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A缺血性卒中的早期治疗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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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急性缺血性卒中的早期治疗指南 急性缺血性卒中的早期治疗指南 2 目录目录 公众卒中教育 院前卒中处理 A.EMS 系统 B.EMS 评估和处理 C.空中医疗转运 D.院间转运 E.结论和建议 卒中中心的认证和卒中医疗质量改进过程 A.卒中医疗系统 B.医院卒中容量 1.初级卒中中心 2.高级卒中中心 3.急性卒中准备医院 4.远程医疗或远程卒中 5.远程放射学 6.卒中医疗质量改进过程和数据库的建立 7.结论和建议 急性缺血性卒中的急诊评估及诊断 A.急诊分诊和初步评估 1.病史 2.体格检查 3.神经系统检查及卒中评分 4.神经科医生会诊 5.诊断性辅助检查 6.心脏检查 B结论和建议

2、早期诊断:脑和血管成像 A.脑实质影像学 1.脑平扫 CT 和增强 CT 2.脑 MRI B.颅内血管影像学 1. CTA 2. MRA 3. TCD 4. DSA C.颅外血管影像学 1. 颈动脉多普勒超声 2. CTA 3 3. MRA 4. DSA D.灌注 CT 和 MRI E 结论和建议 急性并发症的一般支持治疗 A.气道、通气支持及氧疗 1.低氧 2.患者体位和监测 3.氧疗 B. 体温 1.发热 2.低体温 C. 心脏监测 D. 血压 1.高血压 2.低血压 E.静脉补液 F.血糖 1.低血糖 2.高血糖 G. 结论和建议 静脉溶栓 A.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rtPA) 1.

3、扩大时间窗 2.轻和孤立或快速缓解的神经体征 3.直接凝血酶抑制剂和直接因子 Xa 抑制剂 B.其他溶栓剂 C.降纤酶 D.经颅超声辅助溶栓 E.静脉复合疗法 F.知情同意 G.结论和建议 血管内介入 A.动脉溶栓 B动静脉联合溶栓 C.机械碎栓/取栓 D.急诊血管造影和支架植入 1.颅内急诊血管造影和支架植入 2.颅外急诊血管造影和支架植入 3.再通的定量 E.结论和建议 4 抗凝剂 A.普通肝素 B.低分子肝素及达那肝素 C.抗凝剂辅助治疗 D.凝血酶抑制剂 E.结论和建议 抗血小板药 A.口服抗血小板药 B.静脉抗血小板药 C.结论和建议 扩容、舒张血管及诱导高血压 A.高容量和血液稀释

4、治疗 B.血管舒张 C.诱导高血压 D.白蛋白 E.机械性血流增强 .神经保护剂 1.药物 2.低温 3.高压氧 4.近红外激光 外科干预 A.颈动脉内膜切除术 B.其他外科措施(颅外-颅内分流) C.结论和建议 住院及住院后急性期一般处理 A.专业化卒中单元 B.一般性卒中医疗 1.营养与补水 2.感染 3.深静脉血栓形成及肺栓塞 4.心血管监测和治疗 C.其他医疗措施 D.结论和建议 急性神经并发症的治疗 A.缺血性脑水肿 1.脑水肿的内科治疗 5 2.减压手术 B.出血转化 C.痫性发作 D.姑息治疗 6 正文正文 表1AHA采用的建议分类和证据水平 疗效大小 类 a 类 b 类 类无益

5、或 类有害 获益 风 险 应当实施操作 /给予药物治 疗 获益 风险 需要研究目的集 中的进一步研究 实施操作/给予药 物治疗是合理的 获益风险 需要研究目的广 泛 的 进 一 步 研 究;进一步的登 记 数 据 可 能 有 益。 可以考虑实施操 作/给予药物治 疗 风险获益 由于无益并可 能有害,不应 实施操作/给 予药物治疗 疗效肯定性(精确性)评价 A 级证据 研究人群数 量众多* 数据源于多 个随机临床 试验或 Meta 分析 建议认为 操作或药物治 疗有用/有效 证 据 充 分,源于多个 随 机 试 验 或 Meta 分析 建议支持操 作或药物治疗有 用/有效 证据源于多 个 随 机

6、 试 验 或 Meta 分析,存在 某些矛盾 建议不能确 定操作或药物治 疗有用/有效 证据源于多 个 临 床 试 验 或 Meta 分析,存在 较大矛盾 建议认为 操作或药物治 疗无用/无效, 并可能有害 证 据 充 分,源于多个 临 床 试 验 或 Meta 分析 B 级证据 研究人群数 量有限* 数据源于单 个随机试验 或某些非随 机研究 建议认为 操作或药物治 疗有用/有效 证据源于 单个随机试验 或某些非随机 研究 建议支持操 作或药物治疗有 用/有效 证据源于单 个随机试验或某 些非随机研究的 证据, 存在某些矛 盾 建议不能确 定操作或药物治 疗有用/有效 证据源于单 个随机试验

