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565-2005 自行车安全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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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 CS 4 3 . 1 5 0 妇日 h 亨 钧K W圭t l 知 1 1 不1 礴 1峨净 ,大藉 摊爹 v 尸 几 与 竺 少、 仁 枯 多 叫夸 召 M ft一勇 凡 牢 刁 屯件主 GB 3 5 6 5 -2 0 0 5 / I S O 4 2 1 0 : 1 9 9 6 代替 G $ 3 5 6 5 -1 9 9 3 自行 车 安 全 要 求 S a f e t y r e q u i r e m e n t s f o r b i c y c l e s ( I S O 4 2 1 0 : 1 9 9 6 , C y c l e s 一S a f e t y r e q u i

2、r e m e n t s f o r b i c y c l e s , I D T 2 0 0 5 - 0 5 - 1 7发布2 0 0 5 - 1 2 - 0 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小 ha 菌、爹 嚣秘 泥瞥道 瞿了荟发 布 G B 3 5 6 5 -2 0 0 5 / I S O 4 2 1 0 : 1 9 9 6 占 L 吕 17 11青 本标准的第 4 章、 第 5 章; 第 6 章的 6 . 2 , 6 . 5 , 6 . 6 ; 第 7 章 ; 第 8章的 8 . 2 ; 第 9 章的 9 . 3 ; 第 1 1 章的 1 1 . 2 ; 第

3、1 2 章的 1 2 . 2 , 1 2 . 6 ; 及第 1 4 章、 第 1 5 章、 第 1 7 章 、 第 1 8 章为强制性的; 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等同采用 I S O 4 2 1 0 : 1 9 9 6 自行车一一 自行车安全要求)(第四版) 。 本标准在制定时, 对于 I S O 4 2 1 0 : 1 9 9 6 作了一些编辑性修改 : 如取消 I S O 4 2 1 0 : 1 9 9 6中的篇编号 ; 将I S O 4 2 1 0 : 1 9 9 6 中引用的I S O标准改为我国相应自行车部件的行业标准, 它们在技术内容上是与原 引用的 I S O标准等效的。 制定

4、本标准的目的在于 , 保证按照本标准制造的 自 行车, 在实际使用时尽可能的安全 。各项试验的 设置是保证每一个零部件乃至整车的强度和耐用性。要求在设计过程 中始终贯彻高质量和重视安 全性。 本标准是对 G B 3 5 6 5 -1 9 9 3 ( i d t I S O 4 2 1 0 : 1 9 8 9 , 第三版 ) 的修订 , 与 G B 3 5 6 5 - 1 9 9 3 相 比有如下主 要差异 : 改进了制动性能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 增加了车轮快卸轴机构的要求 ; 将防护链罩的要求扩大到多片链轮; 提出了对车把部件、 前叉 、 曲柄组合件和鞍管进行疲劳试验 。 本标准只限于安全方面

5、的考虑 , 故特别回避零部件( 尺寸) 的标准化。 本标准的附录 A和附录 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全国自行车标准化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阮志诚、 陈直青。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 3 5 6 5 一 1 9 8 3 , GB 3 5 6 5 一 1 9 9 3 。 标准下载网() G B 3 5 6 5 -2 0 0 5 / 1 S 0 4 2 1 0 : 1 9 9 6 自 行 车 安 全 要 求 总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行车及其零部件的设计、 组装和试验方面的安全与性

6、能要求 , 并制定 了一些 自行车 的使用和保养准则。 本标准只适用于在公路上骑行的自 行车, 其鞍座高度可以调整到6 3 5 mm或更高一些。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特殊种类的 自 行车, 诸如零售商用来运送货物的自行车、 串列 自行车 、 童车 以 及设计和制作用来正式 比赛的 自 行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 日 期 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

7、B / T 1 7 1 6 -1 9 9 3 自行车链条 Q B / T 1 7 2 3 -1 9 9 3 自 行车车铃 Q B 2 1 9 1 -1 9 9 5 自行车反射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 1 自 行车 c y c l e 仅借骑行者的人力, 主要以脚蹬驱动, 至少有两个车轮的车辆。 3 . 2 两轮车b i c y c l e 两个车轮的 自 行车。 3 . 3 送货车d e l i v e r y b ic y c l e 主要设计用于运送货物的 自 行车。 3 . 4 串列自行车t a n d e m 装有双人或多人鞍座, 前后依次排列的自行车。

8、 3 . 5 鞍座高度 s a d d le h e i g h t 从地平面到鞍座面的高度 。测量时, 自行车应垂直置于地面, 然后从鞍座面的中心垂直测量到地面 的距离 。 3 . 6 制动距离b r a k i n g d i s t a n c e 从制动初始点( 3 . 7 ) 到 自 行车停住所行驶的一段距离 。 标准下载网() G B 3 5 6 5 -2 0 0 5 / I S O 4 2 1 0 : 1 9 9 6 3 . 7 制动初始点 c o m m e n c e m e n t o f b r a k in g 当车闸的操纵机构从它的原始位置开始动作时 , 自行车在试验

