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9089.2-19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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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 6 2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908 9 . 1 -9 08 9 . 2 一 88 严酷条件下户外场所电气设施 El e c t r i c al i n s t a l l a t i o n s f o r ou t d o o r s i t e s u nd e r h e avv c o n d i t i o n s 1 9 8 8 一0 4 一2 7 发布 1 9 8 9 一 0 1 一 0 1 实施 国家才 杀 准局 发 布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国家标 准 严酷条件下户外场所电 气设施 一 般 防 护 要 . 求 UDC 6 2 1 . 3

2、 1 二, GB 8 0 8 8 . 2 -8 8 E 1 e c t r i c 日 i n s t a l l a t i o n s f o r o u t d o o r s i t e s a n 血r h e a v y c o n d i t i o n s Ge n e r a l p r o t e c t i o n r e q u i r e me n t s 本标准为G B 9 0 8 9 严酷条件下 户外场所电气设施的第二 部分。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电L 委员 公 ( I E C) 6 2 1 -2 出 版物 严酷条件下 户外场所 ( 包括露天 矿和采石场)电 气设施第

3、二部分 般防护要求。 G B 9 0 8 9 包 括如下 部分: 第 一 部 分 术语和定义 G B 9 0 8 9 . 1 -8 8 第 三 部分一 般防护要 求 G B 9 0 8 9 . 2 -8 8 第三部分 设备和 附件的一 般要求 第四部 分 安装要求 第五部分 操作要求 第六部分维修要求 G B 9 0 8 9 将对电 气没备和系统的安装和运行 提出 指译原则,以确保人、畜、财产的安全和保证设 备的正 常运行。 1 主肠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严酷条件 户外场所电气设施的 一 般防护要 求。 注:有关过电压、雷电、电蚀、环境等防护要求,以后将陆续补充。 本标准 ( 包 MG

4、B 9 0 8 9 的其 它部分) 适用f T ., 酷条 件下户 外场所 ( 包 括露天矿,采石场,存料场 和类似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系统的运行和安装,特别适用于以下电 气设备和系统: a . 采掘、堆取和初加上 机械; b . 二次加 工 机械, , . 输送系统, d . 排水和供水系 统, e . 可活动铁路系统, f . 固定铁路系统 ( 仅指运行), 9 . 电动 长 车; 七 . 发电和配电设备; i . 控制、监测、信号、通 信系统; 互 . 辅助设备。 注:户外场所严酷条件 F 电气没施的 日乍条件较为特殊, 臼们在开敞的场所 1二 作,上 封ti 负 了重载运输和堆栈任务。

5、在这种场合F 使用的电 气没 施只有如F 特点 : i备和系统要经常变动位A t . f 作场地面积较大比不断延伸。 国家标准局1 9 . 一 0 4 一 2 7 批准 1 , . , 一! 1 f一T 实施 7 GB 9 08二 2 -88 c . 特殊环境的影响。 2 引用标准 G B G B558 24 20 8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 缘污秽等级 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第 篇直 接接触防护 直接接触防护又称正 常上 作时的触电防护或基本 防护, 是对人 或动物与带电部 分危险如巾自 防护。 3 一般要求 3 . 1 遵守本标准第8章 及第4 一7 章 之一 的要 求,直 接接触防护则 将得到保证

6、。 : 一; 当采用了2 5 V以下 的安全特低电 压时,直 接接触防护即可得到保证。 对保 护导 体和中 性导 体直接 接触的防护 当保护导 体和中性导体按第9 . 1 , 4 利用 遮栏或外壳的完全防护 1 1 . 5 , 1 2 . 1 , 1 3 . 2 条的要求 安装时,直 接接触防护将 得到 保证。 在现 场安装的裸导体之间及这 些导 体与 接地部 分 ( 例如遮 栏和 外壳) 之间的电 气间隙应符合表1 和表2 。表中电气间隙不必适用于电 气设 备, 布线装置 或制 成的组件的内部 ,也 不必用于其 它标准规 定的设施。 表 1 户内设 施电气间隙m m 额定电压( k V )

7、361 01 52 0 3 56 31 1 0 1 1 1 0 带电部分全接地 部分之间 7 51 0 01 2 51 5 0 1 8 03 0 05 5 08 5 09 5 0 q , !a 相的带电部 分之司 7 5 、 1 0 01 2 51 5 01 8 03 0 0 5 5 09 0 01 0 0 0 表2 户 外 设 施电 气 间 隙 额定电压 ( k V)3- 1 01 5- 2 0 3 53 1 1 0 1 1 1 02 2 0 1 带电部分至接地 部分之间 2 00 3 0 04 0 0 5 0 9 00 1 0 0 0】8 0 0 不同相的带电部 分之间 2 0 0 3 0