7、或某 些非随机研究, 存在较大矛盾 建议认为 操作或药物治 疗无用/无效, 并可能有害 证据源于 单个随机试验 或某些非随机 研究 C 级证据 研究人群数 量极其有限 * 仅依据专家 共识意见, 建议认为 操作或药物治 疗有用/有效 仅依据专 家意见、病例 对照研究或临 床经验 建议支持操 作或药物治疗有 用/有效 仅依据专家 意见、 病例对照研 究或临床经验, 其 中存在分歧 建议不能确 定操作或药物治 疗有用/有效 仅依据专家 意见、病例对照 研 究 或 临 床 经 验,其中存在分 建议认为 操作或药物治 疗无用/无效, 并可能有害 仅依据专 家意见、病例 研究或临床经 7 病例研究, 或

8、临床经验 歧 验 写建议采用 的语句 应当是 推荐 表明 有用/有效/有 益 合理 可能有用/有效/ 有益 可能推荐或表明 可以考虑 可能合理 有用性/有效性/ 有益性未知/未 明/未确定或未 证实 不推荐 未表明 不应当 无用/无效/无 益 可能有害 有效性的比 较性词句 推荐 A 疗法优 先 B 疗法用 于; 应当选择 A 疗 法而不是 B 疗 法用于 可以推荐 A 疗法 优 先 B 疗 法 用 于; 选择 A 疗法而不 是 B 疗法用于 是合理的 基于 B 级或 C 级证据提出的建议并不意味其证据力度弱。本指南中论述的很多重要临床问 题并未付诸临床试验。即使没有随机试验,仍有非常明确的临

9、床共识,认为某种检查方法或 治疗方法有用或有效。 *来自临床试验或登记的数据,不同亚人群中的有用性/有效性,如性别、年龄、糖尿病史、 心肌梗死病史、心衰史、阿司匹林服用史。 就有效性比较的建议(只是类和a 建议、A 级和 B 级证据)来说,研究如支持使用比 较动词,应当对评估的疗法或策略进行直接比较。 表 2. AHA 建议中建议类型和证据水平的定义 建议类型 类 有证据表明和/或普遍共识表明该措施或治疗有用、有效 类 关于该措施或治疗的有用性/有效性存在着证据冲突和/或意见分歧 a 类 大多数证据或意见支持该措施或治疗 b 类 有用性/有效性未能得到证据或意见的充分证实 类 有证据表明和/或

10、普遍共识表明该措施或治疗无用/无效, 而且某些情况下甚至 可能有害 治疗建议 A 级证据 资料来自于多个随机临床试验 B 级证据 资料来自于单个随机试验或非随机研究 C 级证据 专家共识、病例研究、治疗标准 诊断建议 A 级证据 资料来自于多个采用参考标准进行盲法评价的前瞻性队列研究 B 级证据 资料来自于一个单独的 A 级研究或者一个或多个病例对照研究或者采用参考 标准未进行盲法评价的的研究 C 级证据 专家共识 表3. 卒中生存链 Detection 发现 识别卒中的症状和体征 8 Dispatch 派遣 拨打急救电话,EMS 优先派遣 Delivery 转运 迅速运输,院前通知医院 Do

11、or 到院 立即急诊分诊 Data 数据 急诊评估,迅速进行实验室和CT 检查 Decision 决策 诊断和决定适合的治疗 Drug 用药 给予适当的药物和其他干预措施 Dispositon 安置 及时收入卒中单元、重症监护室或转诊 公众卒中教育 院前卒中处理 A.EMS 系统 B.EMS 评估和处理 C.空中医疗转运 D.院间转运 E.结论和建议 建议建议 1. 为了增加受治患者的人数和医疗质量,建议开展针对医师、医院工作人员与 EMS 人员的 教育计划(I 类,证据水平 B) 。 (与以前的指南相同) 2. 强烈建议患者或市民启用 911 系统(I 类,证据水平 B) 。911 调度员派

12、遣时要优先考虑 卒中,并尽量能减少转运时间。 (与以前的指南相同) 3.院前医疗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院前卒中识别工具,如洛杉矶或辛辛那提院前卒中量表(I 类,证据水平 B) 。 (与以前的指南相同) 4. EMS 人员应当在现场开始卒中的初始管理,如表 4 所列(I 类,证据水平 B) 。强烈鼓励 建立供 EMS 人员使用的卒中规程。 (与以前的指南相同) 5.患者应被快速转运到距离最近的经过认证的高级卒中中心或初级卒中中心, 如果没有这样 的中心,就转运到能提供指南中所说的急诊卒中医疗的最合适的机构(I 类,证据水平 B) 。 有时需要空运,甚至要绕过某些医院。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6.E