9、跑道上 的位置点。用两个 车闸试验 时, 初始点的位置由首先动作的车闸来决定。 3 . 8 行程 g e a r d e v e l o p m e n t 曲柄转动一周 , 自行车所行驶的距离。 3 . 9 外璐突出 物 e x p o s e d p r o t r u s i o n 与长 2 5 0 m m, 直径 8 3 mm之圆柱棒( 模拟人的肢体) 的中间 7 5 m m长的那一段圆弧面相碰的突出 物体, 见图t o 一单位为毫 图 1 外露突出物测试国柱棒 3 . 1 0 ( 脚蹬) 脚踩面( p e d a l ) t r e a d s u r f a c e 位于脚下的脚

10、蹬表面, 设计时要考虑其防滑性能。 3 . 1 1 铁类部件 f e r r o u s c o m p o n e n t 全部 由铁类材料制成的构件组成的部件, 但其间的连接介质除外 , 如铜焊材料或粘结剂。 3 . 1 2 非铁类部件 n o n - f e r r o u s c o m p o n e n t 全部 由非铁类材料制成的构件组成的部件 , 但其间的连接介质除外 , 如粘结剂。 注: 在选择疲劳试验中的试验力时, 凡由铁类和非铁类构件混合构成的部件均应视作非铁类部件。 3 . 1 3 曲柄组合件c r a n k a s s e m b ly ,包括两曲柄、 两脚蹬轴、

11、中轴棍和链轮。 标准下载网() G B 3 5 6 5 -2 0 0 5 / 1 S 0 4 2 1 0 : 1 9 9 6 零 部 件 的 要 求 4 总 则 4 . 1 锐边 在正常的骑行、 搬运和维修时, 凡骑行者的手、 腿等可能触及之处, 都不应有外露的锐边。 4 . 2 突出物 经组装后 , 凡长度大于 8 mm的刚性外露突出物 , 其尾端均应倒 圆, 倒圆半径应不小于 6 . 3 m m, 这 类突出物的大端尺寸应大于 1 2 . 7 mm, 小端尺寸应大于 3 . 2 m m, 自 行车车架的上管上面 , 自鞍座至鞍座前 3 0 0 m m处不应有任何突出物, 但直径不大于 6

12、. 4 m m的 控制钢绳套管和由厚度不大于 4 . 8 mm的材料制作的套管夹则允许系附在上管上。 自 行车车架上允许附有起保护作用的泡沫塑料缓 冲垫 , 但将它除去之后仍应符合有关突 出物之 要求 。 螺钉的外露突出部分( 3 . 9 ) , 应限制在与螺母旋紧之后小于螺钉的大径尺寸。 5 车闸 5 . 1 制动系统 每辆 自行车应装有两个制动系统。一个制动前轮, 一个制动后轮。制动系统应操纵灵活, 并能满足 5 5 的要求。 闸皮中不允许含有石棉材料。 5 . 2 手 闸 5 . 2 . 1 闸把位 置 手闸前后闸把的位置应按 自行车销售地所在国家的立法、 习惯和实际使用状况而定 , 在

13、我国是前闸 把在右 , 后闸把在左。 5 . 2 . 2 握闸尺寸 从闸把的外表面量到车把 、 或车把把套、 或其他防护物的外表面的最大握闸尺寸 d , 在 A 和 B两点 之间应不大于 9 0 mm, B和 C两点之间应不大于 1 0 0 m m( 见图 2 ) 0 注 : 闸把应能在其调节范 围内达到这些尺寸。 5 . 2 . 3 车闸部件的安装 把车闸部件安装到车架、 前叉、 或车把上时, 所用的螺钉应有合适 的锁紧防松装置, 如防松垫圈、 防 松螺母或对顶螺母 。 按制造厂说明书安装车闸时, 紧绳螺钉不应割坏钢绳的丝股 。万一车闸的钢绳断裂 , 也不应导致车 闸机构的任何零件妨碍车轮的

14、旋转。 钢绳尾端应装有一个能承受 2 0 N拉脱力的尾套 , 以资防护 ; 或作防止丝股松散的其他处置。 5 . 2 . 4 闸皮组装 闸皮应牢固地安装在背板或闸盒上, 按第2 2 章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闸皮组合件不应损坏。在做完 第 2 2 章规定之试验以后 , 制动系统应能满足 5 . 4 . 1 的强度试验, 以及能满足 5 . 5 . 1 和 5 . 5 . 2 的制动性 能要求。 5 . 2 . 5 车闸的调整 车闸应能调整到有效的操纵位置 , 除非闸皮已磨损到根据制造厂建议、 需要掉换的程度。 车闸经正确调整后 , 除了受闸表面外不能与其他面相碰。 安装杆闸的自行车, 当车把转角定