8、0 4 0 0 6 5 0 1 0 0 0 1 1 0 02 0 0 0 注: 表1 、表2 中 的1 1 0 1、2 2 0 1系指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V A o 海拔超过1 0 0 0 .时表 1、表2 的值应按每升高l o o .增大 1 %进行修iF . 在操作区 域,带电导 体和 接地部 傲 例如遮栏和外壳) 之间的爬电比距, 不应低于( G B 4 . 1 对带电部分的防护 所有带电部 分均必须采用.i 栏或外壳防 护,防 护等级应不 低于 表3 的要求。 g 5 5 8 2 规定 岁 值。 GB 9 089. 2 -88 表 3 用遮 栏或外壳对 带电部分 作直 接接触M, 时 的

9、最低防 护等级要求 电压范围 ( 交流)操作区域内电气 操 作 区域 内封闭的电气操作区域内 5 0 V 6 0 0 V 时实行防护等级 1 KX 的 完全防护,当 U 6 6 0 V 时实行防护等级为I P 4X 的完全防护。 这种防护特别适用 于外壳上可能用作站立 表面的那些部 分z 当U 6 0 0 V或在1 * 臂范围内可同时触及的带 电部分没有压差时,实行 防护等级为 I PI X 的 部 分 防 护 2 , U ) I k V 伸臂范围内实行防护 等级为I PSX的完全防$ ; 伸臂范围外实行防护 等级为! F Z X 的部分保护 伸臂范围内实行防 护等级为I PSX的完全 防护。

10、 伸臂范围外实行防护 等级为I P i XI ) 的部分防 护 实行防护等级为I P I X “ 的 部 分 防 护 注: I P分级见GB 4 2 0 8 . 表中 给出的电帐指设施的线间额定电压, 适用于交流。直流电压的范围应乘以系数1 . 5 . ” 在电气操作区和封闭的电气操作区,当把带电部分放在伸臂范围之外。或在带电部分前插人阻挡物,均 可认为达到川 PI X的防护 ( 见第6章和第7章)。 2 不排除在地面使用插头插座连接器,但插座在不用时应加以遮盖。 4 . 2 遮栏 和外壳的强度及稳定性 遮栏和外壳应紧囚在其位,其材 料性质,尺寸 及它们 的安K - 必须具二有 吮 足 够的稳

11、定 性和耐 久性,以 承受在.E 常使用中可 能出 现的应力应 变。 4 . 3 遮 栏和外壳的开启 或拆卸 当遮栏和 外壳 及其 部件 (U 、 盖、 外罩 等) 需要开启或拆卸时,必 须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 4 . 3 . 1 钥匙或_ 具 必须使用钥 匙或 工具。 二3 . 2 联锁装置 必须装设联锁装置。联锁的功能是,遮栏和外壳及其部件开启或拆卸时,应 预先使遮 栏或外壳内 可 能 偶然 触及 的所有 带电部分断电 ,遮栏或外壳复位后方可恢复供电。 对可 能发生触电 危险的电 容器或电缆系 统等储能设备,必须有释能措施。 4 . 3 . 3 自动断开 当开启和拆卸遮 栏和外壳时,电 源

12、应自 动切断,以免偶然触及遮栏或外壳内的带电部分,遮 栏或 9 GB 90 89. 2 -88 外壳复 位后,方可恢复供电。 4 . 3 . 4 内 部插人网罩 在带电部分与遮栏、外壳之间插人隔离网 罩,使得除去遮栏或外壳时不会触到带电部分 ,网罩可 以 是固定式的, 也可 以在遮栏, 外 壳等除去时自 动滑人, 网罩应符合 4 . 1 条 ( 4 . 3 . 5的规 定除 外) 和 4 . 2 条的规定。 这种网罩可以是保护闸门 ( 或活门), 它在可分 离的装置分离时,处于馈线触点前 的位置_ L 。 4 . 3 . 5 熔 断器或灯 对一于 遮栏或外壳内的有些需要偶然处理的部 分 ( 例

13、如替换灯泡或保险丝) 未用钥匙或工具,也 未 切断供电,则只有在满 足下述条件时才能开启和除去防护遮栏等。 a . 在遮栏或外壳内装七 第二个遮栏以免 偶然触及带电 部分。不用钥 匙或上 具,第 二个 遮栏或外 壳应不能开启或除去。第二个遮 栏或外壳不 需要防护有目 的地用手触及带电部 分。 b . 第 几 个遮栏内的所有带电部 分的电 压不得超过6 6 0 V o 5 用绝缘对带电部分进行完全防护 5 . 1 绝缘程度 带 电部分必须完 全用绝 缘覆盖,绝 缘覆盖层应只有采取破 坏性手段才能除去。 5 . 2 绝缘的类型 绝 缘的类型必须符合该设备的有关标准要 求。 6 把带电部 分放在伸骨