13、MS 人员必须通知即将接诊的医院有疑似卒中患者即将到达,以便医院在患者到达前动 员适当的资源(I 类,证据水平 B) 。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表 4. 疑似卒中患者的院前评估和管理 推荐 不推荐 通畅和管理气道、呼吸和循环 不要降血压,除非病情需要 启动心脏监测 吸氧,保持氧饱和度94% 建立静脉通道 避免给予过量静脉输液 测定血糖并给予相应治疗 避免给予非低血糖患者含糖液体 不要经口给药(保持禁食) 确定发病时间或最后看起来正常的时间,获得家庭联系 信息,最好是手机号 分诊并快速转运到最近的最合适的卒中医院 不要因为院前处理而延误转运 通知医院准备接收卒中患者 9 卒中中心的认证和卒中医

14、疗质量改进过程 A.卒中医疗系统 B.医院卒中容量 1.初级卒中中心 2.高级卒中中心 3.急性卒中准备医院 4.远程医疗或远程卒中 5.远程影像学 6.卒中医疗质量改进过程和数据库的建立 7.结论和建议 建议建议 1. 强烈建议建立初级卒中中心(I 类,证据水平 B) 。这些资源的组织依赖于当地的条件。 鼓励区域急性卒中准备医院和初级卒中中心寻求卒中系统认证。 急性卒中准备医院和初级卒 中中心提供急诊治疗, 并与高级卒中中心紧密联系。 高级卒中中心提供更加全面的治疗。(与 以前的指南相同) 2. 建议由独立的外部机构认证卒中中心,如联合委员会(TJC)或州卫生部门(I 类,证据 水平 B)

15、。更多医学中心应当寻求这种认证。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3.卫生部门应当组织一个多学科质量改进委员会,回顾和监测卒中医疗质量指标、循证实践 和结局(I 类,证据水平 B) 。临床过程改进团队的形成和卒中医疗数据库的建立有助于确 保医疗质量。数据库可以用于找出卒中医疗质量的差距或不足。一旦找出差距,要启动干预 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新建议) 4. 对于疑似卒中的患者,EMS 应当绕过没有治疗卒中资源的医院,赶往最近的最适合治疗 急性卒中的机构(I 类,证据水平 B) 。 (与以前的指南相同) 5.不具备常驻影像学判读专家的机构,建议由经过 FDA 批准的远程影像系统或类似的组织 及时判读脑 C

16、T 和 MR。 (新建议) 6.在远程卒中网络中, FDA 批准的远程影像系统能及时快速判读影像, 有助于溶栓决策。(新 建议) 7.建议建立高级卒中中心(I 类,证据水平 C) 。 (与以前的指南相同) 8.远程卒中会诊结合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卒中教育和培训, 有助于社区医院在现场没有足够卒 中专家的情况下增加静脉 rtPA 的使用。 (新建议) 9.建立急性卒中准备医院有用(a 类,证据水平 C) 。就初级卒中中心来说,其组织依赖于 当地的资源。建立一些基于社区的初级卒中中心,提供急诊治疗,并与高级卒中中心紧密联 系,后者提供更加全面的治疗。 (新建议) 急性缺血性卒中的急诊评估及诊断 A.急

17、诊分诊和初步评估 表 5.急诊室处理 行动 时间 到院至医生接诊 10min 到院至卒中团队接诊 15min 到院至开始 CT 检查 25min 到院至 CT 报告 45min 到院至用药(依从性80%) 60min 10 到院至入住卒中单元 3h 1. 病史 表 6.卒中的鉴别诊断要点 心因性疾病 没有脑神经异常,神经学表现不符合血管分布,查体不 符 痫性发作 痫性发作史,有目击的痫性发作, 发作后期 低血糖 糖尿病史, 血糖低, 意识水平下降 有先兆的偏头痛(复杂性偏头痛) 类似事件的病史, 前驱先兆,头痛 高血压脑病 头痛, 谵妄, 血压显著升高, 脑水肿,痫性发作 Wernicke 脑

18、病 酗酒史,共济失调,眼肌麻痹,意识模糊 中枢神经系统脓肿 药物滥用史,心内膜炎,医用装置植入伴发热 中枢神经系统肿瘤 症状逐渐加重,其他原发性恶性病变,以痫性发作起病 药物中毒 锂盐、苯妥英、卡马西平 2.体格检查 3.神经系统检查及卒中评分 表 7.国立健康研究院卒中量表 检查项目 名称 反应和评分 1A 意识水平 0清醒 1嗜睡 2昏睡 3昏迷/无反应 1B 定向力提问(2 个问题) 0回答都正确 1一个回答正确 2回答都不正确 1C 指令反应(2 个指令) 0两个任务执行正确 1一个任务执行正确 2都不执行 2 凝视 0水平运动正常 1部分凝视麻痹 2完全凝视麻痹 3 视野 0无视野缺

