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181-19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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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 c s 3 3 . 1 4 0 , 8 8 (GF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 B / T 1 7 1 8 1 一 1 9 9 7 i d t I E C 8 0 4 : 1 9 8 5 积分平均声级计 I n t e g r a t i n g - a v e r a g i n g s o u n d l e v e l me t e r s .1 9 9 7 一 1 2 一 2 5发 布1 9 9 8 一 0 8 一 01实施 国家技术业 I 督局发布 GB/ T 17 181 一 19 97 目次 前言 。 , , , 1 I EC前言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H 序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范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目的及一般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2 3 定 义 , , , 2 4一般特性 , 1 , ” , 1 ,- , ,., , , , , , , , , ”, 二4 5 频率计权及放大器特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6 平均和指示器特性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7 过 载指示 .6 8 各种环境下的灵敏度 “ , , . . 6 9 基本特性的校准和检定 ” , , “ ,. , , , , , 6 1 0 使用辅助设备的规定 .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1 1 标定信息及说明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 . . . 9 附录 A( 提示的附录) 积分声级计与常规声级计平均特性的差别 1 1 附录 B ( 标准的附录) 积分声级计指示平均AI 一 计权声压级的附加规范 .;. , 1 1 附录 C( 提示的附录)自由场和扩散场传声器的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G B / T 1 7 1 8 1

8、一1 9 9 7 前言 本 标准等同采用I E C 8 0 4 : 1 9 8 5 积分平均声级计 。 本标 准为积分平均声级计 的生产和 使用制定了规范和要求。 为获得准确而可重复测量 , 规定了明确 的测 量步 骤。 本标准的编写遵循 G B / T 1 . 1 -1 9 9 3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单元: 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 l 部分: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其编写格式和方法与被等同采用的I E C 8 0 4 : 1 9 8 5基本一致, 以适应国际 贸易、 技术、 经济及标准交流的需要。 并把I E C第2 9电声技术委员会的 更改 1 -1 9 8 9 -0 9 ) 和 更改

9、2 - 1 9 9 3 -0 9 的内容增补到本标准中。 本标准中的引用标准已在“ 序言” 中列出, 为了和等同采用的标准相一致, 没有再列“ 引用标准” 一 章。本标准引用的G B 6 4 4 6 -8 6 是等同采用I E C 5 3 7 : 1 9 7 6 。其他标准国内还没有等同采用, 故引用了 I E C标准。 在第 9 章中引用了I E C 1 1 8 3 : 1 9 9 4 声级计的无规人射和扩散场校准 , 可供扩散场校准时采用。 本标准 的附录 B是标准的附录 。 本标准的附录A、 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声学和视听设备标准化

10、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北京长城无线电厂。 本标准主 要起 草人: 鲍金延 、 袁晓 、 李明涛、 陈 峋。 Gs/ T 171 81一 19 97 I E C前言 1 ) I E C ( 国际电工委员会) 在技术问题上的正式决议或协议, 是由对这些间题特别关切的国家委员 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 对所涉及的问题尽可能地代表了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z )这些决议或协议, 以推荐标准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 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认可。 3 )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 I E C希望各国家委员会在本国条件许可的情况下, 应采用I E C标准的 文本作为其国家标准。I

11、 E C标准与相应国家标准之间的差异, 应尽可能在国家标准中指明。 4 ) I E C未制定使用认可标志的任何程序, 当宣称某一产品符合相应的 I E C标准时, I E C概不负责 c B / T 1 7 1 8 1 一 1 9 9 7 序言 本标准是由国际电工委员会第 2 9 ( 电声) 委员会的2 9 C ( 测量设备) 分委员会制定的。 本标 准文本以下列文件 为依据 : 六 月法表决报告 2 9 C( C O) 5 12 9 C( C O) 5 5 , 5 5 A a n d 5 5 B 表 决批准本标准的详细资料可在 上表列出的表决报告中查阅 。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I E C标准:

12、I E C 5 0 ( 8 0 1 ) : 1 9 8 4 国际电工词汇( I E V) 第 8 0 1 章: 声学和电声学 I E C 5 3 7 : 1 9 7 6 飞机噪声测量用频率计权( D 一 计权) I E C 6 5 1 : 1 9 7 9声级计 I E C 9 4 2 : 1 9 8 8 声校准器 引用 的其他 标准: I S O 2 6 6 : 1 9 7 5 声学测量用优选频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积 分 平均 声级 计 c B / T 1 7 1 8 1 一1 9 9 7 d t I E C 8 0 4 : 1 9 8 5 I n t e g r

13、a t i n g - a v e r a g i n g s o u n d l e v e l me t e r s 范 围 1 . 1 总则 本标准描述测量频率计权及时间平均声压级所用的仪器。该类仪器也可以具备测量声暴露级的功 能, 本标准符合 I E C 6 5 1 声级计 中的有关要求。 且规定了为测量稳态声、 断续声、 波动声和脉冲声的等 效连续声压级L e q 所必需的附加特性。 注:测量等效连续声压级和声暴公级所用仪器的标准化, 不意味着这些侧量结果完全表征了声音对人的心理和生 理 的 影 响 该仪器称为“ 积分平均声级计” , 也可简称“ 积分声级计” 或“ 平均声级计” 。

14、本标准中使用“ 积分声级 计” 。 本标 准虽然对完整 的积分 声级计进行 了规定 , 但符合 I EC 6 5 1的常规声级计 与能提供平 均能力的 附件或插件的组合只要满足本标准也是允许的。 积分声级计中 一 的时间平均特性与常规声级计的时间平均特性有某些重大的差别, 详见附录 A( 提示 的附录) 。 1 . 2 类 型 本标准规定了四种准确度等级的积分声级计, 定为。 , 1 , 2和3型。 对每种型号的积分声级计, 其指向特性、 频率计权及放大器特性的规范等同于I E C 6 5 1 。平均特性 和指示器特性不 同于 I EC 6 5 1, 应 注意 2型和 3型声级计的规范是相同的

15、 。 若积分声级计上有“ R” 标记, 则表明该积分声级计为扩散场校准( 见 2 . 3 . 3 及 9 . 1 ) 0 1 . 3 规定特性 1 . 3 . 1 本标 准对积分声级计规定 了下列特性及测量方法 : a )积分及平均特性; b ) 指示器特性; c ) 过载检测及指示特性。 1 . 3 . 2 积分声级计还应符合 I E C 6 5 1 的下列要求: a )指向特性( 见第 5章) ; b )频率计权特性 ( 见 6 . 1及 6 . 2 ) ; c ) 各种环境下的灵敏度( 见第 8 章) 。 1 . 4允差 对 。 , 1 , 2 及 3 型积分声级计, 规范规定的中心值相

16、同, 仅允差不同, 允差随类型数字的增大而增加。 , . 5 规定的测试 本标准规定 了若干 电学 和声学测试 , 以检验是否符合规定的特性( 见 1 - 3 ) . 国家技术监督局1 9 9 7 一 1 2 一 2 5 批准1 9 9 8 一 0 8 一 0 1实施 GB/ r 1 7181 一 1 99 7 目的及一般要求 2 . 1目的 本标准的目的是保证积分声级计具有规定的准确度和稳定性, 并使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各种式样和 类型的积分 声级计进行等效测量时所产生 的误差减少到 最小 。 2 . 2用途 。型积分声级计可作为实验室参考标准; 1 型积分声级计可供实验室或者在声学环境能严格确

17、定和 / 或控制的现场使用; 2 型积分声级计适合于一般场合使用; 3 型积分声级计主要用于现场噪声调查。 积分声级 计的典 型应用 : a ) 能引起听力损伤或烦燥的工业噪声测量; b )能引起烦燥或违反规章的社区噪声( 交通、 住宅、 工业场所及机场) 测量; c )测 量有噪声的产 品或其他声源周 围的平均声压 级 , 在 这种情况下 , 可 以使 用积分性能 以确定空 间和时间的平均值 。 积分声级计也适用于测量具有高峰值且持续时间可短至 I ms 的脉冲声等效连续声压级。 注: 因为不要求测试小于l m s的脉冲声, 故持续时间小于l m。 的脉冲声可用外推法估计. 使用积分声级计现