15、在6 0 0 时, 闸皮不能与车轮的轮辆相碰; 在车把回复到正中位置 时, 闸杆应该既无弯曲, 也无扭转。 标准下载网() G B 3 5 6 5 - 2 0 0 5 / 1 S 0 4 2 1 0 : 1 9 9 6 单位为毫米 、 J c B2060 A120 b ) a1 耳 c ) 图 2 握闸尺寸 5 . 3 脚闸 脚闸应在骑行者用脚对脚蹬施 以与驱动方向相反的力时得以制动。制动机构应独立有效, 与驱动 齿轮位置或调整无关。曲柄的驱动位置和制动位置之间的位差应不大于 6 0 0 , 测量时 , 对曲柄每一个位 置施加的力矩应不小于1 4N“ mo 5 . 4 制动系统的强度 5 .

16、4 . 1 手闸 按2 3 . 1 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制动系统及其任何零部件不应断裂。 5 . 4 . 2 脚闸 按 2 3 . 2 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制动系统及其任何零部件不应断裂。 5 . 5 制动性能 5 . 5 . 1 干态制动 按第 2 4 章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 自行车应以表 1 给定的骑行速度并在相应的制动距离以内平稳而安 全地停住。 5 . 5 . 2 湿态制动 按第 2 4 章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 自行车应以表 1 给定的骑行速度并在相应的制动距离以内平稳而安 全地停住。 G B 3 5 6 5 -2 0 0 5 / I S O 4 2 1 0 : 1 9 9 6 表 1

17、 制动试验的速度和制动距离 片 # 1 ii1/r2516寸ftfn4171;1I7ffl)i lip 一MPEA/m715919 5 . 5 . 3 副闸把 对装有副闸把的自行车, 除了对附有副闸把的主闸把进行试验以外, 还应对副闸把另行试验。 5 . 5 . 4 脚闸线性 按第 2 5 章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 在脚蹬力为 9 0 N -3 0 0 N的范围内, 制动力应与脚蹬力呈线性 比例 ( 误差在士2 0 以内) 。此外 , 脚蹬力为 3 0 0 N时 , 制动力应不小于 1 5 0 No 6 车把 6 . 1 把横管 把横管 的总宽度应在 3 5 0 m m-7 0 0 m m之间。

18、按制造厂的说明书安装时 , 处于最高位置时的把套 上端面与处于最低位置时的鞍座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大于4 0 0 m m, 把横管末端应装有把套或把盖, 它们应能承受 7 0 N的拉脱力。 6 . 2 把立管 把立管上应有一个永久性标记, 清楚地表示把立管插入前叉立管的最少深度, 或者用一个可靠的永 久性装置来保证其最少插人深度 。插入标记或插入深度从把立管末端量起应不小于管径 的 2 . 5 倍, 且 在标记下面至少应有一个管径长度 的管子材料没有切槽。插人标记不应损伤把立管的强度。 6 . 3 把立管的丝杆 把芯丝杆的最小断裂力矩至少应比制造厂规定的最大旋紧力矩大 5 0 %a 6 . 4

19、 车把稳定性 车把经正确调整后, 应在正前方位置的左右两侧各不小于 6 0 “ 的范围内转向灵活 , 轴承处不应出现 紧点 、 僵呆或松弛现象。 当骑行者坐在鞍座上 , 双手握住车把把套 , 并使鞍座和骑行者尽量往后靠时, 自行车和骑行者的总 质量至少应有 2 5 压在前轮上 。 车把的几何位置图推荐于附录 B ( 资料性附录) 。 6 . 5 车把部件的强度 把立管应能承受 2 6 . 1 . 1 和 2 6 . 1 . 2 规定的试验而不断裂 。 按 2 6 . 2 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把横管相对于把立管应无转动。 按 2 6 . 3 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把立管相对于前叉立管应无转动, 但

20、在拧紧其密接面之间的间隙之前 所需要的转动除外, 这种转动应不大于 5 0 0 6 . 6 把横管和把立管组合件的疲劳试验 按 2 6 . 4 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把横管或把立管应无断裂或肉眼能见之裂纹。 注: 在本标准中所有裂纹的检测, 我们推荐采用 I S O 3 4 5 2 中规定的标准的裂纹检验方法。 7 车架 前叉组合件 7 . 1 冲击试验( 重物落下) 按 2 7 . 1 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组合件应无肉眼能见之裂纹, 在其前后轴中心距 ( 轮距) 上测得的永久 变形应不大于4 0 m ma G B 3 5 6 5 -2 0 0 5 八S 04 2 1 0 : 1 9 9 6 7