19、损 1部分偏盲 2完全偏盲 3双侧偏盲 4 面部运动 0正常 1轻微面肌无力 2部分面肌无力 3完全单侧面瘫 5 运动功能(臂) 0无漂移 11 a. 左 1不到5 秒即漂移 b. 右 2不到10 秒即落下 3不能对抗重力 4不能活动 6 运动功能(腿) 0无漂移 a. 左 1不到5 秒即漂移 b. 右 2不到5 秒即落下 3不能对抗重力 4不能活动 7 肢体共济失调 0无共济失调 1一个肢体共济失调 2两个肢体共济失调 8 感觉 0无感觉缺失 1轻度感觉缺失 2重度感觉缺失 9 语言 0正常 1轻度失语 2重度失语 3缄默或完全失语 10 发音 0正常 1轻度构音障碍 2重度构音障碍 11

20、消退或忽视 0无 1轻度(丧失一种感觉形态) 2重度(丧失两种感觉形态) 4.神经科医生会诊 5.诊断性辅助检查 表 8.即时辅助检查:疑似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的评估 所有患者 所有患者 平扫脑CT或脑MRI 血糖 氧饱和度 血清电解质/肾功 全血计数,包括血小板计数* 心肌缺血标志物 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活化部分凝血激酶时间* 心电图 入选患者 入选患者 凝血酶时间(TT)和/或蛇静脉酶凝结时间(ECT)(如果怀疑患者正在服用直接凝血酶抑 制剂或直接因子a抑制剂) 肝功 12 毒理学筛查 血液酒精水平 妊娠试验 动脉血气(如果怀疑缺氧) 胸部X线(如果怀疑肺病) 腰穿(如

21、果怀疑蛛网膜下腔出血而CT未见到血) 脑电图(如果怀疑痫性发作) * 6.心脏检查 B结论和建议 建议建议 1. 建议使用组织化规程对疑似卒中患者进行急诊评价(I 类,证据水平 B) 。目标是在患者 到达急诊室后 60 min 内完成评价并做出治疗决策。鼓励建立急性卒中团队,要包括医师、 护士和实验室/放射科人员。卒中患者要接受仔细的临床检查,包括神经系统查体。 (与以前 的指南相同) 2. 建议使用卒中量表,最好是 NIHSS(I 类,证据水平 B) 。 (与以前的指南相同) 3. 建议在初步急诊评估时进行少量的血液学、凝血和生化检验(表 8) (I 类,证据水平 B) 。 在使用静脉 rt

22、PA 之前,血糖的测定是必须的。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4.建议给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做基线心电图检查,但不能造成静脉 rtPA 使用延误(I 类, 证据水平 B) 。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5. 建议给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做肌钙蛋白检验,但不能造成静脉 rtPA 使用延误(I 类, 证据水平 C) 。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6.在超急性卒中机构,在没有证据提示急性肺病、心脏病或肺血管病的情况下,胸部 X 光 检查的价值不明确。如果要拍,不能造成纤溶酶使用延误(b 类,证据水平 B) 。 (对以前 的指南有修订) 早期诊断:脑和血管成像 A.脑实质影像学 1.脑平扫 CT 和增强 CT

23、2.脑 MRI B.颅内血管影像学 1. CTA 2. MRA 3. TCD 4. DSA C.颅外血管影像学 1. 颈动脉多普勒超声 2. CTA 3. MRA 4. DSA D.灌注 CT 和 MRI E 结论和建议 针对未缓解患者的建议针对未缓解患者的建议 1. 建议在发起任何具体疗法治疗急性缺血性卒中前, 进行脑影像学检查 (I 类, 证据水平 A) 。 . 13 在大多数情况下,平扫 CT 能为急诊治疗的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I 类,证据水平 A) 。 (与 以前的指南相同) 2.建议在静脉 rtPA 给药前完成平扫 CT 或者 MRI, 以排除脑出血, 并明确是否存在缺血导致 的 C

24、T 低密度或 MRI 高信号(I 类,证据水平 A) 。 (对 2009 年影像指南有修订) 3.在 CT 上有早期缺血性改变时,无论其程度如何,建议静脉纤溶酶治疗(I 类,证据水平 A) 。 (对 2009 年影像指南有修订) 4.如果计划采用动脉溶栓或者机械取栓, 强烈建议在初期影像学评估时进行一项非侵袭的颅 内血管检查,但不能因此延误静脉 rtPA 的使用(I 类,证据水平 A) 。 (对 2009 年影像指南 有修订) 5.静脉溶栓前,脑影像检查应当在患者到达急诊室后 45 分钟之内读片,读片者是有阅读脑 实质 CT 及 MRI 经验的医生。 (I 类,证据水平 A) 。 (对以前的指