18、场测量时, 应满足严格的环境规范。 积分声级计通常设计成手待式或固定安装式, 也可以设计成佩戴式。 2 . 3 一般要求 2 . 3 门频率计权 积分声级计应具有I E C 6 5 1 标准所规定的A 一 计权特性。 可以选用其他频率计权特性, 如I E C 6 5 1 标准规定的C 一 计权及线性( 平直) 计权或G B 6 4 4 6 -8 6 ( 飞 机噪声测量用频率计权( D 一 计权)规定的D 一 计权。 2 . 3 . 2平均和积分 积分声级计应能测量等效连续 A 一 计权声压级( 见 3 - 3 ) , 有的还能测量声暴露级( 见 3 - 4 ) . 2 . 3 . 3校准 本标

19、准要求既适用于自由场校准( 见 3 . 1 3 ) , 也适用于扩散场校准( 见3 . 1 4 ) .若该积分声级计已作 扩散场校准, 则应以 R“ 标记( 见 1 1 . 1 ) , 2 . 4使用方法 积分声级计 通常在不同的条件下和为各种 目的用以测量各 种声音 。对每一次测量都应仔细选 择测 量技术和操作方 法, 以获得准确一 致的测量结果 . 使用 方法如同积分声级计 自身质量一样会对测 量结果 造成重大影响, 认识到这一点非常重要。若忽略环境及观测者( 尤其是手持式积分声级计) 存在的影响, 常会导致不准确 的测量 结果。 3 定 义 3 . 1 本标准中术语的定义参照I E C

20、5 0 ( 8 0 1 ) 国际电工名词术语( I E V) 第8 0 1 章: 声学和电声学 。 其 他术语见 I E C 6 5 1标准或如 下定义 3 - 2 频率计权声压级 f r e q u e n c y w e i g h t e d s o u n d p r e s s u r e l e v e l 以d B ( 分贝) 表示, 是计权声压与基准声压之比, 取以 1 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 2 0 , 基准声压为2 0 p P a , 频率计权应加以说 明。 3 - 3 等效连续A 一 计权声压级 e q u i v a l e n t c o n t i n u o u s

21、A - w e i g h t e d s o u n d p r e s s u r e l e v e l 也称为时间平均 A一 计权声压级或 时间平均 声级 , 定 义如下: , r “pp(t)d, j / p o枯 B 工j t ,了J 咧 G B / T 1 7 1 8 1 一1 9 9 7 式中: L A , . T Pn ( t ) 等效连续A 一 计权声压级( 相对于 2 0 p P a ) , 在T =t t -t , 时间间隔内测定; 声信号的瞬时A计权声压; 基准声压, 为 2 0 p P a . 当选用A一 计权以外的其他频率计权时, 量值的名称和公式应明确注明所用的

22、频率计权. 例如等效连续C计权声 压 级 L c.a 一 101g ( _1 t, :(名)d才 1f p (t)dt l/p o dBT t 111 如果不用频率计权, 则该量称为等效连续声压级 平 均 A l 一 计 权 声 压 级 的 定 义 见 附 录 B ( 标 准 的 附 录 ) 。 3 . 4 A一 计权声暴露级A - w e i g h t e d s o u n d e x p o s u r e le v e l L 一 1。, r1 ti101g j f t p A(t)dt)/ (pl:一 ) ydB 式中 L - 相对于4 X 1 0 -P . , 一 的A 一 计权

23、声暴露级, 在T = t : 丁 t , 时间间隔内 测得; P a 等于 2 0 p P a ; To 等于 l s e 注表 达 式 介 p A (t) d , 为 A - 计 权 声 , 露 E n ,。 值 (A . 二 。 ) 为 基 准 声 暴 露 , 等 于 、 X 1 0 - 0P at “ s A 一 计 权 声 , 露 级 与 等 t , 效连续A 一 计权声压级的关系如下 L e e =L A ,. . T t 1 0 1g ( T / T . ) d B 3 . 5 线性范围 l i n e a r i t y r a n g e 就是加到 输人端 的连续正 弦信 号的