21、 . 2 冲击试验( 车架 前叉组合件落下) 按 2 7 . 2 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组合件应无肉眼能见之裂纹。 8 前 叉 8 . 1 定位装置 前叉安装前轴处的槽 口或其他的前轴定位装置, 必须是: 当前轴或轴挡紧贴在槽 口的顶部时, 前轮 应位于前叉的中央。 8 . 2 前叉的疲劳试验 按 2 7 . 3 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前叉之各部分应无断裂或肉眼能见之裂纹。 9 车轮 9 . 1 转动精度 转动精度就是指( 轴的) 圆跳动公差。在 9 . 1 . 1 和 9 . 1 . 2中给定的圆跳动公差是指车轮完全组装好 以后 , 在没有轴 向窜动的情况下旋转一周, 轮惘位置的最大允许变动范围

22、( 即指示器的最大动程) 。 9 . 1 . 1 径向国跳动公差 对装有轮缘闸的自行 车, 在轮辆上适 当点处沿轮辆作径 向测量时, 其跳动量应不 大于 2 m m( 见 图 3 ) 。 产 轮胎 仪表支架一E i l 1 I 1 I 例 百分“ 径01) I 图 3 车轮的转动精度 对不是装轮缘闸的自行车, 其跳动量应不大于 4 m m, 9 . 1 . 2 端面圆跳动公差 对装有轮缘闸的自行 车, 在轮辆上适当点处沿轮辆作轴 向测量时, 其跳动量应不 大于 2 mm( 见 图 3 ) 。 对不是装轮缘闸的自行车, 其跳动量应不大于4 m m, G B 3 5 6 5 -2 0 0 5 /

23、1 S 0 4 2 1 0 : 1 9 9 6 9 2间隙 车轮部件经装车校正后 , 其轮胎对于车架和前叉上之任何附件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 2 m m, 9 3 静负荷试验 组装好的车轮按第 2 8 章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 其任何零部件不应断裂 , 轮辆上挂重点的永久变形应 不大于1 . 5 m m, 9 . 4 车轮夹持力 9 . 4 . 1 总则 车轮应紧固在车架和前叉上, 并按制造厂推荐的方法经调整后, 应符合9 . 4 . 2 , 9 . 4 . 3 , 9 . 4 . 4和9 . 5 的要求。 车轮螺母的最小拆卸力矩应为制造厂推荐之旋紧力矩的% 0 %。使用快卸轴机构的车轮应符合9 .

24、 5 的要求。 9 . 4 . 2 前轮夹持力夹持装置已固紧 沿前轮的拆卸方向, 在前轴两侧对称地施加一个 2 3 0 0 N的力, 为时 3 0 s , 前轴和前叉之间应无相对 位移。 9 . 4 . 3 后轮夹持力夹持装置已固紧 沿后轮的拆卸方向, 在后轴两侧对称地施加一个 2 3 0 0 N的力 , 为时 3 0 s , 后轴和车架之间应无相对 位移。 9 . 4 . 4 前轮夹持力夹持装置未固紧 前轮用螺纹轴和螺母安装的, 先将螺母用手指旋紧, 然后松开至少3 6 0 0 , 然后对准槽口向外对前轮 施加一个1 0 0 N的径向力, 前轮不应脱离前叉。 安装快卸机构的前轮, 应符合9

25、. 5 . 2 的要求。 9 . 5 快卸轴机构 9 5 1 操作特性 任何快卸机构都应具有下列之操作特性 : a ) 快卸机构应是可调节的, 用以调节到咬合压紧的程度仁 见第 1 9 章 c ) ; b ) 快卸机构的形状和标记应能清楚地表明机构是处于松开位置还是扳紧位置 ; c ) 如果机构是用扳杆来调节 的, 则在扳杆调节好后 , 将机构扳紧的力应不大于 2 0 0 N, 快卸机构 在此力的作用下 , 应无永久变形; d ) 在夹紧机构被扳紧后需要的松脱力应不小于 5 0 N; e ) 如果机构是用扳杆操作的, 则快卸机构应能承受一个不小于 2 5 0 N的扳紧力而无断裂或永久 变形 。

26、在施加该力时, 机构应调整到避免在此力作用下被完全锁死 ; f ) 在快卸机构处于扳紧位置时, 车轮的夹持力应符合9 . 4 . 2 和9 . 4 . 3的要求。 在上述 c ) , d ) 和 e ) 中所规定的力 , 如施加在扳杆 t , 则应加在离扳杆末端 5 m m处。 9 . 5 . 2 拆卸 没有辅助装置的快卸机构 , 应能在不打乱机构预调的情况下, 拆下 和调换车轮。如果有辅助装置, 而且快卸扳杆完全松开、 车闸又没有接上或者是松开的, 则沿槽 I 对准前轮的拆卸方 向对前轮施加一个 1 0 0 N的径向拉脱力, 前轮不应脱离前叉。 注: 建议对装有辅助装置的快卸机构, 也能在拆

