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标准化管理制度(施行)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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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化管理制度(试行)标准化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 国石化) 的标准化工作,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中 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 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受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委 托,完成归口管理的石油和石油化工专业领域内的国家标准和 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任务;根据中国石化生产建设、经营管 理、新产品开发、市场销售和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组 织制定

2、和修订中国石化企业标准;贯彻实施标准并对标准的实 施进行监督。 第三条第三条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参加国际标准 化活动;开展标准化研究,逐步建立与国际上主要石化企业标 准技术水平相当的中国石化企业标准体系。 第四条第四条 标准化工作是中国石化科学管理的基础,是科学技 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中国石化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第二章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机构与职责 2 第五条第五条 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 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 标准化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归口管理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第六条 科技开发部是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

3、 其主 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 针政策,制定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建立并完善中国石化标准体系,组织编制中国 石化标准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组织完成中国石化承担的石油、石化国家标准(含 国家军用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与修订任务;组织制定和修 订中国石化企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 管理协调中国石化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五) 指导下属单位的标准化工作,并对执行标准的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六) 参加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并管理该委 员会分设在中国石化的石油化工行业的专业标准化

4、技术委员 会、分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制修订技术归口单位的标准化业务工 作; (七) 负责中国石化分(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产品 标准的备案; (八) 负责所管理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中国石化企业 标准化经费的申请和分配,并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 3 (九) 归口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联系,归口管理有 关的国际标准化工作,组织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和业务 交流,组织标准化研究和学术交流; (十) 组织中国石化标准化科技成果评选和标准化工作的 表彰奖励。 第七条第七条 中国石化主管生产、销售、安全等部门标准化工作 的主要职责是: (一) 监督检查下属单位的标准化工作,协调解决标准实 施中的问题;

5、(二) 配合标准化主管部门搞好本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第八条 企业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公司的标准化工作, 其 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本制度和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实 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 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并申报备案; (三) 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中国石化企业标准; (四) 监督检查本企业执行标准的情况,解决标准实施中 的问题; (五) 参与工程作业、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 中的标准化工作,提出标准化要求、做好标准化审查; (六) 负责本企业标准化知识普及教育和业务培训;开展 标准化效果的评价,总结标准化工作经验; (七) 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建

6、立标准档案,搜集国 4 内外标准化信息资料; (八) 承担上级标准化主管部门下达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第九条第九条 中国石化专业标准化机构及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分设在中国石化的专业标准化机构的组成与职责是: (一) 石油化工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是负责本专业范 围内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由中国石化推荐,报国家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其职责按全国专业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章程执行。 (二) 石油工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负责石油工业本 专业范围内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由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审核聘任的科技人员组成,其职责按石油工业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章程执行。 (三) 石油化工专业

7、标准制修订技术归口单位由中国石化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需要指定有关单位担任,并报国家标准化行 政主管部门备案。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化技术工作,其职 责按石油产品标准化专业技术归口单位工作细则执行。 (四) 受科技开发部委托,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标准化室 协助科技开发部完成中国石化石油化工标准化管理的具体工 作。 (五) 受科技开发部委托,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石油化 工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化工研究院协助科技开发部完成对企业产 品标准的备案。 第三章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与修订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5 第十条第十条 石化标准分国家标准(含国家军用标准) 、行业标

8、 准、企业标准和协议标准。 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石油化工产品的技术要求(含测 试方法,以下均同) ,应当积极推动和组织制定国家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石油化工行业范围内统一 的石油化工产品技术要求,可以制定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 标准。为了提高产品质量,企业可以制定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 准更先进的产品技术标准。 根据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可以对某一具体产品或服务签订 协议标准。 中国石化企业标准分为两级: 第一级,需要在中国石化统一的标准(以下简称一级企业 标准) ,由科技开发部统一组织制定和管理。 第二级,在企业范围内适用的标准(以下简

9、称二级企业标 准) ,由企业标准化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制定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 有利于保障人身安全、身体健康和保护环境; (三) 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技成果,促进技术进 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经济效益; (四) 适应市场需要,符合使用要求,与相关标准协调配 套,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6 (五) 有利于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积极采 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国家标准的制、 修订工作由科技开发部组织专业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

10、员会或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完成, 由中国石化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编号和发布。具 体要求按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由科技开发部组织专业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完成,由中国 石化报国家发展计划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编号和发布。具体要 求按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中国石化一级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由科技开发部组织 有关单位完成,由中国石化审批、编号和发布。 中国石化二级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由各企业根据本企 业的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完成;由中国石化法定代表人授 权的主管领导审批、发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法定代 表人批准、发布。 专业标准化