14、范 围之外的部分防护 这是避免与带电部分无意 接触的防护,见表3 。 对应于表4 所列各级电压, 同时可触及 的带电部分 所处的距离如 果不 小于 表4 规定 的值, 带电部 分在 所有方向都处于伸臂范围之外, 则防触电 即可 得到 保证 。 当人们的正常活动范围由一个防护等级低于 I P 2 X 的阻挡物 ( 例如栏 杆, 网 屏及部分保 护的遮栏) 限制时,则规定的距离应从阻挡物算起。 了 设皿阻挡 物的部分防护 设 置阻挡 物是用于防 护与带电部分的无惫接触,而不能防护人 们的有意接触,见表3 0 7 . 1 如 果阻挡物能 防止下 述两种情况 之一,则认为设 置阻挡 物的部分防护有了保

15、证: 身体无意识地接近带电部分,例如用 保护遮 栏、 栏杆或隔板。 在操纵带电设备时,无 意识地接触带电部 分。 例如 用网罩 或熔断器的保 护手柄。 a.h. 7 . 2 阻挡物可以不用钥 匙或上 具拆 除,但必须固定 得不致被人们无意 移动。 8 操作维 修通道的安全距离 二1 户内没施 8 . 1 . 1 户内设施的操作维修通道最小距离应符合表4 的规定。 8 . 1 . 2 当 最小宽度不能满足表4 规定时,可以在防护等级等于或严于I P 4 X的前提下 加以 缩减。 在这 种情祝 卜 ,对长 度在2 m以 下的受限通道,最 小宽 度可 减为 3 7 5 m m。 8 . 甘 . 3

16、操作维修 通道的进出口必须符合下 述规定: 二1 . 3 . 1 对额定电 压I k V及以下的设施,长度超过2 0 m的操作和维修通道必须能 从两 端进出 ,对 短1 “ 2 0 m但超过6 m的通道,也可从两端进出。 二1 . 3 . 2 对 额定电压I k V以上 的设施,长度 超过6 m的 操作和维修通道必须能从两端进出,对很 长 的 通i 芭 建议增加 进出口。 二1 . 3 . 3 通道人口 处的门应当: GB 8 888. 2 -88 a . 向外开;两个相邻配电装置室之间如有门时, 则应能向 两个方向 开。 注:加压室或其它特殊房间的门可以向内开。 b . 不用手可以开。 c

17、. 门的内 外要留有空地,面 积至少1 . 5 - ,长宽大致相等。 二2 户外设施 二2 . 1 适用范围 本 条规定了户外操作 场地裸称的带电部分与下列各部分之间的最小距 离。 二2 . 1 . 1 、 包围带电部分的围栏 ( 见8 . 2 . 2), 二2 . 1 . 2 人可正常进人的围栏内 的区 域 ( 见8 . 2 . 3) ; 二2 . 1 . 3 围栏内限制人触及带电部 分的遮栏 ( 见 8 . 2 . 4); 最 小距离是从人 站在 地面上 所能达到的2 3 0 0 m m算起。它可不防止人到达闪络区。 带电部分包含架空线时,要预先考虑保证最 小距 离不致由 于导 线下垂,风

18、力,短路时 的电 动力或 当 使用复合平 行绝缘子 串时绝 缘损坏等原因而减少。 二2 . 之 到围栏的最小ph离 包围裸导 体的围栏. 高 度不得低于1 8 0 0 m m。围 栏的位置须根 据所用围栏 的不同型式使带电部分在 图1 和表5 所示区域之外。 必要 时,可 增加 附加 措施以 限制人 进人。 二2 . 3 到可进人区域的最小距离 在人可 进人的区 域, 例如 永久的 通道,平 台或人一 般可能站立 的平 面内 ,裸露的带电部 分必须安 装得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二2 . 3 . 1 在有关平 面之上 的高 度不低于 表5 的第二列所规 定的 值。 二2 . 3 . 2 按8 .