24、最 高和最低均 方根声级 之差 , 以 d B表示 , 其线 性要求 应满足 6 . 2 的规定。 3 . 6 脉冲 范围 p u ls e r a n g e 是碎发音信号峰值声级与连续低声级信号的均方根声级之间的、 应满足6 . 2规定的最大差值, 以 d B表示 。 3 . 7 参考量程 r e f e r e n c e r a n g e 是制造厂为了校准的目的而规定的声级量程, 参考声压级( 见 3 . 1 5 ) 应在此量程内。 3 . 8 指示器范围 i n d i c a t o r r a n g e 是指示器在每个声级量程控制档上( 如有的话) 所能指示的声级范围, 以d

25、 B表示。除 3 型积分声级 计的允差等于2型积分声级计的允差外( 见 1 - 2 ) , 它具有的线性允差与 I E C 6 5 1定义的基本指示范围 内的允差相 同 3 . 9 碎发音t o n e b u r s t s 是 由一个 或多个 完整的正弦信号周期组成 , 本标准中碎发音的起始点和终止点均在波形的过零点 。 3 . 1 0 碎发占空系 数 b u r s t d u t y f a c t o r 是碎发音 的持续 时间与重复周期之 比。 3 . 1 1 参考方向r e f e r e n c e d i r e c t io n 是 由制造厂规定 的, 用来测试积分声级计指

26、 向特性 的声 音人射方向。对 自由场校准而言 , 参考方向 也是校准绝对灵敏度及频率计权( 见 3 . 1 3 ) 时的声音人射方向。若采用扩散场校准( 见3 . 1 4 ) , 参考方向 将是平面行波到达传声器的方向, 其频率响应非常接近于在扩散场中的频率响应。 对于传声器或积 分声级计扩散场 校准的参考方 向, 制造厂应 同时规定 其 自由场频 率响应和所满足 的准确度类型。 注 1准 确 度 类 型 可 能 与 扩 散 场 校 准 时 不 同 GB/ r 1 71 81一 19 97 2 对同一种积分声级计, 扩散场与自由场校准的参考方向一般不同 3 . 1 2 参考频率r e f e

27、 r e n c e f r e q u e n c y 是制造厂用于校准绝对灵敏度( 见 I E C 6 5 1中3 . 7 ) 所规定的频率。 3 . 1 3 自由场校准f r e e f i e l d c a l i b r a t i o n 即平面行波 以参考 方向人射传声器 , 进 行绝对灵 敏度及频率计权( 见 9 . 1及附录 C) 的校准。 3 . 1 4 扩散场校准d i f f u s e f i e l d c a l i b r a t i o n 即进行扩散场的绝对灵敏度及频率计权( 见 9 . 1 及附录C ) 的校准。 注: 有些国家称为“ 无规人射校准” 。

28、 3 . 1 5 参考声压级r e f e r e n c e s o u n d p r e s s u r e l e v e l 是 由制造厂规定 的声压级 , 用于校准积分声级计 的绝对灵敏 度。 注优先选用 9 4 d B为参考声压级, 若这个声压级不在积分声级计的侧量范围内, 则用8 4 d B或 7 4 d B( 见I E C 6 5 1中 3 . 8 ) 4一般特性 4 . 1 本标准的规范适用于具有指定频率计权的积分平均声级计的全部性能。 积分平均声级计的主要部 分通常包括传声器、 放大器、 积分器、 时间平均器及指示器。 本规范也适用于具有指定频率计权的积分声 级计 , 其

29、 主要部分 一般 包括传声器、 放 大器、 积分器和指示 器。 在第4 , 5 , 6 和 7章中, 对四种类型的积分平均声级计和积分声级计主要部分给出了规范所许可的 允差。第8章给出了各种环境下的灵敏度。为满足某些要求的必要附件都应视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积 分声级计的完整部分( 例如延伸杆或延伸电缆和无规人射修正器) 。 除指示等效连续声压级外, 积分声级计还能指示声暴露级, 并可带有 I E C 6 5 1 所述的其他附属装 置。 若积分声级计要指示平均 A l 一 计权声压级则应满足附录 B的要求。 4 . 2 按 9 . 1规定的参考条件, 在参考声压级和参考频率上, 在制造厂规定的预热