11、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化技术归口 单位要积极为二级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咨 询和服务,并根据企业的委托承担标准的制、修订任务。 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技术 要求。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中国石化企业标准实行统一编号 一级企业标准编号为: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7 QSH XXXX0000 发布年代号 标准顺序号 中国石化企业标准代号 二级企业标准编号为: QSHXX XXXX0000 发布年代号 标准顺序号 企业标准代码(见附件一) 中国石化企业标准代码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新产品鉴定时应提出产品暂行技术标准, 新产品 投产

12、前必须制定产品标准。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分为标准立项、起草标准草 案、征求意见、审查报批、批准发布等阶段。生产经营活动中 急需的标准,可采用快速程序制定。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分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制 修订技术归口单位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与国际惯例接 轨。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标准的备案和复审 (一)企业产品标准只有经过备案,才能作为生产、经营、 质量监督检验以及质量仲裁等项活动的依据。 (二)一级企业产品标准自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由中国石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8 化标准化主管部门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然后向北京

1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三) 二级企业产品标准自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企业应 首先向中国石化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然后再向企业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 中国石化标准化主管部门受理二级企业产品标准备 案的分工: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科技处受理油田企业产品标准 的备案;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标准化室受理石油产品标准的备 案;北京化工研究院标准化室受理石油化工产品标准的备案; (五)二级企业产品标准向中国石化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须填报“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 (见附件二) ,同时报送标 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各四份;企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标 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其规

14、定办理。 (六)经备案登记的企业产品标准,应在登记表和标准文 本封面加盖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专用章,并将登记表和加盖备案 专用章的标准文本返回申报单位三份。各企业要及时将经过备 案的二级企业标准文本报送主管事业部。 (七)标准发布实施后,标准化管理部门应按时组织复审, 并确认有效、修订或废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复审周期一 般不超过五年,企业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八)经过标准化备案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在复审、 修订和部分条款更改、补充后,需按程序重新办理备案登记手 续。一级企业产品标准废止,由中国石化下发废止通知;二级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9 企业产

15、品标准废止,由申报单位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废止登记 表” (见附件三) ,报标准备案受理部门注销备案。 第四章第四章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实施标准是中国石化各级生产经营管理部门的 责任。生产企业应当在相应的标准化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 配备有关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行 业标准和中国石化企业标准,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要求。 不符合标准或无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采购和使用。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各企业生产的产品, 要在产品说明书或包装物上 注明所执行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企业按国家标准、

16、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生产的 产品,可以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的部门申 请产品质量认证。认证合格后由认证部门授予认证证书,允许 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认证标志。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新产品研制、 工程设计、 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 应符合标准化要求,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化法规。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设备和仪器应采用国际标 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进技术和设备生产的产品,其标准的技 术要求不应低于其合同指标。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对于新颁布的标准, 标准化管理部门应在标准 实施前,向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宣传贯彻,并及时向 企业配发。 w w w . b z

17、f x w . c o m 10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各级标准化管理部门应对下属单位的标准实 施情况和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中国石化的要求,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有权对企业实施 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企业要积极配合提供方便。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中国石化企业标准是中国石化重要的技术文 件,涉及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技术秘密,各单位都应加 强管理。未经标准化主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对外提供。 第五章第五章 经经 费费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经批准后 下达执行。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中国石化对列入标准化年度计划的石油和石 油化工国家标

18、准、行业标准、中国石化一级企业标准制、修订 项目和标准化研究项目给予适当的补助经费。补助经费专款专 用,可以跨年度使用,用款单位每年应向科技开发部上报标准 化补助经费使用决算报告。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中国石化负责管理的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承担中国石化标准 化管理工作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各有关单位的工作经费,按 核定的人员、工作范围和工作量,由中国石化在年度标准补助 费中列支。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标准补助费的使用范围是:制修订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中国石化一级企业标准所需的调研、资料、试验验证、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11

19、 小型仪器和器材购置(不包括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 、会 议办公、标准审查、技术咨询、编审出版和参加国际标准化活 动等开支。各项开支应严格控制,遵守财经纪律,杜绝浪费。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二级企业标准制修订项目、标准化研究项目、 标准文本购置、标准实施与监督和标准化活动等项费用,列入 本企业的年度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用款单位每年应向本企业 主管部门送审上一年度标准化经费使用的决算报告。 第六章第六章 奖奖 惩惩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经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中国石化 企业标准,以及其他标准化研究成果,均属科技成果。对其中 优秀者,应按原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标准化科学技术进步