27、下和调换车轮时不打乱机构的预调。 1 0 轮辆 、 外胎和内胎 非模铸轮胎无1 0 . 1 和1 0 . 2 的要求。 G B 3 5 6 5 -2 0 0 5 八S 04 2 1 0 : 1 9 9 6 1 0 . 1 充气压力 制造厂推荐的最大充气压力应标铸在外胎的侧面, 使外胎装上车轮后易于被看到。 1 0 . 2 配合性 轮胎 、 轮辆应符合各 自的标准, 外胎和内胎应与轮辆相匹配。将轮胎充气到最大充气压力的1 1 0 0 0 , 经过 5 m i n 后 , 外胎仍应完整地包合在轮惘 上。 1 1 脚蹬和脚蹬 曲柄驱动系统 1 1 . 1 脚蹬的脚踩面 1 1 . 1 . 1 脚蹬的

28、脚踩面应安装牢靠 , 在脚蹬部件中应无转动或移动。 1 1 . 1 . 2 对不用足尖套的脚蹬和可选用足尖套的脚蹬, 都应该: a ) 在脚蹬的上表面和下表面都有脚踩面; 或者 b ) 有一个认定的脚踩面, 能 自动地翻转在骑行者的脚下。 1 1 . 1 . 3 为专用于足尖套或鞋子夹持装置设计 的脚蹬, 则应安装固定的足尖套或鞋子夹持装置, 就不再 需要符合 1 1 . 1 . 2 之 a ) 和 b ) 的要求了。 1 1 . 2 脚蹬间隙 1 1 . 2 . 1 地面距离 自 行车在无负载状况下, 将一只脚蹬处于其最低位置且使脚踩面与地面平行, 如果只有一个脚踩面 的话, 该脚踩面要朝上

29、 , 自行车应能由垂直位置向一侧倾斜 2 5 “ 而脚蹬 L 的任何零部件不触及地面。 装有避震弹簧的自 行车, 在检测时应使避震弹簧处于压缩状态, 就好象有一个体重8 5 k g的骑行者 坐在上面一样。 1 1 . 2 . 2 足趾间隙 不装有足固定装置( 如足尖套) 的自行 车, 其脚蹬到前轮胎或前泥板( 在它们转到任意角度时) 之间 的间隙应不小于 8 9 m m。其测量方法是从任意一脚蹬 的中心线向前平行于 自行车的纵轴线 , 量到前轮 胎或前泥板扫出的弧线的最短距离( 见图4 ) 0 I I I l前 轮 胎 纵轴线! 母 ,耘JIl 冲 飞一 十一 十一一二二二二二江达司、 一 t

30、 一 下下r 1 - 9一一一一 节 一( “ t IL 1 : _ 1 _ J1 、1 七 泥板 图 4 足趾间隙 自 行车的前叉设计得可装前泥板的, 其足趾间隙必须以装上适配的前泥板后再行测量 。 1 1 . 3 驱动系统静负荷试验 按 2 9 . 1 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驱动系统之任何零部件都不应有肉眼能见之裂纹 , 且系统应不丧失其 驱动能力。 GB 3 5 6 5 -2 0 0 5 八S 0 4 2 1 0 : 1 9 9 6 1 1 . 4 脚蹬动态耐久性试验 按 2 9 . 2 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脚蹬的各零部件或曲柄的螺纹都不应有肉眼能见之裂纹。 1 1 . 5 曲柄组合件的疲

31、劳试验 按 2 9 . 3 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任意一脚蹬轴, 任意一曲柄 , 中轴棍或安装之链轮( 或其他类型的驱动 部件) 都不应断裂或有肉眼可见之裂纹 。 1 2 鞍座 1 2 . 1 限制尺寸 鞍座 、 鞍座支架或鞍座其他附件的任何部分 , 从鞍座面与鞍管轴线的交点量起 , 应不高于鞍座面 1 2 5 mm, 1 2 . 2 鞍管 鞍管上应有一个永久性的标记, 它清楚地表示鞍管插入车架的最少深度。该标记从鞍管的( 全直径 处) 底部量起应不低于鞍管直径的两倍高度, 且标记不应损伤鞍管的强度。 1 2 . 3 有调节夹紧装置的鞍座 按 3 0 . 1 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 鞍座调节夹紧装