30、时间及制造厂推荐的 现场检验和校准之后, 对应于 0 , 1 , 2和 3 型积分声级计所指示的等效连续声压级的准确度应分别在 士0 . 4 d B、 士。 . 7 d B、 士1 . O d B和士1 . 5 d B之内。应具备一种工具( 例如满足I E C 9 4 2 要求的声校准器) 来 检验和保持校准状态 , 使得 在参考条件下 , 保 证读数在上述规定的允差之 内。 4 . 3 传声器和积分声级计壳体指向特性应满足 I E C 6 5 1中第 5 章的要求。 4 . 4 传声器的输出信号被放大、 计权, 以产生指定的A一 计权特性。 其他频率计权可以任意选择。 计权及 放大 器电路应

31、满足 I E C 6 5 1中 6 . 1及 6 . 2的要求。 4 . 5平均特性和指示器特性 应符合第 6章的详细规范 。 4 . 6积分声级计应含有具 备第 7章规定特性的过载指示器 。 4 . 7决定积分声级计性能是 否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见第 9章。 4 . 8制造厂应 提供一种替代传声 器电信号的方法 , 以便在无 传声器条件下 , 对整个积 分声级计进行 性 能测试 。为此, 制造厂还应 给定合适 的测试点。 4 . 9 如该积分声级计由电池供电, 则应提供一个合适的方法, 以检验电池电压能否按规定要求正常供 电。 注 :当 平 均 时 间 大 于 1 h时 , 应 在 不

32、干 扰 测 量 的 条 件 下 进 行 检 验 。 4 . 1 0 在制造厂规定的预热时间后, 但预热时间要小于 1 0 mi n , 信号在线性范围内, 在恒定测试条件下, 积分声级计 连续工 作 1 h, 其 读数 变化不应超过表 1中的所示值 。 GB/ r 171 81一 19 97 表 1工作一小时 内的最大变化 d 日 0 型 1型2型3型 o . 20 . 30. 50 . 5 4 . 1 1 积分声级计可 以具有测 量和显示 自积分开始后所延续时间的指示功能或能预置所需积分时 间的 预置功能。 如含有时间指示功能, 则准确度应等于或优于 1 0 0 。 如含有平均时间预置功能,

33、 则建议平均时 间从下列数值中选取: 1 O s , l mi n , 5 m i n , 1 5 m i n , l h , 8 h , 2 4 h . 5频率计 权及放大器特性 5 . 1 完整的积分声级计是由传声器、 放大器、 计权网络、 平均器及指示器组成。它应具有 I E C 6 5 1中 6 . 1 和 6 . 2及表N和表V所规定的A一 计权频率响应和允差。具有其他计权时, 需相应地满足 G B 6 4 4 6 及 I EC 6 5 1规定的要求 。 5 . 2 若 含有声级量程 控制 , 其 产生的误差不 应超过 I E C 6 5 1中 6 . 3和表 切中的规定。 6平均和

34、指示器特 性 6 . 1 求。 吕) 指示器应能以分贝显示等效连续A一 计权声压级, 当按 9 . 3 . 2 所述方法测量时, 还应满足表3的要 有 的积分 声级计还能 以分贝显示 A一 计权声 暴露级和/ 或以分 贝显 示平均 AI 一 计权声压级 ( 见附录 6 . 2 线性范围( 等效连续 A 一 计权声压级和可选用的 A 一 计权声暴露级) , 应由制造厂规定, 当按照9 1 3 1 3 说明的方法在参考量程上, 用4 k H z 正弦信号测试时, 应满足或优于表2的要求。 制造厂应规定脉冲范围 , 当按 9 . 3 . 4测试时 , 至少应满足 表 2的要求 。 线性范围数值不得低

