )灯泡型号; 3 )灯泡规格: 4 )灯泡数量; 5 )包装日期 ( 年、月、日) ; 6 )在纸箱上 应加注符合国 家标准G B 1 9 1 -1 9 7 3 包装储运指示标志中 有关要求的 标志。 5 . 5 灯泡应存放在相对湿度不大于 8 0 %, 温度不超过 4 0 1C的干燥通风的室内。空气中不应 有腐蚀性气体。 5 . 6 灯泡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避免剧烈振动和碰撞,防止雨雪淋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