25、南有修订) 6.超出静脉溶栓时间窗后,可以考虑用 CT 灌注、MRI 灌注和弥散成像测定梗死核心和半暗 带,选择适合急性再灌注治疗的患者。这些技术提供更多信息,有助于更准确地诊断、判断 发病机制和严重程度,为临床决策提供更充分的依据。 (b 类,证据水平 B) 。 (对 2009 年 影像指南有修订) 7.平扫 CT 上的明显低密度会增加溶栓出血风险,在溶栓决策时要加以考虑。如果低密度区 超过 1/3 大脑中动脉流域,静脉 rtPA 治疗应当中止( 类,证据水平 A) 。 (对 2009 年影像 指南有修订) 针对已缓解患者的建议针对已缓解患者的建议 1.评估疑似 TIA 患者时,应常规行无创

26、脑血管成像(I 类,证据水平 A) 。 (与 2009 年 TIA 指南相同) 2.建议行颅内血管的 CTA 或 MRA 等无创脑血管成像,以排除近端颅内血管狭窄和/或闭塞 (I 类,证据水平 A) 。如果颅内血管狭窄-闭塞病变有可能改变治疗方案,则必须进行这些 检查。 无创脑血管成像发现异常之后, 需要做导管血管造影来确诊颅内血管狭窄的存在和程 度。 (对 2009 年 TIA 指南有修订) 3.出现短暂性缺血性神经症状的患者,应当在症状出现后 24 小时接受神经影像学评估。如 果就诊延误, 应尽早完成神经影像学评估。MRI,包括 DWI,是首选的脑诊断影像学模态。 如果无法做 MRI 检查

27、,应做头 CT 检查(I 类,证据水平 B) 。 (与 2009 年 TIA 指南相同) 急性并发症的一般支持治疗 A.气道、通气支持及氧疗 1.低氧 2.患者体位和监测 3.氧疗 B. 体温 1.发热 2.低体温 C. 心脏监测 D. 血压 1.高血压 表9. 等待急性再灌注治疗的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高血压处理办法 14 患者适于急性再灌注治疗,除血压185/110 mmHg之外: 拉贝洛尔1020 mg,IV,12 min注完, 可以重复一次; 或 尼卡地平静滴,5 mg/h,滴速每隔515 min增加2.5 mg/h, 最大滴速15 mg/h; 当达到 目标血压值, 调整至维持合适血压限度

28、;或 合适时也可以考虑其他药物(肼苯哒嗪、依那普利) 如果血压没有达到或低于185/110 mmHg, 不要给予rtPA。 rtPA 或其他急性再灌注治疗的治疗中和治疗后血压管理: 治疗中每15 min测一次血压,治疗后继续如此监测2 h,再按照每30 min测一次监测6 h, 然后按照每小时测一次监测16 h 如果收缩压180230 mmHg或舒张压105120 mmHg: 拉贝洛尔10 mg,IV,继以静点28 mg/min;或者 尼卡地平5 mg/h,IV,滴速每隔5-15min增加2.5 mg/h, 最大滴速15 mg/h,直到达到目 标效果 如果血压得不到控制,或者收缩压140 mm

29、Hg,考虑静脉硝普钠。 2.低血压 E.静脉补液 F.血糖 1.低血糖 2.高血糖 G. 结论和建议 建议建议 1.建议用心脏监护筛查心房颤动和其他潜在的严重心律失常, 这些疾患有可能需要急诊心脏 介入治疗。心脏监护应至少用于发病最初的 24 小时(I 类,证据水平 A) 。 (对以前的指南 有修订) 2.除了血压升高外,其他方面都适合静脉 rtPA 溶栓的患者,可以谨慎地降压(表 9) ,在溶 栓治疗开始前使收缩压185mmHg、舒张压110mmHg(I 类,证据水平 B) 。如果要使用 降压药, 医师要确保在给予 rtPA 之前使患者血压稳定在较低水平, 在给予静脉 rtPA 之后至 少最

30、初 24 h 内维持血压低于 180/105 mmHg。 (与以前的指南相同) 3.急性卒中患者,意识水平下降或延髓损害导致气道功能障碍时,建议气道支持和辅助通气 (I 类,证据水平 C) 。 (与以前的指南相同) 4.如需维持血氧饱和度94%,应当氧疗(I 类,证据水平 C) 。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5.发热的卒中患者, 应当查找发热原因并治疗, 给予解热药以降低体温 (I 类, 证据水平 C) 。 (与以前的指南相同) 6.其他数据出现之前,按目前的共识,患者接受其他旨在使闭塞血管再通的急性干预时,包 括动脉溶栓,应遵循前面的血压建议(I 类,证据水平 C) 。 (与以前的指南相同)