35、于脉冲范围数值 3 d B , 但可以等于或超过脉冲范围。 注:线性范围超过表 2中最小值或自动量程控制对无人值守的应用可能是有益的. 表2 线性范围与脉冲范围最小值与允差( 分别符合9 . 3 . 3 和 9 . 3 . 4 ) d B 类型 0I z和 3 线 性 范 围 最 小 值 7 06 05 0 允 差 ( 按 , . 3 . 3测 量 ) 士 0 . 4士 0 . 7士 1 . 0 脉冲范围最小值 7 36 35 3 允差, 碎发声持续时间1 0 - 但)1 - ( 按9 . 3 . 4测量) 士 1 . 9士 2 2士 2 . 5 允差, 碎发声持续时间l o ins ( 按9

36、 . 3 . 4测量) 士 1 . 4士 1 . 7士 2 . 0 注: 线性范围的允差是指与线性真值的偏差, 而脉冲范围的允差是指与理论值的1 o冠 差 若积分声级计含有手动量程控制, 可允许在最低量程档和最高量程档减小线性范围和脉冲范围 任 何范围的缩小, 制造者都须说明, 且不应大于 l D d B, 这种缩小应包括传声器和放大器的影响 6 . 3 不管是模拟还是数字显示的指示器, 其指示范围应至少为 3 0 d B, 若积分声级计具有手动量程控 制, 除了最低量程档和最高量程档以外, 指示器范围应既不低于又不高于线性范围。 6 . 4 当积分声级计有多档量程时, 对相邻的量程, 0型和

37、 1 型至少应重叠 2 0 d B, 2型和 3 型至少应重叠 l O d B o 6 . 5制造厂应说明积分的稳定时 间。稳 定时间是 在积分 开始以后 , 积分声级计 的指示 稳定在最 终指示 值的 0 . 5 d B或 。 . 1 d B之内所需的最长时间。 稳定时间应由处于积分声级计线性范围内的恒定正弦信号 确定 。 注 : 建 议 在 等 效 连 续 计 权 声 压 级 的 指 示 大 于 3 o d B时 , 相 应 于 0 . 5 d B 的 稳 定 时 间 应 小 于 l o c o c B / T 1 7 1 8 1 一1 9 9 7 在任何情况下 , 稳定 时间都应小于 1

38、 -i n. 对选用定时装置( 4 . 1 1 ) 且在预置平均时间结束前没有示值的积分声级计, 当首次显示时, 指示值应 满足 L述 0 . 1 d B的要求 如结果不连续保持, 制造 厂应说 明最小保持 时间。 6 . 6 如使用模拟指示器( 表头或记录仪) , 其刻度分格不应大于 1 d B , 每个分贝分格应至少为 l m m宽。 数字显示器的分辨率应等于或优于 。 . l d B 。使用阶跃模拟指示器时, 其分辨率允许有所降低。对 。 t 1 和 1型积分 声级计其分辨率应等于或优于 0 . 2 d B, 对 2型和 3型积分声级计允许 分别为 1 d B和 3 d B. 由于分辨率

39、降低, 要应用特殊的方法证实满足本标准的所有要求。 6 . 7 应配有复位装置, 能使等效连续A一 计权声压级或 A 一 计权声暴露级重新开始计算。该装置还应能 复位任何过载指 示。 6 . 8可具有“ 暂停” 装 置和/ 或 “ 抹 除” 装 置, 其 可中断某段 时间的积分 和/ 或 抹除指定 时间 内的积分增 量 但这些 装置不 应产生虚假的指示。 注 : 抹 除装 置 可 删 除 在 起 作 用 时 刻 之 前 , 长 达 1 o 5 的 信 号 和 所 测 得 的 积 分 时 间 。 7过载指示 了 _ 1 积分声级计应具有检测峰值过载的监示器。 在任何积分期间内的任何时刻, 若发生

40、过载, 监示器应 能给于锁定的指示。 只有当等效连续A一 计权声压级或A 一 计权声暴露级重新开始计算时, 过载指示才被 复位 。 7 2附加的过载指示器可带有或不带有 自动复位 。 7 . 3过载指示应按 9 . 3 . 5进行检测 注: 若输人级出现较强的低频成分, 应能触发过载指示器, I E C 6 5 1中9 . 3 . 1第 2 段测试的要求对积分声级计继续 适 用 8各种环 境下的灵敏度 积分声级计应满足 I E C 6 5 1中8 . 1 至 8 . 6 的各项要求。 注 : 仅 用 于 实 验 室 的积 分 声 级 计 用 标 记 “ L , 加 以识 别 ( 见 1 1 .