19、2 . 4,位于 限制人进人带电部分的遮 栏之内, 在遭受大雪的区 域,8 . 2 . 3 . 1规定的距 离应 按估计的积雪深度而增加。 注:8 . 2 . 3 . 1 要求的说明,见图 2。 8 . 2 . 4 到遮栏的最小距离 当围 栏内 的裸 露的带电部分的高 度低于8 . 2 . 3 . 1 要求的最小值时,必 须安装遮栏,以 限制人触到 这样的带电部分。遮栏的型式,iw 度和位置应使带电部分在图 3 或图 4 及表5所述有关区域之外。 GB 9 0 8 9. 2 -8 8 表 4 户内设施操作和 额 定 电 压 kV 表3中所要求的完全保护 I Pl x或I P OX保护、 遮栏或

20、外 壳下面的 高度 阻挡物或开关 手柄和壁间的 宽度 阻挡物间或者 开关手柄之间 的宽度 带电部分 在地面以 上的高璧 - 壁和带电部分之间的宽度 维修 I PIX1 P0X I P I X 维修操 作维修操作 12 0 0 07 0 07 0 07 0 0 7 0 02 3 0 01 0 0 01 0 0 01 0 0 0 3 2 0 0 0 8 0 01 0 0 01 00 01 2 0 025 0 0 1 0 0 0 1 3 0 01 1 6 5 6 20 00 8 0 01 . 0 0 01 0 0 01 2 0 02 5 0 0 1 0 0 01 3 0 01 1 9 0 1 0 2

21、 1 0 0 0 8 0 01 o 0 o1 O N1 20 02 5 0 0 1 0 1 5 护 1 3 0 01 2 1 5 2 0 2 0 0 0 8 001 0 0 01 0 0 01 20 0250 0 1 1 1 51 3 0 01 3 1 5 3 5 20 0 08 0 01 0 0 01 00 0tZ O O 2 5 5 0 1 2 2 51 3 2 51 42 5 6 3 20 0 0 G u l f ,1 0 0 01 0 0 0 12 0 02 8 0 0 1 6 0 0 1 7 0 01 80 0 2 0 0 0 : 1 0 0 2 2 0 0 1 1 020 0 08

22、 0 0 1 0 0 0 1 0 0 01 2 0 03 2 5 0 1 2 GB 9 089. 2 一 88 维修通道的最小距离 mm 表3 , 1 , 要求的部分保护或没有保护 带电部分在一边 I PI X或I P o X保护、带电部分在两边 作 控制器前的自 场通道 带电部分 在地面以 ,上的.荡度 J 带电部分和导体在两边时的 1 朴 间宽度 控制器之间的 自由通道 维修操作 维修操作 维修 操 作 I P I XI POX I PI XI P O X I POX 1 0 0 07 0 0 7 0 023 0 01 0 0 01 0 0 0 1 .2 0 0 1 2 0 09 0 0

23、1 1 0 0 1 5 0 08 0 0 ! 0 0 025 0 0 1 3 3 02 00 0153 02 2 0 0 10 0 01 2 0 0 1 5 0 0 8 0 01 0 0 0 25 0 0 13 吕 0 2 00 0 15 8 02 2 0 0 10 0 01 2 0 0 1 5 0 08 0 0 1 0 0 02 5 0 0 1 4 3 02 0 0 0 * 16 3 02 2 0 0 10 0 0 1 2 0 0 1 5 0 08 0 0生 0 伽、 2 5 0 0 1 6 3 02 0 0 018 3 02 20 0 1 0 的 1 2 的 1 5 2 58 0 0 10

24、 00 2 5 5 0 18 5 02 0 5 02 0 5 02 2 50 10 001 2 00 19 0 08 0 0 10 00 2 8 0 0 2 6 0 02 8 0 028 0 03侧 阅 1 00 012 0 0 23 0 0 8 0 01 0 00 3 2 5 0 3 4 0 03 6 00 3 6 00 38 0 0 1加0 , 12 00 1 3 GB 90 89. 2 -88 表 5 户 外设 施操作 场地裸 露的带电部分 的最小距 离m m 1234567 额定电压 时k V 在可进人区 域,带电部 分的最低高 度H 在设施内从带电郎分到遮栏的水平距离 从带电部分到外

25、部围栏的水平1 9 离 A 板状遮栏,最 低高度为1 8 0 0 B 筛或网状遮 栏.最低高度 为 1 9 0 0 C 第3、4列所 述型式高度低 于1 8 0 0 的遮栏 或有扶手、 链、 绳的遮栏,最 低高度 都 是 1 1 0 0 D 板状围栏,最 低高度1 8 0 0 百 筛或网状围栏 最低.岛度1 8 0 0 H=S +2 3 0 0 仔. 。 二 2 6 0 0 A 二 SB二 S +1 0 0 ( 二 S +3 0 0 Cm。二 6 0 0 D =S+1 0 0 0 9 二 S +1 5 0 0 1 1 0 I 5 - 2 0 3 5 6 3 1 1 0 2 2 0 1 2 6