32、置对于鞍管在任何方 向上都不应有转 动, 鞍管对于车 架亦不应有转动。 1 2 . 4 无调节夹紧装置的鞍座 鞍座不用夹紧装置者 , 而是在垂直于鞍管的平面内用轴销连接的, 则允许在设计规定的范围内稍有 转动 。按 3 0 . 1 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不应损坏。 1 2 . 5 鞍座的强度 按3 0 . 2 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施加之力为4 0 0 N, 钢质鞍梁不应脱离鞍座面和 或塑料底板, 鞍座部 件应无破裂和永久性扭曲。 1 2 . 6 鞍管的疲劳试验 按3 0 . 3 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鞍管应无断裂或肉眼可见之裂纹。 1 3 链条 作动力传递用之链条, 应在链轮和飞轮上运转灵活。 链

33、条应符合Q B / T 1 7 1 6 -1 9 9 3 的要求。 1 4 链罩 1 4 . 1 自行车应装有下列之一种防护装置: a ) 符合 1 4 . 2 之盘链罩; 或 b ) 符合 1 4 . 3 之防护装置 ; 或 c ) 对脚蹬上装有固定的足夹紧装置者, 安装符合 1 4 . 4 之由前拨链导板和防护罩连成一体的防护 装 置 。 1 4 . 2 盘链罩的直径应不小于外链轮的齿顶圆直径加 1 0 m m( 见图 5 ) 0 注: 若脚蹬曲柄和链轮设计得太靠近, 因而无法容纳完整的盘链罩时, 则可装一个 非圆整的盘链罩, 只是缺口处应密 切接近曲柄。 1 4 . 3 防护装置至少应该

34、罩住链条和链轮的外片和顶面, 其范围应从链齿刚进人链条两外片的那一点 沿链条 向后至少 2 5 m m处起 , 向前绕外链轮直至中轴轴心的水平线为止( 见图 6 ) 0 1 4 . 4 由前拨链导板和防护罩组成的防护装置 , 至少应罩住链条和外链轮的上啮合部分的外表面 , 其范 围应从链齿刚进人链条两外片的一点沿链条向后至少 2 5 m m处起( 见图 6 ) a G B 3 5 6 5 -2 0 0 5 / 1 S 0 4 2 1 0 : 1 9 9 6 七 图 5 盘链革 、 。 二单位为毫米 )2 5。一“ 一 上上V 工2 - - i 才 乙 气一 , 一常r 图 6 链条和链轮的啮合

35、 巧辐条挡盘 装有后变速飞片的自行车 , 应装一个辐条挡盘, 借以避免由于链条被不适当的拨链或损坏导致链条 阻碍车轮的旋转或使突然停车。 1 6 照 明 1 6 . 1 照明系统 本标准对装前灯、 后灯或全套照明系统不作强制性规定。如果安装 的话 , 则应符合我国公安部的有 关法规 。 1 6 . 2 电线装置 安装电线时, 应避免与运动部件或锐边相碰, 以防磨破。电线的所有接头在任意方向上都应能承受 1 0 N的拉脱力。 G B 3 5 6 5 -2 0 0 5 八S 0 4 2 1 0 : 1 9 9 6 1 7 反射 器 1 7 . 1 后反射器 按照 第 1 6章 安 装 后 灯 的

36、自行 车 还应 加 装 一个 后 广 角 反射 器 或 一般 的反 射器 , 并应 符 合 Q B 2 1 9 1 - - 1 9 9 5 的要求 。不装后灯的自行车则应装一个广角反射器 。后反射器应为红色。 1 7 . 2 侧反射器 自 行车应装有两个侧反射器, 每一个在两侧都能看到, 反射器可取下列任意一种 : a ) 装在自行车前半部和后半部的广角反射器, 其中至少有一个是装在车轮的辐条上。对有些 自 行车在后轮上除了车架和泥板支棍以外 , 还装有其他部件者 , 则转动的反射器应装在前轮上 ; 或者 b ) 在每一个车轮的两侧, 离轮胎外径 1 0 c m之内, 都装有连续的环形反射材料

37、。 广角反射器应符合 Q B 2 1 9 1 -1 9 9 5的要求; 反射材料应符合 Q B 2 1 9 1 -1 9 9 5 的光学性能之要求 。 两个侧反射器应为同一颜色 , 或白色( 透明) , 或黄色。 1 7 . 3 前反射器 自行车应装有一个符合标准的前广角反射器, 前反射器应为白色( 透明) 。 1 7 . 4 脚蹬反射器 每只脚蹬的前 、 后表面都应装有反射器 , 它们应符合标准的要求。反射器可 以和脚蹬结构连成一 体 , 也可以以机械方法安装在脚蹬上 , 但都应充分地凹进在脚蹬的边缘里面或反射器框架 内, 以免在脚 蹬的边沿与其他平面接触时碰到反射器的镜面。脚蹬反射器应为黄