31、7.对于血压显著增高但不溶栓的患者,合理的目标是在卒中后最初 24 h 内将血压降低大约 15%。血压多高应当用药尚未可知。但共识是,只有当收缩压220 mmHg 或舒张压120 mmHg 才使用降压药(I 类,证据水平 C) 。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8. 应予静脉生理盐水纠正低血容量;可能会减少心输出量的心律失常应予纠正(I 类,证 据水平 C) 。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9. 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的低血糖(血糖60 mg/dL)应该治疗(I 类,证据水平 C) 。以达到 正常血糖为目标。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10. 一项临床试验的证据表明, 在卒中发生后的 24 h 内开始降压治疗

32、相对安全。 除非有特殊 15 禁忌,以前有高血压的患者,如神经情况稳定,在发病 24h 后重新开始使用降血压药物是合 理的(IIa 类,证据水平 B) 。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11. 没有相关数据可以用来指导急性缺血性卒中机构内降压药物的选用。基于普遍共识的用 药及剂量是合理的,列于表 9(IIa 类,证据水平 C) 。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12. 有证据表明,在卒中后最初 24 h 内持续高血糖(140mg/dL) 7.8mmol/L提示结 局不良。因此,治疗高血糖,使血糖水平在 140180mg/dL(7.810.3mmol/L ,并密切监 测以避免低血糖,是合理的(IIa 类,证

33、据水平 C) 。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13. 未接受再灌注治疗患者的高血压管理仍然是难题。 指导治疗建议的数据仍无定论或相互 矛盾。在卒中发生后最初 24 h,许多患者血压自发下降。在更确定的数据出现之前,在急性 卒中机构内处理高血压的获益仍不明确。 (b 类,证据水平 C) 。有恶性高血压或其他需要 积极降压的内科疾病者,应当按需降压。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14. 非缺氧的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不需要氧疗( 类,证据水平 B) 。 (与以前的指南相同) 静脉溶栓 A.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rtPA) 1.扩大时间窗 2.轻和孤立或快速缓解的神经体征 3.直接凝血酶抑制剂和直接因子 X

34、a 抑制剂 B.其他溶栓剂 C.降纤酶 D.经颅超声辅助溶栓 E.静脉复合疗法 F.知情同意 G.结论和建议 建议建议 1. 建议给能在缺血性卒中发病 3h 内给予治疗的入选患者应用静脉 rtPA 治疗(0.9mg/kg, 最大剂量 90mg) (I 类,证据水平 A) 。医生应当对照表 10 和 11(参照 NINDS 临床试验中 使用的方案)中列出的标准,确定患者是否适合溶栓。观察和治疗患者的方法见表 12。 (与 以前的指南相同) 表 10.在发病后 3 小时内可以用 rtPA 治疗的缺血性卒中患者入选和排除条件 入选标准 诊断为缺血性卒中,有可测的神经功能缺损。 在开始治疗之前症状发生

35、3 h。 年龄18岁 排除标准 最近3个月内有明显的头部创伤或卒中。 症状提示蛛网膜下腔出血。 最近7天内有不可压迫部位的动脉穿刺。 有颅内出血史。 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形、动脉瘤 近期颅内或脊髓内手术 血压高(收缩压185 mmHg或舒张压110 mmHg)。 活动性内出血 16 急性出血素质,包括但不限于 血小板计数100 000/mm3100109/L。 最近48h 内接受肝素治疗,aPTT高于正常范围的上限。 正在口服抗凝剂; INR1.5或PT15秒。 正在使用直接凝血酶抑制剂或直接因子a抑制剂,敏感的实验室指标升高(如: aPTT、INR、血小板计数和蛇静脉酶凝结时间(ECT);凝血

36、酶时间(TT);或适当 的因子a测定) 血糖浓度50 mg/dL(2.7 mmol/L)。 CT 提示多脑叶梗死(低密度范围1/3 大脑半球)。 相对排除标准 最近的经验提示,在某些情况下患者可以接受溶栓治疗尽管具有以下1个或多个相对 禁忌证。当这些相对禁忌证存在时,要仔细权衡静脉rtPA的风险与获益: 神经系统症状轻微或快速自发缓解 妊娠 痫性发作后遗留神经功能缺损。 最近14 天内大手术或严重创伤。 最近21 天内胃肠道或尿道出血。 最近3 个月内心肌梗死。 表 11. 在发病后 4.5 小时内可以用 rtPA 治疗的缺血性卒中患者入选和排除条件 入选标准 诊断为缺血性卒中,有可测的神经功