26、0 0 2 6 0 0 2 6 0 0 2 9 5 0 3 3 0 0 4 1 0 0 2 0 0 3 肠 4 0 0 6 5 0 1 0 0 0 1 8 0 0 3 0 0 4 0 0 5 佣 7 5 0 1 1 0 0 1 9 0 0 5 0 0 6 0 0 7 0 0 9 5 0 1 3 0 0 2 1 0 0 1 2 0 0 1 3 0 0 1 4 0 0 1 6 5 0 20 0 0 2 8 0 0 17 0 0 1 8 0 0 19 0 0 2 1 5 0 2 5 0 0 3 3 0 0 注: S为 表2规 定的 “ 带电部分至 接地部分 之间”的电气间隙。 对板状遮栏和围栏,水平

27、距离应从离带电部分最近的面澜ht, 对链或绳.水、 距离必须加上垂。 声 产几 、 丈 、 带 电部分不得 在画点区城之 内 乃 图1 D b . 对电 压为1 k V以七 的见表7 和图6 e 注:1 )对某些应用或在某些地点,例如在溯m和导 电的环境中,需要规 定更 低的值。 2 )在发 电、 配电和供电,其面临危险的可 能性不 大的情况下 ,允许使 用超过表s 和表7 的数值。 GB 9 089. 2 - 88 表 6 电压为I k V及以 下 的系统 预期接触电压 V( 方均fu值) 5 05 07 59 0 1 1 0 1 5 02 2 02 8 0 ! v 1 长动作时it d 5

28、 510 . 50 . 20. 10. 0 50 . 0 3 口f 1 二口羽一 ! 门 厂一 , 曰口 用 一 门 门 一 厂口陌而曰 口 田 网 1、 民 二目曰千P II 井月目 手非 厂下口团 而 巨 二 口 匡口团皿口巨 门 口 m 朋日 I i r-目丰非我 目阵 C _ _L门 口 口二 口口 、【 二 二 下 盯 门曰田 匹E 区 二 口 口 卫皿 囚口 巨 田 四 门 冈 从)宝-盆士冬出电 5 0 s o 1 0 0 2 即3 0 0 5 0 0 预期 接触1011:. ( V) 图 5 表s 的图7 kJ 几 系统电) F及保护电路的Ifli 杭与相 r 沐阻杭加 t .

29、 电源阻抗之间的关系。. 如果不能满足 卜 述条件,则必须按第1 5 . 7 条要求作附加等电位联结。 1 1 . 8 只 有保 护睁 体和中 性学 体两种 功能的睁 体 ( 以下 称P E N学体) P EN铮 体必 须符合 述条 件: .学体必须是刚性的,井用在固定的电气没施中; b . 铜译 体截面 积不 得小于 l o - ;铝铮 体截面积不 得小于 1 6 - m ; c . 不 得在这 种廿 体 L 装没 剩余电流保护装 置。 应采用绝缘学 体作为 P E N 4 体,以防止间接 接触之外的危险 ( 如火险)。 1 1 . 4 P E N睁体的巾断 保护导 体在使用中不允许中断,只

30、有在 P E N导 体中断的同时也切断相导 体,才允 许在P E N导 体 f : 使用过电流保护装置。 1 1 . 5 如果从电 气装置 的任 何 一 点分开了 巾性浮 体和保 护导 体,那么从该点起至 负载处不允许 把这 两种吩体再连接起来。 中性睁体的绝缘和安装方式必须和相汁体 致。 1 1 . 6 汁依的识别 e . 保 护学体 对保护汁体应采用绿/黄色; b .P E N学 体 对 P E N廿 体应采用绿/黄色,其 终端也 应标以兼起中 性IZY 体作用 的标记; c . ! 性呀 休 对 , 性“i 休采用 淡渡色 。 1 1 . 7 保护装置 GB 90 89. 2 - 8 8

31、 推荐采用下列保护装置 a . 过电流保护装置; b . 漏电电流动作保护装置o 对f 第1 1 . 3 条所 述的 P E N睽体,只能使用过电流保护装置。 1 1 : 剩余电流保 护装置 在使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时,不 需要 将外 露可吩电部分 接到保 护学 体上 ,而只 需将它们 接到其电 阻 与 剩 余 电 流 保 护 装 置 的 动 作 电 流 相 适 应 伪 接 地 极I , 受 这 种 剩 余 电 流 保 护 装 置 保 护 的 线 路 , 可 认 为 是 T T系 统,并应符合第1 0 +: 的要 求。 如果 没有单独的接地极,就必须把外 A可学 电部 分接到剩余电流保护装 置电