38、色。 1 8 鸣号装置 自 行车应装有车铃或其他适用的鸣号装置, 并应符合 Q B / T 1 7 2 3 -1 9 9 3和我国公安部的有关 法规。 1 9 说明书 每辆 自行车必须附有说明书, 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 a ) 骑行前的准备怎样测量和调整鞍座和车把的高度 , 使之适合骑行者; 对鞍管和把立管上的 警告标记应予以说明; b ) 对把横管、 把立管、 鞍座、 鞍管和车轮的紧固件应推荐旋紧力矩; c ) 车轮快卸机构的正确调整方法, 诸如“ 当扳杆扳到锁紧位置时, 机构应咬压在前叉接片上”; d ) 润滑润滑部位和润滑周期, 以及推荐润滑用油; e ) 正确的链条张紧度和调整方法;

39、f ) 车闸的调整和对闸皮调换的建议 ; 9 ) 变速器的调整 ; h ) 适用的配件 , 如外胎, 内胎和闸皮盒部件等; i ) 附件如果随车提供 , 则应详细说明操作和维修 方法 ( 如有需要) , 以及有关 的配件( 如 电 珠 ) ; J ) 骑行安全须知车闸、 轮胎、 车把和照明应定期检查, 雨天应注意增加制动的距离; k ) 自 行车的使用方式( 即公路骑行或全地形骑行) , 告诫不可滥用, 以免引起伤害; 1 ) 对提供的尚未安装的部件, 应说明其正确的装配方法。 注: 其他需要包含的事项, 由制造厂自 行决定。 2 0 标记 凡经检验符合本标准 , 即可在每辆 自行车上明显耐久

40、地标上 : G B 3 5 6 5 -2 0 0 5 八S 04 2 1 0 : 1 9 9 6 a ) 本国家标准编号 , 即 G B 3 5 6 5 -2 0 0 5 ; b ) 制造厂或销售商的名称或商标; c ) 车架编号。 整 车 的 要 求 2 1 道路试验 按第 3 1 章规定之方法试验时, 不应有系统或部件的损坏, 鞍座 、 车把 、 变速控制器或反射器不应有 松动或失准现象。 自 行车在行驶和转弯时应平稳, 骑行者应能单手脱把( 如要用手来打信号) 而无困难, 且对骑行者无 危险。 试 验 方 法 2 2 闸皮试验 这项试验应在成车上进行。将车闸调整到正确的位置, 鞍座上坐着

41、骑行者或放置等同的质量。自 行车和骑行者( 或等同的质量) 的总质量应为1 0 0 k g 士1 %。对每一个闸把施加1 8 0 N的握闸力, 或小 于这个力也可以, 但应使闸把碰到车把的把套。在试验全过程中应保持这个力。 然后, 将自 行车向前、 向后各推动五次, 每次推动距离应不小于7 5 mm, 2 3 制动系统受力试验 2 3 . 1 手闸 这项试验应在成车上进行。确认制动系统调整正确以后, 在闸把或副闸把上离末端 2 5 m m处施加 一个力 , 如图 7 所示。这个力应为 4 5 0 N, 或者小于 4 5 0 N也可以, 只要能做到: a ) 线闸的闸把碰到把套 , 或无把套的则

42、碰到把横管 ; b ) 线闸的副闸把与把横管的顶面相平 , 或碰到把横管 ; c ) 杆闸的闸把与把横管的把套顶面相平 。 这项试验应在每个闸把和副闸把上重复1 0 次。 2 3 . 2 脚闸 这项试验应在成车上进行。确认制动系统调整正确以后, 将两脚蹬曲柄放置在水平位置上 , 如图 8 所示 , 在左脚蹬轴中心处加一个 力。这个力应为 1 5 0 0 N, 须在垂直方向上逐渐地施加 , 然后应保持满 载 1 5 s a 这项试验应重复 1 0 次。 2 4 制动性能试验 除非另有说明, 这些要求适用于干态和湿态两种试验。 2 4 . 1 受试验的自行车 制动性能试验须在车闸已按第 2 3 章

43、之规定 , 通过受力试验以后再在该成车上进行。如有需要车闸 可重新调整正确, 轮胎应按标注在外胎上的最大推荐压力充足气( 见 1 0 . 1 ) o 2 4 . 2 试验跑道 2 4 . 2 . 1 应尽可能采用室内试验跑道。若用室外试验跑道 , 应特别注意整个试验过程中的环境条件。 2 4 . 2 . 2 试验跑道的坡度应不大于0 . 5 。如果坡度小于0 . 2 %, 所有的骑行应取同一方向进行。如果 坡度在。 . 2 -0 . 5 之间, 骑行应取正反方向交替进行。 G B 3 5 6 5 - 2 0 0 5 / 1 S 0 4 2 1 0 : 1 9 9 6 一 图 7 在手闸闸把上加