37、能缺损。 在开始治疗之前症状发生在3-4.5 h之间。 相对排除标准 年龄80岁 严重卒中(NIHSS25) 口服抗凝剂,无论INR数值为何 同时具有糖尿病史和缺血性卒中史 表 12.静脉使用 rtPA 治疗急性缺血性卒中 rtPA 0.9mg/kg(最大剂量 90mg) ,60 分钟输完。先将 10%剂量用 1min 团注。 收入重症监护室或卒中单元监护。 如果患者出现严重头痛、 急性高血压、 恶心或呕吐, 停药 (如果仍在给予 rtPA) , 急诊查 CT。 定时测量血压,最初 2 h 每 15min 一次,随后的 6 h 每 30min 一次,最后每小时一次直至 rtPA 治疗后 24

38、h。 如果收缩压180 mmHg 或舒张压105 mmHg,要提高测血压的频率;给予降压药以维持 血压等于或低于这些水平(见表 8) 。 推迟放置鼻胃管、保留导尿管或动脉内测压导管。 静脉使用 rtPA 后 24 h,在开始使用抗凝剂或抗血小板药前,复查 CT 或 MRI。 2.适合静脉 rtPA 溶栓的患者,其治疗获益有时间依赖性,治疗应尽快开始。到院-用药时间 (团注给药时间)应在 60 分钟内(I 类,证据水平 A) 。 (新建议) 17 3. 建议给予适合且能在卒中后 34.5 小时之间用药的患者以静脉 rtPA 治疗(0.9mg/kg,最 大剂量 90mg) (I 类,证据水平 B)

39、 。这段时间内溶栓治疗的入选标准与 3 小时时间窗治疗 相似,加上以下排除标准:患者年龄80 岁、口服抗凝剂且无论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如 何、基线 NIHSS 评分25、影像显示缺血损伤累及超过 1/3 的大脑中动脉供血区,或既有 卒中史又有糖尿病史。 (对 2009 年静脉 rtPA 指南有修订) 4. 如果可使用降压药安全降低患者血压,静脉溶栓是合理的。在开始静脉 rtPA 治疗前,医 生应当评价血压的稳定性(类,证据水平 B) 。 (与以前的指南相同) 5. 患者接受溶栓治疗时,医生要注意观察并能随时处理潜在的副作用,包括出血和血管性 水肿,后者可导致部分性气道梗阻(I 类,证据水平

40、 B) 。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6. 卒中起病时有痫性发作的患者,只要有证据表明遗留的神经功能缺损是继发于卒中而不 是发作后现象,静脉 rtPA 是合理的。 (IIa 类,证据水平 C) 。 (与以前的指南相同) 7. 超声溶栓治疗急性卒中的有效性尚不确定(b 类,证据水平 B) 。 (新建议) 8. 静脉替奈普酶、瑞替普酶、去氨普酶、尿激酶及其他纤溶药物,以及静脉安克洛酶和其 他降纤药物的有用性尚不确定,只能用于临床试验(b 类,证据水平 B) 。 (对以前的指南 有修订) 9.那些能在卒中后 34.5 小时之间用药, 但是存在以下排除标准的一项或多项者, 静脉 rtPA 的有效性尚不确

41、定(IIb 类,证据水平 C) ,需要进一步研究。这些排除标准包括: (1)患 者年龄80 岁; (2)口服抗凝剂,即使 INR1.7; (3)基线 NIHSS25; (4)既有卒中史 又有糖尿病史。 (对 2009 年静脉 rtPA 指南有修订) 10. 可以考虑给具有以下情况的患者使用静脉纤溶剂:卒中症状轻微、卒中症状快速缓解、 近 3 个月内接受大手术、近期心肌梗死。要权衡潜在增加的风险和预期获益(b 类,证据 水平 C) 。这些情况需要进一步研究。 (新建议) 11. 不建议静脉链激酶治疗卒中(III 类,证据水平 A) 。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12. 对于正在使用直接凝血酶抑制剂

42、或直接因子a抑制剂的患者, 使用静脉rtPA可能有害, 不建议溶栓,除非敏感的实验室检查,如 aPTT、INR、血小板计数、ECT、TT 或恰当的直 接因子a 活性测定结果为正常;或患者未用这些药物2 天(假设肾代谢功能正常) 。动脉 rtPA 溶栓时同样应考虑这些问题( 类,证据水平 C) 。 (新建议)需要进一步研究。 血管内介入 A.动脉溶栓 B动静脉联合溶栓 C.机械碎栓/取栓 D.急诊血管造影和支架植入 1.颅内急诊血管造影和支架植入 2.颅外急诊血管造影和支架植入 3.再通的定量 E.结论和建议 建议建议 1. 如果患者适于静脉 rtPA 治疗,应给予静脉 rtPA,即使正在考虑动