32、 源侧的保护 F 体上 。 ”二 电压平衡 对相吩 体与大 地间会 发生直 接故障的1 k V及以下 的 ,r N系统 ( 例如带架空线系 统),为了 保 证 保 护导 体或任 何与之相连的部分对地电压不 超过U L,必 须满 足 卜 述条 件: R s认 R ,厂( 研习 1 式巾: R s 总接地电 阻; R E 在出 现相学 休接地处,不与保护泞 体连接的IT 电部 分的预期最小对地接触电阻; t i , 额定相电压; L 左约定接触电 压极 限。 推荐 的防护措施: 构架部分 都接到保 护导 体 L 。 住 T T系统的保护措施 在T 1 系统中,可接地点 ( 中 性点)直 接接地,外

33、露 可导电部分 通过保护睁体单个地,成组地或 集巾接到独立于 电源系统接地极的一 个或多 个接地 极上 。 对r部装人移动式或可活 动式设 备中 的系统,金属构架应 做为 接地极,可 接地 点应 接到金属构架 上。 在相导 体和 外露可导电部分 之间发生故障时,必 须按第9 章要求限制接触电压。 1 2 . 1 中 性导体的绝缘和安装 如 果有中 性导 体的话,其绝缘和安装方式必 须和相导 体一致。 1 2 . 2 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联结 受同一 保护装置保护的电气设 施的所有外 霉可导电部 分必须 用保 护导 体相互 连接起来,并 通过保 护导体接到共用接地极上;当 几个保护装 置串联 起来用

34、 时, 每个保护装置所保护的那部分 的外落可导 电部分也必须相互连接起来,并通过保 护导 体接 到各自 的共用接地极上。 必须把同时可触及的外忍可导电部 分接到共 用接地极上 。 任. a 故障发生后要满足的条件 为了 满足9 . 3 条的要 求.必 须满 足下述条 件: 1 . R A 0 . 2 5 _ 时 , k , 取1 ; 当 t 3 5 A P I 6 斗 P/2 1 5 . 5 . 2 . 8 根据机械强度确定最小截面积 为保证保护肆 体具有足够的 机械 强度, 按第1 5 . 5 . 2 . 2 条确 定的截面 积, 不得小于 本条a - d项规 定的相应 值。 本条规定只适用

35、于铜导 体;当采用其它材 料的导 体时,必须具备等 值的机械强度。 a . 单独安装的保护导 体: 不用电 缆的构成部 分或电缆外壳作为 保护净体 的,其截 面积不得小于F 述 值。 有 机械 保 护 的 : 2 . 5 m m 2 无 机械保 护的:C O M M 卜 . 与 相睁 体安装在 一 起的保护 Y 体: GB 9 069. 2 - 8 8 和截面 积不大于 2 , 5 m m “ 的相导 体装在同一电缆、导线管、 护套或其它保 护层内 的保护导体,其 截面积应与 相导体的相同。 c . 高 压电 气装 置 的 保护导体: 相导 体电压 超过I k V的,其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得小于

36、1 6 m m z o d .架 空 和 悬 挂 的保 护导 体: 对于架 空或悬挂的保护导 体,必须根据保护导 体的类型和跨度按表1 0 选 择其截面积,对 于有风或 结冰的环境,其截面积应相应增大。 表1 0 架 空 和悬 挂的 保 护导 体 的最 小截 面 积 保护导体类型跨度, L l . 最小截面积, A / mm 铜铝绞线钢芯铝线 一 抗风化橡胶或热塑 塑料绝缘导体电缆 L 图 1 5 截面 积减小后负 载侧导线长 度的确定 图 中 M B二 L , ( S , ) , 是 截 面 积为 S , 的睁 线 最 大长 度 ( 它 是 由 装在 m 点 的 短 路 保 护 装 置 保

37、护 的 ) 3 4 , GB 908 9. 2 - 88 M C二 L Z ( S , ) , 是 截 面 积 为 S Z 的 导 线 最 大 长 度( 它 是 由 装 在M 点的 短 路 保 护装 置 保 护 的 ) 。 在 ( 点岔出 的0v就是按比例图法确定的截面积为又的导 线最大长 度 ( 它是由 装在M点的短路保 护装 置保 护的)。 注:L , 、L , 的长 度应根据系统电压,电源阻伉。导线参数和保护装置等因素加以确定。 1 9 . 4 . 9 当在布 线上 已 采取了措施使短路危险减至最小,布线不靠 近可燃 物料 附近这两个条件同时 得到满 足时,则下 述情 况可 以省略短路保