41、 1 ) 9基本 特性的校准和检定 9 门概述 下列试验用来测定积分声级 计是否满足本标 准的要 求。所有试验均应 在( 或参考 ) 温度为 2 0C、 相 对湿度为 6 5 %及大气压力为 1 . 0 1 3 X 1 0 P a ( 1 0 1 3 m b a r ) 的标准条件下进行。除非另有说明, 测试应用低 失真正弦信号进行 。 注 1 制造厂应提供详细资料, 说明如何进行测量 2 观测者最好不在声场中, 例如采用远距离读数。 在 自由场条件下测试 , 指的是在沿参考人射方 向到达传声器 的平面行波所形成的声场中进行 。 扩散场校准测试是按I E C 6 5 1 附录B中描述的、 以不

42、同人射角到达传声器的平面行波所完成的。 对 丁无旋转对称轴的积分声级计本实验必须在相互正交的两个平面上进行。扩散场灵敏度在两个正交面 仁 的结果分别为S ; 和S z , 其几何平均为: 、 = N I不; S 一 在进行声学测量时, 声场不应因观测者的存在而受到明显的干扰。 注 1 若对于给定型号的传声器或声级计, 其自由场和扩散场灵敏度之差可通过上述测量得出, 则扩散场灵敏度也可 GB/ T 17 181 一 1 997 以 由 自由 场 灵 敏 度 加 上 两 者差 值 间 接 得 到 。 2扩 散 场 校 准 参 照 工 E C 1 1 8 3 : 1 9 9 4 声 级 计 的 无

43、规 人 射 和 扩 散 场 校 准 进 行 9 . 2积分声级计总特性 整个积分声级计的校准程序与测试方法见 9 . 2 . 1 , 9 . 2 . 2 及 9 . 2 . 3 , 如对结果的准确度无影响, 可以 部分 用声测量 , 部分用 电测量进行 。 9 . 2 . 1 整个积分声级计应在I E C 6 5 1中9 . 2 . 1 规定的参考声压级及参考频率点上测量绝对灵敏度。 在 上 述 9 . 1规定 的参 考条件下 , 其测量 准确度应在 4 . 2给定的允差范围内。 除有“ R” 标记 的积分声级计应按扩散场校准进行测试外 , 都应按 自由场校准进行测试。 9 . 2 - 2 不

44、论自由场校准还是扩散场( R) 校准, 频率计权的允差都关系到积分声级计整体声学特性。在 参考频 率点上 , 非计权 的声压级应等于参考 声压级 , 若 不等, 则在 整个测 试期间都应不 低于参考声压级 2 0 d Bo 频率计权 的测量 可分 为: a ) 在适当的声场中, 测试传声器及声级计的某些部件对传声器周围声场产生的影响; b )利用电信号和代替传声器的等效电阻抗测试所有其他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 传声器及积分声级计外壳的绕射修正, 应依照I E C 6 5 1中6 . 1 规定的电路频率响应 来修正。并应考虑用电路来补偿传声器的频率响应。 9 . 2 . 3 灵敏度的变化为声人射

45、角的函数, 应在足够多的角度及频率点上进行测量, 以保证满足I E C 6 5 1 第 5章的要求 。 本测量适用于不论是 自由场 还是扩散场( R) 校 准的积分 声级计。角度从制造厂规 定的参考方 向算 起。 9 - 3 放大器及指示器特 性 进行下列测试时, 使用电信号及等效电阻抗代替传声器。 9 . 3 . 1 一 声级量程控制 具有量程控制时 , 应 按 I E C 6 5 1中 6 . 3和表 VI的校验要求进行 测试 9 . 3 . 2时间平均 本测试就是将连续正弦信号在参考量程内的指示读数与具有相同等效连续声压级的碎发音序列获 得 的指示 读数 进行比较。 将 4 k Hz 连续信号加在积分声级计上, 以给出一个高于线性范围下限2 0 d B的指示值。用等效连续 声压级等于连续信号的4 k H z 碎发音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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