43、脉溶栓(类,证据水 平 A) 。 (与以前的指南相同) 2. 动脉内溶栓可以用于仔细选择的患者,这些患者有大脑中动脉闭塞引起的严重卒中,病 程6 h,某些方面不适于静脉 rtPA 治疗(I 类,证据水平 B) 。动脉内溶栓的最佳剂量尚不 确定,FDA 尚未批准 rtPA 用于动脉溶栓。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18 3.如同静脉溶栓那样,动脉溶栓从症状出现到再灌注的时间越短,临床结局越好。应当尽量 减少用药前的延误(I 类,证据水平 B) 。 (新建议) 4.动脉溶栓要求患者处于经验丰富的卒中中心, 中心能够快速完成脑血管造影并有训练有素 的介入医师。应当强调尽快诊断、尽快治疗。鼓励机构制定标

44、准以认证能胜任动脉再通操作 的人(I 类,证据水平 C) 。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5.选择机械取栓时, 支架取栓器 (如 Solitaire FR 和 Trevo) 通常优先于螺旋取栓器 (如 Merci) 。 (I 类,证据水平 A) 。与支架取栓器相比,Penumbra 系统的相对有效性尚不明确。 (新建 议) 6.对于仔细选择的患者,Merci、Penumbra 系统、Solitaire FR 和 Trevo 取栓器可以单用或与 药物溶栓联用以使血管再通(a 类,证据水平 B) 。它们改善患者预后的效果尚不确定。 需要继续通过随机对照试验明确其有效性。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7.有

45、静脉溶栓禁忌证的患者, 使用动脉溶栓或机械取栓是合理的 (a 类, 证据水平 C) 。 (对 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8. 对于大动脉闭塞、静脉溶栓失败的患者,进行补救性动脉内溶栓或机械取栓可能是合理 的。需要更多的随机试验数据(b 类,证据水平 B) 。 (新建议) 9.除 Merci 取栓器、Penumbra 系统、Solitaire FR 和 Trevo 之外的机械取栓器的有用性尚不肯 定(b 类,证据水平 C) 。这些设备应当在临床试验中使用。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10.急诊颅内血管成形术和/或支架植入术的有效性尚不肯定。这些装置应当在临床试验中使 用(b 类,证据水平 C) 。 (新

46、建议) 11.非选择患者颈动脉或椎动脉颅外段急诊血管成形术和/或支架植入的效果尚不肯定(b 类,证据水平 C)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这些技术,如治疗颈部动脉粥样硬化或夹层 导致的急性缺血性卒中(b 类,证据水平 C) 。需要更多的随机试验数据(新建议) 抗凝剂 A.普通肝素 B.低分子肝素及达那肝素 C.抗凝剂辅助治疗 D.凝血酶抑制剂 E.结论和建议 建议建议 1. 目前,阿加曲班或其他凝血酶抑制剂治疗急性缺血性卒中的有用性尚不明确(b 类,证 据水平 B) 。这些药物应当在临床试验中使用。 (新建议) 2. 紧急抗凝用于缺血性卒中同侧颈内动脉严重狭窄患者的有用性尚不明确 (b 类,

47、证据水 平 B) 。 (新建议) 3. 治疗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不建议将紧急抗凝用于预防早期复发性卒中、阻止神经症状 恶化或改善结局( 类,证据水平 A) 。如果进一步的数据表明极早期静脉内给予抗凝剂治 疗继发于大动脉血栓形成或心源性栓塞的梗塞患者有效, 这一建议还会改变。 如果患者适合 静脉溶栓,不应该用紧急抗凝代替静脉溶栓(类,证据水平 A) 。 (与以前的指南相同) 4. 不建议将紧急抗凝用于中度到重度卒中的患者,因为它增加严重颅内出血并发症的风险 (类,证据水平 A) 。 (与以前的指南相同) 5. 不建议在静脉 rtPA 后 24 h 内开始抗凝治疗(类,证据水平 B) 。 (与以前

48、的指南相同) 抗血小板药 A.口服抗血小板药 19 B.静脉抗血小板药 C.结论和建议 建议建议 1.推荐在卒中后 24 48 h 内,口服阿司匹林(初始剂量为 325mg)治疗大多数患者(I 类,证据水平 A) 。 (与以前的指南相同) 2.氯吡格雷治疗急性缺血性卒中的有用性尚不肯定(b 类,证据水平 C) 。需要进一步的研 究验证紧急使用氯吡格雷治疗急性卒中的有用性。 (对以前的指南有修订) 3.静脉替罗非班和依替巴肽的有效性尚不肯定,这些药物应当在临床试验中使用(b 类, 证据水平 C) 。 (新建议) 4.不建议用阿司匹林代替卒中其他急性干预措施,包括静脉 rtPA(类,证据水平 B) 。 (与 以前的指南相同) 5.不建议用抑制糖蛋白b/a 受体的其他静脉抗血小板药物(类,证据水平 B) 。 (对以 前的指南有修订) 。需要进一步的研究验证紧急使用这些药物治疗急性卒中的有用性。 6.不建议用阿司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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