38、护装置: a . 长 度不超过3 m的导体, b . 某些测量电路; c . 类似1 8 . 1 . 2 条所列举的,如电 源意外中 断会引 起危险的电 气装置的线路。 加 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的 配合 2 0 . 1 由一套装置 提供的保护 如果根据1 8 . 2 条的要求确定的过载保护装置的断流容量不 小于安装点的预期短路电流 值,则可以 认为对该点负载侧的短路电流也提供了保护。 保护装 置的安装要求见1 8 . 3 . 1 和1 9 . 4 . 1 0 2 0 . 2 分别由 各自 的装置提供的保护 第1 8 章和第1 9 章的规定分别适用于过载保护装置和 短路保 护装 置。 这些装置的特

39、性必须相互 配合,以使 短路保 护装 置允许通 过的电 流容量不 超过过载保 护装置所能 承受的电流容量。 2 1 电源特性和负载特 性对过电流的限制 2 1 . 1 负载特性对过电流的限制 如果与设 备的 连接导 线是 永久性的,且导线的载流量大卜 设备电流和满足1 8 . 3 . 2 . 1 条的要求,则 可 认为 该导 体受到了过载电流保护。 2 1 . 2 电源特性对过电流的限制 当供电电源的 输出电流不可能超过供电导 体的载流量时,则可认为这些导体已具备了 过载和短路 保护 ( 例如某些电铃变压器,某些电焊变压器及某些型式的热力发电机组)。 第四篇保 护装置和保护系 统的 选择 本篇

40、 提出了按第二 篇和第三篇要求选择保护装置和保护系统时,应考虑的因素。 按本标 准选择的保护装置和保护系统必须对下述现象提供保护: a . 导体和设备的短路; b . 导体和设备的过载; 间接接触。 附录B中列 举 了 若卜 保 护装置的类型及其使用说明。 2 2 基本要求 2 2 . 1 熔断器 建议提供可替换的熔断体的识别特征,例如额定电压,时间一电流特性,型号等。 安装在 操作区的熔断体,要优先选 择在结构上 不易被比其电流容量大的熔断体所替 换。 安装在电压为1 k V以 下的操作区内 的熔断器,应当 保证在熔断器底 座带电条件下 无危 险地更 换 熔断体。 2 2 . 2 断路器 3

41、 5 GB 9089. 2 - 88 断 路器及其附属的敏感器件应当设有整定和标度部 件。 安装在操作区的断 路器及其附属的敏感器件,必须在使用钥匙或工具时才 能改变它们的整 定和标 度。 2 2 . 3 工 作特性 当保护装置是由敏感, 辅助和开断等独立的器件组合而 成时,必须考 虑所有器件的综合特性,例 如所有器件的总操作时间 。 2 3 选择程序 2 3 . 1 保 护系 统的 选择 保护系统的选择程序如 图1 6 所7 I L L ) a )A LI 有绝缘监测的断路器 b )偏电电压动作断路器 c )泥电电流动作断路器 d )附加等电位联结I ) 3 .后续故降 a)熔断器 b )过

42、电流动作断路器 c)漏电电流动作断路器 d )附加等电位联结 注:1 )附加等电位联结只可与所列保护装置, l , 奎少 一 个配合使用。 2 4 保护装f的 选择性 出于 安全需要,保护装置应只 有选择性,即: 某一被保护电 路异常时,仅 此电 路的保护装置动作, 为 安全 地消 除电 路故障,应尽可 能少地切 断该电力系 统的回路。 a.阮 GB 9 08 92 - 8 8 附录A 因数K的确定 ( 补充件) A 1 R 值的计算 必 须根据保护浮 体 的材料,初始温度 和最终温度值, 按下列 公式计 算K值。 对铜异体:K 之_ - 一T Z 2 34 对铝导体:K 二 T i +2 2

43、 8 式中 : T , -导 体的初始温度,; . T z - 导 体 的 最 终 温 度 , 。 A 2 , A3 条分 别 给 出了 初 始 和 最 终 温 度 的 推 荐 值 。 按上 述 公 式 求 得 若阿 值 列 于 表 A 1 ,表 人 1 同 时 给 出 了 钢导 体 的 若 子 K 值。 A2 推荐的 初始温度 值 A 2 . 1 对不与相导 体邻近的保护导体, 初始温度取 预期最 大环境温度 ( 例如2 0 1C , 4 0 C 等)。 表A1 保护导 体最小截面 的K因数值 初蛤温度 最终温度 对如F f 体材料的K值 钢一砧招6070那 T, / Tz / r 洲盯断1