20、奖奖励办法和中国石化有关规定及所属单位的规定,给予奖 励。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标准化工作人员是科技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标准化工作人员与同级科技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对其中成绩显 著,为标准化工作做出重要贡献者,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凡获 得国家级或集团公司级表彰奖励的标准化工作人员,均记入本 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技术职称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标准化工作机构, 中国石化 或各所属单位可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违反中 国石化有关标准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按国家和中国石化的 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21、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12 第七章第七章 附附 则则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中国石化各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 制定本单位的标准化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 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1.中国石化企业标准代码 2.中国石化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 3.中国石化企业产品标准废止登记表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13 附件附件 1 中国石化企业产品标准代码中国石化企业产品标准代码 序号序号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标准代码标准代

22、码 序号序号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标准代码标准代码 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1 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Q/SH3120 石油产品 Q/SHR 42 沧州分公司 Q/SH3235 化工产品 Q/SHC 43 长岭分公司 Q/SH3190 化纤产品 Q/SHW 44 济南分公司 Q/SH3225 化肥产品 Q/SHF 45 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Q/SH3045 油田企业产品 Q/SH0 46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Q/SH3420 2 胜利油田有限公司 Q/SH3020 47 润滑油分公司 Q/SH3030 3 中原油田分公司 Q/SH3130 48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Q/

23、SH3025 4 河南油田分公司 Q/SH3135 49 北京石油分公司 Q/SH3255 5 江汉油田分公司 Q/SH3140 50 天津石油分公司 Q/SH3260 6 江苏油田分公司 Q/SH3145 51 河北石油分公司 Q/SH3265 7 南方勘探开发分公司 Q/SH3150 52 山西石油分公司 Q/SH3270 8 西部新区勘探指挥部 Q/SH3410 53 上海石油分公司 Q/SH3275 9 西北分公司 Q/SH3440 54 江苏石油分公司 Q/SH3280 10 西南分公司 Q/SH3445 55 浙江石油分公司 Q/SH3285 11 东北分公司 Q/SH3450 5

24、6 安徽石油分公司 Q/SH3290 12 华北分公司 Q/SH3455 57 福建石油分公司 Q/SH3295 13 华东分公司 Q/SH3460 58 江西石油分公司 Q/SH3300 14 中南分公司 Q/SH3465 59 山东石油分公司 Q/SH3305 15 上海海洋油气分公司 Q/SH3400 60 河南石油分公司 Q/SH3310 16 管道储运分公司 Q/SH3250 61 湖北石油分公司 Q/SH3315 17 北京燕山分公司 Q/SH3155 62 湖南石油分公司 Q/SH3320 18 北京燕化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Q/SH3050 63 广东石油分公司 Q/SH332

25、5 19 齐鲁分公司 Q/SH3160 64 广西石油分公司 Q/SH3330 20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Q/SH3055 65 海南石油分公司 Q/SH3335 21 上海高桥分公司 Q/SH3165 66 贵州石油分公司 Q/SH3340 22 金陵分公司 Q/SH3170 67 云南石油分公司 Q/SH3345 23 北海分公司 Q/SH3385 68 深圳石油分公司 Q/SH3350 24 茂名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Q/SH3090 69 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Q/SH3355 25 茂名分公司 Q/SH3175 70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Q/SH3360 26 天津分公司 Q/S

26、H3180 71 北京化工研究院 Q/SH3365 27 巴陵分公司 Q/SH3185 72 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 Q/SH3370 28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Q/SH3070 73 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 Q/SH3375 29 广州分公司 Q/SH3195 74 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Q/SH3380 3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Q/SH3060 75 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Q/SH3095 31 扬子石化- 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Q/SH3125 76 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Q/SH3040 32 安庆分公司 Q/SH3200 77 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Q/SH3085 33 洛阳

27、分公司 Q/SH3210 78 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Q/SH3110 34 荆门分公司 Q/SH3205 79 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Q/SH3105 35 九江分公司 Q/SH3215 80 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Q/SH3100 36 湖北化肥分公司 Q/SH3220 81 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Q/SH3390 37 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Q/SH3075 82 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Q/SH3115 38 石家庄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Q/SH3425 83 岳阳中石化壳牌煤气化有限公司 Q/SH3430 39 武汉分公司 Q/SH3230 84 镇海

28、炼化碧阳(宁波)液化气有限公司 Q/SH3435 40 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Q/SH3065 85 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Q/SH3415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14 附件附件 2 中国石化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中国石化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企业地址 及 邮 编 联 系 人 原标准号 原备案号 是否保密 产品名称 标准编号 产品标准 文献分类 同 类 产 品 国 家 标 准、行业标准编号 采 用 国 际 标 准 编 号、名称及采用程 度 企业负责人审批意见: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石化标准化主管部门意见: 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意见: 备注: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15 附件附件 3 中国石化企业产品标准废止登记表中国石化企业产品标准废止登记表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企业地址 及 邮 编 联 系 人 企标编号 及名称 原备案号 标准废止原因: 标准废止日期 企业负责人审批意见: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石化标准化主管部门意见: 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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