44、力 双 一声加力 二 链入 一飞轮 招刀点 一、 脚蹬 图 8 脚闸试验 GB 3 5 6 5 -2 0 0 5 / I S O 4 2 1 0 : 1 9 9 6 2 4 . 2 . 3 路面应坚硬, 铺混凝土或纯沥青, 无松软的尘土或砾石。干燥路面与自行车轮胎之间的最小摩 擦系数应为0 . 5 0 2 4 . 2 . 4 在试验开始时, 跑道应是完全干燥的。按5 . 5 . 1 的要求进行试验时, 跑道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 保持干燥 。 2 4 . 2 . 5 跑道上的风速在试验时应不大于 3 m / s . 2 4 . 3 仪器设备 受试验的自行车应装有下列仪器设备: 2 4 . 3 .

45、1 校准好的速度表或转速表, 精度在士5 以内, 给骑行者指示制动初始点的近似速度。 2 4 . 3 . 2 速度记录装置, 精度达到士2 , 用以记录制动初始点的速度。 2 4 . 3 . 3 距离记录系统, 精度达到士1 , 用以记录制动距离 。 2 4 . 3 . 4 喷水系统, 用 以喷湿受闸表面。它由一只水箱通过管子连接前轮上一对喷嘴和后轮上一对喷 嘴组成, 此外还应包括一只由骑行者控制的快速启 闭阀。每只喷嘴的水流量应不小于 4 m L / s 。应用 常温蒸馏水。 钳形闸、 涨闸、 抱闸、 盘闸和脚闸的喷嘴位置和方向详见图9 图1 4 0 介 一 图 9 钳形闸喷嘴( 前) 2

46、4 . 3 . 5 车闸启动指示系统, 用以记录每个车闸各自的启动瞬间。 2 4 . 4 自行车、 骑行者和仪器的质f 自行车、 骑行者和仪器的总质量应为l 0 0 k g 土1 %. 如制造厂声称其 自行车所能承受的载重, 加上自行车本身, 其质量大于 1 0 0 k g 者 , 则该 自 行车应按 这较大的总质量士1 进行试验, 并应能符合规定的制动距离的要求。 2 4 . 5 施于车闸的力 2 4 . 5 . 1 握闸力的大小和位置 装手闸的自行车, 试验时所用的握闸力应不大于1 8 0 N。握闸力应施加在离闸把末端2 5 m m处, 如图 7 所示。每一系列试验的骑行前、 后都应对闸把

47、的负荷进行验证。 2 4 . 5 . 2 用于闸把上的握闸力设定装置 如闸把可由一个设定的握闸力的施力装置来操作, 则该装置应符合2 4 . 5 . 1 的要求, 此外还应控制 对闸把的施力速度, 使握闸力达到6 3 时, 所需的时间应不小于0 . 2 s a G B 3 5 6 5 -2 0 0 5 / 1 S 0 4 2 1 0 : 1 9 9 6 一后T形接头 一 单位为“ !I 车架 ,冷、 I I I VJ I 、 I ;. :; 、,IJ, 一 喷嘴 二、 , 一 卡 沙、 、u /、 尸, 、- -4 . 4!尸 卜一 于 一。丫 )I 、车轮旋转方向, 了卜一 今1 I一as”

48、/ 5 0 ma x. I !”I t 一 一后 钳形闸 y 1 I r - _ j , 。轮辆 J 、心 一l侧 “ 1 图 1 0 钳形闸喷嘴( 后) 2, 嘴 f 二 二 二 二 认 2只喷嘴 。嘴 一 二 。 二 二 一一 丫 广 、 卜 , 2少了 二 一 二 卜 、 、I , 、 , , 。J 尸 了 y - . 、 一,一V . A 二, 。 。“ 、1、 衬I ly 4芝: ! 、 、 、 11 厂岁州趁 户 、 、尹 ,嘴 令协 11厂 可、 人1 )、 i X : i ,、 书 乡沪、 止了 . . 关 二 止r 、J 立;叹 l i 矛1认于一代 尸飞、一v .一 一 一、浏动 尸:玉J Z、一、 ;一 气甲份一I I1!一孔二 书 少 带勺一1 三代汀 尸止 丁 一一 1 乍矛 色飞、 1 产了:一 丰 一 r 刁 了 二 万 万 了 一万1飞 、! 丫、车 轮 旅 转 方 向 7 .L 1 ( “车 轮 旋 转 方 向 不 厂 f 、 、 - Y 4 c w t n J I 介,卜令 、 “寸4、下 ” “ ”“ ”, 一 涨闸 一 一 之 一 : 一夕 灾 ” 之 一:) 二 一夕 一 I,J 图 1 1 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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