44、12川126150858799105110119145 50.5几01合J,.16几二八U八1几八飞U 14仪佰1718玲韶比131516171822 150160缈220250300500150俐200220250300500 20加20加即202040初切404040叨 GB 8088. 2 - 二 续表 Al 初始温度 7 “/ 最终温度 Tz / 对如卜 f 休材料的 K值 铜铝钢 7 0 7 5 7 5 7 5 8 5 8 9 0 9 0 1 2 5 1 6 0 1 5 0 1 6 0 加 0 2 0 0 2 2 0 2 2 0 2 5 0 2 5 0 1 1 4 I 0 5 1 1

45、 1 1 3 1 1 2 5 1 3 3 1 3 0 1 4 2 1 2 3 7 5 朋 7 2 8 5 8 盆 8 7 8 5 9 3 8 0 A 2 . 2 对与相导体邻 近的保护导体,根 据相导体的绝缘材料从表 A2 中选 择初始温度。 表A 2 保护导体的初始 温度和最终温度推荐值” 相 f 体的绝缘材料 初始温度 7 , ( ) 妓终ika 度 7 . z( ) A列 日列 聚 氯 乙 烯 普通橡胶 黄蜡布和纸 交联聚乙烯 乙烯丙烯橡胶 硅橡胶 7 5 7 5 8 5 即 9 0 1 2 5 I SO 2 0 0 即 0 2 50 2 50 2 50 1 6 0 2 0 0 2 0

46、0 2 5 0 2 5 0 2 5 0 注:当保护导 体是电缆的缆芯或屏蔽层时,采用表中 人列最终沮度 值。当保护导 体是电统的护套成枪装层, 或与 电统接触的其它部分时.则采用表中B列最终沮度值。 1 )表中所列初始退度不作为连续运行的推荐值。 8 推荐的 t终沮度 值 A 3 . 1 当保护导 体是电缆的缆芯或屏蔽层时,则应根 据保护导 体的绝 缘材料从表人2 中 的A列 选取 最终is度值。 A 3 . 2当 保 护 睁 体 是 电 缆 的 护 套 或 恺 装 层 或 与 相 导 体 接 触 的 其 它 部 分 时 , 则 应 根据相导 体 的 绝 缘材料从表A2 中 的B列 选取最终温

47、度值。 A3 . 3 保护导 体是裸睁 体,并且在规定的最高温度F 不 触及危险部件,则最终温度 值为: a . 睁 体在受限区域内,并且是可见的, 对铜和钢导 体为 5 0 0 C ,对侣导 体为 3 0 0 1 C ; 4 a GB 0 08 9. 2 一二 导体在 一 般区 域内,并且 是不可见 的,对铜, 导体在火 险区 城内, 并且是不可见 的,对铜, 钢导体均为2 0 0 C. 钢导体均为1 5 0 C. 权c. GB 90 89. 2 -8 8 附录B 保护装it的若干类型及其使用说明 ( 参考件) B 1 Al l 互感器 测量用电流和 ( 或)电压互 感器可 用来减小馈 送到

48、保护装 置的电流和 ( 或)电压值,或在电源与 保护装置间起隔离作用。选用的互感 器特性应与保 护装置 的特 性相 配合。 B2 月 电电流动 作保护装皿 漏电电流 动作保护装置通过检测泄 漏电流, 剩余电流或零序电流判断被保护电 路的绝缘损坏情 况. 井根 据艳定 值,切断被保护电路。 除了 中性导 体和保护 # 体合一 的T N系统外, 漏电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可用于 所有电力系 统。 B3 汤 电电 压动作保护装皿 漏电电压动作保护装置通过检测系 统电 压矢量相对正 常状 态的 偏移值,或漏电电压 值判断被保护 电路 的绝 缘损 V,情况,并根据核定值切 断被保护电 路。 漏 电电压动作保护

49、装置广泛用户T电力系 统中 。用一 个 这样的装置便足以检jM 9 1 T系统中lit 接连 接 ( 而不是 通过变庆器、电容器或电 阻器 的连接) 的任 何部分 的接地故障。 B4 故障电 压动 作保护装皿 故障电服 动作保护装x用来价 测外露吩电部分和与L 接地 极完全隔离的独立 的接地极之间的电 I F , 并根 据榷 定frl 切断被保护电 路、 保 护装置 的,E 确 动作 取决F . 独i1 的接地极系 统的完整性。 故障电 压动作保护装置只 局限f 在电压 低1 : 1 k V的T T系 统的小型 低容量支路中使用。 B5 漏 电 电 流 / 电 压 综 合 动 作保 护 装 皿 由漏电电流和漏电电压驱动的这 种保护装置适用F - 所有电力系 统。检测点可 以ft 接指示接地故障 电 流 的 方 向 。 这 类 装 置 可 以 检 测 持 续 故 障 、 瞬 间 故 障 。 必 要 时 可 以 识 别 接 地 故 障 和 线 路 瞬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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