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333_ 广深铁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pdf

上传人:哈尼dd 文档编号:3728693 上传时间:2019-09-22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192.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601333_ 广深铁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pdf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601333_ 广深铁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pdf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601333_ 广深铁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pdf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601333_ 广深铁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pdf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601333_ 广深铁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pdf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601333_ 广深铁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601333_ 广深铁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pdf(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122012 年年 8 8 月月 2828 日第六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批准)日第六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与投 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2、公 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 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 了解和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

3、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 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 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 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 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 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 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 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

4、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 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公司设投资者关系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投 资者关系部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 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 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 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 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 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

5、;接待 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 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三) 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 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 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 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 公司的公共形象。 (四) 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内容与方式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内容与方式 第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一)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 财经媒体

6、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监管机构; (五) 其他相关个人及机构。 第七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 经营方针等; (二) 公司的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 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 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 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 公司的企业文

7、化建设; (六) 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八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方式是: (一) 及时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公布根据法律、 法规和 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 (二) 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经营产品或 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股票行情 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三) 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公司 可利用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 关系的交流活动; (四) 充分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 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管理专 栏,通过电子信

8、箱或论坛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 答复; (五) 根据公司的计划安排,邀请或接受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 参观、座谈沟通;公司应注意避免参观者有机会得到公司未公开 的重要信息; (六) 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在必要时进行适当的回应;对于重大 的尚未公开信息,公司不得以媒体采访及其他新闻报道的形式披 露相关信息; (七) 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以及发言、提问提供便利,为投资 者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 (八) 在定期报告结束后,公司可视情况举行业绩说明会;或在认为必 要时与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及其他事项进行一对一的沟通,

9、介绍情况、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 相关建议;公司不得在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的沟通中发布尚未披 露的公司重大信息;对于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平等地提供 给其他投资者; (九)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九条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管理经营,投资者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前,应 当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预约,待公司同意安排后,电话通知来访人员具 体的接待安排。公司将对来访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和登记。 第十条 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的, 除应当按照上市规则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 还应当通过现场、 网络或其他方式召开说明会, 介绍情况、解释原因,并回答相关问题。公司董

10、事长、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总会计师或其他责任人应当参加说明会。 第三章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 部应及时归集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公司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应与监管机构保持联系,定期同监管部门进行沟 通并积极接受、协助和配合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和自律组织对公 司的监督。 第十三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 透露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 做出可能误导投资者的过度宣传行为; (三) 对公司股票价格

11、公开做出预期或承诺; (四) 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股票价格的行为。 第十四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 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十五条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 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 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三) 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 第十六条 公司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 进行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或学习。 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 促进活动时,还可做专题培训。 第十七条 公司可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第十八条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第四章 附则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与修改,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按 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必要时修 订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投资者关系部对本制度进行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